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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夜征远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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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来帮他下这个决定。
  “你去吧,走的远一些,把你姨夫没看过的,替我去看了。”
  温江猛地抬头:“姨夫,你和于同哥,可以跟我一起走。”
  于建业摇摇头:“我们也会走的,但不是跟你,小七,你想去看的,必定与我们不一样,我跟你大哥,看着你的生意,我们去省府,去京都,也是要去的,但我不想走的太远,这里才是我要呆的地方,你哥,也是一样的。”
  温江微微蹙了眉,于建业望着远处的山,就那么看着,温江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明白,但他的心却是定了。
  “姨夫,我也不会走太远的,我的家在这里,你和哥也在这里,我以后,总是要回来的。”温江坚定的说道。
  于建业便咧嘴笑的很高兴。
  身后于同问余怀生:“你也随小七一同去吗?”
  余怀生摇摇头,淡淡道:“我跟他去的地方,也不一样。”他转头看于同,哼一声:“傻大个,你要去省府,去京都,带着我一块吧。”
  小七也肯定会去那里的啊,为什么却是要跟自己,平常这人不是更小七更谈得来?于同满脸疑惑不解。余怀生气的在他胳膊上拧了一下:“说话啊,行还是不行,不行我就自己走。”
  “行,行啊。”于同上下打量了着他那小身板,自己不跟着,这家伙出去了还回得来吗?
  余怀生瞪着他:“你什么眼神,我不跟着你走的出去,只不过是找个熟悉的伴儿而已。”
  于同傻傻一笑,也不与他争论,反正,他从来说不过他。

  第二十八章

  爱元宵三五风光,月色婵娟,灯火辉煌。
  月满冰轮,灯烧陆海,人踏春阳。'注1'
  正是上元佳节,街上人山人海,华灯如昼,热闹非凡。小孩子举着糖人乌溜溜的双眸左右转,到处都那么新奇,怎么看也看不够。少女接过小伙子手中的一盏荷花灯,以袖遮面羞涩一笑。老人被晚辈搀扶着,慈祥的笑看着孩童于人群间穿梭嬉闹。
  “月色灯山满帝都,香车宝盖隘通衢。”少年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只留一双灵动眼眸,趴在客栈二楼的窗户上看着下面的热闹景象叹道。
  “小公子为何不出去游玩一番,咱熙平虽然是个小地方,但上元节灯会可是有名的很呢,每年有不少人就是为了看一眼熙平灯会而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店小二本来是给这少年送吃食来的,见他整个人探出上半身看下面,以为他也是为灯会而来的,顿时兴高采烈的为他推销起来,说起灯会来一套一套的,可见他往日里没少为此代言。他见少年一个人孤身来此,言语间也颇为小心,尽量不提那些敏感字眼,恐哪句话说的不得当,惹人伤心。说话间也不住地悄悄打量对面笑吟吟地听他讲的人。
  只见少年穿着一件半新不旧地袄子,带着一顶圆帽和毛茸茸的护耳,似乎是很怕冷的样子,整张脸都缩在一团围在脖子上的毛领中,只露出一双十分透澈地眸子,那里面总是带着让人亲近的笑。每次见到店小二都会十分温和地喊他‘小二哥’,所以店小二也力所能及地愿意多照看他一些。
  “熙平的上元节,最好看的便是那各式各样的灯笼了,咱们熙平,几乎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会扎灯笼,手艺好的据说灯笼卖到省府和京都,有时求都求不到呢。”店小二站在一旁比划着道:“去年,李张两位师傅一起联手扎了一个龙凤灯,那龙足有五六丈,龙头那么老大,几十个人才能抬起来,那凤凰,展翅有,这么宽,哎哟,活灵活现的,跟真的似的,灯笼就摆在东头河岸边上,人山人海的,都是来看的,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几天才散去,最后据说灯笼被岳家买了回去。”店小二说到这里,语气里还带了点惋惜。
