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第16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郑之南微微瞥一眼前面的云嫔,似乎精神好了许多,眼里含笑,看着雪似乎很高兴。
依稀记得,云嫔似乎是东山王家女,若说京都的冬天冷,东山最冷的时候才叫冷得迈不动步子,只能缩在烧了炕的屋里。
作为东山王家女,喜欢雪的话,就没什么奇怪了。
第283章
去荷花塘的路上; 云嫔嘴角含笑地问一旁伺候着的郑之南道:“之南,你会滑冰吗?”原本应该叫郑之南; 但因为是罪人,进了宫后,这郑字就没人叫; 像云嫔不用跟庆儿一样叫他南公公,就直接叫之南了。
庆儿虽然是云嫔身边的宫女; 但在如月宫,庆儿身份并没有比郑之南高; 所以不能直呼其名; 需得尊称一声南公公; 虽然庆儿年龄比郑之南略长几岁。
到了荷花塘,冬日的荷花塘自然是没有荷花的; 而且因为荷花枯萎后,初秋时这湖就被清理过,此时虽然无荷花可赏; 但也没有枯萎的枝干影响湖面,不过光秃秃的湖面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多了一份萧瑟。
云嫔松开搭在郑之南手臂上的手,摸了摸头发 ; 她今天不仅穿了一身胡服,头上也没有插任何珠宝首饰,扎起来盘在头上; 看起来多了几分英气; 刚来如月宫里时那份憔悴和病气。
庆儿把滑冰用的鞋子给云嫔换上。
看到这双鞋子; 郑之南想起来,这应该是前几个月,未下雨时,庆儿一直在做的那双,当时他看着还觉得眼生,不像是平常穿的鞋子,原来是滑雪用的。
当云嫔站在湖面上熟悉了一会儿后就如水上天鹅一般滑动了起来,自由自在,不一会儿面上便因为运动而泛起健康的红晕。
此后一连数天,云嫔的笑声都在荷花塘内回荡,她声如黄莺,悦耳好听,让不知情的人听了,也觉得心情似乎都舒展不少。
这一日,云嫔终于将她想吸引的人吸引来了。
正是当今圣上李擎,年满五十,因为沉迷酒色,眼神浑浊,背也微微的有些塌,郑之南在这宫中十年,这是第二次见到李掣,第一次是沅妃的葬礼上。
他站在沅妃的棺材前,面无伤怀之色,面无表情的站了许久,最后一语不发的离开了。
那个时候他的肩膀还是挺拔的,不过两年,竟然已经衰老成这个样子了。
郑之南当然知道,李掣不是因为沅妃而加速了衰老,他是因为那放浪形骸的生活习惯而变得如此衰老。
重色嗜酒,近年来越发的喜怒无常。
听说好几次早朝都不上了,皆因前一晚与妃嫔胡闹到半夜,早上起不来。
这样喜欢女人和享乐的皇帝,又怎么能不被云嫔的活泼健康所吸引。
近年来流行娇弱美人,宫里全部都是这种做派,妃嫔们走几步都要喘,云嫔能一进宫就获得盛宠,自然有她的本事,若不是当时有些没压住火,被人使了绊子,也不会被直接送到了冷宫,这一来就是一两年。
郑之南看着云嫔行云流水的动作,看到她被李掣叫到跟前,看着她垂首落下泪来倒入李掣的怀里,垂下了眼皮。
他还挺佩服云嫔的,有句话叫卧薪尝胆,能忍两年重新获得宠幸,云嫔大概过不了多久就是云妃了吧?
