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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花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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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走路不看景
申明:本书由【富士康小说网】www。fsktxt。com。
一切从穿越开始
只要小草还会发芽
只要花苗还会开花
只要绿树还会结果
这世界上
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Timefly
好像长长地睡了一觉,睁开朦胧的睡眼,耳边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小姐醒了!”
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涌上心头,头痛欲裂。
想起来了。前一天晚上,我在博士宿舍的厨房里钻研着蛋饼的新煎法,然后煤气炉爆炸了,再然后,就到了现在这个身体:襄北王的小郡主月如花。
而另一方面,风华绝代的小郡主,却在昨晚因为心悸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留给我一大包零零散散的记忆。
原来我穿越了。
感谢让我重生的机会,就让一切从穿越开始吧。
好在前世并没有太多的牵挂,连个恋爱初体验都没有。
生平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捣鼓美食,而且时不时就把好朋友们拽过来作小白鼠。
虽然,减肥老师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在晚上吃东西,否则很容易长小肚子;
虽然,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捏捏自己肉乎乎的脸,总是忍不住下定决心减肥,从此不吃夜食。
可是,偏偏每到深夜,美食的灵感就会像电灯泡一样亮起来。
最喜欢做蛋饼,且不说鸡蛋和牛奶的配比不同会产生口味的差异,就算是用各种锅,用锅的各种位置来煎,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我总是乐此不疲实验着各种不同的配比和火候,当香气溢满厨房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幸福,以往那些被“帅哥”们彻底忽视的痛苦,也就都算不得什么了。
然而,世事难料,偏偏让我穿越到了这个“如花”美女的身上。
瞅着铜镜,模糊的人影依稀还是以前的鼻眼,只不过瘦下来几圈,竟然这么好看。
“噗哧”笑出声来,毁了镜子里装出来的明眸皓齿的淑女,
傻傻的神情,原来还是那个自己,那个温暖暖,胖乎乎的自己。
穿越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这个身体的心悸之症也好了。
顽固的心悸折磨了小郡主整整十六年,仍然敌不过一朝香消玉殒。
床头,大夫把着脉啧啧称奇,大呼神迹。
丫鬟小红掩不住眉梢的笑意,殷勤地端茶送水,打赏大夫。
我却在忙着整理身体里残留的记忆:
母亲早已过世,父亲大人还在往回赶的路上。
下面该好好想想,怎么在这个世界幸福地生活下去。
如花郡主是个蕙质兰心的妙人儿,可惜一年中倒有大半时间卧病不起,与阿爹相依为命。
她十四岁那年曾经觐见过皇帝,拜过太庙。小小年纪言语得体,进退自如,在宫里非常讨喜。
爹爹襄北王手握重兵,掌边防军抵御匈奴,膝下唯一的宝贝女儿一直留在封地,不肯允婚,生怕误了女儿的心悸之症。
天啊!阿爹的乖女儿,郡主府里的大家闺秀,这个角色可不好演啊!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演!
这具久病的身体,残留着对生命和阳光的渴望。
窗外望去,花园里一片败落,许多芍药都被昨夜的雨水撑破了花杯,真是一捧畅饮,便消谢无形。人生苦短,多出这一段生命,何必在小心翼翼中浪费呢?
决定了,这一辈子,要过得精彩,过得快乐,过得随心所欲。
残留的记忆仿佛与我的决心发生了共鸣,似乎听到有人在耳边说:“一定要幸福哦!”
那声音渐行渐远,我也渐渐从穿越的震撼中安下心来。
然后,自然就是过上了无法无天的生活。阿爹不在,府里属我最大!
健康宝宝一个,吃饱喝足,然后还能做什么呢?
没有网络,没有电视,可是只要有持续的兴趣爱好,就不会有苍白寂寞的人生。
那么我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呢?
琴棋书画?算了吧,小学上兴趣班的时候都学过一点点,都没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如果说还有什么hobby使我坚持不懈,全身心投入而不觉时间流逝,那就是:
做好吃的!
