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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渣受送终[快穿]-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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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地赶来夺过笔签了字,吼着骂着让做了手术。
  人活到这个份上,也不知道该让人如何评价了。
  曾经他还想不通为什么柏城会愿意找他来聊天,现在懂了。没什么别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没人罢了。也可能是因为柏城觉得,他会理解他的遭遇。
  天知道,当初他听到柏城说他爱上一个梦里的人时,几乎是把这个秘密当成个笑话来看的。
  也幸好,柏城不知道。
  “走好。”他在柏城的坟头放上了一束雏菊。
  *
  柏城将他所有的私人遗产,一半捐了出去,剩下来的一半一分为二,二分之一给了刘岫,二分之一给了那个替他主持葬礼的侄儿。
  同年,汪娟出狱,精神失常,被汪小华送到了精神病院里。
  三年后,刘岫成了家,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刚开始,他还记得每年替柏城扫墓,后来,偶尔会忘记,两年去一次、三年去一次、四年去一次……
  再后来,他就没去了。
  ※※※※※※※※※※※※※※※※※※※※
  白天被我爹客客气气地请出去过年了,今晚修仙补更。
  从此章评论中挑一百人发红包。


第67章 采生折割(一)
  漆黑的夜里响起了“咕噜噜”的滑轮在地上滚动的声音; 伴随着这声音的; 还有木棍杵在干泥地上的闷闷的响动和沉重的呼吸。
  咚、咚、咚、咚。
  咕噜噜噜、咕噜噜噜。
  *
  “午间新闻,今日清晨七点一刻; 一环境监测员于郊外工作时在渠中发现一袋被肢解的碎尸,经鉴定辨认,尸体残块分属两人; 且不完整; 只有两受害人尸体的三分之一,受害人的头颅均被凶手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斩碎,五官缺失; 以致法医完全无法通过容貌判断受害人身份; 次碎尸案是本市十年以来的特大犯案;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现警方为此设立特案组; 将竭尽所能将穷凶恶极的真凶捉拿归案……”
  方一看了一会儿新闻; 眼睛有些受不住,便关了小电视睡觉了。他只有一只眼睛是好的; 要是不好好保护着,搞不好以后就要瞎一辈子。
  他眼睛刚合上没多久; 还没开始做梦,就听见有人敲了他的铁门。
  “哐当铛铛。”吵得要死。
  一听就知道,又他妈是那个傻子。
  他冷冷地睁开眼; 看着长了蜘蛛网的天花板; 由着那躁人的敲门声响了十来分钟; 等着那傻子耐不住走了,才又慢慢合上眼,翻了个身,被子一拢,继续睡了。要不是他今天心情好,不想跟个傻子计较,不然的话,他铁定把那傻子的脑花都敲出来。
  门外,傻子见敲不开门,瘪了瘪嘴,转头走了几步,想起什么,又退回去,把自己布袋子里刚刚捡来的小矿泉水瓶拿出来,在铁门门口的水泥砌的半立方米不到的水槽里装了些水。
  这水槽子是方一砌的,夏天用来接天上的雨水,冬天就用来堆雪化水,省水钱。
  只是让傻子不解的是,明明前些天才狠狠下过一场大雨,前天来时水槽里都还是满满的,这不过才过去了一天,里面的水就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只剩下最底下混着泥沙的浅浅的一层。他们这样的乞讨者,几个月不洗澡都是正常事儿,洗得太干净形象太好反而不利于他们的“职业发展”,所以,一般来说,一槽子水能够用将近一周,只用来冲洗碗筷和平时的喝水。
  一周的水两天就没有了,是为什么呢?
