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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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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陷入困境的队伍因为牧倾华的加入有了喘息的空间,队伍虽然缓慢,但已经逐渐向四小队靠拢。
“上车!”
莫程将最后一个火苗丢进丧尸群,然后拉住守在车边的牧倾华上了车。
油门一下子被踩下,坐在窗户边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趴在玻璃上的丧尸被猛然抛出去,脑浆迸裂的情景。
死里逃生,众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跳起来欢呼大叫,而是共同的看向一身道袍,干干净净的牧倾华。
眼中有感激,有敬佩,更多的是迟疑!
莫程首先站出来,他本来是要握手的,可看到对方的那身装扮,莫名其妙的就改握手为拱手了,做完了那个动作,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可最后他到底还是没有笑出来,面对牧倾华通身的高华出尘,冰姿雪貌,相信谁都没办法在他面前肆意的。
“我叫莫程。”最后他只能肃着一张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多谢你救了我们。”
牧倾华抿了抿唇,端着自己的一张男神脸没有说话。
莫程有些尴尬,他虽然性子算是温和,却绝不是个善于言谈的人,气氛莫名的有些沉闷。
最后还是秦雨接过了话头,关键时候,女性特有的甜美温柔的声音绝对能起到缓和作用的,不过这一点在牧倾华面前似乎有点失效,他只在对方问他名字时吐出三个字之外,就在没有吭声了。
其他人都一致认为这个突然出现的,实力强悍的,穿着一身道袍的男人实在高冷,不好亲近,全然不知,他只是习惯性的在发呆而已。
找到幸存者了,鲁滨孙种田流pass,然后呢?跟着他们一起拯救世界?!牧倾华一本正经的想着。
本来这么一个实力强悍,颜值又高的人,秦雨是想套套近乎的,可对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她挫败之余又有些恼怒。
队里半数以上都是对秦雨抱着一些好感的,毕竟相貌不差,还是个罕见的异能者,于是对着高冷的牧倾华便也多了一些成见。
车厢里的气氛一点都没有了往常回去时的闹腾,显得格外的沉默,所以当到达目的地,,车停下来的时候,几乎是每个人都松了口气的。
牧倾华在车上的时候,就将外面打量清楚了,这里已经是郊外了,离刚刚所在的城市有一段距离,本来应该是个厂房,四周的围墙上又用铁丝往上加了一段,用来防止丧尸入侵。
厂房的占地不算很大,三辆车子在空地上一停,几乎就没有太大的空位了,等车上的人刚下来,就有人迎了上来。
牧倾华略略扫了一眼,除了这十几个进城收集物资的人之外,留守在这里的大多是老弱妇孺,大概有二三十人的样子,看来这支二十人都不到的小队,就是这里的主要战斗力了。
牧倾华还在观察,就见莫程拉着一个大肚子的女人走了过来。
女人相貌清秀,那肚子大概有六七个月了,在这个食物紧张,所有人都面临着饥饿的末世,她似乎被保护的很好,眼神明亮,气色不错,甚至面部还有些微微的丰腴。
莫程小心的护着她,然后微笑道:“这是我的妻子王嘉依。”
“牧先生,”王嘉依比较外向,也比他丈夫善谈一些,“先前的事我听莫程说了,多谢你救了他们。”
牧倾华微微后退一小步,低垂的眼帘带着些敬畏的看了她的肚子一眼,然后沉默的摇了摇头。
果然如阿程所说的那样不喜欢说话,王嘉依善意的笑了笑,一点都不介意的说道:“到底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如果牧先生不介意的话就先在我们这里住下来吧,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 第四章 末世副本
牧倾华顺理成章的暂住了下来,或许是因为他的救命之恩,也或许是他那副一看就是世外高人的扮相,所以他受到的待遇还是非常好的。
别人大都是两三个人,或者更多的人挤在一起,他却可以一人独居,虽然房间的面积很小,但还算干净,而且里面一床,一桌一椅,在这个动荡的末世,有这样的一个落脚处,已经算是不错了。
床很简陋,就是由几块木板搭成的,牧倾华睡在上面只觉得硌得慌,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末世的夜来的特别快,昼短夜长,这也是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些睡不着,王嘉依是个非常健谈的人,几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让他大概明白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关于异能,关于丧尸,这群幸存者都是从N市逃出来的,在这里暂时建造了居住地,末世生存不易,据王嘉依所说,他们原本是有三百多人的,可现在就只剩下五十多个了,而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逃了。
末世里的残酷,由此可见一般。
王嘉依说的时候表情伤感,但牧倾华听了却并没有太大的触动,他知道自己和正常人有些不同,也不是很在意,而他睡不着的原因自然也不是忧国忧民,同情那些可怜的幸存者,而是他——饿了。
是的,已经n久没吃饭的这具身体饿了,这实在是一件挺新奇的事,晚饭的时候他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就因为这个身体是不用吃饭的,没想到只是几个小时的功夫,他就饿了!!
