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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来袭:傲娇竹马请接招-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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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里晚上游荡的猫儿。”
  “嗯?猫儿?”太过兴奋的秦大影帝脑袋运转慢半拍,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竟然说他像发情的猫!
  不过,好像也并没有说错。
  脸上的表情转变也不过一瞬,他决定装傻充愣,“什么破比喻,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猫了。走吧,种树。”他勾住她的肩膀。
  扫了眼花园,莫长歌忍不住皱眉,实在是,太丑。
  “又不是我挖的坑。”她隔开他的手,完全没有半分下地的意思,但同时也透露出,如果秦风把树种好,也不再追究他把她家花园弄得这么丑的责任了。
  本就打算种好树给她个惊喜,所以秦风也没指望她帮忙,拎着树苗和铁锹,就朝挖好的坑走去。
  “麻利点儿,种好一点。”莫长歌拉来一根椅子,竟然就大模大样地坐在了花园边上。
  唔,监工。
  秦风望着满地的坑,突然有种挖坑给自己埋了的感觉。
  这睚眦必较的性子,不就记恨早上喊她起太早然后自己去补觉她去上班的事吗?
  罢了,挖坑就要埋,嗯,埋得漂亮点儿。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莫长歌抱臂坐在边上,好不惬意。看着天边残留的云霞一点点变成苍蓝色,她的心突然随着辽阔的天一下子开阔明朗起来,下午的那些阴郁不明的心情,也随之烟消云散。
  撑着下巴,她歪头看着秦风。只见他蹲在地上,即便只是蹲着,也好大一只,宽阔的背,修长的腿,有力的胳膊,嗯,长开了呢。
  从她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他的侧颜,那利落的轮廓,没有任何多余的地方,如同他的性格一样爽利。那眉眼,比少时深邃了些许,但那双眼睛,依旧和以前一样,无论哪时候都神采奕奕的,黑亮的吓人,配着那一口大白牙,笑得有些傻气。
  傻气?
  如果有人听到莫长歌这样形容秦风,绝对会说她眼瞎了。
  秦大影帝,气场强大,那深邃的眉眼,一皱眉一扫视,全部是戏,没有人不沉沦。也只有在莫长歌的花园里,才会这般傻气,一如当年的少年单纯认真。
  而现在,他就在非常认真地种树。
  左手扶着树苗,右手铲土,然后浇上一瓢水,再填土,最后双手压实。
  莫长歌突然好奇,“你种的是什么?”
  “你猜?”秦风扭头过来,毫不在意地甩了甩头,莫长歌这才注意到他去剪了个利落干脆的板寸,此刻一甩,汗滴就全部顺着短粗的黑发飞了出来。
  呃,有点儿帅!
  看来她这个铁哥们能在娱乐圈里混的风生水起,也不是没有道理。
  “猜不到。”不过对于猜树这种事情,她完全没兴趣。要不是那些树被剥得光溜溜的不剩一片叶子,又那么一小根,她还用问他?
  “切,没劲。”见她兴趣缺缺,秦风只好自己回答,“是石榴,还记得高一植树节吗?”
  植树节?高一?
  莫长歌看向园中的那棵梨树,当然记得,当时学校让学生自己去花鸟市场买树,带到市郊的山上去种,她当时目的明确,买的就是两根梨树,秦风本来什么都没想买,结果在旁边捡了根人家丢弃的破苗,听卖树苗的那人说,是石榴。
  她后来把梨树一根种在山上,一根种到了院子里。而秦风,嫌弃那根破苗太丑丢面儿,又不好扔,干脆种到了自家。
  想到这茬,她不禁有些好笑,“忘了问,你的石榴苗怎么样了?”
  “比你这梨树靠谱,不但开花,而且结果,红彤彤的,还挺好看,想着你应该会喜欢,所以也给你种点儿,重点是——石榴好吃。”
  噗嗤,莫长歌忍不住笑了,“敢情你种是因为好吃?”
  不过她的确挺喜欢的,要不然租房的那里也不会有石榴了,也许是梨花太冷清,过了这么些年,突然就喜欢这种热闹红火的花了。
  “不行?”
  “行。”莫长歌忙点头。
  秦风喜欢吃石榴,这是娱乐圈都知道的事情,只不过,她瞧着他以前咋没有这喜好呢,难不成真是被他那棵破石榴树改变的?
