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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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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去的年代智能手机还没有出现,大多数都是大哥大和刚刚出现的黑白屏的手机,在一些落后的地方可不是所有人都有手机,连电话都是代销点和商店里才有,像主角这种小镇,一般家庭连电话都没有,需要打电话就去商店打,然后一分钟几毛钱,电脑就更不用说了,一线城市或许还算常见,但偏远落后的地方几乎听都没听说过那种东西。
就是这样一个蔽塞落后的地方,开始了主角的未婚爸爸生活。
原本主角是个大学生,上了四年学,本来应该是好好工作为家里做贡献,结果带了个刚满月的娃回来,怎么也不说孩子妈妈是谁,而且让孩子留家里他们看着,让主角去工作,主角死活都不愿意踏出小镇,更不愿意去大城市里打工,爸妈气的不行,看不顺眼就非打即骂,觉得他没出息,上了四年学什么用都没有,还不是做着苦工的活儿,孩子也因为主角的不配合有些不受待见,当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主角的这个孩子是个女孩。
物质匮乏,民风愚昧,重男轻女,父母粗俗,未婚有孩。
要怎么面对,郑之南其实都没有头绪,但看到了人设和部分大纲后,他的心情还是比较平稳的,毕竟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攻略者了。
第159章
一岁半的俏俏眼里包着泪坐在床上,两只小手紧紧握住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郑之南的手。
“爸爸——”
此时隐隐约约从堂屋传来讨论的声音。
“之南要是出了事; 就把俏俏送人吧。”在青霖镇如果说把孩子送人; 就不仅仅是送; 基本上都是卖掉,卖给不能生育或者说想有个女儿的家庭,只是说的好听的叫送; 然后对方给所谓的红包,少则一两万; 多则五六万,这是女孩的价格。
一岁半的俏俏还很小; 并不懂什么送人不送人,她只知道爸爸一直在睡觉,奶奶喂东西也喂不进去几口,她很害怕。
说话的人是郑之南的父亲郑大福,母亲刘银雪坐在抽着烟的郑大福旁边; 没多说什么,家里的大事儿从来轮不到她来决定,挣钱的人是郑大福; 他决定的事情; 没有人会去改变; 她此时的沉默就是认同; 这种事儿她从小就见多了; 小时候她也差点就被送掉; 因为女孩多了; 后来家里决定把她小妹送人,她大了可以帮家里干活,小妹还小,吃喝都要钱,还得有个人看着,麻烦,送走小妹后,她妈生了个弟弟。
郑之南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要是病倒了,多了俏俏这张嘴,就得多花一分钱。
当初儿子把这个孙女抱回来的时候,他们就主张趁孩子还小,给她送个好人家,还能有点额外的收入,往后给儿子相媳妇对方也不会嫌弃儿子有个拖油瓶。
只是儿子强烈抗拒,他们想着以后这个家还是儿子的,就没有继续提这事儿,但现在儿子出了意外,能不能挺过来还是个问题,俏俏自然由他们两个做主,想送人就送人。
郑大福说完又道:“我过两天让葛大嫂帮忙问一问,看看十里八村有哪家想养个女儿的——”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醒来的,他眼睛还没睁开,伸出手将俏俏拉在怀里对外面的郑大福说:“我不同意。”语气虽然虚弱却透着不容置疑和冰冷。
刘银雪听到郑之南的声音,立即惊喜的放下手中的东西擦着手走进内屋,一边给郑之南倒水一边说:“你可算醒了,再不醒妈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一句不再提送走俏俏的事儿。
俏俏看到郑之南睁开眼,小小的胳膊主动抱住郑之南,靠在他怀里。
虽然她有爷爷奶奶和爸爸,但是爷爷奶奶都不喜欢她,对她不怎么理会,只有爸爸喜欢她,所以她也喜欢爸爸。
小孩子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代表着什么,但她能敏感的察觉出来谁对她是和颜悦色,谁对她是冷若冰霜。
郑之南这具身体是被蛇咬了,在地里浇水,咬到后,还好老乡发现了不对,直接给扛回来了,后来送到医院打了血清之类的东西,本来应该休息一下就醒来了,但是郑之南两天都没睁开眼,喂东西也喂不进去,好多人都说怕是不行了,医生也没辙,后来夫妻俩就把郑之南给弄了回来,也是伤心的不行,但他们的伤心更多的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一个大学生,钱没挣来多少就算了,都还没有好好享享儿子的福,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然后才是养育他这些年的感情,难受也难受,但比起失去的利益,他们更难受。
郑之南来之前看过资料了。
他不是郑家夫妇的亲儿子,郑大福不能生育,他是从中介人那里买来的,为了买他,郑大福可是花了大钱啊,借钱凑够五万多,在80年代,可不是小数目。
不过原主是不知道的,他因为拿到了人设信息才知道这事儿,估计后面原主的身世也是个重要的伏笔。
目前这些隐藏人物的人设他是没有的,所以对于郑之南真正的身世他不了解。
而且看似是中介人,这应该只是个好听的说法。
其实,他就是被人贩子拐来的吧?