想想吧,以前多少个无助的夜晚,面对着艰难的博士论文,导师的连环夺命call,还有生怕毕业即失业的种种忧虑,一直都是厨房里几口小锅陪伴我度过黑暗和寂寞。
如今,我一个人生活在异世,最熟悉的,仍然是人与锅的交流,火与味的较量。
于是,我在小红的瞠目结舌中,指挥着大家,在闺房外的小走廊上,支起了小煤炉。
练手的仍然是烤过一千零一夜的蛋饼。
我习惯了燃气灶,还不太熟悉小煤炉。
虽然烧煤饼的小煤炉和现代用来炒菜的漏斗形火焰的燃气灶相比,火焰更均匀,更适合用平底锅来煎和烤,但是控制火候大小,就不是一定容易的功夫了,需要反复练习,慢慢磨合。
就这样,当收到病危通知书的老父亲从京城急急地赶回来时,
迎接他的是女儿大病痊愈的好消息以及一叠金灿灿的蛋饼。
和父亲在一起的日子可谓其乐融融,除了老人家很喜欢念叨:“天冷了,多穿点”或者“少吃点”之外,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
别看阿爹在人前气势威严,不苟言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偏偏在女儿面前特别唠叨。
如花病好之后,父亲当然察觉到了女儿的变化:性子活泼多了,胃口也变得格外的好。心悸之痛不能吃鸡蛋,病好之后就迷上了煎蛋饼,似乎要把十六年的份额都补回来!
老人家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大病痊愈后的补偿性变化,便由着我胡来。
也难怪他没看出人与人的本质差异,天下多少宠溺儿女的父母,有几人真正知道孩子们在想什么?他们对儿女性格的设定,往往都是自己的期待和假想。
小红呢,虽然看出了我的变化,但她是守着我醒来的,怎么也不可能想到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于是,美食家小加菲顺利地占据了这一方阳光明媚的小天地。
当然,人前还是要装的。其实,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装淑女并不难,请相信博士姐姐的功力。
例如,赏菊酒会上,只要把那些衣着华贵的阿姨们都看成是答辩委员会的教授们就行了。
她们提出问题,就尽可能按照她设想的答案去回答;
她们不提问题,就绝不出头,尽量隐没在人群中;平时注意保持坐姿,保持微笑;
当人们谈到你,或者拿你打趣的时候,只需微微低头作羞涩状,满足大家哄笑一声的欲望就一切ok了。
千万注意,不可试图插嘴或者试图做出什么精彩的点评,须知人们对于美貌的mm,从来就不会仔细地听她在说些什么,即使听到了也只会在心里隐隐嫉恨“这话为什么不是我说的”。
才貌双全,并不会给无关的人带来太多快乐。人类都很阴暗!无论哪个朝代,每一个人都需要经历很多痛苦才能学会肯定别人,否定自己。
我并不是智商超人的天才,也不需要别人的折服,更作不了什么“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所以呢,安安心心做好花瓶这个很有“钱途”职业,也算是满足了前世的遗憾。
上一世一直梦想过上花瓶般的生活,可惜那一行的竞争比读博士还要激烈得多。
哎!总算装得还挺像。
这里州府上下,哪个不说襄北王府的小郡主知书达理,温婉动人?
回到王府自然又是我的蛋饼化生活。
最近一直在忙着研发鸡蛋布丁。
原料很简单,鸡蛋、牛奶和糖,可以根据口味添加枸杞等各色甜品。
不过在现代,我都是用微波炉当烤箱转出来的,这里没有烤箱,只能像做水蒸蛋那样加热,所以加热的时间、加水的份量都需要重新确定,花了我好几天的时间。
当我终于捧着成功的布丁请父亲品鉴的时候,却等来了穿越以来最糟糕的消息:
我要嫁人了!
有人说,小说创作的诀窍之一就是,不能让主人公过得好。
简而言之,就是要虐,狠狠地虐,往死里虐!这是谁说的?真想胖揍一顿!
正当我享受着这超现实主义的腐败生活时,一个晴天霹雳把我打醒了。
老父亲满足地品尝着我新做的鸡蛋布丁,笑眯眯地告诉我,已经把我打包便宜“卖”了。
我就知道,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真正的不劳而获,作为“花瓶”享受封建主义腐朽生活的代价,就是放弃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力。
恨啊,早知道就不该这么嚣张了,应该狠狠地装病装下去!
不行啊,那样岂不是让老父亲伤心了。伤心之余,渐渐理智清明起来。我不是《珠帘不卷》中那个无助的沅沅,我有一个心疼我、宝贝我,虽然有些专制,但却不会让我受到任何伤害的老父亲,不如先听听老人家的说法,看看阿爹要我嫁给啥样儿的人物,实在不行再叛逃不迟。
“如花乖乖,封家长子一凡品性高洁——”白胡子阿爹笑眯眯地啃着金黄色的布丁,含含糊糊地说。
没兴趣!有洁癖的人都很挑剔,特难相处!
