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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小跟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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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你,别再回来了。”男子并没有回答隋翊的问题,只是一扬手,就见一个漂亮的小袋子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落到了隋翊怀 
里。

    “诶?”隋翊掂着一袋银子歪头,“你到底是谁啊?就酱紫把我放跑了你就不怕夜火生气么?”

    “此事不用你管。”我好像很久都没有见到他生气了吧?蓝衣男子眉梢一挑,勾起一边的唇角,手摇扇摆。

    “那你一定是他的朋友了?”隋翊把装着银子的小袋系在自己腰间,继续问。

    男子回头看隋翊,微微眯眼。

    “噗,我特别想知道夜火有你这样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是什么感受。”一想到这人将自己放跑后夜火的反应,隋翊就忍不住想笑。

    “你想啊,夜火这么喜欢小易,然而他的朋友却在他不在的时候将小易放走,夜火会不会气急败坏去杀人?哈哈哈……”隋翊大笑。

    男子眉头一皱,瞪隋翊,“不走就回去。”

    “诶诶,我说着玩的哈!我这就走!”隋翊连忙摆手转身就跑。

    回去?笑话!他隋翊刚刚跑出来怎么能够回去?虽然是被夜火的朋友放出来的,但是怎么能辜负人家一番好意不是?

    隋翊还记着去找自己崇拜已久的沈临渊呢!

    反观那男子,他的脸上挂着一种目的达成的微笑,看着隋翊跑远后便转身施展轻功上了岛。

    他星月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惹怒夜火,没有之一。

    啧,有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是什么感受?

    夜火楼主表示:心累。

第一卷 初见 008 小爷我来抱大腿啦    

    放下夜火发现星月放走隋翊后的各种状况不提,且说那日隋翊慌忙逃走后终于将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弄了个明白。

    按照《第一剑客》现在的进度来看,自己所处在整本书才开始不久的地方,这时候的江湖上已经开始刮起一股剑客之风。作为一名剑客,最 
主要的需要有三个精神——忠诚,荣誉,尊重。传说中还有八仙桌剑客什么的……

    越想越不对劲啊……

    难道这是模仿了十二圆桌骑士?念喵大大果然学识渊博!隋翊在心中给大大竖起了大拇指。

    正在养胎的念喵表示这种脑残粉真是够了。

    坐在小茶肆喝茶的隋翊继续分析时代背景。

    江湖上兴起剑客之风是一方面,各门派对剑客的重视又是另一方面。只要你是一名优秀的剑客,那么无论走在哪里都会特别受欢迎,更是有 
机会去参加五年之后的武林大会。而武林大会的胜出者便会成为新一代的武林盟主,为大家所敬仰。

    念喵停更的地方就在武林大会举行的前两年,那时候叶之安正在忙着和江湖各大门派周旋,可可姑娘【《第一剑客》女主】也在忙着围着叶 
之安打转,沈临渊因为一些误会离开了叶之安,之前做过的事情都被可可冠到了叶之安身上。

    越想越觉得憋屈,为何男配永远就只能在男主之下?做了半天的东西也被女主认为成男主做的,这不就是为他人做嫁衣嘛!深吸一口气,隋 
翊决定找到沈临渊之后一定要激励着他成为他想要成为的人,谁让自己简直是太崇拜他了。

    念头一定,隋翊招手叫来小二,“小二啊,我能问你个事儿吗?”说着,隋翊向外面放了一锭银子。

    小二看的眼睛都亮了,连忙点头哈腰,“客官您说,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嗯……”隋翊点点头,“天山派怎么走?”

    “天山派啊……客官您是要去拜师学艺么?”小二把抹布向肩膀上一搭,自来熟地往凳子上一坐,开始吧啦吧啦向隋翊介绍着天山派的情况 
。

    隋翊满脸微笑的听着小二说,心中却在不停的过滤着他的废话抓重点,最终在听他说完天山派方位的时候笑着结束了与他的对话,并起身离 
开。

    小二望着隋翊的背影感动地挥着抹布——这位客官既慷慨又仔细听别人说话,简直不要太感动。

    再说隋翊知道了这天山派就在长安城南郊外的一座山上,而此时自己所在的就是长安城,他向南望去果然望到了一众山脉在云层中若隐若现 
,于是便施施然向着南边走去。

    哈,沈临渊你等着,小爷我来抱你的大腿了!一想到即将再次见到沈临渊,隋翊心中是说不出来的兴奋。

    可是走在郊外小路上的他马上便蔫了下来,因为他看到在前方站着几个人高马大手拿大斧的人,那些人目光不善,脸上的表情一看就是—— 
老子是来打劫的!

