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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穿越原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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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喝到鱼汤的原始人很快就被就被征服了,于是河滩上到处都能看到原始人的身影。在渔网的帮助下,大量的鱼儿被捕捞上岸。吃不完的,被做成了咸鱼挂起来。妇女们采回来的野果也被大量的放进陶罐腌制。
在见识了盐的强大作用后,老族长又安排了两次晒盐。
林柊也利用空间的时间,教会了部落的人使用竹筷。说道这个,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啊。让这群习惯了用手直接拿东西吃的人,用筷子真不是一般的困难。要不是林柊能让大家都吃饱饭的话,估计都没人愿意跟他学。
竹制品的增多,导致带回来的竹子很快被消耗殆尽。这个时候林柊才想起自己忘记移植那片竹林了,马上带上足够的人手帮竹林搬家。
在紧张的忙碌中,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制作弓箭的材料都准备齐全了,虽然很丑很粗糙,原始社会的第一把弓箭还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的,这可是远程攻击武器啊。
哼哼,等老子找到铁矿,就带领族人跑步进入冷兵器时代,拿着弓箭的林柊开始意淫。
大伙都围着这把长相奇怪的武器,议论纷纷。
“好奇怪的东西啊,是武器吗?看起来不是很厉害的样子啊!”
“这个要怎么攻击啊,是用敲的吗?”
“笨,看就知道是用扔的。”……,好像也不是说全错,射箭的确是用弓身把羽箭‘扔’出去的。
“哼哼!看着。”打断大伙无意义的讨论,林柊决定现身说法。
拿着新鲜出炉的弓箭走到树林中间,选定一棵树,走到离树大约30步的距离上停止。不要问他为什么是30步,百步穿杨,那不是他的菜。
搭弓,上箭,预备,射,一气呵成。漂亮!
‘咄’的一声,箭‘准确’的射在了树身上,可能因为尖端不是金属的缘故,并没有稳稳的停留在树身,而是摇晃后掉了下来。
不过,这对于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原始人来说,已经是堪称神器的存在了。
一群人兴奋的大吼大叫,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的原始人们,为了表达对制造出这种神器的林柊的感激之情,围着他唱起了歌。
听着绝对五音不全的歌曲,虽然不知道歌词的意思,但是却能感受到大伙心意的林柊,笑的很傻,很开心。
他决定不把他本来是瞄的傍边那个树的事实说出来,并且打算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
原始人的庆祝很实在,围着林柊唱完了一首林柊听不懂的歌后就结束了。
大家对这个新式武器的兴趣很大,一个个望着林柊跃跃欲试。
望着一张张渴望的脸,这个时候林柊的私心占了上风。完全没有挣扎的立马以权谋私,将弓箭交到了夕的手上,并手把手的进行单人教学。
夕在这方便的天赋和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死宅男,完全不是一个力量级别的。
上手快不说,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完全超越了林柊这个老师。从速度,力量,精准度,全方面对林柊进行了秒杀。郁闷的林柊跑到一边画圈圈去了,太打击人了,有米有!
