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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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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既然母后不想让自己知道,那就不要把自己是洛思瑶女儿的事情说出来了,万一母后欠了她们很多债,她们要母债女还,那也是麻烦事一件。

    年过三十的人,心底里又装着太多的事,平素绝不会宣之于口,始终闷在心中,一到安全的地方,打开话匣子,就关不上了,在林青鸾和梁晶晶的对话中,凤歌听出了,她们竟然也是寒山铁骑的旧部。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寒山铁骑,竟然还有一支女子组成的斥侯部队。”凤歌不由感叹。

    梁晶晶昂首扬眉:“那当然,大恒女子个个巾帼不让须眉,斥侯要的就是胆大心细,能画会写,许多女子都可以胜任,再说,有利器骏马,就算比力气比脚程,女子也不会输!”

    话语间满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与自豪。

    “可惜……”林青鸾的眉宇间悲伤之色一闪而过,“对不住,小妹妹,听我们两个老太婆说这些陈年往事,听烦了吧?对了,你娘亲是谁呀?”

    听见面前的两个女子是寒山铁骑的旧部之后,凤歌哪里还敢说自己是大公主,皇家与寒山铁骑的往事至今都是一个禁忌,现在自己在这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她俩别一激动,把自己给大卸八块,做成人肉包子了。

    因此,凤歌扯了一个谎:“我娘亲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说意外遇到了左使,得到了她很大的帮助,还给了这块飞燕令,说如果我有事,就可以去找她帮忙。”

    一个开青楼的人,能帮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什么……看着凤歌言辞闪烁,明显不想提的样子,林青鸾和梁晶晶都往某一个糟糕的地方想了。

    的确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两人也心照不宣的避开这个话题。

    “那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从大恒国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林青鸾问道。

    凤歌连眼睛都不眨:“我是家中长女,父亲说要将所有的家业将来都交给我,所以,要让我自己出来历练一番,多见见世面,多结交一些不同的朋友。”

    “也就我们大恒国有这样的父母了,放眼东方大陆,哪国的皇族不是玩命的一定要生个儿子出来等着继承皇位的,哼,女儿有什么不好,女儿有什么不如儿子的。”梁晶晶大声说。

    凤歌觉得她似乎对这事特别在意,不由问道:“梁姐姐,以前莫不是受过什么刺激?”

    “我爹是北燕人,在我出生之后,他就看我特别不顺眼,娘亲在生我的时候,产婆就说这一胎伤了身子,不能再生了,那个混蛋禽兽就说,如果不能生个儿子,他就要把我娘休了,重新娶一个进来,一定要生一个嫡子。呵呵,嫡子,他以为他是谁,皇帝吗?”梁晶晶继续笑着,却是红了眼圈。

    “我爹一有不顺心,就会打我娘,可是啊,我娘还是深爱着他,她还叫我也不要怪他,说他以前不是那样的,曾经也是把她捧在手心上呵护,家里穷得只剩半块馒头了,也会让她吃。我娘嫁给他,不图别的,就图我爹对她好。呵呵,对她好……被打得半边脸都是血,也叫对她好?那个混蛋禽兽那样对她,三年之后她还是拼命为他生下了第二胎,是个男孩,可惜,胎位不正,难产了三天三夜,最后……一尸两命。一个月后,我爹就另娶新人了。”

    再后面的故事,就是很传统的后妈与前妻女儿的故事,巧的是,这个后妈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家里太穷,便将刚刚十三岁的梁晶晶送给邻村的傻子当老婆,用傻子家给的彩礼钱,为小儿子娶妻做准备。

    那个傻子不懂人事,村里的小混混便教唆傻子用各种不堪的手段折磨她,白天下地干活操持家务再累,她也没有抱怨,每当夜幕降临,才是梁晶晶苦难的开始。

    甚至还有登徒子,伺机窥视她的一举一动,旁边一没了人,便追上来动手动脚,其中有个人是族长的儿子,也想占梁晶晶的便宜,被梁晶晶用石头砸了个头破血流。

    有一天傍晚,傻子不小心失足掉在湖里淹死了,梁晶晶还没有来得及庆祝解脱,村里的族长就过来,说梁晶晶与外人有奸情,是她伙同奸夫,把傻子推到湖里淹死的。

    当场几个壮汉便过来,将她绑起来,扔在破废的屋子里,第二天一早,便要被浸猪笼。

    就在那天晚上,族长的儿子又来了,他嘻皮笑脸,说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也不用装什么贞洁烈妇,不如陪他好好爽一爽。

