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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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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站在黎锦身后,万教谕忍不住都放轻了呼吸。
虽说黎锦陈列出来的策论并没有多么高深,但只要他把这些点子都总结起来,就不失为一篇优秀的八股!
万教谕想,黎锦这才考完院试没多久,居然就完全转变了答卷思路。
但黎锦却没有像很多人一样,只为位高权重者歌功颂德,他的关注点全部都在如何有效预防、治理灾祸方面。
这样的人,天生就是个实干家,适合考科举,更适合做官。
黎锦不知道万云心中所想,他把这些纸张整理好,打算回去仔细梳理。起身后,才发现万教谕站在他身后。
黎锦:“……去吃饭?”
万云尴尬的摸摸鼻子,说:“好。”
黎锦家里,陈西然带着宋先生逛了一天府城,顺便也买了一堆小玩意儿给包子。
快到晚饭的点,陈西然和宋先生坐在外院喝茶。
“修之现在变化很大了。”宋先生想了一晚上,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当初他连书篮都没有,整日背着竹篓来回听课,框里还装着他的饭食。”
甚至就连饭食,也是土豆、干饼之类。
陈西然打心眼里替黎锦高兴:“是啊,他考了双案首,就有资格在府城买宅院,现在带着一家人住在这里,还有丫鬟伺候呢。”
两人正说着,黎锦就为万云打开门,请他进来。
昨儿黎锦加冠的时候,宋先生就借机给万云敬酒,万云知道这人是黎锦的启蒙老师,对他态度很是客气,甚至还答应第二日登门拜访。
当然,很可能主要只是为了蹭饭。
但这也让宋先生无比激动。四月初一,黎锦一大早把他和陈西然送上渡船,自己则加快步伐朝书院走去。
昨晚送走了万云,陈西然和宋先生也在外院休息了,黎锦和秦慕文悄悄在厨房尝试做……蒋侍郎豆腐。
主要是秦慕文在做,黎锦在学。做完后,黎锦自己也尝试做了一遍。
故此,第二日的早饭多了两碟豆腐。
就这么练了几日,黎锦做出来的味道终于不差多少。
四月初八,黎锦趁着自己不用当值的时候,带着准备好的食材,给了公厨伙夫十文钱,想要借用一个灶台。
灶房里有很多灶台,伙夫见黎锦给了钱,又自己带了食材,直接就准了。
当日午时,黎锦端着自己做的蒋侍郎豆腐,轻轻敲了敲庞老的院门。
老爷子眉梢一挑,往常黎锦都是吃完饭才来找他,今日怎么还不等人吃饭,就前来打扰?
这么一想,他先去开了门。
“你这后生好不懂礼……蒋侍郎豆腐?”
黎锦颔首,“晚生听闻先生年轻时常在余杭住,那里的饭食偏甜、淡口,便学了这道菜来,今日专程给先生添菜。”
他绝口不提加冠礼的事情,因为黎锦已经感觉到,老爷子其实并没有传闻中那么高冷,他只是……傲娇和别扭。
庞老一脸的怀念,主动给黎锦让出位子:“进来吧。”
黎锦吃惊:“先生?”居然不是直接把菜拿走?
“我这里饭做多了,再加上你这道菜,还怎么吃得完,你来吃不过多加双筷子而已。”
黎锦进去后,才发现陈亦鼎先生也在,这人直接说:“庞老的话你得反着听,他想说的是你现在回去公厨,早就没饭吃了,不若留下与我二人一起吃。”
“多谢两位先生。”
陈亦鼎对庞老足够了解,见他已经有收徒的意向,吃完后自己直接走人,以免他留在这儿庞老拉不下面子。
庞老吃完后,就等着黎锦奉茶拜师,然后他那些石头就派上用场了。
黎锦果然像庞老想象的那样,乖乖奉茶,但他的下一句话却是:“晚生听闻先生与了慧大师有所往来,敢问先生可知了慧大师为何给晚生题字?”
庞老:“?”
庞老一口茶喝进嘴里,差点因为黎锦这句话呛个半死。
他咳了半天,才说,“他那人神神叨叨的,题字可能就是他偶然兴起。我年轻那会儿,他还只是个普通的和尚,给人算命化缘。但那会儿大家都穷啊,没人愿意把口粮分出去。
我当时在山里练习手上功夫,打了只兔子,见他可怜就跟他分着吃了。他就非要给我算命,说我以后会成为书法家。”
说来也神奇,这和尚分明不知道他在练字,却直接就算了出来。
庞老继续说:“不过,命运这东西,谁又能一辈子算得准?了慧不也算我妻儿满堂,结果我五六十了还孑然一身。所以说,他那算命就时灵时不灵,要不然他也不会一把年纪了天天往外跑,生怕被皇帝见到拉他去算国运。可怜的糟老头子哟。”
黎锦:“……”说好的传奇大师?