体验了一把快感的夕,没有林柊的厚脸皮,虽然不舍,还是把弓箭递给了眼巴巴望着他的族人们。
认识到弓箭的好处,接下来的几天,族人们加班加点的加工弓箭。直到把所以的材料全部消耗殆尽。
有了弓箭的加入,人们捕获的猎物节节攀升,把吃不完的都码上盐,挂起来吹干,就是原始版得腊肉了。
看着越来越丰富的食物被堆积起来,族人的心情越发的轻松,而林柊在族里的地位,飞快的向上攀升,几乎和族长不相上下了。
而此时,这位新进的族中权贵,正在思考着另一件人生大事。
所谓,衣食住行,现在最基本的吃解决了。林柊就不开始对自己身上的衣着不满意了。
原始人的衣着完全不讲究,女人上下2张皮围起来,男人就下半身一张皮,还硬的要命。
天气一天天的转凉,风一吹,光溜溜的上半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而裹着兽皮的下半身也好不到那些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兽皮,不仅味道难闻,还把几乎磨掉了他一次嫩皮。
解决了肚子问题后的林柊,准备解救自己的皮肤了。努力回想自己有没有看过相关方面的书的林柊,快把自己的头都敲破了。这个时候的他,真想把自己变成一休哥,‘格叽格叽’几下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修改,竹林问题解决了。好大一个bug。
☆、第9章
林柊充分回想了好几天后,也没能想起完整的'从硝皮到制衣'的流程。
没办法,看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还好,最近收获颇丰,皮料很多,应该经得起他的浪费吧。
硝皮的第一步:好像是先把毛皮里的脏东西去掉。
这个简单,说干就干,拿起瑞士军刀,大刀阔斧的开始收拾,不知道是不是回到原始社会变暴力了的原因,他居然把好好地一块毛皮弄出了好大一个洞。可惜了,白白浪费一张好皮料。遗憾的把这块好皮料舍弃。
重新拿起一块新毛皮,有了前车之鉴,林柊注意了下手的力度,这次总算没有再弄坏了。呼出一口浊气,满意的把皮料放在一边,准备进入下一个步骤。
抬起头来一看,林柊彻底无语了。
他终于有幸体会了一把‘明星效益’,居然被模仿了。问题是还真是彻底啊,不说那些人手里和他处理的一摸一样的第二张毛皮。就连手边被抛弃的第一张毛皮也一摸一样。最过分的是,连破洞的地方都一样一样的。敢情,他们以为自己是故意弄破的啊。
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浪费,林柊勒令在他做出成品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模仿他,亚历山大啊有没有。
大伙儿虽然不明白林柊为什么不让他们跟着学。但是林柊以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大多数的原始建立起了‘林柊说的都是对的’这个认知,倒是没有人再偷偷的学他了。
第二步:浸水。
这个简单,先找来一个大盆,把毛皮全部浸泡进去,由于实在是记不起需要浸泡的具体时间,为了保险起见,索性泡了整整一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为什么完全想不起来了,算了,跳过吧,直接进入下一步好了。
接下来就是鞣制,唯一记得就是明矾鞣法,不过明矾没有,省略掉。不知道,原始人们知道林柊此刻的真实想法后,会不会因为他的不靠谱把他暴打一顿。可惜,他们不会读心术,所以在他们的眼里,此刻的林柊依然是那么的高大。
最后加入部落里唯一有的盐和水,时不时进行一下搅拌。
10天后被林柊省略了大部分材料和工序的皮居然硝成功了。就连林柊本人都觉得很意外,自己七拼八凑弄出来的东西居然真的能行,这金手指开的也太明显了吧。
虽然没法和现代那些经过精加工的毛皮相比,但是如果比较的对象,换成自己身上现在穿着的这块毛皮的话,结果就是秒杀。所以说,不是我方太强大,而是敌人太无能。
族人们摸着软软的皮料,觉得林柊真是个神奇的家伙,这家伙的形象再一次等到了升华。
接下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的跟风,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穿,谁乐意没事扎着自己玩啊,喜欢玩自虐的除外。不过,这种特殊物种,在原始社会暂时还不存在。
看着山洞里的硝皮热潮。林柊淡定的开始制衣了,一如既往的动手无能。太复杂的东西他做不出来,只能来点简单的。
用刀把一整块毛皮分成前后两块正方形,再找了一块毛皮剪成衣袖。用猪皮鳔把它们都粘起来,连弓都能粘,还粘不了衣服不成。哼哼,不用一针一线,哥照样能把衣服弄出来,不要太崇拜哥。
依样画葫芦,再来条裤子,往身上一套,再加根腰带,完美了,迎着族人崇拜的眼神,林柊得瑟了。
不过,这股得意劲没能保持几天。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原始社会的女人也是女人。短短几天功夫,女人们就把林柊版本的衣服改良再改良。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柊的自己做的衣服就有点穿不出去了。
还好,原始人都比较单纯,知道饮水不忘挖井人。女人们把自己做好的成品孝敬了几件给林柊。孺子可教也,林柊对此感到很满意。
可是,当林柊看到居然有女人拿着做好的新衣服讨好夕时。林柊蛋疼了,居然拿着他发明出来的东西引诱他的男人,做人,不能太不要脸啊。他的温暖牌啊,就这样破产了。切,他才没打算做出做衣服送人这么娘的事情呢。他现在可是族中地位仅次于族长的二号人物。
傲娇了的林柊再次爆发,带领族人们给山洞安上了大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把夕操的就剩下一口气了。无辜的夕,再次表示看不懂林柊这个物种。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冬天很快就来临了。很遗憾,林柊没有在冬天来临之前找到棉花,所以没有棉被;没有烧出砖,只能住山洞;没有弄出木床,只能睡草铺,没有找到蔬菜,只能啃腊肉,最多吃点女人们采的水果调节下,还是腌制过的。
由于时间的紧迫,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准备,林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
可是这却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目前为止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冬天,因为没有一个人因为饥寒,永远的离去。
