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之家有傻夫-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陆青看着小傻子这副样子,哪里还下的去手。
  他微不可见的叹了口气,然后又笑着安慰小傻子:“不是的,宝宝是天底下最好的宝宝,是夫君太贪心了。”贪心的想要小傻子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小傻子听到陆青这么说,眼睛再度焕发了光彩,开心的抱住陆青,在他的胸膛上蹭来蹭去。
  陆青那里难受的紧,又不想推开小傻子柔软的身体,只能硬撑着,直到有人敲门。
  “掌柜的,是时候吃饭了。”
  小傻子是个吃货,听说要吃饭后终于放过了陆青,坐直了身子。而陆青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可是下一刻,却感到头皮出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同样疼痛的,还有小傻子。
  陆青这才明白刚刚小傻子偷偷摸摸的在干什么;原来小傻子刚刚将两人的头发绑在了一起,又忘记了这回事儿,这才扯得两个人都是头皮一紧。他连忙搂住小傻子,想要揭开头发上的结,却发现那两簇头发已经紧紧的纠缠在了一起,再也难以分开。
  本该哭笑不得的事情,小傻子却笑得很开心。陆青无奈之下,只好抱着小傻子去取剪刀,这才让两人分开。
  “不要分开~”小傻子不情不愿的道。
  陆青手里拿着一团糟的头发,拿出了一个精致的荷包,将头发小心的放了进去,放在了两人的枕头下面,小傻子这才露出了笑容。
  “宝宝说的对,永远都不分开。”
  陆青帮着小傻子穿好衣服,然后又叫醒从头到尾一直在睡觉的咪咪,两人一虎这才迟迟出现在饭桌上。
  今天的饭桌上明显多了一个人,不过食为天最近一直在招人,所以也没有人怀疑些什么,只有小傻子多看了陆贵几眼,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样。
  陆青不动声色的观察着陆贵,发现他毫无任何可疑的举动,这才开始放下心来吃饭。
  陆青带来的辣椒被食为天的大厨们运用的十分完美,对比当初陆青那个半吊子厨师,实在是好的太多了。
  众人一阵狼吞虎咽,很快就将桌上的饭菜扫荡一空。
  吃完饭后陆青叫住了秦海,将上午忘记的银子递给秦海。
  秦海很是讶异的看着陆青,倒也没有推辞,因为他本就不想用儿子的钱,现在陆青也不缺钱,能够还回来自然是最好的。
  陆青替两人倒上了茶水,一边品茶一边问道:“秦老板可知这芳林县城哪里有宅子卖?”
  秦海是个明白人,一下子就懂得了陆青的意思,不过这一时半会儿的他还真是想不到。
  “我明白你的意思,赶明个我打听打听,应该是有的。”
  陆青点头,又补充道:“不用太大的,一般人家的那种就可以。”
  “放心吧,交给我办。”秦海一口气喝下了整杯茶,神清气爽的道。
  也不知陆青是从哪里搞来的泉水,无论是酿酒还是泡茶都好喝的不得了,更厉害的是,每次喝完都感觉自己身体轻了一截子,这么多天下来,秦海感觉自己比之前年轻的多了。
  他想,当初将食为天交给陆青,果然是正确的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我课少的时候就会多写点儿,课多的时候就只能写三千了。
  不过我还是要争取多写,争取一个月内完结!
