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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公平交易-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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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轩主朗珠的房间门口,南湘轻叩三声,里面响起主人温润的声音:“进来吧。”
  推门进入,回手关了门,轩主朗珠连忙从矮榻上起身相迎:“公子,已等您好久了。”
  “嗯,”南湘淡淡的将琴小心的放在桌面上,坐在一旁,端起朗珠奉过的茶,优雅的用被盖刮开茶叶,浅抿了一口。
  朗珠束手立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本册子,恭敬的递给南湘,道:“公子,这是一月后明珠日的客人名单,请过目。”
  明珠日,风雅轩的公子正式亮相挂牌的日子,正如蒙尘之珠等待绽放光芒,那明珠日是公子们第一次出现在客人面前,凭借多年习得的诗,歌,舞,乐任意一项才艺获得客人们的认可,进而定下日后的身价。
  南湘却不一样,他拿过朗珠手中的册子细细看了遍,见名单上京城有名的权贵来了半数之多,叹口气,扔到桌上。
  “我现在确是狼狈的可以。”
  朗珠也敛起了嘴角的笑意,叹道:“王子,除了这风尘之所,哪里还有咱们的容身之地呢?雪国被灭已有十年了,汤国毁灭人性,在我族人身上刺字,贬为奴隶仍其欺侮,王子啊,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打入汤国内部,现在正该卧薪尝胆,以谋求生路啊。”
  十年前,汤国商人周才朗穿过汤界山正要去领国贩布,运气不好正赶上暴风雪,商人牵着马,步履艰难,后来彻底迷失了路途,恍惚间穿过风雪,踏入一片桃花园,
  那桃园外围是连天的暴风雪,内里却安宁祥和,温暖如春,国人生活安逸幸福,不事操戈,商人惊讶极了,在桃园内住了半月,
  回国后,商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求见皇帝,说:“汤界山以北,有一风雪包围的小国,自称雪国,国人不事操戈,生活富足。”
  汤国皇帝马上派人前去查探,果真找到了雪国。
  有财富还没有保护财富的力量,汤国皇帝将之看成一个金矿,派遣大军将雪国抢夺一空,雪国皇室屠尽,剩余国人刺字,当作奴隶日夜劳作。
  朗珠当时二十岁,是雪国宫廷侍卫,他为人机敏,见事不好,当机立断暗中杀死一名汤国士兵,换上他的衣服,找到五岁的皇子,捂着嘴躲在桌地下流泪的南湘,将他揣在怀里,当时侵略雪国的士兵无一不是包袱款款,衣袋里塞得鼓鼓的,他这样倒不显眼。
  于是,五岁的南湘在朗珠的怀里来到了汤国。
  十年间,他们在风雅轩暗中躲藏,找寻机会,意图报仇复国。南湘更是不惜以王子之尊扮演楼中公子,在达官显贵之中周旋打探。
  南湘狭长的凤眸冷冷的看向桌上静静躺着的名册,淡淡道:“那周贼人明珠日也会来,可不要忘了给他一份大礼。”
  “当然,”朗珠露出阴冷的笑意,“区区一个商贾,我国人好心招待他,却转手向皇帝卖了我国换取富贵,可不能让他死的太便宜。”
  南湘点头,沉吟道:“三皇子是有野心的,可是,要跟太子相争却还欠些火候,”
  “可要我们的人暗中帮忙?”
  “关键时机出手即可,他是把好用的刀。”南湘浅笑着。
  汤国三皇子是老皇帝最宠爱的曹贵妃生下的皇子,为人却只有些小聪明,整日围着老皇帝打转,撒娇痴缠,不事生产,不掌军权。太子却正好相反,他妈是皇后,可惜死了,不能替他谋划,他外公家确是赫赫有名的唐国公府,掌着边关十万大军,太子本人又是饱读诗书,礼节下士的,按道理说太子的位子做的很稳,可是,他好色。
  好色到未娶妻就已有了后宫三十多个侍妾。
  不过未曾听到他好男色,否则可是不好办了。
  朗珠暗暗想到,自家王子生的好看,做的又是楼里的生意,难保不被占便宜啊。
  南湘拿眼一扫,就知道自家属下心里在想什么,脸黑了一层,手里的茶杯嘭地炸开,朗珠吓了一跳,
  他阴笑道:“朗珠,你最近很闲啊。”
  “哈,哈哈,王子说的哪里话,整个风雅轩哪里不需要属下操心呢?”
  “哦,”上调的声调,“我来时可是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呢。”
  “什么?!”朗珠急道:“您有没有受伤?哪个不要命的!”
