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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渣受送终[快穿]-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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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局里坐着整整缓了三四个小时后,他才缓缓起身来。
陆均走过来:“昨天我们见过面,还记得吗?天桥下,那之前,你在面馆门口摆摊画画。”
宿郢点点头。
陆均看着他空白一片的神情,张了张嘴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是没说,他走过去拍了拍宿郢的肩膀,叹了口气,道:“我们会尽力的。”
尽力帮他减刑。
当天下午,社交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碎尸案的新闻。也不知道是哪个无良媒体得到的消息,将方一的身份资料全部放了出去,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泄露了。
一时间,网络转发量暴增,许多早已把文案内容和图片都存了下来,网警删都删不及,最后只能听之任之。由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媒体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且还不说现在还没有定罪,于是那两家“起哄”媒体被警方公诉了。
但再怎么样,已经流传开来的信息都已经流传开了,大家都知道:有个叫方一的小乞丐杀了两个人贩子,现在要被判刑了。
案子还没审,网友先审开了。
有人说方一杀得好,杀一儆百,人贩子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千万家失孩家庭的怨愤;有人以被拐孩童家长的身份出来发声,他们痛陈往事,诉说辛苦,涕泪横流,纷纷请求大家看在方一受到人贩子折磨多年的份上,能够体谅这个受尽苦难的孩子,为方一减刑。
支持的人在一开始占了大多数,后来关注的人多了,慢慢地,舆论的声音就多样化了起来。
有人打破“减刑”这一论调,以另一个角度说起这个事情:方一下手太狠,就算是被拐了,就算被虐待截了一条腿,但相比起他的碎尸抛尸,人贩子的手段还没有他凶残,这般狠毒的人如果留在世上,迟早也会变成□□。万一在他乞讨的时候路人不愿捐钱,也被他捅了呢?
还有人说,方一当年被拐的时候才七岁,现在都十七岁了,怎么也是个有智商的人,为什么不跑呢?他掏钱的时候,就算随便拉住一个人呼救也不可能没人救他的呀?他这不是傻吗?会不会早就跟人贩子同流合污了,如今杀人也不过是分赃不均,仇杀的。
或者另外一些“理智派”言论:当了十年的乞丐,将仇人分尸抛尸,这样的人对社会早已经没有了一丝善意,他早被这社会的阴暗残忍碾压成了一团垃圾,他的精神已经不再健康也不再稳定,这种反社会的人即便再留在世上,也对社会无益,反而会增加对社会的危险性。
诸如此类的言论越来越多,渐渐和声援的声音持平。
在这场声音的战争中,宿郢作为其中一员,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他所有能做的,就是通宵翻看所有的法律书籍,再去找不同的律师做详细咨询,他在找能够让方一减刑的办法,但找来找去,得出来的结果都让他感到无力。
案子性质太过恶劣。如果方一成年了,光是蓄意杀人一条就足够他判死刑,还不要说杀了两人,用了这样残忍的手段。
最大的可能性是无期,最好的结果是十五年。
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样,方一也不可能在十年内出来。而方一的寿命,只有十年。
宿郢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任务出现,他在脑中喊了许多遍系统,但系统都没有理过他,仿佛不存在一般。
是的,这个系统一贯如此,只有他不愿意做任务时,系统才会跟只苍蝇一样出现在他脑袋里,而除此之外,它的存在感微乎其微。
就这样,一天天地等,一夜夜地熬。
这样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当初赵果被他的父母带去戒断中心的时候。每天他都梦见方一,又时候不是方一,就梦见了周卑、赵果、还有柏城,尤其是柏城。
这一次没有系统的作怪,但他依然梦见了。
他梦见柏城对他说:“我知道你不想做任务,你走吧,我不强迫你。”
然后梦里的他真的走了,留下早已毁了容的柏城一个人在没有人的雪天里站着,眼睁睁地看着那一串他离开的脚印慢慢变长、变长、最后消失。
他走到了再也看不见柏城的地方,却听见了柏城的声音。
