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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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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鬼使神差地,秦焕之忽然不想戳穿这个误会,顺着少年的问话,应了声。
  原本的报复意图,也随之变了味道。心中的狠意、怒意,被湿漉漉飘过来的一眼浇灭了,燃起了新的邪火。
  秦焕之听见自己胸腔里擂鼓般的心跳,忽然有种败了的感觉。
  也不知是败给眼前这人了,还是败给自己了。
  他闭上眼,感觉那温凉光滑的胳膊贴了过来,绕过肩颈,勾在他的身上,那人凑到他耳边低唤,“秦门主。”
  秦焕之眼神飘忽,“你……”
  “秦门主若是喜欢我,就先起身吧。”沈明渊眨眼,摸了摸秦焕之的头发,顺毛撸,“上来就这样……进展也太快了些,我会不好意思的。”
  “嗯……”
  秦焕之坐起身,转身就要下床,然后动作突然一顿,回过神来,我在做什么?!
  是,原本只是想折一折他的气势,让沈小少爷有点身为阶下囚的自觉,知道害怕。
  原本只是想从那张脸上看到畏惧、惊慌的神色,想让他收起那些小心思,看不惯那没心没肺、惬意悠哉的姿态。
  秦焕之起了些绮念,给自己找了最充分最合理的理由,对着抓来的少爷耍流氓、吃豆腐,想着,只要他知道错了、怕了,就不再欺负下去。
  根本不需要沈明渊刻意引导,他也打算点到为止、及时住手的。
  如今?却险些着了他的道!
  秦焕之想不通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难道是自己不擅长做戏,或者没打算真的做下去,才会被误会成示爱?
  这个沈明渊……太危险了。
  他忽然改了主意,转身、回头,恶狠狠将沈少爷摁回床上。
  一边烧红双眼死死瞪着人,一边在心里给自己找新的理由。
  不如假戏真做,大不了……就再换一种报复的方式,对,只是为了报复而已。让这个善于背叛的人,亲自尝尝被人亲近,又遭人背叛的滋味。
  还没来得及暗喜自己忽悠成功的沈明渊:……?!
  “沈公子,秦某是个粗人,不讲究循序渐进的那套。”他压抑着直往头顶窜的火气,咬牙切齿地说道。
  秦焕之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无论沈明渊做什么、说什么,都决计不会再信!
  沈明渊缩了缩脖子,迅速往下扫了一眼,嘟囔,“是挺粗的,但是……”
  ……艹!
  很粗的秦焕之扣住人双手手腕,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猛兽似的低头啃了下去。
  “秦门主!等、”沈明渊挣扎,嘴又被堵住了。
  卧槽,这次是真的玩脱了!
  身上原本就虚弱着,就算没有受伤中毒,沈明渊也不是他的对手。
  手指在床边一路摸索,捉到了安静躺在一边的乾坤袋,攥在手里。只要他想,就能从里面揪出十数个法宝,趁着秦焕之情动之时,将人打个措手不及,甚至重伤。
  只是若真的这样做了,再想继续之前的计划,彻底解开秦焕之的心结,就没那么容易了。
  在节操和更大的生存率之间,沈明渊选择了生存率。
  手指松开了乾坤袋,搂在了秦焕之身上,体温一点点攀升,将理智和伪装都燃烧殆尽,露出两人最真实的模样。
  如果说秦焕之是一头正值壮年的雄狮,那么沈明渊便是一只刚刚成熟的奶牛猫。
  奶牛猫,神经病,爱作死,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玩进去,比如现在。
  它以为自己身形小,动作灵活,就算把雄狮激怒了,也能及时用上一番诡计逃脱。
  结果却是,被雄狮叼住了后颈子,拎回老巢,摁在宽厚的爪子下面。
  狮子的巢穴很温暖,也很封闭,没有逃路。
  同样是猫科动物,正值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捉到了猎物的雄狮很开心,在奶牛猫的身上到处啃咬,咬高兴了就舔舔毛。
  别的动物舔毛,是把毛都舔顺了,他就不一样了。
  他逆着舔,从下往上,弄得奶牛猫一直挣扎不说,还炸了毛,浑身都乱七八糟的。
  雄狮没见过这种颜色的猫,也没见过这么小的,小到让他怀疑,能不能承受自己。但是火烧到了边缘,总是停不下来的。
  这是另一种不受他控制的火,不是他平日里用灵力唤出的那种,没办法。
  愧疚也好,自责也好,都没法让他停下来。
  奶牛猫本来想伸出利爪的,也想露出尖牙咬回去,可他的爪子太短,扎不透雄狮厚厚的皮毛,他的尖牙太小,咬在雄狮的爪子上,仿佛在逗乐。
  雄狮得逞了,霸占了爪子下湿漉漉的猫儿。
  奶牛猫发出颤颤巍巍的求饶声,挣扎着要跑,狮子和猫毕竟不是一个型号,他觉得自己要挂了。
  雄狮不让他挂,凑到耳边一声声地哄,一边哄,一边继续欺负。
  这一欺负,便是整整一夜。
  到了后半夜,奶牛猫已经只剩下嫩嫩的哼唧声了,半眯着眼,一沾床铺就昏过去。雄狮的巢穴里一片狼藉,像是经过了一场恶斗。
  没有猫能挑战雄狮的绝对权威。
  禽兽就是禽兽。
  作者有话要说:
  滴滴滴——
  明天入v,掉落万字大肥章~发三天小红包~
  
  不存在那种传统的替身梗~小明只是代替沈二少被恨被误会,但是秦焕之动心是对着小明才开始的~提前解释一下以免读者小天使们觉得雷ouo
  我的预收文《一千零一种死法》,欢迎戳进作者专栏收藏!
