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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的生活日常-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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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居然也有防治天花的方法,在大殷,这种方法早就被太医找出来了。然后传到民间,大殷的第一代皇帝还因为这个被百姓称为“天选之君”,而那个太医也记入了史书上。
而且大殷还能找到一种草药,对于天花,水痘之类的疾病都有治疗作用。总之,在大殷,生病了,多数情况下跟平时的卫生习惯有关。陆时安觉得这样的情况可以避免。
写出来这些并不难,因为只要把材料照着抄一下就行。没过几天,陆时安就整理好了。这次是直接拿到医馆,先给大夫看,然后改掉一些古人没办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把病菌改成“晦气”,这样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了。
陆时安整理出来的《疾病预防与治疗》,很受医馆的欢迎。陆时安直接一个医馆给一册,然后自己出钱印制出来,分发出去。很多人都相信里面说的话,比如干净一些会少生病,不喝生水可以活得更长。
“这书写得有道理,我见过一个人一直喝生水,后来说肠子痛,早早就死了。”
“对,我家娃娃,咳嗽喝点枇杷叶熬的水,也很管用。”
“哮喘,原来除了吃药,还能用什么口罩来阻隔秽物啊!”
……
效果很明显,反正不要钱,不识字的也都会找别人念出来。
陆时安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就看别人会不会对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了。
第62章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 棉花已经可以采摘了。陆时安特地做了弹棉花的机器; 需要两三个人配合就能弹棉花做成棉被。做出来的棉被和现代的差别不大; 厚实温暖。
陆时安做了许多床; 打算先送给皇帝两整套,再送安阳城城主等人一套。亲戚朋友都有份; 但是除了皇帝以外,其他人都只有一套。毕竟棉花还要留种; 数量不算多。
棉花不像玉米,结的那么多。如今连一国之君都对玉米感兴趣,所以百姓也都喜爱食用这个新鲜的粮食了。玉米无论是蒸还是煮,它的口感都是香香糯糯的; 还泛着清甜。连玉米杆子吃起来也是甜津津的; 不少孩子就喜欢把玉米杆子□□放在嘴巴里像吃甘蔗一样去嚼着玉米杆子。虽然现在日子不算难过; 但是糖对于很多人家来说,还是很少能吃够的。
陆时安以前不太喜欢吃玉米面; 但是来到古代,这个身体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心里不喜欢但是身体却喜欢的感觉真的有点神奇。所以程玉就经常能够观察到大哥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干掉了一盘又一盘的玉米面烙的饼子。
玉米和棉花的作用,陈皇是彻底知道了。他甚至很感谢陆时安,要不是他; 估计棉花的作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发觉。
棉花摘下来之后; 要去轧棉花; 把棉花里面的棉籽去掉,然后用弹棉花的机器弹熟,变成棉条,后来就可以纺棉花了。纺棉花需要纺车,纺车大殷是有的,都是很传统的那种,但是陆时安知道目前用这种最合适,不怎么费劲,就能纺出布来。纯手工的棉布,现代很少能穿到了。纺好了的线,先拿去染色,再把线缠在筒子上,在织布机上放在正确的位置,就可以织出棉布了。
棉布做成成衣还需要一些时日,陆时安想,要是有缝纫机就好了,有了缝纫机,做衣服简直不能更快了。说做就做,陆时安一头扎进空间,迅速翻找历史书和其他杂书。
他记得工业革命的时候,欧洲率先发明了缝纫机。好几种都是手摇版的,不过,陆时安觉得,还是脚踏式的缝纫机,比较合适。到时候,大殷的小娘子们的彩礼或者嫁妆都是要发生改变的了。比如,一架必不可少的缝纫机。
