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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穿耽美]清和-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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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职遵命。”
  刘佥书被拉了下去,赵百户没有马上走人,也没再上房梁,犹豫半晌,开口说道:“有件事还要麻烦伯爷。”
  “何事?赵百户不妨直言。”
  “能否请定国公高抬贵手,不要再同卑职等切磋武艺?定国公骁勇,卑职等实在不是对手。”
  孟清和咳嗽一声,表情有瞬间的不自在。
  “这件事,本官会同国公爷说的。”
  “卑职谢伯爷大恩!”
  又咳嗽两声,作为始作俑者,被受害者感谢,脸皮再厚,耳朵也会发烧。
  这不能怪他,自从沈瑄入住伯府,府内的锦衣卫更加神出鬼没,一次,竟然还出现在了卧房的房梁上。
  二堂和前堂都不是问题,出现在卧房,坚决不能忍。尤其是定国公下榻期间,更加不行。
  兴宁伯不满了,表示要修身养性,近日,国公爷还请到客房安歇。
  定国公窝火,开始勤练武艺,时常寻找府内好手切磋,寻着寻着就寻到了锦衣卫头上。
  不下来,直接上房梁抓人。
  几次之后,天子亲军们就受不住了。
  他们是天子仪仗队,兼职搞情报和刑侦刑讯工作,身手过硬不假,却要看和谁比。
  定国公是谁?
  战场上的杀神!上了战场,周围能清空五米。
  和他切磋武艺,完全是单方面挨揍。
  隔三差五的挨揍,又不能算工伤,找定国公要医药费更不可能,伯府内的锦衣卫撑不住了,只能请兴宁伯出面求情。
  以兴宁伯和定国公的关系……咳咳,想必也只是几句话的事。
  皇帝陛下和皇后殿下的恩赏明着发,作为大明最高级别的情报人员,这点觉悟必须有。
  兴宁伯出马,定国公不再睡客房,果真不再找人切磋武艺,锦衣卫和伯府护卫同时松了口气。
  平静数日之后,在狱中的刘佥书却做出了惊人之举,他在牢房的墙壁上留下一封血书,自尽而亡。
  血书的内容不是为自己申辩,而是控告北京刑部尚书额佥诽谤朝廷,居官贪婪暴虐,纵其妻子于所部郡县作威十数事,日乘轿于市,低价强买货物,逼索财物,稍有不从,便以笞辱。百姓被害者甚众,刘佥书老父无过被辱,伤病而亡,苦于位卑职轻,求告无门,只能行此险招,以求上达天听……
  血书很长,留在墙上,颜色已有些发黑。
  额佥此人,孟清和并不熟悉。
  北京行部设立以来,刑部尚书换了两任,额佥是永乐二年十一月方由南京调任,至今不到五月时间,竟然引得民怨至此?
