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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世界穿梭门-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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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人为了生活,流尽血泪,心酸像谁诉说……啊~~~有谁能够了解,作舞女的悲哀,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啊哈,来来来来跳舞,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
  王旭唱的,是韩宝仪的经典歌曲《舞女》,这首歌据说当时一出现,就火遍了整个湾湾,又从湾湾向港岛与大陆辐射,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一时间,歌舞厅全都是舞女的曲子,一位位穿着黑色袜,戴着兔耳朵的神秘女士,纷纷流着泪演唱这首歌。
  这是一首道尽了舞女悲欢,风月场离合的曲子,悲欢离合相聚,又有几个能不哭。
  要是普通人,听到这首歌可能还不觉得什么,落在风月场中的少女耳中,简直就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们这些身陷风月场的苦命人,可不就是眼中含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的舞女吗。
  一时间,三位弹琴的少女,听到歌声悲入心来,这首歌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梦呀。
  “在下姓麦名霸,献丑了,献丑了!”
  一首歌唱完,王旭对着周围人连连拱手,他对自己最有信心的地方就是嗓子,要不是怕屁股疼,早就参加好声音之类的节目去了。
  “译园有桃,其实之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才是诗歌,你唱的是什么东西?”龟公顿时翻脸,指着王旭就一阵狂喷。
  王旭向周围人看去,发现大家也是以袖遮面,羞于见人的样子。
  其中几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更是满脸羞愧,长叹道:“如此庸俗怎么会是诗歌,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吓……
  现代人对歌的定义,与古代人对歌的定义是不同的。
  满江红,水调歌头,念奴娇·赤壁怀古,苏武牧羊,胡笳十八拍,这些以诗为载体,配上音律的才能被称为歌。
  哪怕不唱,单纯只是读,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而现代歌曲比较直白,限制很少,谁都能编两句歌词,然后说这就是歌,哪怕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只要好听就行了,别无他求。
  而古代,对诗歌的叙述方式,韵律,词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每一个字都要精雕细琢,错一个字可能意思就变了。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古代的诗歌是一杯委婉,需要细品的葡萄酒,现代歌曲就是一步到位的白酒。
  在读书人占据主流的古代,谁要是敢写出现代歌曲,绝对要被群起而攻之,打倒之后在踹上一万脚的。
  王旭不知道这个,只知道自己唱的非常好,将三位弹琴的少女都唱哭了,现在遇到龟公找事,顿时怒道:“这么好的歌,你都说不好,老王八,别人叫你声龟公,你就真把自己当丞相了?哼,文斗不行那就来武斗,你当我怕你啊!”
  “歌是谁唱的?”
  没等双方开干,一位穿着轻纱,婀娜多姿的少女,从三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少女眼若明珠,指若青葱,透过纱衣,能看到她大片暴露在外的肌肤,除了一些重要位置以外,全身上下一览无余,让人看了微微一硬。
  “小姐,是这个人。”龟公小跑着凑过去,用手指了指王旭。
  王旭也不示弱,他连黑山老妖都搞定了,难道还会被一个死了八十年,连百年道行都不够的女鬼吓住。
  可惜,他还真是想差了,下一秒,少女一开口就吓到了他。
  “舞女,韩宝仪?”少女目光中带着精光,对着王旭轻开玉口。
  王旭一听就愣在了当场,就像走在马路上突然被人叫住,有人问他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容嬷嬷吗一样。
  舞女可是现代歌曲,一个架空历史下的古人,怎么会知道舞女这首歌,还知道演唱者是韩宝仪。
  要是他没有记忆混乱,好似他只说了这首歌叫舞女,没提过韩宝仪的名字吧。
  “架空历史,对了,这个朝代本该是大明,结果换成了莫名其妙的大宁朝,很可能这个世界以前就来过穿越者,大宁朝就是穿越者建立的,那么这个林莺莺,莫非……”
  王旭看着少女,久久不发一言,短暂的沉默之后,试探性的开口道:“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少女对答如流,一边上下打量着他,一边反问道:“你的脸怎么黄了?”
  王旭眯着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天冷涂的蜡!”
  “怎么又红了?”少女又问。
  “嘶!”