  主角受在修神路上,一路撩撩撩死死死的故事~不死身,切片精分主神攻
  反快穿,有多个不同世界融合在一起的梗,修罗场出没ouo
  感谢27008479、闹笑? 扔的地雷~


第23章 。活不过三十章
  自从沈家那出逃的公子被掠来那日起; 已经过去了三天。
  在这三天里; 只能见到有仆从、大夫; 以及西陵门门主从那扇房门进出; 唯独不见那被擒的小公子露面。
  一时间便传开来许多风言风语。
  有人说,那沈公子是被铁链子栓在了屋里; 当狗养着; 手手脚脚都打断了,为了逼问出窥天镜的下落; 夜夜都要受刑,哭泣求饶声一响就是一晚上; 不带停的。
  怎一个惨字了得!
  悄悄何大夫那愁容满面的样子,何大夫那是什么人?是门主从暮云阁请来的回春妙手; 医者仁心啊,哪里瞧得了那种血腥场面?多么清风朗月的一个君子啊,就为了救治这么个废人; 憔悴成这样; 你看他在笑,其实都是强颜欢笑; 太让人心疼了!
  哎,瞧瞧,瞧瞧,何大夫又端着一堆药罐进去了; 仔细看; 是不是瘦了一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 就连沈公子那种背叛家门、亲手弑兄的恶人都能生出怜悯之心,啧啧。
  ……
  群众的脑补力量是强大的。
  第四天早上,房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沈明渊一手扶着腰,一手扶着门框,眯着眼看向天空,整个人沐浴在明晃晃暖洋洋的晨光下。
  然后摇摇头,慢悠悠走回屋里去,边走边打哈欠。
  木门发出吱呀声,被那手往身后一推,眼看着就要合上,忽然从后方伸来一只脚,挡住了房门。
  一道白衣的人影随迈步进去,几步越过了沈明渊,将手中的托盘拿到桌上放下,而后转过身来朝着那一寸寸往前挪的少爷走去,伸手将人扶住了。
  半敞的房门再无人去管了,阳光带着新鲜的空气钻进房内,将那淡淡的腥膻气冲散。
  “何大夫,今日又是药膳?”
  被称为何大夫的青年点点头,扶着人在桌边坐下,“都是对你身体有益的东西,味道也不算赖。”
  他将托盘里的粥菜端到人手边,勺子筷子都摆放好,又来到沈明渊身后,为人拢了拢头发,露出后颈、颈侧的点点紫红痕迹。
  沈明渊动了动勺子,认真吃了起来,秦焕之不在,他便成了生活可以自理,吃饭喝药都很乖的模样。
  “吃完饭先不急着喝药,等会你去趴会儿,我给你捏捏。”
  何大夫拿发带简单将人的长发束起,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人肩膀,顺着脊背向下轻按,直来到后腰处。
  沈明渊嗷地一声,险些扔了勺子,半开玩笑地求饶,“何大夫,手下留情啊。”
  身后传来低低的笑声,何大夫没有立刻走开,而是自人身后俯下身来,拿起一边的筷子,夹了块茄子,吹了吹,而后送到人嘴边去,“尝尝看?”