庞老说:“我这是看在你拜师的份上,才把这些告诉你,对了,关于那个糟老和尚爱吃肉的事情,你可不准说出去……”
等等,拜师?
拜了吗?
黎锦反应很快,赶紧重新倒了一杯茶,跪地奉茶拜师。
庞老咬着牙:“今日之事不许说出去,我是你师父!”
黎锦低头,把笑意隐藏在眼帘里:“学生遵命。”
他原本是想要拜师的,但若是庞老不收,他也不会强求,毕竟这种事情讲究你情我愿。
如今这个时候,他再不拜师,那就是大傻子。
黎锦回家后,小包子从阿爹怀里挣脱,小短腿踩在地上,哒哒哒的朝他走来。
黎锦把书篮给小茶,自己蹲下,在原地接着小包子。
原本以为小包子会给爹爹亲一口,然后抱着他脖子软软的撒娇。
结果小包子距离黎锦一米远的时候,皱皱小鼻子:“爹爹,臭臭。”
然后黎锦眼睁睁看着他的小崽子原路跑回了大崽怀里。
黎锦站起来,才发现他身上都是墨的味道。
只是水墨的味道太浓,所以有些冲。
但不臭,反而是那种略带香气的墨,他今日拜师后,就被庞老留下在水池边练字了,练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放他走。
小包子在阿爹怀里蹭蹭,说:“爹爹,澡澡。”
第109章
原来在庞老那里练字并不是简单的书写在纸上;而是用砚台磨一碗墨水出来;直接在水池边那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写。
当天下午庞老看了黎锦的楷书,还算满意,之后就问他对其他字体可有涉略。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没有。
庞老有些惊讶,却也没说什么;徒弟都收了;可不包退换。
但庞老也知道黎锦此前一心科举;又有家境的原因在,没有资源练习其他字体。
庞老说:“你这楷书乍一看中规中矩,仔细瞧了却又锋芒逼人,好像世间无人能让你折腰一样。”
他顿了顿;平日里那嬉笑怒骂的脸上只余正色,“修之;这样不行。此前你只是在考秀才;知县、知府、学政大人或许会因为你字里面的锋芒而赏识你,因为他们被世俗的条条框框压得太死,希望有人能冲上去;成为朝廷的一股清流。
可是修之,与你接触这半月来;我发现你虽然有傲骨有锋芒;但你做事却从来都踏实稳重,你并不希望把自己表现得太过锐利。”
黎锦听的仔细,心中暗暗震惊。
庞老爷子不愧是书法大家,由字识人;精、准、狠。
黎锦确实不希望自己太显露锋芒,但字体中呈现出来的那些,他一点都没发现。
毕竟黎锦对自己的要求一直都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在强大的同时,对待家人得充满柔情,对待朋友则得温和诚恳。
他之所以心存锋芒,这是因为在这时代,他有自己想保护的人,一味的忍让并不能换来别人的理解,大多只会让那人更加得寸进尺。
所以,自从去年来到府城,黎锦字中的锋芒就愈发明显。这当然跟他的心境有关。
毕竟初来一座陌生的城池,黎锦也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淡定从容,只是他作为男人,必须得承担起这些。
当初秦慕文也才十八岁,包子更是周岁都没满,黎锦自然想拼命的强大自己,护住家人。
他表面上从容淡定,只是把内心的情绪都写进了字里,不知不觉,笔锋就愈发锐利。
这一点,被庞老爷子一阵见血的指了出来。
黎锦当即询问该如何做。
庞老说:“每当你练习楷书的之前,先写三石的草书,把你的锋芒都写进草书里。之后再写楷书的时候,就能愈发规矩。你既然要走科举这条路,楷书一定得写的恰到好处,太过锋芒毕露了不行,太过规矩了也不行。不过,这也不急,我慢慢给你调整。”
庞老在黎锦作揖行礼的时候就摆摆手,“你是我的弟子,我不教你教谁?今日,写完这一碗墨汁,你就可以走了。”
原来,庞老刚刚说的三石,就是把这岸边的大石头写满三次。
黎锦写满一次后,从池中舀水,顺着石头的底部开始清洗,洗到最前面的时候,这水也再次汇聚到池里。
庞老坐在旁边品茶,道:“什么时候你能把这一池水写成了墨色,你就能对别人说是我的弟子了。”
黎锦写了一下午,一碗墨汁都写完了,发现洗完后那池水依然清澈。
但已然到了回家的点,他跟庞老告别,说自己只能在双数的日子来,这才抬脚往家里走。
之后,他就被小包子嫌弃了。
秦慕文给小包几说:“爹爹有天天洗澡,昨儿小包子耍赖不肯洗澡,可是忘了?”
