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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世界穿梭门-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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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哥,这就是津卫城啊,看着可真气派,比咱们白洋……”
“嘎子,不许胡说!”
黄包车经过一个路口时,迎面走来一大一小,两个挑战担子的庄稼人。
大的那个二十多岁,小的那个十三四,挑着两担莲子,一副进城的乡下人样子。
双方迎面而过,起初王旭还没有在意,直到嘎子这个称呼传来,他才下意识的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要紧,王旭直接就愣住了。
什么情况,这不是谢孟伟吗?
对,就是那个小兵张嘎中,演嘎子的谢孟伟。
“石大哥,我可没胡说,我们白洋淀啥也没有,连药品……”
“嘎子!”
训斥声传来,叫嘎子的人,噘着嘴不说话了。
这时候,黄包车已经跑了过去,王旭坐在车上微微回头,看着嘎子二人的身影,目光中满是惊色。
嘎子,白洋淀,游击队,石特派员,津卫城,药品……
这不是潜伏的世界吗,小兵张嘎是怎么回事。
而且,看嘎子二人的意思,是来津卫城接收药品的。
难道说,余则成找自己买的药,是给白洋淀游击队准备的。可余则成清不清楚,石特派员的身份是假的,他真正的身份是梅机关特务呢。
第13章 穿梭门的变化
想着小兵张嘎,还有那位石特派员,王旭有点想入非非。
嘎子的出现,代表的含义太多了,意味着这个世界,不是电视剧潜伏,形成的单一世界,而是最少两部,甚至多部抗战剧的融合。
弄不好,亮剑中的李云龙,炮神中杨志华,这些大腕级军事剧主角,也可能在这个世界活跃。
可随后,王旭就泄气了,融合的世界越多,就代表原本的剧情,也会被其他的剧情影响,从而冲击的支离破碎。
小兵张嘎就是最好的例子,电视剧潜伏中,可没有余则成会见小兵张嘎的剧情。
这么一弄,王旭也难以肯定,未来的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了。
“真是个多事之秋,幸好我只做生意,没有投身革命的伟大抱负,要不然头都大了!”王旭有些庆幸的想着,没一会的功夫,青玉街到了。
青玉街是居民区,胡同林立,不远处还有个女子学校。
王旭从这里下车,看着只有自己能看到的穿梭门,目光微微皱了起来。
穿梭门降临的位置,与一户人家的院墙重叠,看上去就跟开了个新门一样。
这门正对着青玉街,王旭原本打算买下这栋房子,然后向外扩建一圈,将穿梭门包裹在内院中。
可是看着建筑格局,院墙根本无法向外扩张,在扩张就要占据街道了。
这可怎么办,难道下次穿越,还要从屋里出来,在大街上穿越不成,这样可不安全啊。
“这么做不安全,要是穿梭门,能随身携带就好了!”王旭有感而发,话音刚落,就看到穿梭门上闪出了一道蓝光。
嗖!!
在王旭瞪大的双眼下,穿梭门瞬间飞了过来,化为蓝光投入到他的手腕上,形成了一个门字刺青。
王旭已经惊呆了,这也太科幻了吧。
不过想想也对,连穿越的事都可以发生,为什么连接两个世界的穿梭门,就不能化为刺青隐藏在自己手上。
对于穿梭门,能化为的刺青的事实,王旭很快就接受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反正穿梭门是自己的,现在弄不明白的事情,早晚有一天可以弄明白。
“出来!”对着刺青喊一句,就像投影仪一样,一道蓝色大门投影而出。
王旭已经笑开了花,穿梭门可以随身携带,就意味着可以随时打开,自己随时都能返回现代。
别看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依附功能,足足让王旭的安全性,提高了不止十万倍。
要是穿梭门不可移动,他想要回到现代,就要先找到穿梭门才行,而很多时候这个时间,也许就是要命的。
“回来!”王旭对着穿梭门一招手,穿梭门再次依附在手腕上,重新化为了刺青。
一连试了几次,路过的周围人,开始犯嘀咕了:“这小伙子年纪不大,穿的也挺好,没想到是个疯子啊!一个人咋咋呼呼,对着空气喊出去,回来,不是有病吗?”