至于郑家夫妇知不知道他是拐来的还是亲生父母卖了他这事儿,他也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样,买卖孩子在他眼里都是垃圾。
但可悲事情是,高知家庭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像这种农村更多的普遍方式就是私下里买卖孩子。
谁家的孩子不想要,就通过中介人介绍给想要孩子却生不了的家庭。
不需要走任何程序,政府不会去管,也没有人会去在意,太普遍是一个,太多人参与到里面也是一个。
乡风如此,法不责众。
郑之南的确口渴了,也知道因为他是个男孩,郑家夫妻再不喜欢俏俏,也不会对他真的讨厌。
毕竟是唯一的儿子,郑家未来的顶梁柱。
顶多对他不去发挥自己的本领在外面赚大钱反倒回来做苦工有些怨言。
原主是为了逃避某个人而选择窝在乡野里,这让他觉得安逸,也没有那么痛苦。
但重生后的他将重新开始,扬帆起航,带着俏俏离开这个地方,发挥原主的所学,开始奋斗。
不过,先要稳住郑家夫妇,还要顺利把俏俏也带走。
免得他不在家,这俩夫妻自作主张把俏俏给送走了。
看到郑之南似乎有了精气神,刘银雪眉间的愁绪消失,风风火火的去给他热饭炒菜馏馒头。
郑大福把烟灭了后走进来,看郑之南的确脸色比之前红润了,对俏俏说:“爸爸要休息,你出去玩,爷爷和爸爸说话。”
俏俏虽然才一岁半,话都说不利索但还是明白郑大福的意思,慢慢自己从郑之南的怀里坐起来,顺着床沿趴下来,郑大福看她下床费劲儿,随手提了一下,让她顺利站在地上。
俏俏一摇一摆往外走,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家里的狗凑到俏俏身边,用舌头舔她的手,俏俏拍了它一下,不要它乱舔,狗没有继续舔后乖乖窝在了俏俏旁边。
狗几乎和俏俏一起长大,俏俏被抱回来的时候,它也刚被刘银雪从乡下抱回来。
狗是刘银雪弟弟家的母狗下的,一窝六个,送了四个出去,其中一个就送给了刘银雪。
养狗没别的,就是看家护院。
基本上这种土狗,家里吃什么,剩下的就是它吃的。
在他们眼里,城里人养狗是玩,他们才没那么心情花钱养狗把狗供起来,他们养狗就一个目的,守家,有贼什么的知道叫就行。
大概是因为同时出现在郑家,狗狗很喜欢追着俏俏屁股后面玩,也比较听她的话,虽然她还不怎么会说话,但一个手势,一个咿呀,狗狗就能明白意思。
过了十来分钟,刘银雪把饭菜馒头都弄好了,一脸笑意的端到了郑之南的面前。
郑之南也的确觉得饿了。
郑大福其实没跟他说什么,就是让他好好养身体,身体很重要什么的,然后就是这段时间不用去地里干活了,他已经请了人帮忙弄,让他安心。
郑大福看儿子要吃饭了,就没继续念叨,说了句你先吃吧,就和刘银雪一前一后出去了。
刘银雪去收拾厨房,郑大福去叫医生过来给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俏俏又偷偷来到了郑之南的门外。
郑之南看到她的小脑袋,招招手让她走过来,然后伸出手把他捞在床上。
他看到俏俏拿眼偷偷看桌子上的馒头和菜,菜是随便炒的,五花肉和萝卜丝,因为是用荤油炒的,闻着很香。
郑之南夹了块肉说:“你也饿了?”
