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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六零的幸福日常-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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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李晶可能是受她妈的影响,越大越不爱跟爸爸回乡下去看爷爷奶奶,李元宏并没有强求她。生气的他并没有把爹妈给孙女孙子准备的“大礼”告诉妻子和女儿。女儿不是不喜欢去探望爷爷奶奶吗,那也用不着享受老李家的“特殊待遇”。何况爹妈一再嘱咐不能把跟侄女李娜有关的事情往外传,李元宏又不傻,当然会死守秘密。

    他倒是想过,只要妻子和女儿哪天醒悟过来,主动跟他回老家,主动孝顺父母和爷奶,主动和李家人恢复来往,就立刻恢复她俩的特殊待遇,可惜两人几年下来,母女俩并没有如他期待地那样改掉。

    李元宏觉得妻女做法过分,可再不好也是他的家人。所以,他虽然并没有在明面上用李家的好处吸引她俩,可他到底给妻女每人准备一个护身符,其他待遇则没有,比如养身药丸和美容面霜等。

    他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妻女安全,其他不是必需品,李元宏觉得没有对李家人付出感情的妻子和女儿不配得到他李家的特殊待遇。他一直在等,想给妻子和女儿一个自个醒悟的机会……

    李建昊因为每年都跟爸爸回去探亲,对老家的爷奶和亲戚比较亲近,也很喜欢他们。

    他觉得爷奶这里并没有像他妈说得那样讨厌。相反,他来到老家,爷奶等长辈疼爱他,同辈的哥姐都谦让他,还能上山打猎,下水摸鱼,特别好玩,就是不知道他妈和姐姐怎么不喜欢老家。

    如同李家子孙学武这事来说,于秋曼就不同意儿子在老家学武。她认为学武没啥用,跟些山野村夫能学到什么武术。她喜欢文质彬彬的男孩,不想儿子整天摸爬滚打,弄得跟泥猴一样,所以坚决反对。

    可是李建昊偷偷学了一些,不过因为他在老家呆的时间短 ,年龄小,只学了点皮毛,没有李家其他兄弟厉害。但是因为他喜欢,想一直坚持下去,即使是背着他妈偷偷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事,幸亏来得及。

 第66章

    于曼秋却不知道因为她看不上婆家; 不经意间失去了什么。或许是丈夫的感情,或许是能保持青春美貌的化妆品,或许是能强身健体的药丸。如果于曼秋换一种态度对婆家人; 或许得到的好处不止这些。

    李元宏是在快要和于曼秋结婚时; 才知道是岳父帮他安排的工作,不然他可能会被分配到老家的城市。那时,他是想过留在首都施展抱负; 可是不一定能按他的心意分配; 最后到底如愿以偿。因此; 他对岳父的帮忙铭记于心; 经常去岳家帮忙干这干那,尤其是搬煤球之类的活计; 他都是抢着干。老家给他邮来的干货,因为岳家喜欢吃; 每次他都送一大包过去。

    而岳母就看不起他父母; 也看不上他的家庭。常念叨要不是她拗不过女儿的执着; 是不会同意女儿嫁给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同样是嫁大学生; 她更想给女儿在首都找个条件好点的家庭。

    因此,岳母经常对李元宏说:“要不是当初曼秋死活要嫁给你; 我是不会同意你俩的婚事。娶到曼秋这样的媳妇; 你算是烧了高香,要好好对待曼秋,不然就是对不起她的一片痴心。”

    岳母对父母的不屑是在父母来首都见亲家时,让李元宏看出来的。当时; 于曼秋对乡下来的未来公婆比较热情。李元宏以为妻子接受了他,就等于接受了他的家庭。至于岳母的不屑,他权当没看见,毕竟他想到结婚后父母和岳母可能好几年都见不了一面。不见面就不会闹矛盾,只是让爹妈受了委屈。

    好在岳父的通情达理,弥补了李元宏心理上的一些伤痕。可是生活阅历少的李元宏哪里想到,于曼秋会在结婚后表现出截然相反的态度,她明显不喜欢去老家看望二老,更

    不喜欢孩子去农村看爷爷奶奶,常常找借口推辞不去老家。

    李元宏不可能因为妻子这样做就离婚,就算是为了俩孩子也不能。好在于曼秋自个不孝顺公婆,倒是不再拦着李元宏孝顺父母。不然的话,不知道李元宏能不能忍受下去,长期的不满积累下来,会不会有爆发的一天。

