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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哥修仙日记-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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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仁家是一个人来的啊……仁家爹爹妈妈都不在这里……仁家只是想来买点米肉……不要下等的……要好的……数量要多多……”琦千蝶一边卖着萌,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大汉说着话。
他自然看见了,在自己说“是一个人来”的时候,大汉眼中闪过的精光,可是琦千蝶不在乎,有那功夫研究自己小虫子的心理,他还不如给自己做下心理治疗呢。
比如,琦千蝶歪着头皱了皱眉头,也许是因为身份的改变,又也许是因为自己体质的改变,那对小夫妻生离死别的场景,要是让以前的自己看了,就算不冲出去当圣母,心中至少也会稍稍不忍。但自己刚才站在这里那么久,心中情绪竟然毫无起伏,连一丝异样的情绪不曾沾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以后不会也变成这样吧。”琦千蝶下意识的摸着胸口,感受着心脏静静传来的强而有力的跳跃。
琦千蝶已经不是修真小白,他自然知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不是某名知名修真小说里说的那样,老天爷没良心,把世间万物都当成狗一样杀。而是指天地公平无私,对万物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是人,就特别对你好,或是特别对你不好。
可是如果变成那样的人,那还算人吗?
面对如此高深的问题,琦千蝶只用了三秒钟,就解决掉了它。
太难,我不是一个喜欢为难自己的人,所以还是不要想了。
琦千蝶摇了摇头,微笑着跟着大汉进了后院,迎接他的是数个拿着刀子的大汉。
“哎!真是讨厌啊!难得想做一回良民,你们却要逼我!”琦千蝶一笑,像是没看见大汉们凶神恶煞的样子一般,好奇的打量着后院。
院子当中摆着一个尺许宽、一人多高的木床,木床的旁边的木架上摆放着各种刀具,还有几块不知是什么部位的肉。木床的旁边则摆放着一架断头台,沉重的铡刀被高高的拉起,还带着血渍的刀刃闪着寒光。断头台的一侧又放着一个箩筐,琦千蝶只扫了一眼,就看见里面有一堆黑乎乎像西瓜一样的东西。
“小姑娘!怎么?你很好奇吗?”看着琦千蝶注意所在,大汉笑着走上前来,从箩筐里捡起一个西瓜,大笑着丢给琦千蝶,“既然你好奇,那就拿一个去玩玩吧?玩玩了,你也可以陪他们一起玩了。兄弟们,你们说对不对啊?”
大汉的话让其他人笑了起来,也让琦千蝶纵笑了起来。
侮辱!这是绝对的侮辱!这是对本萝……本公子的巨大侮辱。
琦千蝶看着手中的西瓜,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口里发出的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一时之间竟然盖过了在场几名大汉。
将西瓜丢给琦千蝶的大汉,首先察觉到不到,停下笑容,皱着眉头看着依旧在放声大笑的琦千蝶,开口问道:“小姑娘,你死到临头还笑什么?”
自己把人头丢给琦千蝶,只是想看小女孩惊慌失措的样子,可从来没想到,会看见这样一个场景。
“难道被吓疯了?”大汉自言自语的说道。
“没有……我只是觉得……”琦千蝶笑容不改,轻轻一按手中的人头。
“嘭”的一声,声音虽然不大,但琦千蝶手里的人头,却在一瞬间彻底爆开,化为一团血雾弥漫开来,很快就将整个小院笼罩在一片血色之中。
“这……这是怎么回事?小妖女!你使了什么妖法?”大汉一惊,拿起手中的砍刀,对准琦千蝶冲了过去。
但是他跑了几步,却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原地不动,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脚,竟被不知什么时候长出来的藤蔓给缠住了。
