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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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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书安笑道:“这,我们做下人的可不好说了。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随着引路的齐书安往正厅走,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凤歌。
此女子不仅仅是漂亮,要说漂亮的女子,雷烈随着律王也在京里看过了不少,只是那一身高贵的气度与风华,显然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说不定,律王会喜欢。
第十二章
雷烈这么想着,他这个二总管当了许多年,眼看着大总管快要告老还乡,结果小王爷的王妃带来的陪嫁里又有一个精明能干的仆人,原本稳拿的大总管之位现在出现了变数,因此,他想要再为律王做些什么,以确保大总管之位,百分之百的落在他的身上。
倚着花窗的凤歌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如果她的内心可以被投影具现化,那么,将会是一场堪比火山爆发、大地震动、怒海狂啸的场景。
而导致这般剧烈心理变化的起因就是:关林森在她的要求下,将昨天晚上她对林翔宇做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全部说了出来。
凤歌的问题是:“我对林翔宇做了什么?他什么这么怕我?”
因此,关林森只回答了她与林翔宇之间的部分情节,后半部分没有说,因为暗卫的职责是有一答一,不要自由发挥。
听说江湖上有一个叫“万事通”的人,只要给钱,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一一解答,但是,这个“万事通”行踪飘忽,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可以找到他。
如果他现在出现在这里,凤歌愿意出五十两,如果能赊账的话,出一百两也可以,去买一个答案:
“被无意间调戏的男人被吓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但是现在这个能解决问题的人不在这里,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凤歌悠悠叹了口气,也许弄清楚事情的起因才最重要。
仔细回忆自己从城外遇到林翔宇开始,吃过的东西,碰过的东西,看到的东西……
吃的东西与金璜一样,她没有任何异常。
碰过的东西也与金璜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呢?
凤歌想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此时,林翔宇的卧室门打开,他穿着挺隆重,一径向正厅走去了。
病得这么重,还要工作吗?凤歌对他生出无限的同情,想起自己的父皇曾经在重病高烧之余也曾彻夜批阅边关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想想自己未来少不了的加班,不由得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林翔宇刚走进正厅,雷烈便站起身:“可算好了,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律王的话,在这丰县的一亩三分地比起圣旨只怕还管用些,林翔宇只得喏喏依从,跟在雷烈后面向王府走去。
院子里这下更安静了,连虎子都不知去向,凤歌发现,林翔宇昨天带她们进的装满了各种小雕像的房门竟然开了,也许是仆妇打扫完,忘记上锁了吧?
不如去替他把门关上,也省得有猫儿狗儿的把东西打坏了。
凤歌这么想着,便往那屋子去了,站在门口就看见,赫然有一个雕像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不由得一惊,本能的想关了门,绝不踏进去,免得惹祸上身。
但是,在雕像中似乎藏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半在外面,一半还在雕像里。
“我不碰,我就看看。”凤歌环顾四周没人,蹑手蹑脚的进了房,好像生怕惊动了这一屋的雕像似的。
不看则已,一看,她皱着眉头,向后退了一步,这雕像是三个人皮雕像之一,恐惧让她想要离开,但是那半掩半露的纸条却让她产生了十分的好奇。
最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上前,蹲在地上,小心的将那张纸条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朱砂写着一串字:庚辰年腊月三十亥末三刻
若是别人还未必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凤歌一看,心中便是一颤,这行字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她的生辰八字。
皇族中人详细的生辰八字,从来都是秘密,只记于皇家玉牒之上,绝不会流传至宫外,以免引来不轨之徒使用巫蛊之术行魇镇。
凤歌身为大公主,天命的储君,自然皇家相关部门更是慎之又慎,今日竟在这巴国行脚商处得的人皮娃娃里看见了自己的生辰八字,焉能让她不大惊失色。
待她冷静下来,想着也许不过是巧合,天下人这么多,同年同月同时生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她将字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除了生辰八字,再没别的。
“难道是制作这三个娃娃的时间?”凤歌此时好生发愁,心想若是没有将金璜赶走就好了,起码还有人可以商量商量。
转念一想,昨夜自己那般失态,会不会是因为中了诅咒?