  ps:大家有木有发现捏,我写文的时候一般不会有那种天生的坏人,人性本来就不是非恶即善的,就像是这里的奴才封贵,虽然弄丢了宝宝,不过当初他也是为了让宝宝开心一下才带着宝宝出去玩儿的。

  ☆、第三十二章

  封贵在食为天里干活,也算是比较老实。
  陆青有意无意的盯了他几天后,也就慢慢的放宽了心。
  现在封贵每日三餐都管饱,有暖和的屋子住;干净的衣服穿;比起他在王府里的生活自然是不如的;不过与那些当乞丐流离失所的日子相比;却是绰绰有余。
  对于封贵来说,回不回到王府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而已。
  如今世子安然无事;他心中的包袱也算是放下了;每天跑堂忙碌;心里容不下其他的事情。
  三天后;秦海带着陆青来到了一个小宅院里。
  这个宅子的主人是个读书人,宅院里的环境幽雅怡人;很适合居住。如今主人家要搬到别处去,故而想将宅子卖出去换做盘缠。
  陆青在宅子里转了转;觉得环境确实不错;虽然是二手的,但是里面的家具都保存了非常好。宅子主人急着离开这里,开出的价码并不算昂贵,陆青图省事,当即就掏银子买下了这里,跟主人移交了地契。
  宅子到手了,却不能直接住进来。
  家具之类的东西可以不换,但是像是茶杯浴盆之类的东西,却是一定要更换的。
  食为天的伙计们自告奋勇替陆青将宅院里从里到外都打扫了个干干净净,陆青则是带着小傻子在集市上将所需要的东西全部购买完毕,总共耗费了两天的时间,这个新家才算是有了家的味道。
  陆青看着周围干净亮堂的一切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了个像样的家。
  小傻子对于新家到是还没什么感觉,他最喜欢的还是山上的小木屋。这个新宅子最另小傻子不爽的一点就是居然有两个卧室,一个卧室里是很常见的土炕,而另一个卧室里则是陆青方才购置回来的雕花木床。
  小傻子鬼灵精的转了转眼睛,掰着指头开始算家里的人,怎么算都只有两个人。
  两个人两张床两个房间,小傻子不开心了。
  他现在每天晚上都要抱着陆青睡觉才可以睡得着,如果分开睡的话,岂不是再也不能抱着陆青了。
  “宝宝不高兴吗?”陆青很敏感的发现了小傻子的情绪,立刻就问道。
  他以为宝宝会像以往一样的扑到自己怀里撒娇,可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今天的小傻子却只是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就跑出去跟咪咪玩儿了。
  陆青被这充满怨气的眼神一瞪,心里毛毛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惹到了小傻子。
  他跟在小傻子的身后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到了那抱着白虎的身影,走近一听,小傻子竟然在对着白虎抱怨自己。
  “坏蛋夫君!”
  陆青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紧接着小傻子的语气一转,又变得有些哀怨起来:“宝宝不想和夫君分床睡觉觉。”
  “喵嗷!”白虎像是安慰小傻子一般的符合了一声。
  陆青在他的身后腹诽,就算是你想也不可以!不过小傻子居然都能联想到这种事情了,可见最近他的智力又有所提高了。陆青还记得当初第一眼见到小傻子的时候,小傻子一点都不怕生的叫他哥哥,陆青的话他基本记不住,而现在小傻子根本不用提醒,就已经自觉的叫他夫君了。
  毋庸置疑,葫芦里的泉水让小傻子变得聪明了,而且还让白虎咪咪拥有了学猫叫的本领。
  想到这里,陆青的眼色暗了暗,也不知何时,他才能真正的拥有小傻子。
  以前没有恋人的时候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恋人就在自己面前,却不能就这么直接的吃掉,陆青表示这真是一种极大的煎熬。
  偏偏他每次还不能在小傻子面前表现出来自己色狼的一面,每天都压抑着,陆青觉得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绝对会忍不住的。
  他心里长叹一声,也罢,能忍多久就忍多久吧。
  小傻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看到陆青就站在自己的身后,白玉似的脸蛋刷的一下就红了。他说了陆青是坏蛋,也不知道陆青听到了没有。
  见小傻子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陆青连忙道:“宝宝冷不冷,回去加件衣服好不好?”
  小傻子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觉得陆青一定是没有听到那句话,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开心过了头,差点就没忍住笑声,小傻子走在陆青的身边偷偷的捂嘴笑了笑,眼睛眯住的样子就像是弯弯的月牙一般。
  陆青给小傻子穿上厚棉衣,带着小傻子去食为天看看。
  昨天伙计们帮了他不少的忙,作为老板的一定要有些表示才行,陆青想起了酒坊里刚好有酿好的葡萄酒,便干脆让食为天的所有伙计们提早关门了半个时辰,围着数个炉子吃火锅,喝美酒。
  小傻子就坐在陆青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大家都有久喝,倒给自己的却是与平日里一般的茶水,闹腾着也要喝酒。
  陆青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小傻子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怜了,再加上身边的人都在怂恿着说让小傻子喝一点肯定没事,只好点头应允了。
  小傻子兴高采烈的欢呼了一声,却发现陆青只给自己倒了那么小小的一盅。
  他试探性的用舌头舔了舔,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种葡萄酒的味道跟白酒相差很多,喝起来就跟果汁一般,却比果汁更加香醇。舔了一口之后小傻子迫不及待的将整盅酒倒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然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还要喝!”