绿色的藤蔓在小院里肆意成长着,越长越多,铺天盖地的,疯住的缠在院中的几个大汉身上,很快就将大汉们包了一个绿色的茧。
当卓清歌顺着琦千蝶的信号,找到琦千蝶之时,发现自家活泼可爱,虽然心眼不大,但总体来说对他的胸要大一点的小师“妹”,正气愤的在虐几具白骨。
“他们这是干了什么坏事?怎么招你了呀?”卓清歌表示很好奇,君山岛曾经把琦千蝶伤得那么重,最后也就落得一个双腿残疾的下场——若是平常的战斗所造成伤害,以天一教的实力,能很容易的就为君山岛接上一条新腿。可不幸的是,君山岛的伤腿并不是平常战斗所伤,而是被琦千蝶这个大毒尸啃下来的。但凡毒尸,体内总含有尸毒,被毒尸咬过的人,一定会尸毒入体。
虽然天一教在治疗尸毒方面也很有一套,但无奈的是,琦千蝶的尸毒是变异型的,虽然天一教的解药,能让君山岛不至于因为尸毒死去,但也没办法控制,他植上新的双腿,不因为尸毒的入侵,而最终废掉。
“哼!你知道吗?这些坏蛋!面对我这么可爱这么漂亮的小姑娘,竟然想的不是卖到妓院、也不是拿去当炉鼎、更不是拿去XXOO,而是想把砍了吃肉。”琦千蝶挥舞着手里庖丁小刀,气乎乎的说着,“这是污辱!这是红果果的污辱!哪怕他们说一句‘把大爷伺候的舒服了,让你死的痛快一点’也好!可是他们什么也没说,就说想把我砍了吃肉!这种遇见漂亮小萝莉不非礼,反而一心想吃肉的行为,这……这……这简直是在暴谴天物!焚琴煮鹤!破坏心情!污染环境!最主要的是……特么太污辱我的美貌了!”
“呃……这个……”哎呀!嘈点好多,但又不知道从哪里吐的感觉,真在是太让人……还是读者你来帮我吐吧!
☆、第46章 毁灭之源李渡城
李渡城位于千程灵界的南方,离琦千蝶所在的足有两千里之远。虽然修真之人日行千里不在话下,但因为千程灵界灵气稀薄,再加上带着琦千蝶这个尚未筑基,无法飞行的人,卓清歌还是整整用了五日才到达李渡城。
看着李渡城高大的城墙,一脸苍白,面无血色的卓清歌,用一种“天朝人民喜迎1949年10月1日”的口气,吐出一口长气说道:“终于到了……”终于解脱了。
其实如果只是带人飞行千里,对一个筑基期修士来说,虽然灵气稀薄有点吃力,也只是有点吃力。但如果你带的那个人,他要照着一天三餐饭,夜宵加下午茶,偶尔还要吃点零食加餐,以供打发一下长路漫漫的无聊时间来啃你咬你吸你呢?
卓清歌双手捧着脸,又瘦了呢,不知道那些为了减肥,天天不吃饭的师妹会不会羡慕自己。
“师弟,师兄去城外布阵。你……”卓清歌看了一眼正抱着自己的手,不停的舔啊舔的琦千蝶,“你去城里找个客栈住下来,然后散布尸毒。放心,你的尸毒很厉害的,保证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
对着别人散布,不是对着你师兄我散布,你丫到底知道不知道,你的口水、血液都有毒啊?
“散布尸毒?怎么散布啊?”琦千蝶含着手指头——必须不是自己的手指头,歪着脑袋一脸乖巧的看着卓清歌。
虽然吧,卓清歌也好,卓宵也好,一直都说毒尸全身上下无处不带毒,可现实情形是,除了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咬了君山岛几口让他中毒之外,也没瞅见自己有多毒啊。
别说是像小说动画片里那样,走到哪就将死亡带到哪里,连卓清歌……自己咬了他那么多回,不也活蹦乱跳活得好好的——虽然脸色苍白的跟死人差不多,但总归还是坚挺的活着。
“还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呢?我连柯南的杀伤力都不如。”琦千蝶小声的嘀咕着。
“这是因为你身上的毒和一般毒尸不同,平常不用时藏于丹田之内。不运功时你和平常人并无异样,若你需要用到这些毒时,你只要运起《养魂术》中的心法,将灵力在体内运转一圈,尸毒就会自然而然的遍布周身了。心法运转越快,尸毒的毒性越大,到时候毒气你的毛孔而出,无声无色,中者……你要他生便生,你要他死便生,反正他中毒的程度,完全取决于你的一个念头之间。”卓清歌的解说,让琦千蝶眼中一亮。
哎呀!这么犀利啊!这多不好意思啊!打不过你,也要毒死你,这个设定不用接受也很带感啊。
“我去城外布阵,你去城里,咱们分开行动。你在城里水井都滴上你的血……毒不要太浓,时间定在三日日之后。我算过了,三日之后有月食,月食之夜我们就发动。”卓清歌说着,又掏出一大把符咒,叮嘱琦千蝶一定要帖在城里指定的地方。
“可是师兄,仁家舍不得你嘛。”琦千蝶抓住卓清歌的衣袖,泪眼巴巴的看着他说道:“离开了你,我可怎么活啊?”
