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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不要动手动脚-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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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少收拾的小贱人!本王看你这回怎么横!”霍王爷伸手狠狠掐了一把孟临川白嫩嫩的脸蛋,竟然掐得他脸上一片淤青不能散去方才住手。
  孟临川咬着唇一声不吭,看看他那被自己打得高高肿起的半边脸,对他露出一个鄙夷的微笑。
  “你笑,随便笑。”霍王爷阴狠狠地盯着他说道,“等下有的是你哭的时候!”
  霍王爷一手搂住孟临川的腰,一手在他修长的脖颈上使劲掐了掐,直到又掐出一个深青色的印子来,方才得意地笑了笑,然后迫不及待地去扒他的衣襟。
  如果有机会的话,孟临川恨不得立刻一头撞死,也好过被他这样恶心的人蹂|躏践踏。
  扒开孟临川的衣襟,眼前景象真是一派春光旖旎,美得不能用语言形容。霍王爷像狗一样长长地吐出自己的舌头,准备下嘴去把那一片晶莹的美玉好好舔一舔……

  ☆、给他写信

  扒开孟临川的衣襟,眼前景象真是一派春光旖旎,美得不能用语言形容。
  皑皑白雪一般一望无际晶莹皎洁的梨花丛里,盛开着两朵粉嫩纯洁的樱桃花。
  那两朵樱桃花是淡淡的粉色,很清新,却不失娇媚诱人。
  这自带“女主”特效的身体,美化了孟临川身上的每一个细节。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可以说充满了爱与诗意。
  霍王爷作为一个性取向本来就很不正常的男人,迫不及待地像狗一样长长地吐出自己的舌头,准备下嘴去把那一片晶莹的美玉好好舔一舔。
  顺便,还想尝尝粉粉嫩嫩的樱花有多甜美。
  下面将可能发生的惨不忍睹的状况,孟临川简直不敢想象,赶紧闭上眼睛平复一下内心的情绪。
  “咚咚咚,咚咚咚。”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什么事!”霍王爷像一只被抢了嘴边肉骨头的野狗,抬起头十分不爽地问道。
  “王爷!有十分紧急的大事!我们又输给吐蕃了,圣上龙颜大怒,说要撤王校尉的职,王校尉给您写了一封信,请您共商对策!”门外一个男人的声音高声喊道。
  “他|奶|奶|的!”霍王爷十分不情愿地松开怀中孟临川的小蛮腰,去床边拎了自己的衣服披上,一边开门一边骂骂咧咧道,“你嫌别人都不知道本王认识王校尉是不是?妈|的说话不这么大声会死!快点给本王过来!”
  有惊无险……孟临川长长地松了口气,低下头看看自己袒露的胸前,觉得不太痛快。
  手腕上的链子太短,只能够到头顶根本够不到胸前,孟临川便深深低下头拉长了脖子,用牙咬住一片衣襟,用它把自己的胸前盖住。
  一不小心还连着衣襟咬了几根头发丝在嘴里,孟临川摇了摇头,甩不掉头发丝;用舌头推了半天,还是吐不出去,只能含了两根头发丝在嘴里,然后开始思考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从这种没吃没喝不能动还随时有失身危险的鬼境遇下脱身。
  李仙师啊李仙师,您到底那我开什么玩笑呢?孟临川默默地想,再这样下去我可要生气了啊。
  孟临川被锁在床上整整搁了一天,而且一整天没吃没喝,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霍王爷让人解下来。
  双手终于恢复自由,孟临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昨天不小心吃进嘴里那两根可恶的头发从口中拔|出|来。
  “呵,真是太便宜你了。”霍王爷看着孟临川楚楚可怜的狼狈样儿,得意地笑道,“要不是让你去办件事,就冲你昨天扇了本王一巴掌,本王也要|艹|哭你一百遍!”
  “我凭什么帮你做办事?”孟临川不屑地别开眼去,“你长这么大了应该清楚,事情没有白干的。”
  “哟?怎么着?脾气见长了?”霍王爷略有些好奇地看着孟临川,笑道,“竟然学会和本王提要求了?你有什么资格提要求?本王随时都可以杀了你。”
  “对啊,我怕你杀了我所以我只好帮你做事,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孟临川不屑道,“不过没有好处我实在没有动力,做不做得成我就不知道了。”
  “你!”霍王爷瞪圆了双眼,指着孟临川骂道,“你竟然敢威胁本王!你找死啊你!”
