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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种田-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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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所有的菜后,厨娘举着两只手对大家说了一句:“我、我觉得我的手现在特别昂贵……”
没有人能反对,真的,太昂贵了,因为它充满了浓郁红糖味。甚至整个厨房,也弥漫着甜味,让人如至仙境。
厨娘甚至可以靠手指哄家里小孩睡觉了,让他们吮着自己指头上的余味。
……
宴会开始,来到大厅的骑士、侍从以及那些特别受邀来此的贸易队农民兵,全都目瞪口呆,怀疑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美妙的梦境,才会出现这样的一幕?
用来做面包的麦子是筛得十分干净的,再加上红糖,便呈现出褐色,香甜的味道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每一口更是充满了甜蜜。
茶、汤、肉,每一样食物都满是红糖的气息,红烧肉甜而软烂,红糖南瓜汤里的南瓜肉被煮到烂熟,甘甜又粉糯,温热的甜食令人顿生满足,桌上的红糖装饰更是深受大家喜爱,舍不得划拉吃了。
他们疯狂地品尝这些食物,认定即便天堂也不过如此了吧,他们的诺森伯兰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对于前半辈子都没怎么吃过甜味剂的农民兵来说,差不多是头一次饱食红糖,就知道了“腻”“齁”这些字眼的具体概念。
其实每一道菜放的糖,都慷慨却不过分,让它们味道极好,可谁叫这是“全糖”宴,再没有别的滋味了。
当你吃全糖宴吃到嘴里全是甜味儿,连原本解腻的茶水都甜丝丝的时候,你才发现,你竟然会想念那些寡淡难吃的燕麦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领主老爷适时地让人把大麦茶端了上来,此时还没有人尝过这样的味道,把大麦炒熟了压碎后过滤,泡成茶,有着浓浓的麦香,茶水味道又带一点儿苦,可叫这些吃多了糖的人喝起来,简直刚刚好。不但解腻,还可以调整一下他们狼吞虎咽后的肠胃。
刚才仿佛陷入魔幻的赴宴者们,直着眼睛喝麦茶,这时候才瞥见老爷还是那么淡定地坐在上首,面前摆着正常的白面包和肉,也有大麦茶,唯一和红糖沾边的就是红糖燕麦饼干。
兰斯的饮食也是正常的,但他啃着一个宝剑形状的糖,津津有味,十分满足。
雷蒙德脑袋都歪了,顾不上一点贵族礼仪,他在心中感慨,老爷的自制力也太强了,一方面放肆款待大家,甚至到了不真实的地步,另一方面老爷自己却只享用红糖饼干,还是燕麦做的,刚才就一直淡淡看着大家狂欢啊。
虽然男爵老爷不热衷武力,但雷蒙德简直太佩服他了,了解人们心底的梦,自己却又不会迷失。
——只能说雷蒙德想多了,崔栖潮就算再缺糖少盐几年,也只会摄入适量的糖,犯不着疯狂吃土制红糖。
贸易队的人,哪个没有想过路上吃东西时,往里头加些红糖,这个属于心照不宣的事情了,何况老爷从不在饮食上亏待大家。
谁知道这一场全糖宴下来,所有人都觉得至少一个月内是没什么胃口加红糖了,他们可能是中世纪第一批吃糖吃到伤的人。
伤归伤,满足感还是非常有的,就这一顿饭,够他们念叨上十年二十年了。这还不是红糖丰产、价格降低的时候,一场红糖宴,他们就是最有身份的人。
可惜到了领地之外的世界,即使不夸张细节,很多人也不愿意相信,或者直接当做一个传说。
唯有诺森伯兰领的人,会对此深信不疑,并在脑海中描摹那是怎样一个场景。
全糖宴上剩下的食物,都被赴宴者打包分给了家人,同时也在贸易队离开后,通过他们家人以及城堡仆人的嘴,将宴会盛况传播出去。
那一点残羹是仅剩的佐证,令人绞尽脑汁地去想象,到底怎样一个疯狂的宴会,才能够让农民兵都吃糖吃到要喝麦子水,也就是大麦茶来缓解口中的甜味。
……
崔栖潮让厨娘做了一些坚果糖饼带回去,当做点心,他是从什么物资都不缺的时代来的,一块糖饼就着大麦茶可以吃很久。
三只对布包着的糖饼产生了浓烈的兴趣,尤其是大白和大橘,作为中世纪出生的猫咪,它们倒不是对糖特别热衷,而是对所有食物都有兴趣。
“坐下。”因为里头放了各种坚果,而许多坚果对猫身体有害,崔栖潮只命令它们坐好,并不打算给吃。
崔栖潮拿出一小块咬住,讲道理:“这个不适合给你们吃,回头我让厨房煮点鲑鱼肉。”
小白的脑袋晃来晃去,盯着崔栖潮看,内心阴暗一笑,忽然扒着他的衣服站起来,装作找糖的样子,啊呜一口去咬他嘴。看它来吓吓崔栖潮。
可惜崔栖潮鲜有失态的时候,他见小白凑上来,只差分毫时不闪不躲,反将面无表情地将嘴巴张开,露出那块糖饼。
小白只犹豫了一下。
崔栖潮:“你要咬,我也咬你脑袋。”
小白:“…………”
这什么以毒攻毒的招数,崔栖潮疯了吧??
