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毒哥修仙日记-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待血条加满之后,镜子里出现的自己,依旧是只粉嫩可口的大白包子。
“哼哼!我今天那么惨,那家伙应该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才是。”想到许清乐失魂乐魄的样子,琦千蝶忍不住心中一阵偷乐。
有些人爱财,有些人爱色,有些人无欲无求,可偏偏架不住有几个猪队友。
对付不同的敌人,要有不同的打击方法。
像许清乐这种人,在身体上打击他们是没用的,能起作用的只有心理上打击。
心理打击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夺走他最心爱的东西,然后狠狠毁灭给他看。
许清心最心爱的东西,就是对自己剑术的自信心。
而琦千蝶要做的,就是摧残她的自信心。
打倒她!再狠狠打倒她!以一个凡人之身,将她从修真者这个不可一世的高冷地位上拖下来,用自己的实力告诉她,你……不过是个连凡人都不如的废物。
☆、第68章 琦千蝶的大麻烦
藏剑门山脚下西湖旁的虎跑别院里,住着一群刚入门的小黄鸡,而且一群好斗的小黄鸡。
这群琦千蝶被简称为“斗鸡”或是“逗逼鸡”的小黄鸡们,在藏剑门有个好听的称呼,叫做“新入门弟子”。
“你知道吗?斗鸡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因为长年运动量大的原因,肉质比普通家鸡更要紧致有弹性,做出来的菜也更加美味可口,让人根本把持不住……惹……呃……小点心,你干嘛呢?”琦千蝶看着自己手里不翼而飞的鸡翅,歪着头看着坐在自己身旁浅浅微笑少年。
今年十五岁的钱清尘,已经完全看不出三年前,刚入门时的那副土包子模样,更看不出四年前李渡城里,那个又瘦又小还病的穷小子模样。此时的他,符合着每一个青春少女对梦中情人的理由——相貌英俊、温文如玉、清逸出尘、亲切体贴、诚恳谦逊、前途光明,很豪但不土也不二。
但实质上,只有琦千蝶才知道,这家伙虽然个头长了不少,法术也精进不少,练丹术更是表现出非一般的天质,但因为掌门的奇葩培育制度,心智却是一点都没有增加,还是一样的软白萌蠢。
属于那种,我要是他亲人,我连让他出去买瓶酱油,我都怕他被拐了的那种小白。
“千蝶妹妹,你不要我了?”钱清尘看着一脸因为鸡翅被抢,而表情有些愤怒,又有些傻乎乎的琦千蝶,满脸委屈的说道。
“我哪不要你了啊?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喂这么多年的点心,眼看着就要能吃了,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到嘴的点心,哪能飞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长生真人说,你想要一个人出去游历?”钱清尘红着眼圈,一脸悲愤的看着琦千蝶。
“呃……”琦千蝶无力的以手揉额,这种事情真不知道该怎么和人解释才好,鱼唇的凡人,怎么会懂神明的烦恼呢?难道哥能跟你说,因为哥再不出去游历,你们就该发现哥长不大这个事了么?
这三年来,因为要学习藏剑门先进,游戏里没有传授过的剑法,琦千蝶每天都待在藏剑门,很认真的学着剑,很难得没有出去进行大规模觅食,只是偶尔去扬州城卖药兼打打野味而已。
见鸡翅已经没可能拿回来,琦千蝶从包包里摸出一包腌好的风干的肉条,开始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这包肉条的主人是谁来着?是那个想抢哥药方的修士,还是那个专门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嗯,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生命力比一般人要长,被哥切了一千多片都没死,后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阿大、阿二、阿三他们几个咬死,死的时候还高叫“身为藏剑门弟子,你在外面吃人,你师傅知道吗”来着。
真是个傻逼!我在外面吃人,我师傅当然不知道啦!我师傅只知道我在外面行侠仗义,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维护修真界的善良风气。
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师傅,再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弟子,难道很奇怪么?
