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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昏夜醒[快穿]-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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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辰昏微微一怔,总觉得今天的何求雨有些怪异,就像是之前在市局里见到的那次,浑身都透露出一种别样的气息。
  他压下心里的不安,把最后一张椅子放下后,偷偷拿出手机假装看新闻,然后给严辛冬发了条短信。
  正要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腰间突然被什么东西抵住。
  系统道:“是枪。”
  于辰昏催促道:“系统,给严辛冬发短信,快点!”
  于辰昏停下脚步不敢乱动,只是微微侧头,想要看看他身后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何求雨。
  “别叫他了,我们俩聊聊天不好吗?”何求雨一贯热情开朗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却让于辰昏起了一身的冷汗。
  “我俩……聊什么呢?”于辰昏装糊涂,并企图贿赂他,“要不咱俩出去吃饭,我请你!”
  何求雨笑出声,用枪碰了碰他的肩膀,“我今天真不是来做客的,吃饭就不必了,咱俩在这坐一会儿就好。”
  说着,他抬枪干净利落的报废了店里的监控,然后继续用枪指挥着于辰昏。
  两人坐在靠墙的角落里,靠窗的椅子还没有从桌子上搬下来,正好挡住行人的视线。
  死了这么多次,于辰昏也平静了许多,看着眼前的枪并没有多么害怕,心里却难免像打翻了五味杂瓶。
  每次都这样小心翼翼,想要在一个世界里活下来,却只能雁过留痕,连根羽毛都掉不下来。
  “你们的枪都这么好配的吗?”于辰昏抬眼看了看他,出奇的冷静。
  “还算好配,申请一下就可以了,也是因为这几天有案子。”何求雨道。
  “行吧,不过今后你们配枪的制度可能要更严一点了吧。”于辰昏道。
  何求雨摇摇头,晃了晃手里的枪,“这不是警枪。”
  于辰昏挑了挑一边的眉毛,身体前倾到桌子旁,“你还记得你是个警察吗?”
  何求雨再次摇头,也跟着把身体前倾,认真道:“让你失望了,我不过就是个披着警皮的畜生罢了。”
  居然有人主动用畜生来形容自己,于辰昏不禁感慨。
  两人离得太近,于辰昏多少有些不自在,又坐了回去,但看着那张魔怔了的脸,于辰昏估计,何求雨怕是已经叛变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于辰昏问。
  “你没出现之前。”何求雨轻笑两声,让人捉摸不透,“知道我今天来找你是为什么吗?”
  “杀我?”
  “这是目的,不是原因。”何求雨的声音染上几分怒气,“其实本来——本来你是可以不用死的,你说你一个好好的流浪汉做什么不好,为什么要来招惹严辛冬呢?”
  “什么意思?”于辰昏微微皱眉。
  “严辛冬的事情你应该都知道了吧,他是警校的优秀毕业生,年纪轻轻的虽然经验不多,可每次跟着破案基本都能指出案子里的关键点,他已经不是聪明了,那是天赋,是老天爷赐给他的天赋。”
  “可惜啊,天妒英才,卧底之后他当不了警察了,被撤职是在意料之中,只是再次被激发的天赋,如此浪费,太可惜了。”
  “所以呢,当不了警察,这样的天赋还可以去犯罪是吗?”于辰昏道。
  这样说来,他基本上知道何求雨今天来这的原因了。
  何求雨继续道:“是啊!严辛冬那样的天赋,那样完美的犯罪天赋,就因为你,因为你!你怎么能把这个无价之宝变成一堆废铁呢?”
  说的着急,何求雨停下来呼了一口气。
  “我在严辛冬身边待了很多年,明里是帮着市局防备着他,实际上我是为了我自己。我借着机会留在他身边,就是想有朝一日煽风点火,希望他能够加入我们——一个全新的犯罪组织,一个可以以严辛冬马首是瞻的组织。”
  “本来,我是想借用宋未玫的手做个大的,而我会在他身边引导他,让他顺理成章的加入我们。”
  “你们是想把严辛冬变成你们的领头人,簇拥他,跟他一起犯罪?”于辰昏打断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思议。
  “不然你以为宋未玫当贤妻良母那么多年,突然一下子爆发是怎么回事,你以为她一个懦弱的女人可以独自完成杀人分尸?”
