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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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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安年献宝似的将自己新写的稿捧给了凤歌:“写得粗鄙,还请姑娘台鉴。”

    “二公子太谦虚了,我见二公子的文笔风华极佳,读得令人丢不开手,比起上回所见,已是大有进步。”凤歌一目十行读完了凤安年新写的,无非风花雪月,文中所寄之意也不过是恩恩爱爱的小情怀,凤歌虽是女子,却是以储君为目标培养,哪里能看得下这些东西。

    只不过想着这位凤二公子双腿残疾,终日在莺莺燕燕桃红柳绿的丫环们环绕中过日子,能有什么见识,能有什么胸襟。

    凤歌与他高谈阔论一番诗词歌赋之后,便不着痕迹的将话题转到律王府近日的动静上来:“二公子近日可有听说北燕可能又要与大恒开战了?”

    “啊呀?竟有这等事?”凤安年圆睁着双眼,看着凤歌,那模样十分吃惊,他又是搓手又是叩齿,一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北燕的边境离丰县不过数里地,那些北蛮子骑着快马过来,转瞬即到,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凤歌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怎么想起来去吓唬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风花雪月的公子哥儿,要找听事,还不如找那位想要上位的娘子,兴许她整日在律王身边呆着,知道的还多一些。

    “不知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现在如何了?记得那会儿她得王爷宠爱于一身,现在莫不是已经坐上如夫人之位了?”凤歌故意说。

    提到她,凤安年幽幽叹了口气,垂着眼皮:“她,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急病吗?”那位夫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身体十分健康,怎么就忽然死了,莫不是死于王府里姬妾争风吃醋?

    凤安年摇摇头:“不是。”他抬头向外张望,确定没有人趴在门边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她总是想打听父王的行踪,甚至还买通了父王的侍卫,让他们说出父王每天都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父王大怒,便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了。”

    派人盯着律王行踪什么的,那不是自己给她出的主意吗?原本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眼线,不料,竟然被律王发现,而律王更是不顾她与自己的夫妻之情,当真下得了这般重手?

    说起来,那夫人竟是因自己而无辜枉死。

    凤歌的心脏“嗵嗵”直跳。

    
  
  
  
第三十五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说好的神童才子人设呢?

    大儿子憨厚爱玩石头,二儿子病弱爱写。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世祖。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子?”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子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说还有第三个公子,凤子宸也的确是世子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子,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子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小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子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子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说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子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子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子,说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子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子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说:“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子颖而好学,现在世子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子,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说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子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子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

    
  
  
  
第三十六章

  
    律王家的两位公子,一位说起舞文弄墨兴高采烈,一位说起奇石头头是道,没有一个人在做一位王府继承人应该做的事情,这很不合理。

    凤安年倒也罢了,是老二,双腿又有残疾,继承家业本也轮不着他,但是,这位已经十七岁的凤子宸还这样一心只关心奇石,凤歌心里有些不安。

    各国后宫之中,为了争宠,不是没有闹出过人命来,或是下毒或是落胎,还有往水里推的。除了有一心要飞上枝头的,自然也有怕死,只是一心想要保住性命的。

    那些想要保住性命的妃嫔,通常会使用一招“藏拙”,美貌自然是不会故意损伤,只不过却不会在众人面前展示,或是装病或是装傻,现在的凤子宸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装傻,装成是纨绔子弟的模样,而且,还有些用力过猛。

    可是,凤子宸明明是律王的嫡长子啊,他装傻是装给谁看呢?

    凤歌十分不解,却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在那里微笑点头,顺着他的话说。

    关于石头的话题,凤子宸已经一个人说了很久很久,凤歌看着他那喋喋不休的嘴,强忍住打呵欠的欲望,心想他怎么就不觉得累呢?

    在昏昏欲睡却强撑着精神听他说的时候,忽然凤子宸的一句话好像一块冬日里的寒冰刺进凤歌的大脑中,激得她马上清醒无比。

    “像这块红色的胭脂石,只在北燕腹地的胭脂山才有,那可是专供北燕皇族专门用来染结婚喜服的贵重染料,那些不识货的蛮子,这么美丽的石头就这么弄碎了染布,真是糟蹋东西。”

    凤歌不动声色问道:“皇族才能用的呀?那岂不是很不容易得到?”

    “谁说不是呢,要不是北玄营的桂德兴送来,我还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红色,你看,这红色还隐隐透着金光,是不是跟落日后的晚霞一般瑰丽?”凤子宸兴致勃勃,食指与拇指捏着那块石头,对着窗外耀眼的阳光细细观赏:“真是越看越美。”

    桂德兴,何德何能,可以弄到北燕皇族的东西?

    看来,这件事大有文章,须得好好查探一番才是。

    凤歌正在盘算应该怎么去查,便听见门口传来仆人的声音:“禀世子,二公子来了。”

    “二弟来了?快请。”凤子宸乐呵呵的看着凤安年被仆从推进来,“这日头这么大,二弟怎么还远远的跑这么一趟,若是想找戈姑娘,派人来接就是,又何必亲自到呢?”

    凤安年微笑道:“叫下人来接璇玑才女,岂不是唐突佳人,父王总说招贤纳才,必当亲力亲为,周文王还拉了姜太公八百步,小弟又怎敢托大不来呢?”

    听得此言,凤子宸似乎没有什么过于强烈的反应,但是凤歌却听出了凤安年的话外音,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这不就在说凤子宸刚才是派的仆人来接,而不是亲自来接吗?

    这两位表哥之前的兄弟情,似乎并不怎么深厚呢。

    “大哥已经与才女聊了这么许久奇石,小弟这里还有几卷书文要向她讨教呢,大哥,可否把戈姑娘的时间让给小弟呀?”凤安年笑盈盈地看着凤子宸。

    凤子宸笑道:“二弟也太心急了,何必急着走,我这的厨房里已经备下了美酒佳肴,二弟刚从父王那里出来,想必也没有吃饭,不如吃了再走?”

    “既然兄长有命,小弟不敢不从,那就叨扰了。”凤安年的脸上是微笑着,但是眉心却有些微微皱起,想来也是不情愿的。

    菜肴十分丰盛,除了鸡鸭鱼肉之外,还有最新鲜的江中刀鱼,还有做工复杂的连汤换心蛋,外形晶莹剔透的白龙清凉碎,还有一碰即碎的雪花小天酥。

    刀鱼多刺,吃的时候若是不断的“噗噗”吐刺,实在难看。凤歌根本不想夹,但是凤安年却忽然开口说:“咦?这不是江边老何家家刚刚送来的刀鱼吗?这鱼最为鲜嫩肥美,肉质极其的细滑,真正是人间美味。快趁热吃,凉了就发腥,可惜了这极品佳肴。”

    凤子宸的话音刚落,便有丫环上前,将一块刀鱼布在凤歌面前的碗中,凤安年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不吃,显得太不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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