  孟清和知道这只是刘佥书的一面之词,事实如何,还要查证再论。可看着墙壁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心情仍是十分沉重,竟有些喘不过气来。
  刘胜留下血书之后,锦衣卫的赵百户立即离开大宁,前往北京。
  额佥一事,很快将摆上永乐帝的案头。若额佥及妻子罪证确凿,无论他在朝中的关系网有多牢固,背景有多雄厚,都难逃一死。
  经过此事,北京刑部也将进行一次洗牌,说不准,之前被调走的刑部尚书还会被调回来。
  刘佥书身负冤屈不假,但他是否是另一个人手中的棋子,也未可知。
  身在官场,很多时候,孟清和仍会感到不适应。
  面前的迷雾,到底该不该拨开,连他自己都无法确定。
  北京刑部天官犯事,被锦衣卫拿到了证据,沈瑄在大宁的工作不得不暂时告一段落,先回北京,等天子敕令下达,处理完后续才能折返。
  孟清和也没心思把写好的奏疏递上去。
  出了额佥的事,永乐帝的心情肯定不会好。在这个时候冒头,没有一点好处。
  吃亏就吃亏吧,虽然在工匠的事情上,永乐帝做的不厚道,但在其他方面,却也给他大开方便之门。例如八名倭人工匠,一道口谕,全成为了孟清和的“私产”。这意味着,除非孟清和不要,没人能从他手里明抢。皇室宗室,国公侯爵都不行。
  况且,这次吃亏,说不定下次就能占便宜。
  一饮一啄,借机刷一刷皇帝的好感度,表表忠心,也没什么不好。
  沈瑄暂回北京,丁千户一行抵达了大宁。
  八名倭人工匠被集中看管,待新工坊建成,才将他们安排进去干活。
  这道命令由孟清和亲自下达的,众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迪亚士的待遇好一些,他被带到了伯府,安排住进了二堂西侧廊庑下的一间厢房。
  两名长随压着他洗漱干净,换上干净的素纱盘领衣,盘上发髻,除开长相,倒也和边民不差多少。
  扯扯衣袖,迪亚士很不习惯。
  从出生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干净。
  通译住在迪亚士的隔壁,没办法,离开通译,没人知道这个夷人都在说些什么,想表达什么意思、迪亚士希望能马上见到这座府邸的主人,在他看来,能有如此庞大产业的,定然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不急。”通译正在翻看被迪亚士当做宝贝的马可波罗游记,大部分读不太懂,边看边猜,多少也能明白一些,“伯爷公务繁忙,晚膳之后才会有空闲。”
  等待的时间有些长,迪亚士坐不住,通译询问过王府护卫,被许可带着迪亚士在二堂和三堂之间的遛弯参观。
  沿途的影壁,回廊,屋檐,屋脊,甚至屋顶的瓦片和门梢上的花纹都能引来迪亚士的惊呼。
  一个不折不扣的土包子形象,十足深入人心,伯府护卫都觉得这个夷人着实可乐。
  转了一圈,到了饭点,迪亚士又被带回房间用饭,饭桌上摆着喷香的麦饼和大碗的肉汤,还有两样迪亚士从未见过的菜肴。
  拿起被叫做“筷子”的两根木棍,“戳”菜的动作无比笨拙。
  迪亚士有些泄气。
  看着坐在一边的通译,干脆心一横,直接下手。
  他出生的地方,国王和王后都是用手撕面包,这样两根木棍,没法驾驭。
  一顿饭,迪亚士吃得酣畅淋漓,还意犹未尽的啜着手指,通译在他下手之后,再没动一下筷子,并且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这个夷人一起用饭。
  按照兴宁伯的话来说,这完全就是个没开化的野蛮人!
  用过了晚膳,又等了一个多时辰,才有亲卫来叫迪亚士,孟伯爷有请。
  迪亚士立刻蹦了起来,双眼都闪着兴奋的光。
  三堂东厢,孟清和刚处理完公务,正在用茶,听到敲门声,放下茶盏,道;“进来。”
  亲卫领迪亚士进门,行礼道:“禀伯爷,人已带到。”
  “恩。”
  亲卫侧身让开,孟清和朝呆立在门旁的迪亚士看去。
  通译小声提醒迪亚士行礼,迪亚士却仍像根木头似的站着,恍若未闻。
  良久,久到孟清和皱眉,通译想抬脚踹人,迪亚士才如梦初醒,一脸梦幻的叫道:“神啊!”
  他看到了什么?
  圣经中的天使!
  
  第一百五十一章 来自佛郎机的迪亚士二
  
  精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清和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神!”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此刻正坐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为了发财的梦想,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清和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清和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清和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清和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清和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清和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清和行礼。
  孟清和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清和如此客气,自有他的理由。
  从丁千户口中,他对迪亚士有了一定了解。这个人很有趣,会相当有用。说不准,真是他的后代发现了好望角。
  那位葡萄牙航海家的祖父和父亲同样喜欢冒险,也曾跟随船队出航。是不是到过东方,就未可知了。
  “迪亚士先生是佛郎机人?”孟清和笑着说道,“是搭乘大食的海船来到大明?”