  “你不也经常威胁我么王爷?”孟临川淡然地看着勃然大怒的霍王爷道,“我就一个要求,你答应我就帮你做事,不答应你就把我杀了吧,反正我什么也办不到。”
  “你!呸!你敢威胁本王!”霍王爷指着孟临川破口大骂,“你这狗|娘养的小杂|种!你竟然威胁本王!本王今天就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本王弄不死你!”
  “王爷,王校尉就要被撤职了。”一个下人见情况不妙,连忙走到霍王爷身边轻声道,“现在只有李君虞能帮我们。”
  “哼!气死本王了!”霍王爷强压怒火,对孟临川道,“什么要求?说吧!”
  本来想说自己帮他办事,他就得让自己出去自由创业不能阻止自己好好做生意的。
  可是孟临川猛然想起浣纱那丫头还在这霍王爷手里,不知道过得有多水深火热,怎么说这都是自己害的,也不能忍下别人受苦不管。
  于是孟临川组织组织了自己的目的,说道:“我帮你做事,你不能阻止我和浣纱一起在城中做点生意,自己生活。怎么样?”
  “嗤……”霍王爷嗤笑道,“你这人真是没品味,那种货色的女人都喜欢,就送给你好了。你要做什么生意本王也不管,反正你把本王的事情办成了,本王就可以答应你的这点要求。”
  “好。”孟临川道,“那就一言为定。你要我做什么?说吧。”
  “慢来。我说你今后出去做生意,本王有诸多照顾不到你的地方,对你很是不放心。”霍王爷从袖中取出一只雕琢精致的木盒子,打开在孟临川面前,“这是一颗药,你把它吃了。你放心不会马上就死掉的,但是如果三百天后没有本王的解药,你就会暴毙身亡。这样,本王至少可以保证你在接下来三百天里,都不会听不懂本王的话,对不对啊?哈哈哈。”
  原来是毒|药?毒|药就毒|药吧,只要能快点离开这个狼窝就好。孟临川十分干脆地把霍王爷手中那颗毒|药吃了下去,带着浣纱离开了霍王府。
  霍王爷要孟临川做的事情就是,给李君虞写一封信。李君虞现在身为边疆的参军,虽然条件艰苦一点,但是好歹有实权啊。让李君虞帮忙给王校尉求个情,就能让他官复原职,最好还能加官进爵。
  为了让孟临川现在的状况看起来不像是被自己胁迫的,霍王爷还特意让孟临川搬到长安的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里去居住,让他就说自己是为了出来创业才住的这里,还有把落款的地址也写成这儿,以便自己第一时间收到李君虞的回信。
  在收到李君虞确切的回信之前,孟临川和浣纱都只能先住在霍王爷规定的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里,直到李君虞把事情应承下来,才允许他们搬出去另寻住处。
  孟临川心里其实明白,这霍王爷恐怕没这么容易放过自己。就比如他让自己吃的那颗毒|药,就将自己和他牢牢绑缚在了一起,不论自己以后搬到哪里,都会在他的控制之中,他只会继续让自己帮他做更多事情。
  很多事情不光不是自己不能左右的,而且自己即使想顺应它的规律让它做出一点小小的改变都很难。比如现在,孟临川不但完全掌握不了自己身上会发生什么,就连它们发生以后也没有任何办法对它们施加丝毫影响。
  难道真的如同书中人物,命运早已被人注定?孟临川的心中有些忐忑。也许自己走的每一步,都在他人精心算计之中。
  然而想这么多并没有什么用,该来的还是会来,改不了的还是改不了。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努力让事情往最好的方向发展就是了。
  

  ☆、临川春意

  
  孟临川的信是加急寄出去的,李君虞的回信也是加急寄回来的。长安到肃州来回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出奇的神速。
  李君虞的信上说,小玉拜托的事情均已搞定了,让小玉照顾好自己,别太操心国家大事;还给小玉寄了点肃州特产,大概随后就会有几箱特产运到小玉现在的住处;让他自己把自己养好了,尤其是少涂脂抹粉免得再伤害皮肤……整一个体贴入微、柔情蜜意、腻腻歪歪,看得孟临川脸都红了,霍王爷也是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的,最后扔下一句“他还真挺喜欢你的”就拿着信走了。
  孟临川发现和这个李君虞分隔两地之后,就觉得这个人其实怪好的,说的话自己爱听,做的事也很照顾自己,最重要的是他还碰不到自己。如果一直能保持这样的交流,那倒真不失为一桩美事。
  反正现在他人远在千里之外碰不到自己,而且他刚去那么偏僻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情绪一定比较低落,自己实在是犯不着去打击他。
  鼓励鼓励他是举手之劳!