凤歌顿时又紧张起来,原本坚信着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她,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虽然这个只有时辰,没有姓名,但是……
万一它产生效力有个范围呢?比如,距离它方圆几丈之内无差别全方位中招?
想到这里,凤歌更加惊慌,她连包袱都忘记拿,就跑出了县衙,小县城的正午时分,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家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也没人对县衙里跑出个漂亮大姑娘表示惊讶和指指点点。
她在街上走了几步,被正午的大太阳在头顶上晒了一会儿,害怕的情绪似乎也随着炽烈的阳光一同消散,凤歌这才想起来包袱没拿,想折回去,就听见前方不远的拐角处似乎有人在谇论着什么。
走过去便看见一个极其气派的府邸,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凤歌信步走过去抬头一看,正门口的门楹上端端正正三个大字“律王府”。
朱红的大门旁两边各站四个全身甲胄的士兵,看着那身材和气势,绝不是寻常家奴。
这位王叔是当今圣上,凤歌亲爹的亲弟弟,在他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时候,位于北方的燕国觉得这皇帝立足未稳,很好欺负,便挥师南下,向恒国发起进攻。
边关将士几乎抵挡不住,最后,满朝武将束手,竟是这位律王叔主动请缨,率军往北境前线杀退敌军。
得胜班师之后,他从那些精英士兵中优中选优,挑出了最忠心于他,也是功夫最为了得的人做了王府的家丁护院。
世人皆知,律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可不是好惹的,那一个个,可都是在沙场上真正砍过人脑袋,见过血的。
律王爷功高卓越,当今圣上便免了他每年春秋朝觐之礼,只是三年一次的大朝觐才会来一次,想起上回见到律王叔的时候,自己才十一岁,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模样,只怕现在律王叔认不出来。
凤歌放心大胆的往人群里凑,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奇怪,林知县怎么进去了?”
“对啊,当听说他元宵的时候竟然就送了一副字给王爷,从此再也没听说他与王爷有过来往。”
“莫不是他想升官发财,求王爷指路?”
“你没见着是二总管雷烈把他引进门的吗?这待遇,不像是他上赶着求人,倒像是王爷请他。”
议论纷纷,皆是类似的论调。
王府门口实在人太多,凤歌决定往别处走走,随意走了几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竟然立着一座道观,牌匾上写着“四象观”。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道观门口冷冷清清,人说门可罗雀,这门口的地面过于干净,连鸟雀也不乐意往这里。
想到从人皮娃娃里发现的那张纸,一向坚持相信着科学的凤歌,忽然决定到道观里上炷香,顺便把那张邪性的纸给烧了。
进门之后,凤歌才发现,这紫竹观不是一般的小,别家道观再怎么也该是正中为正殿,供着三清并玉皇,两旁边为偏殿,或供月老或为知客厅,而这道观,竟然连正殿也没有,只有一个神龛,里面供着的也不是玉皇和三清,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凤歌平日里也读过关于民间的风俗和信仰之类的文献书籍,只知上古时代有拜四灵的,至今应早已具现化为人形,哪里还有直接拜这四灵的。
正在她站在神龛前发愣的时候,一个道人从矮墙后面转悠出来,似乎是刚从茅厕出来,正哼着歌系裤带。
他头一抬,正与凤歌四目相对,整个人都僵住了,两手还保持着系裤带的姿势。
非礼勿视,凤歌多年来受到的教育便是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仰头望着墙边的柳枝,念道:“嫩绿点点凝枯枝,美哉美哉。”
她的眼睛余光瞟着道士已经收拾停当,这才双目平视,看着道士:“想必您就是此间观主?失敬失敬。”
道士也假装好像刚刚才与她打照面似的,身子微躬行礼道:“无量天尊,贫道稽首了,不知女施主今日前来是问卜消灾,或是进香许愿?”
两人心照不宣,假装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凤歌认真的问道:
“本想进香,但见观中只有四灵,不知是何说法?”