    他总认为,自己孝顺岳父岳母,妻子也应该同样孝顺公婆。可于曼秋在家时被娇惯得很,不是那种太会为别人着想和付出的女人,自从她对农村起了厌烦之心,再也不想跟着丈夫回老家看望公婆。

    面对岳父岳母的两种态度,李元宏选择不同的方式对待两人。因为岳父对他不错,当成半个儿子看待,他就把父母给他的养身丸偷偷放到水中融化,让岳父喝了补养身体。岳母既然瞧不起他父母,瞧不起李家,就没有这样的特殊待遇,李元宏只拿平常节礼去看望岳母,那些节礼还是妻子准备的。

    明面上的孝顺一样,其实差别大了。李元宏悄悄做那些,是他想回报岳父待他诚心。

    话说回来,于曼秋和李晶的对话刚好被李娜听到。因为李奶奶见小儿媳和孙女老是躲在屋中不想出门,就让李娜给她们送点瓜子过去吃。

    其实,李奶奶知道小儿媳和孙女不稀罕来老家,看着儿子的面上,李奶奶就忍了,反正小儿媳住不了几天就走。再说她还真不缺孝顺媳妇,老大媳妇伺候得不错,缝缝洗洗、做饭啥的都想着他们;老二媳妇送这送那,他们算是沾光了,这几年养得着实不错,邻居谁不羡慕她有两个好儿媳,羡慕她如今儿孙满堂,越活越年轻。

    当然,老三经常给他们寄钱,他们也不瞒着,经常给邻居唠唠老三的孝顺行为,省得人家以为老三考上大学,在外面工作后不管爹妈。老三媳妇的事,李家人心知肚明,自己人知道就好,用不着家丑外扬。

    李娜听小婶和李晶嫌弃家里乱糟糟,真不想给他们送东西吃。还不是因为她哥明天要结婚,她家新宅子那边安排不了所有吃酒的亲戚,才想在老宅这边开几席。小婶明明是来参加婚礼还嫌乱,真没有做长辈的样子。伯娘、姑姑、小叔他们谁不是都在忙活,只有小婶躲在屋里享清闲。

    可是考虑到小叔和爷奶的想法,她就没心情跟这俩人计较了,“小婶,你在屋里吗?我奶让我给你们端点瓜子来吃。”

    于曼秋到底不是啥都不懂的二货,她给女儿使了眼色,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晶晶,快点给你娜娜姐开门。”

    “娜娜姐。”可能因为李晶是孩童的缘故,第六感比较灵敏,感觉出这个漂亮堂姐不好惹,每次见到李娜都乖乖喊人。

    李晶不过才九岁,平时跟妈妈最亲近;不知为什么,她比较害怕李元宏。所以她在于曼秋的管教下,性子越来越像她妈。她本来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可李家没有她的同龄玩伴,她跟年龄较大的李娜、牛红云玩不到一块,更没兴趣跟堂哥们一起玩,所以只能跟妈妈带着屋里憋着。而且老家冷得厉害,这种天她不想出去挨冻,寂寞孤单冷的她真是住够了奶奶家,觉得她还不如在家跟小伙伴玩过家家,早知道就不来了,明年她一定不会再来。

    李娜跟这个常年不见的小婶没有好感,更没有话题可聊,放下瓜子就说:“小婶,你和李晶吃着,我出去帮忙了。”

    “那你赶紧去忙,不用管我俩。”于曼秋知道这个侄女小小年纪就被请到部队去当教员(她以为李娜在部队教人习武),不敢小看她,比较客气地跟李娜说话。

    其实于曼秋在家就听丈夫说过:这次回去侄子娶团长女儿;侄女嫁给习武的师兄。她见到漂亮文静的李娜,根本没想到这就是习武多年的侄女,她还以为习武的人都摔打粗粗拉拉,哪里想到李娜长相如此精致。

    于曼秋没有见过顾明远,因为顾明远在家忙着婚事。于曼秋她以为李娜的师兄是个五大三粗的习武大汉,还暗自为李娜可惜。可她一个常年不和妯娌相处的弟妹,没有脸面在嫂子面前指出侄女的婚事不好,只是想着不会让自个的女儿走这样的路。