而给他们带来这一切的人,叫做林柊。
经过这个冬天,林柊在这个部落的威信正式建立起来了,他成了他们心中的无冕之“王”,就连老族长都没法和他相比,而他们则成为了他的嫡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技术流的东西太复杂,作者开了金手指。
☆、第10章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山洞里憋了一整个冬天的林柊,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自己是宅男没错,但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本书都没有世界,你宅一个试试。为了安慰自己,林柊决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为部落寻找新的物种,美其名曰丰富大家的物质生活。鉴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现,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不过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来越来高,他的安全就越来越重要。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队的成员不得不增加了几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人扩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猎小队成员,无疑,夕入选了。
对于这点,林柊当然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么的,最诱人了,其余的15个电灯泡被他华丽丽的无视了。
浩浩荡荡的人群出发了,虽然不喜欢夕穿着别人送的衣服,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帅了。
一路和夕说说笑笑,其实就是他在说,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脸抽筋没有,原始社会的领导也不是好陪的。
虽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调戏美男,林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带领大伙儿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责任。
这不,出来没几天就让他发现了营养价值极高的红萝卜,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可以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还可以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风,降血压,助消化……,太多了。
总之,是个好东西。大手一挥,同志们,搬回去,不要给敌人留下一星半点。
搬空了红萝卜,探路队继续出发。
不过,接下来的10来天都没有什么新发现。对此,林柊倒是一点都不沮丧,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则要靠运气。寻找新物种无疑属于后者,这种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碰到什么是什么。
计算了下时间,林柊决定在往前走几天就原路返回了,因为在林柊的本年计划中,还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里,老天爷确给了他惊喜,也打乱了他整个本年计划。
找到马,并没有在林柊的预料之中,但是当它们就这么出现在林柊眼前的时候。林柊发誓做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让它们在自己眼前溜走的。
马是找到了,但是,却不能贸然的下手去捉。笑话,那可是马,两条腿的能跑过4条腿的。
林柊数了数这只是一个小马群,一共只有6只马。不过数量少,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好事,多了,他们这点人手估计也吃不下去。
为了得到它们,林柊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打乱了他一整个计划。本来打算再过几天就回去的他,在草原上耗了整整两个月。
探路队,现在或许都可以改名捕马的成员,对于林柊如此执着,相当不理解。为6只猎物花费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在他们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在林柊的淫威下,他们不得不屈服。
不能射杀,废话,他又不想吃马肉。
也绝对不能在抓捕过程中,给马留下过重的伤势,他要的是健康的活口。因为这些个‘无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队在很长的时间内只能往马兴叹。要不是原始人太单纯,保不定就‘农民起义’了。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第11章
被老族长抓住,唠叨的快要爆发的林柊,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殴打老年人的重罪。为了转移老东西的注意力,开始询问起他部落的现状。被林柊这么一提醒的老族长,终于想起正事来了。
各部落之间的交流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往年他们的部落很穷,基本上就没去参加过,猛然变成暴发户,还是想去见见世面什么的。
这可是大事,真的好好计划下。这可是林柊来到这里后的第一次外交啊。
首先,得清理下他们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他们的新东西不少,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去交换的。陶器,盐,草鞋,渔网等可以拿去交换,但是,弓箭和马匹是绝对要藏起来的。
然后是,他们需要什么?原始人的东西,林柊还真没什么看的上眼的,那么,他到底要交换什么呢?
