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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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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请稍等。”清亮的声音响起,狐尼克这才注意到那冒着香气的大锅后面站着一个瘦小的少年。待他看清了对方的模样之后,忍不住诧异地眨了好几次眼睛——这细嫩的皮肤和澄澈的眼睛,难得不应该是呆在城堡里享受女佣和仆人服饰的小公子吗?不是他有偏见,而是对方的确和这陈旧吵闹充满着市井气息的小酒馆格格不入啊?
  不过现实的情况并没有允许他想太多,后面的人已经在催促他了,因此狐尼克没有多打量对方,非常聪明地做了一次“学人精”:“我也要三块鸡肉和三个卤……卤蛋。”狐尼克有些疑惑,为什么要把蛋喊做卤蛋呢?难不成那个“lu”是一种烹饪方式?
  至于猪蹄他没要,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猪肉一只带着一股难以去除的骚臭味,他实在是没有冒险精神。
  前来排队购买的有进去小酒馆里喝酒配着吃的,也有直接在外面开动的,还有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反正只是一些木签子串着的,被带走了也不会可惜。
  狐尼克他们的时间充裕,而且本来就完成了一个长时间的任务,因此他们一队人就鱼贯进入了小酒馆里准备点上酒放松一下。
  小酒馆只有两种酒,一种是苹果酒一种叫做艾尔酒,艾尔酒也是老板娘最拿手的。
  欧姆在老板娘的允许下尝过这个所谓的艾尔酒,通过lady的资料分析,大概就是不加啤酒花的麦芽酒。
  但因为没有啤酒花的缘故,酒很容易变质变酸,为了掩盖味道,艾尔酒里通常还会加各种东西。
  不过艾尔酒的销量很好,因为性价比很高,稍微手里有点儿余钱的男人都愿意买来喝——艾尔酒口味偏甜,酒精度数极低。
  相比之下,用苹果酿造的苹果酒的酒精度数要更高一些,受众面也大多数都是佣兵们。
  狐尼克他们就是点的苹果酒。
  这要是放在以往,狐尼克他们估计就先每人吨吨吨一人先干一大杯苹果酒下肚再说了。
  可是这一回,他们都很默契地没去喝酒,而是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盘子。
  狐尼克发誓,活到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些肉能散发出这么迷人的香气!加上又是他最爱的鸡肉,他没有犹豫,待坐定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瞬间,从口腔里爆开的香气让他瞪大了眼睛!
  ※※※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的整体饮食水平并不高。
  普通人一天只有一到两顿饭,大米极少,面粉也不算多,而且因为教会的原因,对于吃肉有着严格的规定——每周三、周五、周六、大斋期、和将临期都严禁使用肉类,仔细算一算,差不多一年中就有一半的日子不能吃肉,甚至连国王也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定。在这个时期,教皇的权力甚至比国王还要高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严苛的规定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却影响不大,因为他们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也并不多,肉类对于他们来说,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奢侈品了。
  不过底层人们也并非没有机会吃肉——基本上是野味,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什么都能打,因为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属于领主的,因此他们只被允许打猎少数的野禽、野兔、穴兔。
  小酒馆虽然是做生意的,但也不是有钱人更不是贵族,因此他们提供的肉食也都是这些野鸡、野兔。
  可就算运气好猎到了这些,在老板娘的烹饪手法下,味道也是乏善可陈的——这其中固然有一部分是老板娘厨艺普通的原因,更大一部分是这儿饮食水平的落后。
  小酒馆卖得最贵的菜是兔子肉汤,具体做法如下:
  取野兔或穴兔剥皮,把肉从骨头上剃干净。
  然后把肉切块与兔血直接放入锅中煮沸,然后取出放入冷水中。
  之前煮肉和血的汤不能倒掉,加入洋葱末掩盖血腥和骚味,然后再次煮沸。
  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之前在冷水中洗过的肉连同骨头放入汤中,再次煮沸。
  上菜。
  是的,没有任何盐味——毕竟在这个世界,盐也是十分贵重的东西,有钱人家甚至会专门摆一个盐罐来显示家里可以随便吃盐的富裕,但是小酒馆很明显是没有这种条件的。
  不过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习惯了这种淡而无味且略带腥气的食物,所以很少有人觉得他们的饮食匮乏。
  直到欧姆将卤肉“发明”了出来。
  ※※※
  等到狐尼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碗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碗底一小滩卤水汁了,他舔了舔嘴巴,都无法回想起来那三块拳头大的鸡肉和三个卤蛋他是怎么吞下去的,好像脑袋里就一片空白,脑袋里就只有“吃吃吃吃”无限循环。
  他有心想要再点更多,可是想起那公告牌上的价格,还是默默地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手,招呼一旁的老板过来:“再给我来一个裸麦面包。”
  裸麦面包是小麦粉和裸麦粉混合做出来的面包,比较粗硬也比较容易发酸,但是却十分填饱肚子——别看好像很寒酸的样子,但实际上这已经是中下层民众才吃得起的,更穷的人连谷物磨面做出来的面包都吃不到,只能吃用豌豆面以及各种其他豆子做出来的马面包。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它其实也用来喂马。
  狐尼克的裸麦面包很快便被老板送了上来,狐尼克将面包撕开,然后开始蘸起碗底的卤水汁吃。
  看到他这一操作,朱克斯都惊呆了:“尼克你也太狡猾了!”
