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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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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尔送了叶凡手册,叶凡把前些天李曜给的茶叶转送给了他。
  波尔看感兴趣,详细地问了他食用方法。
  叶凡不知道的是,切断通讯后,波尔就迫不及待地沏了一杯茶,端给刺刺喝。
  刺刺是他唯一的朋友,也是亲人,无论有什么好东西,波尔都是第一个给它。
  他们的家是一间银白色的屋子,墙壁和屋顶都是圆弧形,就像扣在地上的半个鸡蛋。
  屋子里空空荡荡,似乎什么都没有。不过,只要波尔张张嘴,或者在脑子里想一想,墙壁、屋顶、地面随时会变幻形状,做出或者送来他想要的东西。
  光滑的地板上趴着一只家用轿车那么大的刺猬,金色的长刺伏在身上,苍白的眼睑垂着,尖尖的嘴搭在爪侧。
  他看到波尔进来,努力掀开眼皮,嘴巴咧开,露出一个类似于笑的表情。
  “刺刺,来自古地球的茶叶,你要喝吗?”
  刺刺十分虚弱,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然而,为了让波尔高兴,他还是张了张嘴,说:“应该很好喝。”
  是的,刺刺会说话,声音如成年男子般低低沉沉,带着金属般的质感。
  波尔嘟起嘴,努力吹啊吹,终于茶水变温了,他才小心翼翼地举起来,送到刺刺嘴边。
  刺刺用微凉嘴碰了碰他的额头,这才伸出舌头,将茶水一点点喝下去。
  虽然只是一只动物,可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透着某种秩序和规范。
  一杯温茶下肚,刺刺似乎精神了些,小心避开背上的刺,把波尔拢到爪间,一人一兽就这样相互依偎着进入了梦乡。
  如果波尔此时清醒着,一定会惊讶的发现,有一股棕色的能量,正缓缓地游走在刺刺身上,缓慢,温和,又执着地修复着他堵塞和血管,以及肌肉和脏器中的沉疴与暗伤。


第40章 40
  【精怪; 果然是精怪】
  叶凡在《契约兽基础手册》上找到了让白鹿恢复的方法——只需要主人触碰契约兽的额头,心里想着让它变回原本的样子就行。
  说起来很简单; 叶凡却犯了难; “这里说的是只有契约兽认定的‘主人’才可以,我不是白鹿的主人啊!”
  胖团贴在他脸边; 和他一起看着册子; 听他这么说,小家伙软软地道:“青鸾说; 凡凡是主人。”
  叶凡看向趴卧在地上的白鹿,惊讶道:“宝呀; 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主人?”
  “呦~”白鹿扬起头; 温顺地叫了一声。
  叶凡扭过脸; 等着胖团翻译。
  没想到,小家伙叉着腰,变得圆鼓鼓的; 似乎在生气。
  叶凡纳闷,“这是怎么了?”
  不问还好; 一问,胖团突然撞到他胸口,呜呜地“哭”了起来; “凡凡都没有叫过我‘宝呀’!”
  “噗——”听着它颤颤的小哭腔,叶凡不厚道地笑出声。
  他把小家伙抓起来,腻腻歪歪地说:“宝贝,小团团; 爸爸最爱的乖儿子……”
  “咦~”小团子捂住脸,害羞地扭啊扭。
  白鹿低低地叫了一声,亲昵地凑过去,用嘴巴轻轻碰它。
  胖团似乎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表现有点对不起朋友,不好意思地抱住白鹿地耳朵,小小声地说:“对不起……”
  “呦~”白鹿原本就没生它的气,这会儿更是大度地把它驮到了背上,像往常那样带着它在屋里转圈圈。
  叶凡盘着腿坐在炕上,随手从筐里摸出来一块柿饼——原本满满一筐子,几天的工夫就下去了一大半。
  叶凡瞄了一眼,李曜那家伙,再不回来就没他的份了。
  两个好朋友玩了一会儿,在白鹿的提醒下,胖团才想起来跟叶凡解释。
  原来,叶凡用石头打开李曜的箭的时候,白鹿已经看到他了,知道是这个人类救了自己。不过,那时候他还没开“灵智”不像现在这么聪明,更没有类似于“报恩”的情绪。
  直到叶凡喂了它那颗特效药,白鹿才真真正正变成了一头强大、忠诚、有思想的契约兽——那颗药是叶凡喂的,白鹿很信任地吃了,一人一兽的“契约”就正式成立了。
  如果让波尔知道,一定会感叹叶凡的好运气。
  要知道,星际时代,契约兽的数量少之又少,能捕捉到已经很不容易,之后的“结契”更是生死难关,像叶凡这种喂一粒药就能成功的,比中彩票还难。
  除此之外,还有白鹿的品级——并不是所有的兽类都可以称为“契约兽”,也并非第一头契约兽都能像白鹿这样褪变成功,即使放在星际时代,白鹿也算得上是契约兽中的佼佼者。
  别看它在叶凡面前温温顺顺一副草食动物的模样,若是战斗起来,十头狮子加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些叶凡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白鹿的喜爱。
  此时,他按照书里讲的,掌心贴在白鹿头上,心里想着,“变回去,变回之前霸气外露的模样”,没有激昂的音效,没有炫目的亮光,白鹿就那样悄无声惜地变高,变长,长出了漂亮的角。
  “呦——”
  它终于扬起脖子,发出一声真正的鹿鸣。
  胖团连忙扑到它身上,抓着它长长的鹿耳提醒:“不行哦,凡凡说不能大声叫,有人烧香!”
