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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骨缠绵:首席娇妻难搞定-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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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着么熟悉?”
孟寒琛喃喃自语,这个背影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半会就是记不起来。
这不是刚才那个老人吗,他记起来了,这是他刚才去上厕所经过的一个老人。
当时没太注意,只是匆匆一瞥,现在看来这个老人很有问题,因为只有她看见自己去上厕所。
说不定是一个小偷,为了偷点东西而闯进了病房,见什么都没有又退出来了?
孟寒琛在心中这样想着,他情愿是这样的,而不是这人本来就是冲着江若彤来的。
……
江若珊此时住在一所豪华的大酒店内,慵懒的躺在天鹅羽毛被上,拿着手机看着本地新闻。
过往两年的新闻是最让她留心注意的,因为她一方面要证实老头说的话,另一方面也想看看,这两年来,他们那些人都变了没。
突然,她的手指停在一处明为“a市第一美男和他不得不说的妻子”这个标题上。
时间上显示正是一年前的新闻,这个消息是a市一位名嘴发表的。
看到这里,江若珊心中一动,随即就点开了。
页面切换,出现在她眼帘之中的就是戴着太阳镜,高大挺拔,冷漠俊美的孟寒琛。
当看到心中的男神,江若珊浑身一震,心中激动的要死,两年了,他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反而变的越发清瘦,看起来更具有魅力了。
随着手指下滑,她看到了许多自己都认识的女人,其中就有江若彤。
看到这个清新脱俗的女人时,江若珊眼神微微一变,心中却是波澜不惊,这是她离开a市时她的样子。
“老照片了,还贴出来干嘛。”
自嘲一笑,江若珊的手指继续向下滑,当看到司漫和容琪的时候,她心中一动。
“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原本最不被看好的司漫,现在竟然是寒琛的正牌老婆,而且两人都订婚了!”
说到这里,她的脸色逐渐阴沉下来,司漫是什么样的人她虽然不了解,但也是知道一点的。
能做到今天这个地步,想必司漫在背后没少动心思,肯定做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才成为了孟寒琛的老婆。
因为孟寒琛从始至终只喜欢自己那个妹妹,对别的女人那是一概不理,就连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司漫,他也没有放在眼里。
而容琪呢,呵呵,一个可悲的女人而已。
这就是江若珊给容琪的评价,她虽然是明星,而且是很红很红的明星。
是孟寒琛一手捧红的明星,但也是在孟寒琛众多绯闻女人中最没有脑子的一个。
明显孟寒琛只是在玩玩,玩玩而已,她竟然还当真了,还缠上了,还骗孟寒琛说她怀孕了。
想用孩子来束缚住男人的心,但她失算了。
那个时候正值风光,前途无限的孟寒琛哪会被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人所束缚住呢。
所以,容琪住进了精神病院,一辈子只能和那些二货住在一起。
还好,自己当时并没有做很过分的事情,但这样也被孟寒琛遣送出国了。
相对来说,自己这已经算是好的了,孟寒琛没有把自己废了或者送进精神病院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看来寒琛当时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的,要不然他不可能把我送出国外,直接就把我送进精神病院了……”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江若珊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惊人的红晕,好像已经见到了孟寒琛真人一样。
她把这一些都归功成孟寒琛喜欢她,心中根本没有想过是因为江若彤,她才逃过一难。
要不是看在江若彤一直苦苦央求,看在是她姐姐份上,当年孟寒琛早就将她和容琪一样,两个全都整进神经病院。
这些她都不知道,她把这一切都当成是孟寒琛喜欢自己。
她认为的就是她认为的,她认为江若彤根本不配拥有像孟寒琛这样的男人,果不其然,他们现在分开了。
即使那个时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但还是败给了时间。
时间是无情的,纵使他们相爱,到头来还避免不分手。
“呵呵,真不知道我的这个妹妹现在过得怎么样,还是习惯依靠男人吗?”
江若珊眼神迷茫,好像陷入了回忆当中,嘴里喃喃自语的说着。
在她心里,是打心眼瞧不起江若彤,她不过是嫁给了一个爱她的男人。
手指慢慢下滑,徒然出现在她眼帘的是一则近期a市的消息,她看到一则明为“话题女王”的贴子。
看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进去了,本来她不想看着这条消息的,但那话题女王这四个字让她心里很好奇。
她知道能称得上是女王的女人,一般都是风光无限,万人迷恋,话题女王那就更不用说了,肯定是绯闻不断,所有的话题都是围绕着她进行的。
但是当页面切换以后,出现在她眼帘中画面,让她脸上的表情猛然一滞,随后肆无忌惮的笑出声来。
“哈哈,江若彤啊江若彤,你还是真离开了男人不能活了,寒琛不要你了,你现在竟然要和冷辰希结婚!”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脸上露出嘲讽之色,虽然江若彤人没在这里,但她的反应就像江若彤已经站在她面前,正低头接受着她的冷讽热嘲。
随着继续往下翻阅,江若珊脸上的嘲讽之色逐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满脸的不可置信。
一双明亮的瞳仁中此时尽是震惊之色,她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短短的两年中,江若彤不但和孟良晟结过婚,虽然并没有见到他们举行婚礼,但是市井传闻他们已经在日本结婚了。
江若彤先是和孟良晟传出结婚,然后消失两年,这段时间再次出现,又传出要和冷辰希结婚的消息。
当她看到这些的时候,心中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那是相当的震惊。
“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女人,当年a市的风云人物已经全被她玩过了!”