“你不要我,我也不要你。”
*
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被告人方一接受判决结果,不再申诉。
最后一面时,文秀丽早已哭得倒在地上,而冯庆的两只眼睛也肿得不堪,两人拉着方一的手不停地哭喊着“宝宝、宝宝”,但方一并无感觉。文秀丽抱着他的腿一直说“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他则弯下腰,将抱着自己腿的那双手一根指头一根指头地用力掰开了。
他一句话也没说就打算离开,却被宿郢死死拉住了,怎么也挣不开。
“你别抓着我了。”
宿郢的手一动不动,紧紧捏着他的手,那手心里全是汗。他看着宿郢,突然笑了,是很嘲讽的那种笑。
他说——
“你走吧。”
*
此世,不再给你添麻烦。
※※※※※※※※※※※※※※※※※※※※
下章结束。晚安啦各位。
第85章 采生折割(十八)
大结局
十年;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转眼就过去了。
十年时间对于宿郢这种在无限轮回的时空老油条来说算不得太长; 但对于其他人来说就很长了,也足够发生足够多的事情。
十年里; 章琳和陆均结了婚生了孩子,孩子现在已经上了一年级。他失而复得的弟弟路韶——原本的傻子,在十年时间里跟着宿郢学了画画; 他的绘画天赋极高曾经又在鲜国强的刻意培养下有了一定的基础; 很快便将他的天分发挥得淋漓尽致,截至去年为止,他已经开了三场大型画展; 一幅画能卖出七八万以上的价格。
因为陆韶低下的智力和他曾经被拐卖的经历; 他受到了社会人士的广泛关注; 成了小有名气的画家。他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被拿去做了公益; 成立了助残基金会; 章琳是基金会的管理人——她自从嫁给陆均后就辞去了工作; 专心在家带孩子和做公益。
陆韶卖画赚来的钱绝大部分都用来帮助那些天生智力残疾的孩子,帮他们发掘自身的天赋; 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除此之外,他还帮助被拐儿童发声,拍摄了许多公益广告; 用以宣传防儿童被拐的知识。
那几年里; 因为多年前大型拐卖案件的破获以及陆韶等人的宣传; 社会上开始对这方面的事件积极地重视起来,国家的整顿力度加大,司法方面也有了巨大的进步,可谓是细雨润九州,清凌临大地。
不少被拐走的孩子被找到,人贩子窝也被捣翻了好几个,都是些大快人心的事情。而每每网络上说起这些事儿,大家都会提起九年前那桩骇人的案件以及那个入了狱的孩子。
当年那孩子入狱时,才不过刚刚满了十八岁几天罢了,而如今已有二十八。
医院重症监护室门外站了许多人,大家的表情都格外沉重。一位白大褂看着他们叹了口气,另一位则见怪不怪地拍了拍宿郢的肩膀。
“以他的病情能拖到现在都已经是奇迹了,他真的是很坚强。”
冯庆在一旁默不作声,章琳和陆均也在一边露出难受的表情。陆韶没有到场,文秀丽也没有,前者是因为陆均怕陆韶在医院大闹出什么事所以没叫他来,而后者则是因抑郁症的缘故已经进了精神病疗养院里,被人二十四小时看护着。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冯庆哽咽着问。
在看到医生摇头时,他的眼睛一瞬间就红了,转身去了卫生间。其实问出这句话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不过他还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希望世界上所有的奇迹都发生在他的孩子的身上。
白大褂跟宿郢说:“你进去陪陪他吧,万一清醒了,还能说几句话。”
宿郢点点头,没有去跟章琳和陆均打招呼,便又进了监护室里,门被关上隔离了两个世界。
外头二人苦笑。
“走吧。”
如果按情理来说,他俩算是将方一的未来彻底断绝的罪魁祸首,换做任何一个方一的家属都不可能对他们心平气和,若不是看在陆韶的面子上,宿郢或许这辈子都不会让他们踏进这片区域。
回去的路上,陆均开着车,开着开着突然开口问:“琳琳,你说,当初如果我们不把那些证据全部拿出来……”
“都是当局长的人了,你在说什么傻话。”章琳看着窗外长长地叹了口气,“法不容情啊。”
这便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
重症监护室里规律地响起“滴、滴、滴”的电子声,那是生命沙漏快要漏尽的警示音。
宿郢走了进去,稍稍拉开窗帘让柔和的阳光透进来少许。床上的男人还没有醒,在最后一次抢救后,他已经昏睡了二十几个小时了,也不知这次是否还能再次醒来,或者就这样永久地睡去。
给床头的鲜花换了水后,宿郢拉了个凳子坐在了床边。他已经十年没说过话了,已经习惯了不言不语的安安静静的日子,他就那样看着床上的男人,轻轻地握着对方的手。