    他差一点就要得手了,只是差一点。

    那一天,北燕军队趁夜攻击了边境上的村庄,梁晶晶所在的村庄,也没有幸免,族长的儿子受到惊吓,狂奔出去,被北燕人一刀劈成两半,村里其他的人也都被杀了,最后,他们还点燃了房子,被绑结实的梁晶晶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旁边的房子被点着,火焰顺着连在一起的稻草屋顶烧过来,原本已经破旧不堪的屋顶很快被烧塌,火星崩到梁晶晶身边的枯枝上。

    几乎已经感受到火焰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梁晶晶闭上眼睛等死,没想到,却听见有人喊:“这里还有个活的。”接着便被人一把抱起。

    “刚刚跑出去,屋顶就塌了,变成一片火海。”梁晶晶说起这么令人感到后怕的事,却一点也没露出害怕的样子,嘴角反倒还带着甜蜜的微笑。

    凤歌轻笑:“那个抱你出来的,不会是黄雕吧。”

    “咦,你怎么知道?”梁晶晶有些惊讶,很快又释然:“你这个聪明的小丫头,猜对了。”

    林青鸾笑道:“你和黄雕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正果?”

    “我不会再与任何人结婚了,”梁晶晶说得轻轻松松,望着红芳阁的屋顶,“有缘则聚,无缘则散,何必一纸婚书将人缚在一起,我这把年纪了,对于这些,早已看透。”

    “呸,什么你这把年纪,我还比你大两岁!我今年刚十八!”林青鸾呸了一声。

    梁晶晶笑道:“青鸾姐自然是不同的,青春永驻,红颜不老!千秋万载,永享仙福。”

    “怎么说得跟个邪教似的。”林青鸾又呸了一声。

    “罢了罢了,我看你也是心思活络的很,记得原来还有个北燕人对你挺不错的,你是不是喜欢他?”

    “就算今天十八,嚼上一天这种家长里短的八卦,明天就八十啦!”梁晶晶说完,笑着躲开了林青鸾的一击。

    凤歌看着她俩就好像亲姐妹一样的胡扯,心里很是羡慕,她自己虽然兄弟姐妹不少,但是没有一个人敢跟她这样说话,彼此间说话跟金殿对奏似的,彬彬有礼却生疏的令人感到心底发寒。

    有些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也会跟她没大没小的笑闹,但是很快,就会被他们的亲娘又是道歉又是赔罪,然后带回宫中好好的教训一通,等他们再次被放出来的时候,也变成了毕恭毕敬的木头桩子。

    “对了,那个北燕人,高真北,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凤歌的意思是今天有没有见过她,林青鸾却说:“看见了,昨天我看见他和北燕使节团的人说话。”

    “北燕使节团的……一个特别高的胖子吗,叫也速该的那个?”

    “不是,也挺壮,名字挺长,叫安什么瓦沙,听说他是使节团的负责人,说来也奇怪,他对高真北的态度,很客气,好像下属对上级那样。”

    “今天呢?”

    “今天没见着,门给你带来的人踢坏了,一早就忙着找木匠过来修呢。”

    咳……说到这,那就很不好意思了,凤歌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那个,修门要多少钱,我付。”

    “你付?还是宁亲王付?”林青鸾笑道,“小妹妹,你还是挺有手段的,连这西夏里最有权势的亲王都被你治的服服贴贴,你要不要去见见皇帝,说不定你就会变成西夏皇后了。”

    “西夏皇后还不如大恒的大家闺秀过得更舒服,我只是来西夏见见世面,顺便倒一些兵器回去卖,能赚一点是一点,也好让我家里人看看我的能耐。至于皇帝,我可不想见到他。”

    ***

    有些话,不要说那么早,说太早,就会出现被自己说过的话打脸的事情。

    比如现在……

    凤歌处理完外面的事情,便回到宁亲王府,却迎面撞见李云清,他睡了一会儿,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只见他已换上了一身朝服,对凤歌说:

    “还得请公主殿下随我一同入宫。”

    “为什么?”

