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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_E伯爵-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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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拿出小块皮革,沾湿了水清洗自己的脸和手,然后把肉串放在火塘里烤。
“她是谁?”戴维问,“你的妻子吗?”有这么漂亮的少女人妻,运气真是好到让人嫉妒啊。
血狼把饼子放到光滑的石头上:“是我的妹妹,她叫做‘灰雨’。”
印第安人的名字果然都是起得很随意。“她跟雨有关,在这沙漠里可真不容易。”戴维努力营造一个聊天的氛围,用一个少女做话题显然最为愉快。
“她出生的时候,刚好在下雨。”血狼竟然搭了他的话,这无形中让两人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一些,戴维终于放开了膝盖,悄悄改变了之前防御的姿态。
继续,他对自己说,现在这氛围超好,别让他把你锁起来才能睡觉,让他觉得你们可以做个朋友。
“你怎么会说英语?”戴维继续问道,“我听起来不像本地人教的。”
血狼看了他一眼:“在我八九岁的时候,这里的毛嘴子还没有那么多,他们住得离我们很近,但是他们不认识路,所以会到我们部落里来,找一些人带路。我给他们干过活,其中有一个教我说了你们的话。”
“他一定是个英国人,所以你的口音有点儿……”戴维用手做了一个往上勾的手势。
血狼皱了皱眉。
“算了……”要一个印第安人明白英国人说话时上下起伏拐弯的腔调实在不太容易,“那个时候你给那些人,就是你说的‘毛嘴子’做什么呢?”
“他们是来挖开地面的,总是在找可以挖的地方。”
看来是探矿的,最早的一批淘金者。
“那个时候我们的部落人比较多,毛嘴子们人少,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他们会拿锋利的刀,漂亮的布和一些亮晶晶的玻璃玩意儿来跟我们交换货物,让我们去给他们带路。不过后来毛嘴子越来越多了,他们开始在这里修木头房子,为了挖开地下的东西还炸开了一些山洞。那个时候我们就不喜欢他们了……他们却不愿意离开。”
所以就打起来了。戴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血狼把饼子翻了一面,然后起身去拿皮毛旁边的粗绳子,把它们打成了一个活扣。戴维心里有些发酸:“听着,先生,或者酋长——”
“我不是酋长,我说了这是红手的部落。”
“好吧,血狼先生,我跟你以前见过的毛嘴子不一样,你看,我甚至都没有毛。”戴维用手指在自己的嘴唇上拉了一下,“我对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偏见,而且我真喜欢你们跳来跳去的那种舞蹈。我欣赏你们吸烟的传统,还有这些艺术品……”
他指着那些可爱的珠串。
血狼默默地制作自己的活扣,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戴维没有气馁,他挪动着身体,来到血狼旁边:“我保证不会逃走,你看,我对沙漠充满了恐惧, 没有马我是绝对不会进入那个地方的。我从来不做没有准备的事情,从来不!所以……”
“吃吧。”血狼放下活扣,把一串肉塞进他的嘴巴。
戴维连忙把那块肉抓出来,挣扎着说完:“所以,你不必把我绑起来睡觉,我是说不用捆手也不用捆脚,我就乖乖地躺在这里,这块垫子上。”
他甚至拍了拍身下。
“那是我睡觉的地方。”血狼说。
“哦,我不介意睡这边,”戴维立刻指着另外的方向,“没有垫子也可以,那些皮毛借给我保温就行了。”
“你可以用,但不能在那里。”血狼说,“如果不想被捆起来,就睡到我身边。”
“我浑身很脏很丑,我还没脱靴子,”戴维威胁到,“你不会喜欢我脱下靴子的。”
血狼指了指面前那桶水:“清洗好你自己,灰雨去给你找合身的衣服了。”
