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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婚入局-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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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不比C市,八月底还是盛夏,老街巷虽有背阳处,但四周空气依旧灼热,时时都能把人蒸熟。
车子开不进来,停在巷口,不过几十米路的路程,二人上车时,额角都沁出了一片汗。
陆初抽了张纸擦额头,顺手把纸递给了慕云深,“你也擦擦吧!”
慕云深没接,而是掂量着手里的画框,问:“这是?”
陆初干脆倾身帮他把汗擦了,淡淡道:“你不是都猜到了,生日礼物,虽然是迟来的。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慕云深握着画框的手一紧,却没有马上拆开,而是把画小心翼翼地放到后座,问:“那天我在S大门口撞见你,你说你在逛街,其实是为了给我挑生日礼物?”
陆初想起那日自己难得出门,却在S大门口遇到了慕云深和沈歆瑶的情景,神色立马有些淡漠,她把擦汗的纸放到一边后,才道:“逛街是主要,生日礼物只是顺便。”
慕云深“唔”了一声,望向她的眼底似笑非笑。
陆初喜静,若非有事,不会烈日当空跑去逛街,那日回去后,邹成将陆初出门做的事都细细跟他说了,慕云深问这句话只不过想亲口得到陆初的确认,现在看她的反应,已是**不离十。
陆初注意到他的目光,欲盖弥彰地别开视线,“开车,这地方太阳大,很热。”
慕云深盯着她的侧脸看了几秒后,突然倾身吻了吻她的唇,抵着她的鼻尖亲昵道:“阿初,我很开心。”
陆初微微侧过脸:“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你还开心?”
“只要你送的,砒霜我都吃得甘之如饴。”
陆初闻言,心笙剧烈一动。
211 章 那人,何其自私
到底还是理性战胜了感性,陆初眼角余光瞥见有人目光正往车内瞟时,连忙推了推慕云深的胸膛,“大庭广众的,注意点形象。”
纹丝不动。
慕云深见她懊恼的模样,指腹在她唇角擦了擦,笑道:“别担心,就算我们再做点什么,外面也看不到。”
“……”这话听起来,他似乎真的想再做些什么。
陆初身体不由往后一缩,目光戒备地看着他。
慕云深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些,笑容让陆初看得觉有莫名危险,但实际上他并没做什么,只是拉下安全带给陆初扣好后,便稳稳当当地坐回驾驶座,道:“光天化日逞凶,我又不是禽兽。”
陆初嘴角抽了抽,果断扭头看向窗外,车窗玻璃映射出来她的脸庞,唇边笑容温浅。
只是这笑容并没有来得及停驻几秒,车刚驶离老巷没多久,陆初便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显示上并没有备注姓名,但是她对这个号码并不陌生,因为打电话来的人是连毅。
陆初还在C市时,连毅就给她打过好几通电话,不过那时候陆初并不想接,因为他想说什么,她早已心知肚明,于是直接选择了关机。
后来,连毅应该是察觉到她的态度,后面几天便没有再来电烦过她。
今日重新打来,大概是因为她让林筝发出去的那则头条新闻。
当陆初决定揭开陆星愿的往事时,就料到沈家会来找她,只是没想到,那人从始至终连亲自打一通电话的诚意都没有。
陆初静静地看着手机不再震动,扯了扯唇,心底只剩下冷笑。
慕云深见陆初没接电话,瞥了她的手机屏幕一眼,问:“谁打的?”
“不重要的人。”
陆初将手机锁屏刚想收起时,手机屏幕又突然亮了起来,这次来电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陆初瞳孔一缩,似乎猜到了打电话的人是谁。
她沉默了片刻,划开了接听键。
“你好,我是陆初。”礼貌而又疏离的开场白。
电话那端沉寂了片刻,传来的男声浑厚有力却不见多少温情:“我是沈锦文。”
这是陆初第一次和沈锦文对话。
数月前的沈家一行,沈锦文没有露过面,却送给她一个从未有过的耻辱。
似乎,她的人生只要跟沈家人沾上关系,就糟糕透顶。
想至此,陆初的眸光不由冷了下来,她淡淡问:“沈董找我有事吗?”
