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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柯伊伯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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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这样无礼地跟踪陌生人,怪不好意思的。
韦德尔拖着一车累赘走路,所以快不起来。并且他的住所不仅在西郊,离市中心还挺远。经过一家便利店时,他把车扔在门外,大大咧咧走了进去。车上那堆破烂乐器没人感兴趣,不用怕给弄丢。
便利店老板估计早与他混熟了,对闯进来的流浪汉只笑着打招呼,而没有开赶。
今天的收入比往天略好,韦德尔将讨来的铜角币倒在柜台上,与老板兑换成虚拟币后买了一条法棍面包,外加一小瓶绝对伏特加烈酒。用了这么多竟然还有盈余,他便将余额尽数输进了埋在胸口的身份识别芯片。
这年头,地球人早已不再采用电脑身份登记这种麻烦的人口统计方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长到三岁时,医生就将一粒米粒大小,用医用材料制成的身份识别芯片埋入他胸部的皮下。随着年龄增长,芯片一点点与血肉合拢,就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种身份证没法伪造,也没人能在干了坏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它从身体里掏出来。芯片实在微小,人一旦成年,就很难再在身上找出它。
海歌对走在前面的流浪艺人一无所知,流浪汉能有钱买烈酒,在西津人眼里会是奇事一桩,他却没啥感觉。西津市最穷的人应该穷到哪种地步,他没有概念。
韦德尔似乎一点儿也不饿,随随便便把面包往木车上一扔,就迫不及待地拧开酒瓶盖,仰头狠狠灌了一大口。
酒入肝肠是那样舒服,脏兮兮的家伙心满意足地从喉管发出“咕咕”声,当高度酒精冲入头脑,他又开始嘟嘟囔囔说些含混不清的话。
海歌对韦德尔跟得很紧,生怕一不留神就失去了这唯一的依靠。韦德尔却对身后的小不速之客毫无察觉,看样子意识在酒精作用下变模糊后,他压根就留心不到身周之事了。当然那条回家的路已走过无数次,只要没醉得昏睡过去,他还是能凭本能摸回去的。
就这样,一个摇摇晃晃的落魄酒鬼拖着辆破木头车走在前面,一个泥垢敷面,脏衣服上糊着血块,整个人都虚弱不堪的小叫花子在后面紧跟不放,奇异的队伍走了快一个小时,才来到西郊废弃的平民窟里,一间旧车库前。
“到咯~到家咯~”
韦德尔打从便利店出来到现在,海歌只听清了他说的这几个字。
“到家咯”这话,犹如炎炎夏日里的几滴雨滴进心田,滋润了海歌干枯的情感,一时间他竟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激动与喜悦。
然而他也知道,韦德尔口里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并且接下来韦德尔做出的行为不仅再不能让他喜悦,还令他惊惧与纳闷。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
有两条狗呜呜低嚎着去追逐酒瓶,其余的依然围着韦德尔打转。韦德尔乐了,嘿嘿笑着走到木板车前,拿下了他在路上买的晚餐—那条法棍面包。
“咦,那人要干什么?”
