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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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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原主为了逃课请的假。
他虽然不在乎夫郎,但却以此当借口逃课,着实品行卑劣。
黎锦面上带了笑容:“顺利生了个哥儿,夫郎也平安。”
宋先生道:“看你如今浪子回头,那我就不再多念叨。
已经是当父亲的人了,应当戒急戒躁,一心向学,考取功名,也好光宗耀祖、荫妻庇子。”
黎锦自然应下。
宋先生又问:“明年二月的童生试,你可要参加?这两年来,你都在守孝,已经耽误良久。
我这里的学生,一般都会在十四岁参加第一场考试,不为求取功名,只是为了感受气氛、熟悉环境。
好为了下一次一举中的做准备。”
……所以这就是把正式考试当模考。
黎锦说:“先生觉得我的学问,可以去参加考试吗?”
宋先生说话丝毫都不委婉:“第一次当然考不上,所以说让你先去熟悉环境。”
黎锦很想说,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毕竟是成年人了,定力和自制力比小孩子好很多,头悬梁锥刺股一般发奋的学习,大概还是有点机会的吧……
宋先生看出黎锦的想法,劝诫道:“切不可好高骛远。
童生试分为三场,第一场县试就要考五科,准备起来难度很大。”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你如果有这份上进心,明日自备纸笔,把我这里的《四书》《五经》都抄了去,回去多加背诵。
如果你能在九月背完这些书,我就提前教你八股文、经论、策论的写作模式。”
黎锦赶紧站起来再次作揖:“拜谢先生。”
宋先生很满意他的态度,况且这次黎锦跟以往那畏畏缩缩、心不在焉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就好像真的突然长大了一样。
作为先生,对努力勤奋的学生,自然不会泼冷水。
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黎锦也不多留,出门买纸笔了。
=
宋先生家里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个女人。
并无任何妾室。
中午吃饭的时候,妻子看到那两百文,有些惊讶。
“孩子说黎锦来拜见你,我还不当回事,他这怎么突然送礼?”
顿了顿,“早知道应该留他吃饭的。”
两百文虽然不多,但也得普通庄家汉赚半个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黄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来,黎锦拿多少束脩礼都行,礼轻情意重。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
皮儿薄馅儿多,肉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黎锦比少年要高半个头不止,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说:“进屋去吃,这里我来收拾。”
少年却帮黎锦一起把米糊和羊奶煮在一起,然后才肯进屋。
包子蜷缩在襁褓里,睡觉的时候还吹着泡泡,看样子做了个美梦。
少年一口一口的咬着肉包,看着黎锦把背篓里的竹叶纸和毛边纸拿出来,摆在床尾那放杂物的柜子上。
竹叶纸和毛边纸都比较便宜,是寒门学子平日练字写策论必备的。
秦慕文以前还是尚书公子的时候,虽然不受宠,但习字或者作画用的都是上好的宣纸。
他想,阿锦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他得多赚些钱,给阿锦买宣纸。
黎锦不知道少年心里想的,他把所有东西摆好,说:“咱们家该找人打一个案几了。”
到时候就放在窗边,白天练字还不废油灯。
少年吃完一个包子,另一个留给黎锦。
黎锦笑着说:“我吃过了,你乖乖把包子吃了,我去问问村里人打案几的事情。”
顿了顿,他又说,“听话,明天给你炖红烧肉。”
少年听到红烧肉,居然直接就吞了一口口水,在只有夏蝉做背景音的情况下,听的尤为清晰。
黎锦这回没笑,只是轻轻的掐了掐少年的脸。
村里老一辈有几个人都会些木匠手艺,但最近农忙不得闲,都在收麦子。
只有一家人是因为家里儿子多,劳动力充足。
做长辈的平日里就比较清闲,平时最爱抽着旱烟,看李大牛下棋。
黎锦也是之前跟李大牛下棋的时候,知晓的这位老大爷。
他前去拜访的时候,老大爷正坐在院子里,嘴上叼着烟,一手拿着锉刀,一手拿着一块象棋模子。
他昏黄的眼睛眯起来,仔细的雕着。
黎锦站在原地,等他放下象棋,这才敲了敲门。
老大爷说:“黎家那读书的小子,快进来,老早就看见你了。
要不是这雕刻不能打断,我就直接叫你进来了。”
黎锦拱了拱手:“村里人都知道大河叔一刀雕的功夫很好,正巧我这事情也不急,就等您雕完再进来。”
老大爷名叫李大河,早年去镇子上的木匠铺当过学徒。
“你小子这棋下的好,人比棋还好。”这可以称得上相当高的赞誉了。
李大河说,“村子里之前那个传言果然不可信。对了,找我什么事?”
黎锦这才把来意说出来。
“家里缺一个案几,大概五尺长、三尺宽,高度两尺半。不知大河叔,最近有时间吗?”