  通译翻译之后,迪亚士连忙点头,“是的,尊贵的爵爷。”
  迪亚士不清楚大明的封爵和葡萄牙有什么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确信孟清和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下意识的攥紧拳头,心仍跳得飞快,黄金之国的伯爵,他果然交了好运。
  “来到东方,是受神的指引。能见到爵爷,更是我的荣幸。”
  “是吗?”孟清和笑笑, “迪亚士,我对佛郎机很感兴趣,对欧罗巴也是一样。”
  “爵爷知道我的国家?”
  “不是太了解,大概知道一些。”孟清和点头,仿似不经意的问道:“大不列颠和法兰西还在打仗?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现在是谁?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吗?
  “爵爷……”
  迪亚士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全部落空。他想假称自己是一名贵族,以期得到孟清和的另眼相看,可惜,孟清和对欧洲的了解完全超出他的想象,这条路很可能行不通了。
  见迪亚士沉默,孟清和皱眉,“怎么,你不知道吗?”
  “不是。”迪亚士忙道,“我只是惊讶,爵爷竟会对我的国家如此了解。”
  “这有什么?”孟清和嗤笑,好似看透了迪亚士,“迪亚士,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
  “是。”迪亚士有些冒汗,“感谢爵爷的提醒。”
  见人老实了,孟清和才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迪亚士,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两枚算不上精美的金币出现在孟清和手里,互相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这是丁千户带回来的。
  听到孟清和的话,迪亚士猛的抬起头,“爵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孟清和脸上的笑意加深,“但是,你必须向我证明你的价值。否则,我的属下能将你从海里捞上来,照样能把你再扔下去。”
  孟清和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实在不符合官场美学。
  “伯爷,这……”通译有些犹豫。
  “直述即可。”
  威胁人,就要平铺直叙,比出拳头。拐弯抹角,这个佛郎机人未必真能听明白。和这个时期的欧洲冒险家打交道,甜枣可以给,大棒更要上,必要时,还可换成狼牙棒。
  孟清和不在乎迪亚士是否宣誓向自己效忠,他向上帝发誓,自己也未必会信他。但孟清和相信,只要给出足够的利益,顺便讲明不合作的后果,就能让这个佛郎机人尽全力为自己做事。
  中世纪的欧洲,神权至高无上,国家的观念尚未根深蒂固。骑士被他国雇佣,提着刀盾攻打自己国家的情形并不罕见。最有名的是日耳曼骑士,堪称王牌雇佣军。
  到了中世纪末期,此类情况少了,可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出相当的报酬,照样金币在前,国王靠后。
  迪亚士很纠结,孟清和则是老神在在。
  从一开始,他就抓准了迪亚士的弱点,挖好了坑,只等着这个佛郎机人自己往下跳。
  美洲是一定要去的,欧洲也可以顺道去一趟。
  开辟新航路的人,在史书上换个名字也不错。
  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孟清和相信,迪亚士一定会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尊贵的爵爷,”迪亚士站起身,郑重说道,“以上帝的名义,我宣誓向您效忠!”
  话落,单膝跪地,就要去牵孟清和的手。
  孟清和没动,通译已经蹦起来,上前一把薅住迪亚士的衣领,厉声道:“你这夷人,竟敢冒犯伯爷?!”
  听到通译的叱喝,门外守着的亲卫眉眼倒竖,冒犯伯爷?这还了得!
  转眼之间,房门大开,亲卫冲进室内,迪亚士被按倒在地,动弹不得。
  “行了,放开他。”
  “伯爷?”
