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八零小美好-第6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自从翁晨卿住进来,家里总是很吵,可是,陈婉妹脸上的笑容多了,俞锦绣出出入入多了个挽着她的臂弯聊天的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整天和翁晨卿斗斗嘴,脸嘴皮子都利索了。
本来还挺有兴致,但他怎么都没想到,从屋子里一出来,他看见的,居然是程廷!
翁晨卿蹲在程廷的身边,盯着地上的蟋蟀看,“程廷哥,你这只蟋蟀看起来很机灵啊!”
俞承光一听,立马耸眉瞪眼,快走了两步,走到翁晨卿跟前,“小丫头,你耍赖!”
翁晨卿仰起脸,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俞承光瞧,嘴角微微弯起,嬉皮笑脸的,“我什么时候耍赖了?”
“就是现在!”俞承光指着地上小笼子里的蟋蟀,没好气道,“说好的要单挑,单挑是什么,你懂吗?是单打独斗!你现在把程廷哥喊过来当帮手,不就是占人便宜吗?”
“占谁的便宜呀?你吗?”翁晨卿挑挑眉,站了起来,可即便这会儿她扬着下巴,还是比俞承光矮一大截。不过,输人不输阵,她眯着眼睛,开始讲道理,“你说要和我单挑,你可没说我本人一定要上场。有没有看过武侠剧?剧里的幕后大人物都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人家要出手,也是喊手下的小弟出马。程廷哥代表我,他要是赢了,那就代表着我赢了,俞承光,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翁晨卿越说越认真,俞承光听了个大概,最后,没好气道,“派小弟就派小弟吧,我才不怕你们!”
话音落下,程廷抬了抬眉,奇怪,他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个小弟的?而且,不仅仅是翁晨卿认为他是小弟,就连俞承光都这样默认了!
这样一来,他会不会在未来的小舅子面前显得很没有面子?
程廷保持沉默,俞承光撸起袖子,“来吧,看看我的宝贝蟀大王!”他蹲了下来,又小心翼翼地看了程廷一眼,“程廷哥,你的宝贝叫什么名字啊?”
程廷一脸黑线,“它没名字,而且,不是我的宝贝,随手抓的……”
俞承光心虚地说,“好吧。”
说句良心话,俞承光面对程廷的时候,有点怕。这种惧怕,并不是因为这人有多凶狠,相反,因为他是俞锦绣的弟弟的缘故,程廷对他还是挺客气的。程廷对他客气,但一点都不热络,平时俞承光对着谁都是没心没肺的,但只有在看见程廷的时候,俞承光不知道应该如何和他相处。
表现得太亲密吧,人家不一定领这个情,表现得太疏远吧,又没办法和他打成一片!不得不承认,俞承光还挺欣赏程廷,他是真心想要和程廷做朋友。
当然,说是欣赏,似乎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实际上,他很崇拜程廷。
可不是吗?虽说程廷比他大好几岁,但在俞振发的口中,程廷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果这别人家的孩子只懂得死读书,俞承光也提不起什么兴致,可问题是,这别人家的孩子哪哪儿都好。
程廷长得帅气,学历又高,听说平日里在单位总是能一手包揽所有的难事,并且能把问出处理得滴水不漏,这就能让他仰视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程廷还有一辆摩托车!
这年头,摩托车多稀罕啊,再加上程廷的摩托车每天被擦得锃光发亮的,俞承光光是看着,就流口水。听俞振发说,他的这车是自己挣钱买的,俞承光深深叹气,人比人,气死人!
俞承光想要接近程廷,就像是小粉丝试图从偶像身上些许汲取养分似的,于是,他一直盯着程廷看,最后发现,程廷连斗蟋蟀的样子,都很迷人!
野外鸣虫大都在夏末秋初成熟,这会儿天气愈发寒冷,程廷和俞承光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抓到这么两只蟋蟀。此时,翁晨卿蹲在俞承光身边,她盯着长方形饲养笼里的两只蟋蟀,目光炯炯,“冲啊,冲啊”
俞承光也没闲着,双手挥舞着鼓劲,“蟀大王,快点,咬它,咬它!往前冲,蟀大王,你是傻了吗?”
