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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人间六月天1-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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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落,举荐之人刀抹过脖子,红艳艳的鲜血顺着刀刃滑落,一滴滴的掉下。
“陛下!!!”年迈的老将军从马背上翻身而下,双膝跪地扑倒在城楼下,刚好接住了从上方坠落下来的彬觞。
幸好伤口不深,吴肆将衣服撕成布条,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扯了一匹马,带着受伤的陛下逃离了战场。
树林静谧的山间小路上。
一辆朴素的马车内传来少女欢快的歌声,搭配的还有简单的乐器相配。
马车外坐着一个长发女孩,女孩的头发简单的扎着,身上穿着很舒服,唱歌之人便是她,而马车里坐着的是她的姐姐,姐姐生病以后身体一直不好,酒楼把她们赶了出来。
静雨眼见天色不好,把马车驱赶到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边停下,卸下马车,任由马儿在附近吃草,走动走动。
“姐姐,我去林子里捡些柴火哈!”静雨披上一件长袖外套,冲着马车里的人喊了一声。
“去吧,不要走远,快去快回,免得附近有野兽。”一个略显沙哑的声音回答道,伴随着几声咳嗽,说的有气无力。
“好!”
静雨提着柴刀,麻溜的钻进林子里,沿路砍了一些柴火,正准备回去,听到草丛中有奇怪的声音。
女孩子天生就胆小,何况静雨才十四岁,她抿着嘴唇,脸色吓得煞白,从地上捡起一颗石子,朝那发出奇怪声音的草丛砸去。
接着又听到一声闷哼。
有人!
静雨赶紧放下柴火扒开草丛,看到的却是一个浑身染了血,断了一只右臂的男子:“喂,你还好吗?醒醒,能够听见我说话吗?”
墨野已经陷入了重度昏迷,加上失血过多的原因,他的脸白得有些不正常,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反正静雨听不清楚。
人倒地上趴着看不见脸,静雨费力把人翻了过来,却突然觉得这人的脸长得极为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思虑片刻,赫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替姐姐接待客人,那个出手阔绰的客人身旁就跟着这个男子。
既然有过一面之缘,让她就更加不能抛下这人了。
若不是那位公子的出手阔绰,她甚至没有钱为姐姐买药治病,也更加没有钱坚持到这么久,要不然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去树林里捡个柴火又背回一个男人回来,静薇吓得险些没背过气,听了小妹的缘由,她即使皱着眉头,百般不愿意和这个男人共处一车,但还是勉强同意了。
静雨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去烧了一堆大火,把昨夜吃剩的食物翻出来烤一烤,吃饱喝足后,开始处理那位公子身上的伤势,特别是他那断了的右臂,鲜血止都止不住,撒了一些木炭灰才止住了血。
简单的包扎把两个女孩子累的气喘吁吁,能不能熬过今晚就只能看这个人的运气了,静雨瘫坐在马车的一旁,把油灯稍稍移开,免得油灯滴油下来烫到这位公子。
这位公子的长相很俊俏,带着让所有女孩子都为之心动的强健体魄,只可惜,她与姐姐是卖唱的游士,注定要四海漂泊,没有定所。
她也曾经幻想找一个好相公嫁了,过着相夫教子,孝敬婆婆的美满日子,但这样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没有一块地方是安宁的,说不准哪块山头就窝着一堆土匪。
她们这一路来,都是小心谨慎,每天只前进一小段路。
第二天一早,两姐妹赶着马车到了附近最近的一座城镇,花钱请大夫替公子看病,命倒是保住了,可惜头部受到重创,醒来后的人,对过往的一切没有任何印象。
“那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大夫询问着,眉头皱起,显然情况不太乐观。
男人摇了摇头,手臂上的疼痛使得他精神非常的衰弱。他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经历了什么,为何会断掉一只右臂?一切都得不到答案。
大夫走后,静雨端着熬好的药进屋,“公子你咋起来了?”把药放下,走过去替对方查看伤势,走动的时候应该扯到了伤口,绷带渗出血来。
“无聊。”
静雨把药端给对方喝,搬来一个凳子在床边坐下,“无聊的话,那我给公子弹一曲怎么样?”她说话的时候笑得甜甜的,脸庞上还有酒窝,看着尤为可爱。
男子点点头,他除了整个人烦躁之外,头也特别的疼。
静雨把挂在客栈墙上的月琴拿了下来,手指灵活的拨动几根弦,稍微调整了一下音,脸颊微红,她显得有些很不好意思。
旋律一点点随着女子灵活的手指拔动琴弦,空灵的音穿透客栈,伴随着女子年轻的嗓音,却唱出了一股在这世间流浪的沧桑感。
这首歌是静雨自己写的,她们是游士,一生之中,四海为家,唱歌为生。
“红絮烟缕生生妄,月洒西窗。日照涟漪盼姻烛,梦断丝雨。山如墨,水似愁,一双人散,扏手难……”
这是一首很凄美的歌,女孩唱歌的时候总是很巧妙的带动人的心情,她有着一副天生让人垂怜的好嗓子,如花一般娇艳漂亮的脸蛋,此刻的花朵正含苞待放,只待春天来临。
琴声收尾,静雨红着脸把乐器又挂到墙上,“我……我弹的怎么样?”