    凤歌此来西夏,并非持节而来,而是偷偷摸摸,连通行令都是假托他人身份弄来的,说难听就是非法入境,这样的身份在亲王府闹腾已经算是顶了天了,哪里还敢招摇过市进皇宫?这也太不给西夏人面子了吧。

    李云清扬了扬手中装着风灵草的铁盒:“整个东方大陆唯一的一株可以克制风灵草毒性的霞絮在公主殿下这里。”

    想想也对,而且,凤歌也不想把自己塞过鼻子的东西拿出来再给别人塞,感觉上有点接受不了。

    凤歌问道:“我以什么身份去?”

    “公主殿下即是白龙鱼服而来,那也不便亮明身份,何不继续以璇玑才女之名入见?”

    走在外皇城与内皇城之间的夹道上时,凤歌忽然觉得自己那位表兄凤安年的确是很有才,亏他急中生智,想出个璇玑才女这个名号,仔细数数,这个名号已经用来招摇撞骗好多次了。

    进宫之后,由凤歌亲自将风灵草放入药汤之中,再由太医看顾小火炉炼制。

    李云阳在御书房接见了李云清和凤歌。

    御书房的桌椅不像金殿御座那样的高高在上,不可接近,一张桌上堆满了奏折与书籍,凤歌这也是头一回见到除了自己父皇之外的邻国皇帝。

    李云阳只比关林森大一岁,看起来却是虚弱而苍白,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眼神中却蕴着一股精采光华,好像能看透人心。

    凤歌站在他面前,盈盈行拜见之礼,李云阳听说她是大恒有名的璇玑才女,前来大夏是为了游历,顿时心生结交之意,免其礼,并赐座赐茶。

    从凤歌这一路的见闻说起,渐渐谈到了国计民生,话题越来越沉重,好在李云阳身体不佳,平日政事多由符太后操持,他对于政务的实际处理办法并不是太熟,只会纸上谈兵。

    而凤歌不仅会纸上谈兵,还因为这几个月遇上了不少事,比起大夏皇帝李云阳反倒更有见地一些,一番侃侃而谈让李云阳听得津津有味。

    看着时候不早了,凤歌本想告辞离开,不想李云阳却说:“王兄也难得进宫来一趟,正巧朕今日要宴请北燕使节团,也请王兄和戈姑娘一并参加。”

    “我?不太适合吧?”凤歌微笑道。

    李云阳为什么要让一个大恒国的人,参加大夏国宴请大燕国使节的宴会?在大恒国的外交事务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奇景,还是大夏皇宫实在是太穷了,李云阳又想尽地主之谊请凤歌吃饭,但是又没钱,于是便借着宴请北燕使节团的名义,顺便把凤歌给请了,这样不掉面子,在太常寺那里也好走账。

    事实上,是凤歌想太多了,不是每个国家的皇帝,都像她的父皇那样,面对唾沫星子横飞的户部尚书和太常寺帐本面前选择闭嘴认怂。

    宴席开始,北燕使节团被邀请的共有十四人,坐在凤歌对面,凤歌身边只有一个李云清,北燕人好奇的看着凤歌,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什么身份。

    “这位是大恒国的使者,戈凤。”李云阳是这样介绍的。

    顿时,北燕使节团那十四人的目光,从好奇转成了杀气满满。

    
  
  
  
第六十一章

  
    大夏的皇宫相比之于凤歌从小生活的大恒皇帝,装饰要简单许多,即便是专门用于宴请各国使臣的奉华殿,也只不过在石柱上多刻了些花草纹饰,处处都显出这个以铁和沙为立国之本的阳刚与硬朗。

    凤歌觉得那些北燕人看着自己的样子像要把她生吞活剥,应该是与此处装饰风格有关,放大了对敌意的感知。

    她知道现在如果自己出了任何事,关林森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些马上出现救她,因此,须得自己处处小心。

    雄壮的鼓点声起,从缓而急,两队身材雄伟的男子次第而入,他们用舞蹈表现出大夏铁匠们通过辛苦劳作,最终得到神兵利器的过程。

    在舞蹈的最后,舞者不知何时取来了纸张、毛皮、石块,捧在手中。

    站在队首的两人,手中各自握着一把装饰华丽的短匕首,将纸张、毛皮、石块一一削开,凤歌知道这是最后的试剑,不由想起上回在石岩那里看着他误劈天星石,忍不住嘴角弯起。

    最后,分别站在凤歌和北燕使节团团长安西瓜尔面前,齐声说道:

