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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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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谨忍不住捏了捏郑之南的脸颊,“你个小傻子。”
郑之南接过庄谨递过来的衣服,庄谨看到他穿衣服的时候侧过脸不去看他,免得他尴尬。
庄谨还在用人类的思维去对待郑之南,但郑之南则不这样,他作为一只猫除了好恶之外没有人类的三观,又怎么会知道羞耻心,平时作为猫的时候就走的坦然,现在也得坦然。
昨天他没衣服穿窘迫是自己没转换过来的问题,但面对庄谨就不能这样了。
“穿好啦。”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黑色的。
郑之南伸出手想去摸自己的眼睛,不过最终也只是在虚空出摸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变成了黑色。”当然,作为猫的时候还是蓝色的。
看到郑之南不解的神情,庄谨说:“没关系,一样的漂亮好看。”
郑之南换好了衣服也仍旧拿着项圈,然后对庄谨说:“装窃听器,下次我变回猫的时候,可以把他们的聊天内容录下来。”
“你不是一只猫吗?怎么知道要装窃听器?”庄谨好笑的说着,拿走了郑之南手里的项圈。
庄谨的一句无心之言让郑之南心里突了一下,好在他反应快,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软软的抱着庄谨说,“我看电视上,有人这么做。”指的是电视剧里有人这么演。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似乎也有印象,有一段时间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当时想,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就一副无比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庄谨感慨一句说:“真聪明的南。”
“嘻嘻。”郑之南被庄谨轻轻的放到床上,他躺在他的旁边说:“窃听器的事情明天我再让人去弄,夜深了,早点睡,有些事情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不急在一时。”平时这个时候,郑之南基本就早早的卧在床上睡着了,不管他有没有睡,小家伙是特别爱犯困的。
郑之南乖乖的没有抗拒,钻到被子里后双手捏着被子边,眼睛亮亮的看着庄谨说:“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靠着你吗?”
如果郑之南提出来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钻在你的怀里吗,庄谨会拒绝,但如果只是靠着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想着,庄谨掀开被子躺了进去,然后说:“当然可以。”
大家都规规矩矩,没有做什么不对劲的举止。
只是睡着了后,那个少年就习惯性的钻入到了庄谨的怀里,而睡梦中的庄谨也习惯性的揽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两人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脸蛋因为温暖的怀抱而红扑扑的,像是擦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可爱诱人。
只是这一切无人知晓,此时他的诱人还不被察觉。
庄谨知道庄谌会派人盯着他的出行以及访友会客,因此郑之南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会引人瞩目,也容易打草惊蛇。
为此他特意布置了一套房子,假装是安置郑之南的。
让天佑给郑之南注册了户口信息和居住码,居住码就像郑之南现实世界的身份证,有了这个,在国内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等到郑之南人形稳定的时候,再带着他回到主宅这边,那么如果忽然变身,在主宅居住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毕竟是他带回来的。
这样打算的庄谨和郑之南说了说自己的计划,征得郑之南的同意后,便开始准备。
三天后,庄谨出门了,等到了新的居所后,才让一直藏起来的郑之南出来。
把郑之南安排到了新居所后,新的身份也准备好了。
以后就是庄谨的生活助理,从山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辍学早,所以早早的就出来找工作,机缘巧合被庄谨聘用在身边。
翌日晚上,郑之南变成了人形后,又随庄谨回了主宅。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前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那个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个人在身边,做事情也方便点。”比佣人方便,佣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处理比较方便。
