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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经深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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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精准概括。
景胜双手插回兜里,昂了昂下巴,坦白承认,不见羞色:“对啊,追你嘛——这是我的事,你有意见吗?”
“是你的事,”于知乐回:“但这种没意义没结果的事,你可以停止了。”
“怎么没意义,没结果?”景胜偏开眼,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钉在这里,被迫承受她的疑似第二次拒绝。
他重新望向她,并不畏惧地看进她眼里:“如果我偏要个结果呢。”
于知乐眼神安宁,回道:“是吗,你要跟我结婚么。”
她语气稀松寻常,仿佛在探讨与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
……
……
景胜完全懵了。
靠,这女人在说什么啊?
结婚?
跟她结婚??
她想到哪去了??
突然这么吓人干嘛??
婚姻这个词汇对他而言,太遥远,太陌生,太具冲击力。
以至于这个毛头小子马上涨红了脸,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
“行了,”于知乐总结陈词,摆出真正告别的姿态:“早点回去吧,别再这样了。”
—
回去车上,景胜缩在后座,神色凝重。
前面的宋助,把着方向盘,大气也不敢出,毕竟他刚刚蹲墙角听完了自己上司丢脸的全过程。
快到市中心时,宋助才弱弱开口:“景总……”
“别说话!”果然马上被冲回来。
宋助有一点心疼,他想,他必须要给出建议:“景总啊,要不咱们换个吧,你以前也不这样啊,没女人千千万,于小姐完全配不上你啊。”
“怎么配不上了?”
“……”
“各方面条件吧,都远不及你,”宋助忧愁不已:“于小姐她肯定也是清楚这一点,所以会拒……让你不要再追她了啊。”
景胜一整个人倒下去,躺在长座椅上,一身脱力。
“我不。”双手叠在脑后,他像个小男孩一般,不快嘟囔。
“那你说下理由,为什么这么在意于小姐呢,我实在不懂啊。”身为心腹臣子,宋助也跟着心累。
后座顿时没了动静。
几秒后,一声怒吼几要震破天窗:
“我他妈犯贱行不行!!”
☆、第十三杯
不知是那晚景胜在饭桌上的话给了她什么影响,还是弟弟单独在家担心他犯嫌的关系。
这几日,于知乐都会回到陈坊的老屋过夜。
她和于知安几乎不讲话,也鲜有碰得上面的机会。
这小子总是不知道去哪鬼混,通常半夜才回家。
四天了,于知乐没见他打开过一次书包,瞥过课本的一个边角。
她当然也不想管他,每天晚归早起,照旧去蛋糕店,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真的好眼熟……
林岳拼命回想,此刻那首歌,也到了昂扬的部分。
“不想停——
不能停——”
粉丝在欢呼,分担着来自偶像的真情。
电光火石,一张图像,一个名字,在林岳脑子里闪现。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拱了拱身畔朋友,惊魂未定喊他:“景胜!景胜!”
“干什么啊。”景胜厌烦地回,这鸟歌词,正听得他肝疼。
他拽住他胳膊,高指正前方:“你看看!那是不是那女代驾?严安看的女人,是不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女代驾?”
景胜不假思索抬头。
他定睛看她,周围环境黯淡,他只能努力辨认。
也是这一刻,歌至高。潮:
“我的姑娘啊,
我想在山花处见到你,
我想在树荫下见到你,
我想在雨幕里见到你,
我想在白雪地见到你……”
心要跳出喉咙,真的是她,居然真的是她,他竟然在这儿,见到了她。
景胜一眨不眨看着她,呼吸急促到颤抖,眼前万物变灰,唯独她一人鲜亮,有一圈光。他耳边仍是深切缱绻的歌声:“我的姑娘,你笑得发光,你的模样,是我归乡,
我的姑娘,你快回家,我真的好想你,
回家吧,过来啊,回来啊,我的姑娘,我是真的想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 歌词都是自己写的,不接受任何凑字数之嫌的评价,哼
☆、第十四杯
景胜完完全全认出了于知乐。
与此同时,他也清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它们非常震耳,格外激烈,以至于盖过了动情的副歌,甚至,来自四面八方的呼喊。
“是她吧?我没认错吧!”林岳不断推搡他,试图求个答案,可景胜仿佛丢了魂一般,只随着他的动作左右摆,却没开口说一个字。
被他扯够了,才心烦意乱地蹦出一句:“是啊。”
旁边周忻明好奇得不行:“谁啊,那女的谁啊。”
景胜没答,只是看着。
严安过于热烈露骨的隔空对望,令很多在场的客人,也慢慢找到了站在木梯高处的女主人公。
有好事的青年双手圈在唇边,仰头对于知乐呐喊:“喂——下去啊!答应他,去找他!”
林岳完全身临其境:“看不出来啊,雪莲花这么抢手?”
抢你妈逼,景胜在心里骂了句。
而就在此时,那个叫他目光没办法离开一秒的女人,忽然有所动作,开始一步步往下走。
她干嘛?
想干嘛??