穿梭门别人看不到,只看到王旭对着空气,一脸开心的说着什么。
听到这些话,王旭才反应过来,现在还不是兴奋的时候,要是被别人当成神经病抓住,他哭都没有眼泪了。
“穿越门可以随身携带了,但是房子还是要买,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王旭心情大好,也不去别处转悠,就敲响了自己的穿梭门,之前依附过的这户人家。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王旭就在外面等待。
过了两分钟,也没看到有人开门,他明明听到了脚步声,里面不可能没人啊。
“有人吗?”又敲了几下,还是没人应声,王旭趴在门缝中往里看了一眼。
入眼,是一位大胸的姐姐,一手抓着扁担,一手拉着一个小女孩,正神情戒备的盯着大门。
“大姐,我看到你了,开下门,我不是坏人……”王旭高喊两声,房门依然没开,但是他越看这位少妇,越是感觉十分熟悉。
想了想,趴在门缝又看了一眼,王旭终于知道为什么熟悉了,因为这女人不是巩俐吗。
“嘿,小伙子,你在那干什么呢?”疑似巩俐的人没给他开门,旁边那户人家,却走出来了一位壮汉。
看到有人出来,王旭压下看到巩俐的惊讶,将自己要买房的事情,跟壮汉说了一遍。
没想到,壮汉一听便大喜过望,拉着他就问:“我的房子要卖,你给多少钱,我卖给你得了。”
“你是?”王旭这才注意到,壮汉虽然没穿上衣,可脚上穿的却是军靴。
壮汉也不犹豫,指了指自己家的大门,回答道:“我是孟三元,新民国政府,三团二连的连长。我们部队,要调到济南去,这处房子正急着出手呢!当然了,我虽然急,价钱可不能少,要不然我宁可不卖。”
“原来是孟大哥,价钱好说,我先跟你打听一下,这户人家是……”王旭话音一转,指向了巩俐家。
这个疑似巩俐的人,王旭可以肯定绝不是巩俐,而是某个电视剧,或者电影中的人物。
只是,巩俐好像没演过抗战剧,那就只能是电影了,这让王旭好一阵猜。
“你说那家啊!”孟三元有些犹豫,好一会才说道:“这是富贵家,37年守军败退天津,临走的时候抓壮丁,将徐富贵给抓走了,只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
“徐福贵!”王旭眉头微皱,又问道:“他老婆叫什么?”
“许家珍……”
王旭念叨着两个名字,感觉有印象,但是不太深刻。
想了一会也没想到,王旭便暂时放下这个问题,开始与孟三元商量买房的事情。
孟三元所在的部队,属于伪军,奉命到济南换防,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所以,他这次走的比较急,能带的都带上了,不能带的打算全部卖掉。
一问价格,六十块大洋。
王旭进去看了看,有两间正房,两间厢房,还带一个院子。
这样的价格,不算贵,但是也不便宜。
毕竟,如今的天津是日占区,粮食价格飙升,房产价格却一路下滑,只听有卖房子的,买房子的却很少。
一翻还价之后,王旭以50块大洋的价格,跟孟三元谈成了这比生意。
临别前,孟三元还偷偷拉着王旭,悄悄的说:“兄弟,你这次是赚大了,隔壁孤儿寡母的,到时候……嘿嘿!”
看着孟三元一脸的贱笑,王旭反问一句:“你没尝点甜头?”
一听这话,孟三元很是尴尬,目光中不无余悸之色,显然是没占到便宜。
王旭暗笑不已,看来这孤儿寡母,还不是简单货色,孟三元这样的伪军连长都没得手。
当然了,从这里也能看出,孟三元虽然是伪军,可还有挽救的余地。要不然,一个伪军连长真要下手,富贵媳妇这样的孤儿寡母,就是再能折腾也没用。
“巩俐!”送走了孟三元,王旭站在门口,要说一点想法没有,那绝对是假的。
而就在王旭回屋的时候,他突然间发现,墙头上露出了一张绝美的面孔,正在偷偷的看着这边。
第14章 我是隔壁老王
“喂,我刚刚听你们说,这房子你买下了?”
疑似巩俐的少妇,隔着墙头,却生生的问道。
声音很甜,很软,很种弱弱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去呵护。
王旭在现实中,就很喜欢巩俐这个演员,闻声后忍不住调笑道:“是啊,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大家可得多亲近亲近!”
