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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限重生-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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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明微微笑指着他,自己走过去躺好。嘴里还继续唱着,“但愿长醉不复醒呀。”

旭拍着鼓点和,“不复醒。”

刘佳明双手交叠在腹上端正躺好,闭目养神。拖长了声音唱,“古,来圣贤皆寂寞哦哦哦,惟有饮者他呀,”

旭踩着鼓点接上,“留呀留其名。”

沙发上的人一个响指打出,顺势举高大拇指夸他,“小旭这一波给劲儿!你等着!我睡醒再跟你唱。将进酒呀~” 这是可算清醒了。

眼见得又要唱起来,刘家政不耐烦了,“你睡觉吧。你经期才刚过就喝酒我还没说你。”

“哦。”刘佳明委屈巴巴扁着嘴。“不高兴。宝珠抱抱。”

刘宝珠过去,在沙发边上蹲下,埋首进她怀里。刘佳明嘿嘿笑着,上下其手。

“我们还没走呢!”刘家政怒喝一声,关上门,吩咐下人守着门不让任何人进去。自己拉着旭换到大堂去坐着。

大堂里坐着一个老人。正坐在主人位沏茶。脸色红润,气色不错。修剪好的胡子一寸寸在外,外形有点粗野。

刘家政上前叫一声爹,坐了下来。

此人正是刘一手,刘家四个孩子的父亲。老人家一伸手,在旭面前放下一杯热茶,招呼他坐下。

楼上一声小孩子的尖叫。旭还没明白发生什么事情。刘佳明房内刘宝珠冲出来,在二楼走廊飞奔抓他。

另一头的小孩子大约10岁,跟耗子派森一个年纪。身后跟了好几个手忙脚乱抓他的仆人。小孩子体量小,左转右钻,三五个仆人都奈何不了他。

“达仔!回去!”楼下刘老爷喝道。

刘家最小的孩子刘家达看见他爹坐镇,顿时怕了。看见前面刘宝珠好像看见救星,扑过去抓住刘宝珠的腿,央求道:“宝珠姐姐,你帮帮我。我不想写字。我再也不想写字了。让二姐写。本来不是她负责写的吗?我要出去玩。我要出去踢球。我要出去。求求你了。二姐呢?你快去叫二姐过来救我!”

“小旭,不好意思。真是失礼了。这是我弟弟刘家达。失陪一下。达仔,回书房去。你的字练好了吗?”

“我不练!三哥?不要三哥。三哥不要。”慌忙中又去推刘宝珠,“你快去呀!”

“四公子,你小点声儿,小姐睡了。”

“什么?这个三杯倒的酒鬼!完了。哎哎哎,三哥,你听我说。我,你不心疼达仔了吗?三哥!”刘家达一脸天要亡我的表情,被上楼来的刘家政拎回书房去。

刘一手连说三次见笑才把这段小插曲抹过去。问了一些你跟家政是同学吗,家政在学校可还习惯的废话。

唯一一次提到佳明,问的是,“佳明现在读几班?”

自己的父亲还不知道自己女儿读几班?旭也是相当尴尬。

旭看了一眼蓝色腕表,直说到十一点,差不多吃饭时候,刘一手才带他去自己三楼书房看字画。

四面墙挂满七王爷的字画。旭差点以为自己正在参观七王爷的作品展。分宾客落座酸枝木茶几两侧。桌面有茶座的凹位,但是没有茶杯跟茶壶。显然有备而来。旭静静等着。

果然,刘一手从墙上取下一副《吾儿》。小心翼翼地逐寸展开。

旭站在一旁观赏,口中念道,“白露冷秋夜来堂,启明道别梅园郎。旧人新子何须问,一轮甲戌误作阳。”

“这是七王爷存世的最后一幅字。吾儿。写给家明的。你的诗集呢?”

旭从怀里掏出黄皮的诗集,摊开一页平放桌面。两人逐个字比对,发现那些字如出一辙。

刘一手确定这本手稿是七王爷真迹。手压在手稿上,细细抚摸。

旭苦笑着,“我爷爷留下来的一本破旧手抄诗集竟然是前朝七王爷真迹?刘老爷别开玩笑了。”

作势就是扯烂也要扯下来。刘一手没敢硬来。无奈松了手。在刘一手翻脸之前,旭霸道地抢回自家的诗集。

刘一手眼睁睁看着旭把诗集随意一卷,粗鲁地插在腰间皮带上。心疼得面容扭曲。

“我刘一手,不开玩笑。90万。”

“不卖。”

刘一手收起那副《吾儿》。请他坐好,上了茶。先叹一口气。

“人人都知道七王爷的字画值钱。就是七王爷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在意。他生前一个狠心,烧毁了所有书稿。要抢救下来也是残的坏的。现存完好的不是往日送给朋友的就是偶尔一个字救济贫民的。那个贫民后来凭借一字卖得千金。现实版的一字千金。贫民得以买药救妻子。发家致富之后又双倍价钱把那一字买回。你可知那一字是什么?”

