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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来袭:傲娇竹马请接招-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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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要乐不思蜀了?我怎么发现你现在对你的工作还挺上心的嘛?哎,能不能传授一点儿心得?”
  “不上心不行呀,我写文又不赚钱,养不起自己呀。”
  莫长歌满意地看着自己排好的石榴,将手机开成扩音放到一边,然后把文稿放到了旁边,拿起拍立得对准她摆好的东西拍照。
  “路遥都向你约稿了,你还骗我你写文不赚钱?莫长歌,做人不能这么不诚实。”陆明绅毫不留情地点破她。
  “你怎么和路遥联系上了!”莫长歌甩着照片的动作立即停住,俯身紧紧地盯着手机:“陆明绅,你不会是和路遥好上了吧?那我家小洛呢!”
  “长歌,我也老大不小了。”陆明绅突然严肃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爸才过世,按照G市的风俗,如果要结婚,要么今年之内领证,要不就只有等三年孝期届满,陆氏需要一个当家主母,我等不起。”
  莫长歌本来还想说什么的,突然就哑了,可最终还是有些不甘心:“陆明绅,这就是你承诺的认真对待?你这么快就放下了?”
  她知道她这样其实很无理,因为是小洛不要和陆明绅纠缠的。
  “放下?”陆明绅反问,随即电话里传来他自嘲的笑声:“长歌,你能放下秦风?或许你会觉得我们情况并不一样,不能等同,可当心里真的认定一个人后,又怎么会是说放下就放下的?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莫洛管理一把好手,做陆氏主母,我不知道要轻松多少,可她不愿,我……”
  是啊,莫洛不愿,陆明绅终究要认清现实。
  挂掉电话,莫长歌的心情有些沉重。
  这些日子,一有时间她就会和陆明绅通电话,随时沟通她的心理问题,期间她也试探过这只狐狸对小洛的想法,却不想今天终于探到了底。
  可这样的底,却令她有些不能接受。
  拾起晾好的照片,她将它珍重地插入行李箱内的相册里,然后将自己摔在了床上,睡觉。
  可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陆明绅怎么就和路遥在一起去了呢?
  虽然她将路遥当朋友,可她怎么也比不上自己的亲妹妹呀。
  思来想去,她终于还是拨通了莫洛的电话。
  时间已经指向腊月二十八,今天是公司上班的最后一天,明儿就全员放假。
  莫洛接到莫长歌电话的时候,刚拒绝了陆氏集团的年会邀请。
  挂掉电话,她脑袋里嗡嗡响着,全是陆明绅要在年会上宣布和路遥结婚的消息。
  “小洛,别遗憾终生。”
  姐姐莫长歌的话萦绕在耳边,令她再难平静。
  脑袋还没想清楚,手就已经拨通了内线电话。
  “陆氏年会的邀请回复了没?”
  “报告莫董,马上回复。”
  “等一下,告诉陆氏,我去。”
  “好的。”
  挂掉电话,莫洛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这么冲动改变主意,后来索性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直接换装去了。
  陆氏一年一度的年会都定在上班的最后一天,弄完就放假过年,颇有几分狂欢的意味。
  莫洛赶到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和莫氏年会不一样的纵情恣意的自由氛围。
  往年陆氏都不会邀请其他公司的人参与年会,但今年不一样,陆明绅初掌大权,陆氏注资彤山影视城,无论从两家企业密不可分的关系还是两家当家人的私交方面来讲,邀请莫洛都显得合情合理。
  莫洛刚走进会场不久,就看到如众星拱月般闪耀存在的陆明绅。
  如果说一年前的陆明绅只是一名皮相诱人、招蜂惹蝶的富二代,那么今时今日,他便是那集权力、资本、手段为一体,年轻有为、长相妖孽的超级钻石王老五。
  这样的存在,自然吸引了无数女性的目光,甚至无数和他合作的伙伴都在琢磨,怎么才能把这么优秀的青年才俊、陆氏掌门变成“自家人”。
  这样的场景,莫洛见得多了,自然不以为然。她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存在,甚至对于这样的场景早已应对娴熟、游刃有余。
  可偏偏,今天的情况好像有些不一样。
  莫洛眼尖地发现,陆明绅身边好像站着个女伴。
  在她走进他们的途中,陆明绅帮这个女人挡了两杯酒,言谈间两人凑得极近,关系似乎很亲昵。
  难道,这就是陆明绅的结婚对象?
