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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小说改良师-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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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苏鹤群的表白,林裕果沉默半天,才缓缓开口:
  “苏姐,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我的心上人吗?”
  “为什么?”苏鹤群擦了擦眼泪,哽咽地问道。
  他又缄默了,微微皱眉,语气沉重地说:
  “当我被人欺负时,是他站出来保护我;我挨饿时,他忍受饥饿,把自己的食物给了我;我还小不懂事时,是他督促我好好学习;我贫穷不堪时,是他披星戴月地工作,养活了我;我要走邪路时,是他及时教育纠正了我;我高考失利时,是他鼓励我,陪我喝酒;我对前途迷茫无知时,是他指点了我;我万念俱灰时,是他指引我创业……”
  一幕幕过往在他眼前划过,他就像在看电影般,讲述着电影的内容。
  酸涩与幸福并起,搅得他浑身不得安宁。他此时多么想流泪,而那股热烈的温暖又让他展开笑颜;谁能体会到他此刻五味杂陈的心情呢!他有多么依赖宋亚泽,就有多么爱他!这种激烈的爱,伴随着不能言明的辛酸,折磨得他痛不欲生,却又让他甘愿沉沦!
  “正是他在背后无私的付出,我才有了今天。我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也不是个头脑灵活的人,可我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我爱他,我也享受他的关爱!”
  苏鹤群的心酸被震惊所淹没,她因为震惊而全身发抖,嘴唇也是一张一合。她心中隐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答案,可她知道,那是个不能言说的名字。
  “苏姐,”林裕果这才看向她,“你看了我一眼,就能这般喜欢我;更何况,我从小和他相依为命,我生命的所有环节他都参与其中,你应该能体会到我会有多么爱他。”
  他看着苏鹤群因为震惊而僵硬的脸,顿了顿,才说:
  “苏姐,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是我配不上你。我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也希望和你一直是朋友!”
  苏鹤群这才从呆愣中回神,她脸上的眼泪早已冰凉。良久,她才渐渐找回思绪,声音嘶哑地说:
  “没想到……我真的没想到……”
  “没想到我会爱上自己的哥哥是吧?”林裕果苦笑,“我也没想到啊……可事已至此啊!当我发现时,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心痛又一次袭击了他,他感到全身都是酥麻的。
  两人之间出现了静寂的沉默,时间似乎已经静止。不知过了好久,苏鹤群才缓缓说道:
  “你放心,我是不会说的。我苏鹤群是个讲情义的人,你虽然不是我男朋友,但是我的好朋友!我很荣幸,能让你告诉我这个最深的秘密。”
  “这个秘密,藏在我心中好久好久了……今天说出来,我感觉轻松多了,也感到很累。”
  林裕果就像一个长跑运动员,结束比赛后,紧张的心情得到疏解,可同时又无法自制地涌上疲惫感。他真的轻松多了,却又疲惫!疲惫!
  “林裕果,”苏鹤群盯着他,郑重地说,“我是个永不言败的人。和你一样,我也是只要认定一样东西,就不撞南墙不回头!请给我继续喜欢你的权利;但我发誓,我的喜欢绝不是建立在伤害你哥的基础上的。我不嫌弃你是同性恋,不嫌弃你爱过你哥,我等着你,等着你爱我!就像你爱上你哥哥那样!”


第39章 重逢
  林裕果毕业了;是被众人捧为“高富帅”而毕业的。
  的确,他赚了不少钱,还被重庆的报纸报道了。本来就是校园风云人物的他,因为“果泽种植”,更是风光无两。
  那日与苏鹤群漫步滨江路之后,他与她就再也没有相互见面;只是通过微信聊上几句;还都是不咸不淡的。
  他把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之中。他在设计中慢慢发现自己的才华;越来越庆幸自己选择了这个专业,并且为之努力过。他真的体会到宋亚泽的那句话:
  “没有白费的努力;没有白走的路。”
  而宋亚泽则比弟弟更忙了;如果说林裕果被一沓沓设计图纸给拴在了椅子上;那么宋亚泽就是被一张张订单给拴在了路途上。他需要联系订单;需要采购;需要组织人员建设施工;偶尔还需要处理几单投诉。他没有休息日;整天奔波;可他快乐得很,充实得很;有劲得很!