“先是霍子安对她念念不忘,然后是孟寒琛对她死心塌地,然后孟良晟也横插一脚,竟然和她要结婚,就连现在冷辰希也对她百依百顺,而且两人还要结婚,啧啧啧,江若彤,你身上到底有什么值得a市四大风云公子哥念念不忘的。”
再说这些话的时候,江若珊眼中尽是妒忌之色,当她看到这些有关江若彤的花边新闻。
她再次对江若彤另眼相看,再次将这个小她几岁的妹妹高看。
“没想到啊,短短两年,越来越厉害了,a市的几个高冷男神都被你玩了遍,现在已经开始向冷辰希进攻了吗?贱人!”
当得知江若彤要和冷辰希结婚的消息,她脑中第一个反应就是江若彤不要脸,不知羞耻。
她先前以为江若彤这两年过的还不如自己,但是现在看来是她自己想多了,她以为谁都想她一样那么辛酸。
“好你个江若彤,你要和冷辰希结婚,好,非常好。”
江若珊自言自语的说着,如果江若彤真的和冷辰希结婚的话,那么他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这样一来,孟寒琛的心中绝对会对江若彤不屑一顾,她才有就会接近心目中的男神,一直想要得到的男人。
至于江业和她的母亲,这两人现在早已被她抛在了脑后。
正文 第219章 只剩叹息
就在江若珊浮想联翩的时候,a市的飞机场走出来一位绝美中年男子,最为醒目的就是面容和个子,有着所有西方人的特征。
看上去年龄并不是很大,但岁月还是在他的眉宇之间留下了痕迹,这位中年男子有着一对斜飞的细眉,刀削般的脸庞。
一双墨色的瞳仁中带着几分褐色,让人很难把他和老外联想在一起。
身高近一米九左右,身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裁剪合身的衣服将他完美的身材衬托出来。
他紧抿着嘴巴,鹰钩一样的鼻子,配上细腻的五官和冷酷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很孤傲的人。
乍看之下,他高冷帅气,仔细瞧上两眼却发现他身上隐藏着另一种气质。
那是放簜不羁,张扬浮夸的气质。
而且这个中年男子最令人吃惊的就是,他有这一张和a市第一美男之称的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
这让过往行人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孟家二少出来溜达来了。
而且让不少暗恋孟寒琛的女人纷纷行着注目礼。
一路走来,见到这样的场景,中年男子很是潇洒的拨弄个了一下额头前的刘海。
一双明亮的眼睛中波澜不惊,对过往行人的这种举动没有任何反应,显然他经常被人这个看过,已经习惯了这种眼光。
只见他伸手拦下来一两处出租车,用着不是很流利的中文说道:“去孟家。”
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男子,心中不由暗暗鄙夷了一番。
别以为自己长了几个外国人的特征,就装着不会说中国话,崇洋媚外的老东西。
就这样,在出租车司机的鄙夷中,中年男子慢慢的推开车门,甩手甩给他一张百元大钞,随后走了下去,因为孟家已经到了。
看都没看出租车一眼,他径直向大门敞开的孟家大院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感叹道:“啧啧啧,真是不简单,可以,老孟真不错,看来当年没有和我去国外发展这个决定还真的决定对了。”
说着他已经走了正门前,敲了敲门,里面传出一道慵懒的声音。
“谁呀?”
随后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李芳华侧着身子,露出半边脑袋。
当她看清来人的时候,唯一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立马被惊喜所充斥着。
“你,你怎么自己来了!”
她没有发现此时自己说话已经有些结巴,看着眼前高大帅气,魅力十足的男人,李芳华心中一阵乱跳,感觉就快要蹦出来一样,兴奋异常……
“呵呵,我怎么就不能自己来,怎么样,惊喜吧。”
中年男子好像和李芳华的关系很不错,半开玩笑的说着。
要知道这些年来,从来还没有人敢开李芳华的玩笑,但即使这样李芳华反而一点发火的迹象都没有,而是有些痴痴的望着高冷的男人。
用着足以柔死人的声音,如小女孩一般,娇滴滴的说道:“不是,我,我的意思是,是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去机场接你啊。”
李芳华这个时候说话都已经无语伦次了,足以证明她此时心中的慌乱程度。
“怎么办,怎么办呢,我一点准备都没有,也没有打扮,这下好了,怎么办呢!”