眼看着一个小孩儿变成了男人,一张干巴巴的小黄脸上长出了细细的皱纹,那轮廓似乎从未饱满过,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头发像枯草一般,打着结没有丝毫光泽,半头都是白发,还稀稀拉拉不太多。
说真的,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真的是宿郢经历过的所有世界的任务目标里最难看的一个。他那模样,哪里像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三十七八还差不多。
不仅难看,还难搞。
从见面到分开,统共才不过两天。他还没想好要不要继续做任务时,对方就帮他做出了决定:一个在铁窗里,一个在高墙外,没有期限的分离。
直到年初宿郢去探监时,方一的刑期才不过刚从无期减成了有期,十年。方一跟他说这事儿的时候,虽然表情依旧平平淡淡,有些冷漠的样子,但宿郢明显能感受到话语间他还是很高兴的,这孩子一向是这样,高兴的时候总是喜欢捏着手,仿佛这是什么需要忍耐的东西。
方一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已经过了十年,减成了有期,再过十年就可以出来了,如果表现足够好,也许用不到十年那么长,可能七年八年就出来了。那时他不过才三十五六,还有很长一段人生可以活。
看对方心怀期待,宿郢便没有说什么别的,只笑着看他,打着手语告诉他:“不管多久,我都等你。”
那时看见他的手势,方一沉默了很久很久,他似乎有什么特别想说的,可最后也不知是顾虑着什么没有说,探监时间到了之后,他被狱警推着轮椅往回走。走前,他突然转过头看了宿郢一眼,停了下来。
宿郢对他比划:“怎么了?”
方一没有回答,他回过头,被狱警推走了。
当时宿郢的心里就有些不安,因为那时离十年之期只有半年了。不出意外,半年后,方一这个人就会从这世上离去,无论他判了多少年、无论人间的监狱管理有多么严酷也无法留住死神要劫走的人。
果然不出所料,那之后过了两个多月,监狱里发来通知,说方一可以出狱了。当他细问后才知道,不是出狱,是保外就医——在某一次方一晕倒后,他被诊断为肝癌晚期。
简而言之,活不久了。
宿郢把人接出来后,直接送去了全国最好的几家医院里看诊,无一例外,都给出活不过三个月的结论。三个月不是他不治疗就能活到的时间,而是用遍所有的招数和金钱能活到的最大期限。
他的晚期,已经是晚期中的晚期,不然的话监狱里也不会什么话都不说就直接让方一出狱。若是什么治疗都不接受,方一可能就半个多月可活了。
这不怪宿郢发现得晚,如果方一能够接受他一月三次甚至是一月一次的探监,那么都不会让事情发展得这么糟糕,但是方一不,宿郢每月去监狱三次,但方一能接受的却是三个月一次。
这还算好的,前些年,方一三年都不会见他一次。
如果时间还长,那么他有的是责怪的时间,但很不幸的是,方一连三个月可能都活不到了。
宿郢没办法说什么,也不知道方一这样隐瞒自己糟糕的身体状况是为了什么,他连责怪对方的立场都没有,毕竟他们只是认识了两天的人,如果不是他倒贴着每月去探监,恐怕对于方一来讲,他不过就是个给他施过恩的路人,是个磕磕头就能够了结一切缘分的对象。
那一阵子,为了给方一治病,他十年攒下来的财富如流水般地花,没有丝毫心疼,几个月下来花了百来万,眼睛都不眨一下,依旧是住最好的监护室,用最好的医疗手段,如果不是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能出国的地步了,怕是他还会想办法弄来私人飞机把人送出国去抢救。
他这番付出让冯庆都感到疑惑,私底下还悄悄地问过他“为什么”。一个在方一入狱前两天才认识的人,到底是图什么,能让他付出这么多?
没有人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宿郢保持了沉默。
方一住院后,宿郢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和私人生活,在医院旁边买了房子住了下来,以方便照顾方一的生活起居。后来发现方一只有握着他的手才能睡得安稳以后,就干脆住在了医院里,在病房里放了个沙发,困了就握着方一的手在沙发上眯一会儿,醒了就在一旁拿着铅笔安静地画画。
这些年来,他画画的水平虽然没什么提升,但是却不再被画馆的李女士评价为“空有技巧,没有灵魂”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画是有灵魂,什么样的是没有,但这也不太重要,他画画也不是为了什么“灵魂”,而是为了方一。
当年一次次探监却一次次地被方一拒而不见后,他深深地感到茫然,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知道要如何跟方一沟通。
他想过,既然方一这么不知好歹,那么他也不要管了。管这些干什么呢?反正最后这人最后还是要死的。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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