“哼……”亲近两字王旭咬的很重,许家珍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给了王旭一个白眼。
说起来,许家珍的年纪并不大,顶多二十三四,正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只是富贵一走三年,一点消息都没有,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她的身上,生活的苦,让她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忧愁。
只是,这种忧愁并没有让美人凋谢,反而有种升华,更能引起男人的同情心。
王旭也是男人,对美好的事物,当然是向往的。
虽然没有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的想法,也乐得自己多一位美人邻居。
接下来的一天,买家具,换床铺,收拾院子,就成了王旭的主要工作。
同时,他也没有忘记余则成,找了一位拉黄包车的伙计,给他带去了一个口信,说要晚上聚一聚。
夜晚……
“换地方了,挺好,这里不但宽敞,还有种大隐于市的错觉,是个好地方。”
天还没黑,余则成就来了,领着一瓶洋酒,还有三四样酒菜。
王旭搬个桌子放在院子里,打开余则成带的东西一瞧,烧鸡,猪头肉,酱牛肉,还有花生米。
这样的酒菜,放到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的1940年,不亚于后世的山珍海味。
抬头再一瞧那酒,上面写着XO,更是好东西。
“喝葡萄酒,吃猪头肉,可真有你的!”王旭招呼余则成坐下,二话不说,将XO就拧开倒了一杯。
余则成也是个讲究人,接过话茬,笑道:“是怕猪头肉的味道,混杂了酒的芳香吧?”
王旭没说话,只是伸了个大拇指。
余则成还是那副憨笑,举起杯子与王旭碰了一下,压低声音开口道:“你带来的药品,我已经出手了,这次要钱,还是要等价的古董?”
“古董!”
金条值钱,但是带到现实去,一根小黄鱼也就一万多。
反过来,1940年一根小黄鱼,足以买个清代的瓶子,明代的碗,带到现实去才是一本万利。
听了王旭的说法,余则成笑着点头,抿了口杯中的红酒。
下一秒,余则成的笑容,就维持不下去了,因为王旭自顾自的开口道:“白洋淀的石特派员,是梅机关的人,真名叫做小野横三郎,是真是假,致电延安就能知道。”
“咳咳……”余则成咽下去的酒,很快咳了出来,整个人就跟哮喘发作一样,上气不接下气的咳嗽着。
王旭头也不抬的喝酒吃菜,只是将余则成面前的烧鸡,用油纸遮挡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道:“你在咳嗽,这烧鸡就不能吃了。”
“咳咳……最近感冒了,嗓子不太舒服!”到了这个时候,余则成还在硬撑,看得王旭直摇头。
不过他也理解,白洋淀的特派员,是日本人的特工假扮的,这简直是要翻天的节奏。
要知道,真正的特派员来自延安,身份十分特殊,是来白洋淀听取工作的。
前几天,白洋淀的区支队,在芦苇荡中与敌人,展开了一次辉煌的游击战斗争。
有据可查的日本士兵,就在此地折损了上百号人,这对当时的我党来说,是一场辉煌胜利。
这个时期,外界的报纸,对我党的评价可不高。
一提起我党来,有些亲民国政府的报纸,更是讥讽为游而不击,变着花样的挑拨。
对此,延安方面十分苦恼,偏偏在硬实力上,又难以与敌人硬拼,打不出像样的战斗来,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说。
在这个阶段下,白洋淀游击队,取得了辉煌胜利,那是雪中送炭的好事。
毕竟,我党真正爆发,是在1941年,百团大战胜利之后。
在那之前,基本都是小打小闹,类似白洋淀这种,单独击毙鬼子百多人,击伤无算的胜利,已经足够伟人多吃一碗红绕肉了。《平型关大捷,不是单独作战,有友军分担压力》
“咳咳,嗓子真难受,不行,我得回去吃点药,今天就不陪你了!”余则成脸红脖子粗,一边咳嗽着,一边摆手告辞。
王旭目送他远去,有病是假,回去证实消息是真。
不过,王旭也不会挽留,他叫余则成过来,认门是第一件事,第二件就是让余则成多多提防。
因为他不相信,来一次津卫,这个假特派员,就会带着药品乖乖回去。
余则成暴露的可能很小,但是负责津卫地下党的秋掌柜,恐怕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于情于理,特派员到津卫来,秋掌柜也要接见一下,就是本来不想见,假特派员也不会让他躲过去。
余则成一走,王旭该吃吃,该喝喝,好像只做了不起眼的小事。
吃到正酣,墙头上突然传来了动静,抬眼一看,是许家珍的那个女儿。
小家伙年纪不大,看上去六七岁,正眼巴巴的看着他,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王旭瞧见了,不可能装作没看见,摆了摆手,笑道:“叔叔这里有烧鸡,想不想吃?”
