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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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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
  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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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
  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
  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
  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
  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
  “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
  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
  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
  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
  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
  “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
  怀菱缓缓地舒了口气,他忽然觉得这人才是最洒脱的一个,外人都说他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弄权敛财,可他觉得那人或许从来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帝王言听计从的宠信和滔天的权势面前,他眼底的淡漠和冷静都没有减少分毫。
  也因此,他觉得这位国师大人异常的可怕,人都是有弱点的,或贪财,或好色,或重权,有了弱点才好加以控制,可对方却是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就算喜欢敛财,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并非真正的沉迷,这样的人绝对是最难对付的。
  豫王看轻了他,所以落到了如今这个下场,他一点都不想步豫王的后尘!
  宗人府大牢,豫王刚送走了一个旧情人,又迎来了一位国师大人。
  这是他成为阶下囚的第三天,原先翩翩风度的豫王被现在这个一脸憔悴,蓬头垢面的男人所取代。
  他原本是靠着墙坐在阴影里的,整个人沮丧落魄,消沉到了极点,可在看到牧倾华的那一刻,他仿佛忽然间就活了过来,一下子扑了过去,隔着栅栏激动道:“国师!国师是来救我的吗?请大人去和父皇求求情,本王是冤枉的!是太子他们陷害我,我要见父皇,我要亲自去和父皇解释清楚!!”
  牧倾华白袍白靴,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在周围阴森地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美好,只是他说出来的话就没这么美好了。
  “王爷当真是冤枉的吗?从豫王府中搜出的龙袍,还有你那些心腹之人的指正,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证据确凿呢!”他叹息一声,仿佛很是可惜的说道:“王爷还是死心了吧,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废除你的爵位称号,念在你是他的儿子,赐毒酒一杯,估计传旨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豫王整个人都懵了,眉宇间泛起一种绝望来,他一下子坐倒在地,隔着栅栏死死的揪住对方的一角道袍,哽咽道:“国师救我,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他不甘心,明明离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豫王党的形势一片大好,朝臣对他赞赏有加,怎么可能就这么输给那个除了后台就什么都不如他的大哥!
  “知道你是怎么输的吗?”牧倾华蹲下身,凑近几分淡淡道:“你暗中的部署,藏着兵器的密室,这些可都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你的心腹,恐怕知道的也没几个吧,可最后却被人知道了还泄露了出去,而更可笑的是,你现在还在向那个害了你的罪魁祸首求救,豫王殿下,你可真好玩。”
  豫王脑子里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他才恍然明白过来对方最后一句话里所包含的意思,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拽着他衣角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他哑着声音几乎是十分艰难的说道:“为什么——”他们是盟友,如果不是他的暗中支持,豫王党不可能这么快的就崛起,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他以为他们是互惠互利,他不懂他为什么忽然就将一直以来扶植的势力连根拔起。
  怀菱背弃他他可以接受,毕竟他当初辜负了他的情,他恨他,而且对方现在是太子侧妃,更是怀了太子的孩子,站在太子那边无可厚非,怪只怪他小瞧了那位曾经是他男宠的人,可这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暗害他的理由,这对他没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
  修长的指尖在他腕上一掠而过,豫王手臂一麻,已经松开了握着对方衣角的手。
  牧倾华站起身,背脊笔直,语气平静,“我这辈子活的也不算短了,可还从没被人当成男宠羞辱过,你说,我是不是要报复一二?”
  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语气也很平缓,和往常并没有两样,可就是如此,一种淡淡的傲慢从他骨子里开始弥漫出来,虽淡,却又很是深刻。
  任何人见到这样的牧倾华都不可能将他和男宠这个词联系起来,别说联系了,就是想想都是一种玷污,男宠没有这种清高傲慢,蔑视一切的眼神。
  只是从骨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豫王也不例外,他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试图反驳道:“可我当初到底没有得逞,反而是太子,父皇没接走你之前,你——”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但话中的意思两人都明白,他镇定了一下心神,急声道:“你要报复的应该是太子!当初你在王府时,我除了不让你出府之外,一直对你礼遇有加,从来不曾强迫过你,太子所为比我更甚,为何你反而帮他!”