景胜背上猛泛寒气,心里全是未知难测的恐慌。
严安仍在歌唱,词情曲意,愈发洋溢。
许多人吹着口哨,眼睛如星闪烁,为即将见证一场破镜重圆的浪漫故事而兴奋难抑。
于知乐步伐很快,似乎迫不及待。
林岳察觉到桌面在颤,他匆忙按住景胜搁那的手臂,他知道这二逼东西要坐不住了。
女人在如潮的掌声里,走下最后一级阶梯,到达平地。接着,她继续目不斜视地,在过道里疾行。
“别冲动……”林岳加重掌下的力道。
他能感觉到景胜在克制,克制着一份爆发,而这份爆发,随时能让他掀翻桌子,甚至是……
砸到楼下。
林岳劝着:“是男人就要接受任何不甘心,不爽,然后心痛地祝福,这……”
话音未落,台下忽地响起一长嘘,意外又惋惜。
因为今晚的女主角,并没有迫切地冲上台去,拥抱那个为她献歌的男人。
而是拐了个弯,径直从侧门走了出去。
哐啷!
酒瓶倏地七倒八歪,惊起了一桌人。
景胜倏然起身,头也不回追下楼去。
中途还绊到了一只凳子,踉跄的两下,也丝毫没有影响他气势汹汹的步态。
周忻明被撞到地上的酒瓶吓得差点跳起来,片刻才心有余悸问:“他、他,胜子怎么了啊?!”
林岳捡起瓶子,墩回原处,挥挥手:“犯病,别管他。”
—
于知乐来到外面,有冷空气沁入心脾,她才觉得好受了一些。
她一早就猜到了严安会这样,他特意邀请她过来,也许正是为了他重归于好的目的。
她没有一点点惊喜,也没有半分愉悦,滴酒未沾,胃里也翻江倒海,腻得想找个地方催吐。
从严安开口诉说过往的那一刻起,她突然意识到,原来有人真是冷了的羹汤,她以为还冒着昨日香,实际走近了拿汤匙一舀,不用送到嘴巴边上,都能察觉到它表面浮着恶心的凉。
好像有鬼祟在后面追,于知乐急促地走。
想要,快点,再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身边都是往酒吧里去的行人,有笑声,有议论,充满对夜的期待。
唯独她一人逆行,形单影只。
突然,她右臂被拽住,那力道大而急,直接把她整个人扯了回来。
转身一刻,于知乐莫名恐惧,不防让自己对上身后人的脸。
夜的寒气和心的慌乱,让她不由地微微喘。
只是把她硬拉回来的人,喘得比她更加厉害。他望着她,眉心皱得极紧,胸腔急剧起伏,脸上已然泛出了急迫的红。
明明都累得都直不住腰了,可他眼底全是千山万水,柳暗花明之后的踏实和放心。
是他。
名字浮现在她脑中。
他怎么在这?
于知乐心头满是疑惑,因而忘了他的五指,还扣在自己手腕上。
“你做贼啊,溜得这么快!”
“操啊老子快找得累死了,这么多人!”
他在重喘之中,吃力地找着可以陈述的空隙:
“我……真的,啊——我要累死了!”
他突然掐紧了她手臂,一手指着后方,归处的方向,眼光灼灼地质问她:“台上那民谣歌手是你前男友?”
“就长那样?”
“又老又丑!”
“唱得还很难听!”
“个子看起来也没我高!”
“你就找那样的当男朋友?”
……
景胜劈头盖脸砸了一堆话,但见女人一直盯着他,一声不吭,觉得有些怪异。
他开始思考自己语气是不是太凶了,跟上回一样。
他定了定心绪,放轻语气问:“你还好吧?”
景胜的出现,完全在于知乐意料之外。
这一会,她才反应过来,灵敏地察觉到景胜还握着自己手腕。
她深吸两口气,命令:“放开我。”
景胜没动,呼吸也平和了许多,接而没来由地说了句:“你不要跟他复合。”
从追出来到现在,这个担忧把他脑袋挤得快要爆炸。
连他都不知道怎么了。
于知乐勾勾唇,似笑非笑:“我让你放开。”
她的声音很冷,像此刻流动的风。
再疏离的态度,也没让年轻男人放手,他只是,又抬起另一只手,抓住了她同一只手臂。
景胜知道女人的力气,她如果想挣脱,绝对马上成功,但他还是想试试,说出自己的想法:“于知乐,听我说,你不可以跟他复合。”
听见他叫自己的名字,于知乐越发觉得眼前人不可理喻。
她瞥了眼自己手臂,景胜两只手就一并握在那,牢牢的,像在上锁。他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动作有多孩子气,像个无理取闹讨糖吃的幼稚园男生。
于知乐反问回去:“我和他怎么样,和你有关系?”
话罢,于知乐看见景胜的眼光飘忽了一下,他整个人似乎也变得有些挫败和沉默。
但很快,不过须臾光景,景胜依旧没有放开她,他重新抖擞,答道:“有关系。”
于知乐长呵一口气,有雾气飘起:“什么关系。”
男人喉结轻滚,紧张又着急,像在下什么决心:“我喜欢你啊,”
他说:“不是什么人都能被我喜欢的。”
他的话,一句比一句更为笃定:
“不是什么人都能和我有这种关系!”
“只有你,懂吗?”
……
一番奇怪的表白,听的人不为所动,他的脸倒先烫如火烧。
于知乐无声地注视他几秒,缓缓开口:“那抱歉了。我不需要这种关系,你可以松手了。”
手腕上的力道,突然间轻了许多,像什么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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