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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小书店[系统]-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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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的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一排排的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①,路苗苗猜这应该是一本讲诉丛林探险的书,作者是一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钱,不够的钱你可以下次再过来补回来。”
  路苗苗眼睛一亮,感激地看着老板:“真是太谢谢您啦。”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后的20块钱递给老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明天一定把剩下的钱给您送过来!”
  “不用急。您什么时候送来都行。”
  路苗苗抱起蔬菜袋子,拿着书,打算离开,目光漫不经心略过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书皮,目光顿时一滞,她情不自禁念出了声:“动物农场②?”
  “对。”乐景随口问道:“您也看过?”
  路苗苗摇了摇头,脸上有些惊奇:“这本书和去年前出版的一本传统书籍的名字一样。”
  乐景有些惊讶:“原来您是一个作家啊。”
  作家……
  还真是一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啊。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作为织梦师的天赋,所以有一些怀有文学梦想的人只能选择成为小众的作家。路苗苗虽然具有织梦师的天赋,但是有时候她的书找不到愿意和她签订契约的无形之物,所以她只能选择走传统出版路线。
  而《动物农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罢了。”路苗苗一声,仔细想来,她这个人还真是失败。既无法成为织梦师,又没有成为什么有名气的作家。
  乐景好奇问道:“您的《动物农场》讲诉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路苗苗尴尬地笑了笑:“故事比较无聊,您可能没有兴趣。”
  “没关系,您说,说不定我会喜欢上您的书呢。”
  路苗苗思考了一下,干巴巴地说道:“故事的设定背景在一个动物农场里,农场的动物们发动了一场成功的革命,赶走了压迫剥削他们的人类,然后重新进行了选举,想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最后革命果实被愚蠢的猪们夺取了,他们成为了比人类更残暴独。裁的统治者。没了。”
  乐景:……???!!!
  她低下头,不看有些明显呆愣的青年,“我就说很无聊了。”
  当时仲梦符刚看了个开头就无聊地打哈欠,冷嘲热讽这本书根本不会有人愿意看。剧情荒诞不知所云,没有任何爆点,肯定扑街。
  “爆点你懂吗?”仲梦符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能写点读者喜欢看的剧情,读者才没耐心进入一个肮脏的农场里看一些不知所云的动物交流,人们追寻的是爽,是甜,是荡气回肠缠缠绵绵的爱情!”
  “你天天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擦屁股我都嫌硌得慌!”她不屑地把手里的稿子用力摔到她的脸上,然后想了几秒,突然笑了:“算了,我跟你这个蠢才费什么口舌,有这功夫我都写了多少字了。你下去工作吧。”
  “哦对了,出去别说你是我的助理,我可不乐意让你蹭热度。”仲梦符翻着白眼,刻薄地说道。
  路苗苗强忍着屈辱,憋着一口气,研习市场套路,写出了《殊然仙途》,交给了仲梦符。
  ……然后那本书就被冠上了仲梦符的名字。
  乐景奇异地看着这位落魄的女士。
  她不修边幅,衣着寒酸,看起来很不得志。
  她生活在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代。
  可是这样的她,却诡异地写出了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相差无几的《动物农场》——这部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反乌托邦寓言神作!
  “冒昧的问一下。”乐景深吸口气,难得忐忑地问道:“您写过《1984》吗?”
  《1984》,既为乔治·奥威尔最出名的作品,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并称为20世纪文坛“反乌托邦三部曲”,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很高的地位。
  路苗苗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的书?”
  乐景倒抽一口气,敬畏的看着这个现代女版乔治·奥威尔。
  时间会证明一切!
  她会成为一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前我对文下投票评论进行了统计,织梦师以微弱的优势胜出,所以就先写织梦师了。不过其他两个副本我也会写的,当然要在织梦师后面啦。
  ①《丛林之书》这本书我吹爆!
  我童年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超级好看!从那以后我就对狼特别有好感。作者鲁德亚德·吉卜林也很厉害!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②《动物农场》和《1984》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1984》真的读的让人后背发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反正都是平行世界啦,你们就当路苗苗跟乔治奥威尔脑电波重合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妹子多牛逼嘛。
  给女主设定这个文豪身份,是因为我想怼人!怼一群坐井观天浅薄无知的人!