  狐尼克慢条斯理道:“你要愿意也可以跟着我学啊。”
  朱克斯气鼓鼓——他本来就胃口很大,又好吃,刚才他光凭香气就点了一大碗,可稀里糊涂吃下去反而越吃越饿!他对自己的食欲比较忠诚,虽然觉得有点贵但还是打算再去要一份,却没想到已经卖光了!
  卖!光!了!
  朱克斯简直要发出一阵哀嚎,此时见到狐尼克的吃法,他倒是有心跟着学,可是……可是谁叫他太馋,直接连卤汁汤都一口干了呢?
  “你们这儿还有什么吃的呀?”朱克斯一脸哀怨地看着被召唤过来的老板。
  老板那和朱克斯有得一拼的胖乎乎脸盘子上挂着营业的笑容:“咱们这儿吃的可多了!黑布丁、棕面包、鳝鱼冻、腌鲱鱼、煮青菜、燕麦粥,客人您喜欢哪样都可以点!”


第74章 西幻第三天
  听到小酒馆老板一口气介绍了这么多; 朱克斯却完全没有被美食诱惑的意思。
  毕竟对于他这种将领取的佣金大部分都花在吃上面的; 对小酒馆老板口里的那些食物完全是闭着眼睛都能背出做法来。
  所谓的黑布丁; 可不是什么甜点,而是实打实的菜; 而且还是那种混合包裹的菜。黑布丁并不是裸麦面包、葡萄酒那样,光听名字就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黑布丁包罗万象,一般很多碎东西混在一起煮出来的; 一般都是动物血跟燕麦、盐、香料混在一起之后,外面用一些材料,比如布啦、肠衣什么的包起来,然后扔水里煮。
  因为动物血经过高温水煮之后会略带Q弹,且会变色发黑; 这也是“黑布丁”的由来,同时也因为有盐和香料的原因; 价格也稍微偏贵一点。
  至于棕面包; 价格就便宜的多; 其实棕面包的原料和裸麦面包差不多,只不过它的特点是必须趁热吃。因为一旦等时间长了变硬了之后; 就只能把它切片当盘子用了。
  等作为盘子的使命结束后,就丢给猪吃;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算是一点也不会浪费。
  当然,这是小酒馆和稍微温饱的家庭的做法,穷苦人家是连这硬邦邦的东西都要混水组成糊糊; 吃上好几天。
  至于鳝鱼冻,那真的是穷苦人家的菜肴了,它食如其名,就是鳝鱼熬煮出来放凉后形成的肉冻,没滋没味还冰凉凉。
  不过鉴于穆拉小镇整体的经济水平不高,所以这道菜也是作为酒馆的供应菜肴。
  腌鲱鱼不是用盐——毕竟盐贵,而是用烟熏,因此腌鲱鱼不仅黑乎乎的还带着浓厚的烟火气,干巴巴的没有鱼味儿,像是在嚼木柴。
  还有煮青菜和燕麦粥,因为担心生吃蔬菜有毒,所以无论是叶子菜还是块根菜,那是经过了充分的熬煮,完全是烂成一锅糊糊。
  而且依然是没有调味加盐的。
  总而言之,这些菜基本上都是普通大众能吃得起且经常吃的,这要是放在以前,朱克斯考虑到小酒馆的整体情况,也不会多说什么。
  可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刚刚被那滋味复合、口感层层递增且香到骨子里的卤菜打开了味蕾和胃口,突然就膨胀了,一点也看不上这些干巴巴寡淡的东西了呢。
  ※※※
  其实小酒馆老板自己说出来也是没底气的。
  这些菜其实以前都是他老婆做的,他老婆的手艺嘛,只能算是一般般,但是想着大部分农妇都差不多这个水平,所以老板一直觉得得过且过。
  可是自从欧姆做了饭菜之后,老板也是不想再吃自家老婆的手艺了。
  老板娘对此很气愤,因此她决定每顿饭她都要多吃一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明明都是差不多的原材料,但是在有些人手里就真的能化腐朽为神奇呢!