  傻子摸了摸后脑勺,没想出个所以然。他本来智商就只有不到六岁,根本想不了太复杂的东西,注意力又常常不集中,所以只盯着水槽看了七八秒就没再想这个了。
  他把水装进瓶子了,拧上盖子,然后一溜烟地跑了。他脚下一点人也没有停,一直跑,跑得他呼哧呼哧地直喘,半个小时后,等他跑到天桥下时,发现那里的人已经没有了。
  “人……呢?”他喃喃着抓了抓头发,一手紧紧抓着瓶子,低下身子在天桥下看了又看,没看着人。
  这时,一个年轻男人拎着半瓶矿泉水,步履沉重地走过来,掠过他坐到了天桥底下,靠在石柱子上闭上了眼,眉头微蹙。
  傻子见了人,立马眼睛亮了,抓着瓶子跑了过去,将装着浑浊的水的瓶子塞到男人的怀里:“喝、喝水。”
  男人疑惑地看他,嘴皮有些发白,面上没什么血色。
  傻子又重复了一遍:“喝了水就不吐,就好了。”
  男人一听,明白了,摇了摇头。
  傻子急了,急得说话更结巴了:“喝、喝、喝水,要喝……”说着,他拿起手里的矿泉水瓶子摇了摇,将里边儿好不容易沉淀下去的泥又晃了起来,一瓶半清的水又变成了浑黄。
  男人看看他那不知道是热出来的还是急出来的一头汗,虚弱地笑了笑,然后将自己手里的矿泉水瓶子也拎起来,学着他的动作晃了晃,朝着他做了个嘴型。
  【有水。】
  傻子好像懂了,也冲他笑了,一边笑,一边晃着自己的水瓶子:“喝水,喝水。”
  男人拗不过他,拧开瓶盖,又喝了一口。
  宿郢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回他穿成了个哑巴,还是个被坑了钱的哑巴农民工。农民工的名字很土,叫王大秋,无父无母,小时候被爹妈扔了,靠着乞讨在村子里讨吃讨喝活到了十二三岁,然后就跟着人出门打工了。
  至今,十九岁,打工六七载,依旧身无长物。给人搬了一个月多的砖,结果工程出了事故,老板跑路了,留下了个及时离了婚的老婆还有个仍然在上小学的儿子。一个女人离了婚,还带着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钱自然是跟人家讨不上了,也就是说,这一个半月是白干了。
  这一下,把王大秋这老实孩子给气坏了,烈日炎炎的,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个多小时,悲伤地不能自己,走着走着,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有些反胃。他觉得不好,连忙找阴凉的地方避避阳光,刚好,前边儿有个天桥,于是他就往那里走。不想走得还剩几步的时候,眼睛一花,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一下子吐了。
  吐得他整颗脑袋都在冒金星,跪在地上缓不过气来,眼睛一闭,栽倒在了旁边。
  向来在天桥这一带活动要饭的傻子看见了地上的人,连忙把人拖到了天桥下边儿给塞着,给人喂了不少水,灌的时候没注意力度,差点把人给呛死。
  宿郢就是这个时候穿过来的。
  当他发现自己穿着一身肮脏,泛着酸臭的衣服躺在天桥下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他看见一傻子在朝他乐,张嘴就想问“几点了”。
  可嘴是张开了,声音却出不来。他尝试着发了好几次声,都发不出声音来,就算硬发,发出来的也是类似“啊啊”的声音。
  这下他才知道,原来这一次,他穿成了个哑巴。


第68章 采生折割(二)
  好久没有过过这么热的夏天了。
  前三个世界; 宿郢的身份依次是坐办公室的老总,坐教室的学生; 以及睡大佬床的情人; 不管哪一个,都是室内工作者; 唯独这回,穿成了个室外工作者。大夏天的,连个遮阳的地方都没有; 穿过来就头晕目眩吐倒在了街边; 幸亏这个好心的流浪孩儿帮了他。
  他想说“谢谢”,但是出不了声,只能朝着傻子点了点头。傻子看不懂; 但笑得高兴; 也对他点了点头。
  这天可能太热了; 又是正午; 太阳当头; 明晃晃的光恨不得把大地给烤化了; 连空气都烫得让人不想呼吸。
  街头人不多,除了些不得不奔波着办事儿的; 基本上也没几个自讨苦吃这个时候逛街的。这是北方的城市,路边的绿化带少得可怜,就算有几棵大树; 树下的水泥地也烫得人心慌。于是阴凉的天桥底下就成了流浪汉和民工们午休时的宝地; 每到中午这下头就铺满了花溜溜的布单子。
  人少时是流浪汉占一头; 民工占一头,人多的时候就全归了民工,流浪汉就去了树底下蹲着。
