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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穿耽美]清和-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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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真被兀良哈打压是必然,想崛起自然是千难万难。
    有了竞争对手,又被利益捆绑的兀良哈,应该也不会如历史一般,在永乐朝之后摇摆不定,进而脱离大明的掌控,成为北疆的又一隐患。
    至于鞑靼和瓦剌,拉不拢,只能打。
    现阶段,鞑靼最强,但对明朝由胜转衰起决定作用的却是瓦剌。
    别看马哈木在永乐帝跟前趴着,他的儿子孙子都不是善茬。尤其是他的孙子,大名鼎鼎的也先,灭了明军二十万精锐的猛人。
    虽说也先他爹还是个小破孩,永乐帝的继任者九成换人,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如果能让也先这个名字从历史上消失,更好。
    完成此行任务,孟清和告辞回王府,向永乐帝复命。
    到了承运殿前,被守门宦官告知,锦衣卫指挥使杨铎抵达大宁,正向天子呈报京中消息。
    “还请伯爷稍待。”
    谢过宦官,孟清和信步走到廊下,北风阵阵,零星夹杂着雪花,站久了,不由得手脚发冷。正想到廊庑下的厢房暖暖,暖阁门终于打开,杨铎走了出来。
    大红锦衣,黑色幞头,厚底皂靴,只多了一件貂皮斗篷,黑中泛紫,愈发衬得他俊美无双。
    俊美归俊美,却仍是不带人气。
    白彦回请孟清和入内,两人擦肩而过时,杨铎突然伸臂拦了一下。
    “杨指挥可有事?”孟清和疑惑抬头。
    话音刚落,杨铎抬手,从他冠顶取下一小片枯叶,不到半个指节大小。
    孟清和愣了一下,莫非是刚刚站在廊下挂上的?
    “多谢。”
    “不必。”杨铎将枯叶碾入掌心,让开半步,“伯爷请。”
    孟清和再次道谢,走进了暖阁。
    杨铎摊开手指,看着掌心中的枯叶,垂下眼眸。
    北风再起,枯叶被风吹走,乍暖的神情重新变得冰冷,斗篷掀起,大红的身影穿过廊下,越过转角,消失无踪。
    大宁城外,一队骑兵穿过风雪,飞驰而来。
    为首者,锦裘玉带,浓眉墨眸,面色冷凝,正是奉皇命自宣府回转的定国公,沈瑄。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天子赐宫

    沈瑄在前宁王府前下马;恰好遇到从府内走出的杨铎。
    “国公爷。”
    杨铎抱拳;侧身让到一侧,沈瑄将马鞭交给亲卫;单手挥开大氅,回礼道:“杨指挥。”
    同样的长身玉立,俊秀挺拔。
    也同样的煞气凌人;让人想退避三尺。
    定国公的亲卫习惯了,跟随杨铎的锦衣卫也锻炼出来了;只有守卫王府的边军手脚僵硬;头皮发麻;想动一动都困难。
    下意识的搓搓胳膊;怎么好像更冷了?
    沈瑄奉召前来,杨铎身有要务;见礼之后,未多做寒暄,前者取出腰牌,进了王府,后者接过缰绳,翻身上马。
    骏马嘶鸣,马蹄溅起碎雪,向城门飞驰而去。黑色的斗篷随风翻飞,带起彻骨的朔风。
    走上石陛,沈瑄突然驻足。
    锦衣卫指挥使在此,天子下令大军延缓出塞,又匆匆将他召回,莫非是南边出事了?
    承运殿暖阁内,孟清和垂首立在堂下,将同乞列该的谈话一字不漏上报朱棣。瓦剌和女真更是重点提及。
    “瓦剌也就罢了,女真?”
    朱棣疑惑的看向孟清和,很是不解。
    女真骑兵的确善战,可单以女真部落的人数,朵颜福余泰宁三卫,调遣其一,就能彻底压服。需要费这么多的心思和力气?