    李娜要是知道小婶有这样的想法,可能只会呵呵一笑,说自己是嫁了个武夫,但是个无比出色、无人能及的武夫。

    不知道于曼秋见到顾明远那天,眼珠子会不会惊出眼眶。

    而在此时,已经在镇上歇了一天的高家众人正在讨论李家的事。

    朱凤兰的妹妹,也就是高云的小姨,先前还责怪姐姐把高云嫁到穷乡僻壤的农村来。可她住下以后,李家安排人又是送饭,又是烧水的,把他们安排得住的舒适干净,吃的比家里还好,就不再嘟囔把高云嫁给农村人的事了。

    因为知道年前年后家里接连举办两场婚礼,李娜和顾明远回来后,弄了几袋白面来,特意用来招待高家和举办婚礼所用。还有肉类,是李家兄弟合力上山猎了猎物后,收拾好又冻起来的。现在正是寒冬腊月,外面是天然的冰箱,有再多肉也不怕坏掉。所以他们提前收拾出来一些肉和白面放到姑姑家,在大姑家蒸馒头炖肉招待高家人。

    这年头,即使家里日子好过些,也很少有天天吃馒头吃肉的,所以高家人对李家的伙食赞叹了一番。

    因为高团长一家等几个亲戚一同来给高云送嫁,等了完这个等那个,直到昨天一行人才匆匆千里迢迢赶到这里,这时距离结婚还有两天时间。休息了一晚后,今天就是李家下聘的日子,因为两家距离太远,有很多结婚习俗就不讲究了。

    他们围在一起看李家送来的聘礼,只看东西的话还真不多。因为李建军和高云结婚后不在家住,李元盛两口子直接把家具折成钱当聘礼。没有这三十六条腿和三大件顶着,聘礼规模看着就不起眼了。

    李元盛夫妻直接给了高家六百块的礼金,这也算大手笔了。

    他们夫妻就是想现在他俩还能赚,就把这些年攒下的钱分成三份,给三个孩子,每人结婚时他俩都是出六百块。至于六百块怎么花是孩子们的事,因为三个孩子都不像在家呆着的样子。就这样,夫妻俩基本把老底搬空了。

    聘礼中还有两件让人眼睛一亮的呢子大衣,一件酒红色,一件驼色。

    衣服是李娜准备的,这是她前世的库存,一直挤压在储物袋,还没机会出来见见阳光。她在库存中翻出来几件呢子大衣,她和高云是新娘,每人两件,还给准备她妈一件,其他人就没有了。要是再多拿,别人可能会把她当成贩卖衣服的。

    李娜这样做,主要是妈妈和高云姐跟她身材差不多,只比她略微丰满些。她买的衣服多是宽松版的,目测高她们穿上肯定没问题,正好趁此机会拿出来穿,以前没想起这茬。再说一辈子也就结着一次婚,李娜想风风光光地出嫁,送给高云是看在她性子还不错的份上,而且她也快成为自家大嫂,对自家人她当然不再吝啬。

    李娜还给她妈弄了几匹布料和一些棉花,布料有花棉布和条绒。花棉布可以做背面,条绒可以做衣裤、做鞋面,非常实用。结婚时,主要是做被子用布和棉花多。

    苏景芳倒是追问了一次东西的来源,李娜说这是她和师兄弄来的。至于怎么弄到手,李娜没说,直说让她妈放心使用。苏景芳知道女儿和明远速来有主意、有能力,就没继续追问。他们拿出的这些布料正巧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她这又要娶儿媳,又要嫁女儿的,往日积攒的布票根本不够用,还跟别人借了一些,算着还是不够。有李娜弄来的衣服和布料在,她甚至不用再动用借来的那些布票。

    高云的小姨说:“姐,看来这李家还有挺能耐,我就没见过外面卖这么板正又好看的衣服。你看这颜色,多正啊,高云穿上肯定好看。”

    朱凤兰确实没想到李家能送这么好的衣服,一送还是两件,让她买都没处买这样的衣服。因为她和女儿为了买结婚衣服提前去市里逛了大楼,照这样式差远了。

    朱凤兰对女儿说:“看到这些,李家算是尽心了。衣服高档,钱给的也不少,你结婚后心里有数点,人家这么费心思,你也不能亏待李家的人,尤其是你公婆。”

    “妈,我又不是孩子,哪能不知道这些。这两件大衣真好看,不知道是从哪里买的?咱们在市里逛百货大楼可没有这么时髦的款式,难道这是华侨商店里的衣服?”高云猜测。她看到漂亮衣服也高兴,哪个女孩不爱美,她迫不及待想要去试衣服了。

    高霞拉着姐姐说:“姐,你快试试衣服,这也太好看了!姐,等你结完婚,借我一件穿穿吧,我好喜欢这两件衣服。”爱美的高霞看着大衣两眼都要冒光了。

    高云听了妹妹的要求,想了想说:“等我结婚后,问问建军的意见再说,他要是同意我就让你穿。”

    高霞听她姐说这话并没有不高兴,笑着打趣说:“姐,你还没结婚就想着听姐夫的了,以后肯定是姐夫当家,我要是有事就去求他,不跟你说了。”

    “瞎说什么,这不是李家送的衣服吗,我要是不问一下,直接给你穿,他家不高兴咋办?”