没答话,小丫头看上去很想吃,却不敢真的讨要,更不敢下来。
王旭拿起烧鸡来,主动走过去,开口道:“拿着,回去给妈妈吃,就说是隔壁的王叔叔给的。”
小丫头还是不说话,趴在矮墙上,一个劲的咬着手指。
矮墙并不高,看上去还不到两米,王旭一伸手,就将烧鸡塞了过去。
小丫头拿到烧鸡,咬着嘴唇看了他一眼,很快消失不见了。
“凤霞,烧鸡是哪来的,你是不是偷东西了?”
“妈妈我没有,是隔壁王叔叔给的。”
“谁让你拿的,别人给你就拿,你怎么这么没有骨气,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前面还好,听到后面,就是一阵暴打的声音,孩子的哭泣中,夹杂着大人的训斥声。
王旭坐不住了,不想要,给他退回来就行了,怎么能打孩子呢。
三下五除二,两米高的墙头,王旭就蹬上去了。
入眼,叫凤霞的小女孩,正抓着一个咬过一小口的鸡腿,被疑似巩俐的许家珍暴打。
“现在就跟我去,咱家没有鸡,将大黄带过去,补偿这只烧鸡。”
“妈妈,不要把大黄送走,妈妈我再也不敢了。”
“不许哭,你吃了人家的鸡,就要拿东西赔给人家,我们虽然穷,却有志气!”
许家珍的家里很穷,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老黄狗。
王旭已经看出来了,许家珍打孩子,不是因为凤霞拿了烧鸡,而是烧鸡被吃了一口,许家珍想送过来也不行了。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人,长得漂亮,但是很有骨气。
之前王旭还在想,富贵被抓了壮丁,许家珍孤儿寡母是怎么生活的。
现在他看到了,许家珍的院子里,有许多洗好了,正在晾晒的衣服。
这些衣服的样式有点像校服,而且全都是女式的,联想到青玉街不远处,有一个女子学校,显然许家珍平日里,就靠给学生洗衣服赚钱。
第15章 大黄
“嫂子,别打了,一只烧鸡,值当个什么!”
作为现代人,王旭对烧鸡的概念,也是现代人的观念。
一只烧鸡,大街上买,最多不超过二十块钱,一百块钱就能把人撑死。
只可惜,这里是民国,是日本人占领下的1940年。
大街上,被饿死的人都屡见不鲜,老百姓家里一年下来,都看不见二两的荤腥,烧鸡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吃的东西。
对许家珍来说,一只烧鸡,就是十天的口粮。
自己辛辛苦苦给别人洗衣服,十天下来,赚的钱也就让母女二人,维持在不被饿死的边缘,多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双方的时代不同,王旭觉得许家珍小题大做,许家珍却认为,这是还不起的债,看到王旭出现之后,不但没有松开凤霞,反而打的更凶了。
“嘿,别打了,你有病吧,孩子让你打的上不来气了!”如果说之前,王旭对许家珍印象很好,现在就有些不解气了。
许家珍是女人不假,可她也是大人,六岁的孩子哪挨得住。
几下下去,凤霞就被打的哇哇大哭,手上的鸡腿掉了都不知道,哭的直哽咽。
“大兄弟,你的烧鸡我赔不起,这只狗你拽走吧,它身上还有几两肉,能顶你的烧鸡了吧。”许家珍不再打孩子,反而指着家里的老黄狗,非要让王旭拽走。
王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这狗一看就是杂毛狗,平时又吃不饱,饿得走路都打晃,自己要过来干什么。
而且,许家珍虽然这么说,目光中却满是不舍,显然跟这条狗有很深的感情。
弄不好,这条老狗,还是被抓壮丁的富贵留下的,代表的意义不只是狗,而是一种思念。王旭就是在混蛋,也犯不着一只烧鸡,就去夺人所爱吧。
“嫂子,咱两个是邻居,这么斤斤计较就没意思了。你说这隔壁住着,为一只烧鸡就把你狗牵走,以后还用打招呼不?”王旭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
可惜,许家珍没笑,她固然舍不得狗,更不想失去自己的骨气。
不用王旭有所动作,许家珍就放开了凤霞,叫上大黄就要出门。
一看这态度,凤霞哭的更厉害了,吵闹着哭喊道:“妈妈,别将大黄送走,我再也不敢了!”