  “那,你们的卤肉没有了,汤总是还有吧?给我来一碗汤也行!价格可以你们来定!”朱克斯退了一步,觉得自己牺牲可大了。
  谁知小酒馆老板还是搓着手一脸为难:“客人,不是老汤姆不想赚钱,实在是那卤汤就是做卤菜的关键,少一点儿那都是要命的事情啊。”
  一开始老汤姆也想过菜吃完了买卤汤也是一笔进账,不过欧姆却告诉他卤肉的卤汤就是要留着的,而且留得越久,经过各种食材和时间慢慢厮磨、共同沉淀,出来的味道才越迷人。
  他一开始还不相信,毕竟这种做法完全超出了他过去几十年的常识认知,不过在自己偏心的老婆眼皮子底下,他也只能无视客人们的诉求。
  好在欧姆并没有说谎,和客人们不同,老汤姆这一个多月来基本上天天都要吃一点卤肉,自然是非常清楚现在的卤肉滋味比起欧姆刚调制好的时候要更加香气浓郁,只需闻到味道就口舌生津。
  于是老汤姆比欧姆还要珍惜那一锅卤汤,要不是他要招待客人的话,他都恨不得自己去卖卤肉——因为欧姆每次卖出去的时候,卤肉上面总要沾上一些汤汁,实在是让他心痛极了。
  对此老板娘表示:老头子抠门怎么办?骂一顿就好了。
  ※※※
  朱克斯他只是想吃美食而已,并没有打算断掉别人的财源,自然面对老汤姆的这番说辞,也只能罢了。不过同伴们眼神交流了一番,都不约而同达成共识——明天再出发,到时候多买一些卤肉带走路上吃!
  对于这个佣兵小队的打算老汤姆并不与欲深究,等到他在酒馆里转了一圈发现暂时没有需要他招呼的了,就抽空转去了厨房。
  一关上厨房门,老汤姆脸上那为难的神色就立马消失了,他以和自己那胖胖的身体完全不相符的速度奔向小餐桌,不出意外地发现了满满一盘酱香浓郁、色泽油亮、鲜美酥软又入味的卤肉——这是欧姆留给他们仨自己吃的。
  在厨房最显眼的地方,那被欧姆搬进来的大锅之中,卤水咕噜咕噜的翻滚着,在炖煮过程中散发出醉人香气,欧姆还在给老板娘解释:“……像这样,一旦卤水的水位线下降到这里,就要添加足够的高汤,不然汤汁过浓卤煮出来的味道就会带上苦味。”
  “不过就算是高汤,本身的味道也比卤水要寡淡许多,所以每次加了高汤之后就要先加一些比较肥的肉卤一次,让卤汁的层次更加丰富和融洽,加汤后卤的肉因为味道是被煮出去而不是熬进来,因此味道可能不会那么完美,建议自己吃掉就可以了。”
  老板娘丽萨正在认真听着,眼角余光却注意到老汤姆已经取往桌子上伸手了,连忙大声道:“嘿当家的你怎么能先偷吃呢!”
  老汤姆被抓了个正着,讪笑着,一大把年纪也挺不好意思的,却不打算放弃到手的美食,将刚刚夹到的一只鸡翅胡乱吹着气,迫不及待送往嘴里咬一口。
  香浓的汁水瞬间在嘴里迸出,一口咬下去,鸡肉酥软嫩滑,酥软的肉肉爆出满嘴的汁水,鲜香的味道满满占据整个味蕾——就是这个味儿!他吃再多也不会觉得腻!嗷,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好吃的味道!他过去几十年都白活了!