  沈明渊没多想,神情自然地咬了上去,鲜美的汤汁带着些鱼香味儿,茄肉外焦里嫩落在舌尖。
  眼睛就忽然一亮,一口还没咽下,又追着那筷子咬下第二口,将大块茄子整个吞进嘴里,塞得满满,“嗯!”
  好吃!
  何大夫笑了笑,将筷子从人唇间拔出,在人耳边说悄悄话,“多吃点,瞒着秦门主偷偷给你开的小灶,可别回头把我给卖了啊。”
  沈明渊连连点头,丝毫没注意何大夫的神情,耳尖微痒,忍不住缩了一下,“嗯嗯,没问题没问题,咱俩谁跟谁啊。”
  前三天的那些食物,不是苦涩的怪味药膳,就是清淡无味的清汤寡水,对比之下,这口茄子已经算是大鱼大肉的等级了。
  也是在这荒那啥无度的三天里,沈明渊被秦焕之里里外外吃了个遍,过着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觉就是被睡的日子。每每被折腾得狠了,便是何大夫陪在身边,亲自照顾他的吃食和身体。
  顶着暮云阁的名头,除了秦门主,没有别人会对何大夫说一个不字。
  不知不觉间,就连理应让小贾来做的那些活儿,也到了何大夫的手上,为人束发、更衣、喂饭,喂药、按摩、甚至在沐浴时擦背洗头,都是何大夫在做。
  不得不说,被人这么细心照料着,实在是件舒心的事,除了偶尔受到体内的毒素、或受损神魂的折磨,其它的时间里,沈明渊过得都算不错。
  沈明渊仔细算了算,发现自己的大部分时间,不是和秦门主腻在一起,而是由何大夫陪在身边的。
  倒不是说秦焕之只在晚上来,而是沈明渊被他抓了的消息不胫而走,各路人士都盯上了西陵门,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麻烦等着他去处理。
  两日之前,秦焕之从行三人那里了解到,除了行五是拿了他的钱,替他办事外,张三和人六是分别为另外两家办事的。目的都是沈明渊,或者说沈明渊身上的窥天镜。
  其中张三的确是奉了沈家的命,不求将人带回去,只求找到沈明渊的人,然后第一时间将消息传给沈家。人六则是收了天枢院的钱,目的是要将人活着带去天枢院。
  在最后关头,张三与人六决定联手行动,共同为天枢院效力,只可惜他们低估了沈明渊,更低估了秦焕之。
  秦焕之没有为难这二人,看在飞白楼的面子上,问完了话就将人放走了。
  若是天枢院的掌门消息再灵通一些,亲自来捉人,秦焕之自认不一定会是那人的对手。这几日,有不少人找上门来,他日日戒备着,却唯独没等到沈家和天枢院的人登门。
  有人说,沈家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沈家了,快要落没了。
  有人说,天枢院这次打算护着沈家,为了沈家,甚至和暮云阁的关系都闹僵了。
  传言很多,真相如何却难说。
  不一会儿吃完了饭,何大夫过来收拾碗筷,端着托盘出去了。
  沈明渊趴在床上开始想正事,一会思考着自己的计划,一会苦思冥想何大夫到底是哪边的人。
  故意与何大夫拉近距离了这么些天,可以确定的是,绝非忠于秦门主的寻常大夫,也不像是外人以为的那样,身出暮云阁。
  他有好几次想拿出洞天镜,看看沈家的情况,看看沈和光是否醒了、好起来了,或者偷窥一下秦焕之或沈大夫的情况,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
  但被人盯着的感觉始终不散,直觉告诉他现在还不是使用洞天镜的时候。一旦被人发现,他手里的是洞天镜,而非窥天镜,就等于丢了一张最大的底牌。
  趴了有一小会儿,又泛起困意的时候,房门再次被推开了。
  他以为是何大夫放好碗筷回来了,拉长了懒音抱怨,“腰疼——”
  躺了三天,骨头都躺懒了,他巴不得何大夫早点给他按摩按摩,让他早点恢复行动自如的状态,别再像个废人似的。
  一只手扶上后腰,不轻不重揉了两把,带来的却不是专业按摩的那种酸疼,而是顺着脊梁骨往上窜的痒麻感,从手法到力度都不对劲。
  “小贾说你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沈明渊猛地回过头去,对上秦焕之随时会兽化的一双眼,警惕地把人手给拍开了,挣扎着把自己裹进被子里藏好,一个肩膀都不露出来。
  怪不得刚才没瞧见小贾,原来是第一时间通风报信去了。
  “小贾肯定看错了。”他满眼戒备地否认道,“你怎么在大白天过来了……”
  一般不是都晚上才来的吗,而且一来就是日日日。
  导致他现在一看见秦焕之的脸就觉得某处隐隐作痛,下意识就捂屁股。
  “咳,”秦焕之难得有点心虚,“今天总算有了点空闲,就来看看。”
  “这样啊……”沈明渊瞅瞅他,眼睛上下看了一圈,“我还以为,秦门主只有想日的时候才会想起我。”
  秦焕之觉得他脸皮一日比一日厚了,再也不是那个亲两口都面红耳赤的小家伙了。
  “说反了,”他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解,“不是想做的时候才想你,是想你的时候,会很想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三天前开窍以后,秦焕之的荤话也说得越来越顺溜了。
  沈明渊默默把脸也埋进被子里了,瑟瑟发抖——狂掉鸡皮疙瘩——在这样下去我的耳朵就要烂了!