    什么鬼!为何在天山派门口还有打劫的人?隋翊抓狂,自从来到这里后简直是诸事不顺,先是自己错过了一次抱大腿的好时机,又是被当作 
上床对象抓走,现在又是碰到了劫匪,这才过了几章啊喂!摔!

    几名持刀大汉看着前面抱着一棵树撞的某人,沉默了。

第一卷 初见 009 不作死就不会死

    “老大,此人脑子八成有病。”一个劫匪看着还在撞树的某人,头上挂满了黑色线条。

    “啧,长得还不错,虽然是个病秧子,但是掳回去调戏一下也是极好的。”另一个劫匪施施然道。

    “……”调戏?

    正抱着树干的隋翊顿时停止了动作,睁着眼睛望向那些劫匪,心中咯噔了一下——为什么这里的男人都喜欢男人呢?原著不是这样的啊喂, 
明明有女的啊?

    仍然在养胎的念喵表示此时正在正大光明的看钙片。

    可怜的追了一年文文的小读者竟然没有看出来文中的隐藏基情,可悲可叹。

    小读者脑海中不知为何又想起了评论区的一些评论,什么好有爱在一起相爱相杀之类,所以说,剧情向着什么不得了的方向发展了?

    “老大,动手吧,劫财劫色干脆一起干了得了!反正也是一个痴儿,想必走失了的话城主也不会发现。”一个劫匪向前一步道。

    “城主……”隋翊又捕捉到了一个消息,这才想起长安城主墨子卿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家伙,只要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能不惜一切手段达到想 
要的目的。所以说,这小小的长安城当真是卧虎藏龙。但现在不应该是感慨的当口,怎么想都应该是先偷偷逃走吧?

    于是隋翊趁着那帮人讨论的时候开溜。

    “城主对于城内人口管制还是比较上心的,咱们还是劫了财为好,我可不想因为抓了一个痴儿而被城主处以极刑。”被称为老大的劫匪瞪了 
说话的小弟一眼,旋即向正溜走隋翊跑去,“把钱留下,你人可以走!”

    “……”隋翊抬起的脚僵在了空中,他机械的转身,实在没有想到就连个劫匪的速度都这么快。

    “交出钱财!”劫匪老大手一伸,周围的劫匪也靠了过来将隋翊团团围住。

    “不行!”隋翊紧紧护着钱袋。

    “不然我就用硬的了!”老大“锵”一声抽出大刀,架到了隋翊脖子上。

    “我……大哥咱俩谈个事儿呗,你看你不能不给我留盘缠是吧,酱紫,钱袋里的钱五五分,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隋翊满脸堆笑,没想到 
那人的刀刃又近了几分,脖子上都感到了冷冷的气息,“嘿,三七分如何,你七我三?”

    刀刃更近了。

    “你八我二?大哥!实在不行我只要一成行不?”感到自己的脖子真的开始凉丝丝,隋翊大声喊到。

    劫匪发誓他真的是想抢个劫,只是用大刀威胁了一下那个人,没想到那人皮肤这么嫩,刀刃刚碰到就破了,简直可怕!

    “卧槽你真的来硬的了?!”余光扫到那人的刀刃上有血迹,隋翊大惊,旋即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救命啊!有人谋财害命啊!!”

    “别喊!我们只要钱!”劫匪老大被隋翊喊得有些虚。

    “杀人了啊!”隋翊没管老大的话,在不会要命的情况下又将脖子向前伸了些,鲜血留的更欢了。因为他看到远处有两个青衫向这里靠近, 
他认得出来那是天山派弟子的衣裳。

    嘛,要是酱紫的话我是不是就能被天山派捡回去?他们不会见死不救吧?所以说我是因祸得福吧?

    思及此,隋翊特大义凛然的又向前凑了凑,吓得劫匪拿着刀后退——此人脑子果然有病!哪里有自己寻死的!就算是个痴儿自己也不想杀啊 
,要知道长安城主可不是好惹的!