再说它咬糖饼,凭什么咬它脑袋啊?讲道理不可以吗??
也是这时候它才看清,崔栖潮还有两颗牙挺尖的,像虎牙,但远没有那样俏皮。
一人一猫张着嘴,凝重对视。
大白和大橘眼睛圆睁,脖子伸长,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崔栖潮摸一下猫都要洗手的,顶天了和它碰碰鼻子,难道真的敢啃猫头吗?
也不好说,崔栖潮这个人蔫坏,万一真的丧心病狂一口把它猫头叼住……
深思熟虑后,小白若无其事地用舌头在嘴边卷了卷,顺势闭上嘴,前爪也放了下来。
崔栖潮见状也闭嘴,摸了两下小白的头,看着手道:“小白是不是偷吃盐了,有点掉毛,要秃的。”
小白:“………………”
第45章 羊毛树开花
不出意外; 雷蒙德往外一跑; 又给家里送了几批盗贼来; 这里头还有骑士出身的,也就是其他领地出来打劫的。这种不大可能用吃的诱惑; 也不好露富,直接强行捆回去。
说来也好笑,雷蒙德一看对方装备齐全; 就知道是骑士盗贼,他们倒也不惧,己方有骑兵; 藤甲兵作为步兵与弓兵,凭借气势就将对方吓了一跳; 再猛捶一顿; 沾了毒藤汁液的武器划破了对方的皮肤后; 很快就会让他们产生晕眩、呕吐的症状,无力还击; 所有器械被收缴。
多好啊; 还没有换到铁,就已经得了这么多武器; 能给部分藤甲兵都装备上了。
骑士盗贼们想了半天; 也想不到这样骁勇的战士; 是出自哪里。
直到雷蒙德说:“把这些家伙送回去给男爵大人。”
男爵,一个男爵居然能养出这样的精兵?这里的几十人,应该是男爵领接近所有的士兵了吧?
骑士盗贼们死皮赖脸地道:“勇士; 不知道你们追随的是哪位男爵,有没有兴趣追随一名英勇善战的子爵大人。”
雷蒙德:“没有。”
“等等啊,”没想到他如此果断的拒绝,为首者连忙道,“不瞒你说,我们是一位子爵的附庸,他不但善战,而且慷慨。我的佩剑就是他赐给我的,如果有像你这样的勇士投靠,一定能获得更多奖赏。我对周围非常熟悉,到时候,我就带你去……嘿嘿嘿……”
非但是雷蒙德,连农奴们都露出了不屑的神情,慷慨?有多慷慨?能比得上诺森伯兰的男爵老爷吗?
这不屑太明显了,为首者立刻道:“我绝无谎话,你们可以打开我的行囊,看看里面是不是放了一只蜂蜜烤苹果,这是出来前子爵大人专门让厨娘给我烤的,又香又甜,我都不舍得一次吃完。”
一说到“甜”这个字眼,在场所有贸易队成员都喉头蠕动了一下,有点儿犯腻。
为首者却以为他们是心动了,用夸张地语气形容起来:“这加上了蜂蜜烤出来的苹果啊,几乎没有酸味了,那金黄的蜜汁渗透进果肉中,让它尝起来甜滋滋的,每一口都能感觉到甜蜜浓郁的味道……”
“别说了别说了!”雷蒙德不适地摸了摸喉咙,他想到红糖煮苹果了,苹果肉那才叫被浸透了,一碗都是糖水,吃完打嗝都冒着甜味儿。
其他人也多少回忆起了全糖宴,这才过去没多久,记忆犹新,胃口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那人懵了,这才看出来这些人的表情是嫌弃。
什么情况,以往他遇到类似情况,成不成功两说,描绘起食物时总能得到一些吸口水的声音,怎么这些人反而一脸嫌弃,是脑子有病吗?