难道说在那个世界时间是静止的,所以不会饿,而在这个时间正常流逝的世界,他的这个身体是会饿的?!
也不是没可能,毕竟穿越都遇到了,何况是一个有时候会饿有时候不会饿的身体。
这些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要不要去找点吃的呢?
牧倾华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想了想,又想了想,期间将两只试图偷袭他的蚊子钉死在了墙上,最后还是忽略了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盖着被子装死。
不是他不想去,而是纯阳的大轻功太显眼了,漆黑的夜里蓝光湛湛的,绝对是把所有人都吵醒的节奏。
他有点可惜,如果当初自己玩的是唐门或者明教就好了,可以隐身啊,弄点吃的多方便。
咕——肚子叫的更欢了,好像是把前段时间没吃东西的饥饿感都集中到现在一样,牧倾华觉得自己都要饿出重影来了,然后不知道是他对于食物太渴望从而生出执念还是什么,他的手上竟然真的出现了两个饼……
王婆婆的稻香饼——每秒恢复气血值提高一点,持续15分钟。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吃,管饱。
牧倾华躺在床上,一口一口的咬着稻香饼,目不转睛的看着空中突然出现的框框——那是他在游戏里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多,一样也不少,和他最后一次上线时一样。
直到两个饼吃完了,他才起身,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挖掘其他或许存在的,只是他没发现的东西。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牧倾华才停止了探索,而效果也是可喜的,他的马还在,他的各种装备外观也在,最叫人欢喜的是竟然还有神行这个技能——虽然能够神行的地方只有N市这一个他去过的地方。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高兴,削薄的唇甚至破天荒的扬起了一个弧度,有了神行,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命安全至少是绝对能够得到保障的。
天光发白的时候,外面渐渐有了人声,今天是星期天,末世以前绝对是个赖床的好日子,但现在,谁都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睡懒觉上,一早就有人起来做饭了,淡淡的饭菜香味逐渐弥漫开。
这里的物资都是平均分配的,只是出去做任务的人得到的要多一些好一些,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他们是拿性命在拼,而剩下的那些没有战斗力的就少一些,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牧倾华一夜没睡,精神却还不错,他自然是闻到外面飘进来的香味了,只是四个稻香饼下肚,他现在完全不饿,整个人看上去都是慵慵懒懒的。
大概八点多的时候,王嘉依来了一趟,给他送了两套衣服,不得不说对方是个细心的人,连牧倾华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并没有带任何行李都注意到了。
而牧倾华想了想,还是将王嘉依给的衣服穿上了,他虽然对别人的情绪,外界的事情反应迟钝了一些,却还是隐约知道自己的这身装扮并不和适宜,换一套衣服,表面上融入一下人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牧倾华换好衣服,迟疑了一下,又将头上的道冠取了下来,柔滑的发丝散落下来,长长的一直垂到膝下。
他拢了拢脑后的黑发,拔剑割了一大截,然后——嗖嗖嗖——头发以肉眼可以看清的速度,迅速长到了原先的长度。
牧倾华:= =
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果然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然后只能找来一根发带,在脑后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等他出门后,看到他的人都有些愣神,昨天的他衣袂飘飘,仙风道骨,一张男神脸,今天的他一件白衬衫,简简单单的牛仔裤将那双大长腿,和挺翘的臀部之类的优点都凸显了出来,依旧是一张男神脸,无论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是让人舔屏的存在。
末世里没有娱乐,早就被各种艰难折腾的疲惫的人猛然看到这样一道风景,纷纷表示,真是赏心悦目啊。
让别人赏心悦目的牧道长转了一圈,基本上就对这个地方熟悉了,这里被布置的很好,门口有看守的,也有巡查的,没三个小时换一拨,和已经沦陷的N市比起来,这里就像是桃源,可人毕竟是太少了,地形也不是个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且离N市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这里好虽好,恐怕并不是个久留之地。
牧倾华一边走一边思索,刚想回房就听到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混蛋!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差点给丧尸吃了,你倒是在后面安安稳稳的享福,这些都是老子弄回来的,你有什么资格吃这些!”饭碗碎裂的声音响起,“你不是很猖狂很傲吗?不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就到处显摆,不把别人看在眼里吗?现在是末世了,你再有钱也没用,让你抢我马子,有本事你再去抢啊,我告诉你你现在就TM是个废物!”
牧倾华的脚步一下子就停住了,这声音——很耳熟啊!