  老汤姆呼啦几口就搞定一只鸡翅,见丽莎柳眉倒竖,连忙将碗里另外两只大鸡腿一人一个递给丽莎和欧姆:“我这不是怕冷了味道不好嘛,那不就可惜了嘛。”
  “睁眼说瞎话!小欧姆做的热有热的好吃,冷也有冷得滋味,你就是馋得慌!”丽萨毫不留情地揭穿了自己丈夫蹩脚的借口,夺过他手里的鸡翅大口咬下,顺势将另一只鸡腿递给欧姆。
  欧姆却摆摆手:“丽萨婶婶你和汤姆大叔吃吧,我还不饿。”
  “他都已经吃了鸡翅了!这块肉该你的了!”丽萨很霸气地拿过两只鸡腿,非常豪迈地凑到了欧姆嘴边,“小欧姆,你多吃点儿,瞧你多辛苦,怎么一点儿都不长肉呢!”老板娘很怜惜地看着他。
  欧姆看着身材过于丰满,有两个他那么宽的老板娘,沉默——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我就是传说中的光吃不胖的体质啊,而且真的要敞开肚子吃的话,那饭量我自己都害怕。
  说来欧姆也觉得奇怪,他很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体不是史莱姆,却也隐约感觉到自己不是人——虽然他的外表和人类一模一样,不过在看到头顶一双红色狐狸耳朵的兽人佣兵狐尼克他们,还有皮肤绿油油的哥林布,以及身上布满鳞甲但是却靠两条后腿直立行走近两米高的蜥蜴人后,他觉得就算自己不是人类也不打紧。
  反正之前无论是什么种族,现在他自己是史莱姆就行了。
  “不过,小欧姆啊,你现在将这个交给我了,你是打算离开了吗?”丽萨有些担忧地问道。
  欧姆回过神来,对着胖胖的妇人面上的关切之色,笑道:“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我还得麻烦丽萨婶婶你们收留我一段时间。”
  “不麻烦不麻烦,”丽萨还没有说话,老汤姆就忙不迭地开口,“说实话我们小酒馆生意能这么好还多亏了你呢!所以你想在这儿住多久都行!”
  丽萨闻言,给了老汤姆一个“这态度还算像话”的眼神,然后对欧姆道:“就是就是,婶婶只是担心你把这门手艺教给我了,对你……”
  欧姆装作没有看见夫妻俩的眼神交流:“不用担心,丽萨婶婶,我可不止这一门手艺。”
  “还有新的?”老汤姆的眼睛下意识就亮了,“是什……嗷?!”话还没出口,就被丽萨给掐了一把,于是他怂怂道:“没、没事,当我没说。”
  欧姆笑:“没关系的,本来也还是要汤姆大叔你们帮忙的。”
  ※※※
  欧姆并不打算一直做卤肉。
  欧姆不记得是谁曾经说过一句话——不想死的话,就要吃,既然要吃,那就得要好吃才行啊。
  曾经作为史莱姆的欧姆对于这话没什么感觉,但是自从他能够尝到味道之后,对这句话就感触颇深了。
  虽然他现在的大胃口让他对食物的侧重点变成了量,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追求质了。
  庆朝的科技经济水平不甚发达,但是百姓们对于美食的追求却是从来没有变过的。
  尤其是后期欧姆将海鲜加入了百姓的餐桌之后,那些个颇有追求的大厨们便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更多的传承和改进,等到他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菜系已经非常丰富了。
  欧姆在厨艺上并没有太多天赋,更多是按照lady收集的数据化菜谱照本宣科地制作,用他后来遇到的一个名厨的话来说,就是“新意无穷,却情感不足”。
  欧姆是不知道做菜要如何融入情感啦,不过他的那自认为一般的手艺,在这个世界里倒是混得风生水起。
  因此他也生出了那么一点壮志豪情来。
  但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很多粮食蔬菜水果他都不甚了解,因此就算想要一展拳脚,却也颇有几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
  他当初选择做卤肉,也是因为这儿的烹饪方式除了烤就是煮,而是还是那种就加水煮,最多有条件的撒点儿盐和香料一起煮的那种。
  这是没办法的,烹饪方式受制于烹饪材料,没有酱油没有调味料,连炒锅都没有,环境可以说非常险恶。
  这个世界不仅食物匮乏——其实吃得到很多的但是人们普遍认知能吃的很少——而且烹饪器具也是寥寥无几并且外形怪异,什么肉锤、肉锯、断膝器……看着不像厨具,反倒像是刑具。
  因此欧姆就打算另辟蹊径,在熬煮了卤汁之后,再进行新的烹饪方向——酱。


第75章 西幻第四天
  欧姆曾经有幸和御膳房的御厨交流过; 他对其说的一句话印象深刻——酱; 为百味之帅。
  虽然这说法可能有些夸张;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食物烹饪技法中; 酱汁的添加绝对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不过御厨对于酱并不算很推崇,因为他觉得五分的菜肴加上酱变成了七分; 可那是酱的功劳,并不能体现厨师的技艺和真本事。
  但是欧姆作为对厨艺并没有狂热追求的普通美食爱好者; 对于酱的存在却是万分感激的。
  欧姆还记得在他初初回到清水镇的时候,那五花八门的各种鱼虾蟹酱。
  那个时候他是第一次尝到食物和调料混合在一起的繁复滋味,毫不夸张地说,在尝到那有些咸腥海潮味浓厚的酱的时候,绝对是惊艳了味蕾的!
