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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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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一定是空的,偶尔会有隔壁的老奶奶受他母亲的嘱托来送个饭,但比较多的时候,是他跟着到母亲上工的纺织厂里蹭一点饭,他的两个青梅竹马都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生父不明的小九九,和母亲也是女工老大的小蝴蝶,三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就这么玩到一起。
  在之后的流言蜚语传到了女工当中,有不少人开始在叶母的面前窃窃私语,连带着目光都开始不清不楚起来。
  之后流言愈发猖狂,甚至演变成了夫妻俩各玩各的。这可不是什么褒义词,为了撇清与叶母的关系,厂子里的经理给了十元钱的赔偿,而她也再次失业。失业的她精神极度敏感,等她从恍惚之中醒来的时候,叶思朝已经不会和同龄人一样玩跳房子,只是沉默地来,沉默地走。
  而一家之主始终不见踪影,再次出现已经是拖着她去离婚的时候。她那一天流的眼泪几乎可以哭塌长城,也是这样没有任何形象可言的哭号愣是把这个濒临破碎的家从悬崖上拉了回来。
  叶父已经答应重新振作。
  叶思朝的家庭就是一部屈服的历史。
  叶思朝含糊地应着母亲的话,只是看了一眼对方的笑就忍不住泛酸。那个时候对离异家庭的容忍不比婚内出/轨高,人人都好一个面子。
  看唐逢久就清楚了,而叶母这一生做得最让她自豪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让儿子更多地遭受流言的折磨。
  “妈,接下来你想去哪里?北光山?”他信口说到,而女人也看出了他转移话题的意思,将一腔话憋回喉咙里,压过喉咙的时候有些疼,也不清楚是因为感冒了还是别的什么。
  “我和洁兰约好了,你送我到山脚就行,我可得好好和她说一说签文的事情……三天后人家姑娘的约定别丢了,我看她挺合签文的。”洁兰是当年唯一没有嫌弃叶家的一位妇女,而两人也就这么做了差不多半辈子的闺蜜。想起以前的风雨,叶母脸上的褶子抖得厉害,叶思朝再也没敢说别的什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小学时就有的文字像是一道魔咒,刻在他的骨头里。
  送走了叶母,他转身按下了车锁,这时身后却传来一个欢快的声音,他回头,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的女生跑着上前。
  周蝶,他的发小。
  而跟在她身后那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应该就是她的未婚夫。
  看上去是一个有些腼腆的大男孩,也正好补了周蝶不知羞的缺。想着,叶思朝也咧了咧嘴笑出来。
  “我就不介绍了,大馒头你还需要自己锻炼锻炼。”
  叶思朝只听未婚夫嘟囔了一句什么,却是有点怯场,被叶思朝的冷脸吓得后退。
  只能他先开口。
  叶思朝伸出手对着未婚夫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你好,叶思朝,落叶的叶,朝思暮想的思朝。”只是对方的笑容似乎不是那么真切,掩藏不好自己的敌意,而在新闻场上沉浮多年的叶思朝哪里会看不出来对方笑容里的防备?
  叶思朝往后退了小半步,似乎是同他握手,实际上却拉开了与周蝶的距离。
  周蝶见了,默不作声地攥紧未婚夫的胳膊,后者虽然有些诧异周蝶这么做,却还是笑道:“久闻大名,我是庄生梦,庄生晓梦迷蝴蝶的庄生梦。”
  庄生梦,周蝶……
  叶思朝挑了个眉:“还真是佳偶天成。”
  “承你吉言。”庄生梦的抽筋的笑好了一些。
  叶思朝今天一天听到的“承你吉言”格外的多,总有种不洋不土穿错了时代的感觉,混身上下不对劲,好像真的要发生什么似的。
  “你们来求佛祖保佑天长地久?庙里的黑名单解了?”叶思朝调笑道,周蝶就差着跳起来打他了,瞎扯了一些近况之后,在庄生梦的手足无措之下,周蝶总算是放过了叶思朝,拍着自己小弟的肩膀叮嘱着快点把他自己嫁出去:“你什么属性我还不知道吗?之前小九九说你和一个姓花的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着你是个受了,怪不得你和小九九不能在一起,受受不相亲嘛!”
  这什么歪理?!