俏俏跪坐在在床上,小手放在小桌子上,眼巴巴的看着肉点了点头。
这两天郑之南生病,没有人喂她,她吃的慢了点,刘银雪就等得不耐烦会把碗筷都收走,菜也撤桌,小孩子本来就吃的少,消化快,不加餐就会饿肚子,但在农村这种地方是没有辅食这种说法的,除了还要喝奶的,能吃饭的就一顿三餐,所以她早就饿了,就算不给她吃肉,光吃馒头,她也觉得香。
郑之南问完,俏俏点了点头。
郑之南把肉夹到悄悄嘴里,然后掰了一小块馒头给她,俏俏吃口肉就立即咬了一口馒头,肉香混合着馒头的香味,好吃的她都快把舌头咬掉了。
就这样,郑之南吃一口菜,就给俏俏架一口,喝着稀饭,父女俩很快就把东西都吃干净了。
郑之南担心俏俏围在这里会被刘银雪骂,看她吃饱了就把她放到地上,让她去院子里玩。
这么小的娃还不会干活,除了让她去玩,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刘银雪不待见俏俏,郑之南也不会让俏俏去她面前讨嫌。
俏俏依言去了院子,没过多久郑大福骑着摩托车把门诊里医生带来了。
医生看过后说郑之南没什么大问题了,好好休息几天就能痊愈,开了点解毒消炎的药就走了。
第160章
医生不算是正规医院里的坐班医生; 只是自己开个门诊里的私人医生; 如果是坐班医生是不可能出门问诊的。
像这样的地方,能找到个门诊医生都不错了; 一个镇,开诊所的也就三四个而已。
医生看完开了药; 拿了钱就走了。
郑大福在镇上开了个五金铺,从前郑家住在镇下面的村里,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十里八村有些连学都没上过,他上个小学都不错了; 加上有点生意头脑,结婚后就想着来镇上发展; 虽然中间也费了一些功夫; 但给人打工还是攒下来一些; 打工攒下来的一些用来买郑之南; 给了中介,后来把欠的钱还上; 有了几万块积蓄后就带着老婆孩子在镇上租了房子开了这家店; 一开就是十几年; 生意还可以,现在陆陆续续也有一些积蓄; 郑之南上初中的时候; 郑大福和其他人一样买了地皮在镇上盖了一栋三层的门面房; 二楼三楼当住所; 一楼前面是门面房开店摆摊,后面是厨房和一个院子,压水井就在院子里,上面搭了个葡萄架。
只是这点积蓄要给郑之南娶媳妇还是太少了,本来之前或许用不上这么多,毕竟他们家孩子是大学生,不用陪多少礼金就有人嫁,但现在带着一个拖油瓶,有愿意嫁到郑家的好姑娘肯定不多。
他们家之南个子高高的,长得周正不说,人也老实,可这些之前虽然都是优点,但现在带着个孩子,什么优点都不值一提了。
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一来就当后妈?
就算女儿愿意,要点脸的家庭都不会愿意女儿嫁过来,剩下的要么就是为了钱过来,要么就是家里揭不开锅,人本身有问题有缺陷。
他郑家怎么都不可能要一个有缺陷的儿媳妇。
郑大福一想到好好的儿子连个好姑娘都找不到,脑袋都是疼的。
因为这茬,越发不待见俏俏,他不会去想是儿子没管好自己才有了孙女,儿子是儿子,不太舍得太狠的埋怨,孙女就不用顾忌那么多,他不在意,他只在意未来的孙子。
既然不想去大城市发展,又在家里呆了一年半了,郑大福准备等郑之南身体好点后就开始让媒婆张罗着相亲,早点成家,到时候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就知道做什么都需要钱,留在这里能赚多少钱。
一想到相亲,到时候女方来看家,看到俏俏,郑大福的头更疼了。
他得和儿子再商量商量,留着这个孙女也不知道干什么,孩子妈都不稀罕,他们留着干什么?养闲人?