  南湘淡定摆手:“楼里的小厮而已,抢劫一个唱戏的小子,运气背碰到我而已。”
  “这楼里的小人物我是疏忽了,王子,属下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
  朗珠惭愧的低头道。他身为风雅轩的轩主,本该保护好王子的容身之处,却让宵小惊扰到王子,实在是罪过。
  南湘站起身,压在朗珠的肩膀,真诚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万事难保万全,你又不是神明,放宽心吧。”
  他低头抚着桌上,紫檀制,雕刻着精致梅花的古琴,嘴角带着浅淡的笑纹:“今日前来,还有一事,将它收起来吧。”
  “王子?”这不是陪伴您长大的梅花琴吗,为何今日舍下?
  “我要去做的事,不适合带着它。待我……”南湘却说不下去了,未来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若他大事能成,自会带它荣归故里,若是不成,便是白灰一捧,随风而逝。
  朗珠凛然,一月后的明珠日,王子将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搅弄风云,拨乱天下,是吉是凶,却不是他们能掌握得了了。
  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丑角的,一双眼睛灵活的转动着,一看便是机灵极了。
  说完,他就被抽了一巴掌,
  “小声点!敢骂皇帝老儿是不要脸的,被人听到了,我看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这是团里真正的角儿,小潘安,他长得好,戏也唱得好,一般是演小生的,(俗称男主角)他为人谨慎,对团里的人却很好,大家心里也服他。
  丑角男子瘪瘪嘴,老实的不做声了。
  郑晓暗想,“这雪国可真倒霉,老老实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哪想天降横祸,他要是雪国人,一定恨死老皇帝了。”
  很快,马车到了徐知府的府邸。
  台上,因《闹天宫》是个喜庆热闹的戏,不出意外被点了,郑晓小猴儿在台上跳来跃去,不时拿眼扫一圈看戏的宾客。
  正中间一身宝蓝丝绸的肥胖男子便是徐知府了,只见他手指戴了猫眼大的宝石戒指,手中一柄青玉烟筒,不时得抽上一口,快活似神仙。
  周围的宾客无不衣裳华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安逸,郑晓记忆力好,扫了两眼就将人脸记住了,然后便失去了好奇心,专心翻着跟头。
  不说这徐知府贪不贪,他确实有钱,给剧团的资费也丰厚,郑晓得了三两银子。
  回到风雅轩已是旁晚,郑晓饿的饥肠辘辘,正好赶上钟鸣,便随大流一起去吃饭了。
  狠狠扒了两碗饭,吃饱了,郑晓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进门第一件事,打开窗户,没带多少希冀的看一眼窗外,谁知,就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郑晓喜得眼睛都亮了,他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双手交叉,趴在窗台上,下巴垫在手臂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南湘。
  天已黑了,他在花园里做什么呢?往日里,他可是从不出来的。
  看了一会儿,郑晓才发现,原来竟是在饮酒。
  风雅轩的公子们都会饮酒的,陪客人若不会饮酒,两三下就会被灌倒,然后便会倒霉的被人狠狠占了便宜。
  南湘公子也会这样吗?
  郑晓揪紧衣角,一想到南湘会被除他以外的人触碰,他真想杀人。
  痴痴的看着那个人,直到月上中天,南湘公子还在喝着,脚下堆了几个空坛子。
  南湘公子是没有小厮的,当初据说是公子自己推辞,不习惯有人伺候自己,所以当日郑晓才会求公子当他的小厮,因为,公子身边只有那个位置空着。
  分明其他的公子恨不能小厮越多越好,只有他是不一样的呢。
  郑晓甜蜜的想着。
  夜深了,南湘终于不胜酒力,倒在了凉亭的石桌上。
  夜里露重,郑晓担心他受凉,偏偏南湘公子身边没有人伺候,没有人提醒他回屋里睡。
  郑晓急的在原地打转,狠狠心,将自己最新的一件冬衣包好,找了条绳子,顺着窗户滑了下来,蹑手蹑脚的靠近南湘公子。
  越来越近,心跳也越来越快。
  郑晓脸红红的为南湘披上冬衣,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趴在石桌上跟他脸对脸的看了许久。
  他的鼻息带着淡淡的酒味,郑晓却不讨厌,恨不能离他再近一点。
  细细描绘他的脸,郑晓红着脸,视线直直钉在南湘的唇上。
  他的唇是粉红色的呢,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也许,他可以轻轻的,感受一下。
  然后,他的唇便触碰到了南湘的唇。
  软软的,热热的,舔一口,甜甜的,有酒味。
  郑晓的脸轰得更红了,他以极大的毅力抬起头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呆呆的愣了半响,他重新趴下来,贪婪的看着他。
  很久了,天也变得更冷了,担心南湘感冒,郑晓轻轻的摇晃他,
  “公子,公子,回去睡吧。”
  南湘仿佛真的醉大了,没有丝毫醒转的迹象,郑晓的胆子大了起来。
  他的力气也不小,扶起了南湘,将他背在背上,他的手感受着公子柔韧的大腿,没忍住,悄悄的滑向肉最多的地方。
  郑晓激动的脖子都红了。
  没等感受更多,卧室到了,小心的将南湘放在床上,细细的替他掖好被子,坐在床伴痴痴的看了许久,
  天将明,郑晓回过神来,拿过自己的冬衣,向屋外走去,结果,没忍住,又折回来偷了个香,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屋内,南湘被子里的手伸了出来,缓缓摩挲自己的唇瓣,半响,轻笑一声:“小东西。”


第103章 
  第二天,郑晓整个人都是恍惚的,吃饭的时候,抱着饭碗双眼放空面带微笑,生生吓走了好几个人。
  趣闻阁团里唱丑角的男子叫小路,这小子一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到团里一向老实的郑晓突然变得这么精分,不由得好奇的瞅了好几眼,用胳膊肘捅了捅旁边面容严肃的中年人:“这小子怎么傻啦?”