  “谁说我帮他的?”牧倾华奇怪道:“你放心,你不过是先走一步,不用多久他自会来陪你。”
  豫王震惊,“你究竟想做什么?”
  牧倾华抬手,封了他的哑穴,“手足相残,父子相忌,最后全灭,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
  豫王徒劳的张了张嘴,却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只能用力的捶着限制了他自由的栅栏,直到指关节破皮裂开,鲜血渗出来都没有在意到。
  他眼睁睁的看着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眼底渐渐的浮现出绝望来……
  豫王死后的半个月之后,皇帝病重,有人说皇帝是被豫王的事情气病的,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服了问仙宫的丹药吃出病来的,总之无论是何种原因,一旦身为靠山的皇帝真的死了,牧倾华这个在众人眼中祸国殃民,蛊惑君王的妖道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古往今来所有的奸臣除了死之外哪还有第二条路,而牧倾华或许还是有的,太子可是一直没有放弃过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等到老皇帝死后他最可能做的事就是把牧倾华这位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美人充入后宫了。
  对于那种情况怀菱自然是不乐意看到的,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不乐意牧倾华自然就更不可能乐意了,于是,在皇帝驾崩那天,问仙宫忽然就起了一股无名大火,将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修建的问仙宫以及宫里的包括国师和一百三十二位神棍烧的干干净净。
  就算后来新登基的皇帝派了好几拨的人探查,也没查出起火的真正原因。
  权倾一时的妖道就此湮灭,也只引来别人一段时间的唏嘘而已。
  而离京师四十里外的小道上,传言中已经化成了灰的国师大人换了一身相当低调的衣服,俊美的脸用斗笠遮了一半,他手里拿着马鞭,背上背着剑,正骑着马慢吞吞的往南边走。
  “江南秦家……”秦家是一年前突然出现的家族,一开始是以铁铺起家,然后慢慢地,开酒楼开米行,短短一年的时间旗下生意无数,竟硬生生的占领了江南一半的市场。
  秦家家主原本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人,但却一手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商场上逐渐多了一个鬼才的名号。
  想到这儿,牧倾华微微勾唇,眼中溢满笑意。
  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查探出叶重澜的下落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国师了,暗地里发展一些人手帮着找个人还是不难的,何况叶重澜那里的动静那么大,一点都没有收敛的意思,显然也是故意如此,想要让他找来的。
  只是他那个时候刚被封了国师,部署也都完成了一半,所有的鱼儿都咬钩了,就这么丢开手实在有些可惜,所以他将见面的时间稍微往后挪了一下。
  这一挪就是半年,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心中的那口气也发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该去找人了,再晚的话,那只鸡就该生气了。
  牧倾华一甩马鞭,胯下骏马瞬间就飞奔出去,只留下尘土飞扬。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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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
  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
  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
  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
  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
  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
  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
  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
  秦家四兄弟:“……”
  
  ☆、 第四十九章 二少也要种田!(完) 
  
