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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非常规恋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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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已经快要压抑不住了吧。那么辛苦,帮你一下好了。
  时风和其他数位异能者和丧尸王苦苦拉锯,慢慢地磨死他,在放出最后一击将丧尸王烧为灰烬的同时,一声尖叫响起。
  是常娇娇!听出熟人的声音,时风拖着已经筋疲力尽的身体向声源处跑去。
  看到的景象比想象中的更糟,没有比这更加糟糕的了。
  躺在地上的,倒在血泊里的,奄奄一息的,是他的南竺,他的爱人。
  “南竺,看看我,看看我。”时风跪在地上轻声呼唤着。
  甄南竺听到声音,动动嘴唇给出了一点回应:“阿风,别伤心……这样也挺好的……”
  “哪里好!怎么可能好……”时风的手覆上甄南竺胸腹上的血洞,伤成这个样子……
  “我没有控制住自己,差点咬了常娇娇……还好,还好晓飞及时出手……”甄南竺握住时风的手,尽管只有一点点的力度,“幸好我没有伤了你……”时风紧紧回握着甄南竺,眼睁睁地看着那双充满眷恋的眼睛缓缓合上。
  时风呆呆地看着甄南竺的尸体,旁边的人都将他们两人平日的深情看在眼里,谁也没有去打扰时风,快速地扫除丧尸王死后还剩下的漏网之鱼。
  时风突然感觉到手中握着的指头动了一下,顿时惊喜地看向甄南竺的脸。
  那双眼睛睁开了。
  可是却再无一丝人类的情感。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丧尸,嘶吼着向时风扑过来。
  “风哥!”付晓飞看到了立即就要攻击它的头部。
  “住手!”时风一边喝住付晓飞,一边将这只完全丧尸压制在身下。
  “风哥你别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一点人类的象征了。它现在就是一个要吃掉你的普通的丧尸!”
  “闭嘴!付晓飞,这一切不都是你造成的吗?要不是你,南竺他现在还是好好的。就算南竺他现在变成这样,我也爱他。”时风将丧尸钳制着站起来,“我会把他看好的。你做好自己的本分就行了,要保持自己的价值,有价值的人,才有机会活下去。”
  时风在那次丧尸王袭击事件中锋芒毕露,利用自己的武力和积累的威望半逼迫地让原基地首领退位。
  丧尸王已经死了,抵御丧尸病毒的药剂也正在研发中。
  丧尸很快就会被全部消灭,人类的未来是美好而明亮的。
  少有人知道基地之中有两个隐蔽的房间。
  平时总是找不到人的新首领此刻就在其中一个装潢细致温馨的房间中。
  “南竺,我又来看你了。”时风的语气十分温柔,“该吃饭了。”
  他手中的盘子中却是血淋淋的肉块,用叉子叉起来,递到床上人的嘴边。
  “吼……吼……”床上人被肉味吸引,迫不及待的动作带动铁链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慢慢吃,别着急,没有人跟你抢。”时风就像是哄孩子一样地喂他吃完了饭。
  “乖乖地呆在这里哦,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温热的手抚过头顶,引起丧尸更加剧烈的挣扎,头左右摆动,嘴张得大大的露出了牙齿上残存的血迹,不断的张张合合试图咬到那美味的食物。
  “哈,这么舍不得我啊,”时风发出来很愉快的笑声,“那就再给你点奖励好了。”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划破手腕,将手腕放在半空中,满足地看着丧尸贪婪地张嘴接食的样子。
  “好了,不能再撒娇了,我真的要出去一下。乖啊。”
  时风合上用特殊金属特质的门,将房间内不断传来的野兽般的嘶吼关在门内。合上的门与墙壁融为一体,就好像那个房间不曾存在过。
  “嘀——任务完成。达成:变异的小黑屋成就。”
  时风信步走在走廊里,这条路很安静,鞋跟与地板接触发出清脆的“哒哒”声。
  将手掌随意地贴上一处相框,旁边的墙壁向后移动,显然又是一个暗室。
  “药研究的怎么样了?”时风此时的声音和之前充满温柔和宠溺完全不一样,听在付晓飞的耳朵里,让他的后背布满了冷汗。
  “快、快好……啊!”付晓飞话没有说完就尖叫起来,重重地倒在地上,全身肌肉因为剧痛而不断痉挛。
  “希望你说的是实话,有价值的人,才有机会活下去。你也不想和那些试验品住在一起吧。”
  门被打开又关上,付晓飞浑身冷汗,躺在地上缓了好一阵才慢慢坐起来。
  他正对面是一道玻璃墙,墙的那边有几只丧尸正在摇摇晃晃地走,是他所研究的药的试验品。
  在自己用药剂刺激了甄南竺让他完全变成丧尸的那天之后不久,时风就成为了基地的新首领,然后自己被派出去做任务,突然昏迷,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关在这里了。
  时风不知如何知道了自己拥有治愈异能。
  身体里被埋入了电击器,被命令研制出使丧尸恢复为人类的药。只要时风稍有不快,就会得到不致死但连绵不断的疼痛。
  无法求救、不能自杀,只要稍有异动,迎接自己的就是电击。
  到底哪里错了?