“很好听。”男子夸奖道。
被这位公子夸奖,她自然是很开心的,立刻又想到了姐姐,姐姐的嗓子若是还没有损坏,恐怕这天上地下,也没有人能够唱得比她姐姐还要好听呢。
“我这根本不算什么,我姐姐唱歌才是最好听的……”
男子莞尔回答:“你也很不错。”
静雨不好意思的低着脸,她总是容易害羞,所以才在客人面前表演的时候出差错,如果她能够有自己姐姐半点的冷静沉着,也不会落到如今连半个客栈也不需要他们这种半吊子的游士弹唱。
“对了,你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静雨试探的问道。
她依稀间还记得另一位公子称呼这位公子好像叫什么,墨野。
男子摇了摇头,头靠着床,左手端着碗把药喝光,盯着空空的碗看了许久,身体潜意识的把空碗拽紧,整套动作根本不受他的意识控制,而是惯性的。
他不知道自己以前经历了什么,再看看自己左手手掌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还有脸上这细小的刮伤,一看这不是普通东西弄出来的,起码是锐利的钝器。
“不记得了……”
“哦……”静雨坐在椅子上双手揪着袖子,沉思片刻后,还是如实奉劝道:“不记得那也没关系,你现在身上有伤,放心吧,我们会照顾你的,吃穿用度这些都不用担心。其实以前我们是见过面的,我还曾听到过另一位公子称呼你为墨野,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墨野……
墨野眼前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脑袋都很疼,一股股刺痛,让他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心口也是一股一股的疼。
“公子你还好吗?”静雨被对方这么大的反应给吓了一跳,见对方疼得在床上打滚又帮不上忙,急忙跑了出去叫大夫。
房间里,墨野拼命的和那些消失的记忆抗衡着,一层薄薄的纱挡住了他,真相明明就在纱的另一端,可现在的他,却怎么也闯不过那道薄薄的纱。
☆、北之笙,南之鸢
六个月后。
偏僻的吊脚村又到了一个月才举行一次的集市,卖腊肉的,卖鸡鸭卖水果和零嘴的,各种叫卖声络绎不绝。
一条大黑狗哼哧哼哧地走在前方,脖子上套着一条绳索,牵着绳索地是一个瞎子,这个瞎子六个月前来到吊脚村,被孤寡无依的毒婆婆所救。
毒婆婆是吊脚村的巫医,当时这人刚好就倒在了她养了将近半年的花田里。
带着瞎子往前走地大狗是毒婆婆从小养到大的宠物,长得凶神恶煞,不认识这条大狗的人,肯定会被这狗凶悍的面孔吓倒,但是吊脚村的人都不害怕这条狗,街里街坊的也非常熟悉。
“瞎子大哥!这边这边!”
“哎,来了!”彬鸢回应一声,抖了抖肩上背着的重重背篓,跟随着小黑带领的方向走,来到了一直以来摆摊的摊位。
摊位的旁边是毒婆婆家的邻居,马元宝,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孩子的父亲八成是非常爱钱的。
马元宝的父亲是吊脚村地地道道的铁匠,为了能给自己心爱的儿子取一个财源滚滚的名字,可是找了村里好几个会读书的人询问了好几次,才定下了这么一个,又有才气又独一无二的名字。
“瞎子大哥,你吃饭了莫?”马元宝从怀里掏出烧饼,把饼掰成两块,一块扔到小黑的脚下,一块递给彬鸢。
小黑一口就把烧饼给吞了下去,呜呜两声,仿佛是在表示感谢。
彬鸢不好意思的接过烧饼,他的确是饿的有些前胸贴后背了,早上卯时出发,就相当于五点多吧,那时候出门,他只来得及喝了一些稀糊糊吃,现在早就饿得肚子难受。
把背篓里的草药摊在摊位上,一切弄好之后,才坐在矮凳子上慢慢的地啃着烧饼,听着马元宝和过往买东西的老百姓砍价钱。
“小伙子,你这把柴刀怎么卖?”