  乘着阳光明媚、青天白日,叶思朝就差没折根竹子来一场让竹鞭飞了。
  好在庄生梦反应及时,没让两天后的婚礼发生在医院。
  说实话,叶思朝那一刻的脑子完全是空白的,被那一句“朝思暮想花花叶叶不是很配吗?”震得全凭本能驱使。
  梨花和海棠?
  他这才恍然想起自己的好友里有几个比自己小的,而除去了有主且疏远的,留下的唯一一个,就是花想暮。
  他的大脑主动把百分之一的可能放大到了百分之九十九,剩下的百分之一就是两家父母不会成他们的好事。回过神来他才发觉心跳得有些快。
  当然,他也主动忽略了自己大脑将两个人的事情归为好事。
  周蝶抱着头哼哼唧唧地控诉,走神的叶思朝才用眼神威胁了一下发小,只是没一会儿,周蝶又自暴自弃地说了一句:“你可别再和以前一样自私了!”
  还没等她开始自己的知心姐姐小课堂,叶思朝迅雷不及掩耳地钻进了车子,甩了他们一脸尾气。
  远远的,周蝶挑着脚说了最后一句:“别忘了份子钱!!!”
  一转头,便对上了未婚夫气鼓鼓的脸,她心中一动,伸出两只爪子就捏上了庄生梦的脸:“你啊!吃什么醋!”
  庄生梦脸颊受制于敌,只能含糊着说:“他和那个小九九!他们都参加了你的童年!”
  “难不成你还想把自己塞回妈妈肚子里重生一回?!‘’”周蝶惊呼,“而且他们都是同诶!”
  “我知道!”庄生梦气呼呼地挣扎出来,“但他也可以是直的不是吗?他还是你初恋!”
  “呦呦呦,这酸味。”周蝶好笑地把自己挂在对方身上,埋在怀里吸了一口:“放心好了,如果不是看穿他的自私,我也不会和他分手。他就一刀子嘴豆腐心,人很温柔。”
  看穿未婚夫还想说什么,她凑上去一把捏住了对方的嘴:“有什么醋等我说完了再喝。”
  她眉眼弯弯地对上未婚夫瞪得滚圆的大眼睛:“就是太温柔了,才会只知道给别人最好的,而不是别人想要的。他的爱情,只是付出,而小九九的爱情,只是索取。”
  “那不正好?天生一对。”庄生梦气结。
  “那是以前,现在的朝朝,已经找到了给他温柔的人,你看,多少养尊处优的一个人!”
  庄生梦倒是没有看出来有哪里养尊处优,但是反驳的话一下子到了嘴边,看见老婆笑嘻嘻的样子,又一下子涌了回去。
  “算了,”他想“谁让你总是让我很有安全感呢?”
  庄生梦替周蝶整了整围巾,在这个冬天里俩人没被风吹成两个傻/逼,倒是大白天在寺庙前裹围巾笑成两个傻/逼。
  叶思朝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他已经换了之前花想暮送的,本着实用主义的精神,他难得讨论了半天丢掉旧却不破的围巾的合理性。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奢侈了一把。
  而之前想着用一顿饭来还围巾的情的念头,早在看见“纯真无瑕”的花想暮是被丢到了山旮瘩里——那简直是拿金钱在污蔑一个孩子!
  他应该是选择性忽略了自己对着一个“孩子”心跳加速的经历,而且世界上没有这么大的“孩子”。
  他虽是开着车,却有些晃神,手机铃声男音一个音调拔上去的时候,他险些松开了握着方向盘的手,他如同老年人一般颤巍巍地拿起手机看了上面的来电显示,又差些将手机摔在车里。
  他接通电话,对面传来一个好听且低沉的男声。
  那人说:“朝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有关家庭伦理的事情。”
  语气严肃,态度诚恳,而这样的态度似乎没有引起叶思朝的好感,他只是突然火起,对着手机吼了一句,然后挂掉了电话,一个人脸红了半天。
  得到“滚”的花想暮:???


第十三章 
  当然最后叶思朝还是选择发了个信息欲盖弥彰地解释了一句:“抱歉,认错人了。”还一本正经地加上了标点,绝对没有让别人接受自己莫名其妙的怒火的道理,只是在对方还想顺着杆往下爬的时候又突然抽走了竿,一把关了手机。
  开车窗吹了会儿冷风,才觉得好了一些。
  小城里红绿灯的基础设施还是有的,叶思朝乘着等红绿灯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打开微信查看了消息。
  “朝哥?”