“一凡饱读诗书,文达雅静——”苦口婆心地劝诱。
没兴趣!书虫、呆子就是这种人类!
“一凡谦逊谨严,为人处事滴水不漏——”摇头晃脑地评论。
没兴趣!我不是挑下属!
“封家几个儿子都很寻常,怎么出了一凡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孩子——那相貌,那气质,啧啧,一笑动京华啊!”
长耳朵竖了起来,眼睛一亮,原来是帅哥!干嘛不早说?这可是上辈子梦寐以求的人生经历,这一世绝对不能再轻易错过了!
在老人家的絮絮叨叨中,我总算理清了头绪。
老爹坐镇襄北多年,手握重权,膝下却只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好不容易女儿身体好了,当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亲事。
如是经过多方推荐、无数海选、几轮精筛,终于选定了左相的长子封舒让(字一凡),并以支持左相集团为代价,定下了这门亲事。
父亲在京中见过一凡好几次,印象相当不错,说他虽是庶出长子,但是才学、人品却比几个嫡出的弟弟好得多,总之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同志。
庶出还有一个好处,因为他的升迁地位都是岳丈给的,所以虽然不是招赘,但是我嫁过去以后,绝对可以横着走。
零零总总,还有很多优点,人家都是拿女儿换权势,只有我可怜的老爹,放弃了中庸的立场,只为了替女儿换回个信得过的夫婿,真叫人热泪盈眶了。
更夸张的是,老爹还特意写信叫一凡同学亲自来送聘礼,让我见一见,最后把关。
虽说老爹不问我的意见就擅自定了亲,但这是历史局限,风俗使然,怪不得人。老人家为了我的终身大事,不惜抛却身家、鞠躬尽瘁。
那眼光比许多现代的父母亲还要开明得多,不问人家收入几何,不问是否有房有车,只问才学和品性,这是多么纯粹的理想主义精神啊!
可是,历史也教育我们,最好的那个未必最适合自己。
所以,最后否决权是吧?摩拳擦掌——
我会好好运用,要幸福,也决不让老父亲伤心。
虽说嫁人的事情打乱了我的宅女计划,但是精彩的生活不就是由许多出乎意料而构成吗。
所以说:生命不息,折腾不止。
让帅哥来得更猛烈些吧!
一见钟情
你是我生命的阳光;
在拂晓轻轻来到;
行着分明的路途;
又在夜晚静静离去。
你是天上的行程
我是地上的羁旅
在这相逢的时刻
你是我生命的阳光
——Timefly
古代的相亲应该是什么样子?
茶香袅袅,隔着雾气的两个人正襟危坐。
“公子平时做什么消遣”
“也没什么,就是看看书,作作画。”
“敢问公子爱看什么书?”
“大抵都是圣贤之书吧”
……
无聊,冷场,自古如此。
说得太多是交浅言深,说得太少又毫无意义。
更何况被家人卖掉换权势的人是他,肯定专拣我爱听地说,把我当答辩委员会主席来对付,哪里看得出真性情,偏偏我只有一次考察的机会。怎么办?怎么办?
一着急就惊醒了,原来还没发展到那一步。
公子押着又贵又重的聘礼从京城过来,至少还需要半个月才能到,我必须在此之前摸清他的底细。
留书出走是必然的,我需要详细制定作战计划。
深夜,烛光下,咬着笔头,精心计算,仿佛又回到了写论文的日子:
从开题到自我答辩,保证滴水不漏。
首先,不能独自出门,否则指不定被卖到哪家青楼唱卡门去了。
保镖是现成的,只要跟上老爹派到晹岭关接人的家丁就行了。
能不能威逼利诱,和他们一起出发?这不是害别人丢饭碗吗?
绝对不行,只能悄悄地跟着,等出了城再表明来意,威逼利诱。
晹岭关是必经之地,两府交界之处,前后百里没有村镇。
左相公子带着辎重,必定只能在三星级以上客栈住宿,那么他在晹岭关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住在“我”上京路上曾经住过的那家凌风客栈。
我只要赶到晹岭关,运气好的话,如果能在凌风饭店找个活计,编个身份卧底下来,那就绝对有机会把帅哥“迷倒”。
怎么迷倒?
以如花的美貌和穿越女的卓越气质?做梦!