“把他的嘴巴堵上,别叫他再说这些废话了。”雷蒙德不耐烦地道。
立刻有人用破布把对方的嘴巴封得紧紧的,谁也不想再听他绘声绘色地形容蜂蜜又多甜多好吃了。
他们聚在一起,小声辱骂这愚蠢的骑士,诺森伯兰人面前炫甜味剂,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看吧,等这个傻子被送回去掏粪,就知道用什么都不能用蜂蜜来诱惑诺森伯兰的贸易队了,连贸易队地位最低的农奴出身的藤甲兵,都吃过满满一肚子的糖。
……
可怜的骑士盗贼们被押解到诺森伯兰领,穿过耕地去城堡时,他们就开始唏嘘了,难怪那些骑士一点诱惑也不接受。
诺森伯兰虽然只是个男爵领,但麦子又高又壮,果树上的果实各个硕大,就连甘蓝的个头都比他们见过的大多了。
地里的农奴几乎人人都有农具,而非用手,更重要的是,田边居然都有沟渠,似乎连着不远处的河水,通过这些纵横交错的沟渠,水流直接灌溉到了田地里,无需人们再费力。
……这个男爵领,看着好像很富饶啊。
领主大人没有见这些骑士盗贼,并不打算向他们的大人索要赎金,诺森伯兰只缺人手,他们直接被拉去和奴隶同住,而且不是城堡外的茅屋,而是走廊一角。
哪个骑士愿意一下掉入奴隶阶层,原本还想在男爵面前花言巧语一番,现在没机会了,就打算挑拨一下这里的奴隶。
可惜,人家非常安于现状。新人照例先饿几顿,奴隶们干完活儿就休息睡觉,面对新人的唠叨,基本处于屏蔽状态。有这个时间,他们不如多表现表现,争取也住到茅屋里去。
一个小男孩慢悠悠地经过,蹲在他们面前好奇地打量,骑士出身的他们比起普通奴隶高大得多,气质也不大一样。
“……呵呵,小孩儿,”被捆住手脚的骑士盗贼冲着他笑,“你叫什么名字?住在这里吗?”
小男孩捧着脸看他们,“我叫亚伦,我母亲是城堡里的厨娘。”
趁着其他奴隶在睡觉,看守的人也去喝水了,为首的骑士盗贼小声道:“我们也是刚来城堡的,但他们忘了把我们的绳子解开,要不,你把我的绳子解开,我陪你玩儿。”
亚伦眨眨棕色的眼睛,“不用,我去找兰斯玩儿。”
骑士盗贼赶紧道:“那你放开我,我给你糖吃,糖你知道吗?就是甜甜的,和蜂蜜一样。”也不知道这小孩见没见过糖,住在城堡里应该知道吧。
“哦……”亚伦慢吞吞地道,“你是说这个吗?”
他从包里摸出了一块糖饼,这是领主老爷给兰斯,兰斯又分给他的。而且作为厨娘的孩子,无论蜂蜜还是红糖,以及各种甜味食物,他都见过。他母亲的手,都是红糖味儿的。
对方:“……”
亚伦舔了两口糖饼,说道:“我不用了,有点腻。”
对方:“………………”
腻?腻??什么时候糖能够让人发腻了,这简直太可笑了。
但是看看人家手里那么大一块坚果糖饼,在他们城堡,就连领主的儿子也不能在包里装这么大一块随走随吃!
诺森伯兰太可怕了,这里不是好像很富饶,而是就是非常富饶。
这一点,在发现诺森伯兰还实行了全民军训后,更是肯定了,且完全打消逃跑的念头。
……
崔栖潮早就想从城堡里搬出来了,趁着富裕了,又多了一批人,他开始琢磨修房子的事情。
城堡里头无论白天晚上,夏天冬天,总是阴暗潮湿,冬天尤其费柴。崔栖潮惦记着在教堂附近那块地盖个院子,一般来说,领地里第二好的地就是教士住的地方,以及教堂了。鉴于这个所谓的最好是考虑了防守,所以崔栖潮觉得教士住的地方才比较好。
一开始,他只说在下头盖个院子,就当度假,管事们也没多想。这种事情,不就费费人力,以他们领主的脾性来说,已经够普通了。
但管事们也不是纯傻子,崔栖潮要求越来越细致,他们就觉得不对了,老爷经常说城堡里怪冷的,别是想搬出去吧?