  于是,孟临川也给他回了一封腻腻歪歪的回信,什么自己也会想他了啦,让他在那边照顾好自己啦,自己一定会等他回来啦之类的,让驿站的使者帮忙捎带到肃州去。
  还好住在长安,寄信离肃州也不算太远,这要是在孟临川的老家博陵,等信寄到时估计纸都烂了。
  写完回信,孟临川就和浣纱从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搬了出去,在离霍王府最远的城西郊外,离崔允明家不远的一个小村庄里租了间人家不要的小茅屋。好在租金便宜,地方宽敞,而且郊外人少,空气更清新。
  住在西郊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孟临川以后每天去长安西市做买卖,也会方便很多。
  孟临川一直想当个大商人。虽然目前当大商人的本钱不够,当个小老板也是十分快乐啊。
  只是浣纱一直赖在孟临川家里不肯走,说自己没地方可以去,孟临川想着自己现在住的还算宽敞,也便收下她住在一起。浣纱平时帮忙做做菜洗洗衣服,也算能给孟临川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就在孟临川的小茅屋里长住了下来。
  一个月后,长安西市
  “霍老板,你好啊。”
  “哈哈,你好你好。”
  “霍老板,你这么晚还没收摊啊。”
  “嘿嘿,快了快了。”
  已是傍晚,大部分店铺都收了摊,孟临川却依然美滋滋地坐在自己的小商铺前,和来来往往的行人顾客们打招呼。
  他喜欢做生意,做生意也比别人勤奋。往往每天都是开张比别人早,收摊比别人晚,虽然一时并没有多赚什么钱,不过重在这种热爱买卖的精神。
  现在他创业致富的理想终于实现了。虽然他现在是个开小店卖杂货的,但是再大的生意也是从小开始的,这是自己成功的第一步。何况,当个小老板更加乐得自在。
  相信把生意做好做大的日子,应该就不远了。自己一边等那李君虞回来,一边生活过得也不会太差,说不定等他回来时,自己已经成家立业了呢……
  “喂!老板!这个东西怎么卖啊!”一位穿着艳丽的漂亮姑娘在孟临川的摊位前停下脚步,举起一个小铃铛“叮叮当当”地在面带傻笑的他眼前使劲摇了摇,“老板?老板!你在思春啊?”
  “啊?这个五文。”孟临川眼珠子都不动一下,愣愣地答道,“很可爱的铃铛哦,和你很配。”
  “喂,你看都不看我,就说和我很配啊?你怎么知道和我很配的?还是这番话只是你卖东西的套路?”姑娘站在杂货摊前笑眯眯地看着孟临川,手中轻轻摇动着铃铛。可是,她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根本没有那金灿灿的小铃铛,而是全程都盯着孟临川的脸。
  “哦,不不。是真的!”孟临川回过神来,才发现那盯着自己看的姑娘,不好意思地笑道,“原来是你啊,怎么又来了。”
  原来这位姑娘就是卢太尉的女儿燕贞,自从发现孟临川在长安西市开店以后,几乎天天都到孟临川的摊位前来晃悠,买点东西。
  “怎么?不欢迎?”燕贞撅起嘴道,“不欢迎以后就不来了呗。”
  “不,怎么会呢?”孟临川笑道,“我是做生意的,巴不得你多来光顾啊。”
  “那行,”燕贞把铃铛攥在手中,笑盈盈地向孟临川抛了个媚眼,“这个铃铛我买。”
  孟临川虽然不爱读“仁义道德”的圣贤书,却是从小熟读《西厢记》、《牡丹亭》之类小黄|书的人,对其中的男女之情深有研究甚至能倒背如流。燕贞这姑娘三天两头光顾自己的地摊,每次都要向自己眉目传情,孟临川又岂能无法察觉这姑娘对自己安生情愫?
  只是纸上谈兵和实践完全是两回事,孟临川能看出来燕贞的意思,从没亲身经历过男女之情的他却羞怯得紧,腼腆地撇撇嘴角,对那姑娘摇摇头:“不。”
  “嗯?”燕贞一脸疑惑地看着孟临川。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到了面前的生意又突然不做?
