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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受改造游戏[快穿]-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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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摸了摸枣红马的脑袋,给林轩介绍,“这种马现在在各个马市都是千金难买的。”
“这么厉害!”林轩走近几步,咳嗽一声,对两匹马儿道歉,“对不起,是小弟我有眼不识泰山,请您二位大人有大量,不要生气。”
枣红马与黑马对视一眼,同时甩了甩尾巴,点了点头,算是勉强接受了林轩的道歉。
林轩:……
这两匹马怕不是成精了吧!
……
有时候,拥有了两匹千里马也会令人头疼。
因为黑马与枣红马都都不肯拉马车,还犯起浑来,想抬腿踢人。
院子被它们掀起了一阵阵尘土,乌烟瘴气的,马夫小厮外加客栈两个喂马的杂役都无法近它们的身。
林轩大概可以推敲出它们的逻辑:老子是堂堂千里马,你们居然让我拉车?大爷不干!
“别闹了。”一直站旁边没有出声的段子墨说话了,“你们本来就是与人方便的,让你们拉车与我们直接骑你们有何分别?要是再不听话,别怪我动粗。”
段子墨这话一出,两匹马立即就不闹腾了,看得出它们有些怵段子墨。
——就连马都是欺软怕硬的,这个世道哟!
只是它们脸上瞬间就换上了非常委屈的表情,黑琉璃似的眼珠子里似乎还噙满了泪水,非常楚楚可怜。
林轩:……
确认成精!
“小家伙,你们为什么不想拉车?”既然这么有灵性,林轩觉得还不如问问原因。
黑马转头看了一眼马夫与林家小厮,然后又用委屈巴巴的眼神看着林轩。
林轩看着那双眼睛,不可思议竟然get到了它的意思。
“你不愿意拉车是因为不想载除了我和子墨以外的人?”虽然这个结论有些荒谬,林轩还是问出口了。
枣红马与黑马同一时间点头,头还点得贼快。
段子墨:……
被嫌弃的马夫与小厮:……
“胡闹,阿轩不会骑马,而且你们体型偏小,二人同骑一匹也不合适。”段子墨有些生气,“去拉车,听话。”
两匹马缩到墙角,抬头45度默默望天,一脸悲伤,不知道的还以为它们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其神情简直令人动容。
段子墨:……
林轩:……
也是戏精本精了。
不过对待有灵性的动物不能粗暴,尤其是马,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这样吧,反正我们也是散心,不赶时间,我就现学骑马,然后我们骑马南下去大丽。”林轩想了想道:“子墨,有你这样的好师傅,再加上这两匹通人性的良驹,我一定可以很快学会的。”
段子墨有些意外:“阿轩,你真的要学?”
林轩认真点头:“要学。”
学骑马的时候还能跟段小哥亲密接触,怎么想也不亏。
系统:……………
~~~
客栈小二介绍,如意县外正好有一片草甸,用作练习正好。
两人来到郊外,果然一大片草甸子,足够宽敞。
林轩见黑马好像很喜欢段子墨,便选了枣红马作为坐骑。
段子墨害怕枣红马搞事,先跟它约法三章,警告它要乖乖的,这才开始教林轩骑马。
扶着林轩踩上马镫上了马,段子墨手把手教他怎么放腿,怎么抓缰绳,身体应当保持怎样的姿态。
见林轩有些紧张的样子,他下意识就拍了拍林轩的背,安抚道:“阿轩,莫怕,我就在旁边。”
这句话就像一道温柔的药。剂,安抚了林轩的心,他奇迹般地平静下来。
心情平和,加上林轩脑子聪明,学东西自然也就快了许多。
段子墨教了几遍之后,林轩已经可以记住各项要领,他的脸上散发出孩童般的光彩,“子墨,你牵着马,我们溜一圈吧。”
段子墨露出一丝笑容:“好。”
他牵起缰绳,林轩骑着马,黑马自己跟在身边,两人两马在草甸子上散起步来。
初秋天高云淡,气候凉爽,阳光照射下来带给人微微的暖意,这里水草丰美,附近农家养的牛马都在这一片放牧,它们分散着吃草,各不打扰;远处小河边还有个七八岁的牧童用自制的木笛吹着欢乐的小曲;走在马前的青年一身青衣,侧脸无比俊逸,这样祥和宁静的美好气氛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见到的。
真好啊。
林轩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默默想着。
……
段子墨牵着马溜了几圈之后,林轩要求自己独自骑马。
看着那恳切又坚定的小眼神,段子墨也不忍心说不——反正他也在旁边,应当无事。
“你们勿要狂躁,听从指令,不要犯浑。”段子墨又给两匹机灵鬼马打了“预防针”,随即将缰绳递给林轩,自己骑上了黑马。
林轩松松地牵着缰绳,用两腿轻夹了一下马肚子,枣红马果真乖巧地开始前进。
骑马可比坐马车带劲,虽然腿和屁股也会不舒服,但那种征服与追风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其实枣红马的速度还放得比较慢,要是狂奔,该是何等刺激!