关于缝纫机,陆时安也是有印象的,记得以前奶奶家就有一架保养得很好的缝纫机。奶奶会将它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一块布蒙起来,宝贝得不得了。据说是爷爷送她的彩礼之一,所以很是宝贵。
陆时安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再建一个厂,专门生产缝纫机。就把场地建在安阳城,场地便宜,人也够多。工厂先不着急,先把自家用的缝纫机做出来再说。
缝纫机的结构还是别其他东西要复杂一些的,陆时安找了许多资料,才勉强做出来一架。等他做完,陆时安三兄弟的成衣全都做好收好了。
以前用绢或者麻做的衣服,能穿是能穿,就是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现在看程玉穿上纯白色棉质长衫,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总之程玉身上气质更加凸显出来了,温文尔雅,列松如翠。
陆时安想,要是现在在现代的话,程玉的长相真的可以去当个演员了,这个长相,真的是小鲜肉中最受欢迎的了,满满的都是仙气。
见大哥看他穿了新衣服,程玉不好意思道:“怎么样?好看吗?”村里的绣娘说好看,这件衣服在领口、袖口处还绣了竹叶,看起来确实很不错。再加上棉布做的衣服,柔软舒适,程玉很是喜欢。
“还看,你穿什么都好看。”陆时安看着程玉,眼里满是欣赏。
他还有两身睡袍,一件青色,一件月白色,都很舒服。还好大哥知道棉花怎么处理,要不然,想穿也穿不着这样的衣服。
皇庄也是种了不少棉花的,但是那些太监觉得棉花不能吃,也不够好看,种那么多棉花做什么?于是种的居然还没有陆时安的多,导致皇帝生了很大的气。后宫妃子找他要,他本来也很高兴,就干干脆脆的答应了,没想到到头来这些狗奴才告诉他棉花不够,做出来的棉质衣服不够分。
不够分那就没办法了,这次宫里得脸的才分到棉质布料和棉质宫裙,皇帝自己也还想要呢。
陆时安上道地给他做了两床垫被,两床盖被,还有两个棉做的枕头。现在正合用,晚上不用火炕也是很暖和的。
皇帝以前从来没有枕过这么柔软的枕头,因为他的枕头多是玉枕,金丝为面,软玉镶框,看起来华贵,其实还不如棉花枕头来的舒服。这几天枕上这样的枕头,连觉都睡得很好。
当初陆时安种棉花的时候,就有不少村人好奇这是什么,一看现在陆时安做的棉衣棉布,就羡慕得不得了。陆时安虽然有心送他们一些,但是确实不太够,只能稍微匀一些棉花籽给他们,叫他们来年再种。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想着棉花做棉衣来御寒,事实上,做成棉袄的,不一定非要棉花呀,家里如果养鸭养鹅,完全可以用鸭绒鹅绒做羽绒服的嘛。
马上这一年就要过去了,过年的时候一定会有不少人杀鸭宰鹅,自家也养了不少。陆时安缓缓地把目光放在了将军这只大鹅身上,估摸一下一只鹅大约有多少鹅绒,将军见陆时安眼神不对,少有地犯怂,往鹅舍里钻。
天气真的冷,好想吃火锅啊。陆时安觉得,先不想这些东西了,左右自己什么都不缺。今天叫家里的厨娘把羊肉切成薄片,再弄点蔬菜,菌菇,鱼肉片,鱼丸下火锅吃。家里两个吃辣都不太行,所以吃的还是鸳鸯火锅。半锅是大骨汤,半锅是麻辣鲜香的羊肉汤。
可惜这里不能宰杀牛肉,毕竟牛还是很重要的动物,想吃很多牛肉基本没可能。不过倒是能吃到鹿肉,每每有猎户打猎,总能打到鹿,鹿角可以卖钱,鹿血也可以,鹿肉就更不用说了。陆时安只是偶尔买上一些,毕竟鹿肉吃了,太补,身体受不了。
今天陆时安就弄了点鹿肉,像做牛排一样将鹿肉处理了,还加了些柠檬调味,总之味道相当不错。
导致晚上看到程玉洗过澡之后的那张微红的脸和精致的锁骨后,他十分丢脸的流了鼻血。。。。。。
果然不能吃,鹿肉还是太补了,不适合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少年吃,吃了晚上也很受罪。
可怕的是,程玉还不知道流鼻血的含义。还上前给陆时安擦鼻血,陆时安眼睛都有些发红了。
好香的身体。程玉身上有股香气,引着他不停去嗅。少年的身体总是纤细又有韧劲的,薄薄的肌肉,平均的覆在身体上,隔着衣服也能感知他的美好。
陆时安一把揽住程玉的腰,程玉又是害羞又是担心,“大哥,你到底,你到底怎么了?”他有些喘不气起来了。
后腰就是一双滚烫的手,大哥的脸就贴在他的肚子上,他们几乎像是黏在了一起一样。