“五个铜板。”马元宝眼睛眨也不眨,伸出五根手指比划着。
“五个铜板!”要买刀的人深思熟虑酝酿了一会儿说:“我看这也就值三个铜板,你这价钱太贵了,在你这里五个铜钱买一把刀,那我还不如去附近的镇子去。”
“我说老乡你这就太不实在了,这方圆几里,哪个不知道我马铁家打出来的铁杠杠的,我们这卖的可都是实价,我就不信你去镇上买的比我这儿便宜!”马元宝挑挑眉毛,他可不像他爸那样憨厚的连个价钱都砍不下来,还反被别人坑了钱。
“四个铜板!”买到的人拿着刀挥舞一下,试试手感说道。
摸着长满胡渣下巴的马云宝,眉毛一抬,从堆着货物的布袋子里翻掏,抽出一把残次品,把刀扔在摊板上:“两个铜板的要不要?”
那买到的人拿着这把残次品看了会,最后实诚的掏出两个铜板放在摊位上走了。
彬鸢坐在自己卖草药的摊位上一动不动,自从瞎了以后他的耳朵格外灵敏,渐渐学会了根据声音辨别方向以及事物。
毒婆婆也教会了他许多东西,比如靠着鼻子来区分草药,靠着闻味道来区分蔬菜的成熟度,季节花香。
他左手手腕上有一条浅浅的疤痕,最初的那段时间,他自杀过。
“瞎子大哥!”马云宝冲着明显在发呆的人喊了一声。
“啊?”彬鸢一愣,傻傻的回应着,随即便感觉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了温暖的热源。
“来来咱们一起烤火,我这刀卖不卖出去都一样,这普通老百姓哪家没个刀,我来帮你卖草药,你告诉我这些都是什么价钱就好。”马元宝把烧着炭火的铁炉往彬鸢身旁推了推,他瞅着对方坐在寒风中怪可怜的,这十二月份可冷了,他一个百二八斤的汉子都会冷得瑟瑟发抖,何况像瞎子大哥这般瘦瘦弱弱的人。
“谢谢!”彬鸢往火边靠了靠,刹那间竟然觉得在这寒冷的冬天可以围着一堆火暖暖身子,竟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陆陆续续,他摊位上的草药也卖了不少,都是一些治疗风寒的草药,草药被毒婆婆切碎用油纸包裹好,他能够通过味道来辨别每一包草药是用来治什么病的。
这也算是他这六个月以来学到的唯一有用的东西。
小黑蹭了蹭他的腿,彬鸢在背篓里翻找,把毒婆婆准备给小黑的午餐翻了出来,放在地上。
马元宝往碳炉里加了一些炭火,他带出来的炭火只有一点,烧完之后就差不多到回去的时间。
吊脚村赶集最热闹的时间一般都在上午,下午的时候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
彬鸢把背篓里的草药搬出一些摊在摊位上,马元宝帮着他一起忙活,很快背篓里的草药卖的差不多了。
太阳正值当空,却没什么热度,十二月还是太冷了,村口的河边已经结了冰,这种天气要是没个火,冻人的很。
背着空空的背篓往回去的路边走,大黑狗走在前面,彬鸢牵着绳子,一只手被马元宝拉着,充当眼睛。
“瞎子大哥,你在想什么呢?”马元宝疑惑的皱着眉头,一天到头,他总感觉瞎子大哥心不在焉,闷闷不乐的。
“没有……”彬鸢摇摇头回答。
“唉,你要是有什么心事就说出来吧。”马元宝扰了扰头,“我爹说,瞎子大哥你肯定来自富贵人家,虽然你不愿意透露姓名,恐怕也是身不由己。咱们这穷乡僻壤的,你就活的开心些吧,这年头外面的世界风风雨雨战乱不堪,倒还不如我们这吊脚村安静些。”
两人走在回去的上坡路上,一阵阵冬天凛冽的气息刮来,彬鸢闻着寒风中的气味,只怕是快要下雪了。
“是呀……”彬鸢口不对心的回答,声音压得低低的,沉默片刻,他还是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追问道:“元宝……”
“嗯?”