第67章 织梦师(2)
  路苗苗疲惫地躺在床上,身体累得连一个小指头都不想动。
  现在她知道从市中心到她租的房子步行需要多久了。
  五个小时。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从昨天晚上开始,她就已经滴米未进了。胃已经饿到绞痛,可是她却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她呆呆地看着昏黄的天花板,不期然又想起了书店里的那场谈话的后续。
  “无聊?”青年摇了摇头,看着她的目光像是在看着什么大人物:“恰恰相反。这本书真是太有意思了,它会名流千古。”
  他笃定地说:“而您,会成为传奇。”
  路苗苗被青年的目光击中,愣了一下,心脏不受控制的开始剧烈跳动。几秒钟后,她的理智终于回来了。她狼狈地垂下眼睛,自嘲一笑:“你就别开玩笑了。什么传奇,我的书根本没人看的。我只是一个不入流的作家和织梦师罢了。”
  “您要让没有见过大象的蚂蚁如何意识到大象的伟大呢?”青年看着她的目光有种清醒的透彻和悲哀:“要等很久很久以后,也许要等大象逝去,蚂蚁生活在一个没有大象的世界时,它们才会明白象的伟大。”
  青年垂眸叹息,幽幽低语:“可是当大象存在时,众生只当是寻常。”
  路苗苗勉强控制住自己紊乱的呼吸,急切问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蚂蚁是浅薄的,而大象是伟大的呢?而很可能大象根本不是大象,也只是一只想要伪装成大象的蚂蚁呢!”
  她有才华吗?
  她曾经无比相信她有才华,是世人庸俗浅薄,读不懂她。
  可是她现在已经30岁了。穷困潦倒,一事无成。
  她倾注了心血的文学作品无人问津,而她用她以往鄙夷的商业套路写就的作品却火遍大江南北——虽然被冠上了别人的名字。
  世人庸俗,她亦然。
  “因为这个世界除了蚂蚁和大象,还有其他动物。”青年双眸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种透明的琥珀色,里面氤氲着暖融的笑意:“他们追随大象,远离蚂蚁,所以能对两者进行客观评价。”
  路苗苗仰头深吸一口气,嗓子忍不住有些颤抖,“您是那种动物吗?”女人用渴盼希冀的目光目不转睛注视着微笑着的青年,重复问道:“您是吗?”
  “当然,我是。能遇到您,是我最大的幸运。”青年谦卑地对她微微弯腰,抬眼认真的注视着她:“蚂蚁短暂易逝,所以不必在乎他们的看法。因为大象会成为历史,而历史永垂不朽。”
  路苗苗很难形容那一刻她的心情。就像是她独自一人走在黑暗寒冷的隧道里,她不知道隧道有多长,也不知道隧道前方有什么。到最后,在她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坚持有没有意义的时候,突然有个人跑过来给她点燃了一根火柴。
  火苗微弱,随时就可能熄灭,也不能驱散寒意。
  但是有那么一瞬间,照亮了她的前路。让她能在黑夜里看到光。
  让她能觉得,活着,真是太好了。
  “谢谢。”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不断重复道:“谢谢,谢谢。”
  “我只是做出了正确的评价罢了。”老板的眼中闪过一抹讥讽,“梵高死后,人们才懂得欣赏他的画作,卡夫卡一生默默无闻,直到他死后作品才问世,埃德加·爱伦坡把写作当做谋生的事业,却一生穷困潦倒……”
  “有人歌颂苦难,说苦难造就伟大。”青年挑了挑眉,眼中的讥讽之意更重,“这是一个悖论。苦难就是苦难,不会给伟大增添更多光辉。伟大之人难道必须和苦难相伴吗?一个从小顺风顺水长成的伟人就不伟大了吗?”
  路苗苗迷惑地看着他,虽然她也觉得老板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梵高,卡夫卡,埃德加·爱伦坡是谁?”
  老板一噎,有那么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
  “这不重要。”老板摆摆手,问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我想知道您有没有经纪人?”
  “经纪人?”这对路苗苗来说实在是个离她太远的词汇,她苦笑着说:“像我这样不入流作家那里会有经纪人看得上我?”
  “那您觉得我怎么样?”老板勾唇一笑,眼中是足以驱散长夜的自信和肆意:“我来做你的经纪人怎么样?我会让你成为传奇。”
  ……
  “Lonely,I'm Mr。lonely。I have nobody for my own,I am so lonely,I'm Mr。Lonely……”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路苗苗的思绪,她手忙脚乱地接通了电话,那端传来好友莘于恩的有点神经质的声音:“苗苗,我最近画了一幅画,你要来看吗?”