“女施主请先上香,之后贫道可为女施主慢慢解释。”道人从一旁取来三枝清香,在烛火上点着了,才递给凤歌,凤歌接过,恭恭敬敬拜了三拜后,将香插进香炉之中。
道人将凤歌请至后面一处房舍之中,屋里陈设极其之简单,墙边有床榻,榻上的矮几两边,各有一只蒲团。
道士烧了水,为凤歌倒上。
“小观素日没什么人来,虽有茶叶,却也是隔年旧茶,还不如清清静静喝这梅花上收来的雪水。”
凤歌笑道:“看不出道长也是如此雅致之人。”
凭良心讲,这位道士与雅致这个词之间的距离,大概像最西端的夏国戈壁到最东端的宁国渔港那么远。
一脸的胡子,想学别人仙风道骨偏又不像,看起来乱七八糟,仿佛还能看出他今早吃的是小米粥。衣服也是隐隐飘着很久没洗的味道。
若不是凤歌知道有文人骚客喜欢玩扪虱而谈,早就吓跑了,起码眼前这个道人,还没伸手往衣服里抓虱子。
想到这杯子的清洁程度堪忧,凤歌不动声色将杯子放在茶几上,好像很认真的在听道士对她说关于四象的故事。
“所谓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自古便受先民礼敬,直至后来,各教派林立,兴衰几世之后,百姓拜神,不过是希望神仙能回应自己的要求,若有不顺意,便不再前来。”
凤歌点点头:“正是呢,不再前来已经算寻常,我还知道有地方求雨不成,挥鞭打龙王雕像呢。”
“所以,神灵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人,与凡人做交易,凡人提供香火而他们提供神迹,仅此而已。但是……”道士的表情忽然变得神秘,他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灵力只有在心中真正有信仰的时候,才能发挥,只是交易,是不会得到神灵庇护的。”
听起来很厉害,但是凤歌完全没听明白:“可是,如果神灵不灵的话,哪来的信仰?”
道士笑了:“所以,这才是我这四象观,不供三清玉皇,也没有月老与财神,只供了天地四灵。人,生在天地间,与世间万物并存,四灵,亦是指代天地万物。”
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对于君王来说,治国平天下是信仰。对于百姓来说,修身齐家亦是信仰,儒生也好,武将也罢,心中须信仰着仁义礼智信,行为才不会偏差。”
见凤歌还是不甚明白的模样,他笑道:“比如,女施主每日早起梳妆,晚上还要一样样的卸妆,再一样样的上晚妆,难道不麻烦?但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变漂亮,看着意中人眷恋的眼神,就什么麻烦都不怕了。”
“哦……道长,你好懂。”凤歌点点头,用化妆打比方,她瞬间就懂了。
父皇的妃子们天天变着法的折腾,大概得到父皇的垂青就是她们的信仰吧。
想想很多女子将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喜怒哀乐皆是靠别人施舍。过去凤歌没觉得她们这样有什么不妥,如今被这道士说破,忽然觉得,一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搏一个人青眼一顾,实在太蠢了。
无论是好或是坏,事事须得把握在自己手上,无论成败,皆无遗憾。
第十三章
杯中的梅花雪水已渐渐散了热气,原本在杯上氤氲的白色水汽已不见了。见凤歌迟迟不饮,道士笑道:“这梅花雪水的香气啊,在温的时候最好,过热则香气不显,过冷则香气尽失,现在喝正好,女施主快尝尝。”
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关心杯子,本以为逃过一劫的凤歌脸上神色不动,心里却翻腾着十万个不愿意,关林森也没有出来打翻杯子的意思,看来杯中的水也没下毒。
要是下了毒多好,就可以直接打翻不用喝了。
凤歌心中暗自叹气,微笑的道士似乎对自己这梅花雪水特别得意,死盯着凤歌手中的杯子,就等着她喝。
算了,喝就喝吧,反正带的药够多,里面肯定有能治跑肚拉稀的。
凤歌一口将杯中水喝干,那姿势那气势,与外国那些被赐鸠酒的大臣们也差不了多少。
见她喝完,道士笑道:“女施主还要喝吗?”