  “莫总?”
  很快有人发现了莫洛的靠近,连忙惊喜地打招呼。
  莫洛从侍者盘中取了杯香槟,爽利地笑问:“几位老总和陆董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莫氏置业的莫董,莫董,这是路遥。”陆明绅主动介绍道。
  莫董,路遥。
  一个是尊称,一个是直呼其名,亲疏立即清晰可辨。
  “莫董您好。”女伴举杯敬莫洛。
  “您好,路小姐。”莫洛同样抬起杯子。
  谁知,路遥手中的杯子竟然被陆明绅夺了过去。
  “说了你今天感冒,不让喝酒的,这杯就由我帮你喝了。”说完,陆明绅在莫洛错愕的目光和他人打趣的视线里先干为敬,末了,甚至还将酒杯翻转过来,随即朝莫洛比了个请的手势。
  顿时,莫洛只觉得胸腔里辣辣的。
  举起酒杯,她当仁不让地仰头直接干杯。
  胸中滚烫的情绪,似乎只能用冰凉的液体浇湿。
  可她似乎忘了,这是酒。
  一杯酒下去,更烫得厉害了。
  接下来,你来我往,她来者不拒,平日的机灵都变成了麻木,转眼不知道喝了多少杯。
  年会正式开始,陆明绅辞别众人,上台讲话。
  望着在台上侃侃而谈、神俊非凡的男人,莫洛有片刻怔愣,脑海里浮现出在碧空花园的那一晚。
  那晚,他那么细心地为自己包扎手指,灯下,眉目温软,神色柔和。
  很难想象,有一天他也会对别的女人如此温柔、体贴。这只骚包的臭狐狸,终于要对别的女人温情小意了吗?
  意识到这一点,她觉得口中的液体仿佛都变得酸涩难喝起来。
  望着酒杯,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情绪的不对劲。趁着大家听讲话的功夫,她避开人群,来到了露台上。
  玻璃门一关,门内门外,两个世界。
  里面觥筹交错,热闹非凡;外面寒风冷冽,安静冷清。
  因参加宴会,她就穿了件露肩的宝蓝色长裙礼服,此刻贸然出来,被寒风一吹,立马冷得瑟瑟发抖。
  可冷点儿也好,冷点儿正好冷静。
  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她突然觉得心中空荡荡的,今天她到底是怎么了,竟然头脑发热要来赴宴?
  想不通,她索性举杯将酒往口中送去。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身后突然传来了陆明绅慵懒的声音。
  她正在喝酒,冷不丁听到声音,猛的呛到。咳嗽声刚起,身上就多了件衣服。
  “这么冷的天,怎么跑露台这里来了。”他的声音里还夹着关切,仿佛对谁都一副多情温柔的样子。
  她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不平之意,立即憋住咳嗽,将他的西装外套扯了下来,“把你的衣服拿去,我做什么不用陆董费心,陆董有这功夫,还不如去陪自己的准夫人。”
  听到这话,陆明绅不由得笑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就像个吃醋的……母老虎。”
  谁吃醋了!还母老虎!
  莫洛酒精上头,本来就有几分醉意,被他这话一激,当即就想要反驳回去。
  但这时候来了一阵冷风,风一刮,酒意顿时就散了两分,脑袋也迟钝的反应过来,她刚才那酸酸的语气,不像个被抛弃的怨妇像什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立即直起身子,挺起背脊,脸上又恢复了平日里的一片寒霜。
  “不好意思喝多了,说了什么还请陆董不要介意。”说完,她就要从他的身旁越过。
  咚的一声。
  她突然被陆明绅一扯,然后压到了露台的墙壁上,而她手里的酒杯一个没拿稳就摔到了地上,顿时溅起了一地的玻璃渣子。
  还不等她反应过来,急切暴烈的吻已经落了下来,如疾风骤雨般,令人喘不过气来。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想要推开他,推的动作却变成了抵,后来甚至改为揪住他的衣服。她一步步的,沦陷在他温柔又强悍的攻势里。
  猛地,她突然反应过来,急忙一把狠狠地推开他。
  他好不容易攻城略地,又怎肯轻易偃旗息鼓,索性一战到底,唇舌长驱直入,将她香甜甘美的汁水全部缴纳。
  “陆明绅!”她终于得半点喘息,愤怒地一脚朝他踩去。
  那是高跟鞋,这一脚在情急之下没保留半分力,立即痛得陆明绅退了开来。
  “陆明绅,你这算是报复吗?是在嘲弄我你已经要结婚了,要转身离去,我却一边拒绝你,一边停留在原地?”