  秦家多了一位新主人,据说是家主的心上人,凡是见过的人都为对方的容貌所慑,直叹家主好艳福,难怪一直以来洁身自好,从不踏足烟花之地,有如此出众的一位心上人,其他庸脂俗粉的,哪还入得了眼。
  与其他下人不同,对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嫂”,秦家四个兄弟的反应却是尊敬有余,亲近不足,甚至是有些敬畏的。
  除了最小的那个,其他三个对于当初那件事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心理阴影的,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而有了心上人的原主显然也不是个好大哥,现在换了叶重澜,也没好到哪里。
  虽然依旧关心着几个弟弟,但自从他家道长到来之后,他更多的心思显然是放在牧倾华身上了,最明显的就是以前他会亲自教老五识字,现在直接给请了一个有名望的先生。
  新请的先生是个严厉的人,不像叶重澜那样,会纵容他,一旦他不听话了,就会打一下手心,几天下来,老五直接逃课,去了老二那里。
  倒也不是为了告状,只是有些委屈,他觉得自从大嫂来了之后,他家大哥就不关心他了,也不陪他玩了,每天都只陪大嫂玩。
  “我不喜欢大嫂。”他趴在老二的膝上,鼓着嘴这样说道。
  秦筝也不喜欢,可他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无法像弟弟那样口无遮拦,他知道,就算是亲兄弟,他家大哥也是要娶妻生子的,现在还算好,等到以后真正的有了自己的孩子,怕是更加的艰难。
  秦筝本就是个想的多的人,有些事情他心中忧郁,却谁也不能说,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叶重澜教给他的那些东西学的更努力了,时不时的叶重澜也会让他办一些事情练练手,渐渐地,秦家老二在商场上也开始有了些名声。
  秦家的气氛因为牧倾华的到来,表面上和谐,暗地里却有些尴尬,直到牧倾华成为了秦家小五新任的师父起,那种无言的尴尬才被打破,慢慢的有了转变。
  起因是请来的那位先生古板严厉,秦家小五又是个跳脱的性子,先生不喜欢调皮的孩子,管教的越发严格,而他越严格,秦家小五就越发的和他对着干,直到他连着几天撒泼耍赖甚至装病,都不愿意上课,那位先生也是个心气高的,遇到这么顽劣的一个学生,薪水也不要了,直接甩袖子走人。
  叶重澜也头疼,原本还想再请个先生回来的,当然这回他会挑个脾气好些的,可还没等他将人请回来,秦家小五在某天看到练剑的牧倾华时,惊为天人,吵着闹着一定要拜师!
  道长有些无语,倒也没有拒绝,毕竟是叶二少这一世的弟弟,某方面来说也算是他的弟弟,既然喜欢,那就教他好了。
  牧倾华不算一个好老师,不会谆谆善诱,也不懂因材施教,他的教学简单而又粗暴,一天下来,白白嫩嫩的皮肤上多了许多青紫瘀痕,很是狼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被虐待的。
  好在他虽不是个好老师,但秦小五绝对是个好学生,就算吃尽了苦头,他也咬牙坚持了下来,以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当真是难得了。
  时间慢慢悠悠的过去,平静却也还算有趣,就在叶重澜想着要不要按着这个世界的习俗补办一个婚礼的时候,京城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
  好像这位皇帝在位还没满一年吧,他有些漫不经心的想着,新登基的皇帝刚满周岁,由太后和几位大臣共同掌管朝政,不过这些也与他无关,唯一让他在意的就是他和牧倾华的这场婚礼要延后了,连续两位皇帝的去世,让朝廷降下旨意,三年之内,民间禁止一切红白喜事。
  牧倾华虽然宅,但这么大的一件事自然也是听说了,对此他只是淡淡一笑,便抛之脑后,一心教导着秦小五。
  尚元六年,卓、祈两州发生洪灾,这场大雍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洪水冲垮了千万亩良田,让三千多万人成了灾民,就是在大雍鼎盛的时候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灾难,何况是如今政治腐败的时候。
  朝廷拨下的赈灾钱粮被层层剥削,十之八九都落到了世家大族和一些贪官污吏的手中,真正落到灾民手中的少之又少。
  更可怕的是洪灾之后的瘟疫,让曾经富饶的卓、祈两州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尸体和灾民。
  这还不算完,尚元六年是真正的多事之秋,也是这个王朝走向灭亡的开始,卓、祈二州的灾难还没得到缓解,徐哲郡又闹了蝗灾,在朝廷的袖手旁观下,走投无路的百姓终于不甘等死,扛起了造反起义的旗帜。
  一人谋反,八方应援,一时间,整个世道都乱了。
  对于造反的百姓,朝廷的手段只有一个:血腥镇压。
  开始的时候确实取到了一些效果,可最后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造反的人像是地里的韭菜一样,怎么都杀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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