她脑中此时想着这样的问题,男人来的太突然了,突然的让她没有一点准备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中年男子正是孟寒琛老爸的战友,孟老爷子的世交好友,雷蒙。
一个和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的中年男人。
他看上去比孟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年轻许多,因为他一直生活在国外,国外的生活是那种随性遣意的生活,让他看上去就是一个40出头的男人。
“怎么,难道不打算让我进去吗?守在门口。”
看着李芳华的半边脸,他揶揄一笑,俊美的脸上露出些许玩味之色。
他知道李芳华绝对没有收拾打扮,而且她今天在家里,穿的肯定是居家装。
女人都喜欢打扮,跟别说见客人了,那肯定是要里里外外打扮一下,才会见人的。
“我,我没有,你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我去换下衣服,好吗?”
说着,李芳华将整个脑袋伸了出来,她一只手上还提着一个面膜,这是刚才揭下来的。
闻言,雷蒙哈哈一笑,阳光下,他嘴角扬起的弧度,让李芳华为之一阵目眩。
心中就像是有一头小鹿,因为找不到出口,不停的乱撞着。
“我说芳华啊,你我这么多年的关系了,我雷蒙是那种注重外表的人吗,呵呵,随意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看李芳华还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嘿嘿一笑,道:“你怎么舒服就怎么穿,不用在意我的,咱都不是外人,我就喜欢你素颜的样子。”
说着,他为了能让李芳华相信自己说的话,故意露出迷恋之色。
他的话让李芳华脸色一红,微微低下了头,在低头的那一瞬间,她偷偷瞄了一眼雷蒙,当看见他眼中的迷恋之色,心里顿时一甜。
是啊,他们曾经的那个年代,根本没有化妆品或者任何能装饰的东西。
整天就是一张素颜朝天,别提那个时候有多勇敢了。
现在……难道真的只有化妆了我才能见人吗?难道我李芳华还离不开化妆品了……
在她想的出神的时候,雷蒙大手使劲一推,大门应声而开。
走神的李芳华一个措不及防,脚下踉跄一下,站立不稳,身子直直向后倒去,眼看就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吻了。
雷蒙眼疾手快,见到此景,顾不上什么高冷形象,就势向李芳华扑了过去。
不过他不是想压载李芳华身上占便宜,而是要给李芳华当人肉护垫。
见到他这样,李芳华心中一暖,放心的闭上了眼睛,她不再害怕当身体和地面接触那一瞬间的疼痛了。
因为有他,所以她放心。
果然,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传来的是很舒服的肉感,软软的,有一点硌人。
“咳咳,芳华,多年不见,你分量倒是增添了不少啊,看来老孟没少给你做好吃的。”
给李芳华当人肉护垫的雷蒙,此时干咳几声,面色稍微有些通红,看的出来,这一下对他来说还是能承受的住。
他的话让李芳华一阵羞愧,转头娇羞的看一下男子,立马站起身来。
“那个,你随便坐,我上楼换下衣服。”
说完这句话后,李芳华红着脸一路小步的向二楼走去。
因为她穿的是睡衣,而且是连体的那种,稍微一弯身就会走光。
刚才她都不敢想,雷蒙有没有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要真是那样的话,那也太丢人了。
心中这样想着,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在雷蒙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冲进房间,嘭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靠在门上,李芳华长长吁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不能表现太多热情,太过激动,那样会让男人觉得她是在做作。
只听楼下传来一道哀呼声,“哎哟,这下可苦了我的老腰了。”
闻言,李芳华心中一惊,连忙拉开房门,“没事吧,伤哪了,是不是把腰扭了,来,我给看看。”
说着,她抬腿就欲下楼,有些浑浊的双眼中此时尽是担忧之色,一眼就看出来她是在担心雷蒙。
突然,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将刚刚抬起的右脚伸了回来,抬头向一楼大厅的男人望去。
果然,只见男人的俊脸上此时满是笑意,一双明亮的瞳仁此时正盯着她一阵猛看。
“刚才没有发现,睡衣真不错,穿上去挺适合你的。”
闻言,李芳华脸色一红,低头娇骂了一声“老没正经的,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说话还是这样口无遮拦呢。”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是在责怪雷蒙,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因为生气而露出愤怒。
不断闪烁的眼神,显示出她此时内心的不安。
“嘭!”