  莫洛目光直直地看向他,双眸冰冷,整张脸布满了冰霜。
  冰山美人,莫过于此。
  可看着她那样的目光,陆明绅突然觉得很心疼。
  “是,我在报复。”可是,心里心疼,面上却不露一分,他不怕死地朝她走去,将她重新逼回了墙角里。
  莫洛死死地咬着唇,难以置信地望着陆明绅,他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我在报复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在看了你姐和秦风发生的事后,竟然还能无动于衷,不知珍惜眼前。我在报复你,想让你看清,看清你那颗冷冰冰的心!”
  说话间,莫洛被他压到了墙上,而她的手指,竟然被一个冰凉的事物套住。
  恍然间,她仿佛明白了什么,愣愣地睁大了眼睛。
  “我是故意打电话给你姐的,我想,如果你不来,我就认了,以后再也不打搅你;可如果你来了……”他拉起她的手,那只纤细美丽的手的无名指上赫然戴着一个硕大的钻戒,“如果你来了,我就再也不会放手,无论如何都会将你套住。所以,你要报复回来吗?”
  莫洛的嘴巴张了张,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任何话来。
  她要是还不明白就太傻了。
  陆明绅这个腹黑货,故意在她姐那里放假消息,甚至在自己面前演戏,就是为了诈出自己的真实心意,而自己确实不负他所望,成功地被套牢了。
  “莫洛,我有句话是真的,再不结婚,你就要等我守孝三年,你要想好了,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很抢手的,要是下手晚了的话……”
  话还没说完,莫洛已经反手勾过他的脖子,将唇印了上去。
  霎时间,天雷勾地火,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用热烈的吻互证心意。
  “陆明绅,你是我的了。”她霸气地宣告。
  夜空中,年会的礼花在夜幕下绚烂绽放,而这对恋人,终于打破心中藩篱,牵起了彼此的手,深情拥吻在一起。
  而此时,榆镇。
  莫长歌握着手机,看到陆明绅发的他和莫洛幸福甜蜜的合照,立马明白自己这是被陆明绅摆了一道。
  这只臭狐狸,竟敢对她这个大姨耍心机,看她回去不好好找他算账!
  可一想到回去,她就郁闷不已。
  今天下午突然收到航班消息,因为大雪天气,未来几天的航班全部取消!这意味着,她不能赶回G市过年了。
  站在榆镇的街头,望着河岸边在雪地里为榆树缠红丝带祈愿的老人和年轻男女,还有河岸边放花灯的兴奋小孩,她却连先前来时的兴奋心情都没了。
  这一刻,她突然无比怀念G市,怀念那儿独有的海风,独有的涛声,独有的海腥味。
  最关键的是,那座城市里有她最挂念的人。
  石榴有无数的籽,她已经吃掉了那么多颗石榴,也早已忘记了那些如尘埃一般的烦心琐事。对于秦风欺骗他而耿耿于怀的心病,也在一次次签收快递单中递减。
  随着相册的变厚,想要回到他身边的愿望就越来越强烈。
  要不是因为自己夸下口说要巡视完所有产业,她估计早就撂摊子跑人了。
  归心似箭,莫过于此。
  可现在,飞机不飞了,她怎么办!
  “这位漂亮的姐姐,你要买天灯吗?今天晚上天灯节,十点大家一起点灯,到时候许下的愿望都会成真,买一个试试吧!”