在俞承光和翁晨卿一门心思地呐喊着为自己的蟋蟀助威的时候,程廷仍旧波澜不惊,只是眼神亮晶晶的,兴味盎然。儿时玩的这些小玩意儿,现在再拾起,竟然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两只蟋蟀激烈地角逐着,翁晨卿一动不动地盯着饲养笼,双手紧紧握成拳,指尖被她攥得发白,而后,她亲眼看着俞承光的蟀大王倒下,兴奋地喊出声来,“我赢了,我赢了!”
翁晨卿赢了,站了起来,双手环抱在胸前,认真地说道,“俞承光,是你自己说的,只要我赢了,以后就不用再受你的欺负了。你得承诺,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能欺负我。不仅是不能欺负我,你还得保护我!”
俞承光耷拉着脑袋,整个人都蔫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没劲儿,找一个这么厉害的人来欺负我,你这就是耍赖!”
俞承光不服气,可他也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唉声叹气了一会儿,他冲翁晨卿伸出了友谊的手,“算了,你这人除了有点吵,也没什么,以后我不欺负你了,咱们和平共处。”
“不是的,不仅仅是和平共处,你还得保护我。”翁晨卿认真地强调。
“行了,我知道了!”俞承光瞪了翁晨卿一眼,又不由笑了,“保护你就保护你好了,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保护你能有多难啊?”
俞承光和翁晨卿就这样和解了,翁晨卿得意洋洋的,俞承光扯着她的衣袖,怕程廷听见,还特地压低了声音问,“你是怎么拉到程廷哥帮忙的?”
翁晨卿眯着眼睛一笑,“我说,我可以帮他追到锦绣姐姐!”
俞承光瞪圆了眼睛,恨不能时光倒流,“她是我姐,谁比我更了解她啊?要找人帮忙,那也得找我才对!亏了,亏了,我真是亏了!”
俞承光耷拉着脑袋,捶胸顿足,仿佛真的经历了人世间艰难沧桑巨变的巨变,程廷看不下去了,搭搭他的肩膀,“我的摩托车给你拿去开两圈,要不要?”
第二百十三章我又不是小狗
要,当然要!
俞承光的眼睛都亮了,立马跟着程廷往外走,“哥,你真舍得把车借给我开?”
程廷一乐,“一辆车而已,有什么舍不舍得的。”
说起来,程廷的车,真是他的宝贝。不过一看俞承光的机灵劲儿就知道,他一定能把这车开得极溜,程廷一点都不担心。
开摩托车得考驾照,考摩托车驾驶证的时候,考生骑着弯梁摩托钻杆绕八字,还有各种七七八八的项目,项目都通过了,这驾照也就拿到了。程廷有驾照,但是,驾照揣兜里好长时间了,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驾照派上用场的时候。
眼下俞承光想要开他的车,程廷给他指了院子后面一块空旷的位置,“就在这儿开吧,小心点就没事。”
俞承光用力地点头,双手一搓,摩拳擦掌的。程廷给他稍稍解释了一些骑车的要领,他专注地听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车把手瞧。想到一会儿自己就要蹬上这摩托,赶上末班车,成为雅城第一批开摩托车的人,他心里别提有多雀跃。
摩托车难操作吗?不难。程廷觉得,只要是懂得骑自行车的人,肯定也能驾驭这摩托,简单地给俞承光解释了一遍要领,他就没多说话,往后退了退,“你上车吧。”
俞承光点头如捣蒜,这会儿,他只知道用点头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想不出别的方式来了!俞承光一上车,程廷就冲着翁晨卿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往后退一退。虽说俞承光脑袋瓜子灵活,学什么都能很快上手,但他到底是个新手,车子又不长眼,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人,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翁晨卿往后退了又退,最后找了个最安全的位置,靠在隔壁院后的水井边上看着俞承光。
这是她第一次看俞承光,凭良心说,他长得还不赖。
俞家人都高,俞承光站在程廷的身边,两个人个头差不多,虽说他的脸庞看起来稚嫩许多,头发还毛毛躁躁的,但这会儿,翁晨卿居然觉得,他也没比程廷差多少。
要是俞承光知道了翁晨卿的评价,也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没比程廷差多少”,这算是一句好话吗?应该是的,就连他自己都承认程廷在各个方面的一枝独秀,此时又怎么可能介意人家将他和程廷相提并论?