劳动力,他缺的就是劳动力,只有200人的部落,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没想到,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林柊,想做的第一笔生意,居然会是人口买卖。
打包好用于交换的物品,带上保镖和老族长,上路了,虽然骑马会快很多。
一来马匹太少;二来,他好歹还知道什么叫财不露白。虽然有精良的武器,但总人口只有200人的部落还真是没什么自保能力。
这次的交流大会是有一个叫‘野狼’族的大部落组织的。让林柊感到惊讶的是,参加交流大会居然是不用交税的,难道他们都是打白工的,原始人也太高尚了。
不过,等他知道所有的交换物品,野狼部是有优先交换权的时候,才觉得正常点。
拜见过野狼部的族长后,林柊他们就开始摆摊了。他们本来就是小部落,再加上来来的比较晚,只分配他一个小角落。
林柊一行人站了整整一上午,一样东西都能没卖出去,肚子都饿得瓜瓜叫了。林柊下令开饭,没收入,也不能不发工资啊。而且,现场试吃什么的也是现代常用的推销手段嘛。
架好陶锅,开煮,顿时香飘四溢。
在林柊一行人挥舞着筷子,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交流大会上的不少人正到处找寻着香气的来源。
广告的效益是惊人的,连免费试吃都没有来得及推出,就引来不来的顾客。
见到人多起来了,林柊就把草鞋,衣服,竹篮等东西一一的展示给大家看。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果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不过人在询问过物品的用途和需要交换的东西后,大部分人都打起了退堂鼓。林柊这次失算了,他拿出来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可以说全部都是奢侈品。连天天吃饱肚子都办不到的原始人是绝对不会拿部落的劳动力去换,这些只是让食物更好吃,和穿在身上更舒服等东西的。
一直到交流大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柊只作成了几笔交易,除了像“野狼”族这样的大部落外,没有几个部落舍得拿人口来更他换的。林柊不得不开始妥协,不再一口咬定只换人口。先把东西换出去,等他们习惯了使用了好东西个,那时候再谈交换,应该会更容易点。人都是由奢入简难的。因为盐这东西,看起来太不起眼,虽然会让食物变好吃,但舍得换它的人不多。那么一点点都不够塞牙缝。
但是盐对人确实不可缺少的,林柊相信只要他们习惯了用盐,就一定离不开它。呵呵。卑鄙的林柊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人们和他交换的时候,把一罐罐的盐当做赠品送了出去。
果然,在林柊松口后,就有不少部落拿着千奇百怪的东西前来试试。看来他们对陶锅,草鞋等生活用品并不是没有兴趣的。
铁矿,林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手里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铁矿。
石头看着盯着自己手里的石头不放的林柊,觉得很奇怪,这种后山随手捡来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有收集石头的爱好,不过他本来是想拿另一块更漂亮的来试试能不能把这个能变出好吃的东西换回去的,结果刚才拿错了。看来,他对这种丑石头更感兴趣一点。
“能用这种石头换吗?”
“换,怎么不换!”林柊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连忙装出嫌弃的模样:“不过,你要知道,我这个东西原来只准备换人口的,现在你只拿石头来换。可不是一点点就能换走的。
“我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哗啦啦的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石头。
靠,敢情玩石这项兴趣爱好起源的这么早。
“我只要这种”林柊指着铁矿石说道。
“这个我们后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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