程玉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开始烫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好热,从腰腹热到脸上,他听到大哥在微微喘息,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很想喘息。两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多,这样贴在一起,让他浑身都在发软。
陆时安把程玉一把抱在了床上,他的双膝支在程玉的左右,没有给程玉任何物理上的压力,但是程玉却觉得自己很紧张。
陆时安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非礼一下嫩生生的小玉。他先是亲吻着程玉的额头,再是面庞,最后是嘴巴。
程玉感受到了今晚的吻不一样,今晚的吻既有珍视,也有欲望的成分。所以既缠绵又霸道,吻得程玉泪水都出来了,喘息不已。
陆时安没有继续下去。
亲吻还是可以的,要做别的,实在不合适。毕竟两个身体都还小,继续亲下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禽兽的事情来。
所以他放开了程玉,下床倒了两杯茶水,慢慢地喝点降火的苦荞茶。程玉倒是不需要这个,只要陆时安能不欺负他,他就能自己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们像往常一样,相拥着入眠。
程玉是喜欢陆时安这样吻着他的,但是他从来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这样的吻叫他觉得舒服,有种被拥有的感觉。
羽绒服也很容易做,而且比棉衣更加轻便些。穿在身上一点都不冷,就是刚穿的几天味道有些怪,穿久了就好了。
村里人都很好奇,因为里面装的东西,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了。这里面的材料,既不像芦花还有碎步,也不像棉花。
陆时安一说是鹅绒,鸭绒,他们就全部知道了。
于是,将军——陆时安家脾气最暴躁,胆子也最大的成员,惊讶地发现村里的鹅兄弟都被剥了衣裳,在寒风中准备宰杀。。。。。。
所以,陆时安他们也发现了,将军近期的改变。它变得异常听话,在家里也很少作威作福了,只要陆时安一叫它,它就会飞速跑过来。比豆糕还要听话些。
第63章 不要忽略作话,有小剧场!
冬天事情不算多; 很多人在家里没事情做; 就会出去打打零工; 冬天的零工也是很好找的。
陆时安打算现在就在安阳城郊区建个厂; 生产缝纫机。现在做一件衣服费时太多; 虽然手工的确实不错; 但是对于人来说,还是省一点功夫,省一点力气划算些。
缝纫机厂运营方式差不多和现代靠齐; 流水线式生产,职工有节假日; 还有免费工作餐。工资一个月一节; 一个车间一个车间主任; 还设全勤奖。总之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比现代一些黑心企业好多了。
要是这里发展得好,说不定还能使这边的房价变高。人一多,商家就会来这边做生意。所以陆时安还在安阳城西郊买了不少地,资金充足; 发展得好的话就准备盖房子; 商铺。这要是能好好经营,假以时日; 说不定不会比安阳城内差很多。
陆时安美滋滋地想,要是这边发展的好; 那自己手上的这些地皮可就值钱了; 到时候做个潇洒的包租公; 也是很不错的。
但是他在这里建房,还是有许多人不看好的。之前觉得陆时安很有前途的商人看见陆时安做的这个决定,就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
“在这里做生意?他是想把东西卖给野鸭子吗?”在安阳城有至少十家大店铺的原家就很不看好陆时安花这么大的代价,跑到安阳城郊区做生意。
不过,一个消息灵通的布商道:“据说是又想出了一个好东西,想造出来卖呢!”陆时安不是旁人能猜测的,毕竟当初觉得他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赚不了什么钱,几天就会赔本灰溜溜回老家的人都被打了脸。如今陆时安在安阳城的名声,还有赚钱的能力,都让人嫉妒。
本来那陆时安只打算在这里开两家奶茶店,但是没想到居然有人让陆时安再开两家,原因是他们嫌两家不够,每次都要跑老远买,还要排很长的队。