  王旭倒吸了一口气,伸手向外一抓,三尖两刃刀顺势入手,当头就是一刀劈下:“去你妈的!”
  林莺莺:“……”


第624章 杀死穿越者
  当两位穿越者相遇,会发生什么事?
  第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起排坐坐,吃果果。
  第二,一脸漠然,漠不关心。
  第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王旭自从得到穿梭门后,就想过自己不是唯一的幸运儿,世界上还可能存在其他的穿越者,并以此为基础,思考过相遇后的对策。
  当时他想,如果在自己没有成长起来之前,见到其他的穿越者,对方没有威胁的话,他会让对方说出是怎么穿越的,抢走对方的金手指,然后任其自生自灭。
  反过来,见到穿越同行的时候,要是他已经成长到了一定地步,而对方是刚穿越的萌新,他不但不会抢走对方的金手指,反而会顺手给点力所能及的帮助,然后以老前辈的口气,给萌新灌点心灵鸡汤。
  但是,如果他与同行相遇时,自己没有成长起来,对方对他又有威胁性的话,王旭就要说声对不起了。
  这不是他冷漠,而是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
  谁能说,在他考虑对待同行的问题时,对方没有这么考虑。
  王旭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以己度人,或许那个从未见面的穿越同行,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每一位穿越者,都是一座行走的宝库,彼此间的关系,就像两个公司一样。
  一个公司强大,是规则的创造者,不惧任何挑战,它会选择帮助比自己弱小的公司,将它们发展成下线,或者是助手。
  你说它是施舍也好,欣赏也好,这种例子笔笔皆是。
  相反,如果两个正在创业路上,彼此性质相思的公司相遇,它们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
  为什么,因为每个正在腾飞的公司都是饥饿的,急需对方的养分来充实自己,你不去与它竞争,难保它不会想吞掉你,所以在实力相近的情况下,这是一场没有谈判的战争。
  所以,王旭先下手为强,在察觉到林莺莺这位红船之主,是跟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时,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咚……
  一声闷响,王旭一刀砍在桌子上,将木桌劈成两半。
  林莺莺倒飞着向后走,贴在红色的木柱上,气急败坏地问道:“为什么要出手?”
  “废话少说!”王旭根本不回答,抬手就是一刀,刀芒向着林莺莺而去。
  林莺莺身体瞬间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站在了楼梯前,急道:“我对你没有恶意,咱们都是一个地方来的,不是该互相帮助吗?”
  “呵呵!”王旭只是冷笑,手上的动作毫不停留。
  开玩笑,红船之主是什么人,在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这是个死后化为厉鬼,手上最少有百条人命的凶人,真以为她看着楚楚可怜,就以为是弱女子了?
  女人最会骗人了,王旭可不信这个造成上百人失踪,数十个家族分崩离析的罪魁祸首,会是个见到地球老乡,就哭喊着要抱抱的弱智女。
  “好狠心的人,连我这样的大美女都下得去手,真是个王八蛋!”
  林莺莺连续躲了几次,看到王旭心坚似铁,一直不为所动的样子,终于不再扮演白莲花,恶狠狠地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用看,我根本就不相信,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女人,会像你表现出来的这样!”
  王旭没有看出破绽,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林莺莺表现得太好了。
  她表现的,简直不像杀人如麻的红船之主,反而像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莲花味。
  细想想,这怎么可能,林莺莺出身风尘之地,自小生活在勾心斗角中,她要是朵白莲花的话,恐怕坟头草都有三丈高了。
  既然不是真纯,那就是假纯,宅斗技能点满的绿茶婊。
  王旭用脚趾头想,林莺莺该是后者,一颦一笑都是戏的那种。
  “嘻嘻。奴家不是习惯了嘛,谁让你们这群臭男人,只喜欢弱女子呢?”
  林莺莺不怒反笑,用舌头舔舐着自己的头发,笑道:“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就没得玩了,本来看你气运惊人,还想跟你慢慢玩,一点一点将你气运吸干呢。”
  “气运?”
  再次听到这个词,王旭内心一动。
  红船,或者说林莺莺,果然有影响气运的宝物,或者说金手指。
  嗖!