海歌心头一凛,猜到了韦德尔的打算,却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韦德尔三两下扯掉包装袋,将长长的法棍面包掂在手里一掰,把它掰成了两段。
接下来,韦德尔将一半面包撕成小块,一块也没往自己嘴里送,只顾往空场地中间抛。
闻到面包香味,“流浪狗”们兴奋极了。它们终于舍得从韦德尔身边跑开,一起去争抢好吃的面包块。就连与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家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边,嗷嗷欢叫着加入了分食面包的队伍。
第八章 求生欲望
看着水泥空地上欢闹的场面,海歌原本的喜悦全消不说,心里还堵得难受。他感到愤恨,感到失意,他摸着不停咕噜噜作响的肚子咽口水,悲叹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大城市郊外的土狗。
要知道从宁新走到西津的一个多月里,他除去不停寻找有助消炎的草药处理伤口,就只能从垃圾堆里搜找**变质的食物充饥。新鲜的法棍面包,哪怕还没逃离那恐怖的狼窝马戏团时都没机会品尝,现在却只能饥肠辘辘地望着它被狗分食。他这个苦命的大活人啊,躲在远处连香味都闻不着。
长面包给韦德尔一分为二,但他拿来喂狗的只有半条。七只狗的胃口也不大,等吃完地上碎块,连渣都不剩了,便安静下来,乖乖回到韦德尔身边转悠,不停用身体或尾巴蹭他的裤管,看样子是在表示感谢。
“行啦,今日演出结束,观众们请离场吧。我乏啦,要去睡觉啦。”韦德尔朝狗儿们说,语气温和,丝毫不带流浪汉标志性的粗鲁,那斯文有礼的模样,倒真象在同家庭成员道晚安。
这话里隐含指令,大概是已经听习惯了,“流浪狗”们条件反射似地乱叫一通以回应,就身形矫健地朝仓库后的小山奔去。直到这时,海歌才震惊地发现,那些哪是能堂而皇之在城市垃圾堆里找食吃的野狗?它们分明就是狼!
这发现吓得海歌够呛,他刚从禽兽堆里爬出来,正庆幸还留着口气,怎么就又遇上了凶性十足的狼?谢天谢地,幸亏及早远远离开了,否则万一它们灵敏的鼻子嗅到气味,整整七头狼扑上来,他铁定得像韦德尔手里的面包那样,给撕成一块一块的!
万没想到,在摩天大厦勾画出完美天际线的华丽都市里,竟还出没着“狼”这种野蛮凶残的动物!冷静后细思,海歌更觉得奇怪,狼的嗅觉比狗更灵敏,而且还是群狼,纵然真隔了有三百米远,也不可能没发现他这主动送货上门的人肉美食吧?莫非七头狼都是素食主义者,只爱面包不爱荤腥?
“总算舍得天黑咯,现在这该死的气候,扰得人想好好睡个觉也难~这半截子面包,留着没用,就看还有哪个迟到的家伙晚上肚子饿,把它给消耗了吧!”
韦德尔接下来的举动,是今晚最大的转折,海歌几乎不敢相信他能遇到这样的好运!他满以为不用问,剩下的面包肯定是韦德尔的晚餐,却怎么也料不到那人粗胳膊一挥,又将面包扔出去老远,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车库,拉开卷闸门,进去后再将门放下,就悄无声息了。
……
海歌不敢轻举妄动,他谨慎地猫低腰,眼睛直勾勾瞅着给遗弃在地上的面包。他看不见自己的模样,但能想象两眼肯定比饿狼的眼睛还亮。
天全黑了,夜风吹走酷暑,却直截了当将新鲜面包的清香送进鼻子里,那香味直钻入心,惹得海歌口水失控,滴滴答答顺着嘴角淌下来,关都关不住。
今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如果放弃韦德尔留下的面包,就得饿一整晚。
闻着香味,海歌坚强地忍耐。
他又疼又冷,手脚不停发抖,抖得头晕了也停不下来。让他哆嗦不止的原因很多:有疲惫,长途跋涉后仍未休息的疲惫;也有恐惧,偷偷溜到一个陌生人屋前,却完全不知屋子主人究竟是和蔼好客的邻家大叔,还是电锯杀人狂,甚至是专吃人肉的地狱妖怪的恐惧。不管怎么说,那人也明目张胆在城市门口放养着几条凶残的狼……
再就是难以忍受的饥饿。打从早上进城到现在,他还连水都没喝过一口,带着伤硬撑着,他渐渐虚脱了。就算不吃面包,也该找点水喝以缓解一下吧?
夜色里,车库小屋的卷闸门地缝处透出一丝光亮,说明韦德尔还没有睡。海歌想如果从藏身之处跑出去,去捡那面包,会不会惊动他?