穿鹿皮,睡帆布,看着帐篷顶上的星空,旁边还有一头狼,这要能睡着就奇怪了。戴维很想再努力争取一下,但他意识到别把帐篷的主人惹得不耐烦,能不被捆着睡觉已经算是尊重人权了。
他迅速地把那块烤肉咽下去,然后又狼吞虎咽地干掉了烤在石头上的饼子——那味道像是玉米做的。在解决了“晚餐”后,戴维又解下了领口的方巾,开始洗脸和擦身体,把满是沙土的靴子脱下来,丢到帐篷外面,然后用桶里剩下的水冲洗双脚。
这简陋清洁手段在过去会被戴维认为是对卫生的敷衍而嗤之以鼻,但此时此刻却仿佛是让他重生的弥撒。他回到帐篷里,把湿漉漉的双脚放在火塘旁边,不再有饥饿和寒冷。
“把你的衣服脱掉,”血狼面无表情地说,“它太脏了。”
戴维低头看了看,这件衬衫上确实灰土和汗渍,他又看了看血狼的“床”。好吧,他认命地解开扣子,虽然不想承认,但那张垫子看起来的确算得上干净。
这时那个叫灰雨的印第安少女又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件衣服,她递给血狼,又说几句,扭头出去了。血狼把那件衣服又扔给了戴维。
这是一条裤子……戴维艰难地辨认了两次,确认它只是一条裤子。虽然它是柔软的鹿皮,用粗线缝合得很好,裤型也不错,有点H&M的感觉,但它仍然只是一条裤子。
“上衣在哪儿?”戴维问,他有种不详的预感。
“冬天的时候有,或者老人们会穿。”雪狼命令道,“换上裤子你才可以睡觉。”
我会在晚上冻死吗?我会因为冷而抱住这头狼吗?我不换他会不会把我从帐篷里踢出去?或者把我重新捆起来吊在帐篷上,就跟那条狐狸皮一样?
戴维屈服了,他扒下裤子,套上被施舍的这条。然后他来到那堆皮毛前,把能裹在身上的都抱起来——反正血狼许诺过他可以……
但就在把皮毛拿开的一瞬间,戴维却突然愣住了。
在这堆皮毛下,是一个箱子。一个深棕色的木头箱子,不大不小,四角包着铜皮,两根铜条给它加固了,上面还有一把满是铜锈的大锁。这箱子怎么看,也不像是印第安人的东西,倒有点像戴维·琼斯放心脏的聚魂棺(注2)。
他蹲下去,握住了那个铜锁,用指甲挂去表面的 一层浮绿,铜锁上雕刻了两个名字的简写,“K?M&A?M”。他的脑子里闪过一种奇怪的感觉,就仿佛黑夜中一只萤火虫突然飞起来,但又很快投身于灌木的阴影中。
这个血狼是个骗子,戴维想,他说毛嘴子是坏蛋,可很明显他也打劫过白人,甚至连赃物都还保留着呢。不过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自己的确得非常小心,万一他发现他时刻准备着 要逃走呢?
作者有话要说:
注1:迪斯尼动画电影《风中奇缘》的女主角。
注2:都看过吧,加勒比海盗第二部 。
第16章 带回希望的男人·解密,这宿命的箱子·血狼的往事·与狼共舞
(上)
一个夜晚过去,世界重新回到起点。当吴有金拉开窗帘的时候,看见朝阳生气勃勃地从远处的丘陵后面升起来,心里没有任何感动,反而感觉到眼睛干涩得难受,嘴巴里也满是苦味。
他昨天晚上一直半梦半醒,被追赶的恐惧和戴维若隐若现的脸不时地出现在他的脑子里,他难过、无奈又愧疚,在床上翻来覆去,换来了一对大大的黑眼圈和仿佛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脸色。
也许他应该重新进入那片戈壁,找回戴维,不管是活人还是一具尸体。即便是那个短暂的盟友真的已经死掉,那么至少在洛徳镇的墓地里,他还有一个可以哀悼的人。
一想到这点,吴有金握了握拳,然后转身去盥洗室打理自己。他决定去杂货铺老板那里买绳子、麻袋、匕首、子弹和枪,然后去马贩子温斯顿那里买下他最好的一匹马,接着他带上指南针,离开洛徳镇,进行他这辈子最勇敢、最讲义气的一次冒险。他会像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一样找回他的兄弟——虽然他们还没有结拜,也没有好到那个份儿上。
就在吴有金洗好了脸,刮干净了胡茬,找出新的衣服换上(他甚至特地去木棚找出那件星战T恤贴身穿着)以后,正打算出门,就听到楼下有人砰砰地敲门。
那熟悉的频率让吴有金好不容易振作起来的情绪再度恶化,他臭着一张脸下楼,拉开了门。
卢卡斯警长也换好了新衣服,刮干净了脸,但是他的脸色并不见得多好,眼睛下的阴影就是这两天过于刺激的证明。
“哦,”他上上下下地打量吴有金,“很高兴看到你恢复过来,艾瑞克,但是请告诉我你不打算干傻事?”