  最开始的风哥不是很可靠很体贴的吗?还会帮我们杀丧尸、带我们进入基地得到安稳的生活。当初还约好了要拥有自己的基地,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都是因为那只丧尸。
  丧尸被来就是不应该存在的,所有丧尸要应该被杀死!
  我没有错。
作者有话要说:  想到测谎仪有时候也会失灵,因为说出假话的人自己把那当作了真想。
很多人的可悲之处就是在于他本身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
生活中还是有挺多这样的人的,不自知地为别人带来了麻烦。
    
    ☆、第28章 自古精怪爱书生1

  “系统,我上个世界得到的能量呢?”一从任务世界脱离,甄南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量。
  “所有能量暂时由系统统一保管。”依旧是一成不变的机械音。
  “呵,就这么一句话就结束了?我连能量是多是少都没看见,怎么能相信你是不是私吞了。我要是消极怠工,你也别想再能得到能量。”
  片刻之后,系统似乎是妥协了。甄南竺面前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球体,其中盛着一小半晶莹的淡蓝色液体状物质。
  这就是能量……甄南竺伸手想要触摸,却直直地穿过了那个能量球。
  “宿主所见的是能量的投影。”
  “那么真正的能量在哪里?”
  “……”
  “在那个光团那里?”
  没有反驳,就是默认了。甄南竺深呼吸,呼出一口气,现在的自己实在是太弱了,还没有能力做出反抗。
  感受了一下自己身体内的新变化,甄南竺还算满意地点点头。
  每次穿越结束后,他都可以偷渡到一点之前所在身份的力量,不过种类随机,上次是比较鸡肋的半妖化外形,好在这次的有点用处,是丧尸南竺的速度。
  “任务世界筛选完毕,请宿主做好准备进入任务世界——”
  甄南竺已经不想吐槽系统的投放技术了,忍着眩晕的恶心消化脑中的剧情。
  这次是个古代背景。
  剧情很简单,典型的励志话本小故事。
  出身寒门的书生天资聪颖又勤奋刻苦,一朝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又因长得一表人才,被圣上赐婚与丞相的独女成婚。书生也更加积极进取,最后在老丞相退任之后成为新任丞相,兢兢业业一辈子,至死都是一位受百姓爱戴的好官。
  简直是人生赢家啊!除了刚开始的出身不好生活略微清贫,之后的大半辈子顺风顺水,美人、金钱、地位、声望要啥有啥。
  甄南竺压下对如此一帆风顺的人生的羡慕,仔细寻找这次要附身的原主。
  找啊找啊,终于在剧情的边缘找到原主的存在。
  呵,又不是人。
  这个世界的南竺,是只桃花精。
  说起桃花精,甄南竺的第一反应就是联想到了狐狸精,快速地查看了桃花精的记忆,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娘炮。
  这只桃花精与甄南竺所担心的类型正好相反。
  他的本体就是种在书生院中的一棵桃树,是书生还在幼年时就种下了的。桃树有幸吸收日月之精修炼成妖,与那书生日日夜夜相对,我能看到你,你看不见我。
  桃花精钟情于和自己住在一起的书生,可惜人妖殊途,桃花精爱在心头口难开,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在书生面前显露人形,也仅仅是保持在好朋友这个阶段就不敢再向前发展。
  一次偶然书生撞见了桃花精修炼时的异象,桃花精惊恐,但书生却没有表现出厌恶或者是恐惧,依旧像往常一样呵桃花精相处,甚至还嘱咐桃花精事事小心,不要被有心人知道。面对书生这样的温柔体贴,桃花精更是在对书生的情愫之中愈陷愈深,难以自拔。
  越是深爱,就越是怕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之后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复而毁了现在所拥有的情分。于是,桃花精就在这样的踯躅犹豫之中看着书生高中状元、迎娶美娇娘。
  桃花精毫无害人之心,一直留在书生身边也是将自己的心意不敢透露半分,只是单纯地想要在他身边陪他走完这一世而已,却因为被偶然拜访丞相府的天师发现踪迹,抱憾而终。
  甄南竺此次任务不仅要攻略书生,还要完成桃花精的心愿:让书生一生顺利,平安康乐。
  甄南竺到达的时间点,是桃花精化形之后的暗恋痴汉偷窥阶段,与书生还无半点纠葛。
  这可以说是甄南竺所经历过的最容易的时间点了,一切还没有发生,之后的剧情走向完全可以按照甄南竺自己的计划进行,如此之大的自由度,让他攻略一个书生简直易如反掌。
  难道是因为多加了一个桃花精的心愿所以让这回的难度下降了?