  白鹿似乎也想起了那些烟火笼罩的日子,努力压抑住身体里的能量,温顺地闭上了嘴。
  看着两个可爱的家伙,叶凡心下一片柔软。
  他抚摸着白鹿的脑门,安慰道:“别急,吃过饭咱们就去山里,让你尽情地跑,尽情地叫。”
  随着他的话音,高大的白鹿渐渐缩小,变回了小毛驴的模样。
  看着它灰扑扑一脸呆萌的样子,叶凡忍不住笑。
  书上说了,伪装剂对于契约兽来说终身有效,不可更改。理论上来说,可以服用第二颗,但是,药效的发挥要以消耗契约兽的生命力为代价。
  叶凡果断地赶走了这种想法,毛驴就毛驴吧,健健康康就好。
  ***
  吃过午饭,歇了会儿晌,叶凡便背上柳条筐,骑着小毛驴,头上顶着一只胖团团到山里去了。
  对了,他还带上了一把尺余长的青铜剑,是上次整理青铜器时留下来的。
  这把剑不是林生卖给他的,而是原身自己买的,至于具体怎么买的,叶凡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那段记忆就像突然断裂了似的。
  估计也不重要,叶凡没多想,出门的时候就随手带上了,拿它砍根树枝、挖个蘑菇的倒是趁手。
  一人一驴一团不紧不慢地下了高坡,走进谷地,远远地看到李家坡上围了一堆人,大声小气地说着话,十分热闹。
  叶凡最爱凑热闹了,拍拍白鹿的脑袋就走了过去,刚好看到一个熟人——阮玉。
  “怎么这么热闹?”
  阮玉爱吃叶大姐做的卤味,连带着对叶凡也十分热情,“商量着种树呢,侯爷不在家,我们就自个儿作主了。”
  叶凡拿眼一瞅,这才瞧见土坡上零零散散地堆着许多树,皆有儿臂粗,不算高,根部包着土团,叶子打着蔫儿,掉了不少。
  “这季节,是该早点种下。”再晒下去就该死了。
  “可不是么。”阮玉挠挠头,“我说不要,那田家庄的村长非送不可,这时节哪里能种得活!”
  叶凡听他话里信息量不小,不由问道:“田家庄的事解决了?”
  “解决了。村民们全都归了家,大伙感激侯爷,这不,怎么拦都不行,非要拉过来两车树,说是明年还要送蚕种。”
  还能酿桑葚酒。叶凡悄悄补充了句。
  “怎么解决的?那袁长史当真‘暴毙’了?”
  “咱们的人拿着侯爷的令牌,直接把那狗官送进了刑部大牢,就算袁家想保他都不成,官家说了,看在侯爷的面子上,必定重罚——多半死不了,大约是流放。”
  阮玉的笑带着毫不掩饰的讽刺。
  可不就是讽刺么,当朝天子惩治贪官恶霸,为的不是受苦的百姓,而是强臣的“面子”,呵!
  想到四处荒芜的土地、瘦得皮包骨的农民,叶凡的心情变得有些压抑。
  直到进了山,站在高高的土崖上,望着绵延万里的黄土地,滔滔不绝的黄河水,看到万千沟壑间零零散散乱的窑洞小院,叶凡长长地吐了口气。
  “变身吧,小青鸾!”