熬到这时,坚定的意志开始动摇,海歌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来自有骨气的自己,理直气壮地说:你是孤儿,不是乞丐,得有做人的尊严!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家拿来喂狗的东西,人不能吃!
另一个来自软弱如屈服者的自己,他说:就你这破衣烂衫的小子还敢提“君子”二字?一路上你吃过多少人的口水计算过吗?那些垃圾堆里的**物连狗都不吃,为了活命你不也吃了那么久?捡那些东西裹腹,比吃那块面包更可耻,你现在忌讳的,不就是看到了扔面包的人吗……
最后,在凄冷的夜里,海歌倒向了屈服者一边。他强忍心中酸楚,狠狠吸撮着鼻子不让眼泪掉下来。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是他的座右铭,他绝不允许眼泪冲淡内心的仇恨!
带着求生的欲望,他摸索着潜向了半截喷香的面包……
“久违了,人间美食,从此我不会再相信,世上还有比你更香甜可口的面包!”
海歌疯狂地啃着手里的面包,这一刻哪还想得到尊严,哪还顾得上悲哀?他吞咽的不是耻辱而是坚强,就象要想见到明天的日出,就必须忍耐着捱过现在的黑夜。
人生所有的寄托,全浓缩进了小小一块面包里,只要把它整个儿填进胃脏,苍白的世界就将恢复色彩,绝望的心灵就将重生希望!
是啊,所向披靡的勇士能打败任何强大的敌人,却打不败饥饿。
可啃到一半,海歌忽然一屁股坐到地上动弹不得了,宝贝面包扔开,他用两手死死卡住脖子,伸出舌头使劲喘气。看来他给噎住了,简直就快噎死了—面包很干,他又吃得太急,还没填饱肚子就急需要喝水了。
水……水在哪里?
他浑身冒汗,脸涨得通红,感觉连两颊都烧了起来,只能爬行着四处搜寻水源。这儿住了人,肯定得有水,可那该死的水源在哪儿?只要找到水,他就要扑上去狂灌一气……
第九章 新的一天
奇怪的是,整块空地边缘不止没见着水龙头,就连胶皮水管也没发现。或许韦德尔从来不洗澡,可他难道连水也不喝一口吗?
海歌就快卡死了,口水能软化塞在喉咙里的面包,奈何他吞咽得太急,咬进嘴里的块太大,等不及用口水自救了,他都快没力气呼吸了……
万分危急的关头,有了希望!
“哇~水槽!那边凸起来的东西说不定就是水槽!”
看来小命有救了,海歌瞬间就化身成壁虎,手脚并用地飞快爬过去。他脑子里空白一片,只不停在心里祈祷,别是因为天太黑看错了,误把没用的石头看成了是供狼饮水的水槽……
还好,在狼窝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没有近视,孤儿们没啥机会学习,也找不到书看,他们只要能认识字,看得懂演出节目表了,接受教育的日子也就结束了。海歌的视力,白天能看清六米以外的东西,晚上隔着三四米远辨别前方目标,也一点不困难,所以他看出那东西是水槽,它就一定是水槽!