  “无事,误会罢了。”
  亲卫不敢抗命,离开时,又狠狠瞪了迪亚士几眼,光明正大的踹了他两脚,理由很正当,警告一下,以防万一。
  “起来吧。”
  迪亚士站起身,揉着发青的眼眶,丝毫不敢抱怨,见孟清和正看着他,忙放下手,说道:“爵爷,我会绘制海图,还能制造火炮。”
  孟清和瞬间严肃了神情,“此言当真。”
  迪亚士点头,取出被海水浸泡过的马可波罗游记,翻到中间一页面,狠狠心,用力扯了下来,递给孟清和。
  “爵爷,这是我向您效忠的诚意。”
  这张书页比其他书页要厚一些,明显是两张书页粘合而成。
  孟清和接过书页,用随身的匕首小心划开,很快,眉头皱了起来。
  书页中夹着一张图纸,可惜大半被海水浸染,一片模糊,完全看不出上面画的是什么。
  拎起图纸,孟清和看向迪亚士,这就是所谓的诚意?
  看到孟清和手中的图纸,迪亚士如五雷轰顶,焦急道:“爵爷,我发誓,这是一张火炮图纸!”
  孟清和捏了捏额角,之前是图纸,现在也是废纸。
  这位仁兄怕是忘记他带着书在海里泡过。被救上船,也没有第一时间查看图纸的情况,不然的话,不会是这个样子。
  实在看不出什么,孟清和只能放弃,转向通译,道:“问他,这上面的内容,他还记得多少?”
  通译询问迪亚士,对方立刻由沮丧变得精神起来。
  “爵爷,我记得大部分!”
  “真记得?”
  “向上帝发誓,不敢欺骗您。”
  “那好,画下来。”
  孟清和着人准备纸笔,知道迪亚士不会用毛笔,让长随找些木炭送来。
  “劳烦赵通译了。”看着这个红毛画图,没画完,别让他出来到处跑。
  “下官领命。”通译拱手,一定完成任务。
  迪亚士抱着游记和纸笔离开,他比孟清和更急于将图纸复原出来。
  厢房内又剩下孟清和一人。
  茶水已经凉了,略微苦涩的味道,让他的大脑更加清醒。
  迪亚士这个人,比他预想中的更加有用。
  欧洲的火炮,在这个时代,最用名的就是被大明仿造的“佛郎机炮”。迪亚士画出的图纸会是什么样,他很期待。
  还有火铳,迪亚士能画出火炮图纸,对火铳也应该有所了解。
  如果证实可用,可独辟一间工坊,令工匠试造。
  想到这里,孟清和又摇摇头,在大宁制造火炮易招人口舌,也不合朝廷规矩。更重要的是,万一永乐帝再下一道技术保密的敕令,把工匠调走,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如将图纸送去北京军器局,工部会记着他的人情,有沈瑄在,功劳均摊,落在大宁的好处也不会少。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孟清和起身去了书房。
  提笔写就两封书信,一封送往北京,一封送往宣府,又将信中的关键内容誊写到奏疏上,盖上官印,令亲卫即刻启程,快马加鞭送往南京。
  大食商船,佛郎机火炮,从欧洲来的冒险家,即将再次起航的郑和船队。
  孟清和心中有许多不确定,却有更多的兴奋。
  沈瑄不在身边,这种兴奋无人分享,搓着手在书房内转悠几圈,仍是平静不下来。干脆向定国公学习,换身衣服跑到府内校场找人切磋。
  伯府内的亲卫和锦衣卫一起被吓到了。
  和兴宁伯切磋武艺?开什么玩笑!
  燕山后卫一直有传言,兴宁伯是沙场真英雄,铁血纯爷们,靖难期间,一战斩首八级,武力值非同一般。
  此言若是属实,同他切磋是找虐,没人愿意干。
  若纯属虚构,更加糟糕。万一在切磋过程中失手,不小心让兴宁伯擦破点皮,磕碰到哪里,百本百有定国公在后边等着。握拳尚好,擦刀的话,小命休矣。
  无论哪种情况,敢和兴宁伯比划都是找死。
  军汉们耿直,喜好用拳头发展友谊,发展到鞑靼瓦剌兀良哈都没关系,对象是兴宁伯,坚决不行。
  亲卫和锦衣卫抵死不从,孟清和只能一个人在校场里舞刀弄枪,狂劈腰刀五十下。
  劈完发誓,他再也不嘲笑沈瑄没朋友了。
  这就是高处不胜寒,寂寞寒江雪的感觉吗?