    “大夏国最尊贵的客人啊,感谢铁与火的大神将你们带来这里,贵国是大夏国最好的友邻,贵宾是大夏国最好的朋友,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说罢,两人恭恭敬敬弯下腰,双手笔直伸出,将匕首递出。

    看这样子,应该是要接过来,凤歌偷偷看了一眼对面的安西瓜尔,他很淡定的接过了那把匕首,凤歌也就伸手拿了过来。

    两队舞者又依次退下。

    坐在大殿正中的李云阳开口了:“这把匕首的材质使用的是我大夏最优势的铁,由最好的铁匠精心打造而成,方才各位也看见了,端得是吹毛断发,削金切玉,朕在这里可以说,这是天下最好的匕首了。”

    “这把匕首曾经由东宁人卖往海外,一把就要三千两白银,今天在这里购买,不要三千,也不要两千,更不要一千,九九八!只要九九八!绝世好匕首带回家!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只收成本价。”

    凤歌看着手上这把匕首,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李云清,压低了声音:“贵国皇帝,还真是辛苦,每回接见外国使臣,都要来这么一次?”

    “嗯。”

    “每次都能卖掉吗?”

    “北燕使臣一直都很积极的购买,贵国么……总是讨价还价。”李云清对这件事见怪不怪,已经很习惯了。

    “所以,一般这把匕首,能还到多少钱?”

    凤歌觉得如果强硬的拒绝,对两国邦交可能会有所影响,可是人家开什么价,自己就出什么价,这也太傻了。想她在涵凉殿读书的时候,可是在出名的冷血太傅手下读书,都敢对太傅留的作业讨价还价。太傅要她每天交一万个字的临贴,她都没老老实实真的交过。

    李云清犹豫了一下,身为大夏亲王,帮着大恒国的公主讨价还价,算不算是吃里扒外?会不会被当成卖国贼?

    那边安西瓜尔已经痛快的命人回去拿钱了,凤歌哪里有钱,她一个月也就五十两的生活费而已,而且……她根本就不是什么使臣,甚至皇帝和对面的北燕人都不知道她是恒国的大公主,就算拿不出钱来,也不算丢了大恒的脸啊。

    对!为什么要买!不买!

    凤歌刚刚下定决心,抬起头,想说出自己的心声,却迎上了李云阳那期待的眼神:“戈姑娘对这把匕首可满意?这把匕首装饰华丽,如天上星斗,与姑娘相映成辉,正合姑娘的璇玑才女之名。”

    一个病弱少年那期待的眼神。

    一国皇帝那亲切示好的态度。

    还有那把华彩非常,质量的确也真不错的匕首。

    谁能拒绝的了!

    凤歌可以拒绝的了。

    期待的眼神,在宫里见太多了,那些做错了事受罚的宫女,哪个不是一身柔弱的样子,眼中闪着期待的光。

    至于皇帝亲切示好的态度,都是套路!你一个十七岁的黄毛小子,嗯……黑毛小子,能有我父皇尊贵吗?每次父皇的亲切示好,从来都不是白做的,最差也能把丹凤殿小厨房里最后一块烤肉给骗走。

    至于质量不错的匕首……

    凤歌笑盈盈的说:“多谢陛下美意,我已经有一把一样的啦,如果再多一把,小女子身形单薄,只怕拿不住。”

    “哦?天下竟然还有比这更好的匕首?”李云**本就不相信,对自家的东西充满自信。

    面对李云阳的质疑,凤歌平静如常:“不错,不知陛下可有兴趣看看?”

    怎么可能没有兴趣!李云阳的眼眶里都快伸出手来了。

    凤歌望着大殿之外肃立着的太监:“入殿之前,随身兵刃留在外面了。”

    “快快快,拿来。”李云阳一阵催促。

    落月刀很快就被送来,凤歌伸手取过,拿在手上,却皱起了眉头:“这不是我的刀。”

    外表看起来的确很像,但是刀鞘上原本镶着的珠宝却都变成了普通的石子,就连黄金铸成的吞口,也被换成了普通黄铜的。抽出刀,果不其然,刀身也变成了市面上十文钱一把的水准,就算是庖丁拿着它去杀鸡,只怕都要费一番功夫。

    被掉包了,在大夏皇宫之内,谁敢掉包?