房门再次被重重关上了,李芳华飞快的躲进屋里。
只听楼下传来一阵怪笑,随后便再没有了声音,好像雷蒙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所以不再说话了。
雷蒙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位于大厅右角的书房门前。
他看了一样二楼,见李芳华还是没有下来,无奈之下只好推门而入。
房门打开,一股墨香味迎面扑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中的是挂在书房桌子正上方墙壁上的一副字画。
“不容易”
这副挂画上只有这三个用毛笔写的字。
字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一看就知道出自大手,没有十几年的功力是写不出这样的字体。
他仿佛看见孟老爷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场景,他看见这个昔日的老战友独自一人时那种孤单惆怅的面容。
没来由他鼻子竟然隐隐有些发酸,缓缓走到书桌前,低头看着桌上面摆的一切物品。
突然,他身子猛然一震,伸手微微有些颤抖的右手,将放在一叠书信上的钢笔拿了起来。
钢笔平淡无奇,并没有向像现在钢笔那样奢华的装饰,更没有像现在钢笔那种极具现代感的颜色。
它平淡无奇,圆滑的笔帽证明被磨蹭过无数次,简简单单的笔身,大小适中,刚好适合人握在手中。
看到这支钢笔,雷蒙一瞬间就想到了他们以前的那种生活。
正是在部队里,他们两个人认识了,并且成为了一生的朋友。
而这支钢笔正是他送给孟寒琛老爸的,这是他们两人之间交情的见证,这是最好的证据。
“没有想到这支钢笔到现在你还留着,哎,真是物是人非啊,老孟,今天我回来了,你却不在了,难道我们两个真的只能一个人先走,另外一个人才能回来吗?”
雷蒙说完这句话后,俊美的面容露出惆怅之色,面对昔日战友的离去,他现在除了惋惜剩下的只有叹息了。
正文 第220章 没有寄出的信
战友死了,他这个昔日的战友现在却站在已经死去的战友书房内,回想着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不知不觉,他感觉眼睛一热,一滴晶莹的泪水竟然滴落在厚重的红木桌上。
他现在隐隐有些期待这些年来由战友抚养的孩子究竟长成什么样了。
突然,他眼睛停留在书桌上的某一处,再也不转头分毫。
只见书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封,乍看之下,最起码有50封以上。
雷蒙心中大为好奇,这些信都是孟占年写给谁的?为什么没有寄出去?而且在这个火速发展的时代,写信邮寄的方式已经被email所代替。
这样的传统方式恐怕也只有他们这一代的人才会这样做。
但这些信既然写了,为什么没有寄出去呢?
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雷蒙伸手拿起一封信,他打算拆开看看,看看是什么样的信件让孟占年这种心志坚定的人还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寄出去,以至于现在这些信都不为别人所知。
同时,他心中对李芳华也是有些失望,毕竟这是她老公的书房。
两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现在孟占年死了,李芳华连他的书房都再没进过,更别说打扫了。
但是当他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时,他顿时愣住了。
俊美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惊愕之色,他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这些信不是给别人的写的,正是给他写的,收件人上面赫然写的就是他,雷蒙。
这些不下于50多封的信,竟然全是孟占年写个他的,而且这些信从来都没有寄出过。
脑中瞬间联想到这些,雷蒙心中已经猜出个大概来。
这些信的内容肯定是和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有关,而且这些信孟占年一定是筹措了半天才提笔写的。
但为什么一封也没有给自己寄,这点他不是很明白。
“老孟啊,你走了,我这个做兄第都没有能送上你一程,希望你在那里不要怪我啊,既然这些信你生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寄给我,死后那就由我来亲自拆开吧。”
说完这些话,雷蒙微微一笑,笑容中有洒脱,也有苦楚。
要不是因为孟占年的话,恐怕也没有此时的他,更别说还能活得这样潇洒。
拆开最上面的一封信,小心翼翼的掏出里面的信件,手腕轻轻一抖,一张全是用毛笔写的楷字映入他的眼帘……
“雷,容我再次这样叫你,有可能这种叫法让你感到很恶心,很反感,但我很喜欢这样称呼你,因为它感觉我们的关系很好,很亲近。最近我越来越不行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一天了,可能这是我最后的一封信,原谅我的自私。”
“自从两年前寒琛结婚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得,很专一的对一个女人好,看到他这样我很高兴,同时也更加难过,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要对我的亲生儿子不理不睬,我们父子两人就像是仇人一样,真的雷,我真的累了,好累好雷。”
“这些年过去了,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不像小时候你说什么还能听什么,也不会给你惹什么麻烦。现在寒琛越来越不听话了,他骨子好像就有一股反叛的劲,我和芳华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只听那个女人的。”
“哎,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回来说明这一切,好让我早点解脱,这些年我每天都要去伪装,都要去装着漠不关心,可你知道吗,我的心都在滴血,现在的社会已经讲究人人平等了,凭什么他要去受各种委屈,受别人的白眼,受尽一切冷讽热嘲。”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累了,你在国外过的还好吧,希望你混的你这个老朋友好,以后就算跟了你也不会吃苦,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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