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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穿越原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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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拍拍手里的西瓜:“虽说咱部落也有种,但是论味道,还是他们的比较好吃。”
“那是,这天气吃西瓜正好,还是夕知道心疼人。对了,我叫人准备了你最爱吃的火锅。配着西瓜吃正好。”
在没有空调的大夏天吃火锅,你们的口味可真重。
不过,林柊和卓夕才不管这个,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在这里,他们就是王,他们说这么吃最好吃,有谁又能说个不字呢。
现如今,林柊和夕居住的地方也不再是当初的那间小套房了。他们现在的房子虽说比不上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可好歹也是个三进三出的小院落了。林柊可不是圣人,部落越来越繁荣,自己当然也得给自己谋点福利。
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
“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我那是实话实说。再说了,我用得着拍你马屁吗?我还有得升吗?”怂怂肩,升无可升,工作都没激情了。
“也是,你都‘城主夫人’了。职位都到顶了,还真是升无可升了。”忽然林柊坏笑到: “不过,城主夫人。你是不是该尽一下你的义务了。”
“不要!我才回来,累的慌。”说着作势要逃。
“没关系,你只要躺着享受就好,为夫保证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为了表示自己的英勇,林柊突然把卓夕拦腰抱起向床上走去。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
不过,你确定你是真心在挣扎吗?以你们两个人的武力差,你要真不想让他抱,还能有他什么事?就算不能打他,刚才也早可以跑没影了。
所以,熟知自己爱人秉性的林柊并没有停留,大步来到了目的地,把人往床上一抛了,就直奔主题了。
“混蛋,你轻一点啊。”
“你确定要亲一点。”这一下更深了。
“啊!混蛋……”
一时间,满屋j□j无边。
可惜自己一向都没有早朝的习惯。要不真想效仿一下当年唐明皇‘**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不过,要是他身下的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他估计连例会都会开不了了。他身下的可不是身娇体弱的杨贵妃,而是英勇威猛的卓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所以只有肉渣!
☆、第70章
果然第二天,劳累过度的林柊和卓夕起的很晚。回想起昨晚的荒唐念头,林柊忽然很庆幸自己的部落并没有上早朝的习惯,要不就他这样的,估计得被骂成‘昏君’了,直接就遗臭万年了吧。
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林柊,一边穿衣服一边得意的想,古往今来,还是自己的工作最好。一来是给自己当老板,没有人给打他考勤,二来比起历代苦命的皇帝,他也没有言官和御史来找麻烦,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哈哈,哪天开工,哪天休息,几点上班,全都自己说了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娶谁当老婆,对方是男是女,也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忽然间觉得,他们那些古代的皇帝们,比起自己来实在是太可怜了点。不过,好像自己比他们更古代一点吧!呵呵!
“想什么呢?笑的可真恶心。”
刚出完长差回来,就被拉着进行如此激烈的运动,要不是卓夕体力超人,还真有点吃不消。这会儿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就看见罪魁祸首带着一脸诡笑站在自己床头,尽管卓夕自认胆子不小,还是止不住心里有点发毛的了。
这个坏家伙,不会又想了什么新花样来折腾他了吧。
听到爱人的问话,林柊本着一向厚脸皮的原则,马上凑上去:“还能想什么呢?当然是回味昨晚的美味了?”
“大清早的!想什么呢?去死。”恼羞成怒的卓夕一把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混蛋,红扑扑的脸明显很心虚,被这个混蛋这么一提,刚才也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上面去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哈哈!骗你的啦。快起来,吃完早饭,咱俩商量点正事。”被推倒在地的林柊,看来是很习惯这种相处模式了,经常被推翻在地的某人很淡定的爬起来,去找奴隶要几年‘早餐’的,或者说是‘午餐’可合适一点。
“还早饭呢?午饭还差不多。”卓夕被这家伙给彻底逗笑了,不过,一想到自己居然睡掉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勤劳的卓夕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想当年,这个时候他猎物都收获几只了。一定是日子太好过了,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懒了,果然没有生存压力,人就会变懒惰。
托腮,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有担心过饿肚子的问题了呢?