旭坦言,“不知道。”

“那一字就是刘。刘一手的刘。那个贫民就是我。”

刘一手说到这里,低头,再抬头,眼里有水。不知道想到什么,笑了。笑着笑着,两行浊泪就滚滚落下来了。旭辨不清他是真是假。

“七王爷对我们刘家有恩。那一年,我父亲去世了。我连给他埋葬的钱都没有。人家说七王爷心善,经常接济穷人。我寻思着,能到梁园讨个十文钱也够我爹买草席下葬的了。我就去跪。

我等啊等,等到那华丽的车驾进去了又出来。还是等不到屋里的七王爷出来一趟。我从清晨那华丽的车驾从屋里出来,一直等到晌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给我等到了。我记得那时候太阳都要下山了。七王爷可算起来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那个一身白衣的落魄书生就是七王爷。看见他出来我就想走了。

我觉得这是要没戏。你想呀,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犯得着专门出来跑一趟给你银子吗?

他还给我道歉,说仆人没叫醒他。

我估计这是一个仆人什么的。我就说你在这儿干活也没多少钱,你主人不出来那就是不想给我,我也不是那么厚脸皮的人,不给就算了。我就起身走人。

他叫住我,拉我去街上一个卖墨宝的店里,让我光膀子坐好。

我不晓得怎么的就信了他的邪。他站我后面。我就觉得后背痒痒的像是有什么在爬。他说好了,让我去着镜子。我一看,他竟然在我后背用墨水写了一个好大的刘字!

我虽然是个粗人,还是晓得什么叫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他竟然在我背上乱画!

我当时那个生气啊!你这家伙不给钱就算了,还写什么破字羞辱我!

那字写在我背上,我擦不掉。推倒他这个弱鸡就跑去河边,看着后背那叫一个伤心啊!我刘一手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如果不是为了埋葬我死去的老爹,谁愿意大早上顶着北风去你家求你

还好我要拿水擦身上墨迹的时候有个天仙那么美的女子跟上来阻止我。她一定是上天派来的观音娘娘。她用纸贴在我背上,把那个字印了下来,还给了我三条黄金。

埋葬完我爹,剩下的钱我用来买一些笔墨纸砚倒卖。后来家明学会写字,我就让他冒充七王爷的字,做了几本字帖,赚了一点小钱。又用这些钱买了一些真品字画跟家明的假字画混在一起。再全部高价卖出去。

这样来回倒腾好几次,一点点赚出了现在的刘氏雏形。到现在,我们刘氏与你们宁家各执刘耳,立足安居岛。这日子,才算好过一些。

别人看我们是有资本跟大鳄叫板,随口就是千亿的投资。实际上,我把大部分的钱投进了日昇昌,借宁老爷子的手利滚利。现在不行了。那边干的生意我们干不来。老了,手脚脑袋都跟不上年轻人。现在刘氏,都交给我两个孩儿管了。

我闲下来了。老了,有钱了,想给自己的儿孙购置一些传家宝,结果市面上全是我当年卖出去的假货。那个时候穷,没见识。现在被自己当年害惨了。他说的对,我为钱生,早晚有一天要为钱死。

他喜欢字画。我给他安置了另一条路那边那片小竹林。他很喜欢。写首诗,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给它取名梅园。那院子里靠墙那一排梅树,就是他亲手栽下的。他在那里天天写字作画。就是一副都不肯留给我。死都不肯给我!”

说到此处刘一手捶胸顿足。把如愿得知七王爷在此处而欢喜雀跃的旭吓了一跳。

“死了?”