  一个扎着丸子头,初中生模样的小女孩笑眯着眼向她推荐,莫长歌这才发现,附近有许多这样的小摊贩,买的人还不少。
  “买一个吧姐姐,我向你保证,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还有几分钟就十点了,买一个吧!”
  “真的?”莫长歌忍不住天真的反问。
  “嗯!”小女孩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将天灯递了过去,顺便递了只油性笔给她。
  童心大发,又或者是某种寄托,莫长歌还真就掏了钱付了款,然后认真地在天灯上写下了此时此刻心中最企盼的愿望。
  等她弄完一切,只见河岸边的人们都已经准备好了,有的甚至早就点燃了灯,硬生生地捧在手里面,等到点了才去放开。
  “我是不是也要先把灯点燃?”
  “嗯,现在可以点了。”小女孩热心地指导着。
  刺啦一声,火柴瞬间点燃,带着蓝黄色光芒的跳跃的火焰靠近灯芯,随后灯被点燃。
  莫长歌捧着灯,看它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最后听见对面山上一声钟鸣,意味着十点准时到来,她轻轻一松手,任天灯朝天空飞去。
  在钟声余韵悠长的响声中,无数天灯从蜿蜒的河岸放飞,如一盏盏灯笼,照亮夜空;又如一颗颗星子,倒映在河面上璀璨流光。
  美。
  美的夺人呼吸。
  那种美,包含了人类最美好的祈愿、最美丽的寄托,所以显得特别浪漫动人、令人震撼。
  夜空中,万灯齐飞,轻盈美妙。
  莫长歌仰头闭上眼,然后对着天灯的方向,轻声说道:“愿,一起。”
  正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
  她低头从兜里掏出电话,然后就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名字。
  想他的时候,他竟然就打电话来了,她心里顿时缠绕着丝丝甜蜜。
  “鸽子,转身。”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转身,我就在你身后。
  她脑海里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当即转身回头。
  隔着祈愿的人海,她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人海里的他。
  黑色长款大衣,颀长的身姿,那样的挺拔,那样的可靠,就好像直指天地的白杨,精神抖擞。
  无数天灯映在她眼眸中,但都不如他亮眼。
  俊朗的眉目,深深地刻画在心头,她甚至闭上眼睛都能描绘。万盏天灯映一湾盈盈波光,均比不过恋人眼中此刻的彼此。
  唇角,终于忍不住扬了起来。
  她撒开腿,然后朝她的大男孩儿跑去。
  当撞进那个温暖安心的怀抱,她终于明白,这才是她所修行的圆满。
  ——剧终——
  ------题外话------
  写到凌晨三点,已瘫倒,之后会陆续放番外,时间暂时不定。
  推下一本文,估计过两天放上来,到时候再给链接。
  《密爱追凶,男神住隔壁》
  犯罪心理*悬疑*倒追*萌宠
  季茜和宋臻对彼此的印象出奇一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季茜:你丫的就放冷气吓人吧,充其量就是个傻B的二哈。
  宋臻:古装花旦?冰清玉洁?呵,和泰迪一个德行——色。
  *
  追到手后,高冷男神被痴汉拽下神坛,属性颠倒。
  季茜:宋臻,你属狗的吗!竟然咬……
  宋臻:不,我比你家泰迪专情,只对你有感觉。
  季茜:……
  男人看着怀里脸一点点熟透的女人,邪魅地笑了。他怀里的这只,还真是像极了又萌又软的二哈。
  

成晞番外 飞雪欲白头,谁知相思苦?