  这不;他脖子上挂着单反,带着两名测量人员,在丈量庭院大小,拍摄照片给林裕果作设计背景。这次的客户是个中年大妈,叫方大春,名字就自带一股泥土气息,也正如她这个人。
  方大春上身穿着紫色的貂皮大衣,皮毛油光水滑的,看起来十分昂贵;可她又套了个大绿花棉裤,和她那貂皮大衣诡异地拼接在一起,好似她的上下半身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头发也是张扬地卷曲着,干黄发枯;耳朵上、脖子上全是金灿灿的什物,嘴唇涂得鲜红。
  可以说,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写着“暴发户”!
  此刻,她把手抄进袖口,弓着腰,向前伸着脖子,瞪着大眼瞅着宋亚泽三人的动作。过了一会,又穿着棉拖鞋,去客厅抓了把瓜子,靠在精致的门框上;她娴熟地嗑着瓜子,有着些许皱纹的手上下飞舞着,不一会,地上就出现了一大片瓜子皮。
  嗑完瓜子,她又拿了一只大大的果盘,里面盛满了瓜子,她上前招呼着宋亚泽三人:
  “辛苦啦!辛苦啦!你们仨也累毁啦,赶紧坐凳子歇歇腿!来嗑点瓜子儿,喝点茶!俺家大,不好量,慢点弄!不急不急!”
  她声音粗犷,自带扩音器般的大而高亢,显得她极其热情好客。她走上前,拉着宋亚泽他们,硬生生给他们按在了庭院里的长凳上;就在三人暗自惊叹她的手劲时,她居然已经将一块小型茶几从庭院一角搬了过来!
  那茶几可是实木打造的,虽体积不大,可也是有些份量的。可方大春腿脚利索,动作轻快,像拎着小鸡一样,着实令三人吃惊不已。
  瞧瞧,她还大气不喘的,连汗都没有;她捋了捋卷曲的黄发,脸上全是自豪的笑容:
  “俺自小搁村里边儿长大,啥啥农活没干过?!这小喝茶桌就跟那铁锹子差不多重!还拎不动它啦?!”
  说完,她一屁股坐在宋亚泽旁边,开始聊天了:
  “俺看啊,你这小年轻儿不错,干事认真!那么小年纪,就能办个公司,还能干那么好!俺和孩儿他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给人家打工嘞!唉呀,你是真好,真好!真能干呀!”
  宋亚泽看着方大春唾沫星子乱飞,尴尬地笑了笑,模糊地应几声,喝了口热茶。
  方大春像是越看宋亚泽越顺眼了,喜欢得不得了!她语气高昂地说道:
  “你看你这孩子……啧啧啧,长得多俊啊!气质又好!又干正事!哎呀呀,俺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真是俺家坟头子冒烟儿啦!”
  “唉呀!俺家那孩子跟你差不多大,跟你一比,连个小拇手指头都比不上!天天换对象,一下子都能谈两个!俺和他爹都愁死啦!小时候天天跟一帮混子混一块儿,穿着跟老妖精似的。后来又突然闹着要念书了,俺和他爹就商量,那就让他念吧!”
  宋亚泽心里一凛,动作一滞,杯里的水都晃了出来。
  “为了给他念书,俺可没少找关系花钱,好不容易给他弄了个学上,消停了一年吧,突然又不知道让谁下了蛊啦!突然一天带着满脸血回来,把俺吓得呀,去医院缝了三针!问他话,他也不说是谁,把自己锁屋里三天才出来!”
  “出来之后就天天换对象,一天能谈俩!把俺和他爹气得半死!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又找大仙看看是不是惹上什么脏东西了,不管乎呀!哎哟,作孽呀!”
  方大春自顾自地唠唠叨叨的。她没有发现,宋亚泽浑身僵硬,眼神惊讶,连呼吸都慢了一拍。
  “妈,你又干吗呢?怎么院子里那么乱?!我今天得去趟酒吧,晚上不回家住了!”