  莘于恩是个画家。一个不能卖出一副画的画家。
  跟路苗苗一样落魄。一样穷困不得志。
  路苗苗不懂画,但是她能从莘于恩的扭曲的画中看到那个孤独而寂寞的灵魂。和她一样的灵魂。
  “好啊,我明天去你那里。”
  “好,我顺便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我会给你们带酒的。”
  不用见也知道,莘于恩的朋友只能是跟他一样的怪人。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同样落魄,也同样爱喝酒。
  “嗯,没事的话我就挂了。”
  “……等一下!”路苗苗下意识喊了一声,话到嘴里又开始犹豫了起来。她不知道她这样选择对不对。
  莘于恩等了半天,不见路苗苗回答,问:“什么事?”
  “如果……我是说如果……”路苗苗声音犹疑中有种古怪的亢奋:“如果有个人能理解你的作品,他想要成为你的经纪人,并信誓旦旦地说你会成为传奇的话,你会怎么做?”
  莘于恩毫不犹豫地回答:“选他做经纪人。”
  莘于恩如此干脆利落地回答反而让路苗苗傻眼了,她连忙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理解你的作品啊。”莘于恩语气惊讶得好像路苗苗在问1+1等于几一样,他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个世界上能理解我们的人那么少,所以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付出信任。”
  路苗苗松开了紧皱着的眉头,唇角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意:“你说的对。”
  “明天上午,带上你最得意的几幅画,跟我去一个地方。”
  莘于恩不悦的控诉道:“你刚刚答应了明天要去我那里看画的,我还要把一个新朋友介绍给你。”
  “那就把你那个新朋友也带过去好了!”路苗苗眼神灵动,笑容明媚:“我们这次换个地方看画!”
  ※
  “所以……”乐景抬眼看着笔直地坐在对面的青年,古怪问道:“这是你画的?”
  莘于恩点了点头,眼神中有种艺术家特有的神经质,看向乐景手中画的目光温柔地宛如在看自己的情人:“她很美不是吗?”
  乐景再次把目光投向手里的画,心中越发升起一股巨大的荒谬感。
  ‘乐灵。’
  【我知道,我已经查过了,这幅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
  乐景默默补全了后半句话:‘这个人是这幅画的原作。’
  “是啊,很美。”乐景苦笑着回答青年的问题。梵高的《星空》能不美吗?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那些闪耀人类文明史的大师们竟然改头换面,以另外的性别、身份活着。而且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伟大和作品本身。
  这真是命运给予的玩笑。
  莘于恩执拗地看着他,声音因为久不跟外人交流有点干涩:“从这幅画里,你感受到了什么?”
  “狂躁,忧郁,不安,格格不入。”乐景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冷静点评道:“世界对你来说是漩涡,你在漩涡中挣扎,想要获得心灵的平静,却只是徒劳。”
  莘于恩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有一瞬间乐景在他漆黑的双眸中同时看到了绽放的烟火和燃尽的尘埃。
  这是一个无比矛盾,却活的很清醒的人。
  正因如此,他才如此痛苦。
  “莘于恩。”他矜持地冲乐景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乐景。
  “乐景。”乐景把手里价值连城的画递给这位伟大的怪物,真心实意地说道:“很荣幸能遇到您。”
  ……一个还有两个耳朵的你。
  “我叫桑青。”一旁一直微笑围观的女人懒洋洋地用胳膊肘捣了捣莘于恩,“是这家伙的朋友,勉强算是个写字儿的。”
  “我听苗苗说,你想做她经纪人?”她好奇地看向乐景。在得到乐景肯定的答复后,她笑了:“你这人真有意思。你是喜欢扶贫吗?”
  路苗苗困窘的涨红了脸,这人嘴巴真讨厌,早知道路上就不给她说那么多了。
  “当然不是了。如果你知道你只要稍微伸手就能把钻石从泥里捞出来,你会不伸手吗?”