  少年眨眨眼:“真好啊,我若是早一年来便好了。”
  店小二忙道:“不晚不晚,年年都有新花样,何时来都是一样的。除了灯笼,还有很多好吃的,小公子只怕出去一趟,荷包都要瘪了。”
  少年弯了下眉眼:“这个我倒是更感兴趣。”又叹了口气:“只可惜,我怕冷的很,要不然,我早就出门去了。”
  熙平这里靠江,到了冬日,便十分潮湿阴冷,他习惯了有暖气和空调的日子,前世去南方出差有空调都受不了,何况现在还到了古代——是了,这少年便是从家里出来的温江是也。
  那一日同于建业谈过之后,温江便定下了出行计划,以前余怀生曾说过,有朝一日他若是想要游历天下,希望自己可以与之同行,然而事事总在不停变化,那时他还未遇到谢征,而于同在余怀生眼中不过是个背景板,可后来,谢征出现了,于同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背景板升级成了无时无刻不在余怀生眼前晃悠地傻大个,温江的出行计划里,便只剩下他一人。
  于建业和于同都不太放心,但温江认为,于建业说的话很对,他穿越而来,虽然已经极力的把自己融入到这个世界里,跟于建业和于同都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可在他心底深处,总有一块地方是空着的,始终在提醒他,他并不属于这里,这里,也并没有完全接纳他的存在。
  余怀生选择留下,温江选择离开,这些都是他们的路,无关对错,顺势而为。
  店小二瞧他全身上下裹成一团的模样不觉有些好笑:“小公子是从北方来的吗,我以前听有些客人曾说过,那边的人喜欢穿毛皮做成的衣服过冬,还说北方虽然冷,但却没有南方这般湿冷。”
  “可不是么,江风夹着寒气一个劲儿的往骨头缝里吹,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啊。”少年长叹一口气。
  店小二有心问他来此处有何事,但到底对方只是自己店里的客人,便也不好多问,只有提醒一二道:“虽说过节气氛好,但小公子还是要多注意些,咱熙平人好客,却也有那几个平日里游手好闲之人,倘若被他们盯上了,恐怕会沾上些许麻烦,小公子还是要多加留心才是。”
  温江这几日已经感受到了店小二的关心,他于是非常真诚地道谢:“多谢小二哥提醒,我一定会小心谨慎的。”
  “那就好,你快些用饭吧,晚上我早点给你提热水上来。”
  “真是太感谢了小二哥,对了。”温江起身走到床边,俯身在上面摸索了一番,双手抱着一个小袋子回到店小二对面站定:“我还有些冬瓜糖,若是小二哥不嫌弃,便带回去,我记得小二哥家中有个五岁的儿子,小孩子应该会喜欢的。”
  “这怎么好意思。”店小二忙推拒道,温江跟他熟识之后,便时常拿一些零嘴给他,他媳妇家里在城中做些小买卖,也见过不少吃食,但这少年总能拿出他未曾见过吃过之物,味道让人赞不绝口,令人惊异,也对少年的身世背景多了些揣测,不过他家那个混小子倒是更在意这些吃食,自从温江来了,每日他归家,总是早早便到门口等待,“那个臭小子啊,往日见了我就跑,这几日倒好,老远就跑过来,爹啊爹啊地叫的欢实,我哪里不明白,他分明是等着我给他带好吃的呢,只是小公子你自己在外多有不便,还是多留些在身旁才好。”
  温江笑道:“不过是些寻常之物,小二哥莫在意,我这人历来是贪嘴惯了,怎么可能短了自己的那份,小二哥就不要再推辞了,今天上元节,应该跟家里人一起过才是。”
  “那就多谢小公子了。”店小二接过那小袋子,笑呵呵的离开。
  温江自然是还给自己留了些的,他给店小二的冬瓜糖,是以前他母亲老家那里的家里常吃的一种零嘴,用冬瓜去皮切成条,然后浸糖水煮便可,吃起来清甜可口,又易存放,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好物。
  他走之前写了不少吃食的制作方法留给家里,这样他离开后,家里的生意也不会马上就断掉,毕竟以美食为主的生意也不能总是那几样,要经常出新才能吸引更多人。