  “送给你。”孟临川微微一笑,又抓起一个铃铛塞在燕贞手中。
  “呐,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燕贞收了铃铛,低眉垂眼轻轻一笑,暗暗地递过一块淡黄丝帕到孟临川手里。
  竟然给手帕了!孟临川兴奋而紧张的心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接过手帕揣在怀里,滚烫的双颊都红成了两颗大樱桃。
  燕贞率直地一笑,与孟临川轻声道:“你长得真好看。”
  一个月多来,孟临川头一回对自己现在这张女人一样的脸产生由衷的感激之情,微微笑了笑。
  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很羞涩啊。虽然燕贞已经揣着铃铛离去,孟临川却仍然攥着她那块手帕在手中,立在店门口呆呆地望着她飘然远去的背影。
  太阳像一个巨大的火轮,逐渐往西方的云海间沉下。天色也渐渐暗了下去,孟临川收摊的时间就快要到了。
  他每天得赶在天黑之前收摊,否则回家就得走夜路了。
  就在孟临川准备收摊的时候,一个衣衫褴褛的书生从街角拐出来,一路左看右看,见街上已经没什么人,方才小心谨慎地闪到孟临川面前。

  ☆、仗义赠钗

  
  就在孟临川准备收摊的时候,一个衣衫褴褛的书生从街角拐出来,一路左看右看,见街上已经没什么人,方才小心谨慎地闪到孟临川面前,对他深深作了个揖:“嫂子。”
  “哦,是允明啊。”孟临川见是崔允明,连忙起身还礼,“好久不见,到店里面坐会儿吧?”
  “好。”崔允明似乎有意躲避什么人似的,一阵风般跟着孟临川闪到了店里,还回身把店门也给带上了。
  孟临川心中暗暗奇怪,这崔允明今日是在搞什么名堂?
  崔允明随孟临川进了店,突然在他面前“噗通”一声跪下,痛心疾首声泪俱下地喊道:“嫂子……”
  “允明你这是做什么?”孟临川连忙把崔允明从地上扶起来,问道,“你可遇到了什么难事?如果有我能帮你的,你尽管说便是。”
  “嫂子,小弟知道自己这么做,实在是太过于唐突冒昧。”崔允明站起来抹了把辛酸泪,长叹道,“可是小弟实在是走投无路,没有办法了……”
  “我知道,我知道。”孟临川点点头,随手拣了一块自己店里卖的绣花手帕给崔允明擦泪,“别哭了啊,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你说吧,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帮助你的。”
  “嫂子……谢谢你,谢谢你……”崔允明一感动,眼泪又哗啦哗啦地流淌下来,“嫂子,是这样的,小弟最近用功读书,发现书怎么都背不进去,装不进脑子里。”
  这么点小事就哭哭啼啼闹成这样,真亏他是个大男人呢。所以说光会读书的书生真的不行,还需要有一颗坚有活力的内心才好。孟临川哄小孩似的哄他道:“读书记不住没关系的啊,多读几遍就记住了。”
  “不,小弟读了很多遍都记不住。”崔允明哭道,“所以小弟决定不读书了。呜呜呜……”
  “没关系没关系啊。”孟临川安慰道,“不读书也不要紧,你还年轻还可以干别的。”
  “是啊,所以小弟特来求嫂子!”崔允明道,“嫂子深明大义,那日在小弟家中教育小弟学会变通,不要在读书这一条路上定死了自己的前程。所以小弟近日里思来想去,觉得嫂子说的有理。既然小弟不适合读书,还不如和嫂子一般去去经商赚钱。不知嫂子认为可否?”
  “很好啊。”孟临川点点头,“你能在挫折面前不自暴自弃,有自己的想法去应对就很好。”
  “但是嫂子您也不知道,小弟家境贫寒,身无分文,现在的情况真可谓是捉襟见肘……唉!”崔允明深深叹了口气,“实在是没有本钱去从事经商。所以,所以想问嫂子借点银子……唉!”
  “这样啊……”孟临川低头一想,经商确实需要不少本钱,自己开个小店还多亏之前被自己劝导过那个货郎的帮忙。现在自己这么一个刚开的小店,一个月来其实根本没赚什么钱,只勉强够交房租费的,哪里有钱可以借人?