  陆青无语的看着小傻子,觉得小傻子的眼睛里简直灿烂的冒星星,哪里还肯继续给他喝。
  小傻子扯着陆青的袖子不停的祈求着,正当陆青要忍受不住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之间的嬉闹。
  陆青神色如常的抬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正是前些日子不请自来的一个姑娘。
  为什么说是不请自来呢,因为这位名为胡蝶的姑娘主业是弹琴卖唱,一般常驻与各家酒楼。
  食为天是芳林县最火的一家酒楼,自然也会吸引此女的注意力。她每天在食为天的厅堂里卖唱探亲,一天给食为天上缴一钱银子,剩余的都自己留着。陆青见此女也算是安分守己,便同意了她来食为天卖唱挣钱。
  这种职业本来是应该经常换地方的,不过也不知这胡蝶是不想再继续兜兜转转了,或是看食为天的生意实在太好,总之直到现在都没有走人。
  平心而论,胡蝶的容貌在女子中算的上是美人了,与那陆府的陆珊珊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美人谈钱唱曲,很招人喜欢,每日也能赚上不少的银两。
  她在食为天呆的时间久了,有许多的伙计也曾对她起过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此女武技不错且心气极高,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招架不起。
  陆青看着胡蝶巧笑倩兮的一张脸,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按理说他请食为天的伙计们吃饭喝酒,是没有胡蝶什么事情的,不过她在食为天弹了这么久的琴,留下来吃饭陆青也不会多说什么,但是现在看来,此女留下吃饭,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只是期望胡蝶不要像那曾经的春花一样做傻事,不然这食为天恐怕是留不住她的。
  “多谢掌柜的让小女子留在食为天卖唱,这一碗酒,小女子先干为敬。”说罢,胡蝶仰头喝酒,将满满的一碗酒倒进了自己的嘴里,引得众人一阵叫好声。
  一大碗酒一口气喝完,这胡蝶还真是女中豪杰一般的人物,不过既然是敬酒,一杯就好,又何必如此张扬。
  胡蝶毕竟是个女子,酒量不大,刚喝完脸上就一片红晕,映衬着她眸光如水,姣好的面容如仙子下凡,另在场的雄性生物,全部都呆愣了几秒。
  酒不醉人人自醉,陆青不动声色,同样也是端起了一碗酒,一饮而尽。
  这点儿酒量,对于陆青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胡蝶见陆青接受了她的敬酒,不由得喜上眉梢,她本不剩酒力,但是今日为了终身幸福也不得不拼搏一把了。
  她本是四海为家,却奈何春心萌动,在见到食为天那年轻有为的掌柜后,便整日思念神魂颠倒。然而陆青却几乎没有注视过她,偶尔能说上一两句话,就已经让胡蝶满心欢喜了。
  西琉民风开放,女子若是遇到了喜欢的对象,完全可以大胆去追求,更何况胡蝶走南闯北,更是没有了顾忌。于是今日趁着气氛正好,酒兴正佳,她先喝下一整碗的美酒壮胆,此刻的心中只剩下了满满的情意。
  胡蝶正想开口,却突然被一个声音给打断,却是那一直跟在陆青身边的小傻子缠着陆青要酒喝。
  “夫君,宝宝也要喝~”
  陆青听到小傻子的声音,神色一下子就温柔了许多,他亲昵的刮了刮小傻子的鼻梁道:“小坏蛋不许喝酒。”
  夫君……
  这两个字如同千斤重锤打在胡蝶的心脏上,她脸色白了白,“陆掌柜的可曾有过亲事?”这句话一开口,就等于是将她的意思完完全全的表达了出来,除非那陆青也是傻子,才会听不懂。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等待着陆青的答复,陆青还尚未开口,坐在他身边的小傻子却开口了。
  “夫君是宝宝的!”