林柊拿着食物回来,就看到卓夕趴在床上,拖着香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那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当然这只是林柊个人的想法,要是让其他人看见,会觉得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卓夕高大,英俊,身手好,办事能力强,在部落里威望很好。似乎这种略显孩子气的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其实,这要是在现代,以他的年龄来说不过也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
“得了,懒东西,快起来吃东西。”把食物放在桌子上后,直接上手在爱人的香臀上‘啪’的一声,恩,手感不错。
被林柊偷袭得手,卓夕懊恼的用最快的速度弹跳起来,他引以为傲的矫健身手啊,今天早上一定是他的灾难日。不过,这味道好香,什么面子问题都不重要了,先喂饱自己在说。再说了,自家关上门发生的事,再丢人别人也不会知道,他还是英勇神武的大将军。
其实,在你成为‘城主夫人’那一刻,你的英勇神武就打折了。
“这味道不错,比我在外面吃的好吃多了。”在外面备受折磨的味蕾,可得好好补补。果然,日子好过了,自己的毛病也跟着多起来了,以前哪会在意东西好不好吃啊,有的吃就无比满足了。
不过,管他的呢,这个毛病他也不打算改了。怕什么呢,只要有自己身边的这家伙在,部落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的。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已经离他们远去了。那么保留这个坏毛病又何妨呢。
“慢点,没人给你抢。”食物都这么充足了,为什么夕还是改不了‘狼吞虎咽’的坏毛病呢,这可对胃不好。
不过说到坏毛病,林柊也有,而且同样是屡教不改的,那就是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相反,他还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谈事情,为这个他被母亲教训了很多次,可惜一直没能纠正过来。当然,现在这个毛病已经没有会纠正他了,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了。
“我说夕啊,最近的两次集市,咱们都没换回什么有用的东西来,这‘集市’对咱们的重要度已经不如以前了,你看下次能不能就别亲自去了。”
“我也是这么个意思。”放慢了咀嚼的速度,腾出一部分的精力用来组织语言:“我个人比较属意把这个任务交给二虎。”再往嘴里塞上一大口,快速咀嚼两下接着说:“你也知道,这事吧,地位低了的我怕压不住。但是,我的副手也就这么两个人。那个阿豹,要是随便放出去。”冲林柊做了个你明白的表情,卓夕对林柊给自己安排这么个下属,一直都挺有意见的。
“呵呵!那家伙,你就当个打手用就行了,单独出任务,我看还是算了。”从卓夕的言语中,林柊听出了抱怨,同样拿部落的刺头没有办法的林柊,只能开始转移话题。
“来尝尝,这块肉烤的特别的好,再配上这炖得刚刚好的肉汤,实在是太美味了,来来,多吃一点。”
看到这家伙明显转移话题的举动,卓夕也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了:“所以,最近两次都有带着二虎一起去,先让他熟悉下路途和集市交易规则什么的。”卓夕停下来思考了一下,这可不是一般的两口子拉家常,这可是关乎部落发展的大事,自己可得考虑清楚。
”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一些小问题存在。要不,再缓一缓,让我再带他两回。”
“其实吧,我觉得,谁都有第一次。要是咱们不懂得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干的话,他们永远都是雏鹰,没法展翅飞翔的。”对于卓夕的担心,林柊当然理解,但是对于他的做法,林柊却不完全赞同。
“你的意思是,让他试试?”要是犯错了,怎么办?
“为什么不呢?不锻炼锻炼他们,难道是想把自己给累死不成。你瞧,现在的部落,我亲自做的事情没有多少,不是一切都好好的嘛?”随手递给卓夕一块烤肉:“我知道你担心他出错,但是又猎虎兄弟帮衬着,他又能范多大的错。你当人人都有阿豹的本事不成。”
回想一下部落现在的状况,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看来,自己的确比不上林柊。
“行,都听你的。”自己事事亲为,不仅把自己累的半死,估计属下还得埋怨自己不给他们机会吧。真是费力不讨好,看来自己以后得多向身边的这位学习一下怎么偷懒了。
解决了心中大事的卓夕,心情大好,食物就更旺盛了,等他把一桌子的食物都扫荡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他终于发现林柊好像都没怎么吃。
“怎么了?不和胃口?”他觉得很好吃啊,家里奴隶的厨艺在整个部落也算的上是顶级的。对于自家抢占部落资源这点,卓夕表示完全没负担。城主家本来就该享受最好的待遇,毕竟没有林柊就没有部落的今天。
“呵呵,还是被你发现了。”林柊讪讪的摸摸自己的鼻子,不是他挑嘴,只是吃饭吃饭。没有米,怎么能叫吃饭呢。
“怎么回事?怪怪的!”把头靠过去抵在林柊的额头上,莫非是生病了?温度很正常啊!
“别乱想,我的身体没问题!”林柊自己都觉得自己娇气:“我只是想念大米和面粉同志了!”
‘大米’和‘面粉’,咱部落里有这两个人吗?
“家里人?”卓夕记得很早的时候,林柊就和他说过自己来自很远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是想家了吗?自己离开部落才几个月,都会想家,他离开了这么久,一定很难受吧。
安慰的拍拍林柊的手:“没事,咱现在不是有马了吗?骑上马,咱们再远的地方也能去。”
刚刚发表完豪言壮志的人,忽然面有难色:“不过,有水挡路的地方咱真的过不去。”
“这个问题,我有办法解决!”不就是河吗?造船不就可以了吗?不过,哪个家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真的?”再次确定这个男人,是一个能不断给自己惊喜的男人,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飞鹰!”
守在门口的奴隶听到林柊的命令后,很快就把在在客厅待命的飞鹰给领了进来。
飞鹰一进门,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立刻引起了林柊和卓夕的内疚。看来,昨天真的把这家伙给刺激大发了,这模样,是一夜没睡吧!
卓夕放下碗筷,一把拉起飞鹰就往角落里带,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只见飞鹰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最后像是终于下定决心一般给了卓夕一个大大的拥抱。
最后意见达成一致的两人回到了林柊的面前,飞鹰深深的给林柊鞠了一躬:“让城主大人费心了。”
“得了,成不成还两说呢,你可别急着谢。”看着飞鹰那堪比国宝的黑眼圈:“算了,今天就给你一天假,先回去睡饱了再来待命吧。”
“可是……”你叫他进来,应该是有事要吩咐吧。
“飞鹰听命!”
条件反射的立刻立正站好。
“转身,回家休息。你要是倒在路上,还得给你算工伤,多划不来。”站都站不稳了,还在这儿逞什么能!
“城主……”
“得了得了,叫你回去就回去。”见这家伙还不动:“怎么,现在连我的命令都敢不听了,看来你是想去陪阿豹了。”得得!这家伙还真是很好用的反面教材。
飞鹰立刻摇头表示自己的决心,在城主的威胁之下,飞鹰一步三回头的回家睡觉去了。
看着他这副德行,林柊都怀疑自己不是让他回家休息,而是交代了他什么不可完成的任务。这年头,当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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