  他从清溪村出来时,是跟于同余怀生一起在南陵省府逗留了三天,做了一番市场调查,然后制定了一些针对南陵市场的计划,买下了一家店铺,那个店铺位置稍微有些偏僻,毕竟是省府,虽然现在他们挣了些银子,但比起那些真正的富商还是有些差距,所以每一份开销都要精打细算,店铺位置虽然偏了一点,可是这个店铺后面连着一个小小院落,可以一同买下,这样他们在省府也有了住处,所以这个店铺总体来说还是物超所值了,几个人都很满意,店铺的事情办好后,温江就在省府跟于同和余怀生两人分开了,走前于同念念叨叨地不住叮嘱了许久,后来更是忍不住后悔不想让温江独自一人离开,温江只好又是发誓又是撒娇,百般武艺都用上,又有余怀生从旁各种明嘲暗讽的推波助澜,这才放了他走。
  余怀生只说:“你这样不放心,干脆你同他一道走好了,我自己留在省府。”
  这话一出,于同愣是呆了好一会儿,而他没有立刻就同意与温江一到离开,余怀生心底也暗暗松了一口气,温江却抿嘴一笑,好言劝道:“放心吧哥,我之前已经联系好了一个商队,他们接下来的行程跟我的基本一致。”
  于同又与商队领队那人见了一面,说了好一番话,让他多加照看自己弟弟,那人跟韩家有几分关系,看在余怀生的面上,连声应下。这才让于同安下心来。
  温江与余怀生相对看了眼,无奈地一笑。
  然后照着从余怀生那里得来的游记,开始了他的旅程,这第一站,便是天下第一灯城之称的——熙平。
  赏花灯,猜灯谜,放河灯,这都是上元节的必备节目,温江虽然怕冷极了,但看着远处河面上星星点点的灯火,终于还是忍不住走了出去。
  温江缩着脖子躲在厚厚的毛领里面,一边转动眼眸四下张望,街市上除了沸腾的人声,还有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食物热腾腾的香气。摸了摸肚子,感觉又饿了。
  从老大爷手里买了一份烤地瓜,温江双手捧道嘴边一面用地瓜取热,一面又嫌弃太烫而不住吹气,老大爷的地瓜很实在,个大皮薄,撕开一层,露出里面金黄色地部分,还没吃,那甜甜的香气就一路流窜到胃里,温江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兹咕——兹咕——咦,温江猛地转头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却只看见一颗粗壮的树,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
  大概,是哪个躲在后面的馋嘴小娃吧,他这么想着,便亟不可待地咬下一大口,好吃!
  一边晃晃悠悠的就往河边走去。
  河边上都是人,小孩子围在大人身边,踮着脚尖想要拿到被大人举高在手中的荷花灯,三三两两的青年男女蹲在河边将手中的荷灯放到河面上,看着它顺水漂走,双眸里带着一丝殷切的希冀。温江孤身站在那里,感受着周围的气氛,欢笑声,压低了的虔诚的许愿,对子女的期望,对家人对生活的美好的期盼,在点点火光中,慢慢流向远方。
  温江也感受到了一丝触动,他闭上眼,在心里许下愿望:愿在另一个时空的家人朋友平安幸福,这个时代亦是如此。
  感觉灯火地温热贴近他的眼皮,颤抖了下,愿,他能与谢征再次相遇……
  眼皮又颤了下,然而这一次,温江猛地后退一步,他非常肯定地感受到了,眼皮上传来的,属于另一个人指尖地触感,睁开眼,眸光凌厉,下一刻,却又愣在那里。
  穿着青色华丽衣衫的少年站在他对面,眉目如画,周身都散发着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然而那双眼睛,却如同稚子一般闪动着懵懂的光泽。
  “你身上,有香香的味道。”少年歪着头,固执的往前走了一步,目光凶狠地盯着温江——腰间地口袋。
  像一只饥饿地狼崽。温江心里如是想到。

  第二十九章

  温江扶额,头疼不已地看着面前吃的正香地少年,又看了眼自己的手,不住在脑子里喊着:让你多事让你多事,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捡银子,为什么偏要捡个大活人回来?!大活人是那么好捡的?你养的了吗?捡回来了你还忍心扔了吗?!
  反正现在是狠不下心来了,他再一次抬头,上下打量着一脸天真无邪不谙世事地少年——忽略他凶残地吃相。
  “你叫什么名字?”
  咀嚼声。
  “你家在哪里?”