慕云深听到陆初提到“沈董”便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他目光直视着前方,薄唇却微微抿起。
电话那端,沈锦文缓缓道:“下午四点半,沈氏旗下的博盛酒店,我们见一面。”
沈锦文大半辈子颐指气使惯了,这句话是命令的语气。
陆初眼底的嘲讽越来越深,“沈董,我想并没有这个必要。”
“陆初,如果你想慕云深能够在S市立足的话,就不应该拒绝我的提议。”
陆初气得都想笑了,当一个人犯了罪想的不是赎罪而是得寸进尺时,那么这人该有多么自私?
是啊,她早该知道,她不该奢望这些大人物能有什么温情,因为他们骨子里就是冷漠和自私,对自己有益的人或事,就算是不择手段也要得到,而自己看不上眼的,就算毁在面前,他们眼皮子也不会多眨一下。
在这一点上,沈歆瑶和沈锦文又何其相像?
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有其父必有其女?
陆初扭头看向车窗玻璃,车外隐隐绰绰掠过的建筑将她的面部表情切割得斑驳不堪,但依稀可以看到她嘴角弯起一丝无温的弧度,“好。”
她挂电话,骤然觉得有些疲惫难捱,炎炎夏日,陆初刚流过汗身体此刻却犹如坠入冰窖,四肢冰凉。
突然,左手被一只微暖的手掌轻轻覆住,车子不知何时在红绿灯前停了下来,慕云深的右手握住了陆初的手,温声问:“这么凉?车内空调开大了?”
陆初的手指在他掌心蜷了蜷,纤细的五指爬进他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嗯”了一声。
慕云深闻言,当即俯身调整出风口。
陆初盯着他轮廓分明的侧脸,眸子垂了垂后,才道:“刚才沈锦文约我见面……我同意了。”
她察觉到慕云深握住她一紧后又缓缓松开,“什么时候?”
“四点半,博盛酒店。”
慕云深看了眼车上的时间,三点四十分,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他问:“需要我陪你吗?”
陆初摇了摇头,有些事情,她需要自己面对。
路口红灯已经变成绿灯,慕云深一语不发,打着方向盘往左拐去。
二人回初云居的路线应该是红绿灯直行,而左拐,是驶往博盛酒店的方向。
四点一十分,慕云深将车在博盛酒店门口稳稳停下来,连毅站在门口,似乎已经等候多时,陆初看见他,便知沈锦文大概已经到了。
慕云深抿唇看了连毅一眼,看向正解开安全带的陆初,道:“我在外面等你,有事给我马上给打电话。”
话落,车门被人从外面拉开,连毅站在车门外,对陆初说:“陆小姐,沈董已经等候多时了。”
陆初没看他,对慕云深道:“我很快就出来。”
慕云深点了点头。
连毅见状也没有催促,看着陆初下了车后,才在前面领路,陆初跟在他身后,走了好一会儿后,连毅才在一间颇为考究的包间门前停下脚步。
“陆小姐,沈总在里面等你。”
连毅打开门,陆初便看到了如今沈氏的掌舵人,沈锦文。
陆初走进包厢,看向这个掌握S市经济命脉的男人,双耳双目,除了眼神凌厉些,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
陆初打量沈锦文时,后者也在打量她。
“坐。”沈锦文等陆初坐下后,缓缓道:“今天的新闻是你让人发的?”
陆初扯了扯唇,“如果沈董找我是来兴师问罪的,那么我想我们无话可说。既然你问到新闻的事情,我可以告诉你,的确是我发的,但我发这些新闻并不是想证明什么,而是我觉得我母亲不该如此委屈而已。”
212章 厌憎,我不慈悲
沈锦文眯着眸,似乎想从陆初脸上窥探出些许端倪。
陆初坦荡迎上他打量的目光,与陆澜星如初一辙的茶色瞳眸里一片无惧,让沈锦文眼底顿生出些恍惚。
这是……他和星儿的女儿?
连毅曾无意提过,陆初比沈歆瑶更像他,沈锦文当初只当笑话听听,如今真看到陆初,才知道连毅说得不无道理。
但凡沈锦文之前见过陆初,绝对会同意这句话,因为陆初的容貌虽然遗传了陆澜星,性格却像极年轻的他。
只是两个人性格过分想象却并非好事,就好像磁铁同极相斥,父女初见,没有相逢的喜悦,有的只是无言的剑拔弩张。
沈锦文问:“你发新闻的目的就仅此而已?”