  中年人瞥了眼郑晓,摇头道,“不知道,昨天还好好的。”
  中年人叫阿正,因为他天生一副包青天的正义脸,唱功也不错,是团里专门唱净角的,有什么断案的清官,客串的皇帝啦都是他演。
  咬着筷子,小路子琢磨着:“这小子乐的不正常啊,准是遇上好事了,这能有啥好事让那小子拣着?”
  阿正不理他,自顾自的大口吃饭,筷子一出手,就是满满的好菜,
  可怜小路回过神来,一桌子菜已经没了七八分,
  “哎呀!你个饭桶子,给我留点啊!”
  说罢,急忙去抢菜,郑晓这事儿就扔到天边了。
  郑晓脸上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黑色的桃花眼泛着水光,随众人练习基本功,耍着把子功,四射的春光连厚厚的栗米粉都遮不住了,引得好几人偷偷看他,众人私下讨论,仔细一看,郑晓除了皮肤黑了点,人还挺好看的。
  别人的议论打量郑晓全然不曾注意,他满脑子都是南湘粉嫩的唇瓣,背起他时,手心软软的触感。
  脸红的状况在晚上就寝也没有丝毫缓解,躺在床上的郑晓害羞的拉高被子,遮住冒热气的脸颊,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他禁不住猜想,南湘醒来后会不会奇怪,是谁将他移到屋里去的,他可能会问遍了人,发现都不是他要找的人,然后,南湘公子就会猜到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关心着他,顺着蛛丝马迹,南湘公子会发现只有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子能看到花园里的情况,然后,当然会找到了屋子里的他。
  南湘公子也许会脸红着问:“你是不是喜欢我?”然后,他会激动的说不出话,点点头,南湘公子会走上来,抓着他的手,用他特有的清润声音说:“既然我们两情相悦,不如在一起吧。”
  “啊啊啊啊~我愿意啊!”郑晓骑在被子上,成了扭股糖般,双手双脚紧紧抱着被子扭来扭去,
  折腾一宿,郑晓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入睡了。
  一大早,窗外响起了“噼啪”的鞭炮声,郑晓被吵醒,揉揉眼睛,看看滴漏,差不多辰时了,也该起了。
  打了井水,将面盆放在一大推小子围着的洗手池里,一边洗脸,一边听着他们聊天。
  “今天什么日子,为什么放炮啊?”
  “唉,这是咱们风雅轩的大事啊。”
  “啥大事啊?快说,别卖关子了。”
  “你知道咱们风雅轩现在最大的宝贝是啥么?”
  “嗯……难道是,南湘公子?”
  “就是啊,十五天后是南湘公子的明珠日,今天早上就开始放炮准备了,咱们楼里终于舍得把这大宝贝放出来招财啦!”
  “哐当——”盛着半盆水的瓷盆滚下水池,落在地上摔成八瓣儿,水泼了一地,几个小子“唉唉”叫着,手连脚乱的跳着脚躲着水。
  “你咋回事啊!”待向肇事者骂过去,发现那小子比他们还可怜,浑身被淋个半湿不说,脸上苍白,水滴滴答答的从下巴落下,好像在哭似的。
  小子们对视两眼,也就算了,这南湘公子是大众情人,听说南翔公子要挂牌了,早上还碰到几个小子抹眼泪呢。
  这就是天塌了的感觉吗?