    和盘托出历史上曾发生的一切,实不可行。一个不好,更会被当做妖孽收拾掉。孟清和只能尝试冒险,让永乐帝意识到,来自辽东的威胁未必下于草原。
    “自残元分—裂,瓦剌鞑靼居于草原,兀良哈游牧辽东,洪武朝归附,为我大明守卫门户。陛下圣明,武功盖世,威远弗界,兀良哈自俯首顺服。”顿了顿,话锋一转,“然事无绝对,若有如安南黎氏者,天生反骨,虽不能撼我朝基石,终将埋下祸患。”
    朱棣陷入了沉思,孟清和再接再厉,“女真生于白山黑水,勇悍凶蛮,为壮大部落,常掳掠人口,或奴役,或以为战力。长此以往,其所害不下鞑靼。朝廷虽在辽东设立军民指挥使司,授归附部落头目官职,终人心不满,如建州卫指挥使呵哈出,正为野心之辈。当加以防备,不可放松。”
    严格来讲,这番话已有些过界,更有危言耸听,扰乱社会安定嫌疑。换个人,碰上永乐帝心情不好,百分百会拖出去,不砍头也要下锦衣狱。
    一顶顶大帽子扣下来,别说孟清和只是个小小的一等伯,换做国公,照样吃不了兜着走。
    幸运的是,孟清和早被朱棣划入自己人范畴,又爱惜其才,对他的宽容度,远非一般朝臣能比。
    思及同道衍的几番长谈,永乐帝没有被惹恼,而是凝眉深思,思考孟清和话中提及的“隐患”。
    良久,朱棣才道:“卿所言确有道理。”
    永乐帝不是莽夫,否则也不会有“燕王善谋”一说。
    他十分清楚,北边的邻居始终是明朝的心腹大患,没想到的是,不起眼的女真,也会大明造成威胁。
    鞑靼瓦剌,拉一个打一个,不打不服,打到服为止。
    兀良哈,一直是大棒甜枣并用,效果始终不错。
    若非考虑到兀良哈在边界起到的作用,朱棣会允许壮汉们走私?想想都不可能。
    至于女真,该如何处置?
    打?现阶段还不值得。
    拉?该拉拢哪一个?
    “依卿之见,可以兀良哈压制女真?”
    “此其一。”孟清和道,“臣以为,辽东都司距女真各部尚远,不易管理。可于极北之地再设都司,朝廷遣掌印官,其他军官,边军女真各半。并许女真各部遣头领之子入北京国子监,或入儒学。教导其为大明属臣之荣,仿照哈密忠顺王脱脱之例……”
    话没说完,殿外有宦官通禀,定国公请见。
    “瑄儿回来了?”朱棣神情一振。
    孟清和有些吃惊,他当真不知道沈瑄被召回大宁。
    距离天子越近,掌握消息的渠道越少。锦衣卫和伺候朱棣的宦官,都要保持一定距离。
    小心些总没大错。
    没人想惹来天子的猜忌。
    即使永乐帝不产生疑心,随扈的胡广等人一样让孟清和提心。
    不过,若真有情况,汉王和赵王当不会坐视不理。现如今,他可是天子盖了戳的汉王派,此事有好有坏,总体而言,利大于弊。至少生命安全有了更多保障。
    没背景,和沈瑄的关系不能公开,汉王拥趸的头衔摆出来,多少也能唬人。
    暖阁门推开,夹着碎雪的冷风卷入。
    冷风之后,是锦裘玉带,仍不掩煞气的定国公。
    “臣沈瑄,拜见陛下!”
    大氅留在暖阁外,黑纱幞头上落了雪花。
    敕令送达宣府,沈瑄立即率亲卫启程,沿途之上,非大雪阻路,几乎未曾休息。
    “起来。”
    朱棣面上带笑,语气都温和了几分。
    “宣府几地,可有鞑子犯边迹象?”