  不论原因是什么,能更加轻松地完成任务自然是极好的。
  甄南竺见到书生孔遐的时候,孔遐正在窗前的书桌边看书。
  仗着他看不到自己,甄南竺就大大方方地在窗沿上一趴,左手支着脑袋,把孔遐上上下下看了个清楚。
  不同于一般书呆子的弱气,孔遐的额头饱满、眉目端正,身材修长挺拔,双眼因认真读书而炯炯有神。从房间内的井井有条的摆设来看,他还是一个十分自律的人。
  难怪桃花精一见钟情,不说孔遐的外貌如何,单就是这一身正气也足够吸引那些向往阳气的精怪了,此人又待人温和有礼,即使知道了南竺的真实身份也不曾改变待他的态度,最是吸引人了。
  “桃花你整天看那个书生做什么?”甄南竺正靠在自己的本体上像往常一样观察孔遐,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和自己并排坐在一起。
  “别叫我桃花。小虫子你怎么有时间管那么多啊,不抓紧时间修炼,又跑到我这里来偷什么懒。”甄南竺伸手把来人推远了一点,自己的目光依旧在孔遐身上,半点没有分给身旁的人。
  被叫做小虫子的人不满甄南竺的称呼和敷衍的态度,又贴过来,低沉的音色此时却被主人用来撒娇:“桃花……”尾音拖得长长的,“现在又没有别人,只要有人靠近我都会知道的,就让我叫一下啦。修炼好无聊啊,还是来你这儿比较有趣。”
  见甄南竺不再理他,男人这才改口:“南竺,你不是给我起了名字了嘛,我才不要被叫什么小虫子,听起来就弱爆了。而且我一点儿也不小。”
  这位长相甚是冷峻、说话却最爱撒娇的人,是一个蟒蛇精。
  甄南竺来到这里之后的不久,就发现了此处还有一只蟒蛇精。一见自己就把自己缠上了,一条黑色的巨蟒死皮赖脸地要交朋友。外形与性格的反差也是戳中了甄南竺的萌点,再加上每日就只观察书生的生活过于无聊,就默认了巨蟒没事就过来自己身边。
  因为实在是受不了自己一个大男人每天都被他“桃花、桃花”的叫,就告诉他自己有名字叫做南竺。
  “那为什么不能叫你桃花?你本来就是桃花嘛。”
  “我的名字是南竺。”
  “为什么要有名字?多麻烦啊。”蟒蛇精瘪瘪嘴。
  “因为世界上除了我们妖精之外,还有一种人会法术,他们是专门收我们的,要是直接用本体做名字的话,很容易就会被发现的。”甄南竺知道要是不给他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的话,他一定是不会放弃的。
  “而且,世上有这么多的桃树,每棵树上都有无数朵桃花,你这样直接‘桃花、桃花’的,怎么分的清。”
  “哦,我不会让南竺有危险的,不叫桃花了。”蟒蛇精眼珠子转了转,又说道:“我也想有个名字,南竺你给我起个名字吧。”
  “哦,你是黑色的,那就叫小黑吧。”甄南竺看了一眼蟒蛇精乌黑浓密的长发,忍了忍,还是伸手摸了一下。
  “什……么啊……这么敷衍,不过看在你是我第一个朋友的份上,我就叫小黑吧。”蟒蛇精的目光在甄南竺的脸上转了一圈,感觉到脸上的温度有点高,装作不经意地转了头,看远处的风景。
  “其实就算是叫‘桃花’,我也不会分不清的……”本想说的这句话,让蟒蛇精脸上的温度更加高了,于是就咽了下去,在心底重复。
  ***
  “南竺?南竺,你怎么又不理我了。”正说得开心的蟒蛇精发现了甄南竺的走神,有点不开心,发现他的目光从一开始就在那个人类身上没有变过,就更不开心了。
  “你为什么总是看他,我也很好看的。”
  “我喜欢他。”甄南竺懒洋洋地回答。依旧是看着那个正在埋头苦读的人类书生。
  蟒蛇精突然觉得有点冷,不过自己本来就是冷血动物,冷也是正常的。
  看着屋内的人,蟒蛇精的眼睛变成了竖瞳,嘶——想要吃掉他。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在古代的灵异故事中,男主人公百分之八十都是书生。
书生+女鬼,书生+狐狸,书生+龙精……
看剧不用前后文,一出现书生,几乎就确定了主角╮(╯_╰)╭
    