  客厅里传来宋亚泽很久没有听过的声音了,这声音很熟悉,却也是有些变化的,似乎是染上一丝成熟的味道。
  声音越来越近,带着急促而紊乱的脚步声,似是喝了点酒。
  “那个……怎么你把院子里的东西都挪了?我那些哲学书你可别给我乱放啊!我可是花了不少——”
  声音戛然而止,像被按了静音键似的。
  仇英跨过客厅的玻璃门走到庭院,看到长凳上的来人,像被闪电劈了一般;他感觉像是在做梦,好久才反应过来这是现实;他的脸像被冰冻住了,僵硬无比;此刻的他,像是站在地面上,又像是踩在云端;他的大脑好像瞬间空掉了,什么记忆也没有了,他感觉一切都消失了,连自己都消失了,只有那个人存在。
  “啥?什么学?你看过嘛?!花那么多钱买玻璃书柜,藏得倒是怪好嘞,也没见你翻过!”方大春看着儿子,有些头疼。
  宋亚泽在经历过最初的震惊后,重新回归了平静。他站了起来,走到呆愣住了的仇英面前,朝他轻轻笑了一下,平静地说:
  “又见面了,世界真小,不是吗?”
  仇英依旧是僵直地站着,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成了个哑巴,什么都说不出来。现在的他,已经是个二十四岁的青年了,比起五年前,他变化不小,似乎是瘦高了一些。所幸,他没有换回杀马特的那套服装,依旧走校园清新风,尽管他的所作所为属于夜店公子风。
  “这是给咱家院子装修的小伙子,可好了!你看看人家,学学人家!天天交那么些个劳什子女朋友!一个个搁大冬天还露那么多肉,一看就不是正经的!唉!你早晚一天得把俺和你爹气死……”
  方大春还在絮絮叨叨的,可她的话却一句都没传到仇英耳朵里。他还在梦中云游着呢!
  “听说你交了很多女朋友。”宋亚泽笑着说,“其实吧,最好不要那样,毕竟……”
  “那个……我……我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
  仇英好像这才反应过来,他抖着嘴唇开口,急着想解释,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此刻,云雾般的迷茫已经散去,巨大的惊喜立刻笼罩了他,可紧接着,羞愧又一次爬上心头。
  是啊,五年前,他就是羞愧的;现在,这羞愧丝毫未减,反而又多了一层。唉!为何他要永远这般羞愧呢!
  他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颤动,或许是见到久违的爱人,他是那样激动;可他一想到五年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觉得自己没脸,真是又喜又羞啊!
  这么想着,他突然有些不敢面对轻笑着的宋亚泽了;他越来越害怕,他知道自己本应该开心的,可惊喜过后,却又被羞愧淹没。他像是失去了控制身体的能力,一阵恐惧袭击了他,惊得他心脏直跳。
  他的脸又一次没出息的红了,这五年里,他都没再红过脸;他像是有些承受不住了,愣愣地转过身,拔腿踉踉跄跄地跑回客厅,像个贪生怕死的逃兵。
  ——就这么跑了?!
  宋亚泽看着仇英像看见鬼似的落荒而逃,也没多说什么,就招呼两名同事继续工作。他抬着单反,把每一个角落都揽入框中,不满意就删去,直到满意了为止。他是个认真细致的人。
  仇英躲在客厅里,吹着暖气,可他的心却像冰火两重天!一方面,他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心爱之人,这让他多么激动,多么火热;可另一方面,不堪的往事让他羞愧无比,让他原本火热的心掉进了愧疚的冰窟中,他多么后悔呀!
  他偷偷瞅着宋亚泽认真拍照的模样,连眼皮都舍不得眨了,他真是想他!
  很快,三人的工作就完成了。方大春热情地招呼三人喝些热茶,才放他们走。宋亚泽客气地道了谢,就准备离开了。
  “等一下!”仇英急匆匆地喊住正在上车的宋亚泽。
  宋亚泽回头,看着满脸通红的仇英,对方紧紧攥着衣服,眼中全是激动和紧张。
  “那个……能不能借一步说话……”他哆哆嗦嗦地说着。
  两人去了客厅,坐在沙发上。仇英颤颤巍巍地给宋亚泽倒上热茶,又颤颤巍巍地给他推了过去。
  “那个……这茶……这茶是……是……”
  他嘟囔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亚泽了然,看见他难为的样子,也没再逼他,就直接端起茶杯,吹了吹,就喝上一口。
  “我知道,我相信你。”他说,眼里全是信任和温柔。
  仇英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只感觉胸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带刺的弹力球,上下弹跳着,把他的内脏都搅得乱七八糟。
  “对不起,五年前,我真的是一时糊涂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很后悔!我发誓,我悔得心肝儿都疼死了!我……我真的很抱歉……”
  仇英的脸上浮现痛苦,他原本红红的脸,有些发白了。看着一脸淡然的宋亚泽,心里更是如被猫挠,乱得要命!