☆、 第五章 末世副本
唐高阳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能够醒来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被推进丧尸群活生生的咬死,怎么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才是,可他偏偏就睁开眼了,这一睁眼不是普通的睁眼,而是一下子醒在了十年前。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身边的一切又是那样的真实,两天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重生了,重新回到了十年前,末世三个月之后。
对此,他有些想笑,又想大哭一场,老天果然是没长眼睛的,竟然让他这么一个坏到骨子里的烂人重生了。
唐高阳出身不错,老爸是当官的,老妈是做生意的,上面还有一个拿他当宝的位高权重的爷爷,而唐家到他这一代也就唐高阳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以想象他是怎么被娇宠着长大的。
唐高阳坏,吃喝玩乐,高傲任性,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该有的毛病他都有,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也确实仗着自己的家世胡作非为过。
可惜后来末世来了,一切次序被推翻,所有的规则将被重组,人类惶恐不安。
末世开始的时候,唐高阳并不在京城,而是在远隔万里的N市,原因不过是被当时的女朋友缠着陪她来过生日而已,或许说女朋友也不恰当,说到底对方也只是个被他包养的小明星而已。
一个冲着对方的身份,一个冲着对方的美色,唐高阳对于这类的交易驾轻就熟。
所以,当他某天发烧醒来,看到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在意,对方只是偷偷丢下他这个累赘,而不是把他丢给了丧尸,已经非常不错了。
况且在末世,一个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花瓶能活到什么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自然而然的唐高阳很快就将对方抛到了脑后。
上一世,他并没有在末世受太多的苦,因为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康博辉——这个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披着一张温雅的皮,顶着一张伪善的脸,一步一步将他送进了地狱。
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眼睛都变红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其愚蠢,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偏偏对他掏心掏肺,最后不但害死了自己,还让那个自从唐家出事之后就一直无微不至照顾自己的人尸骨无存。
唐高阳的心又开始疼了,这是自从那人死掉之后就出现的后遗症,没想到重生了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了,这是不是就是他的报应?!
因为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表情有点怔愣,这在黄毛眼里就变成了挑衅,于是他更不爽了。感情自己骂了半天,对方都当放屁了。
这个人末世前就是那副拽拽的样子,但现在都末世了,他凭什么还是这副高高在上,蔑视着所有人。
黄毛也是个没脑子的,年轻冲动,脑抽的情况下不但踢翻了对方手里的碗,连枪都掏出来了。
嘭——
唐高阳目光紧缩,淡蓝色的光芒亮起,血色流淌,这一枪射歪了。
黄毛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腕,面色青白,双唇发颤,目光中满是惊恐。
清晨的基地,万物刚刚苏醒,所以这一声枪响也格外的清晰,很快大群的人边往这边涌了过来。
莫程到的最快,一眼就见到了三人对峙的情景,其中两个他都认识,还有一个也有点眼熟,好像是他老婆前几天捡回来的那个。
让他不解的是,这三人怎么扯到一块了?
上挑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看着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唐高阳心中惊疑不定,他可以确定,上辈子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那么对方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这个世界与上一世已经有所不同了吗?
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于是一切解释都交给了唐高阳,唐高阳也并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黄毛面色涨红,一脸愤恨的说道:“你本来就是个废物!不然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出去收集物资?!末世前抢了我女朋友,末世后还要我拼死找回来的食物给你吃,你当我冤大头吗?!”
女朋友?“哪个?”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唐高阳交往过的女朋友那么多,没有名分只是床伴的更多,他是真的不知道对方的所谓女朋友到底是哪个了。
拜他那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所赐,就算他是正儿八经的在问这个问题,但落在别人眼中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挑衅,不仅黄毛气结,围观的人也有些不满,无论如何,在这种时候,冒险出任务的黄毛,总比什么都没做过的唐高阳要得人心一些。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莫程不得不将三人拉走,一是调解一下他们的矛盾,顺便也给黄毛处理一下伤口。
莫程毕竟是有些微信的,黄毛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咄咄逼人,只是眼神中依旧透着愤恨。看来他和唐高阳的梁子是结下了,当然,对于半路跳出来,刺伤他手腕的牧倾华,他脸色也没好到哪去,只是碍于对方的实力,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对于他的愤怒嫉恨,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牧倾华是没感觉,他对别人的情绪向来接收的很少,而唐高阳,是真的没有将这么一个炮灰的人物放在眼里。
两人从莫程那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耽搁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都没有吃午饭,只是谁也没有在意。
唐高阳看着这个唯一不在他预测当中的人,沉默了片刻,笑道:“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坐一会儿?也好谢谢你。”
牧倾华还没说话,他又接着道:“不是我不想邀你去我那儿,只是我那里另外还住着三个人,环境实在算不上好。”
牧倾华只犹豫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
房间还是和早上离开时一样,清清静静的,牧倾华难得有了一些常识,给对方倒了杯水。
“你这地方倒是好。”唐高阳环顾了一周,就在房中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了。 他当然不只是过来感谢的,他也不擅长客套,话没说几句,便切入正题。
喝了一口水,他笑着道:“我不喜欢欠别人,牧先生救我一命,我便还先生一个人情。”
牧倾华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他右边耳垂一扫而过,而后淡淡道:“没我你也能躲开。”
唐高阳微微一愣,倒也不反驳,而是道:“无论如何,你帮了我总归没错,我也提醒牧先生一句,早点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基地表面上看着挺和谐的,暗地里复杂着呢,莫程那人倒是个真君子,可惜真君子向来斗不过小人。”
他面容嘲讽,并没有再解释些什么,很快就离开了。
牧倾华面无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对唐高阳的那番话是什么反应,等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却被两个人的对话刷屏了。
黄毛半夜不睡觉,夜会另一个基地异能者老胡!