“什么是傻事?”吴有金挑衅地看着他——还得抬着头。
卢卡斯警长指了指他露出衬衫的那一件T恤,表情很古怪:“去寻找你的那个雇员,对吗?你挺照顾他的,如果不是我把他带到你这里,我都以为你们是认识十年的好朋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对这镇子上的一切都漠不关心的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热心肠的游侠了。”
他说的竟然无法反驳,吴有金只能用不耐烦的口气说:“你到底来干什么?我很忙,还有两具棺材。”
卢卡斯警长并没有因为他的恶劣态度而退缩。他向外面偏偏头:“给棺材付钱的人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些你愿意见到的东西。”
吴有金满腹疑虑,但他很快想到了这两具棺材是为遇袭死掉的人准备的,而他们是被一个好像很不得了的人雇佣的,好像是被称呼为劳埃德先生。安德鲁神父提到他的事后那夸张的表情吴有金还有印象。
尽管满腔的不情愿,但卢卡斯警长的话还是吊起了吴有金的好奇心。他跟着警长来到警察局,在空地上就看到几个男人牵着马,还有一个在门廊上坐着。他穿着浅灰色的夹克、深蓝色的衬衫,戴着苏格拉格子的方巾,深黄色呢帽捏在手上,腰上挎着枪。虽然没有走近,但吴有金也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散发着一种压迫的气势。当真的来到面前时,却发现他的表情其实很柔和,但那只是维持着礼貌的样子,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凌厉的东西。
“这位就是理查德·劳埃德先生,”卢卡斯警长介绍说,“那两位先生的棺材钱他负责支付。”
“吴先生。”安德鲁神父口中的“大人物”向吴有金伸出手,“很感谢,希望尽快能将我的伙计们收殓,如果我明天就能带他们会卡森城,我将感激不尽。”
如果我不偷偷地溜走大概能如期完工。
吴有金握住他的手,那只手粗糙有力,仿佛是在沙地中磨砺过。“我会尽力的,先生,”他只好敷衍道,“呃,如果您对棺材的要求不那么高。”
“快一点,吴先生,快一点,另外体面一些,不要让我带他们回去的时候被人认为我对我的伙计们太吝啬。”劳埃德先生从夹克里把一个小小的皮口袋拿出来,塞到吴有金的手中。
是金币,那沉甸甸的感觉跟鹰元完全不同。
吴有金虽然不是个财迷,但这种慷慨夹杂着威严和仁慈,简直让他无从拒绝。他咳嗽了两声,把钱收下了。“卢卡斯警长说您昨天就加入了追捕?”吴有金说,“您找到了什么?”
“哦,那个……”劳埃德先生打了个响指,高声说,“艾伦,把马牵过来。”
空地上的一个男人抬了抬帽子,牵出了两匹马,一匹个头不太大,灰色的,属于印第安人;另外一匹是棕色的,个头高一些,带着白人制作的辔头和缰绳。
吴有金的脸色变了——
他记得这匹马,那天晚上他们逃命的时候戴维骑上了这匹马,他那么慌乱,以至于马鞍都来不及捆好,瞧这马儿光秃秃的脊背。
“您认得它吗?”劳埃德先生问,“这两匹马是在地狱湖附近看到的,它们没有主人,我们在周围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人,就牵回来了。卢卡斯警长说,它应该属于你们一位失踪的朋友。”
他是个说话谨慎的人,没用“死”这个词。
“这是戴维的马,”吴有金难以抑制心中的波动,上前抚摸那匹马的脖子,“您确定没有看到他吗?”