  小傻子生气的看着胡蝶,似乎明白了这个女人是来跟自己抢夫君的。
  作者有话要说:此女并非反派,不过也不是第三者啦
  小傻子这下子有危机意识啦,估计明天那章就会被吃掉喽~
  咳咳,河蟹时代,泥萌懂的,不要抱多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ps:上次不小心给专栏挖了个坑,锁住了好难看,所以我就用我之前写的一个小短篇填补了一下树坑。
  已经完结的,有兴趣的可以戳一下~

  ☆、第三十三章

  对于小傻子的异议,根本没有人放在心上。
  无论是胡蝶还是围观的食为天众人,全部都看着陆青的脸色,等待着这个男人的答复。
  陆青面色如常;淡淡的道:“他说的对。”
  一石激起千层浪。
  其实陆青成亲的事情;整个芳林县的人几乎都知道,当初的他们是把这门亲事当做笑话看的,毕竟陆青娶的是个小哥儿,而且这个小哥儿还是个傻子。而以陆青现在的身份地位,只要他点头同意,绝对有数不清的姑娘愿意嫁给他。
  不过陆青一直很宠着小傻子,这是食为天的众人有目共睹的。
  初开始大家以为陆青只不过是心地善良,毕竟小傻子虽然傻但是为人天真可爱,几乎没有人讨厌小傻子的存在。两人之间的亲密动作看在众人的眼里平常无比,但是在众人的心中;小傻子只不过是孩子而已。
  小傻子叫陆青夫君,而陆青也承认了。
  这就代表着;在陆青的心中,小傻子是他的真正的妻子。
  胡蝶也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是再怎么傲气的人在爱情面前总是糊涂的,她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陆青,就算陆青有了妻子,她也甘愿当妾,即使陆青的正妻是个傻子。
  “我愿意与他分享你。”胡蝶死死的咬住下嘴唇,几乎要咬出血来。委身做妾,这已经是她为了陆青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只因为两个字,喜欢。
  像陆青这样年轻有为的富商,娶上好几个二房三房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众人也都觉得,这胡蝶的容貌给陆青当正妻虽然不够,当妾室却足够了。
  然而没想到的时,陆青还是沉默的摇了摇头:“抱歉。”
  胡蝶看着陆青坚定不移的眼神,又看到小傻子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不放,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她也不多做纠缠,只是优雅的笑了笑,转身离开。
  胡蝶一走,陆青如释重负。
  食为天的众人继续吃吃喝喝,而气氛却是明显不如刚才热络了。时不时的有人偷看陆青和小傻子的方向,自找无趣后又移开眼神。
  小傻子自从胡蝶走了之后就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就连他最喜欢的肉卷都没吃下多少,反倒是趁着陆青不注意的时候偷喝了几杯葡萄酒。到最后陆青实在无奈,只好带着小傻子先行离开。
  两人手牵手走在大街上吹风,小傻子仰起头看着陆青,双眼灿若星眸:“夫君,宝宝想跟你生孩子。”
  陆青愣在了原地,问道:“你懂得生孩子是什么意思吗?”
  小傻子认真的点了点头。
  陆青不知道为什么小傻子会突然提起这件事情,但是方才胡蝶的出现很显然让小傻子有了危机意识。他很清楚光光是凭借小傻子简单的大脑是绝对不可能想到生孩子这件事的,毕竟前几天他问小傻子的时候,小傻子还是懵懂无知的。
  所以他几乎可以肯定,是有人给小傻子说了些什么。
  陆青很好奇的道:“宝宝听说了什么,可以告诉夫君吗?”不得不说如果不是这个人的话,要让小傻子自己开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陆青甚至还有些感谢这个多嘴的人。
  小傻子全然没有隐瞒的心思,陆青问他,他就如实以告。
  “婆婆说,生孩子可以绑住夫君……”
  经过小傻子断断续续,词不达意的解说,陆青总算是稍稍明白了些状况。
  原来是小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婆婆和儿媳的谈话,儿媳向婆婆哭诉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勾三搭四,婆婆就告诉儿媳这个时候要帮丈夫生下一个孩子才能彻底的绑住丈夫的心。小傻子听到后原本是不在意的,结果今天胡蝶出现让小傻子觉得有些恐慌。