  白鹿感受到他掌心传过来的强烈意愿,额间爆发出无尽的能量,让它身体变高、变强,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强壮而圣洁的白鹿载着精致的少年,跳跃在沟壑与土崖之间。
  叶凡伏低身子,紧紧抓在白鹿的肩胛两侧,随着它的动作飞起,落下,仿佛长出了一双翅膀,迎着风滑翔。
  胖团原本在半空中飞着,此时也落到叶凡头上,抓着他蓬松的头发,欢喜地尖叫、笑闹。
  他们翻过一道道土丘,越过一丛丛灌木,不知道跑了多远,周围的树木渐渐变得高大,青草也茂盛起来,密密实实地覆盖在地面上,不再是先前那副这里长一片,那里秃一片的模样。
  突然,草丛里蹿出来一只肥肥的大兔子,冲着白鹿直呲牙。
  不用叶凡说话,胖团一个光箭丢过去,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兔子腿一蹬,死了。
  叶凡哈哈大笑,“真不知道它哪里来的勇气,连神兽都敢挑衅。”
  话音刚落,旁边的草丛里又蹿出来一只,傻大胆似的冲向叶凡,看样子是打算咬他。
  叶凡简直惊呆了,这还是兔子吗?莫非成了精?
  结果可想而知,这只“兔子勇士”很快被胖团收拾了。
  “呦呦——”白鹿叫了一声,看样子是在向叶凡解释。
  胖团尽职地翻译:“青鸾说,兔子窝里有崽崽。”
  原来是做了父母,所以才壮起胆子攻击入侵者。
  有了这个认知,叶凡再看向那对死翘翘的灰兔子,心里倒是有些不忍了。
  不忍归不忍,他还是厚着脸皮放到了筐子里,该炖炖,该吃吃,这年代可没那闲心讲那些“怎么可以吃兔兔”。
  不过,他还是让胖团钻到兔子洞里,把那几只刚断奶的小灰兔抱了出来——把人家爹娘吃了,总该负起点责任来。
  叶凡就地取材,用兔子窝边上的草棵编了个歪歪扭扭的小窝,把毛团似的兔子们放了进去。
  窝边草带着成年兔子的味道,能让小家伙们安心些——这还是李曜教他的。
  叶凡坐回白鹿背上,怀里抱着兔子窝,边走边念叨:
  “回头给二小带过去,他一准喜欢。别说,这软趴趴的小兔子跟那小子还挺配。”
  “等着它们长大了我也能跟着沾沾光,讨口兔肉吃。”
  “一、二、三、四、五、六……总共六只,还挺顺。”
  叶凡拿手指轻轻抚过小家伙们的软软的耳朵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官道上,三匹骏马疾驰而过。
  李曜似有所感,勒住马缰,停了下来。
  护卫们不解,正要开口询问,便看到李曜头也不回地抬起手。
  二人当即噤声,顺着自家侯爷的视线看过去。
  山崖上,唇红齿白的小少年骑着一头高大的白鹿,慢慢地穿行于茵茵地绿草之间。
  一人一鹿身上似乎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将他们于这个污浊的人世隔离开来。
  少年低着头,一束发丝垂在脸侧,精致的眉,漂亮的眼,白嫩的脸颊,微微扬起的嘴角,没有一处不完美。
  李曜的心生生地漏跳了一拍。
  精怪,果然是精怪。
  墨青、墨白两名护卫也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似乎生怕惊动了他。


第41章 一更
  【这就是他的男人】
  李曜回头; 看向身后两人。
  墨白心头一凛,慌忙拉着墨青跪了下去。
  “侯爷放心; 属下等定会守口如瓶; 不向任何人透露半句!”
  墨青被他大力一扯,狗啃。泥似的趴到地上; 诧异地看着他。
  李曜满意地点点头; 道:“你们且回去。”
  “是!”墨白松了口气,把墨青拉起来; 上了马。
  整个过程墨青都是一脸蒙——好像发生了什么的样子?
  李曜轻夹马腹,朝着山崖走去。
  他故意弄出了动静。
  胖团最近生活得太幸福; 以至于对危险的敏感度直线降低; 直到李曜靠得很近; 它才有所察觉,想也没想就咻地一下钻回了黑痣里。
  叶凡听到马蹄声,卜愣着脑袋四处看。
  细软的发丝在阳光下透出淡淡的亚麻色; 衬得那张小脸更加柔和白皙。头顶的髻子松松垮垮,随着他的动作一甩一甩。
  李曜停在崖下; 轻笑出声。
  叶凡循着声音,这才找到他的位置。
  “诶?你什么时候来的?”少年当即露出灿烂的笑,毫无防备。
  这让李曜心情很好; 微扬着唇,“路过。”
  叶凡咧开嘴,一脸坏笑,“既然来了; 别闲着,干点活呗?”