这回他们真是想死谏了,咱这城堡冷是冷了点,但安全啊,外头有壕沟,石壁这么坚硬,藏着粮食在里头十几个人守半年都不是问题。放眼整片大陆,战争频频,盗贼横行,哪有领主不住城堡的。
“话是这么说,但村舍已经成为了我们的防线,全民皆兵计划在稳步进行中,到时候入侵者还没到草场就已经被制服了。如果有个万一,突破防线,我们再撤到城堡里不也行吗?”崔栖潮指指点点给他们看。
那些农民大概是最不想崔栖潮出事的人了,他们就是没出过诺森伯兰,也知道没哪个领主可能给农奴发糖吃。
现在诺森伯兰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农奴们哪能希望敌人的铁蹄踏来。
“老爷,您再考虑一下啊!”
崔栖潮听到他们的悲鸣声,都要觉得自己像个暴君了,但他仍然不为所动,“我要坐北朝南,格局就跟四合院一样,多种花草,多种菜,河水直接引到院子里来……”
现在诺森伯兰,崔栖潮基本是说一不二,他一说要盖房子,那些战俘立刻被押去搬石头、砍木头了。
作为领主的住所,屋子肯定要用最好的材料,方石堆砌,屋顶用页岩石板覆盖,室内也得铺上石板,窗户不能像城堡那样,开个窗洞就完,得用木条做窗户。
最重要的是,即使建在这平地,也不能任听老爷说的,有农民兵防守,完全不做任何加固。老爷的四合院外边一圈,挖壕沟就算了,砌上围墙是必须的,在非出口还得布上荆棘,看谁敢爬。
就这么看来,房子一时半会儿肯定盖不好,崔栖潮一不做二不休,让这些人抽一半时间把庄园里的路和桥也修缮了一遍,并废除了过桥税这样的杂税,没错,农民们过老爷的桥都得交税。这只会是第一步,以后税越来越少,而收入则越来越多。
农户们欢喜鼓舞,看到有好的石头就捡了给送去,尽自己一点点的力支持领主建房子。他们可都听到一点点风声,据说这房子是领主建了自己住的。如果领主从城堡里搬出来到这儿,岂不是离大家更加近了,也更方便他们膜拜领主。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在村舍集中的地方整平了一块地,铺上石子,中间弄个烧柴的坑,周围是供人休憩的长木头。
这就算诺森伯兰最早的公共娱乐设施了,村民们闲时可以聚在这里,日头好时妇女们也不在各自狭窄的茅屋里,而是全都坐在这儿做家务。
凡是庄园里有什么通知,也都在这儿发布。
到了后来,这个“广场”更成了诺森伯兰的集市地点,每隔一段时间,庄园里的人,赶过来的稍远一些村庄的人就在这儿,把生产多余的物资拿出来做交换。
夜晚,那时已经生活无忧、尚有余力的人们,还可以在这里载歌载舞,讲故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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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森伯兰贸易队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棉花吐絮期了。
这一次主要换的是各种香料、铁器,都属于非常昂贵的物品,好在……他们带去的红糖更加昂贵,所以也是满载而归。
雷蒙德惦记着领主大人的爱好,在此之余,也顺便收集了一些种子回来,多数是各种蔬菜,尤其是块茎类——甜菜在前,他总想着,谁知道这里头会不会也有糖料作物。
铁大部分打造为农具,小部分则是兵器,当然,危急情况下,前者也可以当做后者来使用,尤其诺森伯兰的武力大多是农民。
在此之前,诺森伯兰的工匠与学习手艺的奴隶们就制作了大量木质农具,全都是崔栖潮依照大约同时期华夏使用的农具吩咐制造的,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让他们从徒手种地中解放出来。
将这些木质农具替换上铁质零件,无疑会让效率再上一层楼。
可以说,没有哪个领主会搜罗来如此多铁质农具,他们没有能够换来铁的糖,也不会觉得有这个必要,多打些武器,踏平别的领地不是更好吗?