    会是李云阳吗?为了卖出他的匕首,而用这种卑鄙的手法?

    还是北燕人安插在宫中的卧底?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偷一把刀?

    凤歌脑中转了无数个念头,李云阳还等着看她所说的神兵利器,却听见凤歌说这刀不是她的,李云阳下旨传今日负责守卫大殿的统领过来,向他询问此事。

    那统领一口咬定今日有贵宾前来,因此守备比平日更加禁严,绝对没有宵小出没,他也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这里所有执守的人绝不会做出调包之事。

    李云阳转头看着李云清:“王兄,方才戈姑娘解剑之时,你是否看见了?”

    “我没注意。”李云清就事论事。

    现在凤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手中这把刀并不是她在殿门口留下的那一把,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刀子被人调了包。

    她秀眉微蹙,若那刀是自己的倒也没什么,偏偏是金璜借给她的,要是就这么丢在西夏……

    “哈哈哈,大夏国的陛下,您还是不要为难她了,您看,她脸都红了,只怕是手头不方便,拿不出这么多银子来,故意说的一个借口吧。这两把匕首都很不错,不如,就请这位大恒国的璇玑才女,把她的购买名额让给我吧。”安西瓜尔大笑道。

    他说的,正是李云阳心里想的,这样一个小姑娘,身上大概是真的没有钱,既然北燕人愿意买,那也没什么损失。

    “如此甚好,来来来,尝尝我大夏最有名的一道菜。”李云阳正说着,有四个壮汉抬着一只巨大的铁盘进来,铁盘中搁着一只完整的骆驼,十分巨大,背上还有两座**,凤歌听说过这种动物,却从来没见过,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挺熟。

    “戈姑娘可知道这是什么?”大恒国没有沙漠,也没有骆驼,李云阳有心想要卖弄一下,却没有注意到李云清不忍卒看的低头,假装看菜。

    “骆驼,善于在沙漠之上行走,一次吃饱喝足能顶很多天。不惧风沙,不惧干渴,世间有两种骆驼,其一为双峰,多见于大夏。其一为单峰,东方大陆并不多见,据说有人在波斯见过。”凤歌看着那个庞然大物,心中想的却是这么大的个头,一定不好吃。

    原来她认识,想在她面前显露一下见识的李云阳有些失望,嗯,不着急,还有后手。

    “戈姑娘以前吃过吗?”

    “吃过驼峰,也喝过骆驼奶。”说到这里,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那是西夏使节团前来大恒时,带给皇帝的礼物,当天晚上兴高采烈的父皇就吩咐御膳房把那块驼峰给炖了,凤歌有幸分到一块,驼峰吃起来就是一整块肥腻腻的板油。骆驼奶就更可怕了,第一口还没有什么感觉,第二口,一股浓烈的草味在整个味蕾里爆开,而且,还不是在大草原上沐浴着阳光雨露的那种青草香气,而是割下来之后放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捂出来的可怕气息。

    总之,对于骆驼及其相关产品,凤歌都没有好印象,看这李云阳如此兴高采烈的样子,不会真的是要把烤全驼当做压轴大菜分给贵宾吃吧?

    现在逃席还来得及吗?

    “不愧是璇玑才女,见多识广。”李云峰由衷的称赞,他站起身,走向烤全驼,有人手持银盆侍立一旁,李云阳净手,取刀,割开了骆驼的肚子。

    原来那骆驼的肚子里,还有一只烤羊。

    烤羊的肚子里还有一只烤鸡。

    李云阳用银刀,从烤鸡的肚子里挑出了一只被鸡油浸透了的鸡蛋,然后……他的神色微微一僵,又向被划开的鸡肚子看了一眼,凤歌看得清楚,里面空空荡荡,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大夏皇帝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好像魂魄出窍一般。

    “他怎么了?”凤歌低声问着身边的李云清。

    此时李云清的神情也更不好了,他低声道:“里面,明明应该有两个蛋的啊。”

    换刀的,偷蛋的,这大夏王宫之内,也是精彩的很啊。

    “少放一个鸡蛋有什么要紧的?”凤歌不解。

    在鸡窝里的鸡蛋丢了十个八个也不要紧,在大夏国宴上丢失了一个鸡蛋,那可是非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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