想到这里,迁怒完俏俏,郑大福在心里把俏俏的那个没见过的妈妈骂了一顿,真是不检点,未婚就给别人生孩子,得多没家教才会养出这么一个女儿,丢人现眼,他要是有这么个女儿,直接打死,免得传出去丢人。
就这样过了一天,翌日刘银雪抱着俏俏去串门,郑大福跟下床活动的郑之南商量俏俏的事情。
郑大福有事情说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抽烟,他抽着烟蹲在院子里跟旁边的郑之南说:“之南啊。”叫了一声后抽了一口。
郑之南停下脚步去看他,他知道郑大福想说什么,但没出声阻止,毕竟有了郑大福这个话题,他才能顺利说出他的决定。
郑大福看郑之南看过来,吐出口烟说:“你年纪也到了,现在都26了,回来这么久,也该找媳妇了,相看相看,有了合适的连相带接,今年就能成家了。”
郑之南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原主性格比较老实,能吃苦,说不上笨但也说不上特别聪明,能考上大学,完全靠他的韧劲和拼劲儿,是班里最努力的那个,加上不笨的头脑,考上个一本对他来说不难,但对于父母,他就是个闷嘴葫芦,话不多,因为父母管制惯了,他也习惯被管制了。
重生文嘛,总要有些改变,但改变也是一点点来的,太冒进不是好办法。
“嗯。”没说不想去相亲,也没说想快点找个老婆结婚。
郑大福听到郑之南没拒绝就接着说:“结婚是关键,但是呢,结婚就要有聘礼,还要礼金,咱们这里礼金是十一万,图个好意头,意思是万里挑一,但是呢别人是万里挑一,咱家可能不止这个数,因为你带着个孩子,哪家的好姑娘会嫁过来,能嫁过来,那也得咱们礼金给的足,爸这里只有五万块,根本不够礼金,我是这么想的,咱家也给不了俏俏什么好生活,到时候你结婚了,和你老婆有了娃,娃要吃要喝要穿,未来还要上学,俏俏哪里顾得上?”这个意思就是要把俏俏卖了,顺便卖的钱就够给郑之南娶媳妇了。
如果郑之南真的很想要媳妇,就得把俏俏卖了。
郑之南再窝囊一点,松了口,或许俏俏就真的就此跟他断了父女缘分。
但郑之南没有这么做,他看着郑大福说:“爸,你说的对,但我想了想,不想卖掉俏俏,至于礼金,我自己打工赚,顺便我会把俏俏还给她妈妈,你看这样可以吗?”
郑大福一听郑之南说打工赚钱,眼睛一亮,直接站了起来走到郑之南面前说:“你想通了?”
郑之南声音踌躇地说:“本来之前刚毕业的时候觉得竞争压力太大了,同学们又都很优秀,担心自己找不到工作,加上孩子的事情,就回来了,现在想想,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没准还能找个城里姑娘结婚,其实乡下女的我都看不上。”郑之南说完嫌弃的皱起了眉头,他这么说只是为了降低郑大福的疑心,让他更放心放他离开。
他要表现的对现有环境很不屑,誓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
这样郑大福才会开心,哪个穷乡僻壤的父母不希望儿子能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在大城市找媳妇生孩子,然后接他们去享福?
郑大福自然不例外。
他扔了烟头踩灭后拍着郑之南的肩膀说:“你这样想就对了!不然你学了四年不都白学了,我花在你身上的学费生活费不也都白搭了?行行行,你只要肯上进,比什么都强,等你到了大城市,把孩子还给女方家,女方家要是不要,你到时候和我说,我联系人把俏俏送别家去,一定不会给送个差人家里,让她去当千金小姐,不然留在咱家,留在你身边受苦吗?”