    “救命啊!”隋翊勾着嘴角大声喊到,在看到青色衣衫靠近的一刹那便往地上倒去。

    “嗵”

    卧槽,好痛……果然电视里演得什么在最后一秒接住都是假的!

    吃了一口土的隋翊无语问苍天,由于自己演了一出苦肉计,就只能这样倒在地上等待救援了……

    话说回来,脖子真痛啊……那啥,我不会真的死掉吧?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老大,此人脑子八成有病。”一个劫匪看着还在撞树的某人,头上挂满了黑色线条。

    “啧,长得还不错,虽然是个病秧子,但是掳回去调戏一下也是极好的。”另一个劫匪施施然道。

    “……”调戏?

    正抱着树干的隋翊顿时停止了动作,睁着眼睛望向那些劫匪,心中咯噔了一下——为什么这里的男人都喜欢男人呢?原著不是这样的啊喂, 
明明有女的啊?

    仍然在养胎的念喵表示此时正在正大光明的看钙片。

    可怜的追了一年文文的小读者竟然没有看出来文中的隐藏基情,可悲可叹。

    小读者脑海中不知为何又想起了评论区的一些评论,什么好有爱在一起相爱相杀之类,所以说,剧情向着什么不得了的方向发展了?

    “老大,动手吧,劫财劫色干脆一起干了得了!反正也是一个痴儿,想必走失了的话城主也不会发现。”一个劫匪向前一步道。

    “城主……”隋翊又捕捉到了一个消息,这才想起长安城主墨子卿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家伙,只要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能不惜一切手段达到想 
要的目的。所以说,这小小的长安城当真是卧虎藏龙。但现在不应该是感慨的当口,怎么想都应该是先偷偷逃走吧?

    于是隋翊趁着那帮人讨论的时候开溜。

    “城主对于城内人口管制还是比较上心的,咱们还是劫了财为好,我可不想因为抓了一个痴儿而被城主处以极刑。”被称为老大的劫匪瞪了 
说话的小弟一眼,旋即向正溜走隋翊跑去,“把钱留下,你人可以走!”

    “……”隋翊抬起的脚僵在了空中,他机械的转身,实在没有想到就连个劫匪的速度都这么快。

    “交出钱财!”劫匪老大手一伸,周围的劫匪也靠了过来将隋翊团团围住。

    “不行!”隋翊紧紧护着钱袋。

    “不然我就用硬的了!”老大“锵”一声抽出大刀,架到了隋翊脖子上。

    “我……大哥咱俩谈个事儿呗,你看你不能不给我留盘缠是吧,酱紫,钱袋里的钱五五分,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隋翊满脸堆笑,没想到 
那人的刀刃又近了几分,脖子上都感到了冷冷的气息,“嘿,三七分如何,你七我三?”

    刀刃更近了。

    “你八我二?大哥!实在不行我只要一成行不?”感到自己的脖子真的开始凉丝丝,隋翊大声喊到。

    劫匪发誓他真的是想抢个劫,只是用大刀威胁了一下那个人,没想到那人皮肤这么嫩,刀刃刚碰到就破了,简直可怕!

    “卧槽你真的来硬的了?!”余光扫到那人的刀刃上有血迹,隋翊大惊,旋即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救命啊!有人谋财害命啊!!”

    “别喊!我们只要钱!”劫匪老大被隋翊喊得有些虚。

    “杀人了啊!”隋翊没管老大的话,在不会要命的情况下又将脖子向前伸了些,鲜血留的更欢了。因为他看到远处有两个青衫向这里靠近, 
他认得出来那是天山派弟子的衣裳。

    嘛,要是酱紫的话我是不是就能被天山派捡回去?他们不会见死不救吧?所以说我是因祸得福吧?

    思及此,隋翊特大义凛然的又向前凑了凑,吓得劫匪拿着刀后退——此人脑子果然有病!哪里有自己寻死的!就算是个痴儿自己也不想杀啊 
,要知道长安城主可不是好惹的!

    “救命啊!”隋翊勾着嘴角大声喊到,在看到青色衣衫靠近的一刹那便往地上倒去。

    “嗵”

    卧槽,好痛……果然电视里演得什么在最后一秒接住都是假的!