当然,在这个时候,俞承光压根就不知道翁晨卿是怎么想的,他也没去在意。毕竟,屁股下的摩托车座椅实在是太诱人了,他生怕程廷让自己下车,于是就抓紧了每一分每一秒,毫不放过任何一丝还能再开一会儿的机会。
一开始,当然是跌跌撞撞的,不得要领的时候,他用尽力气去控制这车,到了后来,才发觉得用巧劲。而后,他终于掌握了开这车的技巧,一下子就有如神助,整个人精神得不像话。
俞家住的院子后面有一块空地,过去是挨着池塘的,这几年,池塘没人打理,再加上天气的缘故,池塘里的水逐渐干涸,于是,这块空地就变得更大了。平日里这空地上多的是一群跳皮筋的小孩子,今天运气好,孩子们都去参加庙会活动了,俞承光一个人开着车一圈又一圈兜着风,别提多有劲。
上手之后,他就嘚瑟了,来了个漂移,把车停在翁晨卿边上,长腿撑着地,“小丫头,要不要上车?”
要,当然要!
翁晨卿和俞承光说了一样的话。她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坐过摩托车呢,平日里看着程廷开着车来来往往的,她虽然眼馋,可也懂得分寸。现在面对俞承光,那就不一样了,他俩已经和解了啊!
翁晨卿搭着俞承光的肩膀上了车,坐稳当了之后,俞承光掰了掰车把手,踩了踩油门,“唰”一下就冲了出去,就像是一只离弦的箭,要多酷炫就有多酷炫。
翁晨卿坐在俞承光的身后,软绵绵的身体紧紧挨着他的背,时不时发出感慨又赞叹的声音。
“哇,摩托车的速度也太快了吧!大风呼呼呼的,就这样从我耳朵旁边擦过去呢!之前我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这儿就一小块空地,兜风都这么有趣的,要是跑到外面去,那肯定更带劲儿!”
“俞承光,你有没有觉得开摩托车的感觉真好啊,太有面子了吧!”
翁晨卿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叹声,怕俞承光听不清,她把身子往前凑,扯着嗓子冲着他的耳朵喊着。即便是扯着嗓子喊着,可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起来一点都不刺耳,俞承光的唇角在不经意间扬起。
翁晨卿的气息扑到俞承光的颈窝时,他终于难为情了,歪着脑袋将耳朵往肩膀上蹭了蹭,翁晨卿一看,又大声嚷嚷起来,“俞承光,你小心一点,别把我给摔下去了,很疼的!”
两个小年轻在兜风,眼底的笑意和唇边的笑容是一样的,藏都藏不住。翁晨卿还在一惊一乍的,俞承光臭屁地“哼”了一声,“别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似的行不行?一辆摩托车而已嘛,我也能买的!”
翁晨卿圆溜溜的眼睛一瞪,更加圆了,“真的假的啊?摩托车很贵的!”
俞承光耸耸肩,一脸傲娇,“当然是真的,我可是万元户呢。”
微风吹过,时而将他们的一言一语带向程廷的耳畔,时而又将他们的声音吹散,程廷没有刻意去听他俩在说什么,唇角却时不时浮现起淡淡的笑意。
俞锦绣睡得头晕眼花的,都快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了,陈婉妹让她去院后的池塘边去找他们,她伸着懒腰出来,哈欠才打到一半,突然就看见了靠在后院木门上的程廷。
他静静地靠在木门的门框上,姿态慵懒,眼眸轻轻垂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俞锦绣看着他的时候,他的半边脸隐在阳光里,侧面轮廓就像是上帝用美工刀精心雕琢出来一般,浑然天成却又鬼斧神工。
俞锦绣站在原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而后,程廷仿佛感觉到什么,他转过脸,看见了默默地注视自己的她。
他笑了起来,冲她招招手。
俞锦绣撇了撇嘴,冲着他走了过去,嘴巴里还在嘟嘟囔囔着,“招什么手呀,我又不是小狗……”
第二百十四章孩子王
嘴巴上在喃喃自语,身体却很诚实,不一会儿工夫,俞锦绣已经站在了程廷的身边。
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听着“轰隆隆”的声音,她一转过身,看见俞承光骑着摩托车,带着翁晨卿转悠着。
“你怎么把车借给他开了!”俞锦绣惊呼一声,“这车不是你最宝贝的吗?承光之前可从来没有学过开摩托车啊!”