“那个……”彬鸢低着头,一步一步跟随,他拒绝得知那个消息已经有六个多月了,这六个月来,他想通了许多,有些事情不是逃避就可以解决的。
“什么?”马元宝疑惑的追问。
“浮桑国……浮桑国还在吗?”问完话,彬鸢拽紧手掌,他觉得自己就是在找不痛快,明明已经有了一股答案,可还是要再问一遍。
马元宝脸色一僵,牵着彬鸢的手松开,猜不透情绪的声音质问道:“你是浮桑国人?”闻言,彬鸢脚步停在路旁,大黑狗呜呜的吼了两声,回头冲着那两个不动的人叫唤。
“是……”彬鸢回答。
马云宝赫然睁大双眼,开始认认真真的打量起面前这个男子,穿着朴素洗得发白的麻布衣裳,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装扮却穿出了普通人不一样的气质。
他早应该猜到的,这人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达知达国人,如墨一般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达知达国人的发色偏棕色,皮肤也偏小麦色,身材也没这么娇小。
马元宝震惊的后退几步,“你!”他猛的一把推开彬鸢,昔日的情分就如同寒风一样化开,头也不回,从对方手中抢过绳子,拖着大黑狗往村中跑去。
彬鸢摔在泥地上,听着那仓皇的脚步声渐渐变小,无所谓的站起来,拍了拍腿上的灰,弯着腰摸寻到一根树枝,便拿来充当拐杖。
虽然这个结果不乐观,但他一点儿也不后悔说出自己是哪一国人。
他不确定马元宝会不会把自己的身份散播出去,如今被识别出来,这吊脚村恐怕也容不得他了。
彬鸢将卖草药换来的钱放在背篓里,这座山,半山腰上就住着毒婆婆和马元宝一家,他把背篓搁在路旁的一棵树叉上,在路中央静静站了片刻,扭头下山了。
达知达国不是很大,但如今吞并了浮桑国,这蚂蚁一样的国家瞬间变成了大象,土地富饶,资源广阔,如同一夜之间的暴发户。
他一路拿着树叉充当拐杖走了几个时辰,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只知道路上没有了马车的声音,渐渐的,越来越寒冷,冷得他腿脚发疼。
直到再也走不动,彬鸢靠着一棵庞大的树坐下,怀抱着自己的身躯,沉沉睡去。
梦中,彬鸢梦到了自己的父亲出了监狱,那个男人已经不再年轻了,脸颊上爬满皱纹,头发也白了半把,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回到灰尘缭绕的家里。
母亲组建了新的家庭,和另一个男人有了孩子,成了幸福的一家子。
彬鸢看着父亲去寻找母亲,询问母亲自己到哪里,母亲说自己也不知道,两人大大争吵,父亲被母亲的另一个男人打了一顿,带着鼻青脸肿的伤,回到了那个孤零零的家里。
梦中,他看到父亲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所有的家具打扫干净,再翻出自己的照片一张一张的看着。
那个不善言辞,总是沉默寡言的男人,渐渐的哭了,哭得如一个孩提,眼泪糊了脸,嚎啕大哭。
彬鸢记得有一个人对他说过:“这世间,最远的距离莫过于阴阳两隔,时光交错。”他想,如今的自己算不算时光交错?
即使他在渴望,也没有办法跨越不同的空间,不同的时间……
“瞎子!”
“瞎子大哥!”
“瞎子!”
山间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火把,一声一声呼喊荡漾在山峦,村民们沿着山头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寻找,田野间,小路旁。
已经是后半夜,夜空中飘着点点雪花,这时候人还未找到。
马铁三抡着木棍往儿子身上抽了一棍子,怒声喝道:“明知道那小子眼睛看不到,你还把他一个人丢在路旁!你这个小兔崽子,总给我闯祸!”