“烧了。”刘一手狠狠把拐杖往地板上一戳,愤愤道,“全都烧了!那个狠心的!不把字画卖给我。一个字都不留给我!他又瑞瑞嚷嚷着吃我的住我的不好。我想找个理由让他良心好过一些都不行。我们为这事吵了大半辈子。还好,他睡过去的时候摸着佳明的头说,还好多活了这几年。那个《吾儿》,就是写给家明的。”

说着,刘一手抓住旭的手像抓住了救星。“小旭啊,你是个孝顺的。我老人家没别的指望,也没几天好活的。你看我这满墙都是他的字画。可我哪个都不相信。他说过,这些都不是他写的。我不晓得他说得是真是假。我就知道,这一幅《吾儿》一定是真的。但是这个,是要留给家明。不能随我陪葬了去。你那本诗集,”

“这是家传之宝。不卖。”你的故事说得再悲惨那也是你自己活该。这句旭没说。

刘一手抹了眼泪,搭在旭手上,凉得旭直打颤。

刘一手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央求道:“那你能不能遂了我的愿,在佳明手上拿几副真品,放在我棺材里?这样我就心足了。”

“你自己去说。”

“家明跟他七叔一伙的。都不肯给我。”

你自己家的事情你要我一个外人怎么滴?旭心里这么想,脸上只是很为难,悄无声色收回自己的手,嘴上说着:“佳明不见得就有她七叔叔的字画。我父亲手把手教我写字,自己也没有在纸上写过一个字。”

刘一手一把给他抓回来,斩钉截铁道:“一定有!”

旭被他这声如洪钟的耳边一吼吓了一跳。

“抱歉。一时激动。那个人喜欢写诗送人。送给自己看得上的人。他看不上我一身臭钱。他喜欢家明这个孩子。我媳妇儿生前亲眼看着他在朝日的余晖里抱着家明,走出竹林,送回来我家。除了那一次,他从来没有踏出过竹林半步。说他不偏爱家明,我不信。”

又问,“你身手怎么样?”

旭脑袋瓜子一转,“找个东西还是可以的。”

“那就好。我就盼着你到梅园去,找一找。就是找着半个字也好。”

刘一手这意思就是偷了。拜托一个外人偷自己女儿的东西,亏他想得出来。

要不是为了偷进梅园找七王爷,旭才不会答应这苦差事。

从小径过来的路上,旭左右两边都是遮天蔽日的竹林。用稻草在下面捆了道儿,把压过来的竹子固定回两边去。中间铺了青石板,不让它们从地下往上抽芽。这就算是一条路。

到了道场前,还有两丛肚子胖胖的罗汉竹。可见这主人是多偏爱竹子。

然而,此处名叫梅园。因为道场旁边是不允许种竹子的。怕长成一丛淹没了道场。像是为了补偿,梅园里面大院子,种的全都是梅。

旭偷偷进来,藏在罗汉竹后面往里看。窗明几净的道场,刘佳明正蹲着,推着抹布来回地擦榻榻米。

老婆大人爱干净。同时,打扫道场也是她三省吾身的方式。当初抢夺温泉项目被宁家虐了,她也是愁得到梅园来擦了一晚的地板。

旭耐心等待。等刘佳明进去盥洗抹布才迅速爬上房梁,又顺着这粱木在近三亩地的道场来回转悠。

道场里空空如也。别说七王爷的墨宝,一张纸都找不到。旭想,那就算了。回去那会儿,低头一看,下面的人正好抬头看梁上的他。

刘佳明脸上没有一点惊讶。反而有点,期待?

“哟。”端起手上温好的青梅酒冲他敬了一杯,“辛苦了。下来喝一杯再走吧。”

确实,自己这么点小伎俩,哪里瞒得过刘佳明这个武道大家?前世,居的本领可全都是她这个师兄教的。

旭也没隐瞒,说了刘一手的委托。

刘佳明听后哈哈大笑。“七叔叔的确很疼爱我。亲自教我写字。但是他自己写的字都是一个不剩地烧光了。”

和刘一手说得一样。旭抿一口热得刚刚好的青梅酒,“我明白。她七叔叔要存在,必须要低调到不存在。本该在刑场上死去的人,当然不可以在荒岛让自己的字画存世。”

青梅酒不够一年。说是酒,其实很淡,度数不高。刘佳明又是用的那种两根手指可以环住边沿的小酒杯。旭这一抿,没了。

“还是你这个外人看得明白。偏偏我老爹不信我!一口咬定我偷藏了七叔叔字画。”

刘佳明从面前温酒的竹架子下面拿出来一个冰裂纹阔口大海碗。提起梅花纹样的大肚窄口小酒壶给他满上。自己从一旁茶几高的梅瓶里面倒出一点进空酒壶里,再放上竹架子,挑通了下面的煤。一点点温着。