庄谨给郑之南取得人类名字就是郑之南,郑之南听到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
晚上庄弘笙回到家看到庄谨身边的郑之南,问了下他的身份,知道是庄谨请来的生活助理,也没有什么怀疑。
“这孩子长得这么白,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从山里来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吃饭都成问题,大部分刚出来的时候都面黄肌瘦。
庄弘笙的一句感慨让庄谨为郑之南解了围,他说:“之南说他家里人都白,所以可能是遗传的问题,有些人就是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生活助理,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顺利度过家人这关后,后面就是等待年底庄谌放假回来。
就这样,郑之南偶尔是猫的状态活动,偶尔是人的状态活动,因为经常跟在庄谨身边,成为人的时候不怎么出去玩,佣人见不到他,也就没有察觉到,郑之南是家里的那只猫。
当成为猫的时候,他才会出去走动,活动筋骨。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郑之南用装笨的形象获得了很多来自庄谨的教导,比如说他虽然会说话,认得一些字,可不会写。
而庄谨就会手把手的指导郑之南如何写字,还会教他认字,而郑之南,这个时候就表现的一点就通,一学就会,所以进步那叫个神速。
好感度就是在这几个月的互动中慢慢突破到70的。
大概这就叫日久生情,同时这好感度里应该也有当猫时的好感基础,毕竟虽然是猫,可也是有感情的,虽然那个时候还不是爱情。
而郑之南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从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随着庄谨的指点和教导,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吸取了知识后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不再一味地去“相信”任何人,懂得明辨是非。
除了思维外,郑之南也长高了,猫的状态时吃猫粮,人的状态是就和大家一起用餐,所以个头猛蹿,之前大概只有166,现在足有175了,不过五个月的时间而已,已经从青涩少年脱变成了一个大男孩,神采张扬,如竹林里最挺拔的青竹,柔韧的同时又带着青春的气息。
郑之南的转变是庄谨乐于看到的,是欣喜的,仿佛这孩子是自己一手拉拨大的,颇有些与有荣焉。
为了让庄谨熟悉他的存在,郑之南基本上和庄谨独处的时候都会自然的与庄谨亲近,有时候是拉拉手,有时候是勾住脖子,有时候是脸对脸嬉笑。
不知不觉中让庄谨开始注意他。
在意他的一瞥一笑,甚至用人的身体做出猫的举动,就像现在。
庄谨靠坐在沙发上,本来是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翻了个身,用趴的姿势接近庄谨,然后用头去蹭庄谨的身体。
庄谨没看郑之南,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现在你是人,不是猫,不要这样子,被人看到,会笑你的。”
郑之南慢慢侧躺下来,头枕着庄谨的腿说:“那你会笑我吗?”
庄谨哂然一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垂眸看着枕在自己腿上抬眸仰望自己的郑之南说:“怎么会?我只是怕别人笑你,到时候你会觉得难为情。”
郑之南听到庄谨说不会笑他,露出笑容,从庄谨的腿上起来,跪坐在沙发上伸出手去抱庄谨说:“我好喜欢你。”
庄谨的心像是被什么用力击了一下似得,猛烈跳动。
他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之南口中的喜欢,不是他想的那个喜欢,只是单纯的表达对他的好感。
郑之南是第一次对庄谨说:“我喜欢你。”他因为是猫的关系,听力尤其厉害,所以轻易的听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谨的心跳开始加速,就像鼓声那样一下又一下。
接着他听到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3。
郑之南决定乘胜追击,毫不犹豫的抬腿跨坐在庄谨的腿上,然后手搭在他的肩膀处,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吻了下他的唇。
很清淡的一个吻。
然后他听到系统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哇喔,一个吻的威力,这么大的吗?
其实郑之南知道,这不是一个吻的威力,而是庄谨因为这个吻,被引诱出了心里压制着的爱意。
第102章
这爱意可能并不强烈; 但压制了久了,难免带着醉意; 会让人的神智都不清醒。
庄谨定定的看着亲完他笑着望着他的郑之南,他的笑容纯粹的就像是只是用手指轻轻点了他一下。
可是他知道; 他还没晕; 还没醉,知道他用唇吻了他的。
他一定不知道亲吻的意思……
庄谨虽然心底像是有只猫一样在抓挠,但面上仍旧保持镇定,对郑之南轻轻地说:“喜欢一个人不代表就可以亲他。”
郑之南仍旧坐在他的腿上,一脸无措地说:“不可以吗?你不喜欢我吗?”