“好啦好啦,只是分开三天而已,我们很快又会再见面的。”真不要脸,这么肉麻的话,你也说得出口?不就为了一口吃的嘛,用得着说什么“离开了我怎么活”之类恶心吧叽的话吗?离开了我怎么活?离开了我,你随便去城里抓几个人来吃就是了,李渡城里好歹也有几十万活人。
“可是他们都没有师兄好……”吃。
琦千蝶一脸回味的舔了舔嘴唇,修真者的血液多好吃啊,用广告词来说,那是充满着各种益菌因子和有利尸体的微量元素;普通人类的……哼哼,三鹿的水准。
“好啦好啦!事情就这样定了,我们分开行事。”再让你吸三天,道爷一定会出尸未捷身先死的。
被吸到精尽人亡,最后变成人干这种死法,怎么听怎么都觉得,好像混进了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看着一脸不甘不愿点着头的琦千蝶,又开口说道:“你要知道,这次施法关系到你能不能长大,你可一定要放在心上。”
一听到卓清歌说长大,本来还有点小失落的琦千蝶,立马转换表情,捏着小拳头,用力的点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加油努力。
“师兄,你一定要早点来接我啊!呜呜……”
含泪挥手告别卓清歌,萌萌小萝莉琦千蝶,骑着他自从养成后,就没喂过一次马草的小马绿吃葱,慢吞吞的向李渡城的方向跑去。
按卓清歌的说法,李渡城在整个千程灵界的城市里,虽然平凡普通到连个夸奖的词都找不到,但它却是整个千程灵界里风水最好,又或者说是灵气最足的城市。
据说在数万年前,千程灵界还是一个修真者与凡人共存的世界时,李渡城曾经因为出过一位惊才绝艳,轰动整个修真界的大能,而成为千程灵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但不知为何,就在一夜之间,支撑李渡城的大能陨落了,随着大能的陨落,李渡城的灵气出现异样,忽然狂暴起来,李渡城附近的灵脉跟着干涸,接着整个千程灵界的灵气和灵脉都出了问题。
千程灵界,就此毁灭。
“这么说起来,千程灵界的毁灭,应该是从李渡城开始的?”琦千蝶骑着马上,半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那座古城。
和长安城附近一片败落场景不同,李渡城里无论徒步走的平民百姓,还是骑着高头大马或是乘着青顶小轿的达官显贵,每一个人脸上都是一派发自内心的喜悦之情,处处皆是一幅太平景象,全无半点身处乱世之感。
琦千蝶下得马来,一路蹦蹦跳跳的进了城,只见路上人潮如织,熙熙攘攘,道旁又是摆着各色物品的小摊。
叫卖声和人潮声不绝于耳,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如影随形,让琦千蝶这个曾经很有见识,但在天一教待了三年之后,已经彻底变成土鳖的小土鳖,几乎都看花了眼。
“哎呀!人家才不是在逛街呢,人家只是在了解敌情……嗝……知己知彼,方能百……嗝……胜……身体是革命的本……嗝……钱,吃饱了才有力气……嗝……嗝……干活。”琦千蝶一连打了数个饱嗝,低下头看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肚子,确定自己实在是再也吃不下之后,方才恋恋不舍的将刚买的一包桂花糖放进背包里。
留着,等下当下午茶吃。
☆、第47章 奸情辈出兰若寺
当然,事关自己能否长大的问题,琦千蝶也并不是一味只知道吃喝玩乐,他在街上一边逛,一边就打听这城中可有什么比较有意思的地方。
琦千蝶的外貌不过是个八、九岁大的小孩子,长得漂亮可爱,嘴巴又甜,出手又阔绰,在买了一堆东西后,他终于打听到此城之中有处非常奇怪的地方。
嗯,在说奇怪的地方之前……
“话又说回来,我买那么多钗子梳子胭脂水粉干什么啊?”琦千蝶一脸黑线的看着自己怀里的一堆东西,有些是他随手拿的,有些是老板娘……呃……看他长得可爱送的。
那老板娘还说了什么来着?魂淡!什么叫做“女孩子就应该多打扮”啊?我这么可爱的萝莉,还需要靠这些外物装扮吗?俗气!这种垃圾,只会拉低我的格调而已!