当然是用迷药罗。
否则一介丞相公子,谁会理睬一个饭店小厨娘?
不要提正眼看待,只要稍稍接近,人家肯定拿你当灰尘,自动过滤;再靠近些,就当作苍蝇,直接pia飞。
黄蓉和郭靖,那是小说虚构。
总而言之,唯一不以真实身份接近帅哥的办法,就是拿迷药迷倒。
等到他一个人在荒山野地里悠悠转醒的时候,面对我这个救命恩人,自然就学会了什么叫人人平等、友爱互助!
^_^,不错的计划吧。
该睡觉了,养足精神,明天还要打包迷药,顺便打听派谁去接人呢。
一切都顺利得惊人,我作为凌风客栈新一任小厨娘,正端着香气腾腾的鸡蛋羹溜出厨房,向天字一号房进军。
一路踩着客栈咯吱咯吱的楼板,心里既有些忐忑,更多的却是做坏事的兴奋,还隐隐有些期待。
小地方没有牛奶,我只好做了最简单的水蒸蛋,撒了些香肠末,还调了一些家传迷药,果然香气四溢,据说口味冠绝。
只要帅哥一倒,我就拿绳子拴着他从窗户吊下去。下面有人接应,我早就安排好了。
天才的小祸害横空出世!
敲门声“笃笃笃”
“进来吧”温润如水的声音,应该就是封大帅哥吧。
“您的夜宵”我推开了门,平静地答道。
本以为自己会结巴、会颤抖,结果声音却平静如水面,我果然深得干坏事的天赋和精髓。
“夜宵?”
“那位胡子大叔吩咐做的,说是晚饭太辣,少爷不太习惯,吃得很少,特意吩咐做了夜宵。”
“哦,放在桌上好了。”好听的声音,如沐春风,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哇~~极品啊。
身段修长,眉目含情,大约刚洗过,头发还没有干,自然地披散下来,搭在白色的衣襟上,有一种慵懒的性感。关键是皮肤超好,泛着莹莹的光泽,整个人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一朵花、一颗明珠、一方美玉,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摘他的光华。
心砰砰地跳,这难道就是一见钟情?看来我还真够花痴,一点内涵不管。
“还有事吗?”温暖的声音,温柔的人儿。
啊,没了,擦了擦口水,退出去关上门。
正要从门缝里偷看他吃蛋羹,脖子后面一痛就晕了过去。
计划敢不上变化!
再次醒来,我发现自己被人五花大绑,扔在柴房里。
桌上放着鸡蛋羹,胡子大叔对我怒目而视,旁边有几个小跟班,还有客栈的掌柜在一旁唯唯诺诺。
封少爷没有出现,显然小毛贼不值得亲自审问。
穿帮了,怎么会?我还真没有骗人的天赋啊!既然穿邦了,那就大方承认吧,免得受皮肉之苦,双方都没面子。所以,等到老爹派来的人确认了我的身份后,大叔就慌慌张张地腾出了天字二号房,给我安排好了住处。
公子一凡就在二号房的门口等我,头发束了起来,穿戴得齐齐整整。
“不知郡主亲自接应,小生惶恐。只好请郡主暂居客栈,早些歇息,明早一并回襄北王府,可好?”他拱手垂立,修长的身姿,如白荷迎风而折。
我哑然了,可以说不好吗?
要不要去找他解释?算了,人家都说“早些歇息”了。
何况有什么好解释的呢?都被抓了个现行。还是装规矩点吧!
不知道他会怎么看我?
患得患失并不仅仅是恋爱中人的专利,像我这样在前世被忽视成了习惯的人,很难不在意帅哥的意见。
那时候,我是在外语院校读的本科,全班只有一个男生,被当作班里的宝贝宠着。大学四年从来没有和他讲过话,直到临近毕业了,总算下定决心要和他交流一次,于是在自修教室逮着了他,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问他:“你有没有带橡皮?”他装模作样地翻翻书包说:“没带。”我赶紧讨好地献上橡皮问:“要不要我借给你!”