崔栖潮在雷蒙德带回来的种子里,也发现了不少有妙用的,比如新的天然农药,杀虫植物苦楝树种子,这是从远东带回来的。
苦楝的萃取液对人畜无害,但是可以慢慢杀死昆虫,抑止产卵繁殖,缺点是它会让植物变得有点不好吃。不过,在现在的情况下,这也算不上什么很大的缺陷了。
可惜,崔栖潮好像始终没有什么好运气,找到玉米、土豆等高产的作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看见它们的踪影,说不定离开前都找不到,毕竟现在还是中古时期,它们的身影还未能出现在此。
雷蒙德还告诉崔栖潮一个消息,他途经过以前换甜菜的城市,发现他们的甜菜都被教会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走了,而那些种植者还洋洋得意,觉得占了便宜。
这没什么稀奇的。
雷蒙德说:“教会的耕地应该也会辟出一些用来种甜菜,到时候咱们的红糖可能就换不到那么多东西了。”
“我知道,但近几年即使稍有降价,肯定还是供不应求。而且,此消彼长。”崔栖潮道,“教会用一部分地来产出甜菜,那他们的粮食、甚至葡萄就会减少。”
诺森伯兰的粮食和葡萄都会丰产,不过葡萄得晚点,扦插定植的葡萄,第一年没法结果,得等个两到三年,此后就能连续产出了。
算了算制糖的时间,崔栖潮开始给大主教写信了。
他准备建议大主教在堂区的地方设立贸易区,召集各地贵族来这里购买红糖,同时也可以互相交易。有教会坐镇,大家也不必担心,像诺森伯兰每次去别的地方换东西,总要遭受怀疑,当做入侵者,同时自己也怕被黑。
对于教会来说,节省了逐一推销的时间,还可以收取贸易税。
而对诺森伯兰来说,这样的大动作更好的遮蔽了他们,也方便了所有人,以后买卖不需要那么辛苦。一块块独立生活、自产自销的庄园,借这个机会增加交易与信息交换。
建议给大主教,具体能不能采纳就要看他怎么活动了。
崔栖潮写完信就不管那么多,开始专心盯着领地里的工作,棉花成熟,可以收割了。
——从棉花开始吐絮起,那些棉花地就成了诺森伯兰的著名旅游景观,见多识广的贵族都以为棉花的来处,是羊毛树上长出的羊,何况农奴。
农奴们隐约听说这是羊毛树,成熟前倒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也不知道羊到底怎么长出来,这树也不高大,怎么挂得住羊呢?
直到白色的棉花慢慢出现,才刷新了大家的认知:羊毛树上不长羊,直接长羊毛!一坨坨的!雪白雪白的!
连片连片白色棉花开在一处,远远看去还真有些像羊群,除了它们不会动弹。
别说农奴了,就连所有管事、骑士、教士,都忍不住在地头上转悠,低头研究这羊毛。
教士威廉研究了半天,说:“这应该也是神迹,在羊毛树原本生长的大陆上,环境恶劣,不适宜羊生存。于是,仁慈的神怜悯他们的遭遇,赐予他们羊毛树,让羊毛以这种方式直接生长出来。”
围观群众纷纷点头,觉得好有道理啊,原来是这样。神真是太仁慈了,这样比长羊都好,不必喂羊,也不必费劲剔羊毛,处理羊毛。
崔栖潮:“……”
由于男爵大人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威廉说完自己的见解后自然而然看向他,寻求反馈。
崔栖潮慢慢点头赞同:“您说得对,这是神的赐福。它能够在诺森伯兰安然生长,也是神的眷顾。这些棉……羊毛我会捐出一部分给教会。”
威廉喜滋滋,他就喜欢男爵的慷慨,在这里,他永远不用担心征不满什一税。都说诺森伯兰小而偏,但是自从这位男爵上任后,他在这里过得比大贵族领地上的主教们都不差了。
他都不大好意思报告教会,自己内心是很想拒绝暴食的,也用强大的意志力拒绝了斋戒期间吃肉。但是非斋戒期,他真的无法拒绝领主阁下送来的那些美味至极的食物,每一顿都吃得饱饱的……咳。幸好诺森伯兰的教堂人不多,他还能掌控住局面,他也相信这是自己和男爵阁下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没有机械帮助,收棉花只能靠手工,一团团雪白的棉铃被摘下来,用工匠们新制造的轧花机将棉花与棉籽分开。一筐筐雪白的净棉被运到老爷的仓库,即将被加工成各种棉织物。
男爵老爷对于如何使用早有成算,除去代替羊毛,他自己要求将棉花纺成棉布,好做成贴身衣物,羊毛暖和但贴身穿实在太痒了。
而且这些中世纪人民根本不穿内裤的,崔栖潮已经忍了很久了,他需要贴身衣物。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做了棉花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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