刘佳明低着头挑煤。旭看不见她说这话时候的表情。光是听语气,似乎有点苦涩。许是刘一手就这事儿逼得她太多,旭也没多想。

“他说就你让七叔叔走出了梅园一次。”

沉默。空气中只有青梅酒的芬芳。

煤炭偶尔炸开的声响惊动了两人。





第139章 七叔叔
刘佳明全身抖了抖,这才回过神来,站直了腰。耸耸肩,“那一次是我偷偷留在道场训练结果睡死过去了!说起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很不会说话。明明那个一脸刀疤的男人带着一个看起来就好老的手下过来,跟七叔聊了几句,都把七叔说哭了。我还嫌弃天黑路滑就要在那儿呆着。

那俩凶神恶煞的人走后,我七叔就一直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我在他旁边哭着就是要回去。

他那时候大概正是感伤的时候。偏偏被我扯得手忙脚乱,什么大诗人的形象都被我鼻涕眼泪抹没了。

他真是不知道怎么应付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干脆在道场的木板上铺开纸张笔墨,塞了我一只大狼毫,把着我手站在道场写我的姓名。

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秀字,什么七叔叔。我只知道他写的那个刘字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姓氏。

我吓傻了。怎么会有人写字跟自己的脸一样,这么好看?

七叔叔长得也是妖孽。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男人,蹭过来贴在我脸上的皮肤比我这个八岁的小男孩儿还要嫩滑。

不过他手上有被笔磨出老茧。硌得我手慌写不好自己的姓氏。

他就耐心地教我写。写了一次又一次。

早上的时候鸡啼,他才停笔。指着远处升起的朝阳给我念了一句诗。七个字念完停下来又是七个字。具体不是很记得。大意是太阳出来了,云彩染红了半边脸。

我当时看着还没有下山换班的月亮,很尴尬地告诉他真相。

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挂不住,直愣愣地杵在大开的道场三扇木门中间。继而抚着门板坐下,脸上都是痛苦的泪水。

他给我念了好多歌颂太阳的诗词。都是我现在翻遍书本也找不到的。他自己写的。

他哭得气喘,我的心也不好过。

我后来才知道有一种人,他们天生看不见颜色。火红的艳阳和青白的圆月,在他们眼中并没有分别。

所幸,七叔叔的时代流行水墨丹青,黑白字画。

隔了好久,他问我现在太阳出来了没有。我说出来了。他才起身抱我回去。

他眼中缺少的颜色,今生今世是怎么也弥补不了。我只好每日来竹林,借口学写字,引他说话作诗,陪他解闷。

霍老师夸我语文好。那是因为我自小生活在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之中。

七叔叔喜欢诗词。七言绝句五言诗张嘴就来,我对不上他要不高兴了。我只能每日做功课之前先背一些诗词。我本来是打算背到明日能跟他搭上话的程度就行。结果,”

刘佳明说到这里自己笑出了声。“七叔叔简直是人精。他每日与我说的话三句不离诗词。最要命的是离不开我前一晚背的诗词。他根本就是变相考我功课。”

“他怎么知道你背的是那些诗词该不是刘老爹说的吧?”

“我爹大字不识一箩筐。七叔叔是全都会。他一听我说话的语调语气带上了卿卿桃夭就知道我看了诗三百。他再随口一念,就是蒹葭苍苍。我要是说了单衣薄凉如水,他马上考我宋词。还是婉约词。”

“这是怎么做到的”

“闻。”

“嗯”

“他说一个是美酒佳肴,一个是茗月清风。各有千秋。”

“大概你说一个字,在他眼中就已经是大漠孤烟直这大半句了。”

“没错。说到诗词,没有哪个比得上我七叔叔。”

“还有一手秀字。”

“我喜欢宝珠。”刘佳明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旭应道:“我知道。”

“一轮甲戌误作阳。《吾儿》。我爹给你看过了吧?毕竟这是他唯一可以确定是我七叔叔写的东西。他能给你看的也就是这一个了。

七叔叔当时送我这首诗做生日礼物,我还以为他记仇,怨我在他两个客人面前大哭 ,影响了他们的心情。

后来他说,这就是我的命格。甲戌年甲戌月甲戌日甲戌时出生。阳气旺,阴气不足。宝珠就是救我的贵人。

我以前不信什么命啊什么相啊这些玩意儿。现在也不信。我会算。可是每一次给别人算都有些许不一样。

我算过你,你以后会嫁给你最爱的人。

那个人太胆小。娶你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我不得不出门助他一臂之力。

你懂我在说什么吗?”