“不然沈董认为?”
“现在外面的人的人都在猜测你和我的关系,难道这不是你的真正目的?”
“吃瓜群众捕风捉影,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沈董叱咤商界多年,难道比我这个初生的犊儿还看不明白吗?”陆初垂眸,嗤笑道:“若是因为网友的谈论而给沈董造成什么误解,那么非常抱歉。沈家门界太高,陆初高攀不起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攀亲带故。”
她的话语句句带刺,沈锦文的脸色僵硬片刻后,才问:“那么多年……你和你母亲在C市过得好吗?”
本应该是温情的话语,可自他口中说出,却徒增了几分好笑。
陆初道:“好。至少与在在这里相比,C市没有时时算计着要我断手断脚,或者出个车祸什么的人。”
话落,沈锦文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你就非得这么说话?”
陆初好笑地看向他,“那您认为我应该怎么说话?虚情假意地对一个曾经毁了我前程的人说:‘哦,没关系,我就是断了一只手,还有一只手’?还是对一个伤害我母亲的女人的爸爸说,‘我知道您女儿不是故意,我这次不追究她,但是下不为例’?当然,您也可以否认这些事你一无所知。”
沈锦文沉着脸不说话。
他无法反驳陆初的话语,当年陆初废手之事,虽然有些脱离他的预期,但的确和他脱不了关系,还有陆澜星的车祸……
沈锦文放在腿上的手指微微蜷起,眼底有抹异样的情绪一闪而过。
沈歆瑶再怎么混账,到底还是他的女儿。
看到沈锦文的反应,陆初就明白他心中的取舍,她嘴角的笑意慢慢冷了下来:“我不是佛,没有割肉喂虎的大善,也没有普度众生的慈悲。我的世界无非就两种人,我喜欢的人和我厌恶的人,对于我喜欢的人,我会竭尽全力地和颜悦色,但是对我厌憎的人,我也会恨得不遗余力。我很遗憾,沈先生,您没能成为前面一种。”
陆初说到此处,对沈锦文的称呼已经从刚进门的沈董变成了沈先生,简单的称谓改变,再一次分明地划清了二人之间的楚河汉界。
沈锦文活了大半辈子,何曾听过如此忤逆的话语,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的女儿。
他沉声道:“这么说,你恨我?”
陆初抬头看向他,缓缓道:“恨。”
一个人的话语骗得了人,但是眼睛却骗不了人,陆初答话时,瞳眸好像淬了毒的利刃,恨意毫不掩饰。
213章 血脉,她不慈悲
饶是沈锦文经多识广,此刻也被陆初眼底的恨意微微怔住,他舔了舔唇,嘴角有些发苦,“当初,我只是让人弄伤你的手,并没有要废你手的意思。”
陆初闻言,只觉得好笑:“沈先生,如果您让人捅了一刀,对方捅浅一些,您就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沈锦文面色微变。
陆初见状,嘴角的笑容挂上几分讥讽,“既然您这样的慈善家都不能当做没发生过,更遑论我这个俗人呢?”