琦千蝶一边说着,一边不由自主的……咳咳……打开系统上的易容换装面板,不停的轮流查看着,每样饰品穿在自己身上,搭配不同衣服和脸型的效果。
外观控,伤不起!
兰若寺,一说这个地方,大家就很熟悉,会自动脑补“小倩”、“宁采臣”、“姥姥”、“闹鬼”之类的名词了。
李渡城里也有一个兰若寺,老板娘也不知道兰若寺到底是什么时候有的,只知道自从有李渡城开始,兰若寺就一直存在于城中,至少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传说中,兰若寺在建立之初,也曾有过香火鼎盛的旺盛时光,寺中的和尚每日晨钟暮鼓,一片人间净土的模样。但现在的兰若寺,却只是李渡城中一座荒宅,内中草木横生,尽是蛇虫鼠蚁。不过万幸的是,这个兰若寺到和《倩女幽魂》里那个鬼域般的兰若寺不同,它不闹鬼,但平常等闲也没人敢进内,甚至寺外都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因为不论春夏秋冬,酷暑还是严寒,兰若寺附近总会让人感到一股阴阴的寒意。
曾经有过大胆之人,在正午时分进过兰若寺,出来后皆失魂落魄大病一场,待病好之后跟人说起自己经历时,皆曰:在兰若寺寺外时还好,越进到寺里越冷,就像有人在你身后吹气一般,一股冷风直往脖子里钻。
城里居民也不是没想过拆除兰若寺,但自李渡城有的那一天,城中就有一个传说——寺在城在,寺亡城在。
也不是没有大胆之辈,不信这个传说想要对兰若寺动手,但是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悲剧了。
有句老话说的好,悲剧的过程是各有各的悲剧,悲剧的结果却是相似的。
四个字,家破人亡。
听了一耳朵的兰若寺鬼故事传说,天刚擦黑,一弯残月刚爬上枝头时,琦千蝶小心翼翼的翻过一座围墙,终于安全的落在兰若寺的某个院子里。
“灵气!”琦千蝶刚一落地,就立刻感觉到自己周身,竟围绕着一股浓浓的灵气,“这个世界,怎么会有如此浓厚的灵气?师兄不是说,这个世界灵气很稀薄吗?为何这里的灵气,竟比正阳峰的灵气还要更浓厚一些?”
琦千蝶心中暗暗大惊,人影一闪,躲进一团阴影之中,方才抬眼向院中打量起来。
借着晕黄的月光,琦千蝶隐约看清楚,这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庭院,院中草木横生,一片萧条,一看就是很久没人来的样子。
“咝!真得好冷啊!”琦千蝶一边裹紧衣服,一边向自己刚才感应到的,兰若寺灵气最浓厚的地方走去。
越往里走,琦千蝶就觉得越冷,虽然毒尸的身体,让他对寒冷的忍耐能力,比人类要高很多,但不知什么时候附在自己的衣服薄薄冰块,告诉琦千蝶,此时周围的环境,绝非普通人类所能忍受的。
琦千蝶一边走着,一边心惊胆跳着,抬起头望望天空,发现原本挂在天上的残月已然消失不见,四周漆黑如墨,竟然一点光都没有。
“这回真是玩大了。”琦千蝶看了一眼挂在自己身上的凤凰蛊,很是不放心的又补了一个,才举着夜明珠继续向前走去。
穿过一条走廊,转过两个小院落,琦千蝶来到了他所感觉到的,寺中灵气最浓厚的所在——一座雄伟辉煌的大殿之前。
琦千蝶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这座大殿,虽然数千年不曾有人供奉过香火,但不因时光的流转,而有半份损坏的大殿,依旧是佛气浓烈,让人能穿越时空遥想当年的盛景,毫无一点凋零之感。
反常即为妖!佛气再浓烈有什么用?唐僧师徒那么牛逼,还在小西天雷音寺吃过黄眉大王的亏呢。
琦千蝶像是怕吵到什么人一般,轻手轻脚的推开殿门,高举夜明珠,视线上移,想要看清楚这殿中到底供奉着什么神明,却没曾想到竟然见到那样一张脸。
美人啊!这脸与我有缘,本该是我的脸啊!