小包几把自己小手送到阿爹鼻子前,说:“香香。”
这就意思是他不洗澡也是香香的。
小包子如今会说四十多个词,而且小脑袋瓜很是机灵。
他的意思就是不用每天洗澡,香香的情况下就不用洗澡。
黎锦膝盖再中一箭,虽然他不觉得墨水臭,但为了能抱小包子,他还是去洗了澡。
之后,黎锦的生活愈发规律,一边为乡试做准备,一边还在练字。
至于算经,黎锦最近没有再继续编了,其一是乡试考的算术题更难,他不能一味的研究简单入门算学。
其二就是他的时间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全拿来写算经,考乡试可是得博览群书的。
黎锦已经发现,这个朝代的土地格局与他上辈子的明清很像,整个国家分为两京十三省。
乡试为一省一考,除了比较偏远的两个省需要合并考之外,其他地方都在整个省的南部设立贡院。
而乡试的录取也有名额限定,每个省固定录取一百三十五人,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考不中的原因了。
因为每个考生的竞争者不仅是同年中秀才的人,更有前年、甚至更加古早的秀才。
四月的第二个休沐日,吴大夫的儿子吴卫前来拜访,他说:“听家父言,修之与家父甚熟,在下才不请自来,还望修之不要介怀。”
黎锦说:“当然不会,秋平请进。”
吴卫,字秋平,这是吴大夫之前说的,黎锦原本想回来后先给吴卫下拜帖。
但被加冠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善。”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他自己过去。
小包子却看到黎锦也对自己招手,他就拉着阿爹的手,让阿爹也跟自己过去。
万云看着弯腰跟着小包子的力道往前走的秦慕文,眼中流露出赞赏。
他知道黎锦平时有多忙,能把小包子教育的如此乖巧可爱,可全都是那个小少年的功劳。
当小包子走到跟前,万云才发觉小包子今儿变了发型,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只有额前垂了几缕下来,显地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万云想抱起小包子,但他发现小包子虽然嘴上叫的是‘伯伯’,可他的目的人物很明显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黎锦。
万云在尘埃落定前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小包子几日没见他,应该会有些想念。
结果包子直接扑到黎锦腿上,昂着小脑袋:“爹爹,抱!”
面对万云质问的眼神,黎锦很淡定的把小包子抱起来,然后把他托在自己肩膀上。
万云沉默了,总算知道小包子为什么一看到黎锦就这么激动的跑来了。
小孩子都喜欢举高高啊。
不过,黎锦这也太宠他家孩子了,一般为人父母,决计不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肩膀上,那都是爷爷宠孙子才会这么做。
毕竟父亲在孩子面前得有绝对的威严,广为人知的‘隔代亲’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万云就没有心思想这些,因为小包子坐得高,摘了六朵墙上的花花。
分给他阿爹三朵,小包子看着自己的三朵,勉为其难的分给了万云一朵。
“伯伯,花花。”
万云接过花,一脸怜悯的看着黎锦,问小包子:“你爹爹没有花花吗?”
小包几奶声奶气的说:“我和阿爹的花花都是爹爹的。”
万云:“……?”
第110章
日子就这么过了整整一个夏秋冬春;来年小包子生辰的时候,秦慕文所著的《杂记》已经出版了第二次。
第一次正式确定印刷出版是在壬寅年(去年)秋季;自打三月初府城小报上开始‘连载’杂记;距离九月已经有整整半年的时间;基本上也把整本《杂记》刊登了四分之一。
当初秦慕文一册《杂记》写了五万多字;每三百字左右一个小片段;共有一百六十六个小故事。
除了三月初第一次刊登,为了引起大家兴趣,印刷了题记和三则小故事外,此后每次‘连载’都是两个小故事。
半年也就是六个月,大概刊登了四十多个小故事。
起初;喜欢看日常杂记的人还仅仅局限于府城小报的忠实买者。又过了几期;很多人从朋友那儿看到这些简短又让人欣喜的文字。
问了出处后,自己跑去买府城小报。
甚至有人不喜欢看小报;还专程问过掌柜,能不能只买《杂记》片段。
但一页纸怎么卖?这些人思前想后;有的一边犹豫一边回家了,有的索性掏二十文买了这小报回去。
掌柜的在七月看了当季的售卖情况;居然比上个季度增长了三成!