  手持腰刀,孟清和抬头望月,深深叹息。
  劈刀的结果,一连几日,孟清和的胳膊都酸得抬不起来。
  即便如此,也要每日到衙门点卯,认真工作。
  处理完公务,还要换上一身蓝色便服,戴上幞头,带着几名亲卫到城外军屯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三月下旬,北疆冰雪消融,边塞各卫所陆续开始春耕。
  军屯,商屯,民屯,都忙碌起来。
  四处可见在田间劳作的军汉和扛着锄头的壮丁。
  农具不是问题,但耕牛的数量有限,即便使用朝廷的耕牛要交税,仍有许多边民到有司登记,排队等着领取耕牛。税可到夏粮之后补交,先忙完春耕才是根本。
  北疆地广人稀,朝廷从山西移民也是优先充实北京,之后是顺天八府,轮到大宁,还很遥远。
  大宁的常驻人口仍旧不多,倒是往来的兀良哈和女真部落渐有增幅多的趋势。
  朝廷在开原广宁开了互市,主要交易马匹牲畜。大宁成为了粮食,皮毛和布帛的集散地。有言官借此弹劾,永乐帝不但没有追究,反而给孟清和发了敕令,许大宁每年夏秋两季开互市,征收的税额,依开原和广宁例上交户部。
  孟清和询问过朱高燧,又同大宁都司上下商量,决定上交户部之后,再从税额中取一成上交皇帝内库。
  考虑到拿钱的是皇帝,朝中御史言官蹦跶两回,被按下去,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
  内库属于皇帝的私人财产不假,但遇到天灾人祸,需要发放灾款救济粮时,皇帝自己拿出的钱未必比国库少。如崇祯时期,发给辽东的兵饷,大部分就是皇帝自己掏腰包。
  向户部要?就两个字,没钱。
  哪怕满朝官员都富得流油,到皇帝面前照样哭穷。
  国库里的钱都哪里去了?
  大概只有天知地知,朝堂上的诸公知。
  会造成如此窘境,崇祯自己有责任,最大的责任却还是在那些叫嚷着家国天下,党争得不亦乐乎,拿孝敬一点不手软的官老爷身上。
  永乐朝,朝堂上的斗争始终存在,可斗争归斗争,活一样要干。
  敢整天掐架不干实事,绝对是回家种田的节奏。惹怒了朱棣,发配充军,砍头扒皮,换着样来。
  人言朱棣好杀,可在某些时候,举起刀子远比以德服人有用得多。
  大宁钱交上,皇帝很满意,户部也松口,群臣不会自讨没趣,大宁成为了继开原广宁之后,北疆的第三个互市。
  春耕过后,随着夏季的到来,城内的兀良哈和女真人会多起来,届时,又将是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出城之后,天空飘起细雨,意外遇上了从北京归来的沈瑄。
  大红的麒麟服,黑色幞头,纵马扬鞭之际,眉峰更见凌厉。
  马蹄踏过官道,不见扬起沙尘,却染上了青草和雨水的气息。
  孟清和迎了上去,他没想到,沈瑄会回来的这么快。
  “国公爷。”
  骑士勒紧缰绳,骏马嘶鸣,用力踏着前蹄。
  沈瑄没有多言,只道一句:“进城再说。”
  孟清和点头,随沈瑄一同回了大宁城。
  
  第一百五十二章 利器
  
  雨越下越大,大宁城内,行人四处走避。
  城外田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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