多谢七头狼,不仅没把韦德尔留的水饮得一滴不剩,还剩了许多,足够海歌灌个饱。有了水,那一大团夺命的面包一下子就咽下去了,他翻翻白眼,喉头颤动两下,贪婪地大口吸气。
总算是缓过劲来了……
喝完水,回到空地上,海歌不再饥饿难耐。他拾起剩下的面包,这回能细细品味那特有的麦香了,就用脏手撕着,一小块一小块往嘴里送。等手里空了,他依然舍不得走,可怜巴巴地望着那抹投在地面的黄光,悄悄对自己说:“如果我也能走进那间屋子,躺在床上睡一觉,该多么好啊……好像很久都没体会过,躺在一张真正的床上的感觉了……”
这一夜,海歌就蜷缩着睡在旧仓库的墙垣旁。他捡来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个窝,像只猫似地钻进去,仅把脑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旧车库里的灯也没熄灭,他迷迷糊糊地想,原来那人习惯晚上开着灯睡觉……
毕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热,夜间也会起寒意。海歌冻得手脚冰凉,内心却很踏实,一个多月来,他真正睡了个好觉。
其实这远离市中心的废弃贫民窟并不安全,往更远处走,就是没经开发的郊野,近处的山丘也人迹罕至,特别是小山上还盘踞着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却始终想着车库房子里住着流浪艺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会任由它们伤害人类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露天宿舍”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务事”,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狼窝”,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智还是有的。
大清早韦德尔不会喝酒,跟他太紧铁定会露馅,海歌便多出个心眼,拉远了与那辆木板车的距离,总要等到快看不见车尾时,才赶紧追上去。
但他过于谨慎,好几次木板车都险些跑出了视线,这是他最慌的时候,不得不使劲回忆昨天来时的路线,还好总能重新找到跟踪目标。
终于又走进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与韦德尔隔远了,万一被人流冲散,他再找不到他,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事。
其实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艺人群体里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规:表演场地通常由霸头,也就是领头人分配,分配地点确定后就不得再随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头的允许。如果随便从属于自己的场地挪去别的地方,未经许可就侵犯了他人领地,是违反行规的大忌,严重者可被殴打致死。
但现在城里的表演行乞者数量一再减少,也不知是否还有谁敢顶着霸头的头衔拿行规说事,有些胆子大的,就开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新地方赚的钱总能多一点,这道理很容易理解:给钱的金主们每天打同一地方经过,他们总不会每天都肯施舍给相同的乞丐。
韦德尔却很讲规矩,哪怕这个行业已因为落后于时代节奏而萧条了,他也依然保持着君子风度,绝不越矩。这不是由于他胆子小,而是由于他素养高。一直有人怂恿他去保险金融业集中的布里斯特街碰运气,夸张点说,那里连扫大街的都是富人,他却总是一笑了之。
然而今天,不知为何他竟改变主意,放下了保持多年的风度。他没回位于坎特街的老地盘,而是转去了隔壁能见到许多亚洲人的林亚大道。
如果在韦德尔换位置的节骨眼上海歌没跟住,可能就得与他的偶像告别了。这城市如此之大,要想寻找一位无名的流浪汉,无异于大海捞针。
走上宽阔的林亚大道,韦德尔没费多大力气,就在路边找到了一个竖着爱因斯坦与普朗克雕像的小广场。看来他对这地儿挺满意,卸下车上的乐器,就认真开始了吹奏表演。
第十章 大雨归途
一天下来,韦德尔弹奏了不少曲目。有些悦耳动听的曲子海歌以前没听过,他很喜欢,但最能打动他的,依然是那首《500英里》。可惜快节奏的城市里,路人们全都行色匆匆,最多扔点零钱就算了事,韦德尔从早到晚吹吹打打,直到精疲力竭,也没人愿意停留片刻,认真品味他音乐里的意境。
不过由于更换了场地,韦德尔今天的收入与昨天相比又好了不少,等傍晚收摊时,海歌可以看到他拿来装铜角币的乐器盒盖差不多满了,那些钱加起来,应该可以买一小瓶绝对伏特加外加两条法棍面包了吧?说不定,还能附带几片火腿呢!