  王旭分心的刹那,林莺莺一把抓了过来。
  她的指甲又红又长,红的就像死人脸上涂抹的红粉,让人一看就头皮发麻。
  不过,王旭也不是徒有虚名,那么容易被偷袭到的,手中长刀上扬,伴随着一阵火花,很快挡住了林莺莺的指甲。
  哈!
  林莺莺一张嘴,舌头就跟绳子一样,缠绕在了王旭的长刀上。
  王旭向后一退,拽橡皮筋一样往后拽,并顺势一脚踢了出去。
  一脚踢了隔空,抬头一看,林莺莺的腹部一阵模糊,就像一团云雾一样。
  自己一脚踢上去,直接从林莺莺身体上穿了过去,一点效果也没有。
  刺啦……
  林莺莺一甩头,头发从王旭的胸前扫过,就像铁扫把一样,扫烂了他肩膀上的衣服。
  王旭伸手一模,衣服没保住,不过凭这样的攻击,想要伤他缺还不够。
  “嘻嘻,你好强壮呀,奴家就喜欢你这么强壮的。”
  林莺莺收回舌头,跃跃欲试的看着王旭,娇声道:“小哥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王旭心中一片恶寒,这么能装的女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看刀!”
  一刀扫出,刀刃上带着金光,明显加持了真气。
  林莺莺抽身而退,用飘的方式躲过一刀,还不忘勾引他,“来嘛,来打我嘛,皮鞭,蜡烛,我都好喜欢的。”
  “靠,鬼我见的多了,这么骚的还是第一次见,这个叫林莺莺的穿越者,上辈子是干什么的,难道来自东莞某个不可诉说的组织?”王旭不是个喜怒于色的人,可是碰到如此骚气的女鬼,还是难免动了肝火。
  现在,他总算知道史崔克将军,为什么要将死待的嘴巴缝起来了。
  原来真有一种话唠,能让你想将他的嘴缝起来,一辈子也不想听到他的声音。
  “奴家林莺莺,身高一米六五,未婚,现在嘛,就像找个老实人嫁了。嘻嘻,小哥哥,我看你就不错哦,要不你就从了我吧,以后咱俩双宿双飞,夫唱妇随,岂不美哉?”
  林莺莺不知道是不是古代待得旧了,说话半文半白,偏偏还喜欢装萌,听的王旭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过交手了这么久,王旭还真是越打越惊讶。
  林莺莺也不知道是怎么修炼的,按理说她八十年前才死,不应该有很高道行才对。
  可是王旭却发现,林莺莺的速度比他还要快,目前表现出来的,就有隐身,瞬移,化虚三种能力。
  再加上能自动变长,比钢针还锋利的头发,比利剑还坚硬的指甲,看上去连短板都没有。
  “不对,她还是有短板的,那就是攻击力不足!”
  斗了十几个回合,王旭发现林莺莺一直在避免硬拼,只是利用速度优势牵制自己,不时再用指甲与头发攻击两下。
  而且,除了这几样东西以外,林莺莺连兵器都没有,更别提法宝了。
  要知道,就是树姥姥都有伴生的藤蔓作为武器,林莺莺居然比树妖还穷,也不知道是她才死了几十年,还没找到趁手的兵器,还是隐藏起来当做杀手锏没有使用。
  如果是后者,他就要小心点了,林莺莺这种心机婊,未必一上来就会掀开全部底牌。


第625章 目标是金手指
  “杀了他,保护小姐!”
  看到林莺莺久攻不下,龟公带着船坊的打手上阵了。
  类似青楼与花船之类的地方,都会培养一些打手,一来可以避免地痞无赖捣乱,二来可以防止嫖客们赖账。
  看着举着棍棒,一拥而上的打手们,王旭长刀回转,刀柄猛地往地上一戳。
  轰!!
  真气外放,化为冲击波横扫当场。
  这些才死了几十年小鬼,在他的真气面前纷纷冰雪消融,一转眼就化为了飞灰。
  “这才对嘛,才死几十年的小鬼,哪能那么厉害!”