非一般女子,不过为了这样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的男人费尽心思,其实还挺委屈她的。
当晚,云嫔被接到了李掣常用来享乐的极乐殿,若是平常,嫔妃们乘宠,让皇帝留宿在自己宫里就不错了,很少有妃子能被皇帝带到极乐殿,就算去了极乐殿,事后就会被立即抬走,但云嫔不仅留宿在极乐殿,还睡到了第二天,且在李掣身边吃了早膳才离开。
离开后,赏赐就不断的涌来,同时也宣布了云嫔将回到她原来的湘云宫,直接成为了一宫之主,这一看就是获得了龙心,毕竟湘云宫原来的副宫主可也是个嫔,同样是嫔,从冷宫里回来的云嫔就直接成了宫主,不是蠢材都知道,这嫔,云嫔是当不了多久的。
或许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云嫔走之前那一晚,特意将郑之南叫到了跟前,问他想不想跟着她回湘云宫。
意思很明显了,让他跟着她这个嫔妃混。
郑之南想都没想就谢绝了云嫔的好意。
“奴才一入宫,没多久就来了这如月宫,一待就是十年,虽然说清苦了一些,但不用和那么多人打交道,其实是松了口气的,主子您也看出来了,奴才平日里没什么事儿就喜欢蹲在自己那片菜地里,去了帮不了主子,反倒还会给主子添麻烦。”这话说的很明显了。
云嫔倒也没有勉强,只是让郑之南退下后,又让人将小豆子叫了过去。
小豆子天天在如月宫跑腿,嘴甜心细,云嫔自然也会问问小豆子要不要跟她去湘云宫。
当郑之南知道小豆子应下了,并不觉得奇怪,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小豆子还那样小,想要离开这冷宫,是非常正常的。
郑之南倒是觉得自己挺不正常的,按理说他这个年纪更应该往外面跑,但他权衡利弊,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还是躲开是非,在这冷宫种种菜就好。
人各有志,小豆子要去便去。
小豆子走的那天,端着云嫔赏给郑之南的银子,抱着郑之南掉了一波眼泪才走,走之前说:“南哥哥,我会回来看你的!你有什么事儿也可以差人过去跟我说!”
郑之南摸摸他的头,让他照顾好自己,就看着热闹了没两天的如月宫又一次陷入到了寂静中。
好在他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并不觉得无法适应。
过年那天,云嫔升了妃,连郑之南都得了云妃的赏赐,小豆子在湘云宫吃的好住得好,送赏赐过来的时候,个子抽条起来。脸上有了些肉,人也精神不少,过了年,小豆子九岁了。
因为云妃现在正得宠,小豆子虽然小,但职位比一般太监要高,这些太监也都叫他一声德公公,小豆子大名成德。
不过郑之南还是叫成德小豆子。
虽然现在两人职位齐平。
不仅得了赏赐,小豆子知道郑之南喜欢做东西吃,之前的炉子早就破的不行了,小豆子给郑之南送了个炉子来,还有云妃赏的炭,虽然炭是一般炭,但也比烧柴强。
因为郑之南被云妃看重,看似是冷宫,但大家对他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每次去吃饭,东西不再是冷冰冰的剩菜剩饭,总有人给他留一份,领的东西也不再是新掺旧。
郑之南拿着新发的春装,站在院子里看着碧蓝的天空出神。
这如月宫怕是也待不了多久了。
果不其然,开春后,二月底,郑之南被调换了位置,从如月宫这个别人都觉得清苦但郑之南自得其乐的地方被安排到了御花园侍弄花草。
当然用不着郑之南亲自侍弄,他手底下有四个小太监,他主要负责的是安排和协调,以及监督。
这可是个好差事,不用去妃嫔面前当差伺候人,虽然不如在宫里当差有油水,但胜在舒坦,偶尔皇上要是去了御花园,那这管事儿的油水就来了。
自有人想要巴结着。
比郑之南预想的好很多,不用去嫔妃跟前伺候,就不用被迫站队,虽然现在旁人都以为他是云妃的人,但那也比直接在她跟前伺候要强很多。
六皇子李耀和三皇子李卿出现在御花园的时候,郑之南正协助他手下的四个人整理花圃,看到远远有着皇子服的人向这里走来,立即领着人跪在一旁。
李卿二十岁,去年年底刚刚大婚,比六皇子大两岁,其实平时两人并不走在一处,只是去给皇后请安的时候碰上了,便一起去上书房。
虽然李卿已经大婚,按理说应该被安排事儿去做,但作为皇帝的李掣并没有让李卿去各个部门学习,因此依旧需要每日和皇弟们去上书房,这让李卿心中有不满,然而作为皇子,心中不满,也不敢表达出来。
可能是心中本就郁闷,忽然有一堆人跪在一旁问安,吓了李卿一跳,直接抬脚踹向为首的郑之南,当胸一踹,将他踹到了一旁,郑之南疼得脸色煞白,嘴唇紧紧咬着没有呼疼,而是立即爬起来跪在地上,头贴着地请罪。
“奴才该死,冲撞了三皇子,还请三皇子饶命!”旁边几人被李卿暴怒的举动吓得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生怕多说一个字就也要被当胸一踹。
在李卿身后一步的李耀看到郑之南被踹在地上,看着他忍着疼爬回来磕头认错,垂下眸,敛起神情,装作漫不经心的挡住了李卿第二次抬脚。
“三皇兄何必和这些奴才置气,传扬出去,父皇怪罪下来,又要被责骂——”然后拉着李卿,仿佛有事要和他商量一般离开了。
等两人带着人离开后,郑之南才呼出口气。
然后笑了一下。
笑是因为,没想到两年没见的六皇子,在这个时候见到了。
长高了,身姿也更挺拔了,似乎也更加不苟言笑了,眼神黑沉沉的叫人猜不出真实的想法,在皇子里面,不起眼,也从不高调。
挺好的。
郑之南觉得自己真是奇怪,明明六皇子比他大,他却有一种老怀大慰的欣慰感。
难道是因为他们一起长大,所以才有这种情绪?