  简直怀疑自己穿的不是原著,是崩坏的同人开车文!
  太肉麻了,受不了受不了,啊啊啊啊……
  秦焕之以为他又害羞了,忍着笑意连人带被子抱进怀里,滚上床铺,一手钻进被子里去捉人‘尾巴’,“明渊,别躲,我有话问你呢。”
  身为男子的唯一‘尾巴’被捉在手里,沈明渊顿时不敢动,认命地冒头,“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那天,你对行三人其中的一个说,让他带你去见他的雇主。”秦焕之凑到人耳边,说话间有热气拂过耳尖,“你想见的……可是天枢尺?”
  天枢院的掌门人,名号天枢尺,正是人六背后的雇主。
  秦焕之犹豫了两天,决定不再继续瞒着审问那二人的结果,而是亲口、当面询问沈明渊。
  两个不同的雇主,一个是沈家的,一个是天枢院,他笃定着沈明渊刚刚从沈家叛逃,不会这么急着回去。
  三日的相处,让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像是真的成了心意交合的伴侣。肌肤相亲是让人着迷、上瘾的,可每每从晴事中冷静下来,秦焕之便忍不住去猜忌,去设想被人背叛、利用的种种可能。
  即便是将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房间里,也无法阻止他夜夜从身死的噩梦中惊醒。
  “天枢尺?”
  沈明渊的表情险些扭曲了。
  为什么说这个的时候要捏着他前面的小‘尾巴’,这是打算干嘛,回答地不满意就阉了他吗?!
  秦大佬,我给你做人设的时候没加入变态属性啊……
  “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要见的明明是你。”
  求生欲非常强烈。
  秦焕之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把玩起来,“这么说,你不知情?如果我当时没有出现,聂辛那小子也没出现,行三人早就把你带去天枢院了。”
  沈明渊呼吸有点乱,忙捉住人的手腕,“是、是吗?秦门主,你……你在吃醋吗?”
  “……嗯。”
  他愿意当吃醋来理解,那就算是吃醋吧。秦焕之靠近过去,在他眼睑亲吻,试探道,“你当真不认识贺洵?”
  沈明渊想也没想就继续否认,“真的不认识。我跟他什么来往都没有。”
  话刚说完,就心里一凉。
  坏菜了。
  秦焕之的声线陡然冷了下来,“呵,不认识,没来往,却清清楚楚知道天枢尺的姓名……沈明渊,你是不是想说,这也是你卜算出来的结果。”
  “唔……不是……”
  这次真的是冤枉!
  沈明渊有苦说不出。天枢院的天枢尺,姓贺单名一个洵字,是这本书的第三个男主,他当然熟悉得很啊!
  秦焕之化身大狮子,再次将奶牛猫摁在了爪子底下。
  可怜的猫儿昨晚才被榨干了一次,就算是长期修行的,也经不住这样频繁的折腾,肉呼呼的尾巴被狮子抓在掌心里,不上不下地欺负。
  狮子说,你和那住在水乡的狐狸是什么关系?你那么熟悉他的名字,还说不认识?