  似乎感觉到莫长歌好奇的目光,秦风扭过头来,唇角含着浅笑,就这么与她视线对上。
  那一刹那,轮廓分明的侧脸曲线、飞扬的眉、明亮的眼,还有那唇畔宠溺温柔的笑意,莫长歌不由得扶额,“秦大影帝,请问你这是在向我展示什么叫做侧颜杀吗?”
  “那你有被‘秒’到吗?”眉毛微挑,飞扬出独属于影帝的张狂霸气,如果有粉丝在这里,恐怕会尖叫到晕倒。
  毫无疑问,帅!
  秦风是那种帅得狂拽酷炫,却不会嚣张到令人生厌,就像明亮耀眼的太阳,触手可及,又暖又亮,所以这位影帝在娱乐圈人缘好得出奇,口碑、风评也令人无可挑剔。
  “没有鸣人帅。”莫长歌毫不犹豫。
  “……”向来不屑夸赞的秦大影帝感觉受到了一万点暴击,“鸽子,你这个审美,还真是……二次元和三次元能比么?又不在同一个维度。再说鸣人?我实在不觉得哪里帅,你要是挑个美学漫画我还认,但鸣人那个画风实在是……一言难尽。”
  “其实和鸣人对比,你们还是有个挺相似的。”莫长歌竟然没生气,反而夸赞道。
  “什么?”言语中竟有几分期待。
  “一样的——万年吊车尾呀,”想起秦风初、高中时期那惨不忍睹的成绩,莫长歌觉得不拿出来嘲笑一番简直对不起自己。
  满心以为自己会受到表扬的秦风心窝再中一刀,谁知道更狠的在后面——
  “不过鸣人好歹会煮泡面,你么……啧啧啧。”莫长歌摇头,天知道秦风厨艺是有多烂,泡个现成的方便面都能泡出发霉变质的味道来,更不要说其他菜品,想当年春游时的那个西红柿炒鸡蛋,那味道可真是令人刻骨铭心。
  三轮口舌PK,秦风,卒。
  挂掉的秦风心拔凉拔凉的,耍帅不成,反而被人从里到外打击了个透彻,尤其是这个人还笑着补刀,不亦乐乎。
  扭头,生闷气。
  拿着小铁锹,一下一下愤愤地铲土、填土,几乎让莫长歌怀疑,下一瞬他就会错手将小树苗拇指细的树干折断。
  莫长歌不由得失笑,“小气。”
  “我还就小气了。”秦风理直气壮。
  “……”
  “不过,要我大气也不是不行,一个条件。”
  哟,自己小气还提条件,这什么人呐,“疯子,没看出你脸皮这么厚。”
  “过奖过奖。”
  “说吧,什么条件?”莫长歌也不禁有些好奇,这孩子气的提议,是想干嘛?
  “没什么,就是今天没事去了一趟邻市转了转,说说看,成晞是怎么找到你的?”原本漫不经心的神色,在提问之后,撇去了散漫,眸色中的认真与关注,令莫长歌下意识的避开了他的视线。
  沉默半晌,她选择了回答,“昨天去了出租屋,偶然遇上的。”
  “是吗?”明显不信,索性揭穿,“我说的不是昨天那一次,而是在三个月之前的那场火灾前。”
  莫长歌转头,眸光有些沉,黑沉的眸子里几分意味不明,“你调查我?”
  ------题外话------
  忍不住安利火影,噗哈哈哈!唔,鸣人真的很傻气,但也很帅气。


第033章 恍然如梦
  “不是,鸽子,我在担心你。”秦风坦然对上她的视线,没有什么好隐瞒闪躲的,他就是想到知道这七年间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果然,没有明显的怒意,没有过激的情绪,莫长歌似乎早料到他会这样,只是不高兴是必然的,“种完就可以走了,今天晚饭没你的份。”
  “乔妈刚才都邀请我吃饭的!”
  刚才种树时,乔妈明明提醒过两人吃饭,怎么可能没煮他秦风的,要知道现在他和乔妈可是同一战壕里并肩作战的队友!