    “回陛下,月前游骑发现鞑子踪迹,魏国公下令全军戒备,派遣骑兵日夜巡视。后经克鲁伦河一战,鞑靼退往极北之地,中途遇瓦剌顺宁王及哈密忠顺王阻截,溃散部骑不知凡几。仅阿鲁台,马儿哈咱两部未受太大损失,得以保全。若此时发兵,达其本部,不敢言毕其功于一役,边境之地,临鞑靼处,五年可保太平。”
    沈瑄话落,孟清和十分激动,都想亲自抄刀子跟国公爷上战场。
    自靖难之后,再难有跟着国公爷捡漏的机会。征讨安南,他也是和成国公一起留在凭祥养病,收获虽然不少,却也留下不小的遗憾。
    身为武将,哪怕只是个半吊子,有事没事也该到战场上溜达一圈。进不了中心,在外围走一走,给三头身授课时,也多了资本和素材。否则,十万个为什么压下来,他八成会和汉王一样,见到朱瞻壑开口就想跑。
    “朕知你所言非虚,但,”永乐帝皱眉,叹了口气,将杨铎呈上的条子递出,“看看吧。”
    “是。”
    沈瑄接过条子,看完上面的内容,瞬间脸色一沉。
    孟清和凑头瞄一眼,也皱起了眉头。
    交趾简定叛乱,交趾都司平叛不利。叛贼盘踞山中,拥立伪陈氏王族,散布谣言,袭扰官军。至九月,已有葱康、上洪两地响应。
    简定是谁,孟清和听都没听说过。
    征讨大军班师前,黎氏叛军十不存一。侥幸未死,或被官军吸收,或是被商人雇佣种田。拿着朝廷俸禄,又有赚钱的门路,吃饱了撑的从贼叛乱。
    就算要叛乱,也不该是现在。
    交趾新设,永乐帝接连下旨,对当地庶人以抚绥为主。为安定地方,广播恩德,先后两次从交趾选贤才,到中原就学做官。当地土人多以归入明朝为荣。
    综合种种,明朝堪称“仁义”。
    比起安南对占城和邻邦所为,永乐帝都能拿个十五世纪的XXX□。
    这种情况下,叛贼十有八九是群乌合之众,被拥立的陈氏王族也未必可信。
    真想做国王,当初明朝大张旗鼓的找人时怎么不出来?
    担心被明朝咔嚓掉?脑子正常的都该清楚,造反丢命的可能性更高。
    此时的明军,并未如历史上一般,在交趾全境引起不满。贸然扯旗叛乱,除了找死,还能有何种下场?
    这等“聪明才智”“特立独行”,该和鞑靼的新可汗本雅失里很有共同语言。
    “交趾生乱,苏浙沿海发现倭寇踪迹,此时对沙漠用兵,绝非良机。”
    “陛下召臣前来,即为交趾株之事?”
    “然。尔领兵征安南,当熟知当地实情。”朱棣道,“交趾都司不堪用,朕欲从广西云南贵州三地调卫所官军平叛,以尔观,可命谁为总兵官?”
    沈瑄沉吟片刻,道:“回陛下,臣以为黔国公沐晟善谋略,老成持重,多年镇守西南,可为统帅。”
    “何不用韩观?”
    “臣斗胆,不敢瞒陛下,以臣观,韩都督守境可,出征平叛恐力有未及。”
    “如此,既从尔言。”朱棣道,“调兵四万入交趾,沐晟为征夷大将军,谁可为副?”
    “臣举荐新城侯张辅。”
    “可还有他人?”
    “都督柳升统领水军,于征讨安南立有大功,也可为副。”
    考虑半晌,朱棣采纳了沈瑄的建议。
    “从卿所言。”
    “陛下圣明!”
    孟清和做了半天布景板,以为不会有自己什么事。不料永乐帝和沈瑄三两句定下平叛将领,突然视线一转,落到了他的身上。
    “简定诸贼着实可恨,不杀不足以平愤。大军出征当有檄文,朕意卿来书就。”
    平叛檄文,他来写?
    确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孟清和只能领旨,道:“臣一定竭尽全力,不负圣意。”
    潜台词是,不把参与叛乱的人刺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后悔来到这个世间,他的名字倒过来写!
    朱棣很是满意。
    沈瑄没说什么,只是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饱含深意。
    孟清和先是以后,两秒之后,顿悟,恨不能抓着脑袋撞墙。
    他干嘛这么聪明?!
    该领会国公爷心思的时候,脑袋成了葫芦。不该自找罪受的时候,不点就通。
    随扈这么多文官,光翰林院就来了五六个,檄文交给他一个武官来写,让文臣们的脸往哪搁?明显是立起靶子,狂拉仇恨值。
    圣意如此,他又能怎么办?
    走出承运殿暖阁,孟伯爷第一时间蹲到墙角画圈圈。
    给老朱家人打工,太不易了!
    抬头望天,他是第几次发出这样的感慨了?