林轩与枣红马的配合度相当好,不一会儿他就能骑着马小跑了,看得段子墨有点心惊胆战的。
还好事实证明他多虑了,枣红马听话,也懂保护林轩,非常有灵性,而林轩也很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骑马。
两人两马磨合了一阵,便开始在这草甸子上奔跑。
风声在耳边呼啸,景色在快速退后,喜欢的人就在身旁,策马扬鞭,自由自在。
多么潇洒的人生。
——然而装x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大腿内侧与屁股磨久了是真疼,林轩忍不住咧嘴,估计回客栈得敷药才行。
……
玩了一天,两人骑着马,悠悠闲闲地在夕阳的照耀下回了城。
吃饭的时候林轩与段子墨一合计,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让马夫与小厮慢慢往大丽方向走,他与段子墨骑马带着少量行李先行。
这样的话,不用一个坐车里一个坐车外,两人一起骑马前行,又多出许多共处的光景来。
对于林轩来说,这些多出来的光景,都是值得他去好好珍惜的。
……
第二日一早,林轩与段子墨骑着两匹神驹,轻装上阵,离开了如意县。
这马当真如赵昊所说,速度奇快,不疲不休。只要吃饱喝足,那就像上足了汽油的小马达,跑起来杠杠的,让林轩有高速上坐汽车的错觉。
有了马,他们的行程自然也快了非常错,以往预计要走三四天的路,现在一天就可以走完。
他们很快就经过了封州,渡河来到了鄂州,鄂州已属南地,距离大丽已是不远。
因为之前在如意县出了事,段子墨现在每到一处地方都非常警惕,客栈所有地方都检查一遍,连一块地砖都不放过,而且还主动要求与林轩同睡一间屋。
当然,林轩睡床,他睡地板。
林轩表示: so sad!
第42章 侍卫小哥等等我
两人同住一屋; 照说林轩的小心脏应该砰砰狂跳,激动得无以复加才对。
然而他并没有。
之前在封州的时候就这样,他满怀期待在晚上能跟小哥聊聊天,温情温情,可段小哥因为之前林轩被掳的事情; 现在还杯弓蛇影; 一到晚上警惕心达到max的程度,满脑子都是如何保护林轩外加注意各种情况; 压根没法跟林轩好好谈心增进感情。
林轩心里自然是很感动; 可也带着隐隐的失望。
看来不到目的地大丽; 他跟段小哥大约是无法更进一步了。
换个方面考虑; 这也算不得坏事——毕竟万一要是在路途上好感度就满了; 那他就得提前离开; 无法陪小哥回他的家乡,对于他对于小哥,都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等到了大丽; 再好好地与他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吧。
想到此,林轩看了看睡在地上睁着眼的段子墨道:“晚安,子墨。”
“晚安。”
段子墨已经习惯了这个新鲜的词汇; 他轻轻回答,声音如同窗外的月色一般沉静。
……
鄂州人杰地灵; 美食美景都令人陶醉,但考虑到要尽快去大丽,林轩二人只在此地逗留了两日便继续赶路。
小红和小黑一出城便铆足马力; 扬起四蹄,奋力向前。
——林轩给两匹千里马起了两个非常随意的名字,小红和小黑。
这两匹马在行程中与林轩段子墨配合得越来越默契,它们甚至还能寻找到很少有人知道的,既安全又快速的小路。
因为它们,林轩他们少走了许多冤枉路。
现在他完全明白为什么称它们叫神驹了,这些地方虽说小黑与小红自出生到现在都没来过,但根植于灵魂的识途本能与超乎其他马匹的灵性让它们表现出了令人惊喜的特殊能力。
他们很快到了长洲,在长洲歇了三日,这才继续出发。
“子墨,过了阳名就要到大丽了。”
林轩看着前方宽敞的道路,大声对段子墨道。
两匹马跑得非常快,但却不可思议地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几乎不差分毫。由此林轩二人一直也保持着相同的距离,讲话也很方便。
段子墨道:“可不知为什么,越接近大丽,我的心中越是有些慌张。”
“你这是近乡情怯而已。”林轩笑道:“等到了大丽的城门,你只会激动得想要哭出来。”