案几,是读书人用来写字、画画的地方,有高有矮。
五尺长,大概就是一米六左右;三尺约摸就是一米;两尺半则为零点八米。
黎锦本来不打算做的这么宽,但这个时代的案几基本上都很宽。
因为古代人用毛笔写字,宣纸大部分是四尺,也就是一百三十八厘米长,六十九厘米宽。
案几做的宽一点才能平铺在上面。
但这样的话,家里本来就不大的卧室会显地愈发逼仄。
黎锦想,现在练字最主要,毕竟距离考童生试只剩下八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屋子里活动范围小暂时可以忍一下。
等到村里人农忙结束,他倒是可以雇几个人帮他在厨房对面,也就是推开门后略显空旷的院子里建一间书房。
李大河说:“行啊,我这里有些木料,都是抛光过的,过两天打好给你送过去。”
黎锦赶紧道谢,又问了价钱的事情。
李大河摆摆手:“都是一个村子的,我就给你实话实说了。那木料是之前给镇子上一个生意人做门剩下来的。
一面抛光,一面本来是要做雕刻的,结果第一遍没雕好,那生意人索性换了一块木板。
那木料摆我这里也没用,就算白饶给你。
剩下的,你给我八十文就行。”
黎锦先付了一半定金,兜里的钱又出去了四十文。
他出门的时候,不禁感慨,读书真的是件很费钱的事。
给先生两百文束脩费,买了三十七文的腊肉,毛边纸、竹叶纸、字帖、兔毛笔和墨块一共两百五十五文,这边打造一个案几又是八十文。
满打满算,他赚的六百四十文,只剩下六十八文。
今日还买了三文钱的包子,不计剩下没交的四十文定金,黎锦兜里只剩下六十五文了。
黎锦忙完这些,回到家的时候,在卧室外,隐隐听到屋里有人疼的抽气的声音。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赶紧推门而入。
——入目是少年中衣散乱,抱着孩子在胸前,一脸惊慌失措的看着他。
黎锦站在原地没动,假装自己很镇定。
其实魂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少年脸上飞快的浮现出两坨羞红,想把孩子抱开,自己拉拢衣服,但孩子一离开他就哭。
最后只能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这副模样被黎锦看了个遍。
黎锦轻咳一声,偏过脑袋去。
“我在外面听到你的声音,以为你不舒服……”
少年已经不知道作何反应,动作僵硬,也不知道自己回答了黎锦什么。
黎锦看这里没自己需要帮忙的地方,转身出了屋子,打水冲澡,顺道还洗了头发。
等少年喂好孩子出来,黎锦已经把带着谷壳的面活着水和鸡蛋搅拌均匀。
他还切了些葱花,混着盐巴撒在里面,再次搅拌。
灶膛里的火烧起来,锅底刷一层油,舀一勺面糊均匀的浇在锅底。
很快,油被面糊吸收,再加上锅体被火烧的滚烫,一个单面金黄的面饼迅速成型。
黎锦在面饼焦黄之前,迅速翻面,不一会儿,一个饼子就做好了。
黎锦一共做了四个饼子,趁锅还没凉下去,把五花肉切成细条状,和土豆丝炒在一起。
村里很少有人会在不逢年不过节的时候做肉,不过也幸好土豆丝炒豆的香味没有飘去很远。
要不然被村里的小孩子闻到,那才要上门讨吃的呢。
晚餐虽然简单,但对嫁过来基本上没沾过肉的少年来说已经无比美味。
再加上黎锦手艺不错,荤素搭配起来,简单的菜也做得十分好吃。
少年吃了一个饼子后,悄悄的看了黎锦几眼。
黎锦说:“你最近一直在照顾孩子,多吃点。”
他本意是这几天白天自己这个当爹的都在外面割草或者采药,喂养孩子的事情都是少年在做。
但少年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一红,垂下脑袋去,把即将伸到饼子旁边的爪子又收回去了。
黎锦:“……”
最后那饼子是他亲自喂给少年吃的。
少年则是一脸的震惊,完全没想到黎锦会照顾他到这个地步。
这下,他所有的羞涩和腼腆都消失不见。
心底陡然想起阿爹去世前跟他说的话:“阿文,爹爹是看不到你出嫁了。
但你一定要记住,以后若是夫君对你好了,你千万不能恃宠而骄;若是、是他对你不好,也不用费尽心思讨他喜欢,生个孩子,把孩子平平安安的养大。知道吗?”
秦慕文想,他刚刚那到底算羞涩还是恃宠而骄?