  我叫安念。
  世界著名摇滚流浪歌手成晞的养女。
  我讨厌这个身份,同时又不愿摆脱这个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在三个月前是我和养父成晞之前唯一的联系。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多了一种身份,但这个身份,只能深埋在我心底,然后立一块碑,留给我一个人凭吊。
  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如果不是养父成晞,我现在还不知道会被什么样的家庭收养,可能会面临家暴、虐童、猥亵或者冷暴力。
  又或者我会得到很好的教养,但却不会像现在一样,被称为“媲美成晞的摇滚流浪女歌手”、“灵魂歌手”。
  因为那个男人,我才能接触这么美妙的音乐,这奇特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所以,我从来不后悔被成晞收养,尽管我并不愿意做他的养女。
  用韩叔叔的话来说,我这辈子被他最独特的对待,恐怕就是刚收养我时那半年他停下了流浪的脚步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捐助孤儿院的他不仅仅是个歌手,还是鼎鼎有名的寰宇娱乐的实际控制人。
  十几年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请了职业经理人负责替他经营寰宇娱乐,同时公司每年50%的收益全部捐助孤儿院,我所在的孤儿院只是他所捐助的其中一个,而我在无数孤儿当中,只能算沧海一粟。
  也不知道是我踩了狗屎运还是什么,就被他收养了,以至于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被收养的那天下午。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我坐在画架前,调色盘里乱七八糟地混着劣质的颜料,望着不远处的桂花树,开始涂鸦。
  对,涂鸦。
  我并不会画画,这是孤儿院新开设的美术课堂,据说是捐资人要来参观,所以让我们“表演”。
  我知道,这是我的机会。
  和有钱的捐资人一起的,肯定都是有钱人,只要我表现得乖巧,是不是就会有人领养我?
  我从小就是个很有心眼的人。
  只是没有想到,我真的被人注意到了。
  不是捐资人,不是想要领养的有钱人,而是我的老师。
  她低声怒斥:“你这画的都是什么!”
  紧接着,我的画架就被打翻了。
  因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画了一只乌龟王八蛋!
  很丑,但不妨碍人们认出那是一只大乌龟。
  我有些无措,望着脚上好不容易洗干净却被涂料打脏的球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然后,一道清寂独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她吧。”
  “成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们这里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院长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男人没有说话,我抬头,含着泪的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清隽的面庞。
  那是一张怎样好看的脸!
  仿佛天上的神仙,淡漠、冷然、不可触摸。
  那是怎样一双眸,冷寂、淡薄、冰封千里。
  天山欲飞雪,白头渡相思。
  不知为何,我的心微微地疼了起来。
  “跟上。”他冷冷地说道。
  我恍然反应过来,我被收养了,被这么个神仙般的人收养了!
  心里立即雀跃起来,飞快地迈着腿跟了上去。
  看到那辆闪着耀眼的光泽的轿车时,我的心砰砰直跳,可瞅见我五颜六色潮湿脏污的球鞋,我立即停住了脚步。
  他坐上车,看着我在车门边犹豫,眉头微皱。
  察觉到他的不悦,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上来。”谁知他却说道。
  我犹豫,只往前进了一步。
  下一瞬,一股清香袭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我坐上了车。
  我的身体立即僵硬了,虽然我才六岁,可因为是孤儿,我对别人的触碰特别敏感,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我,还是个男人。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冰冷的神色不由得敛了些,“我叫成晞,从今天起是你的养父,你可以叫我成爸爸,我不勉强你,你叫什么?”
  “我,我叫丫丫。”
  我没有名字,据说是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在了孤儿院门口,孤儿院以前的老院长叫我丫丫,所以大家也都叫我丫丫,从没有人想过要给我起个名字。
  “丫丫?”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以后你叫安念吧。”
  “安念?”我重复。
  安念,是不念,还是想念?
  直到如今,我都搞不明白我的名字到底是念还是不念。
  我抱着吉他,在河滩边唱着歌,清澈的歌声仿佛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过灵魂。
  我都灵魂在颤抖,这一刻,他究竟有没有念着我?
  从那晚过后,我已经流浪了三个月,在不同的城市游荡,或是公园、或是广场、或是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或是游乐场……
  我站在每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哼唱着他曾在巡回演唱会上表演过的歌。
  我的声音虽然不像他的那么清寂,那么的穿透灵魂,但我的柔和和清澈,却能荡涤灵魂。
  所以,我被称为第二个他,第二个灵魂歌手。
  这也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另一层联系。
  但,都没有那晚的联系独特,没有那种联系深。
  那晚,我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我将我的身份,变成了我从小心中蠢蠢欲动却深深掩藏的那个身份——他的女人。
  我在深重的煎熬中,攀登上了云峰,与他共赴巫山云雨。
  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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