  “我说没有就没有,慢走,不送。”说完莫长歌就径自走上台阶进了屋,砰的一下关了门。
  秦风本来就拔凉的心,被门这么一拍,彻底碎了。
  没管秦风的玻璃心,莫长歌在乔妈的注视下,心安理得地吃了两人份的饭,然后才心满意足地上了楼。
  回到房间,没有开灯,她直接将自己扔到了床上,双手张开,摊成了一个大字。
  她说呢,怪不得陆明绅破天荒地没有跑上门来对她进行二次评估,怪不得不问她为何发病,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有,对她明显见过成晞一事只字不提,原来并不是因为生气打算放弃她。
  也是,陆明绅那个强迫症患者,怎么可能丢下自己这个病案半途而废,敢情都在这儿等着她。
  知晓自己刻意隐瞒了见过成晞的事实,他就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也对他有所欺瞒,以至于得不到真实有效的信息,于是,将目标对准了疯子,自己最容易心软也最感到愧疚的人。
  疯子呵,都叫疯子了,能讲道理么?
  只怕接下来,不得安宁。
  有些烦躁,她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然后弹起来,起身朝临窗的书桌前走去。
  打开台灯,暖色的灯光照亮周围一小圈,打开笔记本,然后迅速浏览起热度尚未完全褪去的娱乐消息来。
  莫长歌这个名字,频繁的和成晞出现在一起,赚足了点击,而他们之间关系的挖掘,在某些力量的作用下,止步于青梅竹马这一点,至于校园情侣,传得有鼻子有眼,却始终没有实证。
  倒是安千黛在他们高中参加活动和成晞的合影,还有成晞曾是歌手时两人亲密合作的各种互动被刊登了出来,甚至连当年那一支最火热的MV、销量最高的单曲也上了热搜。
  鼠标一动,忍不住点击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那首《sayhi》
  现实无奈
  打碎saygood—bye
  告别沉默年代
  让我们一起嗨
  不要发呆
  拿出最好状态
  哪怕瞎掰
  世界任我精彩
  不惧失败
  哪怕淘汰
  规则由我修改
  做个怪胎
  还是乖小孩
  要怎么才明白
  没有完美的未来
  只有不羁的现在
  Sayhisayhi
  ……
  清寂的声线、不羁的帅气,明明散漫得要命的唱腔却充斥着霸道的热情,如火似冰,伴随着快节奏扣人心的曲调起伏,莫名地撩动心弦,好听到让人耳朵怀孕!
  明明是那么张扬热烈的歌,莫长歌却仿佛回到了大二时,那孤寂难熬的夜。
  所有人都知道成晞,然而曾经同他那么近、那么亲密的自己,却仿佛隔他最远。
  莫长歌忘不了,大学时的成晞从小有名气一直唱到名扬天下,他一次次巡演,光芒越来越烈,而她的小说一次又一次扑街,依旧籍籍无名。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远得每次听见他要回来,她总是翘首以盼,却被粉丝挤开,最后一个人失落地走散在人海。
  远得她在听到他消息的时候,总有种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曾最亲密的人,竟然要从别人口中听说。
  在邻市重逢成晞的那一日,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她忘了带伞,从公交车站下了车,用手挡着头一路从站台快速向出租屋的方向跑去,却不想撞到了人。
  抬头,愕然。
  完全没有想到,就那样狼狈的重逢了。
  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裤,撑着一把很大的黑色的伞,一米八的个子立在那儿,神色沉稳淡然,恍若一川烟雨不过尔尔。
  而她,头发打湿黏在脸颊上,睫毛、鼻尖、额头都沾了水,身上的衣服有些儿黏,牛仔裤脚和白色帆布鞋也因为先前跑得太急不小心踩到水坑而被打脏,匆忙的神色就在抬头的那一瞬彻底定住。
  那一瞬,仿佛回到当年他巡演归来,在重重粉丝包围下,在无数目光注视下,她狼狈地摔倒在地上,而他,如神祗一般突然降临在她身畔,向她伸出手。
  粉丝们都觉得她无比幸运,而她却只觉得难堪、委屈、羞愧、难过……
  没有人会知道,曾经骄傲无比的莫长歌,曾那么卑微地爱过一个人。
  不曾想到,几年以后,再次以这种狼狈的姿态面对他。
  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是梦。
  如果不是梦,为何会在这千里之外得偿所愿?
  冰凉的手指抚上她的脸,摩挲着,轻轻触到她的如蝶翅般的睫羽。
  “成晞?”