  说着,拍拍白鹿的脖子。
  白鹿助跑都不需要,直接一跃而起,跳下山崖,轻盈地落到红枣身旁。
  红枣是河曲马王的后代,在北方马中已经算是极高了,然而,跟白鹿一比,竟整整矮了一个肩。
  这还能忍?
  小马王当即打起响鼻,蹄子“咚咚”地刨着地,小爆脾气嗖嗖地往外发。
  白鹿稍稍偏过头,斜着眼睛瞅它。
  自从吃了特效药,白鹿的眼睛和角都变成了金色,原本雪白色的长毛上也覆了一层淡淡的金。
  红枣冷不丁对上那双金色的眼,圆圆的,亮亮的,里面映着它的样子,超……好看。
  于是,响鼻不打了,蹄子不刨了,脾气也不发了,反而背着耳朵做贼似的一点点挨近白鹿。
  叶凡看着傻兮兮往这边蹭的枣红马,奇道:“它这是怎么了?”
  “发。情,该骟了。”
  叶凡睨了他一眼,“你可真粗鲁。”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实际却在弯着眼睛偷偷笑。
  李曜就那样看着他,目光专注,心无旁骛。
  叶凡今天的任务主要是挖蘑菇,各种各样菌种的都挖,还要带着土。
  他打算把南坡那成一个“蘑菇园”,万一有个急事,就不用漫山遍野地找了。
  李曜下了马,叶凡也从白鹿身上爬下来,兔子窝架在鹿角上,他相信白鹿一定会好好照看它们。
  事实也确实如此,无论红枣如何“挑衅”,白鹿始终温温顺顺,顾念着头上的小兔子。
  叶凡随便折了根树枝交给李曜,他自己则是拿着那把青铜小剑,半点惭愧都没有,“咱们比赛吧,看谁挖得多。”
  李曜嘴角一抽,他三岁之后就没再玩过这种“比赛”的游戏了。
  若对面站得是李三郎,长安侯大人一定二话不说抽上一鞭子,然后冷冷地丢出一句“校场见”。
  然而,换成这个弯着眼睛的小少年,到口的拒绝不由地咽了下去,换成了简简单单一个字——“好。”
  叶凡是个相当争强好胜的人,只要是比赛,一定要赢。于是,他毫不愧疚地使出胖团这个作弊器,一会儿的工夫就找到了好几丛蘑菇。
  李曜没有立即行动,而是默默地看着他。
  近来无雨,山中的菌子并不多,少年就像早就知道了似的,挖完一丛直奔下一丛,中间没有任何寻找或犹豫的迹象。
  连着挖了两丛,叶凡突然想起什么,头也不回地嚷道:“不要都挖走,留一些菌种。”
  李曜微不可查地笑笑,慢慢地也看出了些门道,只选那些背阴靠凉的地方,树根下,草丛中,多半会有。
  他虽然没有任何外挂,依旧凭着敏锐的嗅觉和强大的观察力找到好几处——有些还是胖团提前扫描到、叶凡没来得及挖的。
  叶凡一看就急了,连忙加快动作,小小的青铜剑舞得虎虎生风,脸上的表情十分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挖金子呢!
  李曜注意到了他那把剑,长约一尺三寸,糙面云纹,竹节状握柄,剑腊窄而薄,没有明显纹饰,与剑身一炉铸成。
  李曜抿了抿唇,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是战国时的古物——鱼肠剑。
  《越绝书》中载有五把宝剑,一曰湛卢,一曰纯钧,一曰胜邪,一曰鱼肠,一曰巨阙。
  其中,关于鱼肠剑有个典故:“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以刺杀吴王僚,故称鱼肠剑。”是以,这种剑又称为“勇绝之剑”,时人及后世多有仿铸。
  李曜好古剑,收藏了许多,大小也算个行家,他能看出,叶凡手上这把就算不是原物,至少也是战国时仿制,珍贵异常。
  竟被他用来挖蘑菇。
  李曜心思转了转,以叶凡的个性,他若开口要,对方反而会故意不给——那块地便是例子。
  这样的话……
  “我若赢了,可有彩头?”
  叶凡扬着嘴角,拿眼斜他,“堂堂侯爷,还要彩头?”