  更大声的咀嚼。
  “跟着你的人呢?肯定在附近吧。”
  加快速度的咀嚼。
  “不说没吃的了。”
  停下,然后抬头,小松鼠一般,嘴巴塞得鼓起来,瞪着圆溜溜的大眼。
  “咳咳。”温江假意咳嗽一声,实在受不了小动物一般可怜兮兮的模样。“所以呢,回答我的问题。”
  “不知道。”少年腮帮子动了下。
  “不知道。”少年的视线锁住那盘油炸小鱼。
  “不知道。”少年的爪子悄悄探过去。
  ‘啪!’温江一巴掌把小爪子拍开,少年嘟着嘴,不开心,很受伤。
  “不好好回答问题,就没有吃的,我说过,可不是骗你。”温江很严肃。
  “不知道。”少年很委屈:“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啊啊啊啊啊!!!!”然后开始狂叫。
  温江傻眼了,这是,脑子不正常?穿的那么华贵,不会是被扔了吧,结果就被自己这个烂好人给捡到?!脑补三千字的温江脸色瞬间就不好了,他背过身,不停的拍自己的手背:“让你手欠让你手欠让你手欠!”再转过来,微笑:“叫你小丢好不好?”
  “小丢。”少年眨眨眼,笑:“好,小丢,呵呵,小丢。”东西也不吃了,兀自在那里自己乐呵呵的喊刚刚得来的名字:“小丢,小丢,小丢。”
  温江也笑,然后转头就给自己一巴掌:“马丹名字都起了,更甩不掉了啊啊啊啊!丢,丢,丢你脑袋!”
  从此过上奶爸的日子——然而,并不是。
  小丢的衣服太显眼,容易招人觊觎,所以温江给他重新换了一身,考虑到刚换下来的这一套衣服里可能藏着小丢身世的线索,所以还是给好好的放起来,他指着这个包裹对小丢道:“很重要,小丢,这个不能丢。”
  “小丢,不能丢。”少年天真无邪的笑。
  好吧,都不能丢。温江叹气,继续揉起手下的面团。他准备做醪糟汤圆,正月十五了嘛,这是必须要吃的,醪糟是他之前就做好的,很方便的,买了几斤米,按照当初老妈教的步骤一步一步来,等到掀开棉被的时候,就闻到满室的甜酸味,温江第一次做,他还很担心做不好,白费了功夫,但店小二帮他买米和糯米的时候,看着他把几斤粳米和糯米一起都捂在被子里,可是心疼了许久,只觉得小孩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小心翼翼地在一旁提点了几句,温江倒是都笑着听下了。
  当初会突然要做醪糟,一是因为正月十五到了就想吃醪糟汤圆,二是因为在货郎那里看到了酒曲子,一开始他还不敢确认,又跟货郎询问了两遍,得知对方是从较远的山里来的,那里的人据说会用这个做一种甜甜的酒,所以他也换了一些,想到镇上来看看有没有人会买。
  甜甜的酒啊,那就是了,温江笑着买下来,一边在记忆中搜索当初那被厚厚地一层又一层棉被包裹起来的盆,然后在过了几天之后,就会喊来温江,轻轻掀开棉被一角,笑着对温江说:“来闻一下,酸不酸?”温江站在板凳上,凑过去,鼻尖微动:“甜的。”母亲就会很开心的笑起来:“我还担心这次又做坏了。”又把棉被严严实实的盖好,摸了摸温江的头:“过两天就可以吃醪糟汤圆了。”温江也笑。
  “恩?”在旁边围着温江团团转的少年冷不防被他摸了一把头,奇怪地抬头看他。
  温江笑笑:“马上就好了哦。”
  热乎乎的醪糟汤圆端上桌,闻起来就好香,在这样湿冷的天气吃一碗,简直从喉咙暖到全身每一个细胞。
  “怎么样,好吃吗?”温江问着现在已经被唤作小丢的少年。
  小丢吃的不亦乐乎,根本没空搭理温江,只是他光顾着埋头吃,连袖子掉在汤里都没发现,温江好笑的探身过去,给他把袖子卷起来:“慢点吃,锅里还有呢。”回头又对店小二道:“小二哥,厨房里还有很多,分给大家,一起尝尝如何?”
  店小二在一边笑呵呵道:“多谢小公子,哎呀,光是闻着味道就知道一定好吃了,刚才我们掌柜的在厨房门口转悠了好久呢。”
  “就是普通的吃食而已。”温江不好意思的笑笑:“我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随便做点吃的,就当犒劳大家这几日对我的照顾了。”
  温江心里是真的很感激这家客栈里的人,从掌柜的到店小二,跑堂的伙计,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对远道而来的温江最大的善心和温暖。
  从家里出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晚上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想念,那个时空的家人,和这个时代的家人,于建业是不是还总是往山上跑,他最是闲不住了的,于同在省府生意跑的如何了,还好有余怀生跟在他身边,村里人应该不会再找他们麻烦的,邹大夫和小安也都还好吗,自己答应要给他们带礼物回去的,要不要,也在熙平开一家店呢?