你看看,别人都是开店请别人捧场,他是自己不乐意开店,别人求着他开。这就是差距,这就是区别。
总之,这个布商觉得陆时安就是一个风向,跟着他走,一准有肉吃,所以就悄咪咪地跟着陆时安买了一些地皮。离陆时安建厂的地方不算很远,没有陆时安买的位置好,但是也是相当不错的地方了。
他想着,亏了就亏了,反正有地在那里,也不算特别亏。做生意嘛,老是害怕亏本,也走不长远的。
他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和他一样,也是表面一副不赞成,其实私底下早就跟风跑到那边经营了。。。。。这些糟老头子,一个一个都坏得很。 陆时安知道有一批人跟着他买了地,但是也不是很在意,他巴不得有人和他一起投资这里,人多了,很多事情就好办了。这片地人一多,利益就会纠结在一起,陆时安也好施展拳脚,向他们谋求合作。
程玉也在忙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开一家印刷厂。大殷的印刷技术实在不行,又慢又麻烦。本来陆时安不是很了解,现在听程玉抱怨多了,就觉得这个问题不解决也不太好。如今正是皇帝看他非常顺眼的时候,稍微做出点事情来,想必皇帝也会为他兜着。
活字印刷术这里还没有,陆时安觉得虽然把这个弄出来,可能会让那些士族不高兴,但是印刷术还是要弄出来的,印刷术一旦出来,书的价格一定会低很多,寒门里愿意读书的就更多了。这是大势所趋的事情,陆时安觉得自己不过是加快进程罢了。
杜典一直和他有联系,据说现在正在研究水车的事情,陆时安没想着插手,说不定他能弄出来一个非常适合大殷的水车呢?陆时安觉得这个时代还是有不少东西做的都比后世甚至要好,自己插手过多反而不妙。
就让他先折腾着,陆时安自己坐等结果就行。不过一些小提议还是可以给的,关于物理上的力的知识,也能灌输给他。
关于农事,陈皇还是很在乎的。杜典现在在工部过得很好,想要资金马上就有人送到手边。家里的长辈们现在也不觉得他做的都是些奇技淫巧的事情了,能得到陈皇的看重,就算是研究奇技淫巧又如何?他们杜家,以前没有遇到先帝前,虽是士族,但是十分困苦,被其他势力圈子排除在外。后来陪着先帝吃苦,才有如今的杜家。能得皇帝看重,才是他们杜家的生存之道。
“大哥,他们都说你这次一定会赔本哩!”陆时恒眨巴眼睛,看着大哥在那里忙活着。
陆时安哼哼笑了:“你觉得我会赔本吗?”
陆时恒歪了歪脑袋:“应该不会吧!”大哥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连福利院都没亏本过。
陆时安道:“要是亏了怎么办?”
陆时恒毫不担心:“亏了就叫二哥养你!”二哥也是很有钱的,现在还在开店呢!而且二哥的爹爹很有钱!
陆时安一听,看了眼程玉,再看看一本正经的陆时恒,想着,其实吃软饭也不错,虽然有点丢脸,但是确实还挺舒服的。看看陆时恒就知道了,每天就看看书写写字,根本不用自己赚钱,还一副很踏实的感觉。
算了算了,自己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至于陆时恒,等他再大一些,能考上就继续考,考不上,就要逼着他养活自己了。虽然陆时恒还看不出有做米虫的天赋,但是防微杜渐还是必须的。
程玉一脸认真道:“大哥,假如你亏本了,我就养你吧!不要担心。”
陆时安心想,要是我大赚特赚,程玉却亏本了,要还债,他就拿出一大笔钱,然后诱惑他:“主动亲我一口,就给你一千两银票,乖乖听话,就帮你还债。。。。。。”
想想也是美滋滋。
算了,程伯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不过以后玩玩情趣逼着程玉念羞耻台词也还行。。。。。。
程玉看到陆时安不说话,盯着他笑得很诡异,就轻轻拍了拍陆时安。陆时安一下子惊醒,擦了擦并不存在口水,充满斗志地继续手里的活计。赶紧把技术确定下来,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完成这件事了。一想到这个时代能够出现有现代化特质的东西,他就有些激动。
虽然这一切都不算他想出来的,但是传播也算是一大功绩了。
厂房估计要到年后建成了,毕竟这是个相当大的厂房。还有员工宿舍也要建,员工健身场所也是需要的。
陆时安也不是黑心商人,也不是扒皮资本家。员工心情好,生产积极性也好一些。所以工资方面,基础工资不打算给低。