    吃了一口土的隋翊无语问苍天,由于自己演了一出苦肉计,就只能这样倒在地上等待救援了……

    话说回来,脖子真痛啊……那啥,我不会真的死掉吧?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第一卷 初见 010 小爷我又来抱大腿啦    

    事实证明这帮劫匪简直是倒霉到家了,不仅没有打劫成功,还被天山派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弄得差点全军覆没,于是他们屁滚尿流的跑掉 
,只留下倒在地上脖子处几道血痕的隋翊。

    “救命……”隋翊睁眼看了看两位青衫男子,嘴唇弱弱的动了动,一只胳膊也看似无力的举起,“救我……”

    说罢,他就这么“晕倒”在了地上。

    直到感觉自己被背起向前移动,隋翊才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勾起了唇角——沈临渊,小爷我又来抱你大腿啦!

    ……心机婊的分割线……

    苍天能遂了人愿那就不是苍天一贯的风格,所以小读者被救回天山派三天以后都没有见到自己崇拜已久的沈临渊。

    大概是自己名不见经传的这样一个小透明暂时还得不到他的青睐吧?

    在客房里默默捂胸口的隋翊如是想到。

    脖子上的伤口处被抹了上好的草药缠了几层纱布,郎中说了应该不会留疤,否则这么白嫩的皮肤上有一道疤痕多可惜。

    听此,隋翊沉默了——这是第一次有人用白嫩来形容自己,你才白嫩你们全家都白嫩!

    摸着脖子上的纱布,隋翊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肯定特别搞笑,不过他也不在意这些,而是一甩袖子——出门找沈临渊去了。

    由于这三天内都有专人照料,隋翊还未曾出过客房区,现如今这一出来,他傻眼了——天山派不是一般的大,这房子不是一般的多,而且大 
多数是依着山势而建,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窝,伫不知其几千万落。

    隋翊觉得此时自己需要背诵一首阿房宫赋才能形容的了眼前所见的情形。

    这些房子里有日常练功的地方,有日常起居的地方,中间平坦的一块空地是平日的操练场,这不,现在就有几个身着青衫的弟子正在那里比 
试武功。

    隋翊顺着操练场边边走着,目不转睛的在那些弟子中找着沈临渊的身影,最后叹气连连地抓住了一个路过的弟子,“你好,我想找沈临渊应 
该去哪里?”

    “施主好,”弟子有礼貌的鞠躬,“你要找师叔?”

    “……”师叔……隋翊忍笑,虽说沈临渊并不是天山派正规弟子,但是他在天山派享有特权,小字辈儿们还是得叫他一句师叔,即使年纪比 
他大……

    隋翊点头啊点头,“对,我应该去哪里找他?”

    “这里是小弟子们练功起居的地方,师叔不在这里,要去的话施主应该这样走……”那个人开始仔细的给隋翊说路线,隋翊认真的听着。

    这天山派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隋翊目前所在的地方——小弟子们练功的地方;第二部分处于更高处的山腰上,是他们平时做功课的地 
方;第三部分接近山巅,里面坐落着几个别院,别院之间有吊桥相连,像一个糖葫芦串在那里。师祖的四个弟子和沈临渊就在这里住着。

    第四部分就是山巅那座高塔了,里面存放着天山派一系列的功夫典籍,师祖他老人家也在那里住着。但现在褚天已经去云游四海了,故天山 
派就剩下几个得力的弟子在打理着。

    气喘吁吁的走到半山腰,隋翊仰脸看了一下高耸入云的山峰,一想到沈临渊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自己就很兴奋。话说自己为啥这么崇拜沈临 
渊呢?大概是因为他善良而又大度且又锲而不舍吧?


第一卷 初见 011 一只锲而不舍的面瘫君

    念喵的这本书才开始的时候,便交代了叶之安由于天资聪颖而被外出云游的师祖收为弟子并带回天山派抚养,在他拜入师门的一年后,师祖 
领着另外一个孩子过来了,并交代叶之安照顾他。

    沈临渊的爷爷在去世之前曾拜托过自己的好友,也就是褚天,千万不要告诉小临渊自己是被别人追杀的,他不希望沈临渊知道关于家族被追 
杀的原因是由于一本剑谱,只希望孙儿能够安安稳稳的活着,还叮嘱褚天没有必要教沈临渊一套完整的武功……总而言之,他不想临渊再去复仇 
,卷入到江湖恩怨里面。

    当然,这些都是沈临渊不知道的,但隋翊知道,谁让他是一个旁观者呢!