两个人正在密谋商量着,要抢他的赤霄红莲!!
根据黄毛的说法就是那个人的剑红光闪闪的,一看就是个宝物,说不定他会这么厉害就是因为那把剑的缘故,如果身为金系异能者的老胡能够拿到那把剑的话,实力绝对会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你就是基地的第一把手啦,哪还会屈居莫程之下balabala……
牧倾华(⊙v⊙)
这里果然不是个久留之地啊!
至于牧倾华为什么会看到他们的刷频,当然是因为昨天救人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点了组队,然后——然后他就忘了退组……
过了两天,基地不知怎的,开始流传搬迁的事。
作为隐形领导人的莫程想要带着大家离开,他其实很早就有这个打算了,这个地方实在太小了,他们人也少,他眼光看得远,虽然暂时安置了下来,却从来不认为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他的目的是北上,去京城,活着是找一个比较大的基地住下来。
可他的这个提议不是每个人都赞同的,其他几个异能者首先就不同意,还有那些普通人,虽然没有明说,但看他们的神情也是不愿意走的,末世动荡,缺少安稳的地方,他们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块净土住了下来,谁又想再添波折。
何况这一路上绝对是凶险之极的,把脑袋扎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谁也不想过。
因为这事,莫程的威望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变得有些动摇,就连牧倾华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空气中浮动的不稳定因素。
或许是顾虑着牧倾华,也或许是上次莫程的那番警告,黄毛在没有用枪对着唐高阳,但也没有彻底放过他,每天两三次的找茬恐怕要成为他的习惯了。
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人那肯忍受别人的半点欺辱,于是他想离开了,正好也可以避开之后与康博辉相逢。
他当时脑子坏了才觉得对方是冒着大险专门来找自己的!
那天再次被黄毛借故找茬之后,他想也没想的就起身离开,不是普通的离开,而是离开这个基地,反正有空间在手,他并不怕外面的丧尸。
是的,在重生的那天起,他就发现了耳钉里的空间,甚至空间里的泉水还让他有了上辈子没有的异能,这是他最大的金手指,他欣喜于这样的改变,这代表着他有了自保之力,应该不会成为那个人的累赘了吧。
离开之时,他看到了牧倾华,也不知是哪来的冲动,他伸手邀请,问了他一句要不要一起走。
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他虽然不解,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毕竟是件开心的事,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对方在他耳垂上一扫而过的目光。
灵泉空间——正是牧倾华在他右耳的耳钉上看到的四个小字。
有空间,有灵泉,妥妥的男主角,要拯救世界,当然是要跟着主角了,牧倾华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是唐高阳一个人要离开的话,并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浪,但加上一个颜值和实力成正比的牧倾华就不一样了,就连正在养胎的王嘉依都惊动了。
面对着这个送过自己衣服的女人,牧倾华组织了一下言语,最终憋出一句让莫程小心一点。
王嘉依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开,笑容明媚,“谢谢你,我会转告他的,倒是你,真的不留下吗?”
牧倾华摇了摇头,转身跟上了唐高阳的步伐。
王嘉依叹了口气,她身材臃肿,背影却透着柔和。
☆、 第六章 末世副本
已经和牧倾华一起北上的唐高阳并不知道,那个自己心心念念,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人离他很近,不过二十公里而已。
跟在康博辉身边保护的十五个保镖已经死了九个,其中有四个因为被丧尸咬到了被他随手抛弃了,向来整齐干净,打扮的一丝不苟的人现在很是狼狈,他脸色并不好看,但还算镇定,子弹足够,食物也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他总能回到京城的。
而就算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险境,他握紧了手里的枪,不着痕迹的看了身边几个护着他的保镖,他也会是走到最后的人。
京城,他总是能回去的。
可这样的信心在当天晚上便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为了早日赶回京城,康博辉把剩下的六个人分成三匹,轮流着开车赶路,除了路过加油站的时候,或者偶尔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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