只见他身材高挑、黑衣黑发、手持宝剑、容貌俊美、目似寒星、薄唇挺鼻、剑眉斜飞入云,用现代都市流行词来形容,这就是一个长相迷人的邪魅男子。
长得帅也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对方身材看上去也很不错,宽肩细腰窄臀,腿还超长。
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
“这么帅的脸!不是王爷也是总裁啊!为什么我不是长成这样啊?我要长成这样多好啊!”琦千蝶迈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走上前去,抬起头一脸呆意的看着眼前巨大的雕像,“雕像都这么帅,不知道真人该有漂亮啊!我有点明白段誉对着神仙姐姐的玉像磕头一千,纣王对着女娲象题淫诗时的心……呸呸呸!哥对他才没有不正当的想法呢!哥就是想把这么美好的身体占为己有而已。”
琦千蝶一边绕着雕像转了几圈,一边顺手在殿内各处放上夜明灯,一时间殿内灯光大亮。
“啧啧啧!这还是个煞星啊!”琦千蝶咂巴着嘴,对着雕像点评。
刚才只顾着看美人,一时间竟没注意到美人的气场,如此帅气拉风,又如此煞气冲天。
所以说,颜控什么的,最要不得了。
☆、第48章 我和情缘的初见
在我出版这本日记之前,我因为担心本书会扑街扑到大街上没人买(虽然基友甲说,没人买就让我情缘,把此书列入他们工作单位的岗位考核书籍,人手一本就不怕卖不出去了),所以特意去咨询基友乙,我应该怎么办?
基友乙略一沉思,开口说道:“要不你改个书名吧,别叫什么什么自传了,这名字一听就不火。”
我问:“那你觉得我应该把书名改成什么?”
基友乙又略一沉思,直接翻到我和我情缘认识的那一段,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要不咱就取这一段的内容,提取其中精华做为书名,可好?”
我再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基友乙摸着下巴,开口说道:“嗯……就叫《魂淡萝莉,你要对本王负责任》如何?封面上就写着‘别躲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哼哼!你有本事玩弄本王的小丁丁,你有本事负责啊!’如何?”
看着兴高采烈唱起来的基友乙,我感受我应该通知一下他家里人,早日给他准备后事才行——我情缘要是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拿剑捅死这个凑傻逼。
理由不解释,你们懂得。
为了防止基友乙被我情缘砍死,这件事我一直默默埋藏在心里,从来都没告诉过别人来着——除了这次因为自传字数不够,编辑要求我在补充一定的字数进自传,所以我……咦?我是不是卖队友了?
另外,我家情缘当时可是一眼就认出我是男的,一点都没把我当成女人来着,更没有叫什么“萝莉”,一个连性别都没办法准确认出来的家伙,那是有眼无珠,我才不要一个有眼无珠的人当我情缘呢。
BY以上内容节选自《极道魔尊琦千蝶自传》一文。
看罢美男,琦千蝶在大殿里四处打量起来。
“按照一般小说的逻辑,这个大殿应该会有什么密道啊、密室啊之类的东西才对。”琦千蝶说着,从背里掏出庖丁小刀,学着电视剧主角的模样,用刀柄在大殿的墙上、地上不停的敲敲打打。
但是很遗憾,琦千蝶实在分不清楚,这响声和响声有什么区别,只好站起身,很手贱的开始摸大殿里的各种瓶瓶罐罐,左转右转上移下动,连老鼠洞都找出来好几个,还是没有找到所有的密道入口。
“嗯……这么说来……这个屋子里……我唯一没动过……就只有这玩意了吧?”琦千蝶抬起头,看着大殿里自己唯一没有动过的东西——那尊黑衣男子的雕像。
说实话,让琦千蝶去对男子的雕像动手动脚,他还真有点……有点……嘻嘻……我能泼琉酸么?
一切长得比我好看的男人,都应该要被泼琉酸啊!
琦千蝶跳上供桌,抬起头仰视着雕像,不知为何,他竟找到了当年剑三90级剧情,玩到马嵬驿初见高力士时的心情——这不科学,劳资的身高特么只比他的膝盖高一点。
琦千蝶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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