凤歌赶紧摇头:“想来冬天收集梅花上的雪水非常辛苦,还是道长您留着慢慢喝吧。”
虽然杯子卫生堪忧,但是这道士刚才说的话却十分在理,凤歌恭恭敬敬问道:“不知道长尊名如何称呼?”
道士笑道:“贫道玉虚。”
“原来是玉虚道长。”凤歌心里觉得这名字很熟悉,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兴许是在什么文献典籍里看过同名同姓的,当下也没多想。
玉虚道人看着凤歌:“女施主莫非遇到了什么难解之事?”
“咦?能看出来?”凤歌摸着自己的脸。
想了想,她还是把那张纸条拿出来了:“我在家中的物事里发现了这张纸条,不知是什么法术?”
玉虚道人接过仔细端详一番:“朱砂定魂,想来,这纸条是放在傀儡人偶之中的?”
“正是。”听见那道士竟然一口说出纸条的来历,凤歌顿时更加相信他。
玉虚道人将杯中水喝了一口,对着纸条一喷,空白处,竟然影影绰绰显出两个字来:“凤歌”,这下凤歌一惊非同小可,好在多年的训练使她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只是低垂了眼睫,挡住眼神中的震惊。
“这凤歌,似乎是当朝储君名讳?”玉虚道人摸着胡子沉思。
凤歌默默点头,问道:“那这纸条,并那傀儡人偶,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巫蛊之术,作法之人欲将被害者的七魂六魄收入傀儡之中,那个傀儡想必不会什么好模样,若是七魂六魄被收了进去,那被害者的身体,就会像傀儡一般模样。”
“这傀儡必不是普通的泥制或是石雕,而是用动物皮毛做成,最佳的是人皮,人,万物之灵,灵性最足,效果最好。”
凤歌只觉得自己胳膊上的汗毛一根一根的站了起来,她强自笑道:“听起来真是玄的很,这七魂六魄说收就收了么?”
“这倒也不会,人的头顶与两肩,各有一盏本命火,只有本命火弱的人,才会神魂这么容易离体,一般身强体健的,大概要三四天左右才能收齐。这三四天之内呀,被害人会出现神思恍惚,做出一些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或是丢东忘西,更有甚者,弱女子持刀杀了全家的也有。”
怪力乱神之说,在宫中虽是严格禁止,但是越是被严厉禁止的事情,越是让人充满兴趣,一直以来,关于如何做法术害人的故事,在凤歌耳边就没停过,宫中人口多,是非也多,有某位娘娘某位皇子生病,或是亡故,就会有人说这就是被人下了咒术,因此凤歌对此也是深信不疑,她双手笼在袖中,用力掐着自己的胳膊才稳住了情绪没有惊呼出声。
只是笑道:“哎呀,这等邪物,我得烧了去,不过,若是往后再有人用这种手段害人,可有什么化解的好方法吗?”
玉虚道人一笑:“道法玄奇,自然是有的。”
他起身取来一只木盒,珍而重之的打开,里面装着一枚铜钱,说是铜钱,却不是本国或是任何一国流通中的货币,一面刻着“吉祥如意”,一面刻着一枝梅花。
“这是在四灵之前供足七七四十九天的灵币,佩戴着它,可保一世平安。”道人神叨叨的摇头晃脑。
他将铜钱递给凤歌,凤歌道谢之后便想告辞离开,却听见道人说:“这枚铜钱供奉日久生灵,便是律王府上来请,贫道也不曾给他们,只因要待有缘人,如今女施主与贫道如此投缘,贫道便给女施主算便宜些,只须一两银子。”
此时将铜钱还给道人,实在难看,再加上凤歌此时对道人已有几分相信,刚巧凤歌刚才从律王府过来时,路过一家源义钱庄,顺手取了一两银子,便给了道人。
道人将凤歌送到门口之后,便折身回去了。
凤歌将这枚铜钱小心翼翼的收好,准备回县衙去取回自己的包袱,正巧看见林翔宇从律王府出来,脸上神情甚是欣喜。
两人四目相对,凤歌觉得十分尴尬,想要避开,没想到林翔宇却好像完全忘记自己与凤歌之间的那点尴尬事,他现在只想找个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
“王爷说要安排我进工部,进工部~”林翔宇刻意压低了声音,却也挡不住话语间想要飞起来的那种得意。
凤歌十分困惑的看着他:“为什么?”