这句“慈善家”无疑讽刺,即使这些年沈锦文确实在慈善事业上做了不少贡献。
只是,他的慈悲都给了他人,留给陆初的就只有剩下的残忍。
陆初不想咄咄逼人,可面对一个曾经背弃爱人、毁她前程的男人面前,始终做不到和颜悦色。
即使,她知道这人就是她生物学上的父亲。
但也仅此而已。
父为尊,亲为血缘,沈锦文给予她血缘,但却永远赢不到她的尊重,陆初不是神佛,与他形同陌路便是最大的宽容。
那一只右手,就当做还他赠与的那点微薄血缘。
陆初阖了阖眸,再睁眼时眼底翻涌的情绪已经寂灭如初,一湾茶色的瞳眸就好像无风的深潭,搅不起任何波澜,她起身,以小辈面见长辈的礼仪朝沈锦文弯了弯腰,道:“沈先生,如果您还想说当年并不知道我母亲怀孕的事情的话,那么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这对我来说并无任何区别。我长这么大,我母亲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一句您的存在。想来,她也已经把过去的那些情感当做青春错付。”
话落,沈锦文浑身一震,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些颓败的颜色,这个在商场上驰骋半生的男人,终于被陆初的寥寥数语,击得溃不成军。
沈锦文无疑是深爱陆澜星的,否则当年也不会为了她与整个沈家作对,可当初羽翼未丰的他最终因为一念之差,与最爱的女人失之交臂,时隔多年再见时已是阴阳两隔,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上。
但他意外地是,他和星儿竟然还有个女儿,并养育得那么好,但他阴差阳错地又重蹈覆辙,伤害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若说陆澜星是他劫,那么陆初便是他的孽,刚才所有的强势在陆初漠然的态度下尽数化为子虚乌有,沈锦文看着陆初,神色晦涩道:“按沈家族谱的辈分排下来,你的名字应该是沈曦。我会改立遗嘱,沈氏百分二十的股份,你和瑶瑶各占百分之十,鉴于你已经嫁人的关系,沈家老宅就留给瑶瑶,城郊的那两栋价值相当的房产就归你,我名下的其他不动产和基金,你和瑶瑶平分。另外,现金全部归你,就当做是我这些年对你们母女的补偿。”
陆初想,她不过和沈锦文见上一面,就平白无故多了沈氏财阀百分十的股份、房产基金和不知数额的现金,或许在沈锦文看来,这是一份再妥帖不过的遗嘱,但只要一想到这些是用她的一只手、母亲的一条命还有慕云深肩膀上那可怖的一刀换来的,她就免不得足底发寒。
她深吸了口气,道:“沈先生,陆初何德何能入得了沈家的族谱?”
本性族谱素来入男不入女,沈家的族谱自然不会例外。陆初就算要入族谱,也得以慕云深妻子的身份入慕家的族谱。近代,女性入本姓族谱也并非没有先例,但陆初并非一方伟人,也没有给沈家做过多大贡献,自认没有这个资格。
当然,她说这句话并无半分妄自菲薄的意味,相反带着显而易见的嘲讽。
沈锦文一改祖制,想要把她编入沈家族谱,无疑是因为内心的几许愧疚心理作祟,但是陆初并不需要这些可笑的怜悯。
又或许,沈锦文对她母亲还留有几分情谊,只是这些迟来的深情,又做给谁看呢?
沈锦文一辈子强势惯了,被陆初拂了颜面,难免不适地皱了皱眉,“你是我的血脉,该有的东西我一样都不会亏待你!”
陆初闻言,缓缓把右手抬起,摊开的五指微不可见地颤抖着,她盯着沈锦文一字一顿道:“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一只完好的右手,你能还我吗……沈先生?”
沈锦文嘴唇嗫嚅了一下,最终没能说出一句合适的话语。
“既然如此,沈先生也无需再谈补不补偿的问题,当初连助理在机场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明确地跟他表明过我的态度——你们得到想要的结果,但是请不要再打扰我……和我身边的人。”陆初把手放下,道:“我生是陆家人,死是慕家的鬼,无论生死,都与沈家毫无关系。”
她说罢,转身朝门口走去,似是想到什么,她在门口停住了脚步,回头:“还有,沈先生有空跟我计较这些,不如多担心下您的女儿,我母亲的事情我不会就此住手,五年前,沈先生做了一个很好选择,希望这一次您也能够坚定自己的立场。”
陆初离开包厢,却给沈锦留下了一道难题。
沈歆瑶撞的是陆澜星,若他出手从中干涉袒护沈歆瑶的话,那么对自己曾经心爱的女人和陆初来说不公不说,也无疑打了他刚才一番话的脸。可若不保沈歆瑶,后者又是他的亲生女儿,沈家的名誉也会因此扫地。
手心手背都是肉,取舍很难。
沈锦文皱了皱眉,朝门口唤道:“连毅。”
声落,连毅推门走了进来,道:“沈董,您有什么吩咐?”
沈锦文朝门口看了眼,连毅会过意来,答:“陆小姐已经出去了,慕云深就在外面等。”
沈锦文点了点头,问:“瑶瑶那边怎么样了?”