  “所以这个案子是你故意设计的?我们才会轻易的抓到宋未玫——一个表面上的凶手。”于辰昏问。
  “确实是我们设计的,我们就是想用这个案子让严辛冬加入我们。市局不要他,以前的组织也没了,现在的生活只是他的一个灰色地带,是不属于他的世界,就算没有我们,他也不会在这里停留很久的。”何求雨轻描淡写道,“不过很可惜,计划有变,你出现了,而我需要一个凶手,来结束这起案子。”
  “我出现了?你是说,我改变了严辛冬,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喜怒无常,受之前的手术影响不能自控。他开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可以喜欢别人。”于辰昏道。
  “我在他身边潜伏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的心血……”何求雨轻哼一声。
  “我怎么也没能想到,一个流浪汉能让我们的计划功亏一篑,严辛冬都变态成那样了还能被你给拉回来,你说,你该不该死?”何求雨的声音犹如催命鬼一般在咖啡店里响起。
  何求雨抵在他身后的□□在颤抖,混合着的怒气,想要马上发泄在他身上,“在你面前,我本来可以是个好人的,可你不该勾引严辛冬。”
  “我……”于辰昏一时语塞。
  何求雨忍不住用枪抵着他的头。
  于辰昏趁机拖延时间,“可你们杀了我,严辛冬照样不会加入你们。”
  “但至少解恨啊。”何求雨道,“不过我猜,你的死或许还能再刺激一下严辛冬呢。”
  于辰昏扯了扯嘴角,看着从市局匆匆赶来的严辛冬。
  “把枪放下。”严辛冬的声音带着凉意。
  何求雨错步把于辰昏拉起来,带到自己身前,枪口抵在他的太阳穴上,语气讽刺道:“你看看你自己,心里有了人就是不一样,掩饰不住的焦虑啊。”
  “我还真是小看了你。”严辛冬嗓音干涩,“你把人放了,你有什么需求我都可以答应。”
  何求雨不免心动,可拿枪的手却没有丝毫颤抖,“要是放在以前,这句话我信,可现在只怕你有心无力。”
  严辛冬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只是加了个人,又不是清空重启。”
  “晚了。”何求雨带着于辰昏往门口退去,“这一切都太晚了。”
  他隔着玻璃像周围看去,已经有警车从远处开来了,虽然关闭了警笛,可何求雨作为警察这么多年,对这些再熟悉不过了。
  “在狼群里,只有学狼叫才是安全的。”何求雨道,“你呢,你还是狼吗?”
  说完,他把于辰昏往严辛冬的方向一推,接着扣动了扳机,然后趁着警车还没有把咖啡店完全包围,连忙跑向人群,上了辆一直等他的车。
  严辛冬从失而复得中再次失去,那颗子弹毫不留情的穿透于辰昏的身体,恰巧落在了心脏的位置。
  警笛声响起,此起彼伏的扰乱市区,可咖啡店里却这样安静,只有两人如游丝般的耳语。
  “不要像他说的那样再改变什么了,你的精神已经往好的方向恢复了,别让我们俩的努力白费……”于辰昏嘱咐着。
  他像是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局一般,连遗言都准备的这样流畅。
  “好,好,我知道了,我会控制好我自己的。”严辛冬止不住的颤抖,眼前被泪水模糊成一片,又被他赶紧擦掉,毕竟最后的时间不多了……
  “还有,我爱你,真的……”于辰昏用尽力气扯了扯嘴角,最后一次说到。
  “我也是,我也爱你,真的……”严辛冬再也忍受不了,趴在于辰昏身上泣不成声。
  所谓椎心泣血也不过如此吧。
  “好,我记住了,你也记住,冰箱里有我早上给你做的点心……我,我只会那一道,你记得……记得去吃……”
  就像是往日里最寻常的一天一样,于辰昏提醒他吃东西喝水。
  而他趁着严辛冬去警局的时间,第一次心血来潮给严辛冬做了一道点心,忙碌过后准备等他回来再给他一个惊喜。
  只是可惜,这个惊喜的过程他不能陪严辛冬一起了。
  那块点心三天后才被严辛冬从冰箱里拿了出来,之前他一直在殡仪馆来着。
  点心是心形的形状,于辰昏切了三次才切出来个让他自己满意的。
  蛋糕里是草莓果酱的夹心,外面是红色的玫瑰酱,爱意鲜明又炙热,像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拥抱,每一次亲吻。