庄谨看到郑之南有些不安的神情; 手不自觉扶住了他的腰,对他说:“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 而是能不能亲的问题,你喜欢家里的佣人; 喜欢海叔,难道都要亲一遍吗?”庄谨想让他知道这之间的区别。
郑之南握紧庄谨的肩膀; 摇摇头说:“不是的; 我只想亲你。”说完鼓起了脸。
我只想亲你。
多么真挚带着可爱淳朴的话啊。
系统:好感度已上升至81。
郑之南说完看着庄谨; 在与他对视的时候,郑之南再次凑过去; 亲了亲庄谨的唇; 仍旧是个没有防备的吻。
亲完后脸上带着羞涩的笑容; 抱住庄谨; 双臂圈住他的脖子痴痴的笑; 带着一抹毫不遮掩的窃喜。
“我好喜欢你,看到电视里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亲亲抱抱,天天在一起,我也好想亲亲抱抱你和你在一起。”
庄谨闻言把郑之南放在沙发上,俯首问他:“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此时他的声音就像是金石般,带着重量,眼神幽暗地看着仍旧眼含天真笑意的郑之南。
郑之南闻言,神情极认真的说:“我知道啊,我喜欢你,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庄谨滑动喉结,抿了抿嘴松开了郑之南。
他担心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个时候给予他回应,以后他会告诉他,对不起,之前是我没明白什么是爱,只是因为你的陪伴才让我产生了那是爱情的错觉。
那时候该如何自处,如何……
一想到未来可能郑之南会跟他说是误会,庄谨内心有些烦躁,不管不顾起来,他俯下身,主动吻住郑之南的唇。
不管怎样,他只要一个吻,以后就算他对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不明白,不了解,他也绝对不会生气。
这一次不同于郑之南前两次的吻,这是真正的带着情意的吻,包含眷恋和爱意,深深地彼此纠缠,唾液交换。
郑之南闭着眼睛,圈住附身亲吻他的庄谨的脖子,他要这样抱着他。
让他觉得他如此的想要与他贴近。
当这个长长的吻结束,郑之南睁开眼去看望着他的庄谨,庄谨眼睛眨了眨,像是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郑之南不动声色地问了一句:“怎么了?”眼神里有迷茫。
庄谨露出笑容,手指腹抚摸他的眼皮说:“你的眼睛变成了蓝色。”
“嗯?”
就在郑之南疑惑的时候,庄谨将他轻轻抱起说:“看镜子。”将他带到镜子前。
眼睛真的从黑色变成了蓝色。
郑之南看着镜子对镜子里看着他的庄谨说:“为什么会变色,是因为太喜欢你了吗?”他用说笑的语气。
庄谨却被这句话打动,在两人说话间,郑之南的蓝色眼睛慢慢恢复了黑色。
像是为了证明似的,庄谨站在镜子前,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再次吻住了他的唇,这次比之前还要激烈。
他没有闭上眼睛,郑之南也没有,所以他清楚的看到那双眼睛再次变成了蓝色,绚烂到夺目的色彩,像是被温暖的海水包裹住。
当庄谨为这双眼眸沉醉时,郑之南在心里轻轻地笑了笑。
其实,自从他变身逐步稳定后,一周前他就发现自己可以变换眼睛的颜色,私底下练了练后就掌握住了窍门,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变,但一直没有告诉庄谨,因为他就想让庄谨以为这是因为他太喜欢他了,所以在和他亲密的时候,眼睛的颜色会转变成蓝色。
代表他发自肺腑的喜欢,同时也想庄谨为此感到快乐。
庄谨的第二个吻结束后,那眼睛的颜色在慢慢的变淡,最后又变深,停留到黑色才不再有任何的变化。
如果说庄谨一开始还担心郑之南只是分不清喜欢的种类才对他那样做,那现在有了眼睛的变化,还有郑之南的那句话,他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不再浮躁,有的只是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和欢喜。
他抱住郑之南的身体说:“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郑之南在心里这么说,面上则因为这句话而露出狂喜的神情,他从庄谨的怀里后退出来,握住他的手,蹦蹦跳跳的甩着庄谨的手说:“真的吗?真的吗?你真的也喜欢我?”就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一样。
庄谨看到郑之南雀跃欢呼的神情,眼眸里都是温柔。
在郑之南等待他回复的时候,他郑重的点了点头。
庄谌是1月回国的。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就知道郑之南有了一个生活助理,18岁,山里来的孩子,但是他知道的更多。
比如说庄谨特意为这个孩子安置了一处房产,说是山里来的,但却更像是平地冒出来的,当然这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庄谨为了这个孩子,特意弄了一套房子给他住,随后就带回了庄家,留在身边。
在别人看来,这个孩子只是生活助理,但在庄谌的眼里,更像是养了一个小情。
庄谌看着资料心里不住轻笑,腿废了后,人也跟着性情大变,从前他可是从不屑学别的富家子弟在外面养情人那一套。
没想到现在自己竟然也玩这处。
还是说,他知道他腿废了后,没有那个人会真心喜欢这样的他,所以索性自己养一个?