  “怎么了?”
  显示时间是十分钟,而花想暮反常地没有追问。他的手指停在输入框上打了三四次字,最后还是全部删掉。心脏也被一捏一捏,他现在混乱的思绪根本不能支持他进行基本的思考。
  他推出了两个人的对话框,而被设定为消息免打扰的同乡群上头有了红点点,他迟疑片刻,打开了消息框。
  消息已经被周蝶结婚的消息刷屏。
  老甘已经到了。
  而唐逢久也已经到了。
  叶思朝愣怔片刻,直到后面的车按响喇叭,他才恍然回神,踩下油门。
  ·
  纤细脆弱的脖颈在冬日的空气里微微颤抖,晶莹剔透得让人想要上去咬一口。叶思朝移开视线,心里的各种复杂一齐涌上来,简直……
  大冬天的,唐逢久怎么不穿高领?
  为了免除更多的麻烦,叶思朝还是选择了沉默,与唐逢久并肩走在街道上。气氛也越来越粘滞,尴尬得要结冰。
  叶思朝一下车没多久就遇到了刚好要出门的唐逢久,说是家里有客人,出来买一些东西。
  叶思朝盯了半晌唐逢久有些苍白的笑容,只觉得奇怪——唐逢久的家不是只有他一个吗?这样把客人一个人留着可以吗?
  他才冒出这个念头就掐灭了下意识想要关心“客人是谁、需不需要帮忙”这样抢走眼珠子的想法,只是冷淡地应了一声:“哦。”
  唐逢久大概是被他地态度刺伤了,浑身颤抖一下,看上去有些楚楚可怜。他提了提手里的旧菜篮:“一起?刚好路过朝……你家。”他本想喊的是朝朝,到最后却选择了一个疏离的称呼。叶思朝松了一口气,看他一眼后答应了。于是便有了开始叶思朝在脑内设计的小剧场。
  关于唐逢久为什么穿得那么少的原因。
  纯属没事找事。
  叶思朝再从家里头出来的时候唐逢久正陪着客人走在街上行人,也不知道是消食还是别的什么。
  总之叶思朝定睛一看,就忍不住挂上笑——走在唐逢久身边的高大男人不正是方暮云吗?
  他从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找到了好女婿的感觉,比起之前那个姓荆的和姓窦的,还是方暮云比较有安全感。
  叶思朝当时就站在二楼开放的过道上冲方暮云喊了一句“方总”,说的话是疏离的,但语气不见半分生疏。下面两个人齐齐抬头来看他,方暮云显然也是惊喜的,但在想到什么后突然脸色复杂了起来,至于唐逢久,则是一如既往的羞涩。
  屋子里叶母问了句,叶思朝答了句“唐逢久他朋友”就下了狭小的旧宿舍楼。
  这语气倒是比提起唐逢久的时候还要干脆、清净几分。叶母眼底的复杂一闪而过,又低头准备起了晚餐。
  叶思朝今天心情极好,笑容也真切了几分,他本来就不是旁人口中传的“冷面阎王”这样的人,再说这个名字也是中二病爆棚。
  他走到方暮云面前时,唐逢久抢先着解释道:“方方的车停在广场上,挺远的。”听着这个欲盖弥彰的回答,叶思朝反而没有像以前一样放下心来,反倒是太阳穴又点隐隐作腾。方暮云更是在他脸上盯了老半天想看出什么来。
  “那接下来我送吧?正好我有点事要找方总。”叶思朝冷淡到。
  不等唐逢久开口,他就迈起了步子,还开口“善解人意”道:“小九九你还是回去的好,别碰上了什么歹徒。”他一怔,恍然觉得说得太过亲昵,又接上一句:“毕竟你比较容易碰上匪徒。”
  这话里头就有点嫌弃的意味了,只是不等唐逢久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方暮云也开口附和,倒是让叶思朝惊讶了下。
  唐逢久苦笑一声,点头回家。
  叶思朝是真的有事情找方暮云,有关报社的。
  方暮云盯着他打量了一会儿,突然笑出声:“叶编?”