  就这样,草莓的酸甜和玫瑰的花香终于消散,严辛冬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倒在两人睡过的大床,闭上了眼睛。
  

  ☆、良相盗将1

  于辰昏伏案而醒,睁开眼睛时手里还拿着山羊软毫,桌子上是写了一半的字,上面沾着点点朱红,晕染模糊了那张宣纸。
  “这是哪啊?”于辰昏微微蹙眉,身子难受的不行,手一软,笔掉在了地上。
  系统道:“这是另一个世界了,你先坐着别动,等我把数据都加载出来。”
  于辰昏缓缓点头,一手抵在桌案上撑着头,疲累至极。
  这个世界所处古代,四方归一,名为弘,原主是弘国的右丞相,自入朝为官后一心辅佐皇帝,可惜皇帝不仁,在朝整八年,并未有所建树反而离心忠臣。
  原主名为孟尧生,字更亭,眼看着国君亲奸远贤,身边几个老臣被下狱,流放。孟尧生自觉危险,也对这皇帝彻底失了望,便自请辞官。
  眼下的宣纸上,写的就是请辞表。
  孟尧生今年二十有六,从典弘二年中状元后便一直在朝为官,距今整六年。
  这六年的时间里,孟尧生从与皇帝相知到如今与皇帝离心,个中缘由颇有许多的不得已。
  皇帝心思重并无可厚非,却不能因为多疑而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若是引导皇帝的是个忠臣也就罢了,可今日皇帝所信赖的却是个一心搜刮民脂的魏宗广。
  可偏偏那魏宗广深懂皇帝的心思,每一个提议都拿捏的恰到好处,正戳皇帝心思。
  如此一来就算他贪财又能怎样,几个人贪财是贪,一个人贪了几个人的份也是贪,皇帝存了心的宠臣,旁人又能如何?
  只是可惜了孟尧生一心为了弘国呕心沥血,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就没好过,先天不足再加上做官之前没钱治病,做官之后又忙于政务,这二十来年的大大小小的病症就没有断过。
  于辰昏看到辞表一旁的纸上写了句诗,上面道: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字迹落笔遒健骏爽,英风俊骨,却沾染了几分与写字的人一般无二的病态,并不显得神采焕发。
  这可是用软毫写出来的字啊,于辰昏想。
  软毫多用山羊毛制成,笔尖柔软圆润,最不易写出这种带着锋棱芒角的小字,可孟尧生腕下有力,看来是从小练出来的功底,这一手好字尽然显现文人傲骨。
  自从去年开始,皇帝就不怎么待见孟尧生了,孟尧生的咳疾也是在那个时候复发的。心中郁结,全部体现在明面上,任凭汤药不断,孟尧生的病痛也不曾减轻过。
  这辞表上的血迹就是他留下的。
  辞表沾了血污,不能再用,于辰昏擦掉嘴角残留的血,尽数抹在宣纸上。
  也是从去年开始,魏宗广向皇帝呈了折子,奏请皇帝裁撤丞相一职,毫无缘由的,皇帝答应了。
  孟尧生就这样被撤了职,那年他病重难起身,连民事都有心无力,更不可能把心思放在争权夺利上,被撤了右相一职后,他有了个新的职位——殿阁大学士。
  名字是改了,可实际的职务依旧没少。
  孟尧生苦笑,事到如今,他倒是越来越不懂得皇帝的意思了。
  既然读不懂圣心,自己的身子也将养不好,他卧在榻上辗转反侧,只觉得自己还不如提前辞官,给新榜状元提前让位。
  这心思一有就难以忽略,日复一日的成了个心结。
  孟尧生有足够的自知之明,却并不豁达,他能舍弃这高官厚禄,舍弃他这几年与皇帝的君臣之情,却不能放过他自己。
  读书空有二十载,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只因读错了圣心。
  他想他自己空有一副斯文的外表,身子却也是不争气,不过倒是个辞官的好借口。
  可这辞表上堪堪写了十几个字,孟尧生便承受不住犯了病,一口气没上来,混着血,猝然倒下。
  于辰昏唏嘘不已,又问道:“那这次的任务呢?”
  系统道:“是一个叫应粱栖的孩子。”
  “孩子?”于辰昏微微惊讶。
  系统又道:“你可别小看了这个孩子,他从小无父无母,在乡间野里摸爬滚打,长大后机缘巧合之下得了功名,成了一方恶霸。”
  于辰昏不解道:“不是得了功名吗?没去做官怎么反而成了恶霸?”