  “自然。”
  叶凡转了转眼珠,“勉为其难”地说:“好吧,你若赢了,我送你一样东西。”
  李曜认真起来,叶凡就算有十个胖团都不好使——就算胖团把地图摊在他眼前,他速度跟不上也白搭。
  一来二去,叶凡干脆破罐子破摔,随手揪了俩酸果子,靠在白鹿身上,边吃边看着李曜挖。
  ——反正地契也要给他,就当找了个免费劳动力。
  这样一想,叶凡的挫败感顿时消去,转而换成了一脸坏笑。
  李曜怎么不知他的心思?即使知道,也心甘情愿上当。
  他开心就好。
  ***
  沟壑绵延,斜阳西坠。
  出了山口,白鹿变回了毛驴的模样。
  变化的过程叶凡没有隐瞒李曜,李曜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
  倒是红枣,眼瞅着“男神”变成了一头灰扑扑的小驴子,整只马都不好了。它甚至尥起马蹄戳戳小毛驴,想看看是不是它把白鹿藏起来了。
  白鹿不冷不热地白了它一眼,红枣立即放心了——哦,原来男神化了妆。
  虽然化得有点丑吧,但红枣是不会嫌弃的,谁让它是一匹专一的小马王呢!
  一马一驴并排走在曲曲折折的小路上,它们的主人挨得很近,亲亲热热地说着话。
  主要是叶凡在说,李曜在听。
  等到叶凡把近来大大小小的事絮絮叨叨全都说了一遍,才想起来问:“这几日你是不是出了远门?”
  “去了南边一趟,买了些粮食。”
  “新粮这么早就下来了?”
  “还没有,但,要提前预备。”
  叶凡随即想起近来的流言,脸色变得有些严肃,“莫非……是真的?”
  李曜点了点头,脸色也不大好,“河间府的邸报不日便会送到东京,契丹人蠢蠢欲动,与北地的旱情脱不开干系。”
  叶凡愣了愣,“不会打仗吧?”
  “不会。”李曜说得干脆,“北地大旱,中原亦受波及,况朝中宠臣多为主和之辈,官家年纪大了……宣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叶凡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不过,只要李曜告诉他不会打仗,那他就安心了。
  叶凡怎么也想不到,还有一种情况会比打仗更糟。
  眼下,他有点愧疚,作为穿越者,来了这么久,竟然没想出任何能帮助人们改善生活的法子。
  他转头看向李曜,心里闷闷的——如果他保留有现代的记忆,一定会比自己做得更好吧!
  李曜觉察到他的视线,对上他黑亮的眼,“怎么了?”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缓解旱情?至少、至少别死那么多人……”
  “粮食。”李曜干脆地说,“官仓禀实,避免官吏盘剥,各地勿哄抬粮价,可解此难。”
  然而,话是这么说,做起来谈何容易?单是开仓放粮这一点,龙椅上那位几乎没指望。
  胖团感受到叶凡心里的忧虑,冒着被“捕捉”的风险对他说:“可以兑换粮食。”
  叶凡摇摇头,“就算我把整座山的蘑菇都挖出来,又能兑换多少呢?”
  李曜扬眉,“在同谁说话?”
  胖团吓得扁成一个饼,气恼得咬叶凡,“笨蛋凡凡,被发现了!”
  叶凡倒吸一口气,摸向颈后,在脑海里连连道歉。
  完了还要对着李曜编瞎话,“跟你说话呢,我是想问,如果从南边换粮食的话,得换多少才够?”
  李曜摇摇头,“无论多少,皆是治标不治本。”
  叶凡皱皱脸,“也对,还是得自个儿种……”
  说到这里,他脑中灵光一闪,“自个儿种行不行?我是说,兑换,不,找一些高产的农作物,玉米、土豆什么的,行不行?”
  “玉米、土豆?”
  李曜依稀记得,他在梦中吃过这两样东西。尤其是叶凡小时候,最喜欢是“薯条”,据说就是用土豆做的。
  叶凡咬着嘴唇纠结了一下,最后把心一横,也不绕弯子了,直接说:“如果我能找到一些高产作物,能不能让村民们一起种?”
  “玉米、土豆吗?”
  “不止,也许还有红薯、花生,抗旱抗倒伏的高产小麦。”
  叶凡绷着脸,充满信任和期待地看着他。
  即便他不懂政治,也能猜到,如果大宁县带头做这件事,李曜面对的会是怎样凶险的境况。就算他拒绝,也无可厚非。
  “好。”李曜淡声道。
  叶凡怔了怔,他有想过李曜在经过一番思索、衡量,以及同幕僚商议之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李曜就在当下,这么轻轻松松地答应了。
  “你……真的不需要再考虑一下吗?”
  李曜看着他脸上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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