    ☆、第29章 自古精怪爱书生2

  孔遐父母已逝,现下是独自居住在此处,小院位于京城近郊,距离集市不算太远,来回半天的脚程。
  这天孔遐从集市回到家中,安放好买回来的东西,走到书桌前看到桌上翻开的书本疑惑出声:“记得出门之前这本书是合起来的,这是怎么……”
  抬眼看了看窗外:“今天的风很大吗?”等了片刻,窗外的树枝纹丝未动。
  孔遐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太放在心上,自己一介书生,即便是家中入了贼,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于是便坐下将书翻到自己之前看到的地方继续看起来。
  古代备战科举的读书人的生活比现代的考生们还要单调,没有那些丰富多样的娱乐方式,甄南竺用了一个月把孔遐的生活规律摸的清清楚楚。
  从月初开始,前四天卯时起床,第五天辰时起,每天晚上都是亥时熄灯休息。五天一个循环。
  每三天去一次集市购买食物以及补充生活用品,早饭后出门,午饭前回家。
  每日傍晚用过晚饭后孔遐会出门散步,不紧不慢地走着,遇到了认识的人就微笑有礼地打声招呼,态度不远不近,既不失礼,又没有明显地表露过欲与和人深交。
  “吱呀——”孔遐散步回来第一时间就向书桌望去,果然不负他的期待,书桌上自己的镇纸下压着一张写有字的纸。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孔遐的声音温润清朗,此时念出了如此情意绵绵的诗句,更是犹如正面对深爱之人吐露心声一般缠绵。
  “南竺这回的诗句对仗倒是工整,可惜其中蕴含的情谊略有偏差。还需多加练习啊,南竺。”孔遐的声音中透露出了几分笑意,取出另一张纸,提笔写下自己的“回信”。
  “南竺此次所写诗句并非我题目所出的描述你我之间的关系。你我乃为友人,又同为男子,你所作的诗句中情感略为偏向男女之间的思念……”
  写完之后,孔遐在桌前静坐了一会儿,待确定了自己所等待的在今晚不会出现之后,便梳洗歇息了。
  桌上并列摆放着的两页纸,分明应是出自两人之手,但其上的字迹却惊人的相似,只是前一张略微洒脱飘逸,孔遐刚刚写下的那张则是更加刚健有力。
  没错,第一张纸正是甄南竺所写的专门用来调戏孔遐的,可惜被调戏的人好像还毫不知情,只是把它当作了南竺还不熟悉诗词而犯下的小错误。
  甄南竺不打算和原主一样对自己的身份遮遮掩掩,反正在原本的剧情中孔遐也并没有被南竺是妖精的真相吓到,说明他本人对于精怪之类的事情的接受能力还是不错的,甄南竺索性跳过那一步骤,直接就以妖精的身份来接触孔遐。
  所以,甄南竺此次先是让孔遐的家中不断地出现一些无伤大雅的“怪事”,合上的书本会自己翻开、前天孔遐不小心刮破的外衫第二天完好如初、心血来潮做的吃食放在桌上出一趟门回来之后会少上几分、看书入迷时伸手拿茶杯却总是抓了个空……
  这一切都在提醒着孔遐现在自己的家中怕是来了一位自己不知道的客人,且这位客人对自己并没有恶意。
  生活中出现了这样一位看不见的客人,孔遐一开始也是有些惊慌的,也试图找出是何人的恶作剧,但后来也就渐渐习惯了那人的寻在。
  一来自己费了很多功夫也没有抓到现行,二来这位客人虽说有时顽皮了一些却也没有真正伤害过自己,甚至还会帮自己料理家务。想来做出这番举动的人应该对自己时没有恶意的。
  于是日子就在这样你不主动显出身份、我不费力费心找你的状态下又度过了半个月,孔遐放下手中的书本,习惯性地去抿了一口杯中的茶,茶水的清香入口之后才想起来自己在看书之前是不曾泡茶的。
  “你这孩子泡茶的手艺倒是越来越好了,”孔遐又抿了一口,对着屋内的虚空说道。
  对没错,孔遐认为那不愿现身的人应该是个孩子,毕竟只有孩子才会做出如此像是躲猫猫的举动。
  “不知你现下是否在房中?”孔遐继续对着空气自言自语,“即便不愿现身,我们已相处多日,能否让我知道你的名讳?”