    正郁闷着,一只大手罩上他的脸颊。
    “国公爷?”
    下一刻,拢在袖子里的手被握住了,力道并不大,熟悉的热度却让人不想挣开。
    “怎么这么凉?为何不多穿些?”
    “入冬之后,我一向这样,穿再多也没用。”孟清和咧咧嘴,“国公爷不是知道?”
    沈瑄挑眉,不见表情变化,孟清和却敏锐察觉到,国公爷生气了。
    “那个……”开了口,却不晓得怎么补救。
    宦官送来大氅,沈瑄接过,单臂抖开,直接披到了孟清和身上。
    国公爷身高腿长,孟伯爷高度不够,大氅拖到了地上。
    “国公爷,我带了斗篷。”
    “恩?”
    沈瑄挑眉,黑眸微眯,孟伯爷立刻消音。
    闭嘴,万事大吉。
    国公爷满意了,修长的手指拉起大氅领口,黑色的皮绳,衬着一抹润玉般的白,让人移不开眼。
    该说侯二代得天独厚?
    不看虎口和掌心的茧子,这实在不像是武将的手。
    沈瑄俯身时,孟清和的视线又落到他的脸上。
    乌发,剑眉,深眸。
    执刀时,通身的煞气,安静时,却如谪仙般出尘。
    看得再多,仍会不由得出神。
    孟伯爷不动,定国公直起身,看着明显走神的孟某人,心头微动,绽开了一抹笑。
    “回神。”
    两个字,成功让孟清和从沉迷中醒来。醒来之后,再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默默捂脸,都几年了,还不见出息,当真没脸见人了。
    定国公心情大好,一路牵着孟清和,被宦官引到安置的厢房。
    自我反省中的孟伯爷,压根没注意到两人此刻是什么形象。
    亲卫们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见多了,不值得稀奇
    遇上的随扈官员也未表现出任何诧异。
    古有挚友抵足而眠,定国公和兴宁伯所为,根本不值得参上一本。何况,以这两人的本事,真敢背后挑刺,倒霉的是谁还很难说。
    沈瑄安置的厢房就在孟清和隔壁。
    宦官退下,国公爷直接把人拉进了自己房中。
    “国公爷,我还是回去。”
    “不必。”
    火盆刚刚燃起,还有些冷。沈瑄突然把孟清和抱了起来,走进内室,绕过一面山水屏风,将他放到了榻上。
    孟清和不自在,想起身,却被一把按住。
    “别动。”
    身上的大氅解开,搭在屏风上,随后是公服,棉袍,靴子都被代劳。
    宦官送来热水,国公爷亲手拧了帕子,擦过孟清和的脸颊和双手,像是在碰触一件精美的瓷器
    直到脚腕被握住,浸入略烫的水中,孟伯爷果断头顶冒氢气,懵了。
    “国公爷……”
    “恩?”
    沈瑄正捏着孟清和的小腿,拇指按到某处,头顶一声冷嘶,没声音了。
    孟某人几乎栽倒,国公爷却是弯起了嘴角。温热的掌心整个覆上,从脚踝到膝盖,冰冷的感觉渐渐退去,余下的,只有阵阵暖意。
    “好些了?”
    “啊?”
    “可还冷?”
    沈瑄仰首,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意,孟清和突然又想扑了。
    “十二郎?”
    “……没事。”
    水渐凉,孟清和只着中衣,裹着棉被躺在榻上。天色未晚,困意却开始涌上。
    冰雪融化,会带给人欣喜和暖意。
    国公爷如此,却让他的心揪成一团。
    两辈子,第一次有人这样待他。
    鼻子有些堵,用力闭眼,熟悉的冷香自身后围住了他。
    “十二郎。”
    “……”
    没出声,翻过身,伸出手臂,用力扣住沈瑄的肩膀,仰起头,狠狠堵住了他的唇。
    生于两世,心终于安稳,就是他了!