想象着肥美的火腿肉,海歌的肚子又开始吵嚷,提醒他是时候往里面添补能量了。
至于韦德尔,在充满学究气息的普朗克雕像旁坐了那么长时间,就仅在十二点钟时,从缀满补丁的背包里取出个类似装油的瓶子,对准瓶口大喝一气,算解决了午餐问题。无论在这之前还是之后,他都没再吃喝过任何东西,唯一一次挪屁股,是去附近的公厕撒了泡尿。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回家的时刻,和昨天一样,韦德尔拖着破木头车走在前面,海歌悄没声地尾随其后。
韦德尔走进便利店购买酒和面包。今天鸿运当头,赚了个盆满钵满,便利店老板看着那一大堆零钱,眼睛也有些发直。在他的印象里,这位浑身臭哄哄的特殊主顾可从没同他兑换过这样大一笔虚拟币呢!可惜韦德尔换完钱后,还是把剩下没用完的部分存入了身份识别芯片,而没买让海歌垂涎三尺的火腿肉。
接下来的故事,如同昨日的回放,韦德尔醉醺醺回家,拿一半法棍面包喂狼,再将另一半扔到地上,等天全黑了海歌就溜过去捡来大吃,中途还跑到供狼饮水的水槽边喝水。填饱肚子后,再摸去墙垣边的小窝里睡觉……
这样有规律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变化发生了。
第四天下午,离太阳落山还早,韦德尔就停止工作,开始手脚麻利地收拾吃饭的家伙,匆匆忙忙装满木板车后就往回走。
初时海歌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那人今天打算要偷懒。难道他累了,想早点休息?又或者晚上约了人,要赶去赴约?
但等天上下起蒙蒙细雨,海歌就明白了,流浪艺人是想赶在雨下大之前回到西郊。
“哦,总算下雨了。整整旱了半年,再见不到一滴雨水,东海都得露出海床了!这场雨,能保证西津人这个冬季都有水喝了吧?不过太阳呀,你可真的老咯~”
说这话时,韦德尔的声音比平时大,音调比平时高,仿佛故意在说给谁听,但海歌确定他的交谈对象不是自己。
海歌很有自信,自己的隐身术天衣无缝,绝没露出过破绽。再说仅仅跟了四天,韦德尔再精明也不能轻易发现他。
回去的路上,雨越下越大,韦德尔今天换了花样,买的是全麦吐司面包。为防被雨水浸湿,他特意用塑料布盖住了食物。
离开城区后,郊区的小道布满泥泞,湿滑难行。海歌吃惯了苦,这点困难难不倒他,只是因身体虚弱,走得气喘吁吁的。他还惊讶地发现,韦德尔在大雨中的背影弯下去不少,竟从健壮的中年人显出了老态。并且他把自己也用塑料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一滴雨水也不肯沾上。
海歌认为自己一定眼花了,韦德尔偶然伸出手接了一滴雨,沾过雨水的皮肤,好像冒起了一层白烟……
经过连日观察,加上此刻惊人的发现,海歌对流浪艺人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从直觉角度讲,他认为韦德尔不是一般的落魄穷人,说不定那间旧车库里藏着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可也是经过这样不断地观察,除去身形转变,他再找不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韦德尔是特殊而神秘的,更无法证明他的住所也大有问题。
终于回到了旧车库,这次耗费在路上的时间与平日好天气时相比,至少多用了40分钟。
屋前的水泥地上空荡荡,到处积着水洼。七头狼全没出现,这儿除去滴滴答答的雨声,就再听不到其它声响。
海歌这下可奇了怪了,难道野狼也懂得躲雨,遇到下雨天就不想从山上下来,甘愿一晚上饿肚子?
可狼愿意挨饿,他不愿意呀!他躲在暗处叫苦不迭,如果不喂狼,韦德尔怎么可能在屋外就打开面包袋子?还得给雨水浇着扔面包?可他要把整袋面包都拎进屋,再放下卷闸门,自己今晚就注定得挨饿了。
空着肚子淋雨,好人都受不了,何况他身上的伤口还没愈合,这可怕的雨夜,他熬得过去吗?
正在发愁,冷不丁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事,韦德尔突然扭头朝他躲的方向招呼:“我亲爱的朋友,你还是出来吧。如果今夜我还任你睡在墙边淋雨,这个东道主未免就做得太不厚道了。”
“什么?!”
天只在下雨而没打雷,海歌却似给雷劈中一般,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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