“那里一个人都没有。”
“那……”吴有金咽了口唾沫,“那您有没有看到……看到……”
“如果附近有尸体,我们至少会看到盘旋的秃鹫。但是——”劳埃德先生耸耸肩,“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过印第安人的马上还有水壶,我觉得他们应该是忽然离开坐骑的。也许是远远地看见了我们,就躲起来了。”
吴有金脸上发光:“那您觉得戴维可能还活着。”
“很有可能,他如果不抵抗,印第安人也不会杀死一个投降的人,现在他们也变得狡猾了,知道跟我们交换俘虏。”劳埃德先生笑了笑,“可惜这次我没有遇到休休尼人,只带回了三个阿帕奇人。”
他朝另外一边偏了偏头,吴有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卢卡斯警长扶住他的肩膀。
原来在门廊的另外一边,并排放着三具尸体,全都是印第安人。他的胸口泛起一阵恶心,一股酸味冲向喉咙。他把脸转向一边,压下呕吐的欲望。
虽然知道在这种蛮荒之地,杀人,特别是白人杀印第安人,实在不算什么“犯罪”,可是现代的法制和道德并不会随着穿越而倒退,他依然觉得眼前这一切让他难受。
他只是个过客,他不属于这儿,早晚都要走的,吴有金这么劝自己,他必须忍耐,别去评判任何人。
“哦,很抱歉让您感到不快,吴先生。”劳埃德看到吴有金明显的排斥,只是微微一笑,“下一次我会把尸体都放在更加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或者就地掩埋。”
“下一次?”卢卡斯警长开口问道,“这么说您还打算继续追击印第安人。”
“别误会,警长,我并不是在怀疑您的能力,我个人的行动不会跟您的行动发生任何冲突。我只是为我的伙计们讨回一点公道。”
“您已经杀死了三个印第安人了。”
“三个妄图袭击我们的阿帕奇傻瓜?发起袭击的是休休尼人,我得找对仇家。哦,说不定我会捉住一个两个活的,把吴先生的朋友交换回来。”
那我一定会免费送你两个棺材的!吴有金差点脱口而出,但还好他仍然抱有一丝理智,把这表达感谢的话闷在肚子里。
“如果您要行动,请记得告诉我,劳埃德先生,”卢卡斯警长用大拇指抬了抬帽檐,“不管如何,公民们进入危险的地方我总得知道,这样才能旅行我的职责。”
“我记住了,警长。”那个大人物说,“我可能还会在镇上呆一段时时间,也许道尔顿夫人那里还有空房。”
“她一定会欢迎您的。”
他们又聊了几句,吴有金在一旁觉得很无趣,因为害怕看到那堆尸首,他还拼命地别过身子,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在劳埃德先生挺直的鼻梁上,他的目光专注到连那位先生都有些奇怪了。谢天谢地的是卢卡斯警长终于结束了对话,吴有金赶紧跟着他的话头找到一个机会告辞。
但当他离开警察局往回走的时候,刚刚经过一个拐角,就突然被后面赶上来的人拍了拍肩膀。
(中)
“干嘛?”吴有金转过头来,又看到了几分钟前才分开的那个人,“你跟踪我。”
卢卡斯警长把双手扣在皮带上,冷笑了一声:“为了让你聪明点儿。”
吴有金抱着手臂,摆出一副“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配合”的架势。
“你原本打算做什么,看到劳埃德先生的能耐以后又打算做什么?”卢卡斯警长低声说,“是不是觉得在你找回那个最佳雇员的时候他能帮上忙?”
“很明显他比你积极一些。”
“别把他当成一个乐善好施的人,艾瑞克,你在洛德镇上接触的任何一个混蛋跟他比起来都像是天使。他来自路易斯安那州,具体是哪儿他从来不说,但他有过一个庄园。他穿过军装,又脱掉了,在军队里的东西他都学得很好,他简直出类拔萃——我是说那些杀人的技巧。“
“这吓唬不了我。”
“北方人接管了他的庄园,他们要审判他,但是他来到了这里。你听说过‘剥皮者杰克’吗?”
“我只听说过‘开膛手杰克’。”
卢卡斯警长显然不太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个外号的罪犯。”
“他犯的事儿在英国。”
“剥皮者杰克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他的案子都不会留下活口,并且喜欢像印第安人那样剥掉受害者的头皮,或者割下耳朵。他和同伙在三年内抢劫了十五次银行,还有那些富有的摩门教徒,带着金沙的矿主,藏着全副身家的移民……有油水的他都吃得下。到他被抓住为止,大概掠夺了超过五千美元的财物。”
吴有金默默地在心底换算了一下,那也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两百多万美元了——真是个超级大盗。
“他最后一次下手的对象是索罗兄弟矿业运银锭的车,可那一次是个圈套,埋伏了足足六十个警官。剥皮者杰克这次没能剥任何人的皮,自己的倒掉了一层。他很快就被吊死了,但那些抢走的钱却无影无踪。”
“等等……”吴有金打断他,“我记得你刚才是要跟我说劳埃德先生的坏话。”
卢卡斯警长只是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他行刑的那天我去了现场,他是个中等个子的秃顶男人,肌肉发达,满脸横肉。不管是把绞索套到脖子上还是牧师为他的灵魂祈祷,他都面无表情,他一声不吭地被吊死了。当然,他是个凶徒,可他老婆不是。那个瘦骨伶仃的女人离开了卡森城,后来有人给我说她在南卡罗莱纳过得不错,但还不像有五千美元的样子。”
吴有金试探着问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其实不是剥皮者杰克?”