其中很大一部分买主都是《杂记》的忠实读者;转成为了杂记才来买府城小报的。
掌柜的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他当初之所以答应印刷杂记;仅仅只是给黎锦一个面子。
毕竟黎锦也是在知府大人眼前挂的上号的人了。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得赚,那这本书再做出版的话,肯定不是只印刷区区五十本。
而是……千册起印。
按理说;印刷三百册以上,净利润就会比雇人抄书要高。印刷一千册,书肆已经完全可以给黎锦按照分成价格来算了。
掌柜的亲自登门给黎锦说了这件事,黎锦微微挑眉,虽然他已经预测到少年写出的东西会有很多人喜欢。
但这个受欢迎的成度,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黎锦当时说:“出版的情况和时机,您看着来就是。”
掌柜的对黎锦的信任表示大为感动,回去就让小二把这本书安排下来。
但毕竟书肆是公家的,里面主要印刷的还是知府指定的各种科普书籍。
所以,《杂记》整一千册印刷好,就到了八月底。
而府城小报自从八月的最后一刊以来,直至整个九月都在宣传《杂记》出书了事情。
起初掌柜的还想着从十月起就不再府城小报上刊登《杂记》,但到了现在,府城小报和《杂记》已经相辅相成,互赢互利。
每期买府城小报的人,也习惯了后面印刷两则小故事。
掌柜的一想,其实在府城小报上继续印刷杂记也没什么,毕竟‘连载’的慢,想要快点看完整本的读者自然会选择买书。
所以,直至如今,府城小报的最后一页还是《杂记》两则。
秦慕文也喜欢每隔七日就能收到府城小报的回馈,每次掌柜的都会派人给整理出好几页的留言信笺,秦慕文看到深有感触的,也会提笔回信。
有一则回馈又很长,占了足足半页纸。
秦慕文看了后打心眼儿里为这个姑娘开心——
“梦寐先生亲启:
这是我的第二封来信,之前先生的回信我收到了,但当时诸事缠身,几次想提笔给先生回信,都不知该写什么。
先生的文字如此淡雅清甜,我却还在黑暗中挣扎,我担心自己的回信会影响到先生的心情,请先生原谅我的无礼。
这封信当然是来报喜的,我净身出户后,距离现在足足一年了。当初阿娘怜惜我,给了我两间布庄,但盈利惨淡。
我会调香,便自作主张把一间铺面改卖香膏,如今已经收获颇丰。本年在府城又开了两家铺面。
下月我想跟着商队,把我调出来的香膏卖到其他府城去。
在此,说件有趣的事,上一任夫君的好友此前瞧不起我,如今做买卖的时候也只能低声下气求助于我。
这一切的转变都感谢先生,是您的文字鼓励了我,让我继续的努力下去。
望先生一直幸福。”
黎锦偶尔会扫一遍这些正能量的回信,时间一久,他也能看到自家小夫郎眉目间愈显自信。
少年今年八月过了生日后,也就要二十了。
虽说哥儿没有加冠礼这么一说,但黎锦却早早的酝酿着给他题字。
去年自己生辰礼的时候,小少年送了他那么一份大礼,他这辈子都忘不掉那天晚上看到的一幕。
不过,如今才六月,黎锦去书肆与掌柜的洽谈了《蒙学算经》的第四次印刷后,没急着回家,而是在一楼翻起了诗经。
纵然这些东西他早就牢记在心,背的滚瓜烂熟。
但每次打开,都能体会到文字的美。
掌柜的瞧着他看诗经,很是诧异:“修之,怎么突然拿起了诗经?”
黎锦说道:“给人取字。”
掌柜又问:“近日吗?”
黎锦答:“八月中旬。”
掌柜:“……”要不是最近太热,他真的要以为自己记错了日子。
他说:“那此人一定跟您关系甚好。”要不然那会这么早的做准备。
黎锦挑了挑眉,星眸中带着笑意:“当然。”
整日与书籍、笔墨作伴,再加上勤于锻炼,黎锦的气度越来越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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