    永乐六年十一月,交趾生乱,天子下旨,以黔国公沐晟为总兵官,佩征夷将军印。新城侯张辅,都督柳升为副,兴兵四万,入交趾平乱。
    同月,平江伯陈瑄率舟师平上岸倭寇,斩首六十余,日本将军遣使臣朝贡,并上报前代将军足利义满死讯。
    同年十二月,朝鲜都城为明军所下,泾国公嫡孙陈纪率先入城。朝鲜国王扮作庶人逃出汉阳。前国王上表,重新登位为王。
    北疆连降大雪,征讨大军集于边卫,魏国公得令,出征之日延为明年二月。
    兀良哈的壮汉们追踪鞑靼进入漠北,一边给大宁传送消息,一边不忘动手打压女真。呵哈出等女真头领来不及显露野心,就被某人挖出的坑埋了。
    大军不出征,定国公留在大宁,孟伯爷过了一段相当舒心的日子。
    临到十二月中旬,永乐帝循常例发年金。身为勋贵,孟清和领到的赏赐自然不少。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孟清义也得了恩赏。
    一道皇令,孟清义从庶人一跃升为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不管事,只领俸禄。
    人在家中坐,官从天上来。接到敕令,孟清义整个人都傻了。
    得知消息,孟清和也有点傻。
    国公爷笑言:“凡亲王、郡王妃父无官者,分授兵马指挥、副指挥,不管事。无父,度情可授其兄。吾为今上义子,受封国公,禄比亲王。”说着,发现孟清和神色有些不对,疑惑道:“十二郎?”
    孟清和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先前皇后比照国公夫人赏钱,如今天子参照王妃赐官。
    大明第一夫妻,行事果真非同凡响。

  第二百一十四章 霸道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基来给孟清和敬酒。
    “少保请满饮此杯。”
    朱棣好烈酒,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遑多让。朱瞻基能饮米酒,朱瞻壑到底年幼,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顶天了。除了亲爹,没人敢给他倒酒,从宫宴开始,酒盏里装的一直是糖水。
    “谢世子。”
    孟清和站起身,咬牙从斗篷里伸出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一饮而尽。
    温过的酒水仍是辛辣刺喉。
    酒水从嗓子眼滑入胃中,瞬进涌起一股暖流。
    咳嗽一声,眼角有些湿润,手脚却轻快了许多。如果不是酒量不好,他绝对会抱着酒壶不松手。
    “少保不善饮酒?”
    朱瞻壑仰头,脖颈处一圈火红色的皮毛,唇红齿白,圆乎乎的,更像个年画娃娃。
    “下官的确酒量欠佳。”
    “哦。”朱瞻壑点点头,表示理解,“皇祖父说过,是好男儿就当海量。酒量不好没关系,多练即可。熟能生巧。”
    孟清和:“……”
    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况且,永乐帝所谓的海量,应该不是指酒量吧?
    正无语时,见跟着朱瞻壑的宦官不停使眼色,朝着新上的热汤努嘴,似有祈求之意。孟清和了然,八成三头身光顾着喝糖水,没怎么吃东西。
    “世子先坐下,用碗汤如何?”
    宫宴之上,肉类多为牛羊。
    朱棣习惯了北方饮食,随扈的御厨都是北方出身,最得用的更是燕王府的老人。
    滚热的羊汤,加了盐巴胡椒,撒了葱花和香菜,滚在两个手掌宽的阔口铜碗里,与其说是汤,不如说是清汤锅子。
    孟清和遵医嘱,饮食上需要忌口,许多荤食不能吃,羊汤却是无碍。
    听了孟清和的话,朱瞻壑和朱瞻基一同坐下,伺候两人的宦官差点抹眼泪。好说歹说,世子就是不搭理。兴宁伯一句话,立刻麻溜坐下。差别怎么就这么大?
    宦官立刻盛好羊汤,送到两人面前。
    朱瞻基喝得香,朱瞻壑却捧着小碗,盯着碗里的两片香菜叶子,苦大仇深。
    “黄伴伴,孤不喜芫荽。”
    “世子,奴婢错了!”被点名的宦官立刻请罪,“奴婢给世子换一碗。”
    “算了。”朱瞻壑盯着碗,出乎孟清和预料,拿起汤勺,舀起一勺送进嘴里。
    “世子?”
    朱瞻壑抬头,嘴角沾了一点汤汁,“少保唤我何事?”
    “世子不是不喜芫荽?”
    “是不喜。”朱瞻壑放下瓷碗,小半碗羊汤都已下肚,“可父王说过,屯田不易,边塞粮食更是艰难。少保也教过我,农人种田,粒粒辛苦。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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