“他是顶包的,很明显,那些劫案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理查德·劳埃德才是他的老板,不止一个证据证明他们有联系,但是最后所有的罪名他都洗脱了。他给了那替死鬼份子钱,可能超过他应得的,然后再供养好他的老婆孩子。”
“你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吧。”
“他拥有两条金矿脉是真的,亲手干掉了五个决斗者是真的,他在内华达州有些影响也是真的。有人见过劳埃德冲着活人开枪的样子,还有人用刀向他挑战过,结果也很悲惨……离他远点儿,艾瑞克,他不是你这样的小绵羊能够打交道的。”
那你跟那位剥皮先生都是灰太狼吗?
吴有金忍了又忍,终于皮笑肉不笑地向卢卡斯警长挤出一句话:“你知道吗,其实我不太擅长结交新朋友,我真没有你想那么在意劳埃德先生。”
我只在意戴维那个笨蛋能不能活下来,然后一起回去。
戴维仰面躺在帐篷里,看着顶上开口处的天空颜色从深黑慢慢地变浅,最后闪烁的星星们也变成了浅色,最后慢慢地淡化在微蓝的天幕中。
戴维轻轻地叹了口气,抱紧了身上的那堆皮草——就算是库伊拉(注)看到他现在享受的这堆被褥也会羡慕的,因为除了黑色和灰色的狼皮,柔软的鹿皮之外,还有一张非常完整的棕熊皮。
“真是残害野生动物呀……”戴维一边感叹,一边伸手摸了摸盖在胸口的那张狼皮,暖和的感觉让他简直不想爬起来。他是个赖床爱好者,以前每到周末,只要不加班,他都会睡过中午十二点。对于一个忙碌的都市人来说,能在柔软的羽毛枕头和被子里缠绵到自然醒,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
而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在经历了箭头乱飞、拼死逃命、烈日暴晒、沙漠跋涉、要死要活之后,能在一堆柔软的皮草中舒舒服服地睡到现在,那感觉就跟以前在家里享受的美好时光一模一样了。
戴维把脸转向旁边,看到了旁边空荡荡的垫子,一丝热气儿也没有。很明显睡在上面的人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了。
开始戴维以为挨着血狼那种人应该会失眠,但他实在低估了自己的心理素质,他一躺下就睡着了,甚至都没做梦。食物和睡眠让他就像蓄电池一样重新满身干劲。
戴维没有急着起身,他把双手交叠在脑后,看着上面敞亮的天空,试图理清现在的状况:
首先,最清楚的事情就是:他现在是个战俘,他被扣留在了敌人的部落,他们对他有处置权。
其次,看起来血狼和那个叫“红手”的酋长目前还不打算要他的命,也没打算虐待他,否则他们就不会给他吃的、衣服,还让他躺在这里。
第三,他们希望他能“治病”,就像一个真正的医生那样,这将是他赖以活命的最重要筹码。
戴维觉得目前他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是乖乖地留在这里,等待着印第安人给他送来病人;二是找到机会,偷一匹马逃走。无论做什么选择,结局都有好有坏。
冒充医生,撞大运医好几个人,受到尊敬,治不好,被揭穿以后可能会丢掉性命。
逃走,前提是偷到马,不然即便逃走也没法穿过戈壁。如果运气好,能找回镇上(这概率简直不会超过20%)或者碰到白人,那就得救了,如果倒霉,很可能被拽回去,那时候脚后跟就保不住了。
戴维按照逻辑推演了一下,觉得保持现状,观察观察再做决定是最明智的。
这么打定了主意,他的身体似乎也被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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