  等了等,房间内依旧只有自己一人,孔遐不免有些失望。
  但在他转身之后,却看见自己桌上的草纸无风自起,平铺在桌面上,闲置在一旁的毛笔也自己移动起来,缓缓在纸上写出“南竺”两个字。
  孔遐先是一惊,后又想起自己今日来的经历,如果不是有法术,必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南竺?”缓声念出纸上的字,“是个好名字。”
  知道了南竺现在就在房中,再不济也是可以感应到自己在说什么,孔遐就顺着自己的心意继续聊了下去:“南竺不知是为何而来?”
  然而却没有回音。甄南竺撇撇嘴,我能说我是为了你的心而来的吗?
  孔遐很有耐心地等着,确定南竺不会回答之后也没有生气,只是略微想了一下转身走出书房,但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中端着一盘糕点。
  “上次给糕点铺的王大娘家帮了小忙,今天她送来她女儿做的糕点作为回礼。王姑娘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南竺可以尝尝看是否合胃口。”
  孔遐将糕点放在桌上,不过片刻就看到最上面的一块糕点飘了起来,然后一点一点地消失不见。
  有了糕点作为坐标,孔遐知道了南竺的位置也觉得安心了不少,看着少了一块便不再有变化的盘子补充道:“不必拘谨,我不好甜食。”
  于是孔遐就看到了一整盘的糕点一块接一块地消失在空气中。不明白的人看到这番景象可能会觉得可怕,孔遐却是只觉得可爱。第一块糕点消失的速度不慢,之后却懂得克制,在自己表明可以吃完之后才继续。
  一整盘糕点吃完却一点碎屑也没有落下,看来这位南竺吃相也应是十分斯文的。
  有了糕点的犒劳,孔遐自觉自己和南竺的关系又应亲近几分。平日里自己也不曾有什么深交的好友,也许是这段日子里两人之间越来越有默契,此时面对这个不知相貌的人,孔遐却感到说不出的亲近。
  陆陆续续地向甄南竺讲了很多自己近日的读书所感和平日见闻,甄南竺时不时会用手指敲敲桌面表示自己还在听。
  在孔遐讲述外出时遇到的趣事的时候,到了停顿的地方便会听到对方做出声音不大却有些急促的敲桌声,明显是听到了很感兴趣的地方,在催促自己继续讲下去。
  而在自己话题说到书籍与政史的时候,那“哒、哒”的敲桌声便变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将对方的无聊不感兴趣表现了个十足。
  孔遐就这样伴着时有时无的“哒、哒”声自说自话了许久,为真正结识了这位既有耐心又很可爱的友人而感到心情愉悦。
  夜晚临睡前,孔遐又看到了那张甄南竺写了名字的纸,南竺,好名字,只是略显男性化了些。
  嗯,孔遐一直觉得那位会针线、爱甜食、有时又会恶作剧的人一定是位女性。
  于是甄南竺就“正大光明”地进入了孔遐的生活,除了不出声不显形,他光明正大地在孔遐面前翻书,和孔遐面对面吃饭,偶尔无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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