庄谌心里不屑一顾,回家后则保持着彬彬有礼的举止。
他想试试,在于庄谨的对比下,那个所谓的生活助理会继续一心留在庄谨的身边吗?
只是见第一面,庄谌没想到这孩子给他的震撼这么大,看照片的时候还不觉得,毕竟无神,可见到真人后,他就被那双纯粹清透的双眸深深地吸引住,他用那好奇的眼神瞅着他,就像是用小爪子挠着他的心。
这孩子长得好看是一方面,气质也十分特别,虽然什么话还没说,可那双眼睛古灵精怪仿佛有千言万语。
难怪……
难怪他会把他带在身边。
之前若是庄谌以为庄谨找不到真心待他的人才养了小情,那么现在看到郑之南后,他就不确定了。
因为他觉得,这样一个特别的男孩,谁见到了会不喜欢呢?
本来在没见到之前,庄谌还抱着戏弄做游戏的想法,要把郑之南撩到自己身边。
那么现在他就留了几分真心想把郑之南从庄谨的身边夺过来。
不过要叫庄谨失望了。
翌日,郑之南端着空盘子和碗筷出来,准备亲自送回厨房的时候,在楼梯转角处遇到了庄谌。
庄谌保持着亲切又有礼貌的态度和郑之南说话。
“怎么没陪在哥哥身边?”
郑之南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托盘,不言而喻,送盘子啊。
“送下去。”
“不是有佣人吗?哥哥身边离不得人,以后这样的事情,你不用做。”庄谨言语关心。
庄谨一开始觉得庄谌是为了接近庄谨才跟他套近乎,背着庄谨对他态度好的不像是上位者,倒像是想和他当朋友。
但是后面次数多了之后,他发现,庄谌这是有了非分之想。
有这个念头时有一次他去花园剪几支花,想插到书房里,屋里开着暖气,太干,虽然放了加湿器,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就想到了花园里的几支冬花。
然后就碰到了庄谌,他刚从外面回来,带了一份礼物,是掌上游戏机。
似乎怕郑之南不收,特意说了一句:“家里每个人都有,是新年礼物。”今天是大年二十九,离新年不远了。
郑之南一手拿着包好的花,一手接过庄谌递过来的礼物,眼含笑意地说:“谢谢二少。”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买的最新款的。”
“二少买的,当然喜欢啦。”郑之南没有表现的冷淡,因为他的人设就不是这种冷淡的脾气,况且他还要迷惑庄谌,又怎么会对他冷淡,虽然心里很想笑罢了。
庄谌看着郑之南拿着礼物看了又看,心里在计划着,多送几次礼物,对他再好一点,不怕他倒戈,被他所用。
“喜欢就好。”
等郑之南回到卧室,随手把礼物扔到了桌子上就回了书房。
然后一边插花,一边对坐在书房里的庄谨随口提到。
“刚刚二少送了我一份礼物,说是家里每个人都有。”
庄谨闻言眉头蹙起。
第103章
庄谨蹙起眉头不久后; 轻笑出声,对郑之南说:“他在拉拢你。”其实他不应该感到奇怪; 毕竟当初他对海叔也非常在意,就算是现在; 也还是会比较注重自己在大家心中的形象。
郑之南佯装不解; 回头去看庄谨说:“为什么?我不是你的人吗?他不是讨厌你吗?”