  “人都有糊涂的时候,人之常情。再说,我也没吃什么亏,懒得追究了。过去就过去了,五年了,人都会成长的。你也别再纠结过去了,抬头往前看吧!”
  仇英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感动和宽慰。原来他纠结逃避的五年,到了宋亚泽这里,就瞬间化成了气团,在他温暖的语句下,即刻就蒸发了。
  “那个……我以后绝对不再一夜情了……我发誓!我……喜欢的是……”
  他支支吾吾的,脸红极了,心里忐忑不安。
  “我知道,你的心意我领了,虽然我不会回报给你。”
  宋亚泽放下茶杯,那神情就像一个大人在看一个孩子。
  “五年了,我都不在乎了,你还想那么多干嘛。我们又见面了,说明还是有缘,今后就坦然往前走吧!”
  他就是这么一个心大的人,不愿意纠结,不愿意被过去的痛苦和失败牵绊。所以,他宋亚泽比一般人活得要快乐。
  “谢谢你的铁观音。不过下次注意,洗完茶再接着泡。”
  他笑了笑,好像和仇英之间从未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在仇英怔怔的恍惚神情中,抬脚离开了。
  今天,仇英的心情可谓是坐了好几趟过山车。
  “我发誓……我发誓……我……”
  他止不住地发抖,可这次不是因为紧张,而是激动!他觉得自己突然长了双翅膀,在飞翔,在银河系飞翔。虽然心上人没有爱上自己,但好歹,他给了自己与他相处的机会。
  他不求,他真的不求宋亚泽爱上自己,尤其是那件事发生之后。这五年,他在痛苦中自甘堕落,在思念中苦苦挣扎。
  而今天,他终于解脱,如一个被释放的囚犯。他的牢狱,是自责和愧疚。


第40章 阑尾炎
  “果泽”如同一个出生在富裕人家的新生儿;喝着富含营养的奶粉,穿着最舒适的新衣,茁壮成长。它的奶粉是林裕果的设计图纸,新衣是宋亚泽的日夜奔波。
  兄弟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口碑也极佳,一切都是这么顺利;也许是因为陶涛赋予了林裕果独特的主角运数。
  在创业后的一年里;他们赚了不少钱;将“工作室”升级到“公司”,请了一些员工;为自己分担了不少压力。他们在江北区买了套复式房;装修都由林裕果亲自操刀设计;又添置了一辆车;终于不必去挤轻轨了。
  这天下午;兄弟二人走在菜市里;这对于他们来讲很是罕见;因为工作太忙;他们已经很久没有逛菜市了。
  菜市里很是喧闹,声音大得能掀翻塑料顶棚;人们彪着重庆话讨价还价;好像觉得能省下一角钱是多么了不得的事。狭窄的走道还容纳带着些许腥气的泥水;鱼鳞和血水混杂一起,流动在肮脏的下水道中。这里是市侩气最重的地方。
  宋亚泽走在菜市里,缩着鼻子。也难怪,这里的味道实在呛人;而身边的林裕果就不同了,他似乎对这里轻车熟路,哪一片分区卖什么菜都似乎了如指掌;他也不嫌弃环境脏乱,气味呛鼻,而是兴致勃勃地货比三家,光是买颗白菜就能走三个摊子问价。
  “大哥,便宜点呗!我们又买了番茄和茄子,把零头给我们抹了呗!”
  林裕果手里抱着一颗白菜,两只眼睛冒着光,冲卖菜大叔大声喊道。卖菜大叔则淡定得很,他抽了一口烟,翘着二郎腿,还时不时地抖几下,黝黑的皮肤上胡子拉碴的,他瞥了一眼兴冲冲的林裕果,慢吞吞地说:
  “只能便宜五毛,少了不卖!”
  讲下了五毛钱,林裕果倒是开心起来了。他掏出昂贵的真皮钱包,付了钱。两人又围着菜市场转了一圈,多半时间都是林裕果在讨价还价。终于,他们一人提着一只大袋子,走出了市场。
  “其实,五毛一块的,没必要讲价的。为了那么点钱,说了那么多话,还不够口水钱呢!”
  回家的路上,宋亚泽看着林裕果,半开玩笑地说道。
  “哥!钱就是这么省的呀!这样讲下来,一个月的伙食费能省上一百多块钱呢!”林裕果的神情倒是挺认真的。
  “可你一个月能挣一万多,这一百块钱算什么啊!”宋亚泽对于林裕果的行为有些不解,“你可是我们果泽的ceo,要是被员工听说你还在为五毛钱讲价,一定会笑死的!”