  哪怕后来吃的美食多了; 对比起来当时第一顿酱只是粗略制造的简加工食品,那种被打开新世界的感动的感觉依然深深印在脑海里。
  有这样感觉的人并不止欧姆一个。
  事实上; 哪怕后面清水镇人的生活水平随着海运逐步提高; 不仅有许多海鲜可吃; 内陆的一些菜肉也能享受,但是酱却从来没有退出过清水镇百姓的餐桌。
  而且因为随着材料的多样化; 不再仅仅满足于用鱼虾蟹来作原料,清水镇本土的酱的味道也进行了飞跃式的改进。
  甚至后来机缘巧合之下; 各种调味酱、蘸酱、下饭酱还成为了清水镇的特产之一。
  在一次偶然的远洋航行中,经由一名船员的手征服了其他国家的味蕾。在欧姆离世的时候,庆朝的酱已经成为了与茶叶、丝绸、瓷器等被他国人民追捧的庆朝特产之一。
  欧姆想起那个时候也有黄头发绿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 和这个世界的本土居民长相差不多。美食无国界,既然在庆朝的时候能够引起他们的垂涎,想必在这个世界也会有酱的一席之地。
  ※※※
  不过,在欧姆根据这个体验世界的本土调味料准备开始研究酱之前,还要先招待一下狐尼克他们。
  朱克斯思来想去生怕再次错过时机,因此第二天一大早就拉着狐尼克他们去了小酒馆。
  那个时候欧姆他们才刚刚起来吃完早饭准备为当天的生意做准备,就被乌泱泱的一群顶着狐狸、野猪、猞猁、鳄鱼等脑袋的兽人们给吓了一跳。
  还在欧姆他们已经接待了不少不同种族的客人,所以很快就镇定下来,尤其是欧姆,看着那些毛绒绒,还颇有亲切感呢。
  朱克斯:为什么他突然感觉后颈一凉?
  獠牙佣兵团在中午之前离开了穆拉小镇——当然,并没有忘记带上他们心心念念的卤肉。
  而且因为他们的队伍里有一个朱克斯,导致在狐尼克他们的獠牙佣兵团离开之后当天,前来购买露出的客人怨声载道。纷纷吐槽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居然包圆了,导致重新卤肉要等很久,可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能忍耐。
  老汤姆好不容易安抚了一波客人,擦了擦额头和鼻子上的汗,小跑进厨房,小心翼翼地开了个门缝——生怕香气一下子冲击出去让外面的客人闻到了受刺激——溜了进去,有些着急:“好了没呀?外面的客人都等急了。”
  他说完,看清了厨房里的情况,有些惊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还不是你说外面的客人等不及了,所以只能想办法哎呀。”丽萨一边说着,一边从卤汤里舀出来一盆子的肉块来。
  老汤姆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嗨呀,就算等不及也不能上这样上上去啊,这个颜色很明显还没有卤到位啊!”
  老汤姆有些着急,他虽然对厨艺不精通,但是吃了一个多月的卤肉,天天在厨房里转悠,就算是不会做也看了两三分了。
  他虽然在催促,可是也不希望以次充好——小酒馆能在穆拉小镇屹立几十年,除了唯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哪怕味道平平无奇,可是他们的分量和食材都是保证质量的!
  他可不能为了一时的快钱砸了自己的招牌啊。
  “谁让你见钱眼开将我们准备好的那些卤肉都给卖出去了?”丽萨瞪了丈夫一眼,不过也没什么底气:“小欧姆啊,这肉,要不咱们今天就别卖了?”断一天总比糊弄过去强啊。
  老汤姆被老婆虎了一句,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这做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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