“警察录了口供,已经保释出来了,夫人那边正试图找关系试着摆平这件事。”
沈锦文沉吟片刻后,点了点头,想到陆初,他脸色有些凝重:“至于陆初那边……”
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连毅眼皮却莫名一跳。
214章 期待,生日礼物
陆初走出包厢,婉拒了连毅想要送她出去的好意,即使在沈锦文面前表现得淡定自若,但是掌心发红的指甲印还是暴露了她的情绪。
她恨,却不愿意自己像个疯子一样乱咬人,天知道她费了多大的努力才克制了心中嚎啕的冲动。
连毅终究是妥帖的,虽被陆初婉拒,但还是安排了个人给她引路,陆初问了盥洗室的方向,想要将自己的面部情绪收拾好再出去慕云深。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她对着镜子看到那对通红的眼眸时,连自己都吓了一跳,陆初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片刻,鞠了抔水泼到脸上,水从她的脸颊上淌下,有些凉,却也带走了她眼底的肃冷之色。
陆初擦干脸,取出包里的粉盒,给自己补了个妆,再走出盥洗室时脸上已经恢复了原先的淡漠之色。
沈锦文的保镖可谓尽职,陆初进去少说也有十几分钟,他却还在盥洗室门口等着她,陆初睇了他一眼,道:“你不用再跟了,我自己知道路出去。”
保镖低头应了一声,但并没有离去的意思。
陆初见状,也便作罢,刚巧手机有人来电,她见是慕云深打来的,嘴角不由弯了,刚想接起电话,眼角余光却瞥见保镖突然贴近她,陆初蹙眉不适地往边上退了一步后,接电话的动作倏地一顿。
陆初记性不错,在她的记忆里刚才引路的保镖穿得是穿黑色的皮鞋,但在盥洗室外等她的这个男人却是穿着褐色的牛津皮鞋。
他……并不是连毅派来送她出去的那个年轻保镖。
陆初脑中这个想法刚涌现,就见一直低着头的保镖缓缓地抬起头,二人视线对上之时,她只觉得后背发寒。
因为,站在陆初面前是一个中年男人,他顶的那张脸曾经在她的午夜梦回出现过无数次,是她噩梦的根源。
……
陆初跟着连毅进去后,慕云深在车上点了根烟,视线游移间,落到了后座那幅还没来得及拆开的涂鸦画上。
慕云深左手手指夹着抽了一半的烟,身子往后一探,便将画拿了过来,他并急着拆画,而是将窗户摇下来,将香烟叼在嘴里后,这才缓慢地拆他的“生日礼物”。
除去纸盒,还有一层防尘纸,慕云深将烟头拿在手里,嘴角泛起笑,如此妥帖的包装,定是他妻子的要求,想至此,他对这份迟来的生日礼物竟然格外期待起来。
慕云深并非没有收过生日礼物,但已经鲜少有这般小心翼翼拆礼物的心思,就好像生怕力道重一分,便会损了礼物一般。
他把防尘纸掀开,就看到了画的真容,目光微微停滞片刻后,原本只是轻勾的嘴角,此时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笑意。
这一刻,若有人经过慕云深的车旁,必定能透过洞开一半的车窗里看到这位刚跻身S市商业新贵的年轻男人笑得跟孩子一般开怀。
陆初身份爆光的初始,慕云深曾让林筝利用舆论的力量展现二人的婚后“幸福”生活,林筝写的那篇帖子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他要求的幸福二字,在慕云深的纵容下,言过于虚地构建出一帧帧婚后和谐的场景,而这些场景此刻在陆初的涂鸦画里呈现。
画的背景是初云居,只是在画里,草坪旁边的那块空地已经紫霞如云,隐约可以看出是紫萝的模样,一对年轻男女在紫萝架前相视而立,橙红的落日余晖在二人的脸颊镀得格外温暖,低眸浅笑间幸福展露无遗。
慕云深细细看去,果不其然在那一簇紫霞中找到一团灰白的影子,陆初没忘记西西,那胖乎乎的小混蛋把自己埋在花丛里,扑蝶扑得乐不思蜀。
虽然不是自己渴望的素描画像,但陆初的涂鸦画已成功霸占了慕云深的眼球,特别是他注意到画的右上方有一个很淡的“家”字后,心中最深那处没来由地软了。
他太太在画画这件事上的确天赋惊人,纵使右手半残的情况下,却还能用色彩涂鸦出这么一幅生动的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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