    “哼,还不是怕姐夫生气。”高霞说完,不知想到什么,又嘻嘻笑了起来。

    高云没管傻乐的妹妹,径自试起衣服来。

    客厅里,听到有人一惊一乍说:“哎哎哎,快点看,这这盒子里是不是一颗人参?”

    众人连忙往木盒里看去,有识货的马上认出那还真是一颗不小的人参,估计得有上百年的参龄。

    “李家怎么送聘礼还送人参?”

    “谁知道呢,可能他家不缺这个,要是拿着当救命的宝贝,怎么会拿出来当聘礼?”这人猜得倒是有些道理。

    他们猜来猜去,还以为这里产参,李家有多余的参,才在聘礼里面加了这棵参。

    他们哪里想到,这又是李娜的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发文时复制,不小心搞错,把码好的稿子丢了,找三秒存竟然没有,气晕。

    换小黑屋码字,终于在九点之前弄好,没想到电脑老是登陆不上晋江,发文竟然用了50分钟搞定,简直是……。

 第67章

    关于高云和李建军的婚事; 按常理来想,人家都会认为李建军攀了高枝。

    李娜在聘礼中加上这颗人参; 是不想让高家人认为大哥是为攀高枝娶他家女儿。外人怎么想李娜管不着; 只要高家不会认为大哥是个吃软饭的就行。她刚好不缺人参; 拿来给大哥做脸正好。

    其实高团长这会儿正在懊恼:要是把这人参换成顾明远的符箓和李娜的药丸多好,他又不会用人参制药; 要来干嘛。李娜可不知道高团长的想法,知道的话说不定会如他所愿,因为李娜对高团长一家印象都不错。

    结婚这天,太阳难得露出了笑脸; 散发的淡淡的暖意,前两天下的一场大雪把大地装扮的银装素裹。

    李建军这个新郎官倍精神; 穿着一身绿军装; 胸前别着一朵大红花; 和几个兄弟一起骑自行车去接新娘。路上还有点积雪,地面被冻得邦邦硬; 骑车时有点打滑; 好在几个大小伙子技术不错,没有出现倒车摔人的丢脸事。

    高团长身为军人; 军装就跟他的精神信仰一样,要求女儿高云穿军装举行婚礼。在这个年代; 人人都以有身绿军装而骄傲自豪,绿军装代表的是革命,是无数青年向往军营的象征; 还是代表着好出身,因为成分不好的人是没有资格穿绿军装的。

    虽然高云非常喜欢那两件呢子大衣,但也不是非穿不可,她不是太张扬的性子,不喜欢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她。她是名军医,很快就接受了父亲的意见,在这喜庆的日子穿上神圣的绿军装来完成自己的婚礼。

    因为高云最近一直用李娜调制的护肤品,脸色早已变得比原来更白嫩,用不着化妆都面若桃花,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她就被来结亲的李建军抱到自行车后座上。

    这时,高团长忍着心酸叮嘱:“李建军,以后找好好对我女儿。”

    “保证完成任务!”李建军大声喊到。他此时的声音无比洪亮,带着压抑不住的喜悦和激情。

    在阵阵炮竹声中,李建军骑车带着高云向榆树村的方向前进。送嫁的高霞和另一个姑娘直接被剩下的小伙子一起接走了。剩下的高家人和亲戚等会儿有人来接他们去参加婚礼。

    羞涩的高云一手抓住自行车后座,一手抓紧李建军的衣服,害羞的同时,心中忽然升起不知所措的感觉。如果她说给李娜听的话,李娜会猜到也许这就是婚前恐惧症。

    李建军本身习武有力气,骑起自行车来稳稳当当,一直保持在最前面的位置,和后面的人始终有一段距离。“高云,你冷不冷?我右兜里有个小包,你拿出来放到自己兜里。”

    “不算是太冷,小包,干嘛的,你还要给我发红包吗?”高云问。她刚从暖哄哄的屋里出来,身上穿的厚实,又围着围脖,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还真没感觉太冷。她寻思:建军用不着送红包给自己吧,难道这里还有新郎给新娘送红包的习俗?