俞锦绣的声音下意识抬高,相比之下,程廷倒是显得云淡风轻的,“看他眼馋啊,借他玩玩。”
俞锦绣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玩什么玩啊,要是一不小心撞了,谁赔你这车?程廷,我发现你这人就是爱瞎大方。谁都眼馋你这车,但难道谁眼馋,你就借给谁吗?”
俞锦绣急了,揪着这件事情不放,程廷不禁失笑。这会儿她啰啰嗦嗦的,一点都没有之前的潇洒劲儿,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觉得这样的俞锦绣看起来格外可爱。她一本正经地数落他的模样,像不像是在和他过日子?程廷忍住了笑意,看着俞锦绣的眼睛,低声说,“不是谁都借的,承光是你弟弟。”
和大惊小怪的俞锦绣相比,程廷的语气太温和了,声音也温和,就像是淙淙的流水,她盯着他看,觉得自己好像成了个花痴。
程廷说,因为俞承光是她的弟弟,所以,他愿意满足他的要求,因为这样她会开心。是啊,俞锦绣看着俞承光傻乐的模样,的确是心满意足的。
不知怎的,她突然想到了上一世和叶世宏结婚后的情景。叶世宏是一个很冷漠的人,娶了她之后,几乎不会带着她回娘家,于是,她就只能自己回去。那个时候照顾孩子分身乏术,她抽出空去看看哥哥和弟弟,回来之后,总是来不及做饭。每当这个时候,叶世宏总是会不耐烦地说,结婚了就有自己的生活,为什么总是要和他们瞎混在一起?
对于叶世宏对她家人的轻视,俞锦绣早就习惯了,他甚至没有办法提起精神来疼爱她,更别说是将她的家人视为自己的家人了。俞承国和俞承光到底过得怎么样,和他有什么干系呢?后来,俞承光混得不太好,俞锦绣想要帮助他,好几次都是掏出私房钱来偷偷地补贴他,被叶世宏知道了,又是一场又一场激烈的争吵。
俞承国感受到了俞锦绣的疏远,而俞承光也怪她对自己不上心,他的原话是,姐姐的日子过得这么好,姐夫的事业又风生水起,为什么完全不愿意帮衬自己?
太多的恩怨累积起来,谁都没有爆发,可到底是愈发疏离了,到了最后,俞锦绣也倦了。
现在想一想,上一世,谁都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她太软弱,太怯懦,也太在意别人的感受,到了最后,受苦的就成了自己。
重生后,俞锦绣一心想着要尽自己所能守护家人,守护亲情,这条路走得并不艰难,她乐在其中。而后,程廷的出现让她明白,一个男人若是愿意真心对她,肯定也会一并接受她的家人。
程廷的付出是悄无声息的,可她却能真心感受到他所有的好,心底无法跨越的那道鸿沟就像是坚冰,刚开始,她以为这坚冰无坚不摧,到了最后,她发觉这坚冰已经逐渐融化。
“发什么呆?”程廷的手在她的眼前扬了扬,“好无聊,看他们兜了半个小时,我都快睡着了,陪我出去逛逛。”
俞锦绣笑了,跟着他往外走。
这年代实行的是周日单休制度,难得遇到一个休息天,路上都是人。程廷说他饿了,俞锦绣就陪着他到处找吃的。
“你怎么老是饿啊?”俞锦绣说。
程廷懒洋洋地说,“不然能去哪儿啊?你陪我去看电影吗?”
俞锦绣有些脸红,不吭声,他便好脾气地笑了笑,说道,“又是不合适?”他摊了摊手,“所以啊,想要约你出来,就只能说自己饿了。”
程廷倒不是真的饿,可想要和俞锦绣单独相处一会儿,也不能总是在路上瞎晃悠,他不累,俞锦绣总会累的。他就只是淡淡地笑着,俞锦绣在心底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样好的人,她有什么理由拒绝?
“那我们去吃油条,好不好?”俞锦绣冷不丁说道。
程廷又乐了,“现在是下午啊。”
“油条只能在早晨吃吗?”俞锦绣不服气地扫了他一眼,“现在是下午,这叫下午茶时间。买根脆生生的油条就着汽水,别提多香了。”
说完,俞锦绣就自顾自往前走去,她大摇大摆的背影看起来仿佛是在欲盖弥彰,程廷深邃的眼底溢出意味深长的笑意。
俞锦绣跑去找油条摊子,俞承光终于累了,他把车挨着墙角停了下来,“开了一个多小时了,我肩膀酸!”