  可是不帮人家肯定不是吧。一来人家刚受了不会读书的打击,好不容易想换条路走,不能把他扼杀在摇篮里吧?二来这崔允明为人不错,还曾经帮助过自己,现在人家有困难,自己哪有不尽力帮助他的道理?
  突然,孟临川想到自己还有一样东西。他微微笑了笑,对崔允明道:“我这里刚刚开张不久,也没有什么钱。不过幸好我想起来,我身上还带了一支双燕紫玉钗,看起来值不少钱,你可以拿去卖了作为你做生意的本钱。”
  “啊?不可不可!这万万不可!”崔允明连忙摆摆手,“嫂子千万不可以!紫玉钗乃是你和君虞兄的定情信物,怎么能拿去卖了给小弟当本钱使用,这样小弟就是千古罪人了!小弟绝不能接受。”
  “允明,你才刚想通了些,怎么又迂腐起来了?”孟临川笑道,“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啊。这东西再珍贵,也是因为其中的感情珍贵。反正不管东西在不在,我和十郎的感情也就这样了,何况你现在需要用钱呢?你和十郎是好朋友,我相信如果他在,他也会这么做的。所以我就替他决定了,你把钗子拿去卖了吧!”
  孟临川言罢,将那支当宝贝一样随身带着的紫玉钗从怀里取了出来,递到崔允明手中:“给你。”
  “嫂子……小弟我……”崔允明接下紫玉钗,眼中又一次泪光闪烁,“小弟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了……真的太感谢您了!您就是小弟的大恩人!”
  “好了好了,小事一桩。”孟临川道,“反正这支簪子我留着也没什么用,你拿去也是物尽其用了嘛,这不是很好吗?别哭啦。”
  “嗯嗯,谢谢嫂子。”崔允明感激涕零地收下了紫玉钗,哭着又要向孟临川下跪。
  “别别别!别跪了。”孟临川连忙一把将崔允明扶住,“其实你不需要感谢我,这支钗本来就是十郎给我的,我根本没有做什么。”
  据孟临川所知,这支紫玉钗的确本来就是李君虞的东西。
  霍小玉一个青楼女子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钗子,还不是李君虞早就将钗子偷偷交给了郑妈妈,让郑妈妈谎称是自己给霍小玉打的,小玉才高兴得天天戴在头上。
  然后,郑妈妈带小玉去看灯会,正好让小玉和李君虞一见钟情。于是郑妈妈就悄悄拔去了小玉头上的钗子扔在地上,故意给李君虞捡到。
  于是才有了后来孟临川穿越到了霍小玉身上,李君虞前来还钗时差点吃了孟临川的故事。
  这一切,其实都是因为一支紫玉钗哪。
  现在把这支钗子送给李君虞的好朋友,就算是帮他积德了。孟临川想,帮他做点好事,但愿天上的大神们保佑他,让他早点从那鸟不拉屎的边关回来。

  ☆、郎情妾意

  
  崔允明带着孟临川给的紫玉钗回了家,准备第二天拿到街上去卖。
  可是第二天来到大街上,崔允明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卖这钗子了。
  崔允明从小只会读书写字,从来没干过卖东西这种事情。他一个人木头似的杵在大街上,也没人知道他要卖东西,而他这人又脸皮薄得很,见人路过也不好意思上前兜售。
  而且他想这支紫玉钗看起来价值不菲,一般人恐怕看上了也买不起。
  正琢磨着怎么把钗子卖出去,崔允明突然想起曾经把自己和韦夏卿叫到府上给李君虞做媒的卢太尉。卢太尉在朝为官,而且官位不低,肯定有钱买下这支紫玉钗。而且将钗子卖给认识的人,日后有钱了也好将钗子买回来,还给李君虞和嫂子。
  想到这里,崔允明觉得卢太尉的确是个不错的买主,应该厚着脸皮上府门前去推销一番。
  可是卢太尉毕竟是高官,想要见一面着实不容易,何况自己求见他一点正经的由头都没有。
  最后,崔允明变买了自己所有的书,凑了几两银子打点了卢太尉的管家,方才以“状元李参军的朋友”的名义,求见到了卢太尉。
  崔允明和卢太尉说明自己卖钗的来意,并且告诉卢太尉这是李君虞和霍小玉的定情信物,是小玉仗义才送给自己当做生意的本钱,自己希望日后有钱了还能够将紫玉钗赎回还给霍小玉。
  卢太尉的确是个“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听完崔允明的一番话,十分高兴,二话不说就花了三百两银子将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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