晚上郑之南的胸口就青乌一片,看上去触目惊心,他拿着万花油忍着疼给自己将淤青揉开,如果不揉,怕是第二天都起不来床。
当郑之南正庆幸还好不是在隆冬时节挨了这一脚时,不然身体弱一点,估计第二天就起不来被挪去后头,就等着死了扔到乱葬岗。
钱公公闻讯而来,还带了化瘀膏,光闻着那味就知道不是一般的药,应该是用了不少好药材的那种。
郑之南拿着药问钱公公道:“这药不像是普通的药,很珍贵吧?”
钱公公摆摆手说:“这药是我师父得的,有回我办事利索,他赏我的,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听说你今儿惹那位不高兴了,知道你肯定有苦头吃,就拿来给你用,我留着落灰,你收着吧,早点好了,也省得落了病根给别人也添麻烦。”这句到是大实话。
不疑有他,郑之南想到再推辞下去有些矫情,而他恰好也需要用这药,算是欠了钱公公一个人情,这药便也收下了。
钱公公也没多停留,送了药就回去了,翌日小豆子也过来看郑之南,同样拿了药。
郑之南有好药调理着,咳了一天,就恢复过来了,身上的淤青也只剩下发黄的痕迹,待第四天下豆子又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消息。
小豆子语气幸灾乐祸地跟郑之南说:“我听前殿那个小太监说,那位前两天去骑马,不慎从马上跌落,摔断了腿!”那位指的自然是伤了郑之南的三皇子。
郑之南道:“不是素闻三皇子骑马的技术是很好的吗?怎么会从马上跌落?”
小豆子道:“好像是因为想挑战还未驯服的蒙古马,然后被甩了下来。”
第284章
李耀站在案前; 拿着毛笔,另一只手挽着袖子,在宣纸上笔走龙蛇,他的字写的很好; 游云惊龙般的潇洒,这都是沅妃一笔一划将他训练出来的; 沅妃已经不在; 但他还保留了沅妃在世时写字的认真严谨。
如今的李耀不再是那个需要依靠在母亲身边的孩童; 他眉眼坚毅; 儿时眉宇还柔和一些,与沅妃颇为相似,但现在已经成年的李耀已经没了儿时的那一抹柔和; 他身姿挺拔; 神情沉沉; 坚毅; 准确的说低调; 外人觉得他不善言辞,平庸老实; 这都是他为自己制造的假象。
对面的许先生眼神有些忧虑地说:“王爷你这样太冲动了; 会引起注意的。”而且这事儿还是他们刚册封为王爷后发生的; 更会引人注意。
李耀语气淡淡地说:“我既然做了这件事,定然不会叫人发现端倪; 先生不必多虑。”没有一丝的忧愁; 完全是成竹在胸的气势。
许先生叹了口气; 知道王爷有自己的想法。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王爷为什么要设计三王爷,他们可是一起被册封,一起领了差事,然后三王爷就坠马了,就算当时王爷不在场,但多多少少肯定会被有心人注意到。
许先生现在是琢磨不透他们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头没脑,忽然就这么做了。
如果真要细究的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前段时间三王爷,那个时候还是三皇子,在御花园发脾气,可这发脾气也只是对宫里的太监发,应该不是对着他们王爷发吧?那如果不是对着王爷发,王爷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许先生回到亭内,坐在围了幔帐的亭内拿起书翻阅。
许岩是李耀出宫建府后才追随他的,对于李耀的许多事情,并不足够了解,他只能说欣赏和了解李耀这个人,但对他做的事情,现在每一件都知道和清楚,从前的就不得而知了,特别是宫里认识什么人,与谁结交,这些在他之前认识的人,他都无从知晓,当然也不会知道郑之南的存在。
虽然他知道十年前郑家的事情,毕竟这事儿在当年闹得很大,大到连贩夫走卒都能说个一二来。
但这件事他还没有联想到宫里那个被三王爷当出气筒对待的奴才是郑家唯一的孩子。
所以他颇为郁闷啊。
我们家王爷为什么要神来一笔呢?