  系统道:“应粱栖是成了整个弘国的恶霸!他不仅当了权臣,这一把铁拳手腕让整个弘国都陷入□□之中,民不聊生。所以你的任务就是把他培养成一代良相”
  于辰昏道:“良相啊……那他现在在哪?”
  系统道:“在孟尧生的老家,德州。”
  应粱栖如今在德州,那看来这封辞表是一定要写的了,如此一来他才能名正言顺的回老家,然后再找到应粱栖,把人放在自己身边悉心教导。
  于辰昏又重新取出一张宣纸,挺直了身板和手腕,颇有几分贤者的气质,手一顿一起,落下个题头。
  一封辞表而已,于辰昏并没有写很多字,堪堪写完了一小篇,把笔放下时又是惊天动地的一阵咳嗽,好悬把肺给咳了出来。
  这是他攒了几年的毛病,不温不火,不好不坏。
  守夜的下人听见的动静,连忙取了烧好的热水来,填在瓷杯子里。
  于辰昏喝了半口,缓了许久才把剩下的水一饮而尽。
  末了,摆摆手,示意下人离开。
  他又给自己倒了半杯,热气缓缓而升,驱散了这夏末的凉意。
  他端着这半杯水,从桌案边起身,身后是三个几尺高的书架子,文山书海。
  热水从瓷杯上传来阵阵温热,于辰昏竟不觉得烫手。他又坐到一边的软塌上,推开半扇窗户,打量着外面的夜深人静。
  可能是要离开了,所以孟尧生才感觉到了几分这几年从未有过的安定,不仅是从心里感受到的,还有眼前看到的。
  夜晚再也不是危机四伏的了,他做了右相这么多年,也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孟尧生将杯子里的水尽数饮下,长吁一口热气。
  一叶知秋,一夜也知秋。
  这日是休沐,于辰昏睡到日上三竿还没醒来,也不是他懒,而是昨日惆怅了一整晚,下半夜才躺到了床上。
  却没想夜里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凉了起来,而他的床上还没有准备厚一点的被子,卯时冻得厉害,困倦时分随便抓了两身衣服胡乱盖在身上,又沉沉睡去。
  今日再起来时,只觉得鼻塞头昏,于辰昏抱着下人找出来的棉被感叹,这身子是真弱,一点秋风就是一场病。
  这样也好,他想。
  一场风寒,总归是坐实了他体弱不堪,再难为朝廷效力的说辞。
  就这样,他连请辞表都是托人呈给天子的。
  后来听人说啊,皇帝拿到那封请辞表后居然没有怪罪孟尧生,反而轻飘飘的准了他辞官的折子,一句话轻的犹如那篇薄纸,半点风波都没引起,仿佛他孟尧生从未做过这一朝臣子。
  孟尧生听完安清梓的描述,吸了吸鼻子,继而又是一阵咳嗽,毫不遮掩的四处散播病气。
  安清梓是他同僚,还是他半个学生,这次辞官的折子也是他帮着呈上去的。
  两人相知多年,向来交好,如今他病了,放眼整个朝堂也只有安清梓还敢来看他。
  安清梓叹了口气,看他这样咳嗽擦鼻子不断的,难掩嫌弃。
  孟尧生嗓子干的厉害,罗汉果泡过的水一杯接着一杯的下肚。
  他给安清梓又倒了一杯,“来,别客气,喝两口,以水代酒,这也是为我践行了。”
  安清梓把自己的杯子放到一边,生怕他一个喷嚏没忍住又糟蹋了一杯水。
  “着什么急,先把病养好再说。”嫌弃归嫌弃,安清梓终究是心疼他这朋友的。
  孟尧生摇摇头,嘴里含着罗汉果的果籽,“就是凉着了,不碍事。”
  安清梓又要说些什么,只见孟尧生挂着一丝坏笑,往他身边靠了靠,低声道:“信不信,我一出朝堂,这病说好就好。”
  言下之意,他这一身的病皆是为国为民劳累而得,字里行间多的是对这京城的不满。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也就他能说得出来了,安清梓气得牙根直痒痒。
  “你还没出这京城呢,我身上也还带着官职,你是病糊涂了还是怎么的,不记得都尉府了?”