“阿轩你从小未离开过京城,为何也有如此真切的感受?”段子墨感叹,“近乡情怯,说得真好。”
林轩打了个马虎眼,“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这也是从书中读到的,多少文人墨客都曾与你一样少小离家,许多年都不曾回去。”
段子墨认真思考了一下:“现在我从边关前线退下来了,也要多读些书才行了,不然都跟不上你们的步伐。”
“跟不上’你们’?”林轩起了调|戏小哥的心,“除了我,还有谁呀?”
段子墨的脸又有点红,他抿了抿嘴,小声答道:“没谁了。”
哎呦,小哥这害羞的样子,真想马上扑倒。
系统出声:“然而连kiss都还没有过?”
林轩:“我跟他水中渡气了OK?这电视剧一般的情节,不比kiss浪漫一万倍?”
系统:“可那也只是渡气啊。”
林轩:“……闭嘴,给我退下!”
系统果真麻溜地下线了。
其实林轩现在也就是打打嘴炮,对于上不上床之类的,他其实已经并不是看得太重。
自从初恋失败之后,他似乎就陷入了一个焦灼的怪圈,看见顺眼的就谈恋爱,同居,一切都进展得太快,两人还没有经历相知相识互相爱的过程就要面对最真实的彼此。
他每一次恋爱失败,吵架,互相伤害,然后逃跑,再继续恋爱,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他无法付出真心,更害怕承担责任。
但来到这个虚拟的游戏里之后,他竟然变得平静,也重新学会了如何慢慢了解一个人。
他享受这个过程,在本心的驱动下,其他的一切都会是水到渠成。
“阿轩,你怎么慢下来了?”
感知到主人心事重重,小红体贴地将速度放缓,导致段子墨的小黑第一次跑到了前面,他不得不停下马等林轩。
“没事儿,刚才走神了。”林轩打起精神,对他粲然一笑,“走吧,快到阳明县了。”
……
阳明县呈狭长的地形,以前是中原王朝与大丽国的边境,现在是中原与图博国大丽行省的边境,这里的气候与风土人情与大丽已经相差无几。
进了城之后林轩与段子墨便下了马,牵着小黑与小红在阳明街头缓慢前行。
一到这里可以明显感受到南国的温暖炎热,还有热情开朗的热带风情,街上的男男女女都是皮肤黝黑,身材紧实,充满了健康美。
这里没有秋天的萧瑟与惆怅,连风都是暖暖的,令人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子墨,现在已经没有了彷徨害怕的感觉,对不对?”林轩问道,“明日便能到达大丽,是不是心中已经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段子墨也有些感怀,他点头:“十多年没有回家,现在心中颇不平静。”
林轩心道您老这表情还真看不出,实在太面瘫。
不过他就是喜欢面瘫,喜欢扑克脸,因为具有这两种特征的男人,一般,都很帅。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林轩拍了拍小哥的肩膀,安慰道。
“不知道大丽国的子民,现在还过得好不好。”段子墨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凝重。
林轩明白,这是许多年来,梗在段子墨心底的一根刺,也是他不敢去面对的事情。
——毕竟他曾经是皇族,他的家族曾经带着大丽的子民偏居一隅,生活得有滋有味。
如果不是战争,段子墨现在也是个霸道小王爷了吧……
“时候不早了,我们找个客栈休息,明日一早赶路,下午便能进入大丽。”林轩道,“到时候,咱们就能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了。”
段子墨敛眉凝望远方,深吸一口气:“也是。”
林轩并没有回避这个话题,也没过分延展这个话题,说得如此自然,这反倒让段子墨内心突然释然了一些。
……
也许是快到大丽了,段子墨的心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再像之前那般精神紧绷,虽说到了客栈他也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检查一番,恨不得把地板都掀开看一遍,但眼神看起来并不那么焦灼了。