  今天运气好,高温天气,工人少,天桥下就归了流浪汉。根据规定,户外日最高气温达到四十度时应该停止工作,气温超过三十八度时,户外工作时间应当不超过四小时。
  刚巧,最近高温天气频发,前些日子附近某处工地因高温时工人不停止作业,十来个工人高温下严重中暑,其中一个掉下楼层死了人,被相关部门查了个正着,直接罚了包工头三千多万,还准备把人抓去坐牢,但人走了关系塞了钱,提前得到消息揣着钱跑了路。
  因着这个前车之鉴摆着,这些天各大工地都格外收敛,只要气温一超标,都给放了假。这连着三天高温,就放了三天假,工地都关了门,工人们也就没钱拿。这对于有些人来说不算什么,熬两天就熬过去了,但对于有些工人来说,没钱拿就意味着随时都有可能流落街头。
  比如王大秋。
  非常不幸,前文所说的“前车之鉴”就是他所在的工地,跑路的那个就是他老板。
  今天就是王大秋租房到期的最后一天,如果他不能按时把四百块房租交上,他今晚可能就要流落街头了。
  没错,他连四百块都没有。
  工地的工人工资少有日结或周结的,因为大多工程工期短,多数都是整期完工统一结账,而且统一结账的比日结周结的工资要稍微多几百块,为了这几百块,工人也愿意统一结。
  王大秋就报了统一结账,好不容易紧巴巴地挨了一个月,本以为能多拿些钱,却没想到到头来一毛也没有。
  浑身上下就剩了两百三十二块钱,买水花了一块,买藿香正气水花了八块,现在只有两百二十三块——交房租是不够了。
  不出所料,宿郢今晚的住所大概不是天桥就是公园了。或者,他也可以花上一百八十块,住一晚便宜宾馆。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
  成了不能说话的哑巴,宿郢脑子里的活动就多了起来,硬件条件所迫。
  自他坐下来,身边这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智商不太高的傻子一直在他旁边念念叨叨,话唠一个。说他的爸爸,说他的妈妈,说他的好朋友,说他家里的车特别特别长,像天桥一样长,比天桥底下还要凉快。
  宿郢本来就中暑,脑子突突地疼,傻子在一边念着,头更疼了。心说这流浪孩儿傻得不轻,看着二十多岁还细皮嫩肉的样子,应该原来是被家里人好生照顾着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跟家里失联了,流浪到了街头上,脑子还坏了,真是造孽。
  不过更造孽的是他自己。
  接收完这个世界身份的记忆,说真的,宿郢真怀疑是系统故意刁难他,因为他上辈子半途以自杀的方式强行离开任务世界,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惩罚他,让他穿到一个没爹没妈还没钱,穷得连个睡觉的床都没有只能睡大街的民工身上。
  倒不是他嫌弃民工身份,只是这就是人的本性,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已经享受了三个世界正常甚至是富裕生活的宿郢忍不住叹了好几口气,真想继续找个地方死一死,死到另一个世界去换个身份,可又怕下个世界更坑爹,万一重生成个断胳膊断腿还跟傻子一样流落街头的人,那活着可就真的是受罪了。
  正这么想着,旁边一直念念叨叨的傻子突然站起来哇哇叫:“方、方一、方一!”
  宿郢随着他的喊叫声抬起了头,伴随着一阵轮子在地上“咕噜噜”转的声音,他看到了一个从长相看只有十五六岁的又干又瘦的孩子。
  那孩子跪坐在一块厚长的结实的木板上,木板下方安着四个滑轮。他双手握着两个铲子一样的东西,握着的部分缠着布条,余下的部分卡在地砖的缝隙上,他将铲子按在地上向后划,然后木板就驮着他的人往前滑动了。
  他背上背着个深蓝色的书包,腰间挂着个脏兮兮的帆布小包,穿着一身看不出干净不干净的黑灰色衣服,长袖长裤的,还留着一头有些长、刘海都快遮住了眼睛的头发,看起来很热。
  那双细瘦的手臂很有力,每一下划动都非常稳当,人随着滑板一点点往他们这里滑过来,等滑得快到天桥底下时停住了,他听到傻子的叫喊抬了一下头,只稍稍看了一眼就挪开了眼神,他没有过来,而是转向去了天桥边,停在了石梯扶手旁。
  停下后,他将自己的书包取下来,从里面抽出一张塑料纸一样的东西展开铺在地上,然后再掏出一个没有盖的铁盒子,端端正正的地放在塑料纸上头,接着再拿出一把颜色老旧、有些脏的伞撑开握在手里。
  接着,就没了动静,就那样端端正正地坐着了。
  “方一、方一!”傻子高兴地跑过去,钻到伞下边儿跟那个孩子说话,“你怎么才来呀,我都饿死了!要吃馍馍!馍馍!”