  看到小鬼们冰雪消融,王旭松了口气,这才是正常现象。
  反倒是林莺莺,有的不按套路出牌,按理说,她这种死了几十年的女鬼,应该只有些吓唬人的手段才是,一个修炼了几年的道士就能将这种鬼收走。
  比如僵尸先生中,迷上秋生的女鬼,实际上就死了几十年,实力与修炼了几年的秋生相当,遇到英叔几下就要被打的魂飞魄散。
  按照英叔的说法,人才是万物之灵,人修炼一年,顶得上异类修炼十年。
  所以才有那种修炼了几十年的道士,追着修炼了几百年的老鬼打的场面。
  林莺莺在其中反倒是个异类,按照正规说法,林莺莺应该算是地缚灵。
  她是在船上被烧死的,虽然王旭不知道,林莺莺为什么没有去投胎,而是连带红船都变成了鬼蜮,可这无法掩盖她是地缚灵的事实。
  不然,林莺莺不会每十年才出现一次,每次出现都在自己死的前后三天,而且从没有人见到过她上岸了。
  不是她不想上岸,而是地缚灵死在哪,哪里就是她的约束之地。
  除非能成为鬼仙,或者投胎转世,不然一辈子也别想离开。
  这样一来,林莺莺的实力根本没法解释,毕竟一个连世面都没见过的女鬼,不可能实力暴增。
  王旭思前想后,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嗯?”
  交手中,王旭眼前一花,直接失去了林莺莺的身影。
  目光扫视一周,什么也没有发现,倒是那群人五人六的大少爷们,一个个吓得都快尿裤子了。
  “哪去了?”
  王旭打量着四周,不动声色的摸向灵符。
  呼!!
  刚从戒指中掏出灵符,遇到空气的瞬间,灵符就无火自燃起来。
  王旭赶紧将着火的灵符丢掉,不信邪的再次拿出两张,结果还跟之前一样,只要灵符从空间戒指中拿出来,一遇到空气就会瞬间自燃。
  “看来,红船之内自成领域,灵符只要拿出来,被周围阴气一冲就完了!”一连烧了几张灵符,王旭有点琢磨过味来了。
  不能用符咒就不能用吧,反正他也不是靠符咒起家的,只是听说符咒克制鬼类,这才想试试效果。
  嗖!
  一道寒芒闪过,明明什么也没有看到,王旭腹部的衣服上,却多出了三道抓痕。
  王旭瞬间反手一刀,刀锋砍在空气上什么也没有砍到,反倒是出刀的瞬间后背一凉,伸手一摸,后腰位置上的衣服也被划开了。
  嗖,嗖……
  短短几个呼吸,王旭身上的衣服就变成了乞丐服,仿佛空气中有看不见的利刃在劈砍他。
  王旭单手持刀,靠在船柱上,目光迥然的看着四周。
  在他的感应下,周围什么也没有,没有脚步声,没有风声,甚至连气息都不存在。
  能隐身的女鬼他见过不少,只是那种隐身,最多就是隐去身形,行走起来依然带有阴风。
  而现在,连鬼类行走的阴风都没有,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隐身了,更像是虚无化的神通。
  “现身吧,再不现身,我拆了你的老窝,让你连鬼都做不成!”
  王旭单手提刀,想到怎么对付林莺莺了。
  林莺莺是地缚灵,不能离开红船,红船既是她的庇护所,也是她的软肋。
  如果红船被毁,作为地缚灵的林莺莺,除了魂飞魄散没第二条路走。
  “拆了我的老窝,你敢吗,现在船已经到海上了,船毁了,你身后的那些人一个也活不成!”林莺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王旭一听就笑了,因为要是不在乎自己的船,林莺莺没必要回答他。
  “呵呵,你想多了,我不认识他们啊!”
  王旭脸上带着冷笑,他又不是圣母,别说27个人,就是270个又怎么样,还能为了这些不相干的人,让他束手就擒不成。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是蜘蛛侠,为国为民的是郭靖。
  王旭敬重那种人,但是让他去做的话还是算了吧,没有主角命,还有圣母心的,通常活不过三集。
  “大侠,我爹是卢员外,我有很多钱的,只要救我出去钱都给你。”
  “我舅舅是费县的许县令,我姑父是蓉城通判,救我啊,我保证让你大富大贵!”