果然快到故乡,小哥的整个心都开始踏实起来。
吃过饭,两人在城里转了一会儿,消消食。
途径一个卖椰子的摊子,林轩的目光在大大的椰子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
他上辈子还挺喜欢喝这种椰子水的,然后他的初恋男朋友的家乡正好是盛产椰子的海滨城市,每次开学的时候都会人肉给他带好几个过来。
林轩每次都笑他笨,这种东西超市也有,网上也能买,何必千里迢迢自己带过来,重不重。
那人被他嘲笑也只笑一笑,说就想亲自挑了然后亲自给他带过来,他就想他开心。
“阿轩,你长居北地,之前可有见过这个?”段子墨半蹲下,拿起一个椰子,语调温柔,“这个叫椰果,水甘甜,肉可饱腹,咱们买几个,我剥了皮让你尝尝可好?”
段子墨的声音把林轩从遥远的回忆中拉了出来。
夕阳正好洒在段子墨的脸上,他的笑容弧度浅浅,却带着迷人的光晕。
这一瞬间,林轩有些恍惚,瞬间又清明起来。
这个笑容,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隐藏在他脑海深处的一扇记忆之门,之前那些无比熟悉的碎片逐渐拼凑成一副完整的图画。
这幅画里有王师傅,还有……他甚至不敢继续想下去,人生当真会出现如此诡异的事情么?
买了椰子,两人回到客栈,段子墨开始认真剥椰壳。
“还买好几个,剥皮不嫌麻烦么?”看着一脸认真的小哥,林轩喝着椰子水,下意识就说出了记忆中的这句话。
段子墨抬头,“只要你觉得好喝,那就不麻烦。”
“……”林轩心中一阵狂跳,他放下椰子,轻轻呼唤小哥,“子墨。”
段子墨抬起头,“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亲亲你。”
说罢,他双手抱着小哥的脸颊,对准他的嘴唇,狠狠就亲了下去。
第43章 侍卫小哥等等我
林轩脑子一热; 主动亲了段子墨。
柔软的触感迅速传导到大脑末梢神经,椰子水的味道萦绕在二人的唇间,仿佛连空气中都沾染上了那份香甜。
见小哥的嘴角沾着被自己弄上的椰汁,林轩玩心大起,轻轻帮他tian掉。
嗯; 事实证明; 小哥如同他猜测的一样香甜可口。
林轩没有闭眼,段子墨的脸在他的眼前极速放大; 每一个五官都更显精致帅气; 白皙的皮肤好得甚至看不到毛孔。
他从段子墨如漆的眼中看到了自己; 笑得那么甜蜜与自然。
这千真万确就是; 恋爱中的感觉吧。
但林轩没有做过多的动作; 又亲了亲段子墨的嘴唇之后便移开了。
——万一干柴烈火地整起来; 好感度一下子爆了表,那才是真的要哭了。
他们还没到大丽,他还有好些事情没搞清楚; 进程必须缓一缓。
世界上大概找不到他这样悲催的男人了,情到浓时却要自己硬生生刹车。
好感度这个万恶之源!快穿系统管理中心这个大辣鸡!
……
林轩这个搞突袭的快速调整了情绪,而段子墨; 彻底地……魂游天外了。
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椰子,好看的薄唇微微张着; 眼神中充满了“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的惊慌失措。
真是; 太可爱了。
林轩没忍住,又亲了他一下。
段子墨脸腾一下就红到了耳朵根,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差头顶冒热气了。
“哈哈哈……”本来是气氛正好的时候,段子墨的笨拙与懵逼让林轩忍不住硬生生笑了出来。
“你、你为何发笑?”段子墨意外开始有点结巴。
林轩将他手中的椰子卸下,“子墨,你真是太可爱了。”
段子墨看着林轩,害羞又无所适从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他的眼睛放出了异样的神采,嘴角慢慢上扬了起来,露出一种茅塞顿开的欣喜。
“阿轩,我们上辈子,是不是就认识了?”