  “早就不是了,”他笑,“反正我和公司里的人也不大合。”
  “你离开是对的,受互联网影响,他们的质量也在下降,上面的看不过去他们整天胡编乱造一些不实新闻,有出手整治的打算。”言下之意就是惹上大事了。
  叶思朝只应和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总有个别媒体想搞个大新闻,不是夸大事实,就是歪曲真相,把死马说成活马,让别人背锅,最后搅黄了不少好事。
  就拿先前的那件事来说:撰稿人片面地为一个行业雕刻刻板印象,歪曲事实的现象在部分媒体中一直存在,利用煽动性语言调动民众的情绪,拿所有人当思想的木偶,通过夸大部分数据来掩盖另一部分数据,拿别人辛辛苦苦几十年的成就当空气,所有努力都被无视,还要被民众唾骂。但是做完了一切等同于谋杀心血的事后,罪魁祸首还会坐在道德的高地上受万众膜拜。
  什么行业都存在败类。
  如果不是这样,叶思朝不至于为了这个丢掉自己的饭碗。
  饭碗虽小,却也是养活自家的宝贝。
  “那么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确认?”方暮云正色,叶思朝思考片刻后开口:“先前的舆论不会长久,如果许家联合媒体反击,我们的话语权就会被抢走。另外,许家不可能放弃这么一个继承人,在金钱的压势下,等许择渊出来了,还有一阵狂风骤雨。我对商业场不了解,所以不清楚他们会从哪个缺口入手,说不定是我……所以,在我最熟悉的新闻业,必须不留缺口。”
  他们放缓了脚步,方暮云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赶尽杀绝?”
  “花想暮应该已经跟你们说了吧?”他神色不变,就像是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而花想暮的行动几乎是瞒着叶思朝的,至少在和这些商人交涉的时候。
  “你猜的?”
  “他的心思还需要猜?我说的他也一定说过了。”他笑了笑,刚才被许家带得压抑的气息一下子散开,叶思朝周身重新明媚起来。
  “……”方暮云看了眼手表,下午三时零四分,他转身问到:“最近的咖啡馆在哪儿?”
  最后他们出现在了茗先生奶小姐奶茶店,方暮云有些嫌弃地接过叶思朝递过来的烧仙草,一口下去就被甜味呛得差点没缓过气来。
  叶思朝顺手将多买的乌龙茶移过去,心中一阵畅快:“仙草不是你以为的那种草,年纪大了,还是别尝试新事物。”暮云·三十多的老年人·方被噎了一口,最后还是接受了那一杯颜色有点诡异的奶茶。
  “第一次吃?”
  “嗯……逢久推荐的,他说以前最常吃这个。”
  叶思朝点头:“这个最便宜,他以前勤工俭学不容易。”也是因为勤工俭学,他的成绩一直上不去,否则现在也是名牌毕业、年收入四五十万的中上层了。
  “抱歉,小城市还没开咖啡店,倒是奶茶店更有出路。至于……出身好的没喝过正常,花想暮那小子第一次来吃的时候还被吓得三四个月没敢不带水杯出门,现在也整天挎个保温杯了,但是奶茶店里的乌龙茶倒是成了他的最爱。”叶思朝状似不经意地提起,却没有发现自己面孔的线条已经开始柔和。
  “就……这个?”方暮云对着那一杯绿色的东西欲言又止,上面的甜奶油和下头苦绿茶混杂在一起,不仅颜色一言难尽,味道也是难以形容。
  “他最喜欢上面的奶油。”有点傻白甜。
  当然后半句叶思朝没有说出来,他很快转移了话题,针对舆论方面又提出了几个方案,大多是现想的,而方暮云也听得仔细,没有记任何记录,但将几个建议一一写在脑子里。
  不知不觉,方暮云手中的奶茶已经见底,而叶思朝也说完了自己想说的,他起身,转身欲走,却听方暮云突然喊住他,一双眼睛直勾勾抓住他的眼睛,像是看穿了他今日所有的喜怒哀乐。
  他颇为不适地避开了对视,方暮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说了句抱歉,接着又问他:“关于逢久,我们可以谈一下吗?”