许岩想不通,郑之南和小豆子也还在讨论中。
“竟然是想挑战未驯服的野马,这的确有些冒险了。”郑之南听到是这个理由,便也没有说什么。
小豆子凑近郑之南说:“所以他活该啊。”他还记恨着三皇子踹郑之南的事儿,虽然对方已经是三王爷了。
其实李耀也没使什么手段。
不过是和身边的侍从初唐讨论了下下次围猎的事情。
“父皇年轻时也很喜欢骑马打猎,听说早年间还驯服过不少野性难驯的蒙古马,这次宫里又得了几匹还未驯服的蒙古马,我刚好可以趁此机会亲自驯,到时候围猎时,就骑着蒙古马出现在父皇面前。”语气里尽是想到好办法得到父皇青睐和肯定。
初唐语气惊喜地说:“到时候陛下一定会注意到主子您的,没准分派差事时,也能去更适合您发挥的部门。”
“那就太好了,不如过几天,天气好一些就过去。”李耀的神情充满了期待。
“那奴才到时候提前和马场的人打招呼,让他们留下一匹蒙古马,您亲自驯。”
“嗯。”
两人仿佛没注意到从另一边走过来的李卿,不过没注意也正常,因为李卿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就躲到了一旁,一墙之隔,什么都听到了。
李卿的侍从洛羽等人走了后,立即跟李卿说:“主子,您看?”只等李卿吩咐。
李卿仔细思索了下,从隔墙走出来,看着已经走到走廊尽头的李耀背影,对旁边的侍从说:“那边送的蒙古马似乎没省几匹,你快些去马场,吩咐他们一定要给我留一匹,不管怎样都得留,我后日就过去。”虽说是亲自驯化,可肯定还是要带上经验丰富的老手在身边比较好,李卿并不会托大到自己独自上阵。
他对这件事感兴趣,完全是因为通过李耀的话,他也回想起来,听母妃身边的嬷嬷似乎的确说过父皇早年很喜欢骑马,自己也驯过马,尤其是经过配种的蒙古马,所以李耀的办法李卿知道行得通,便想捷足先登,拨个头筹,更重要的是,不想让李耀出这个风头。
万一真的是他出了风头,领了比他好的差事,母妃定要说他顶不上事儿。
却没想到,在他眼里一向老实本分的六弟是故意说给他听,故意让他心动,故意让他去驯化蒙古马。
李卿的人当天下午就去了马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竟然刚好剩下最后一匹还未驯化的蒙古马,并不是特意留着给谁,而是这匹马比较难驯化,还需要时间。
一开始洛羽过去说要让这匹马留给三王爷李卿时,马场的人考虑到安全问题,是婉言拒绝的,这一拒绝倒是让洛羽猜忌起来,觉得会不会李耀的人提前过来和马场的人说了留马的事儿。
威逼利诱,各种拿三王爷教训人后,马场的人才苦不堪言的答应将这匹马留给李卿。
李卿第三天果然如约而至,对于洛羽的能干,他很满意。
李卿进了马场后就屏退了马场的人,只留下自己的人,还有带来的马师。
一开始自然不是那么好容易驯服的,但马师也是个老手,很是有些办法,李卿看到那马终于表现出了几丝温顺后,就立即站了出来,登上了马镫,想要与这马熟悉熟悉。
结果这马刚刚在马师手里还有几丝温顺的模样,到了他手里,屁股还没坐稳就直接被摔到了地上,只听咔嚓一声,便疼得出了一身冷汗。
李卿虽然是为了讨皇帝的欢心,可他这一行为却并不能让李掣高兴,甚至直接骂了一句:“蠢材。”蒙古马如何刚烈,野性难驯,他再清楚不过,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三儿子,小时还算可爱机灵,越大越登不上台面,读书不行,理论不行,连骑马射箭都只是个勉强及格,这样的条件竟然还想亲自驯化蒙古马,岂不是找死?