  奶牛猫委屈,难过,不高兴,说我一个神棍,什么都知道不是很正常吗。你个大变态,一天到晚找借口舔我毛。
  借口?狮子不承认自己找了借口,他的怀疑明明都有理有据,昨天怀疑跟他作对的大灰狼,前天怀疑潜在的威胁大白熊,都是非常合理的。
  然后低头继续啃啃啃,屋子里开始发出断断续续的喵呜声。
  声音听着很可怜,却取悦了兽性大发的雄狮,不大不小,正如过去那三日的一样,从门缝、窗缝、瓦片的缝隙钻出来。
  那些声音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故意要招惹人似的,一丝一缕、若有若无地被风带着,来到门外,来到那个端着药罐、如竹如木的青年耳里。
  何大夫就在那站着,院子里、房屋周围都没什么仆人,只有他自己,端着药罐。
  药是刚煎好的,还冒着热气,若不趁热喝就浪费了。
  他的心思却不在那药上,只收敛了周身气息,细细听着那房内的声音。再根据那一声声细碎的声响,将房内发生的旖旎一笔一画勾勒清晰,印在脑海里。
  这院落四周,除了他和小贾,是没有旁人能靠近的。
  若是有,定会瞧见何大夫的面上逐渐晕染开来的浅浅笑意,然后惊叹一番他的眉眼之清秀,赞扬他的心性之高洁。
  这样一个仁心的大夫,若是笑了,定是瞧见了树间花开,听见了风吹竹叶。他若是要动笔作画,定是要画那高山流水、野鹤闲云。
  何大夫给人的感觉便是这样的,他只需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便有着让人信服的魅力。
  没有人怀疑他的心思,就连这地盘的主人,姓秦的门主,也要对他尊敬三分,花大价钱、给足面子,请他在这里做客,好生为一个沦为禁脔、神魂经脉俱损的落魄少爷续命。
  他甚至不担心真的被人发现,就算有人去传他的流言,说他在秦门主行那事的时候,端着药罐在外面站着听了一炷香的时辰,也只会心疼他,说何大夫这么辛苦勤恳地煎药救人,一番好心却被辜负了,站那么久,心里得是多凉、多失望啊。
  过了半晌,何大夫终于听够了,像来时一般安静地转身离开。药凉了,得重新热热才行。
  第四天,沈小少爷也没能踏出屋子一步。
  秦焕之将人惩罚完毕,再次冷静下来,陷入新一轮的自我纠结。
  心中隐隐有个声音警告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能再犯同样的错,在同一个人身上栽跟头,不能轻易相信、轻易交付感情。
  不能假戏真做,连自己都被自己骗过去。
  就算这个少年真的与前世不同了,不再背叛他,也决不能将人轻易放过。
  要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等着沈二少放松警惕、露出本性来,然后以牙还牙,一报还一报。
  事后,秦焕之闭上眼,埋在小少爷的颈窝深深吸气,再缓慢地吐出,努力将心底那些杂乱陌生的感觉抛在脑后,不去理会。
  沈明渊像是从水里刚被捞上来的,发丝黏在额角脸颊,指尖却乏力发麻,抬不起来,连整理头发的力气都没有。
  大早上折腾了一番,他忍不住开始担忧自己的肾,脑子里冒出一大堆穿越前魔音绕耳的肾宝广告词,带着怀念的复杂心情循环播放。
  看起来却是双目失神,一副被玩坏的凄凉样子。
  脸长得好看,就是这么有欺骗性。何大夫的欺骗性还算是有一半来自于自身的气质,是装出来的,沈明渊的欺骗性,真真就完全来自于那张无害又无辜的脸。
  秦焕之抬眼看着他,完全感觉不到他的神游天外,只觉得心中隐隐抽痛。
  下意识地就很想嫌弃、甚至是唾弃自己。他明白,自己是因为心中太过矛盾、纠结,才会在做的时候带着逃避、发泄的心态,动作没什么轻重,将人折腾地下不来床。
  报复归报复,若是这样过分的行为真的只是出于报复,是他在理智状态下做出的事,而非一次次的失控,也就没什么可丢人的了。
  秦焕之不明白,前世他与沈二少相处时,明明只是君子之交,哪怕同榻而眠、醉酒共饮,也不曾生出这样的强烈的冲动,怎么重生了一次,就把持不住了呢。
  他甚至派人仔仔细细地查过了,并没有用过那种药物的痕迹,也不是中了什么情蛊。
  好在修行之人,体质都比常人要好些,不至于因为做多了就损坏身体。
  正想着,便觉察到怀里的人忽然剧烈挣扎起来。
  “明渊?”
  沈明渊没有回应,只拼命将他推开,翻滚到床边蜷缩着,肩背微微发抖,大口大口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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