不过……阿锦好像没有嫌弃他。
少年看着黎锦笼罩在橘红色夕阳里的侧颜,突然说:“阿锦,我叫秦慕文。
从前你一直没问过我的名字,我也不敢跟你讲……”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想起什么不堪的往事,脸色有些惨白。
但他还是在道歉:“都是我的错,我应该主动告诉你的。”
黎锦也微微一怔,他这些天逐渐回忆起原主生活的一些片段,但终究都是零零碎碎。
至于他最想知道的少年的名字,一直都没有出现在脑海里过。
黎锦甚至还为此纠结过。
但他从没想过,事情的真相……居然是原主成亲两年都没问过少年的名字。
少年想,他会努力做到爹爹说的,不要恃宠而骄。
但在夫君如此好的情况下,他做不到不去讨好夫君。
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他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阿锦。
少年说完这句话后,惴惴不安的等着,可黎锦却一直没有反应。
秦慕文想哭,但又怕掉眼泪惹得阿锦嫌弃。
所以他生硬、努力的把眼泪憋回去,只留下一抹绯红的眼尾。
就在这时,少年被一个不是那么宽广,却足够温暖的怀抱拥住。
黎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小文。”
第20章
因为毛边纸是三尺的尺寸,比四尺的竹叶纸要小一圈。
屋里床脚的储物柜上倒是勉强可以放得下。
少年行动之间虽然依然可以看出不适应,但他却忍着不说,手脚麻利的要帮黎锦把储物柜上的东西收拾出去。
黎锦说:“文文,我来就行了。”
‘小文’这个名字终究有点女气,黎锦最后权衡了一下,叫少年文文。
少年背对着他,语气认真,说:“这些都是杂物,我做活儿的时候会用到,自己整理好了,下回找起来才方便。”
黎锦看着那些瓶瓶罐罐,虽然破旧,但上面却很干净,看来少年以前经常擦拭这些。
黎锦对此比较满意,当医生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洁癖。
毕竟他们整天跟病人接触,必须得注意个人卫生。
就像他刚穿越过来第一天,就跑去自己洗了衣服。在他看来,沾了呕吐物的衣服,攒几天等少年可以活动再去洗,那是真的要臭。
秦慕文一看就经常整理这些,很快就把东西移走,又擦拭了两遍储物柜。
烛光映照下,他垂下眼眸时,睫毛像小梳子一样,又长又密。
他转过头来时眼眸亮晶晶的,笑得奶乖奶乖:“收拾好了。”
黎锦把毛边纸和兔毛笔放上去,注意到少年那个做针线的竹篓里已经都是缝好的荷包和手帕了。
他想,少年当时分明告诉自己七天做完针线,现在才过了五天,他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做完了。
真是……让人心疼。
少年收拾完桌子,双腿都在颤抖。
黎锦见状皱眉,不由分说地把他抱在床边,自己蹲下身去给他除去鞋袜。
少年吃了一惊,惊呼卡在嗓子眼儿,只剩下抽气的声音。
黎锦又把他整个人塞进被窝里,说:“今日可以下地走路的时间已经结束,从现在开始,除了起夜,就在床上,不许下来。”
他发现了,只有用命令句,少年才会乖乖的,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要不然少年眼里真的没有‘我该休息了’这句话。
果然,说完这句话后,少年就乖乖地躺着。
只不过没去看黎锦,而是偏过脑袋看包子睡得正熟的小脸。
在黎锦这个已经活了二十九年的老男人眼里,这俩都是他的崽。
幼崽不听话的时候,就得管着。
=
两个崽躺在床上安静下来,黎锦这才磨墨,准备照着柳体先练习一下。
他脑海里大概有原主习字的片段,但原主的字是真的丑,这也难怪宋先生武断的说他此次童生试肯定过不了。
字如其人,是一个人的脸面。
考童生试不要求考生字写的多有风骨,但也不能不堪入目。
幸好黎锦此前有习字的底子在,练习起来比从头学要容易上手不少。
但写字一途,没有任何捷径,除了写,还是写。
一晚上的时间,黎锦光是练习简单的提笔、按笔、收笔,就练习了五张毛边纸。
而且他还是双面写的。
虽然这些都是基础练习,但黎锦作为一个活过接近三十年的人,他知道只有打好基础,写出的字才能又快又不失风骨。
一刀纸四十文,他这要是真的下苦功学习,一天至少得写二十张纸。
一刀纸共一百张,才够用五天。
这么一算,读书真的耗钱……
古代能出人头地的寒门学子,一个都不容易。
黎锦练完字,甩甩胳膊,出门洗漱回来,少年已经睡熟了。
他吹灭煤油灯,屋子里一下变暗,只有窗户透着皎皎的月光。
在窗外阵阵蝉鸣中,黎锦很快也有了睡意。
就连他这么一个理智的人,都没发现,自己如今已经越来越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时代。
=
第二天一大早,黎锦照例给包子喂羊奶米糊,少年起来洗漱后去厨房做饭。
等到包子吃饱喝足打着盹儿又开始睡觉,秦慕文也把两人的早饭准备好了。
古代普通农家所吃的米和面,都不似现代。
米外面的水稻壳都没去多少,面粉里小麦的糠皮也占了不少位置,古代没有现代那样先进的科技,人工脱这些农作物皮也脱不干净。
但少年手艺不错,煮粥时候火候把握到位,再拌一盘野菜,也足以让人食欲大开。
吃完后,少年又给黎锦的背篓里装了两块烤好的土豆和两个水煮蛋。
他最近没时间烙饼或者蒸馒头,要不然黎锦的伙食还可以更丰盛一点。
黎锦笑道:“先生的课只有早上,中午就会下课,不用准备这么多。”
不过,交通不便利,全靠人两条腿走,他就算回来也已经是午后了。
黎锦又说,“昨天说的,今天下午给你做红烧肉,等我回来。”
少年唇角扬起,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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