    李建军却没有回答,他神秘兮兮地说:“你照我说得做就知道了。”

    高云怀着好奇心在李建军右兜里掏出一个灰色的、看着不起眼的小包,真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就随手装到自己兜里,“这包里有什么东西吗?”

    “你等会儿就能感觉到了。”李建军笑而不语,想让高云自己发现小包里的奥秘。

    感觉到什么?高云被李建军的话弄得摸不着脑,“哎,咱俩今天可是要结婚了,你还有事瞒着我?”

    李建军嘿嘿一笑,马上妥协回答:“不瞒,不瞒,娜娜昨晚给我几张恒温符,让我给你用。”

    李娜临时想到高云姐没有内劲,肯定怕冷,就随手给了大哥几张恒温符,以免让大哥娶到“美丽冻人”的新娘。

    这恒温符起初是顾明远给家里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孩子准备的。练出内劲的人一般用不到这种符箓,除非是去比较寒冷或是炎热的地方可用得着;凡人戴上它后,可以自动调节身体的温度。

    “恒温符?就和你们给我爸的护身符一样吗?”高云问。

    自从部队允许别地方的兵来学武之后,顾明远和李娜的消息就在部队内部传开一部分。高云在她爸那里知道一点关于符箓和药的事情,尤其是高团长给自家孩子每人准备一个护身符。

    “差不多,戴着这个符不会觉得冷。”李建军说。

    “还有这样的符,真稀奇!”高云忍不住伸手去摸兜里的布包。

    到了李家以后,高云果然没有感觉到变冷。要是平时的话,她在大冬天坐十几分钟的车子肯定会感觉到冷,现在竟然一直是不冷不热的感觉。她禁不住感叹:这个符真好用!不知建军那里还有几张,是不是难得,要是不难的话,可不可以给爸妈和弟、妹每人准备一张。

    很快,高云就没时间想有的没的,因为被送到新房里。

    高云见床上的铺盖崭新,床头挂着一个相框,里面是他俩的结婚照,两边贴着用红纸剪的喜字。此外,窗户上、墙上、衣柜上到处都是喜字。屋里还放着一对新暖瓶,两个陶瓷脸盆,盆里摆放着整齐的新毛巾。墙上还挂了两个铁镜架的圆形镜子,别的就没什么了。因为这里没有高云的嫁妆,她和李建军要回部队住,直接在那里置办就好。

    不过这也不错了,都是苏景芳尽心置办的新东西。由于李建军兄妹经常不在家,他们不常住,显得房间空荡荡的。里面有新打的普通木床,不是很精致的那种,都是李元盛自己刷的枣红漆。三兄妹的房间都是一张床,一个半高的衣柜,别的家具都在摆在堂屋里。

    李娜看大哥把大嫂接回来以后,她就赶紧过来陪着,就怕高云在陌生的环境中不自在。

    “高云姐,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大嫂了!”李娜调侃似的说。

    高云已经跟李娜非常熟悉,才不在意小姑子的说笑,“娜娜,谢谢你!”

    “谢我什么?”李娜听大嫂一见面就道谢,还一头雾水呢。

    高云把口袋里的小包掏出来,李娜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大嫂,你不用跟我客气,原先我是没想到这茬,要不早就给你这个用了。”

    高霞好奇地看了一眼,不明白姐姐和李娜在说什么,就想等会儿问问姐姐怎么回事。她当着李娜的面不好意思插嘴问东问西。

    机械厂的领导要给李建军和高云见证婚礼,结婚典礼就在院子里举行。在场看热闹的人围得新郎新娘里三圈外三圈,厂领导和双方父母场都讲了话,主要是让这对革命夫妻跟党走,为人民服务之类的激情话语,直到婚礼仪式结束。

    领导拿起一包糖往周围的人群里撒去,几乎所有围观的人都弯腰去抢。吃喜糖,遇喜事,讲究一个好兆头。就是喜糖数目有限,不一定每个人都抢到。

    接下来就是中午的宴席,因为来人太多,屋里实在摆不开几桌,还是在院子里摆了一些借来的桌椅,请来随礼的相亲和同事们吃喜酒。

    这时吃酒席和后世大不相同。因为平时大家吃的油水少,几乎上一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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