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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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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子,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说。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说,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小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子,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小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说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说:“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小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说好的大恒女子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说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说:“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说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说,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子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收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收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收多少钱?
第三十八章
伙计说:“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钱。~随~梦~小~说~щ~suimеng~lā客狗住店,一夜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收的钱,小店绝不会多收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小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说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掀起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说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说:“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不行了,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子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说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子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子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进入西夏的第一个镇子,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开房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说,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摆着的床单被子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子掀起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子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子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子过得,差日子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说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猪肉炖茄子,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说:“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子猪肉炖茄子,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说的很有道理。
凤歌夹了一小根,放进嘴里,嗨,什么酥鱼儿,那就是面搓出来的东西啊,比寻常面条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须糊糊。
“来,浇上这边特制的酱,特别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酱推到她面前,虽然凤歌对面食的感情一般,不过这酱闻着确实不错,她盛了半碗酥鱼儿,又浇了一小勺酱,拌匀,酱里还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萝卜丁还有茄子丁,仔细看看,还有些碎肉末,拌在面里,将本来无味的面须,沾得满是香气。
凤歌吃了一口,感觉比起宫里吃过的东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来这家沙漠里的店这么厉害,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凤歌看着酱没了,还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为这里的东西好吃,是你饿了,早上出来以后,一路除了喝水,就没吃过东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馒头:“什么最好吃,饿字最好吃。”
以前听说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小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小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小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子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说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子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子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说:“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说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说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小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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