现代一些老板,老是抱怨员工不负责任,没有积极性。其实那都不是好老板,真正的好老板,好公司,给手底下的人开的工资也是很高的。员工至少能活得不错,不想失去工资,自然就有积极性了。人家要吃饭,你和人家谈理想,人家有积极性就怪了。谁也不是傻子,所以陆时安在现代一看见有新闻说年轻人浮躁,沉淀不下来做好一件事,他就嗤之以鼻。没钱,谁给你办事?年轻人都是很实际的,光靠理想,已经吸引不到他们了。
不过他倒是不用看别人脸色办事,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他的钱也是很多的。学校也很看重他,毕竟他懂得多,是个万金油教授。哪里缺教授教课,就能把他调过去。全能型人才,校长给他开的工资极高,生怕惹他不乐意,回家不教了。
厂房建好了,招工的事情也要着手了。陆时安的表哥陆青已经不在做杂酱面的生意了,陆时安打算请他来帮忙管理厂房。做生意的人,接触的人多,而且陆青是个十分勤勉老实的人,有自己处事的一套方法,能力长相品德样样不缺,陆时安也信任他。这个缝纫机厂,他不来,陆时安也不知道找谁来帮忙了。彭山也被送到城郊那边看着进度,总之一忙就都忙了起来,跟陆时安关系近的,基本都忙了起来。
如今修路的俘虏非常不舒服,大冬天的去修路,手脸都冻坏了,每天也就吃个囫囵半饱。看他们这么惨,本来每天去路边打卡扔菜叶子臭鸡蛋的人也不去了。算了,修好路,也算是赎罪了。
这些俘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其实在这里修路也没什么不好的,每天还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也还行了。他们在越禄没钱交抵押徭役的钱,过得还不如这个呢,要不是妻儿在越禄,他们都想干脆来这边住下了。
越禄国的平民,没有什么太多家国观念,他们更加倾向于哪里过得好,就在哪里过。不过他们也很尊重规则,能适应任何一个地方的规矩。比如这群俘虏,知道自己的国家输了,面对大殷的百姓的谩骂,其实很少有怨恨的时候。输了就是输了,骂就骂吧,要是相反的结果,他们估计也是这样的。
陆时安给程玉的订亲礼已经交接完毕了,就是奶茶店还有那个羊奶加工厂的分成,都给了程玉。听起来好像不是很多,但月利润是很高的,比程玉的书画店赚得多很多。
程玉本来不想要,毕竟奶茶店他也没出力,陆时安非要他收下,他害怕大哥生气,就只能收下了。
陆时恒马上就要考童生了,他没什么负担,家里有先生教他,村学的先生也一直盯着他,他还要做房家族学先生布置的课业,可以说每天都累成狗,一点都不像大哥想的那样轻松。不过这样学习也是有好处的,至少童生一定能考上。
他还不知道陆时安想把他弄到市井上锻炼,还在美滋滋地想着,自己如果考上了功名,大哥就不能再说一些打击他的话了,自己也是个有身份的人了,不要面子的嘛。
可惜,他不知道一个叫“你大哥还是你大哥”的道理。
第64章
福利院来了不少孩子,都是战场上父亲死去了; 家里亲戚条件不好; 养不活他们; 或者压根不想养他们; 母亲被亲族接走改嫁; 无人教养的孩子。
陆时安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仿佛看到当初听到爸妈都去世的自己,满眼无措; 看不见前路; 只想找个地方舔舐伤口。
但是这个过程,只有靠自己度过。没有人能帮助到你,这个时候,就应该明白; 即便你还是个孩子,也已经必须自己面对生活了。你可以悲恸,可以感伤,唯一关心你的人已经离去,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陆时安能做的; 只是暂时给他们提供一个地方,其他的; 还是要靠他们自己。
褚志是年前送来的,他家在新成县; 大过年的时候; 母亲就因病去世了。他不算小了; 如今也有九岁。舅舅软弱,舅妈强势,舅妈不愿意养他,他也没办法在这个家好好过下去。索性,就把家里不多的银子带着,房子锁住,头也不回地自己来到京城。如今父亲战死,母亲去世,自己做任何决定,都不会有人关心了。
福利院他是听过的。他打算现在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这里要是不好,实在不行,他就出去找活干,他人小,想必吃不了什么东西,只要等他长大了,就好了。他天真的这样想着。
但是在这里呆了几天,他就喜欢上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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