这句话让林轩瞬间凝固,他的声音有些不稳,“子墨,你说什么??”
“我说……”段子墨那双星眸流露出一丝眷恋,就好像这份情已经绵延了千年,“这听上去非常奇怪,我知道,可刚才你我肌肤相亲那瞬间,我的脑中出现了很多画面,里头都是你与我。”
林轩抓住他的手,“什么画面?”
“我穿着奇怪的衣裳,蒙着面,头发还十分短,你也是,打扮很奇怪,像异邦人一般。”段子墨道:“在那里我与我母亲住在一起,虽说我的模样有了些差别,但是我知道那便是我。我能感受到他的全部想法,真的。我们因为一次偶然认识,然后我们……”
林轩的手因为兴奋控制不住有些抖,但他却只敢小心翼翼开口:“你的上辈子,是不是叫……”
段子墨道:“王成。”
林轩只觉得心中一震,那股被自己刻意隐藏起来的思念与愧疚顷刻间如同决堤的洪水奔涌而出。
他的推测,其中之一居然真的被证实了。
那个老实巴交又体贴细心的王师傅,与外冷内热无比强大的段子墨,合二为一了。
“是的,我们上辈子不但认识,还是一对。”林轩上前抱住段子墨,“有缘人生生世世穿越千年都会相见。”
段子墨这次没有丝毫犹豫,紧紧把他拥入怀中。
此刻他的心中也荡涤着各种情绪,有遥远而莫名的深刻,有青涩懵懂的爱恋,还有一丝不知源自何处的心疼……
这些情绪都汇成了一股强烈的情感:他喜欢眼前这个人,很喜欢,无论他们前世是不是恋人,都不会改变他的心意。
窗外的月亮正明,花开正好,房内的两人紧紧相拥。
林轩把头埋在小哥的肩头,有种想嚎啕大哭的冲动。
“滴,尊敬的玩家,恭喜您,您的攻略对象段子墨的好感度数值增加了,距离一百分已经很接近了,请您再接再厉哟。”
机械女声的话就像一盆冷水,将林轩从头到脚浇了个透,也让他瞬间就清醒过来,还没嚎出来的眼泪也都尽数收了回去。
天,好感度快要满了,但他还没陪着小哥回到家乡呢!
尽管他留恋那个怀抱的温度,也要暂时离开。
还好小哥也许是惦念着即将到来的归家之日,心思没有全部放在他身上,否则好感度说不定已经满了。
林轩拍了拍段子墨的背,两人分开,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
这一晚段子墨没有再打地铺,跟林轩一起躺在了客栈的床上。
两人手牵着手,什么也没做,互道晚安之后沉沉睡去。
林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一转头,正好对上小哥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早。”林轩迷迷瞪瞪打招呼。
段子墨轻吻了一下林轩的额头,“早。”
得到一个早安吻的林轩立即就睡意全无,变得活力百倍起来。
两人很快起床,收拾完毕,去后院牵上小红和小黑,即刻出发。
小红与小黑都是机灵鬼,感受到了段子墨归心似箭的迫切心情,一出城门便加快速度,带着两位主人向着南边疾驰而去。
一路如画的风景来不及欣赏,二人都有着相同的念头——快点到大丽,一刻也不能等。
按照原定的计划,他们要在黄昏时分才能抵达大丽城门,但由于小红与小黑的杰出表现,他们整整提前了两个时辰就赶到了那里。
如果说阳名县具有浓厚的南国风情,那么大丽就是真正的南国,这里的天蓝得就想被蓝墨水泼洒而成,棉花糖一样的云朵低垂于天幕,随着风缓缓移动,好像伸手就能拽下一块来,尝一尝,还是甜甜的味道。
高大又恢弘的城门就在眼前,如果不是墙角偶见的黑色痕迹,根本想象不到这里经历过一场战争,穿着各国服饰的行人进进出出,男女老少都有,守城门的图博士兵也不如想象中那般凶悍,车马行人只要有凭证,一律快速放行。
总的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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