从此获得了个外号“借橡皮的小姑娘”。
这就是小胖墩的生活,大家都喜欢你,可是没有人会在意你;所有人都把你当朋友,没有人想过你也想做个小女生,有一个撒娇的地方。
就这样,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早起床,漂漂亮亮地打扮,在铜镜里使劲看上自己几眼,赞叹一番,然后去厨房准备自己的早饭:煎得亮闪闪的糖心荷包蛋。
煎鸡蛋也是一门艺术,油要放得少才不腻,可是没有油又容易粘锅,所以必须控制好油在锅面的流动,使鸡蛋煎出三个层次,最外层是半透明的棕黄色,脆脆的;中间是嫩嫩的蛋白;最里面的糖心要煎得不流不溢、不软不硬,咬一口,松松地在舌尖颤抖,这才是煎蛋的最高境界。
煎完自己那个,想了想,又煎了一个。
敲了敲帅哥的门,他亲自开了门。
估计料到了我有话要说,不料我能憋一整个晚上。
我特意摆出最明媚的姿态,把煎鸡蛋放在桌上,讨好地望着他,花痴痴地笑:
“这个,我刚做的,一定要尝尝。”
他伸手划了个“请坐”的手势,就坐下静静地吃起来。
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不紧不慢,节奏优雅,教人心里也宁静。
果然是大户人家教出来的孩子,我怎么都学不来。
以前,朋友们就说过,我的吃相,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所有一起吃饭的人胃口大开,因为我总是吃得特别香的样子。
她们说得很隐晦,我习惯了。
小加菲天生打不倒的小强,连煤气炉爆炸都死不了!
一凡哥哥吃完东西,仍然不紧不慢地擦嘴,然后泯了口茶,这才抬头微笑着对我说: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那么鸡蛋羹,原来如此!
果然是因为对敌人不够了解而露了馅。
看着空空的盘子,内心震动了!
那一句“我不太吃鸡蛋”用比较直白地话来说就是:
“我痛恨吃鸡蛋。”
即使如此,帅哥还是很给面子地整个吃完了,
真是……
真是……
何必呢?
其实再来一个煎鸡蛋,我也吃得下~~
另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小加菲我怎么能够嫁给一个不爱吃鸡蛋的人?
谁都知道,我的拿手菜就是鸡蛋系列~~
我无辜地望着似笑非笑的一凡帅哥,
只觉得晴天霹雳,当空降落……
失魂落魄中,不知道什么时侯上了马车,醒悟过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平稳地行驶在官道上了。离家只有四天路程了,四天后我就必须就终生大事与父亲达成一致意见。
时间紧迫,容不得我继续发呆,必须趁机和帅哥加强理性与非理性沟通,尽快作出决定:
嫁还是不嫁,这是一个问题!
我往马车门帘口挪了挪,居然是帅哥在驾车。
素色的衣襟在风中微微扬起,不像是驾着马车,倒像驾着云朵,
仿佛随时会飘走的谪仙人,让人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始终找不到“这个人就是我未婚夫”的自觉。
看得出来,马车是特意为我找来的,胡子大叔的办事效率真高。
公子一凡亲自驾车,以示对这门亲事的重视。
说实话,一凡同学应该是个不错的老公吧,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不说,而且行事缜密,有礼有节,对我算得上温柔,特别给面子,除了不爱吃鸡蛋之外,一时挑不出太大的毛病。
可是不对,这不是我想要知道的,我到底想要怎么样?
撕裂那道温柔而疏离的面纱吗?
“累不累?”他居然先开口了,不知道是不是也象我一样憋了很久了?
“嗯,不累。”
废话,才刚出发不到一个时辰,又走得这么慢,怎么可能会累?
这就是我讨厌这类社交的原因,不熟悉的人在一起,只能说一些没有营养的废话,看似体贴入微,其实是例行公事。
可是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开场白。
沉默,两个人都感到了语言的虚伪,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个,公子平时做什么消遣?”我一说完就后悔了,居然是标准的相亲语录,大窘。
这就是背句型的坏处,那些深入骨髓的句型,总会选择在最不合宜的时机自己跳出来。也怪我前世和男生打交道太少,尤其是在这样眩目的帅哥照耀下,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早知道还不如干脆装傻,让人以为是少女的羞怯,哎,失算。
“呵呵”他居然笑了,
回眸的一笑,便如春花般灿烂,晨光散落在被风吹得零落的发梢,眉眼间的笑意使仙人般的风姿顿时生动起来。
我看呆了。
“其实,我也很紧张,生怕会让小姐为难。”他顿了顿,微微摇着头,“小姐尽管问吧,小生一定知无不言。”
一路闲闲散散地说着话,倒也熟悉了不少。
他主要替左相父亲大人办事,相当于机要秘书,也算是左相集团里的重要联络人,但至今没有官职,而两个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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