郑之南故意表现出一副被说动的样子,松口道:“好,我会把孩子送回去。”
“这就对了,你相亲的事情我就暂时不给你安排了,以你的条件,只要不带着个拖油瓶,想找到一个城里姑娘绝对不难,一定要把俏俏送回去。”郑大福这么自信,一是郑之南是大学生,镇上满打满算也就两个大学生,他们村也就他们郑家这一个,第二个原因就是郑之南长得很周正,眉眼是乡里甚至是这个镇上都少见的俊秀,之前还在上大学,就有不少媒婆来说亲,当时因为想着儿子还在上学,万一在学校谈了一个,家里这些就完全不够看了,他就没点头。
后来他万万没想到郑之南会把人家肚子搞大还把孩子生下来了,最后直接抱着孩子回了老家,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表现出对外面的世界很抗拒的样子。
郑大福能答应的这么痛快是郑之南没想到的,不过通过郑大福的反应,让郑之南知道了郑大福对原主寄予厚望,但奈何大城市像是有狼一样让原主不敢踏足半步,现在他为了俏俏也要必须离开这里了。
郑之南和郑大福说完这事儿,郑大福就高兴的去叫刘银雪回来,夫妻俩一沟通,刘银雪也是喜出望外,对俏俏也和颜悦色了起来,特意给她拿了根香蕉吃。
俏俏长这么大,很少吃水果,别说零食了,外面一分钱一个的糖她就吃过两次,都是郑之南给她买的。
拿到完整的一根香蕉,俏俏不知道受宠若惊这个词,小小的人已经切身体会了一把,不过她没有立即拿在手里吃,而是走到郑之南面前,依偎在他怀里,要郑之南吃。
不会说话,但会表达。
这是想着郑之南刚好,想郑之南吃点好的。
在她眼里,香蕉就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因为不常见,也不常吃。
她想把最好的都给爸爸。
郑之南看到她这样,心底柔软,但他现在不敢付出太多真心,他怕……怕再出什么意外,那种滋味太难受了,他不想再体会一次。
他可以对俏俏好,但不敢再付出太多感情了。
俏俏还太小,并不知道怎么去细化这种感情。
但有之前的感情基础,所以就算郑之南没有过多的付出感情,俏俏也毫不保留的对郑之南好,信任着郑之南。
第161章
说离开自然不是立即就走; 郑大福的意思是一个月之后再走; 他想郑之南再养养身体,毕竟刚经历了一场病灾; 调理一下免得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没有反对,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要配合郑大福; 免得郑大福发现端倪拦住他不让他走。
他可以很轻巧的离开,但俏俏还在这里,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所以最后关头,郑之南表现的很配合。
不想生出意外,力求稳妥; 反正只要走出去了,天大地大任他施展。
现在是九十年代中期; 别看很多大城市都有开放的心态; 这种小地方的人; 大多数都世代而居; 都是熟人,可以说是振臂一呼都有一群人来帮你; 郑之南的人脉比起郑大福来说; 算什么?
只要郑大福愿意; 就可以一辈子不让这个儿子走出青霖镇。
好在郑大福的野心比较大,知道在这里; 儿子一辈子都跟他一样; 只能种种田; 开个赚不了大钱的五金店。
他可以这么过下去; 但他的下一代还要这么过下去,他就觉得不舒服,特别是郑之南是镇上唯二的大学生。
当初郑之南考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要享福了,儿子有出息了。
他对郑之南寄予厚望,结果儿子毕业后甩了他这么一个大耳瓜子,有了孩子就算了,还打死也不去大城市找个体面的工作。
他当时都快气出心脏病了,狠狠地打了这小子一顿,但这小子虽然老实,骨头却硬,怎么都不答应他去大城市,死也要留在家里。
他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硬得软的都来了,这小子就是不服软,不答应他回去找工作的事情。
后来邻居葛大哥想了个办法,就是慢慢来,慢慢说,可能是在学校受到了什么挫折,毕竟里面都是好人家的孩子,天之骄子,他们家之南只是个普通家庭,肯定是自尊心受挫了之类的,让安抚一阵,等他想开了,你硬留着他,他都要飞出去。
一开始他由着郑之南干了半年苦活,去地里犁地除草,没农活的时候就去帮人搬砖盖房子,没外头的活计就留在家里帮忙看店卖杂货。
结果一点要软化的苗头都没有,和平常一样,还是那副老样子。
他心里都快窝出火来了,但是想想上火也没用,他又不是没用过别的办法,只好由着郑之南继续丧下去。
没想到过了一年半,前几天被蛇咬伤后,忽然就想开了。
还说看不上家里的女孩。
其实他也看不上,觉得这些村姑都配不上儿子,儿子可是大学生!那些初中都没毕业,出去打工的女孩子,怎么配得上儿子?
对于儿子是大学生这件事,郑大福可以再吹20年。
除此之外他还想让儿子做出更多成绩,好让他能继续吹下去。
比如说在大城市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郑之南这具身体这一年里经常干活,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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