庄谨无奈的摇摇头说:“有时觉得你聪明,有时候又觉得你对某些事迟钝的很,正因为他讨厌我,所以才要拉拢我身边的人,他想让我孤立无援; 甚至感受被背叛的滋味。”
郑之南瞪大眼睛看着庄谨,走到他的面前摇着头说:“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 我才不会和庄谌合作,我讨厌他; 因为他坏。”坦率的言辞让庄谨知道庄谌想做什么时升起的不悦被融化。
越是和他的南待在一起,越是会发现; 他真的是无时无刻都可爱的让人想咬一口。
特别是他爱恋的望着他时; 他会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就在这时; 郑之南的耳朵动了动,然后拿出放在庄谨书桌抽屉里已经弄好的项圈; 他亲自戴上; 对庄谨说:“他在打电话; 我去去就来。”说完; 身形一变; 一只漂亮的黑猫从一堆衣服里钻出来,快速的朝阳台走去,接着消失在阳台。
快到庄谨根本来不及说什么,就不见影了。
庄谌在家时一向谨慎,何况来的家还不是他和庄弘兰的家,而是庄谨的家。
因为过年的关系,这对母子回到了主宅,与庄家父子一起过年。
当郑之南隐在暗处听墙角的时候,庄谨正在和别人说郑之南的事情。
他原本是来听庄谌会不会暴露出什么信息,结果没想到听的是关于自己的话。
“查到些什么?”
“户口信息的确显示父母早逝,因为十来岁就出来谋生,老家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异常。”
看来果然是养得情人,什么生活助理,他可是看到过,有一次早上郑之南是从庄谨的房间出来的,明明有自己的房间不住却睡在庄谨那里,不是那种关系,还能是什么?
“嗯,就这样吧。”
等庄谌挂了电话后,郑之南等了等,没听到其他动静就准备起身回去,结果听到庄谌说了一句话。
“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呵呵。”
他说的是谁,不用猜就知道,自然是让他觉得碍眼的庄谨了。
嫉妒心真可怕,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冷血无情。
郑之南一想到庄谌和庄谨是从小到大的情谊,就觉得有些人,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美好的环境,都不一定能变成美好的性格。
这大概就是劣根性,以及,欲望无法被满足。
等郑之南离开后,那边庄谨也听完了从郑之南项圈上的窃听器收录到的话。
如果不是上一世庄谌为了故意刺激他对他说的话,庄谨其实一直都是把他当一个弟弟,所以他从未去怀疑过所谓的车祸,甚至公司的一切。
上一世庄谌那么轻易的获得父亲的信任,得到公司的管理权,甚至后来的所有权利,都是他在庄弘笙面前为他说过好话。
他说:“我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就让阿谌接手庄氏吧。”是他亲手把庄氏送到了庄谌的手里,送到了这个杀人犯的手里。
儿时的一切也清晰的仿佛昨日才发生过的。
可庄谌早已忘记这些,他一心只想弄死他。
上一世这个时候父亲已经因为抑郁加过度饮酒离开,但这一世父亲积极地面对生活,从事慈善。
他说,他要多做善事,那样你母亲应该会过得更好,我想她等我的时候,不那么孤单,我想更多人念着她。
为了母亲,他仿佛有了无穷无尽的动力,以母亲的名字做了许多对社会和大众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这半年父亲的无心之举,让庄氏的股票和口碑都频频上升,给公司带来了更多收益。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父亲的转变,让庄谨的内心仿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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