“我懂。”

“你懂还跟他,喂,不能这么喝。”

旭端起大海碗,把那凉了一半的青梅酒一饮而尽。“这,今年的青梅?”

“嗯。才埋了一个月。”

“不是上一年的吗?”

“上一年那一瓶我不都试喝完了吗?这是新酒,热着喝还行。哪儿能就这么干呢?喝白酒吗?傻瓜。”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喝过青梅酒。”

这是谎话。前世刘佳明在世的时候他喝过很多回。刘佳明死后,居一个人温了一个梅瓶的青梅酒才下定决心跟曦同归于尽。

“小旭。”

“嗯?”

“我跟你讲,我不知道你想要在宝珠身上尝试着找回自己丢失的什么东西。”

扎心了老铁。其实旭自己也不知道那三包万宝路除了存在于他的记忆里还有什么意义。就好像全世界都能体谅他为小分队大义灭亲只有他自己为了挥棍子的一刻颤抖了一辈子双手。

刘佳明没理会他这点小惆怅,指指自己,“宝珠,是我的。就算你是男的,我现在是女的,宝珠依然是我的。从命格来说我们最匹配。走在大街上我们也最般配。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否则,”

小茶杯往茶几上一压,旭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气流从刘佳明那边扑面而来。

竹架子下面的煤炭疯狂地燃烧了一会儿,又无力地缓慢恢复。

在遇见刘佳明之前,旭从来不晓得害怕。在遇见之后,再没有害怕过别的。

因为已经没有别的能比她发火时候的这一身气流更可怕。

如果说世上真有霸王色的存在,那么它的拥有者除了路飞就是刘宝珠受到威胁时候的刘佳明了。 

然而对于从小被师兄摔地板摔到长大的居而言,免疫也不是那么艰难的事情。同时,再次在梅园重逢的喜悦,也让他忘乎所以了。

青梅叶落,枝头青青果。园中水池上方的竹节装满了水,往斜口那边倾倒,打在下面的卵石上,正好发出“咚”的一声。

“正好,添水响了。是时候添水了。”

潺潺的涓流从蓝色腕表的手腕中倾入对面的小茶杯。他像是给人倒惯酒的下人,动作娴熟,半滴不落。同时,酒壶正好落在榻榻米上。

“宝珠姓刘。从第一步踏入刘家我就知道。刘老爷的蒸饺,你穿的T恤刘仔裤,还有刘家政的西米露,她生是你们刘家的人,死也入你们刘家祖坟。”

刘佳明本来还以为刘宝珠美人在旁,旭会心猿意马。这么一看,她似乎多虑了。一时放下心来,眉眼含笑。

一时想到自己同桌那24小时钉在这人身上的那双眼,顿时唏嘘不已。

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直说,只好旁敲侧击道,“那正好。收起你那处处留情的双眼。专心看着你爱的人。”

“没有。”旭回答得十分干脆。“我很花心。我哪一个都想要救。哪一个都要留。”

“小旭,你并不花心,你只是太多情。你就像留连百花的蜜蜂,脚上沾满花粉,来到播种的地方,你反而不知道从哪里下脚。干脆全部带回自己家。有时候朋友太多,也会成为身上的枷锁。”

“人活久了就这样。”

“你才12岁。这么老气横秋的做什么?”

“我今年三十了。”前世十八加上今世十二,旭已经是而立之年。

12岁的刘佳明只当他在开玩笑。摆摆手,“这玩笑不行啊。”给他大海碗满上,“自罚三杯我才能饶了你。”

“你不信?”

“不信。”

“那我说的就是玩笑。”

旭在梅园直喝到太阳下山。中途刘宝珠过来,送了一点小点心。两个酒鬼东倒西歪,坐都坐不直。刘宝珠不放心。留下来看着,顺便打扫一下院子。

临行前,刘佳明执意要亲自送他出竹林小径。

在梅园门口两丛胖胖的罗汉竹前,旭跟刘佳明一握手。明明白白告诉她,“佳明,我对宝珠没有别的意思。我没有妹妹。我把她当妹妹看。宝珠,是你的。”

从前世你的劳斯莱斯出现在我面前那一天开始。愣头青的青春,结束了。

黄色手稿保住了。七王爷见不到。应该说,从此以后没人可以见到他。

旭回去之后找了个机会问宁正这本书稿的来历。宁正把他两的床并在一起,自己趴在中间说当年宁日如何手把手教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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