  方一没说什么,把伞递给傻子拿着,然后从自己背包里拿出一个用塑料袋装着的白面饼子递给他。
  “不要这个,要糖的!”
  方一说:“没有。
  “要糖的,方一,我要糖的。”
  “只有这个。”
  傻子不干了,立刻把伞扔到地上,扭着身子哭腔着耍赖:“不,就要糖的,我要糖的馍馍!”
  他二十来岁那么一个人,这么扭来扭去跟个唱戏的一样问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糖饼子,旁边路过的人一看就知道他傻子一个,均脸上露出看到有意思的事情的表情,有个上班族路过停下来逗他:“你是哥哥,为撒子还问比自己小的弟弟要吃的,该你给你弟弟买才对啊!”
  傻子说:“方一是哥哥,我才是弟弟。”
  “明明你个子比较高,个子高的才是哥哥,个子矮的是弟弟。”上班族继续逗。
  “我这样就不高啦。”傻子也跪着坐下来,他只穿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跪下来的时候下半截小腿露在外面,地上的砖头很烫,以今天的温度煎熟一个鸡蛋不是问题。只见他的腿刚刚挨了地,人就“啊”地尖叫了一声,接着跟只蚂蚱一样弹了起来,双手捂着腿搓了好多下。
  “好热好热!”
  上班族哈哈大笑:“不是好热是好烫吧,傻子,跪下来也是你高。”他逗够了傻子,太阳又晒得不行,于是往方一面前的铁盒子里扔了两块硬币,跟方一说:“给你这个大弟弟买个糖饼子嘛,死面饼子有撒子好吃的,要饭也要吃好点儿噻。”
  方一连忙低头鞠躬:“谢谢。”
  上班族没理他,跟一边儿的傻子摆了摆手:“把伞捡起来给你小哥哥打起,大热天的别晒伤了。”
  傻子点点头,顺从地把伞捡起来给方一打上,这回他不跪了,蹲着。
  方一低着头跟傻子说:“快说谢谢大哥。”
  傻子听他的话,声音洪亮:“谢谢大哥!”
  上班族挥了挥手,走了。
  被这么一打岔,傻子也忘了吃馍馍的事情,蹲在方一旁边撑伞,蹲了一会儿他腿有些麻了,就把伞塞回了方一手里,然后把方一的书包拿过来,从他包里掏出白面饼子。他拿着饼子为难地看了好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面无表情跪着的方一。
  “我想吃糖饼子。”
  方一看了眼他,没说话,一把把他手里的饼子夺过来塞进包里,准备把包的拉链拉上。傻子一看急了,把饼子夺过来扒开塑料袋一下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囫囵道:“我都饿死了!”
  说着他就吃了起来,再也不提糖饼子的事情了。
  傻归傻,还是看得到眼色。
  宿郢在他们身后看了会儿,觉得有些意思。本以为这傻子是个流落街头没人要的,他还在想这么个智商的孩子怎么没被人贩子弄走卖了钱,原来是有人管着。
  他正想着,突然头一疼,眼睛一花,他往旁边晃了两步,扶住了天桥墙壁。脑中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接着,他听见了令他憎恶不已的声音。
  【祝贺宿主上个任务世界任务圆满完成,本世界任务即将开启。】
  【新世界数据已传输完毕,任务正在开启。】
  【任务开启:追求任务对象方一,对其伸出援手,十年内不抛弃不放弃,直至任务对象含笑而终,为其送终。】
  连着三句结束,宿郢睁开眼,看见了那个跪着的孩子头顶上慢慢现出来的四个红字。
  任务对象。
  该死。


第69章 采生折割(三)
  “找我去干什么; 我只是个卖花圈的,帮不了你们什么。”陆均嘴里同时嘬着两根烟,双腿盘在椅子上,一手抠着脚背,一手拿着遥控板换台。
  章琳一看他这样子就禁不住翻白眼:“可以的话,我也不想来找你。”
  言下之意,是不得不来找他。
  陆均抬手抽出一根烟; 嘴里依旧还叼着一根,说起话来含糊不清:“哦豁,那我们终于达成通识了; 出门右拐,不送。”
  看着陆均这幅模样,章琳真恨不得穿越到三年前去把自己的眼睛挖掉; 看看那会儿的自己到底是被什么迷失了心窍,竟然瞎了眼觉得这男人痞帅痞帅的!现在一看; 明明就只是个痞子!