  郑晓整个人被一道大雷打了个通透,浑身都是麻的。
  南湘要挂牌了,从来不敢想的这一天终于来了。
  被陌生人触碰,怎么能忍受?!他那么干净清透的人,也是讨厌的吧。
  既然命运无法反抗,那么就让生命停留在干净的一刻吧,南湘,对不起,我替你做出了选择,因为,因为我,无法忍受你其他人弄脏,放心,我会陪着你的,无论生死。
  空空的洗手池,只剩下一个郑晓一人,他的头低垂着,水珠从额发滑落,砸在地上的水滩里,反弹出小小的水花,最终无力的落下,淹没在平静的水滩里。
  郑晓不再唱戏,连唐国公府的邀请也推拒了,曾经每天必须数一遍的银子安静的在地底下积灰,它的主人却没有一点搭理它的意思。
  郑晓趴在窗口,整整两天一动不动的等待着,当南湘出现的时候,他的目光才会有了一丝温度。
  南湘不再弹他最爱的那把梅花琴了,而是静静的坐在凉亭里饮酒,偶尔摘下吹拂进凉亭的嫩柳枝,灵巧的编成一只草冠,一只手环,他可真可爱啊。
  郑晓最小泛起细小的笑纹,幸福而又悲伤。
  最后的十五天很快过去了。
  今天是风雅轩南湘公子的明珠日。
  夜晚,枫雅轩三层阁楼灯火通明,香车宝马,衣香鬓影,楼里飘来飘渺的乐声,夹杂着欢声笑语。
  风雅轩的轩主琅珠带着趣闻阁阁主蔡胜,霓裳阁阁主徐仙童,寒月阁阁主刘文轩言笑晏晏的站在门口迎接宾客。
  众所周知,风雅轩分为四阁,趣闻阁主戏曲,霓裳阁主舞蹈,寒月阁主诗词,还有最后一阁:南湘阁,主器乐,阁主正是南湘公子。
  “哈哈哈,朗轩主,别来无恙啊。”只见来人耳廓口方,肥头大耳,一身的金光闪闪,
  “刘大人,哈哈,您来了真是太好了,谁不知道,若论鉴赏琴艺,非刘大人莫属啊。”朗珠笑容诚挚,周围的三个阁主也是上前招呼。
  这人长的不怎么样,来头却不小,他是京城里的参知政事,正二品,专门给皇上出点子的,当初攻打雪国,可少不了这人的功劳,朗珠眼睛眯了起来。
  几人寒暄过后,朗珠派小厮将刘大人领到上座。
  此时,门口进来三个人,一个中年人,一个淡笑的年轻人,还有一个用放光的眼睛打量周围衣着华丽的年轻男子。
  朗珠却神色慎重,他一眼认出中年人正是当朝统领十万边军的唐国公,笑眯眯的年轻人是他的小儿子唐忆之,另一名年轻男子却未曾见过。
  朗珠上前一步行礼:“见过唐国公,唐公子,您来此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
  唐国公一摆手,面色不留痕迹的扫过身边的仍在不断四处打量的年轻男子,道:“不必多作打扰,找个好的包间带我们过去便可。”
  朗珠笑着称是,“那我亲自带三位过去吧。”
  朗珠将三人带到二楼视野最好的包厢,满面的笑容在告辞出来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果然,太子也来了,说他好色果然属实,进楼里那双眼睛都要把姑娘们穿透了。
  王子,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呢。


第104章 6
  琅珠走出二楼包房,就见到自己的随身护卫,阿赞匆匆朝自己走来,琅珠不留痕迹的使个眼色,阿赞微微点头,随即两人交叉而过,琅珠却未回到大厅继续接待宾客,而是在楼梯口打了个转儿,去了三楼。
  三楼的格局与二楼不同,没有了方便外界窥探的红漆木栏,而是两排房屋建在两侧,中间是一个长长的走廊,走廊地面铺着厚厚的兔毛地毯,完美的吸走了来者的脚步声。
  空无一人的走廊,琅珠面无表情缓缓走着,在到达中间的位置,停了下来,转身,确认无人跟踪,推开门走进房间。
  房间内却是阿赞,
  “什么事?”琅珠回手关上门,问道。
  “大人,咱们等的周才朗到了,属下亲自将他安置在二楼,紧邻太子的包房。”
  “很好,”琅珠嘴角溢出一抹阴冷的笑意,“这卖了我国的贼子,今天就是他的祭日!一切可安排好了?”
  阿朗恭敬得抱拳道:“一切都按王子的吩咐安排好了。”
  琅珠点头,道:“凭王子的神机妙算,事情不会出现纰漏,但是我们可要记得,一切以王子的安全为主。”
  阿赞郑重应道:“是,属下知道了。”
  “嗯,下去吧。”
  “属下告退。”
  天边的晚霞落尽,风雅轩的宾客们到齐了,
  霓裳阁温柔秀美的姑娘们舞动她们柔美的身段,向客人们献上动人的笑颜。众人无不醺然欲醉,抚掌赞叹。
  二楼包间,太子殿下目不转睛的盯着姑娘们的鼓囊囊的胸部看,平日里活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他是收敛不少,就这样仍旧集齐了三十多个侍妾,他干脆每个月轮流睡上一遍,就这样还填不满他的□□。
  唐国公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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