  都尉府直属皇帝,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除皇帝外所有官员大臣,皇亲国戚。
  除此之外,还有不为外人所道的暗卫,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他们可能藏匿于臣子的后院,还可能就是他们身边的小厮,四处为皇帝搜刮情报。
  孟尧生又小声咳嗽了几下,“记得记得,我这就是激动,口出狂言。”
  安清梓道:“激动你被辞了?”
  孟尧生不满的“啧”了一声,道:“什么叫我被辞了。”
  他又指了指被皇帝批过的折子,道:“我熬夜写折子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别人看见那是我自己主动请的辞,不是被辞的吗!”
  安清梓翻了个白眼,顺着他的自欺欺人,敷衍道:“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不过你这么一走,就甘心这样把半个朝堂送给他们瓜分?”
  “呦,这话说的可太看得起我了,半个朝堂……”孟尧生吃了块绿豆糕,咂咂嘴,品不出味道,“半个被虫子蛀空的废木头罢了,不值一提,也没什么舍不得的。”
  “你自己顺心就好。”安清梓道,颇为惆怅道:“不管你是在朝还是在野,只要顺心便是好的……”
  他说的没有错,无论孟尧生是在朝为官还是在乡野间随便做个教书先生,只要无愧于心,自己看得开,就没什么舍不得的。
  不像他安清梓,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朝服,暗红色的五爪锦鸡登云,一百零八颗翡翠猫眼朝珠,再加上身后宗亲关系复杂,终究是禁锢着他,自己也难舍这功名利禄。
  安清梓像是被他传染了似的也跟着蹭了蹭鼻子,只觉得发痒,再待下去怕是要传染了病气。
  “行了,我看你也没什么大碍,折子我也送回来了,等你好些了我再给你辞行。”安清梓起身。
  孟尧生一直斜靠在榻椅上的骨头终于舍得动弹一二,连连招手非要与他再饮一杯……水。
  安清梓无奈摆了摆袖子,只觉得这人磨叽的厉害,两杯罗汉果碰了碰杯子,清脆一声响,安清梓两口就喝了干净。
  孟尧生的杯子再放到小桌上时,安清梓早不见了踪影,他哑着嗓子冲身后的窗户外喊着送客,隔了老远才听见了回响。
  安清梓跑的那样快,孟尧生不免道了句糟蹋。
  这罗汉果还是魏宗广送来的呢,果子更是南边来的贡品,任他好说歹说才向魏宗广多要来了两颗。
  系统道:“你也真是好意思,人家跟你是宿敌,笑话你辞官还生病,假心假意的送了四个果子给你,你非但受了,第二天还送信又去要了两颗!”
  于辰昏又嗦着罗汉果的籽品味儿,无所谓道:“那又怎么了,就算他是假心假意,可这果子到了我嘴里就是止咳润喉的,我干嘛不要?”
  系统佩服他的厚脸皮,也无法多说什么,看着他如此津津有味的喝着水,只得作罢。
  几日后。
  安清梓没有想到他没等到孟府给他的请帖,却收到了一封信。
  又是辞信。
  他打开后,这信要比呈给皇上的折子敷衍多了,上面只有四个字。
  安好勿念。
  如此简单又让人放心,倒真像是孟尧生潇洒随意的性子。
  安清梓想到那天最后一杯罗汉果水,竟是他俩的告别。
  “行吧,你安好就可。”安清梓把信折好,夹在一本玉台新咏中。
  去德州的官道上,孟尧生没有坐那辆皇上赏赐给他还乡的马车,而是将这几年的藏书都装了进去,一辆马车没装下,又问安清梓借了两辆。
  而他自己拖着个刚好的身子,去皇城的东街买了匹骏马,挥着根小皮鞭慢慢悠悠的往德州跑。
  这骏马是真俊,除了一身光滑亮丽的毛色外几乎一无是处,卖家还当他真不识货,把这马吹了个高价。孟尧生难得挥霍无度,买下了这匹空有其表的骏马。
  实在不是他故意磨蹭,可这不争气的身子实在是起不了快马,倒不如挑匹漂亮的,路上无聊时还能摸得个满手油光水滑。
  两个月,整整两个月于辰昏才到了德州,他从京城带回来的家丁和万卷书册都比他走得快,可想而知,他一个人在路上晃悠了多久。
  那匹骏马也是,整日随着主人跑不了几步,到了个镇子二话不说就休息,就算是多赶两个时辰的路程就能到达下一个站点,于辰昏也是“当断则断”,说找客栈就找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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