  她忍了忍; 想到头儿交代的事情,不得不深吸两口气; 好声好气道:“这次的案子很麻烦,两个受害人可以断定一男一女,两人年龄均在四十岁左右; 第一袋碎尸中放着的是两人的头颅、脖颈、内脏; 全部都是被剁碎了的; 面目全非; 打捞起来的时候已经被水泡了几小时,袋口被冲开,部分已经被冲得找不到了,我们实在没办法辨别这两人的身份……”
  “所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陆均换了个频道,新闻上刚好在播碎尸案的事。
  “今日新闻,前日震惊全市的碎尸案已经有了新的进展,经过警方不懈的努力,终于推断出了死者生前的活动区域……”
  章琳说:“我们在收集到的尸体中发现了女性死者的半根小拇指,指甲上涂了甲油,做了贴片和图案,根据指甲生长速度以及甲油磨损程度,可以判断指甲是受害人应当是在受害前刚刚做完指甲,具体时间范围应是受害前一天到一周内。”
  陆均把电视关了,将两根烟塞到嘴里狠狠吸了几口,一次性把烟也吸完了,浓浓得吐出一口白烟,然后把烟蒂丢进了装着水的八宝粥罐子里。
  “然后你们就去查了本市的美甲店,也算是笨人有笨办法,不过据我所知,本市的美甲店光是有门面的就有四五十家,加上各个商场、路边摊、美甲私人爱好者社团……”陆均哼笑了一声,穿着凉拖走到了收银柜前,“海底捞针不过如此。”
  章琳:“你!”
  陆均从兜里取出把钥匙,插进抽屉钥匙孔里拧了两下把抽屉拉开,从里边儿拿出一张照片,扔到章琳面前。
  “这是谁?”照片上是一个有些瘦弱的女人,长得挺和蔼,笑眉笑眼,章琳看不出个所以然,有些疑惑。
  “就是你这根手指的主人。”陆均说着,又拿出一张照片推到她面前。
  章琳拿起来看,发现这张照片就是局里专门拍下来的那一张。她惊讶地抬起头:“有人找过你了?”
  “不然呢?”陆均坐下来,手指点了点那两张照片,嘲讽地勾着嘴角,“不仅来找过我,还想让我当义工,说什么为人民服务最光荣,再光荣我也要吃饭啊,所以我拒绝了那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呃……”
  陆均道:“然后,你就来了。”
  章琳尴尬道:“这个……为人民服务的确很光荣。”
  陆均不置可否地笑了一声,换了话题:“你仔细看这两张照片。”
  “嗯?”
  “看这里。”陆均指了指那根断指,又指了指另一张照片上那女人的手,“发现什么相同点了吗?”
  章琳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陆均则在一旁继续说。
  “仔细看,这女人右手的小拇指指甲盖下的黑点以及这根断指指甲盖下的痣点,以及两根手指的第一指节关节,看见没有,都是向无名指方向突出,且关节处有一道灰褐色疤痕。”
  “是同一个人的手!”章琳连忙看向那张人像照片,面露喜色,“太好了,找到受害人了!太好了!”
  陆均笑了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打了个哈欠:“行,找到就好,你把照片拿走吧,这会儿天气看起来不太好,像是要下雨了,你早点儿回去跟你的头儿报告好消息,搞不好立个大功呢。”
  他这么一说,章琳差点就被他忽悠地转头走了,走了两步想起来不对,退了回来:“头儿不是已经上你这儿来过了么,你没给头儿看这个?”
  “没。”
  “那……”
  陆均说:“我没什么可说的了,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的消息。”
  章琳问:“你肯定没说完,你明明就认识这个女人是不是?不然的话,你怎么可能有她的照片,还能够一眼认出这女人的小拇指?陆均,你到底有什么知道的瞒着我?”
  陆均又抽开烟了,刚点上一根还没来得及抽,就被章琳一把将烟给抽走了,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又抽出一根准备点。
  “陆均!”
  “昂?”
  “你说半截留半截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外面的天突然“轰隆隆”响了几下,不一会儿就听到滴滴答答的声音,看来是下上雨了。明明一个多小时前还热得要把人烤焦,现在就阴云密布,几滴水珠子落下来,带着潮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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