  叶思朝脸上的笑容淡下去,他礼貌性地笑了一下,但是眉头还是有些紧蹙的。最后叶思朝还是重新坐下,只是手中的奶茶已经凉了。
  “方总今天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他打破了尴尬的氛围,只是语气显然没有了先前那样和悦,连普通朋友的态度都有点拿不出来。
  “也没有什么,只是有些事情不能这样拖下去。”方暮云转动着手中的空杯,瞥一眼一边的仙草奶茶,果然还是不能理解仙草,或者是乌龙茶。
  “他是我的发小。”叶思朝抿一口已经凉掉的乌龙茶,试图从方暮云的眼睛里看出一些炽热,但实际上,只有暮气沉沉,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晚霞看着再怎么热烈都是日落的副产物。
  “六年前,有你在的时候,我就已经很累了。”
  一段不能宣之于口的暗恋在剥夺了三个发小的感情的同时,也在成年之后剥离了他的另一段恋情,唐逢久最后还是没有走出“叶思朝”的魔咒,只是这个魔咒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自己对自己下的魔咒就不是很清楚了。
  “六年前,我就说过不可能,他清楚。”叶思朝还是用苍白的解释来修饰了一下自己虚伪的内心,从六年前唐逢久找他“旧情复燃”,他气愤当时两人才刚分手,说了几句狠话,但唐逢久却还是不依不饶地缠了这么多年,唐逢久在这件事上什么时候听他好好说过话?
  “我清楚,”对方苦笑一声,“他现在看你除了多年的求之不得也没有别的了。而且,他已经开始物色他新的猎物了。”
  这句话骤然蹦出来吓了叶思朝一跳,他赶忙追问怎么回事,方暮云却是突然哽住,半天没有接上下一句。而在这段时间里,叶思朝奇异地冷静下来,他脑海中闪过唐逢久脆弱的脖颈,心中又什么摇摇欲坠。
  “他身边又不止我一个追求者,在以前,我可能是唯一一个真正同他在一起过的人,而现在,这一点,我也不确定了。”
  “他没有交过男朋友。”叶思朝这句话冲出口的时候是试图为发小挽救形象,而他看见对方复杂的目光突然明白过来方暮云说的是什么,也就住了口,只听对方说着回来这些日子的经历,比如同窦班争相献殷勤,却被唐逢久无私的胸怀扯平,又或者是同窦班一起跟踪纠缠唐逢久的荆老板,然后查出两人之间的那些事。
  “我看得出他并不排斥荆道故,但是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温柔,我问了窦班,他也是这么说的。看上去是一视同仁,但他连一点拒绝的意思都没有表达出来,他看得很明白,却从来不拒绝。”
  “说不定只是你们的臆想……”叶思朝知道自己的解释有些无力,“七年前,我去你和他同居的地方找过他。”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
  “他笑得很开心,眼里没有我的那种。我只不过是他的一个青春期的噩梦,长大了也就醒来了,他现在坚持的只不过是以前的一个设定。”一个让他觉得自己很可怜的设定,唐逢久在这里面自怜自叹,获得满足感。
  “可是,那是以前……”方暮云还想说什么,转头却对上叶思朝失神痛苦的神情,他从桌子那边伸手摇了摇叶思朝的肩膀,对方才回过神来,对他苦笑道:“我陪他玩了太久的游戏,连自己的界限都搞不清了。”
  恍惚中,方暮云看见叶思朝身上一层光罩似的东西碎开,露出里面容光焕发的人。但等他想仔细看一看时,那层光罩的碎片都模糊消失不见了。
  他心中疑虑,却没有再说什么,
  叶思朝的手机这时候突然响起,优雅的钢琴曲打断了两个人的愣神,叶思朝掏出来一看,脸倏地窜过一串红,他清咳几声,出去外面接了电话。
  等回来的时候,方暮云突然没有了再聊下去的念头,很明显,叶思朝已经坚定了离开唐逢久的心,而他自己……
  他想起了窦班说的两个人一起甩了唐逢久玩玩……
  只怕到最后不会是玩玩。
  念头一旦扎下,他便浑身都有了精神,他直视叶思朝,笑道:“那么叶编……还是叶律师?后会有期?”
  叶思朝同他握了手,挑眉说到:“你从哪里知道的?”
  “花家小子,”他说话也带上了一点轻松,接着便见到了面部表情龟裂的叶思朝,再联想到花想暮之前所作所为,他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你……”他看着叶思朝,欲言又止。叶思朝清咳一声,脸上的温度有些降不下去,只能借着围巾挡一挡。
  方暮云犹豫一会儿,还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对方:“你如果还打算回头,就……离他……也就是花家那小子,远一点。”
  一盆冷水浇下,叶思朝说:“为什么?”语气里带着一些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冷意。
  方暮云也是发现了自己逾距,赶忙否认:“你当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叶思朝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的意思,一双眼睛紧攥着他,带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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