“大黄,过来。”许家珍看也不看,她害怕自己会心软。
大黄是条狗,不明所以,听到女主人叫自己,摇着尾巴,讨好的跟了上去,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命运。
没一会的功夫,王旭就听到了敲门声,不用看他也知道,这是许家珍带着大黄来了。
嘎吱……
打开门,外面果然是许家珍还有大黄,一人一个看着都很瘦。
王旭有心拒绝,但是知道自己拒绝不了。
这个疑似巩俐的美人,有着一颗坚强的心,自己不要大黄她是不会走的。
耳边是凤霞的哭声,面前是倔强的许家珍,王旭除了叹息还能有什么。
“嫂子,这狗我替你养着,什么时候你有钱了,再把它赎回去。”王旭心里很不舒服,有点自己是恶霸,欺负孤儿寡母的错觉。
许家珍咬着下嘴唇,轻轻放点点头,对着大黄命令道:“大黄,进去。”
大黄很通人性,听到女主人的命令,毫不犹豫进了门。
看到大黄进去了,许家珍猛地关上门,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汪汪,汪汪汪!”被管进门的大黄,一看门关了,趴在门上一阵狂吠。
许家珍没有回来,只留下王旭一人,看着眼前的大黄狗,多少有点不知所措。
大黄是好狗,听话,但这是别人家的狗啊。
王旭真的很怀疑,这狗被饿成这样,不会找不到主人之后,回头就咬自己两口吧。
王旭这么想着,找不到主人的大黄,也不爬门了,直勾勾的看着他。
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王旭总觉得大黄的眼神,看他有些不对,赶紧向后退去:“乖狗,这里有卤肉,可香了!”
一边说着,王旭将猪头肉,毫不犹豫的丢在了地上。
大黄凑过去闻了闻,一口不吃,还是这样看着他。
王旭接着玩后退,狗不吃猪头肉,只是凶狠的看着他,这是什么意思,想咬自己吧。
事实证明,大黄性格祥和,看了王旭几眼之后,继续后腿立起来,趴在门上叫唤去了。
“真是好狗!”一看大黄不打算咬自己,甚至连给的猪头肉都不吃,王旭松了口气的同时,更觉得这条狗有性格,跟许家珍一样挺有骨气的。
狗不吃,王旭自己吃。
坐在椅子上,王旭一口小酒,一口酱牛肉,一会的功夫就吃了个精光。
酒足饭饱之后,天色暗了下来,有钱人家亮起电灯,普通人家点起油灯,穷人家则是一片黑暗。
王旭新买的房子,怎么说也是位连长的,电话没有,电灯却是用上了。
不过,他没有在房间中久留,而是前往现实世界,查了下许家珍的身份。
回到现实,打开笔记本,搜索许家珍,秋霞,徐福贵几个关键词。
很快,一部电影进入眼帘……《活着》
徐福贵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不懂事,又赌又嫖,很快败光了家产。
穷困潦倒之后,唯有妻子家珍不离不弃,二人相濡以沫,终于让富贵痛改前非。
好景不长,日本人侵略中国,驻守在天津民党守军很快被击溃。
富贵出门唱皮影戏,正好撞见了溃败的军队,被以壮丁的身份,强行带往了南方……
整部《活着》讲述的很悲惨,好似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这家人身上。
富贵离开之后,凤霞生了一场大病,因为没钱治,高烧让凤霞成了聋哑人。
富贵回来之后,痛苦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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