  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脑袋里像过电影一样飞快闪过一幅又一幅图像,最后定格在一张面孔上。
  唔,是了,还有这个人呢,现在,在哪里呢,是那个叫华黎的地方吗,他的事情办完了吗,现在在做什么呢。
  “喂!你在想什么呢?”
  “也没——”温江翻了个身“什——么?!!!哇哦!”
  午夜时分,黑暗中一双亮晶晶的眼眸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第三十章

  “我饿了。”小丢摸着肚子,表情可怜兮兮的。
  温江扶额:“晚上你可是吃了好几碗汤圆哦,小丢,这才过去不到两个时辰,吃多了会肚子痛,你先睡一觉,明天早起就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
  小丢眨眼:“饿。”
  温江也眨眼:“睡。”
  ……
  一刻钟后,温江揉着太久不眨而干痛的眼睛认命的起身去做吃的。厨房里还亮着灯,温江走进去的时候,伙计正抱着托盘靠在门边打盹,听到脚步声,睡眼惺忪地道:“谁,啊,是温小公子,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啊?”说完还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有点饿了,用一下厨房可以吗?”温江笑眯眯地指着灶台。
  伙计没什么精神的点了下头。
  “你这么晚了还在这里,是——”
  伙计神情萎靡:“有个客人半夜发热,让我们给烧点热水。”
  发热,就是发烧了啊,温江正好拿出一块姜,愣了下:“请大夫了吗?”
  “请了,说不是很严重,开了个方子煎了药,也嘱咐我们烧点姜汤给他,这不,我正等着刘叔过来呢。”
  刘叔就是这家客栈的厨子,他今年快四十了,一直没成家,就住在客栈后面院子的一个原本放杂物的房间里,平日里好喝点酒,看伙计等了这么久都没来,恐怕是晚上因为过节的缘故喝的有点多吧。
  伙计一副就是这样没办法只好等着的表情,温江顿了顿,说道:“如果没什么特殊要求的话,我倒是可以帮忙煮一碗。”
  “啊,这自然是好了,刘叔这会儿肯定是起不来了,我正愁呢,那客人人还是挺不错的,平日里对我们也是多有照顾,偶尔还会赏几个小钱,唉,我也不是为那几个银钱,就是觉得他孤身一个人在外也怪不容易的。温小公子的手艺自然是不必担心的,您就按照一般的来就是了,大夫并没有特别交代。”伙计一听温江要帮忙,哪里还会拒绝,随即笑容满面地不住道谢。
  温江笑笑:“举手之劳而已。”这间客栈按照现代的分级算得上在三星级和四星级之间,住宿条件中上等,但是楼下吃饭的地方却算得上应有尽有,那个厨子刘叔据说曾经也师从有名的大厨,只不过他个性有些木讷不善言辞,又因为跟掌柜的有点亲戚关系,所以就留在这里。远近不少人都会特意来此,就为了吃一顿。
  住在这里这几天,温江也非常认真的跟在刘大厨后面学习,刘大厨对这个有些天赋的少年也很喜欢,比起对其他人,话都会多说几句,当然是与美食相关的。
  他在厨房里找出一个胡萝卜,一个土豆,一小块肉。
  先把姜切碎,又问店小二要了一点红糖,之前温江就觉得,这个时空有些奇怪,说它很多地方类似汉朝时期,但总是又会突然出现一些唐宋时期才会出现的东西,比如块状的红糖。
  不过,虽然是已有的东西,却因为产量很小,仍然是个稀罕物,所以见温江拿出红糖来,伙计脸上浮现出一丝心疼的表情,温江汗颜,只好回头笑着道:“麻烦能帮我上楼去看一下小丢吗,他一个人在屋里我有点不太放心。”
  “小丢?”伙计被红糖黏住地视线微微转移开来。
  “恩,就是我今天从外面带回来的那个孩子。”温江点头。
  伙计恍然:“噢,那个少年啊,噗,小公子怎么说人家是孩子,明明你自己也是个半大小子吧。”温江性格很容易让人亲近,所以即使出手大方,举手投足都像是富贵人家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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