  “笑死那是他们死,我不死嘛!”林裕果厚着脸皮,傻呵呵地说,“再说啦,我这不是习惯了嘛!以前为了省钱,这种事没少干;现在就算有钱了,还是这副德行啊!”
  宋亚泽有些无奈地笑了,他看到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的林裕果,突然又觉得他好像从来没有长大,还像小时候那样单纯幼稚得可爱。
  回到家,两人匆匆忙忙地吃了午饭,林裕果主动承担了刷碗的活。可他刷着刷着,忽然感到腹部一阵剧痛;事实上,这种疼痛已经出现很多天了,伴着反胃和恶心,只是没像今天这般剧烈;他疼得出了大滴的汗珠,脸色苍白,眉头紧锁,弓着身子,手里的碗也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宋亚泽听到声响,赶紧跑来,发现弟弟捂着肚子歪倒在地上,脸色苍白得吓人,十分痛苦的样子。
  他赶紧拨打了120。病症确认为急性阑尾炎,林裕果即刻就动了手术住了院。
  “你也太不注意了,都疼了那么多天了,怎么也不去看看医生?”
  术后,宋亚泽给林裕果买了份米粥,盛到碗里;他语气有些责备,以及作为长兄的心疼。
  林裕果则是笑嘻嘻地躺着,刚刚动完手术,他却像加满油似的,连脸色居然都有红晕。此时,他在一眨不眨地盯着宋亚泽把一只勺子放进碗里,就将桌板立起,把碗放在桌板上。
  “吃吧!真是个不省心的家伙。”宋亚泽笑着,示意林裕果吃饭。
  林裕果则有些呆愣了,看着哥哥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便有些失望地说:
  “哥,你不喂我吗?我现在是病人!病人!需要照顾呀!”
  “得了吧!你是阑尾炎,又不是手炎,端个碗喝个粥还是可以的。再说了,两个大男人,我一勺一勺地喂你,光想着我就起鸡皮疙瘩!自己吃!”
  林裕果瘪了嘴,眼神很是失望,像被冰块砸了似的,怨念地端起碗来。
  这时,病房里进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体型瘦削,头发卷曲。他迈着轻轻的脚步走到林裕果的病床前,声音冰冷地说道:
  “林裕果,还记得我吗?”
  兄弟二人齐刷刷地朝医生看去;那一刻,两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地吸了口凉气。
  ——是于湛!那个神一般的人物!
  于湛,当年高考以绝对性的高分考入北京大学医学系,还是八年制的本硕博连读。他全身像穿着金灿灿的铠甲,无论走到哪里,都散发着金光,夺人眼球。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就是长辈谈论时喜欢提及的晚辈,就是熟人在吹牛时喜欢引用的例子。
  他除了高了瘦了,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一副冷漠沉寂的样子;好像他从来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冷冰冰地看了一眼呆愣住的林裕果,又将目光移向病床边的那个身影。看到宋亚泽时,他眼里的坚冰才好像融化了一些。
  “于湛……于大神!你……你怎么在这儿?!你成医生啦?”
  林裕果放下碗,见到老同学让他十分激动,他就好像又回到高中时代,满眼都是惊讶和兴奋。
  “我学医了,读八年。今年来医院实习,正好碰上你了。”于湛好像不为所动,他永远像一块生长在南极的冰,终年不化,旁人难以接近。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巴,甚至他说出的话,一言一行,无一不带着冷气,寒气逼人!
  “这些年,你怎么样?”于湛将目光投掷到宋亚泽的身上,依旧清冷地问道。
  “我?”听到于湛似是老熟人的口气问自己,宋亚泽有些奇怪,“我和林裕果办了个公司,日子还算过得去吧!”他的措辞很谦逊。
  “嗯。”于湛轻轻点了下头,他就是这样的人,连点头都只点一下,好像不屑于做世间俗事似的。
  “这几天不要吃冷的辣的,多吃点流质性食物。顺利的话,半个月就能出院。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叫我。”
  他说完这句话,就重新戴上口罩,快步出了病房;偶遇老同学,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影响。
  林裕果看着于湛离开病房,微微皱起眉头,对一旁的宋亚泽说:
  “哥,我总觉得于湛看你的眼神怪怪的。”
  “快行了吧!你以为人人皆仇英啊?!”宋亚泽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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