  恍若梦中,然而那触感如此真实。
  直到那一声轻叹落入耳畔,她才恍然惊觉,那不是梦。
  挣脱、躲闪。
  紧随、耍赖。
  自我催眠。
  趁机而入。
  那半月的相处,像两个别扭闹气的孩子,默契地对过往保持缄默,如高中时期、大学时代,一起吃火锅、压马路。
  只是……
  终究是偷来的时光,是梦,终究会醒的。
  莫长歌睁开眼,这一夜断断续续,似做了好多梦,她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过往,哪些是幻象。
  只是一声“鸽子,起床了!”立即将所有沉闷的郁气一扫而空。
  一掀被子,她赤脚下床走向了窗边,果不其然又看到了秦风那张欠揍的脸。尽管没有开窗,秦风却似看到了她,大白牙一亮,莫长歌只觉得自己的眼都快被那笑容闪瞎。
  晨练继续。
  连着接下来几日,秦风都雷打不动地前来约莫长歌晨练,不过路线却不确定,有时候会经过两人曾经最喜欢的早餐店,有时又会来到当年莫长歌写生的公园,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地方都记载着他们年少时无忧的美好时光。
  在接连轰走秦风好几次后,这一日莫长歌终于善心大发,下班回家就打电话邀请秦风这个孤家寡人共进晚餐。
  闻着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秦风差点儿没泪流满面,“鸽子,你总算是良心发现了。”一边说一边将红烧肉的瘦的剔出来,夹到了莫长歌的碗里。
  看着碗里被精心挑选出来的色泽浓郁的瘦肉,莫长歌敛了眸子,夹了一粒放入口中,咀嚼,吞咽,然后头也不抬,似在回味那美妙的味道。
  “是吗?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了,带我吃了那么多个地方的早餐,又是故地重游,又是重温旧事的,说说吧,你的意图。”
  她抬起眸来,眼里犀利,不给他撒谎的机会。
  ------题外话------
  sayhi!
  歌词作者瞎掰,大家一起来嗨!
  哈哈!
  作者本人已疯~不用搭理我。
  只是(摸下巴),肿么感觉我们的成晞当年是个画着烟熏妆朋克风,唱着热烈的歌曲,骨子里却冷酷到底的人呢?清寂的声线,淡漠的眼神……
  恩恩,就酱。


第034章 人格分裂?
  这个神情,秦风自然熟悉,心下一顿,脸上却露出个笑,笑意自然,完全发自内心,有些疑惑有些不经意,“说什么呢,没有的事儿。”什么意图不意图的,他可不承认。
  想把话题岔开?
  “说你演技好我举双手赞成,但别和我绕弯子。”莫长歌不耐烦,秦风脸上的神态的确无可挑剔,也没有什么细微的动作出卖他,但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说吧,是什么?”
  莫长歌盯着他,在这样的目光下,秦风再难绷住脸上的笑意。
  要他如何开口呢?抓了抓脑袋,他有些烦躁,“鸽子,我……”
  他实在是难以启齿。
  终于,莫长歌眸色一暗,眼见她脸色垮了下来,秦风也知道不能再支支吾吾,猛地抓了一把头发,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放任表情,“如果我没猜错,你是癔症吧?”
  癔症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
  闻言,莫长歌身体微僵,脸上却毫无表情,只是垂下了眸子,视线锁定在眼前的桌面上,却又没有聚焦,“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鸽子,你演技并不好,所以更不用和我绕弯子。”方才莫长歌的话,转眼就被秦风用上了。
  只是没想到莫长歌并没有扯东扯西,她只是沉默。
  得知自己无法顺利从她口中套出什么,他只得将自己的推测说出:“当年你曾带我去默克疗养院看望过你妈妈,她就是癔症患者,而我查过,癔症是可以遗传的,而且当年有一段时间你就曾表现得情绪不稳,你……”
  “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莫长歌打断了他的话,然而既然选择说出来,秦风不吐不快,“不,你知道我说的是事实。癔症,或者又叫做分离转换症,由于精神障碍,会产生情绪爆发。发作时意识范围狭窄,会冲动毁物、伤人、自伤甚至自杀。另一方面会有认知障碍,如遗忘、假性痴呆等,同时也会引起躯体也就是生理上的反应,如痉挛、木僵、昏睡等。”
  “说够了没有?”莫长歌低着头,光从餐厅顶上落下来,她的脸隐在暗色里,看不清脸上的神情,秦风却能清晰感知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低气压。
  可既然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他不得不做出总结,表明自己的担忧,“癔症严重者,自我身份识别会失常,严重的甚至会出现人格……分裂。”
  那一瞬间,空气似乎直接降到零度。
  冰冷的寒气,源源不断地从莫长歌微垂的头颅、以及微躬的躯体里散发出来,几乎要将人冻僵。
  明明灯光是那么亮,秦风却猛然觉得,她隐在光下的脸,暗得那般心惊,仿佛不可轻易碰触、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暗深渊!