  听到王旭根本不在乎他们死活,一群大家少爷纷纷坐不住了。
  林莺莺隐藏在暗处,观察着王旭的反应,试探着开口道:“这些人,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见死不救,就不怕担上因果?”
  “因果,那是佛家的说法,在我的字典里可没有因果,你也不用试探我了,我的回答就是……”王旭手起刀落,一刀将自称舅舅是县令,自以为是体面人的公子哥砍成两段,冷笑道:“杀无赦!”
  噗!
  鲜血喷洒而出,溅在周围人脸上,吓得众人心惊胆战。
  王旭看到林莺莺不说话,一不做,二不休,唰唰几刀将周围人全砍死,大笑道:“投降吧,人质已经都被我杀了,在执迷不悟,我拆了你的老窝!”
  作为穿越者,还是从小被卖入青楼,沦落风尘之地的穿越者,林莺莺自问也不是什么好人。
  可是跟王旭一比,她简直就是朵白莲花,起码她做不到杀人不眨眼。
  乖乖,自己的穿越者老乡,没穿越之前是干什么的?
  杀人如麻的雇佣兵,退役的特种兵王,还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杀手?
  不是黑涩会,黑涩会没这么狠,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不是疯子就是杀手,要不然就是电影里的大反派。
  林莺莺也没想过,自己的威胁会奏效,可老乡你也不用这么干脆吧。
  “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就不扯聊斋了,现在我给你一分钟,一分钟之后不给我回答,我就炸了你的船。”
  王旭拿出一枚能量炸弹,冷声道:“别当我吓唬你,铁血战士这部电影看过没,如果看过,对他们的能量炸弹你不陌生吧?”
  “铁血战士的能量炸弹?”
  林莺莺愣了一下,惊道:“你是怎么拿到的,难道你还穿越过别的世界?天啊,你不会是主神空间的轮回者吧,我还以为无限恐怖只是小说呢,没想到你们真的存在啊!”
  王旭:“……”
  这个林莺莺有点呆萌啊,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
  不对,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家伙跟自己飙演技呢?
  “呵呵,不给你点厉害瞧瞧,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王旭直接启动能量炸弹,威力调节成全盛时期的百分之一,一甩手就贴在了墙壁上。
  “你来真的?”
  看到王旭启动了炸弹,林莺莺再也装不下去了,直接就向炸弹扑去。
  王旭目光一亮,赶在林莺莺拿到炸弹的瞬间,一记般若掌就打在了她的后背上。
  般若掌是少林绝学,本身就属于佛门武功,在没有鬼怪存在的武侠世界,只是普普通通的武功。
  换成拥有鬼怪的聊斋世界,般若掌也变得与众不同起来,被金色掌印拍在后背上,林莺莺瞬间被打飞了出去,连魂体都黯淡了几分。
  “哼!”王旭抬手将能量炸弹接住,连点几下,解除了炸弹上的定时。
  林莺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撞在楼梯上魂体发飘,艰难的开口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你我都是地球老乡,给条活路行不行?”
  “行,将你的金手指交出来,别跟我说你没有金手指!”王旭收回能量炸弹,杀林莺莺不是目的,目的是林莺莺手中,能影响气运的宝物。
  听到王旭的要求是这个,林莺莺脸色变了又变,不甘心地问道:“你当老娘是小女孩啊,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要是我给了你,你反悔了怎么办?”
  “那你就要祈祷,到时候我不会反悔了!”
  王旭心坚似铁,他可不认为林莺莺这种人,在有机会活命的情况下,还有跟他玉石俱焚的胆量。


第626章 天运珠与瞎道士
  “我叫林莺莺,这就是我的真名字,我是魔都人,穿越的时间是2015年。
  你问我是干什么的呀,我是个模特,好吧,你是老大,你说我是高级鸡,我就是高级鸡喽,反正给钱我什么都做,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穿越吧,挺让人匪夷所思的,我记得当时去车展赶场,主办方提供的衣服特清凉,要求还挺严。不让穿打底裤不说,还要我们剃毛,我们当时座的是大巴车,我就拿着那种一次性刮胡刀在车上剃。
  你问有没有车帘呀,有啊,但是我没拉,拉车帘干什么,我自己的东西,想让别人看看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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