这年头,还是当好人有前途,同样是杀人放火,好人干出来就是行侠仗义,魔门干出来就是杀人夺宝。
这双标玩的真是……说的好像,好人行侠仗义完了之后,不会把坏人的乾坤袋拿走似的。
哥只不过是拿走了乾坤袋时,还会顺便把尸体也拿走罢了,除此之外也没干什么缺德事来着,反到是让扬州城的治安环境好了不少。
也不知道那些坏人都死到哪去了,最近越来越难打到野味了,再不来打点野味,就要断炊了。
“讨厌!又发呆!又在想谁呢?”钱清尘一看琦千蝶那瞬间陷入沉思,看似有品味有文化且深遂无比,一派忧国忧民,时时思索修真界前进方向的表情,立马不开心的拉着他的衣角说道:“是不是又在想念你那群……小鸡仔啊!”
钱清尘嘴里的“小鸡仔”,就是和琦千蝶同属长生峰的记名弟子。虽然他和琦千蝶关系三年来一直很好,可架不住他是正阳峰弟子,又是掌门的亲传弟子,上等水灵根万人关注,而琦千蝶不但只是个外门弟子,而且还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两人在门派中的地位天差地远的,又有各自的学习任务要完成,所以经常好几天都见不到面,只能靠传音符来联系。
但长生峰那些记名弟子就不一样了,虽然没自己身份地位高,也没自己前途远大,但他们和千蝶妹妹同处一峰,每天同吃同睡还一同习武,可以说三年来和千蝶妹妹相处最多的就是他们了。
好恨!千蝶妹妹这么可爱!她是我一个人的!不准你们觊觎!
钱清尘看着笑得没心没肺的琦千蝶,神色微微有点黯然,要是当年没来修真界就好了,要是没来这里,千蝶妹妹是不是就永远是他一个人的呢?好怀念以前在李渡城的日子,那些日子虽然又苦又危险,但现在想起来却是那么的让人怀念。
“你怎么了啊?你吃醋了啊?别吃醋啊!咱们门派你还不知道啊,男女比例二比一,一个腐女一对基,我对她们没兴趣的。”藏剑门里的女人,无论老少都跟斗鸡一样,一天到晚只会练剑,连个饭都不会烧,找他们还不如找钱清尘呢。
长得好看,资质又好,会练丹有前途,还会做家务会做饭,最主要的是,又软又萌能把自己衬得像个女汉子。
琦千蝶说着,伸出舌头在钱清尘白白嫩嫩的脸上舔了舔,还是那个配方,还是那个味道,吃完肉干用来解油解腻最棒了。
“千……千蝶妹妹……讨厌……”钱清尘满脸羞涩,不知所措的看着琦千蝶,俊脸红通通的,看上就像抹了一层上等的胭脂。
“啊……哈哈哈!果然还是我家小点心最可爱!放心!你味道那么好!我不会抛弃你的!”钱清尘伸手摸了摸钱清尘的脸,用标准的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笑嘻嘻的说着,“你比他们都好吃!我怎么舍得抛弃你?”
“真的?我真得比他们都好吃!”三年的相处外加洗脑,对于“小点心”这个外号,钱清尘已经不想也懒得挣扎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唯一一个被千蝶妹妹用食物名取外号的人。
又或者来说,相对于其他人外号里必定带着“鸡”字的外号,自己的“小点心”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一听不是一个画风的产物了。
还有为什么他们的外号,指向的食物都那么清晰,且都是千蝶妹妹喜欢的肉食,而自己只是一道不明不白,连该支持咸党还是甜党都不知道的点心呢?
算了,先不追究这个,现在的关键是,自己到底是不是千蝶妹妹觉得最好吃,最喜欢的那道食物。
“当然是你最好吃啦!点心百吃不腻,鸡会吃腻的。”琦千蝶打了一个饱嗝,看着自家点心粉粉软软的双颊,忍不住伸手戳了戳。
鱼唇的小点心!你当然是最好吃的!那群快餐鸡,怎么能比得上你这道可口的小点心?