“像我这样精通机关术的人才,不进工部为国效力,多么可惜,王爷慧眼识英才呀哈哈哈哈。”说到最后一句时,林翔宇终于压不住得意,叉着腰就在街上大笑起来,引得一旁排队送礼的人侧目以视。
凤歌觉得实在太丢脸了,赶紧说了句:“我,我先回县衙收拾行李,那个,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对,我也要收拾行李了,说不定明天我就能收到调令进京了。”林翔宇脚下生风,跑得比她还快,凤歌只见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滚滚烟尘中。
凤歌摇头叹气,什么时候本朝官员行事作风如此奔放,为什么自己只要步子快一点就会被人指责行止不端,有失皇家提统呢。
保持着淑女的步伐慢慢往前走,凤歌心里觉得奇怪,这位律王叔,从来都不怎么管京里的事,更别提京官了,藩王与朝中大臣往来一直都是大忌,不小心便会被弹劾为“勾结”,这次竟会推荐这样一个不着四六的人进工部?
难道他真是个不世出的天才?看这样子实在是不像,要是真是天才,岂能连考三次都不通过,还成了笑柄,灰溜溜的逃出京城。
街边的饼店忽然飘出了非常诱人的香气,凤歌转头,正看见饼店老板端出一盆刚刚烤好的香酥肉饼,那味道,实在是太浓烈了。
本来没什么人的街道上,忽然不知从哪里涌出了许多拿着竹叵箩、粗瓷碗的街坊,他们争先恐后挤到饼店门口,十几二十个的买,很快,那个装着香酥肉饼的盆,就只剩一点碎面皮渣渣了。
买到的人心满意足的走了,没买到的人抱怨几句之后也各自回去。
空气中的香味还未散去,凤歌闻着只觉得口内生津,原本还不觉得饿,多站了一会儿,现在她觉得自己能吃下三块饼。
“请问,下一锅饼什么时候能好?”凤歌上前询问。
老板悠然的坐在店内的躺椅上,闭着眼睛:“这几天面粉不知怎的,竟买不着,刚才那一盆已经是最后的囤货了,再买不着面粉,我只好关门大吉喽。”
面粉这样寻常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是给钱就能买着的吗?凤歌不解,去年分明小麦大丰收,虽然现在还没到收获新麦的季节,但再怎么也不可能就断货了。
凤歌问道:“怎么会没有面粉呢?”
老板翻身起来,看着她,笑道:“你是外地来的吧?”
“嗯,我刚路过,闻着肉饼香味,本想买一个,不曾想竟然一下子卖光了。”
老板笑道:“不是我自夸,我这肉饼啊,那是我祖辈传来下的手艺,用了三十多种秘制香料,入口酥脆,回味无穷。”
他摇头晃脑跟背书似的念叨:“先帝当初做为储君游历全国的时候,曾在我这里吃了一块肉饼,赞不绝口,登基为帝之后,亦念念不忘,邀请我爹入宫做御厨。”
“我爹做了整整三年的御厨,后因思念家乡,便向先帝辞行,先帝还十分可惜呢。”
凤歌心中暗笑,先帝哪有空来位于京城南边的丰县,他刚一出宫,便被卷入了燕国细作事件中,可以说完全是在燕国境内完成的游历。
算了,吹牛也是打广告的一种方式,想想朝中也有个因贪腐问题被父皇斩了的官员,在事情未败露之前,也自称任上清廉,离任时百姓都舍不得呢。
“这么好的手艺,不做太可惜了,那面粉为什么买不到呢?”凤歌还是很在意这件事。
老板叹了口气,无奈地笑笑:“这不朝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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