    于是乎,一把年纪又没有带小孩经验的师祖便将沈临渊丢给了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叶之安,两个小孩儿很快便成了朋友。但是叶之安发现自 
己的小伙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爱笑,不仅仅不爱笑,在他的脸上很难见到别的表情。

    沈临渊第一次笑是在他和叶之安一同将一只从树上掉下来的小鸟送回窝的时候,之后,便再也没见过了。

    有一次叶之安被师祖叫到山顶的高塔里去读书,结果师祖中间有事儿出去,于是就把叶之安忘在了顶楼。这个高塔每一层都有门,得靠机关 
才能打开,奈何叶之安不会开机关,以他的三脚猫轻功从顶楼跳下去铁定会摔残,于是就只好默默在那里等着。

    沈临渊发现叶之安不见了,于是把整个天山派都翻了个底朝天,最后终于在高塔处找到了叶之安,并且急吼吼的去开机关门,最终在两个时 
辰后终于打开了所有机关门。他大汗淋漓的看着门里饥肠辘辘的叶之安,从荷包里掏出两个点心递给他吃了。

    是时,一片星河正灿烂,两个小伙伴的情义更深。

    事后师祖由于点心渣渣将书籍毁坏了几本而大怒,不过在知道自己将小徒弟锁在了高塔中便望天说到“这是为师对你的磨练”。他很奇怪叶 
之安是如何出来的,在听说沈临渊用了两个时辰便将所有机关门打开之后,师祖站在塔顶想了一晚上。

    于是乎,这之后褚天便时不时给沈临渊稍加指点,但从来不教他,只是让他跟着叶之安学习,这也是为何沈临渊武功一直在叶之安之下的原 
因了。

    沈临渊锲而不舍的学习着武功,但无奈于还是一个男配,毕竟《第一剑客》的男主是叶之安。

    功夫最好的是叶之安。

    最受师祖看好的是叶之安。

    能够以一敌十的是叶之安。

    人见人爱的是叶之安。

    所有金手指的拥有者都是叶之安。

    谁让人家是男主,可是隋翊就是崇拜男配沈临渊——一只锲而不舍的面瘫君。

第一卷 初见 012 记仇的小读者    

   古代的山路自然没有现在的山路好走,不过这是在小说中,念喵很任性的将山路设置成了台阶,这样的话就方便上下了。

    大大果然好人!隋翊便喘气边在心中又一次对大大竖起了大拇指。

    喘了半天,隋翊终于走到了那几个别院处,他满心欢喜的朝着面前的大门快步走了进去。

    经过第一个院落,没人。

    经过第二个院落,没人。

    经过第三个院落,没人。

    “……”隋翊挠挠脑袋,为什么都没人?

    在隋翊经过第四个别院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院子中间坐着一个男子。

    男子正坐在院中小石桌旁的石凳上翻着一本书在看,微风时不时撩起他那垂落在额旁的发丝,一只鸟儿落在他的肩膀侧头看。

    听到动静,他抬起一双桃花目望向隋翊。

    叶之安!

    隋翊突然间明白了这五个别院是按照什么顺序排列。虽说沈临渊不属于天山派弟子的行列,但是他和褚天徒弟算是一个辈分。如此说来,下 
一个别院一定是沈临渊的了?

    “阁下很是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叶之安合上书站起身来,肩膀上的小鸟也不飞走,歪头望着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

    “果然贵人多忘事,”隋翊道,“前些日子不就在一个小树林见过么?”

    “哦,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叶之安显然是想起来了,于是又问到,“阁下来这里做什么?这里可是非天山派弟子不得私自进入的。”

    “……”啊嘞?那为什么我一路畅通无阻的就进来了?

    隋翊不知道的是,虽然有台阶能够供人上下山,但是平时天山派的人都不走台阶,有点功夫的人也不会安安分分走台阶,人家有轻功。正是 
因为他实诚的走了台阶,这才打消了天山派人对他是否来寻仇的顾虑——一个连功夫都不会的人,随他去吧!

    于是乎,隋翊畅通无阻的走到了这里。

    “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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