“真的?”钱清尘眉梢高高挑起,眉眼里尽是欢喜之情。
“当然是真的!什么肯德基、麦当劳,都没有你好吃。”
是的,琦千蝶给自己同门名取的外号,无一不是根据同门们的特色,按肯德基、麦当劳的菜谱来命名。
比如,皮肤比较黄的叫“黄金脆皮鸡”、性格开朗的叫“麦乐鸡”、腿长又性格火爆的叫“麦辣鸡腿”、腿长气味好闻的叫“香辣鸡腿”、腿长力气大的叫“劲脆鸡腿”、力气大腿又不长,个头比较矮的叫“劲爆鸡米花”、体味比较重的叫“吮指原味鸡”、说话脆脆的,老家住农村的叫“田园脆鸡堡”之类等等等等,反正把黄鸡山庄黑了个遍来着。
“放在现实中,我这样的会得禽流感吧!”琦千蝶又从包包里摸出一包酱人肉,默默的啃起来。
做为一具毒尸,每天的食量消耗是巨大的,琦千蝶平常没什么时间出现打野味,偏偏成天又得和一群香喷喷的小鸡仔在一起混,为了防止出现饿了啃鸡,最后不慎患上禽流感这种事,他只能选择吃已经加工处理好的人肉,而非血淋淋还散发着热气的新鲜人肉。
“那你还要弃我而去!”绕了一圈,问题又回到老问题上面。
钱清尘对琦千蝶要一个人出去历练这事表示超级不放心,要不是还仅存着一点理智,他都想冲上长生峰,指着长生真人的鼻子问,“你丫是不是死情缘太久了,所以就见不得人家成CP?”
“哎呀!这个真的不是一回事啊!”琦千蝶转过头,一脸无奈的看着。
三年的时光,让钱清尘直接吊丝由变男神,而自己却是身高相貌一点都没变化,连用驻颜丹这个理由都没法解释——毕竟谁会蛋疼的,把自己驻颜在十岁啊?再爱美再喜欢装嫩的姑娘也不能这么干啊。
“那你说啊!你告诉我为什么?”钱清尘气乎乎的说着。
要不是自己及时收到消息跑来,这个家伙怕是早一个人溜掉了。
还最喜欢“小点心”呢,结果走之前却连告都不告诉我,反而跑来看那群小师弟妹们,他们有什么好的?有我好看?有我帅气?有我有前途?真是气死人了!
“是气死点心!”琦千蝶一脸严肃的纠结道。
关系太熟就是这点不好,撇个小嘴翘个尾巴,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
“你……你……”钱清尘涨红着脸,看着琦千蝶,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你怎么那么爱哭呢?真是的……”琦千蝶一脸无奈的看着,因为自己的一句而开始不停掉眼泪的钱清尘,不自觉的瞅了瞅四周。
幸好,没人,否则别人还不一定怎么看自……不对啊!现在哥才是女人好嘛!
琦千蝶很无奈,除了自家还没成熟的点心,现在藏剑门已经没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他不知道自己留在这里还能干嘛。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
琦千蝶小手摸上挂在腰间的虫笛,对着钱清尘叫一句,“眠蛊!”
眠蛊——对人体无害,只是会让人昏睡而已。而且在昏睡的人,只要一受到伤害就会醒来,不会担心发生睡死这种事。
琦千蝶一把搂住,身子歪着倒下去的钱清尘,将他放在树下,细心的盖上毯子,又好心的在周围摆了一个防止蛇虫鼠蚁和动物的小法阵,方才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当然,和琦千蝶一起离开的,还有钱清尘的乾坤袋——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总要拿点报酬嘛。
琦千蝶行了小半个时辰,方才离开藏剑门所处的山峰,来到一片偏僻的荒林之处,接着他用神识查看四周,确实没人一个人之后,又打开系统里的易容换装系统,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双马尾萌萝莉外貌,换成了长发及肩的十三号朱砂脸的造型。
与双马尾萌萌软软的造型不同,十三号脸是那种虽然年纪小,但却已经出落的很美艳型。花容雪肤,五官姣好,眉间朱砂一点更衬托的小脸如花般娇艳,正好方便他去做接下来的事。
坐在雷峻送他的飞行法器“轻罗帕”上,琦千蝶看着云阳灵界的地图,默默的在心里计算着自己离目的地百花集,到底还有多远的距离。
百花集在百花宫附近,虽然表面上看和平常修士市镇并无差别,但实际上却是百花宫人的一处中转站。
可百花宫是什么地方啊?百花宫可是云阳灵界出了名的邪派,以修行采补之术而闻名,专爱绑女修士入宫进行采补。
虽然没有人说过这些女修士的下场,但从其无一人出宫的战绩来看,这些女修士在宫里的遭遇可想而知了。
“为了正义,为了萌妹子,哥要消灭这些邪恶的采花大盗。”琦千蝶半躺在自己摆在“轻罗帕”的靠垫上,一手拿着一只鲜肉包子,一手拿着一杯鲜红的饮料,一口饮料一口包子,含糊不清的说着。
如果邪恶的力量不是很强,哥就为了这群萌妹子,消灭这些邪恶的采花大盗;如果邪恶的力量太强了,哥就保全有用之身,下次再来找机会救你们。
琦千蝶一路想着,一路飞着,一路飞着,一路吃着,在飞了三、四天,将所有的备用肉干吃完,饿得眼睛发绿光,看见人就想生吞之时,他终于靠着修行之人过人的目力,发现前方有集镇的痕迹,而且这个集镇还肯定是百花集无误。
你问琦千蝶为什么这么肯定,前面是百花集?这很简单啊,只要一看在附近遇见的修士,那看自己就像看死人的目光,就可以猜出前面是个什么光景了。
谁死谁还不一定呢!