  “对啊,不伸手。”桑青耸耸肩,不在乎地说道:“钻石爱待在哪儿待在哪儿,我管不着。”
  乐景平静说道:“我不能。我会忍不住把钻石捞出来,细心打磨,让他发光,让他耀眼,让他倾倒众生,让他永垂不朽。”


第68章 织梦师(3)
  天刚蒙蒙亮,人民公园里就热闹开了,大多是一些晨练的人,瞿广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舞了一阵太极剑,出了一身汗。下场时老远就看到象棋角里挤了一群老头儿,那激烈的叫好声勾的他心里痒痒的。
  他知道那些老头儿叫的这么大声一定是遇到妙手了。他兴冲冲地跑了过去,隔着围观人群掂着脚看过去,呦呵,是老王在跟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棋呢。
  这个小伙子是生面孔,他第一次在这里看到他。不过年纪轻轻,棋艺还真不错。就这短短几分钟,就把老王杀的片甲不留。
  “承让了。”就算赢了,年轻人的表情也不见张狂,他笑着给老王找了个台阶下:“我也是占了年轻的便宜,您要是年轻个几十岁,我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瞿广谦拨开人群,“来来来,小伙子,我们来过几手。”
  俗话说得好,棋品如人品,如瞿广谦这样的老派文化人就喜欢通过棋面来揣摩下棋人的心性和品行。
  瞿广谦越下越是心悦口服。他刚才观棋时就已经有所觉察,如今他亲自与这个年轻人下了一盘,终于应证了他的判断——此子心思缜密,计谋深远,不动声色间给予敌人雷霆重击,非池中物。
  “将军。”青年移动小卒吃掉了他的帅,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的温和笑意:“承让了。”
  瞿广谦输的心服口服,“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老王也在一边摇头叹息道:“老瞿啊老瞿,你可太让我失望了。我还指望你给我扳回一局呢!”
  “要扳回一局你来。”瞿广谦呛道:“我可没那么大本事。”
  瞿广谦和老友说笑也没忘记这个年轻人。老友们都对这个进退有度的年轻人评价很高,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就聊开了。
  瞿广谦是省文联的主席,他的老友们也都是省文娱界的老前辈了,是以大家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向文学艺术方面了。让瞿广谦吃惊的是,这个年轻人可以轻松跟上他们的话题,而且就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还能做出富有哲理的回答,可以看出他学识渊博不逊于他们。如是几次后,众人都放下了指点他的架势,开始和他平辈相交起来。于是他们便聊到了最近看到的书上面。
  “你们最近看了什么书?”瞿广谦有些郁闷地说道:“有好看的也推荐给老头子我看看,我书荒好久啦。”
  虽然现在流行织梦师编织出来的梦境小说,可是像瞿广谦这样的老派人,他们虽然也是出色的织梦师,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翻阅一下传统书籍的。只是现在市面上有深度的传统作品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良莠不齐的梦境小说。着实让瞿广谦郁闷不已。
  乐景仿若不经意般随口说道:“我最近在看《1984》和《动物农场》,我觉得这两本书挺不错的,荒诞中却是对人类社会的绝妙讽刺,读来让人汗毛倒竖,脊背发凉。我觉得这两本书的作者,不是天才就是疯子。”
  他这一说,瞿广谦彻底提起了兴趣,“我没听说过这两本书,作者是谁?”
  “路苗苗。”青年说出了一个让在场众人都感到陌生的名字,言辞灼灼地说道:“她走传统作家的路有几年了,却一直默默无闻,这真是世界文坛的损失。”
  瞿广谦半开玩笑道:“你这么卖力夸她,别是跟她有什么关系吧?”
  让他惊讶的是,年轻人干脆利落地点头承认了:“我是她的经纪人,也是她的粉丝。”青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地笑容:“所以总是忍不住跟别人推荐她的书。我认为她的书会成为传世经典,现在只是缺少伯乐而已。”
  瞿广谦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笑容微敛,看着青年的目光没有之前那样亲热了,“你认为我们会是她的伯乐?”
  如果这位青年是把他们当做跳板,怀着如此不单纯的目的接近了他们,他会很失望。
  乐景当然看出了瞿广谦笑容的冷淡,他没有多加解释什么,只是轻轻背诵起了《1984》的第一章节的内容:“这是一个明朗清冷的四月天,钟刚刚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快速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下巴紧抵着胸,试图躲避冷风,然而他的速度不够快,没能阻止一股打着旋儿的沙尘跟着他进门……”
  瞿广谦表情从刚开始的不以为然慢慢变得严肃起来。他的直觉在拼命尖叫:这会是一个好故事!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开始听这个故事。
  “……你只能在这样的假定下生活——从已经成为本能的习惯出发,你早已这样生活了: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作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
  “……他将要开始做的事便是写日记。写日记并不违法(没有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但是一经发现,就有理由被处以死刑或者至少二十五年的劳教……”
  “……打倒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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