  “咯咯咯……”
  毫无预兆的,莫长歌嗓子里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笑声,仿佛慢镜头一般,她缓缓抬起了头,视线也随之慢慢抬起,最后停顿在45度,而视线却不停,继续抬高,直至与他完全对视。
  “人格,分裂?”
  霎时,秦风只觉得一股莫名的寒意从脚趾迅速上窜,直顶头皮。一刹那头皮发麻、汗毛竖立,身子仿佛坠入冰窟,被冻得不能动弹。
  那样的视线,冰凉得令人心惊,45度抬头的角度,莫名令人心生恐怖。
  手下意识握起,秦风克制住了这种恐怖的感觉,想到这么些天自己得到的结论,鸽子虽然情绪时而暴躁时而沉静,但并不是不能接受,他不就和她和平相处了这么些年吗?但有一个点,是他至今都无法触碰的禁区,甚至于她没留下只言片语就远走异国他乡,与所有过往断了关联。
  他直直地看向她,真要到了求证的这一刻,他反而平静了,“如果不是人格分裂,那——莫沫呢?”
  ==
  秦风消失了。
  莫长歌看了眼桌上的日历,距离那晚已经过去了两天,这两日,秦风没有再来叫她晨练,也没有蹭饭,两人完全失去了联络。
  对于莫长歌而言,那晚非常的不愉快,不愿提及过往的她选择性地忽略了秦风消失的事实。只是看到日历上被画了圈的4月25号,也就是莫氏置业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忍不住顺带想了想了这件事。
  这天已经是4月15号,距离股东大会召开不过十日,时间紧迫,不仅是日历上的红圈提醒着她,就连莫洛也坐不住来了她办公室,双手撑在她桌前,按捺住心中的急迫质问她,“你到底有什么打算?既然准备联手,你这样未免太不坦诚,我怎么和你合作?”
  莫洛对于莫长歌究竟有多少股份这件事十分在意,只是莫长歌一直缄口不提,弄得她心里痒痒的。
  “有这些功夫,你不如好好研究下咱们的项目策划。”莫长歌打定了主意不说。
  莫洛怒极反笑,“就怕你说大话闪了舌头。”
  “不劳你费心。”莫长歌头也不抬地处理着手中的文件。
  眼见套不出什么话,莫洛也不再与她纠缠,转身就出了门。
  目送莫洛离开,莫长歌拨打了李律师的电话。电话那头,隐约传来了李律师的声音。而莫长歌的手握着笔,不停地根据他的话写下数据。
  目前来看,除去成晞,收回所有股份之后,她在莫氏占四分之一,也就是25%,如果想要万无一失,获得绝对的话语权,她们必须达到51%,加上莫洛的17%,目前两人还差9%。
  “好,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莫长歌揉了揉眉心。
  这几天她并没有闲着,相反,她前后拜访了莫氏的各位元老,这其中也包括林业城。有的是因为礼节需要,有的却是她的拉拢对象,莫长歌并不准备做孤胆英雄,但很显然,人走茶凉,她父亲的声望和影响,在七年之后已然所剩无几。
  与其将希望寄托于这些随时可能反水的老家伙身上,莫长歌更习惯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如此一来,成晞手中11%的股权便显得举足轻重了。
  不可避免的,还是必须要联系他。
  正在这时,手机震动,一条消息闪现。
  “记得还钱。”
  熟悉的号码,简短的话语。
  莫长歌脑海里突然出现那个递给黎大姐的厚厚的信封。
  这么几日,两人一直没有任何联系,想不到今日继莫洛上门之后,竟然收到了他的短信,还是这样一条要债的短信!
  成晞,你还真是……
  拉开抽屉,看着躺在里面的改编合同,正好,她也有一笔账要好好找这人算一算,还有股权的事情。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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