“爹!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马元宝捂着被棍子打疼的地方,拿着火把躲避着棍子,生怕父亲一个急火攻心,又拿自己当出气筒。
他低着头,跑在前面,边走边喊道:“瞎子大哥!你在哪儿?”他没有把白天的事情告诉给村民,一个人埋在了肚子里,就算烂掉,他也不会说的。
无论对错,但他知道,是自己的国家侵占了浮桑国,论伤心和绝望,恐怕瞎子大哥的心里也非常不好受。
他当时没考虑到这一点,只顾及到对方的身份,一下子接受不了就跑掉了,现在回想起来,恨不得狠狠的抡上几棍子给自己,他一边懊恼朝树林里走,一边不停的呼喊。
雪越下越大,呼啸的声音伴随着寒冷极度降临,在这种环境下,许多小动物都有可能被冻死。
马元宝慌了,后悔当初自己不够理智,他应该留在原地多听听瞎子大哥说说事情的原因的。
“爹!我去隔壁村的地方找!”马云宝回头朝着半山腰的老父亲喊一声,迈开腿,举着火把,踏进风雪中。
沿着另一个村子窄窄的道路寻找,脚踏在积雪上,布鞋湿了一圈,脚冻得发麻,可他还是一步一步向前行走,举着火把向四周喊:“瞎子大哥!”
声音远远荡漾,很快被风雪的声音吞没掉。
寒风“呼呼”地咆哮着,马元宝把左手揣在兜里,右手举着火把,冷得人缩脖子,疾步前行。
彬鸢迷迷糊糊醒来,头上脸上身上盖了一层薄薄的雪,四肢已经冻僵,他想要抬起手来抹掉脸上的雪,才发现手指已经僵硬到无法控制,呼吸也越来越困难。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种环境下死去,欣慰的笑了笑,一缕发丝盖过眼睛部位,却感觉不到了。
都说人死前会产生幻觉,彬鸢却没想到自己的幻觉来的这么早。
他闻到了空气中有火燃烧的味道。
远远的,大雪茫茫的路尽头有一束亮光,忽闪忽闪的向前靠近。
那飘飘的光点,像一盏为迷路的人指路的星光,一点点靠近,直至显露出几个模糊的人影。
是人!
原本快要晕晕沉沉睡过去的人精神一振,他听到了脚踏在积雪上的脚步声,那脚步声一轻一重,听得出来有几个人,而且十分的疲惫。
彬鸢意识越来越薄弱,他只觉得这脚步声听起来格外的熟悉,好像在哪听过。
“寨主!那有个快死的人!”几个在夜风中前行的人,停了下来。
一个土匪打扮的男子上前查看了一番,那倒在树下已经晕死过去的人,点头哈腰地跑到一个抱着猫的少年身旁报告着。
抱着黑猫的男子看起来十五六岁,因为有这南蛮血统,骨架很大,身高也很高,即使才十六多岁,已经比他身旁的两个小弟高出了半个头。
“哦。”那抱着黑猫的少年走了过去,果然看到一个头靠着树干,身上堆着雪的人。
少年只是瞧上一眼准备离开,怀里的黑猫却呀呀的挣扎起来,咬了少年一口,顺势跳到雪地上,踩出一串梅花印,来到树底下,跑到那被雪掩盖起来的人身上。
“过来。”少年不耐烦的说了一句,仿佛在训斥黑猫的不懂事。
黑猫啊呜啊呜的叫唤几声,非常不情愿,爪子拨弄几下,彬鸢脸上的雪被弄掉了,苍白的脸颊露了出来。
少年目光一呆,整个人呆愣片刻,疾步来到树底下,把冻僵过去的人抱在怀里,觉得不够,又将自己身上厚厚的貂皮大衣脱下裹在男子身上,一把打横将人抱起,吩咐道:“去最近的镇子里买辆马车来!”
“是!”两个小跟班虽然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但还是麻溜的去处理事情了。
彬鸢醒来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温暖的空气,耳畔听到的是炭火炸响的声音,以及安静的屋子外面一股一股如浪潮一般的喧闹声,声音不大,却能让安静躺在屋里的人听得清楚。
暖暖的棉被盖在身上,因为分不清是白天和黑夜,他沿着床边爬起来,一个毛茸茸的物体撞进了他的怀中,发出令人心情愉悦治愈的一声:“喵呜~”
猫咪在他的怀中蹭了蹭,赖在怀中不走,彬鸢揉揉它毛茸茸的脑袋,柔软的小肚皮,“猫?”他疑惑的触摸着,被小猫舔了手指。
房门突然被推开,一个脚步声走了进来,彬鸢吓了一跳,但怀中的猫咪依然视若无睹的在他怀里赖着,猫咪没有受惊逃跑,说明从门外走进来的人是猫的主人,彬鸢松了一口气。
“你是?”彬鸢抱着猫咪小心翼翼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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