因为害怕暴露真实实力,而不得不一早就已经放弃“轻罗帕”,改而骑马的琦千蝶,骑在小马上,拿着一柄小扇子,扇来扇去,一派悠闲模样的,看着前方的镇门,咧着嘴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百花集不管是从内还是从外看,都是一个很平凡普通的小集镇,镇里都是沧桑老旧的房屋,一条大道从南而北将集镇分成两半,大道旁边有各种各样的小商贩。若不是琦千蝶一早就查过资料,几乎要被百花集这副比凡人界还凡人界的平和样子给迷惑了。
“真鱼唇!难道他们不知道,越像是真得,看上去越平和安静,就越古怪吗?修真界,怎么可能有这么和谐有爱又安宁的地方?”
琦千蝶在心里,冷笑腹诽着,接着抬脚走进路边一家看上去装修挺不错的客栈里。
“客官!您来了!”
虽然琦千蝶这个身体的外貌看着像个孩子,但拥有良好职业道理——主要还是琦千蝶小小年纪,就后天四重的身份,和他穿金戴银,唯恐别人不知道暴发户身份的打扮,让客栈的小二在他进门的第一时间就冲过来,“姑……姑娘!”
“姑什么姑娘啊!叫姑奶奶!姑奶奶听懂没有!”琦千蝶高傲的抬起头,用鼻子直视着小二,不顾客栈里其他人的目光,尖声大叫起来。
面对琦千蝶这种胡搅蛮缠的客人,小二依旧没有生气也没有动怒,而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改口说道:“是不是……小的该死!小的嘴贱!小的说错话!小姑奶奶,你就……”
“是姑奶奶!不是小姑奶奶!”琦千蝶双手插着腰,一挺胸口,像每一个努力装出大人样的孩子,高声说道:“看清楚,我哪小了?”
小二还没说话,一个带着调侃加调戏的人声,从琦千蝶身后传来,“看清楚了,你哪都小!”
“谁?谁在我后面说话?给本小姐站出来!”琦千蝶回过头,只见身后零零散散的坐着十几个大汉,一时之间,他也分不出来,刚才说话的到底是谁,只能愤愤一跺脚说道:“哼!一群敢做不敢当的家伙!一个大男人,跟个长舌妇一样,只会在背后偷偷摸摸说人。有胆子说,没胆子承认!哼!不承认也好!要是承认了,我一定让我爹打死你们!我爹可是冥海派掌门喔!是很厉害的金丹修士喔!”
琦千蝶的话才刚一出口,就听见客栈好几个角落里,传来“扑哧”的声音。
“谁!谁在偷偷摸摸的笑!”琦千蝶又用力的跺了跺脚,气乎乎的一掌拍在桌子上,在桌面上留下一个寸许深的手印,接着才用威胁的目光在客栈里扫来扫去。
“哎哟!我的小……不是,我的姑奶奶啊!姑奶奶,我看您也是长途跋涉而来,一路辛苦想必也累了,不如在本店住上一宿,洗个澡再出发如何?”小二看着跟只炸毛小公鸡一样,没脑子还一点就着火的琦千蝶,头微微有点疼,揉着太阳穴不动声色的,用诱惑的口气说道:“我们店里还有一间顶级的天字上房没租出去,那房间又大又舒服,最适合姑奶奶您这种大门大派的大小姐用了,我想姑奶奶您一定会喜欢的。”
“咦?”琦千蝶轻“咦”一声,转过头看着小二,很高兴的说道:“想不到你一个小二还这么有见识,竟然知道我们冥海派的大名?不错不错!赏你的!”