翁晨卿从车上下来,无比狗腿地帮他捏了捏肩膀,突然发现程廷不见了,惊讶地说道,“咦,程廷哥呢?”
对啊,程廷呢?俞承光转了一圈,也没看见程廷,回家一问,陈婉妹摇摇头,“不知道啊,他没过来。哦,对了,刚才锦绣起来去找你们了,也许他们俩一起出去了吧!”
俞承光顿时就石化了。
回到后院,他站在车边,犹豫了许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他杵在摩托车边上的傻样儿,翁晨卿笑嘻嘻道,“你怎么啦?我们出去玩儿吧!”
俞承光想了想,摇摇头,心事重重的样子,“还是不要了,程廷哥这么放心地把车交给了我,我想在这里守着车,免得一会儿小孩子们从庙会回来看见这车这么漂亮,争着抢着要爬到车上来。”
俞承光这话一说,翁晨卿也重重地点点头,“有道理,没想到你看起来粗鲁,还挺细心的。这样吧,我陪你一块儿在这里等着。”
翁晨卿笑眯眯地坐在小石阶上,顺便拽了拽俞承光的衣袖,俞承光顺势坐下,讷讷地说,“你才粗鲁呢。”
翁晨卿耸耸肩,“好吧,你不粗鲁,你的心可细了。”
两个人为了保护好程廷的车,只好并排坐在小石阶上守着,心里琢磨着却是同样一个问题。
程廷哥怎么这么大气啊,这么贵重的车,就直接丢给他们俩当玩具了!
果不其然,程廷哥和他们就是不一样的,难怪小时候能当孩子王呢!
于是,在这一刻,程廷顺利俘获了两个小年轻的心,当然,对于这样的情况,他自己浑然不知。
第二百十五章站着说话不腰疼
俞锦绣和詹妮要去见林清的对象一面。
林清早就说好要介绍对象给她们俩认识,但这段时间大家都很忙,好不容易抽出一个空闲的晚上来,林清今天没开店,俞锦绣一下班,就去和詹妮会合。
一路上,两个人都有些兴奋。
“锦绣,你说林清的对象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平时很少提起他,我觉得她是不是对以前那个还余情未了啊!”见俞锦绣沉默,詹妮怕她没听明白,便补充道,“就是上次那个啊,在她店里的时候过来闹事的那个,那女人不就是她初恋情人的太太吗?我看林清不常提起自己的对象,但这初恋情人,好像在她心里占了些分量啊!”
詹妮平日里像个粗线条,可这话,她没说错。林清并不常说起自己的私生活,俞锦绣也几乎不问,只是一回店里清闲,林清望着外边来往的行人,发出过感慨,“过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在这里闲逛,一遍一遍来回走,根本不觉得累。后来他说,你这么喜欢这条街,那就在这儿开家店吧。现在,我还真开了一家店。”
这个他是谁?肯定不会是林清现在的对象。林清说起那人的时候神色落寞,俞锦绣想要劝劝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该说什么呢?感情的事情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俞锦绣不是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当事人在这一段已经逝去的感情中经历过什么。
见俞锦绣不吭声,林清就会释然一笑,“锦绣,听说你过去和一个男孩子都快要结婚了,后来又分开了。难道你都不恨他吗?”
到了这个时候,俞锦绣摇摇头。
“林清,可能是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你已经有新生活了,回头看除了让你的负担越来越重,还有别的意义吗?”
她不恨叶世宏,她甚至几乎不会想起这个人来。俞锦绣重生过,她的脑海里装了许许多多过往,可那些过往几乎全都是愉快的,她很少想起悲伤的回忆。
上天待她不薄,给了她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一直揪着过去的种种不放,那是真的浪费了现在的美好。如果有人问俞锦绣,重生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或许她根本就说不出来。重生到二十岁的时候,她不想走捷径,也不想惦记过去的恩恩怨怨,她只想好好地再活一次,没有负担并且义无反顾地再活一次。
不错,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更不可能有人跑到她面前来问这个问题。可她自己知道,这段时间,她过得很好。家中不是没有发生变故,楚琴也不是没有跑来瞎膈应人,可她总是能够游刃有余地继续往前走,这大概就是重生带给她的,最大的巨变。
当然,还是有无能为力的时刻。比如说在面对程廷的时候,她就是再精明能干,到了自己的感情问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