  他想到了那天陆青曾经问自己愿不愿意替他生孩子,他拒绝了夫君,所以今天才会有别人出现跟他抢夫君。
  小傻子经过简单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只要自己替陆青生一个孩子,陆青就永远的被绑在他的身边了。
  他很开心,虽然两人绑在一起的头发被剪断了,不过只要有了孩子,他们就可以再也不分开了。
  听完小傻子的话,陆青却有些无言以对了。
  这件事情中绝对有误会的成分,不过总体来说小傻子的理解还不算太歪。小傻子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对陆青的眷恋,对陆青的独占欲已经到达了一个恐怖的程度。
  其实陆青只是没有发现而已,他若是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小傻子才是两人关系中最先动心的人。
  无论是当初陆青误饮灵泉昏迷疼痛时小傻子的着急与坚持,还是后来陆青被那两个女人算计时小傻子所表现出来的愤怒与难过。
  而陆青,说是喜欢着小傻子,却从来都没有将小傻子当做一个真正的妻子来看。
  他总是告诉自己,等到小傻子明白一切的时候再说,等到小傻子恢复智力了再下手,可是却忽视了一点——从头到尾小傻子都是爱着陆青的,看不清楚状况的只有他自己而已。
  也不管是不是在大街上,也不管是否还有人看着他俩,陆青忍不住抱住小傻子,明明白白的告诉小傻子自己的心意。
  “我喜欢宝宝,就算没有孩子,也绝对不会离开,绝对不会跟别人在一起。”
  小傻子将头埋在陆青的胸前,声音闷闷的道:“夫君不许说谎。”
  “说谎的话,罚你变成小兔子。”
  “真的真的不能说谎哦!”
  陆青轻吻小傻子光洁的额头,郑重其事的道:“嗯,绝对不说谎,不过宝宝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说谎的人要变成小兔子?”
  小傻子捂嘴偷笑,“因为宝宝喜欢吃兔子肉!”
  陆青表情有些怪异,小傻子你这么喜欢吃自己的同类真的好吗?
  不过,陆青的神色暗了暗,咳嗽了一声后小声的道:“我也喜欢吃。”
  此吃非彼吃,虽然他至今还没有尝到味道,但是其美味可以想象……
  “想吃兔子!”小傻子双眼发光,方才没有填饱的肚皮有开始叫唤了起来。
  对于小傻子的要求,陆青一向是顺着他为主,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陆青想,等到小傻子吃完兔子,就该轮到自己吃兔子了。
  芳林县大街现在还很热闹,到处都是摆摊的小商小贩们,陆青找到小傻子最喜欢吃的一家烧烤摊上,一边买兔子肉一边想着给食为天拓宽店面。
  火锅可以席卷整个芳林县,一方面是因为大家以前都没有吃过辣椒的味道,一旦尝试之后,有些人就喜欢上了这种味道;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天寒地冻的时候吃上一顿热腾腾的火锅,从头热到脚。
  年关将至,火锅的流行肯定还会持续一阵子,然而等到天气便暖和了,火锅便退居其次了。陆青打算的是,夏天的时候以烧烤海鲜夜市为主,芳林县距离青云山很近,而白虎村的村民也答应了将猎物优先卖给食为天,到时候天时地利人和,不怕生意会败落下去。
  很快,香喷喷的兔腿就烤好了,摊子上的兔子是专门养殖的肉兔,肉质肥美,虽说比不上山上的野兔子有嚼劲儿,但也是十足的美味了。烤好的兔肉上均匀的撒上盐和酱,却是没有陆青熟悉的辣椒与孜然。
  陆青把肉递给小傻子,思量着什么时候要是也能找到孜然就好了。不过这玩意儿据说是从西域引进来的,这个朝代估计不太可能有。
  小傻子见到好吃的开心的不得了,啾的亲了陆青一口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自己吃还不够,还要时不时的让陆青也啃上两口。
  两人慢悠悠的晃到家里,小傻子也吃干净了最后一口肉,不由自主的打了个饱嗝。
  “宝宝跟夫君一起洗澡好不好?”吃兔子之前要先把兔子洗干净了才好。
  小傻子一听说是跟夫君一起,想都没想的点了点头,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误入了自家夫君的捕猎陷阱里。
  ……
  “为什么夫君不穿衣服?”小傻子光溜溜的钻进被窝里,只露出来一颗脑袋摇摇晃晃的。
  炕上很暖和,小傻子舒服的差点要睡着,却又被陆青翻过身来。
  陆青正经的告诉小傻子:“宝宝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