琦千蝶说着,很豪爽的从乾坤袋里摸出几块下品灵石,用打发叫化子的动作,丢到小二手中,“看在你这么有见识的份上,本姑奶奶就勉强自己住你们这里吧,你在前方速速带路。”
“哎……多谢……多谢姑奶奶。”小二摸着手里的灵石,喜出望外的说道。
前面说过,云阳灵界只是一个低级地图,NPC等级低,灵气少,做任务报酬低。虽然几块灵石不算多,但对于一个客栈的小二来说,说几句好话,小费就能收到这么多,绝对是注大财了。
小二一脸激动的看着琦千蝶,这时他也不觉得琦千蝶笑起来的样子,也不像刚才那样嚣张跋扈,面目可憎了,而是怎么看,就觉得怎么好看来着。
傻!速!多!哎妈!兄弟们快来!这里有个有钱的傻妞!
“切!没见识!几块灵石就把你乐成这样!”琦千蝶一脸无所谓的挥挥手,很随意的从乾坤袋里抓出一把灵石,这次不再是下品灵石,而是品质极好的中品灵石。
听着身后忽然加重的数道呼吸声,琦千蝶在心中微微一笑,无视背上火辣辣的感觉,看着双目发光的小二说道:“怎么样?想不想要啊?”
☆、第69章 被绑架的白富美
前几天,我和情缘君追忆我逝去的青春年华。
我很是兴致勃勃的对情缘君说,“亲,你知道么?其实哥以前用枪也很厉害喔。”
“喔~那现在呢?”情缘君强忍着火气,很不耐烦的问道。
“现在……”我回过头,看了一眼表情阴晦不明的情缘君,视线往他下身一瞅,很是伤心加委屈的说道:“现在我有丰富的被枪……捅的经验。”
BY以上内容节选自《极道魔尊琦千蝶自传》一文。
在修真界里,真金白银不好使。但灵石可十分好使,尤其琦千蝶手上拿的还是,比下品灵石数量更为稀少,却更比下品灵石灵气含量更为丰富中品灵石,更是让人看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琦千蝶手上这把灵石,还是他这三年来辛辛苦苦行(da)侠(jia)仗(jie)义(she),好不容易存下来的一点灵石,他总共也就这么一点灵石。
要不是为了接下来的计划,更习惯于中国人“财不露富”性格的琦千蝶,打死也不会干骚包又爱炫这种事的。
“怎么样?想不想啊!”琦千蝶把玩着手里的中品灵石,将这些灵石从左手倒到右手,又从右手倒到左手,每倒一次他都会听见客栈里重重的吸气声。
也难怪这些人反应这么激烈,这可是平均等级不超过四十级的低级灵界啊,很多人只有灵珠和标准灵石,连下品灵石都不算多,更何况是品质更好的中品灵石,除了大宗门里的核心弟子,真没几个人能拥有的。
至于上品灵石,那已经属于传说中的东西了。
“这就是出生在低级界的悲哀了,同样是人,但因为灵界的资源太差,纵然自己有上好的资质,未来也很难有很大的成就。”
满意的看着众人的反应,琦千蝶一边微笑着装着土豪,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感叹着。
“姑奶奶,你想让我干什么啊?”小二心中又爱又怨,笑得格外真实。
爱的是,这是中品灵石啊,如果我有这么一大把,我就发了。
怨的是,姑奶奶啊,你私下拿出来多好啊,当着这么多人拿出来,你看周围那些发着绿光的眼睛,你让我多为难啊。
“嗯……”琦千蝶歪着头,左手食指撑住下巴,右手握着那些让人眼馋无比的中品灵石,两道秀气的眉毛紧紧的皱着,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是偷偷跑出来的,虽然我爹娘亲人根本不知道我到了这里,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不想被别人发现我的行踪,所以如果有人来找我,你一定要说你们这里没我这个人,懂了吗?”
“懂懂懂懂!”小二忙不迭的点点头,火辣辣的目光死死盯住琦千蝶手里的中品灵石,谄媚的笑着说道:“还有什么吩咐嘛?姑奶奶。”
“嗯……暂时没有……我要洗澡换衣服吃饭,你前头带路,带我回房间,给我送水送饭,把我伺候服务了,我就……”琦千蝶嘴角勾起微微一笑,将手中的中品灵石收回乾坤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