这次不过是骨折,算他运气好,驯蒙古马死一两个马师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李卿有苦说不出,想迁怒李耀,却不能说是因为他偷听到李耀的话才去驯马的,左右都憋屈,只能忍着。
本来安排的差事也因为骨折的事情而鸡飞蛋打,未来三个月都要在府里待着,李卿心里苦的都快往外冒苦水了。
李耀略施手段,让李卿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而他这么做的确是因为护短。
虽然他两年多没见郑之南。
本以为从御花园过,总有一天能见到他,却不曾想两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就看到他被随意打骂。
他与郑之南从小一起长大,看似是主仆的身份,其实在那如月宫里,无人管束,沅妃放任的环境下,早就把郑之南当成好兄弟,离宫后也一直惦记着宫里的郑之南。
他记着郑之南变着法的给他做好吃的,种好吃的,与别的宫人换好玩意儿送他。
他则带着他一起在母亲身边读书写字,甚至冬天炭火不足的夜里,两人为了取暖同床共枕,这样的情分,他怎么受得了郑之南被如此随意踢打对待。
他受不了,便也没有让自己继续忍着。
在所有外人眼里,六皇子李耀除了相貌出挑,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却不曾知晓他其实是如此的睚眦必报,极度护短。
连郑之南本人都不知道六皇子李耀的这一面,在他的印象里,李耀是真的话不多,但对他是极好的,只不过好像那日见到他,像是与他生分了,除了一个眼神,再无其他。
郑之南擦了药躺在床上,幽幽地吁出口气。
他心里知觉三皇子落马的事儿似有蹊跷,可却想不通这蹊跷的地方在哪里。
在他的心里,阔别两年的六皇子与他已经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当初在如月宫的经历,应该早已随着六皇子成年离宫建府后随着时间而淡化了。
所以他不曾想到,是李耀策划的落马,是李耀在给他出气。
本来事情随着李卿在家养病,应该一切都恢复到风平浪静才对。
但一个月后,如今正如日中天的云妃的劲敌惠妃进入到了郑之南的生活来。
准确的说是来御花园的惠妃派人将郑之南叫到了跟前。
惠妃便是当初将云妃送到冷宫的女人,也是云妃的死敌,自从云妃回到湘云宫后,惠妃的势头便因为皇帝对云妃的宠爱而削弱了下来。
听说上次围猎时,所有嫔妃都在帐篷里待着,只有云妃一身骑装,背着弓箭跟随在皇帝的身边,甚至还猎到了一头鹿。
若不是刚给云妃升了位份,当时大家都能看出来,龙心大悦的皇帝险些都想封云妃为贵妃了。
这让惠妃越来越焦灼,因为她知道,在这样下去,就是云妃找她清算的时候。
第285章
惠妃看到郑之南穿着四品孔雀服; 头戴深蓝色的四品宦官帽; 从前穿得灰不溜秋的时候; 只觉得是个长得比较端正的小太监; 没太注意更多; 毕竟那个时候是真的还小; 没有如今这般挺拔。
云妃刚去如月宫的时候; 她可是叫身边的人全天候的关注如月宫里的人和事,所以自然也晓得郑之南这个太监的存在; 她还知道云妃进了冷宫没多久就缠绵病榻,仿佛一蹶不振,时时需要服药续命,不然下一刻就要去世般,就这样监督了一年,云妃也一直是这个状态。就算惠妃没怎么见过郑之南; 也从身边的太监和宫女那里知道如月宫的管事太监是个长得颇为标致的小太监,别人不乐意去的地方,才让他顶了如月宫的缺,一直就干到了云妃被打入冷宫。
只是没想到; 沉寂了两年的贱人; 本来她都没再注意过她; 也撤回了之前盯着云妃的人,改为专盯着新进来的秀女。
云妃那个贱人就是这个档口; 忽然重新得了盛宠。
而且气势如虹; 过年后迅速封了妃; 惠妃甚至怀疑,这么多皇子忽然被册封为王爷郡王的,都是因为皇上想不落人口实的将云嫔提成妃位。
这得是多么喜欢一个女人,才能重新焕发出这么多精力,为一个妃子做到这样的地步。
惠妃越想心里越堵,尤其是看到郑之南年纪轻轻就长得如此俊逸,皮肤看着比她这个养尊处优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