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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真是个阿汪-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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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杂志社的前台人员在三天前离职了,因为辞的毫无预兆,所以人事新招的前台也只是个临时工;
恰巧,杂志社门前和一楼大厅的监控设备出现了问题,修了两天还没修好;
恰巧,杂志社主编李岁先生应邀前往英国出差了,所以即使林思然顺利到了这里,也见不到他。
没听完对方的讲话之前,杜经理还对他被抢的事情抱有一定程度上的怀疑,但是将所有的巧合一联系,她却不得不承认,这里面确实蕴藏着阴谋。
但这个阴谋,在一定程度上却也是阳谋,让林思然毫无办法只能乖乖等死的阳谋,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只有自己的一面之词,即使报案受理了,警方也无能为力,甚至还可能被听到风声的媒体嘲讽为垂死挣扎的作秀。
看到林思然一瞬间像失去了浑身的力气的样子,杜经理也不免有些不忍心,她已经开始相信这个俊秀的青年是个受害者了,可惜的是她作为一个小小的人事处主管,并不能帮到他什么。
“我刚才查了查前台的人事资料,根据你之前说的判断,虽然资料看上去毫无破绽但,很有可能是假的。我已经报警了,等会警方会过来,我会尽量帮你作证,但是东西找回来的希望很小,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拍了拍林思然的肩,杜经理让马经理在这里照看着,蹬着一双高跟鞋下去楼下办公室了。
警方来的很快,林思然将被抢的事情又讲述了一遍,果然就像之前他们猜测的那样,虽然可以立案但破获的可能性很小。在公安系统内部网络对前台青年的人事资料进行查询核实之后,得出的也是假身份的结论。
*
一上午的忙乱过去,当林思然走出派出所大门的时候,只觉得一切都是那样荒谬。
几个小时之前,他还信心满满等待着洗脱自己的冤屈,坚定的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战胜万氏。几个小时以后,他却颠覆性得一无所有,失去了最能够证明清白的依仗。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弱小的蚂蚁一样,自以为是的举着针尖大小的武器对着敌人挥舞,却被轻而易举的一指头碾死在了地上。那个碾死他的人类甚至没有露面,他却已经尸骨无存。
今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林思然机械的走在热的烫人的街头,却感受不到丝毫暖意,明明汗水不断的从身上涌出,连衬衫都湿透了,他却如坠寒窖,只觉得刺骨的阴冷。
毫无目的的走着,走了好久好久,林思然觉得累了,便停下来倚靠在人行道边的围墙上,呆呆的抬头看着高挂在天上的太阳。
夏日的阳光何其刺眼,多盯着一分钟就让人眼睛生疼,不自觉流下泪来。他却像没有察觉一样直愣愣的盯着,直到那个火热的圆球变得奇怪的扭曲起来,甚至在他的眼里一分为二,一分为三,一分为四……
眼睛里流淌出的生理性泪水将他的脸糊成了脏兮兮的一团,他没有管;汗水和灰尘让他乱糟糟的头发散发着奇怪的臭味,他没有管;鼻子里流出了透明的液体,沾湿了他的嘴角,他也没有管,就那样盯着那团火球,像是仰望着一个执念。
良久,他突然像个傻子一样指着天空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太阳啊,不是一个,不是两个,而是无数个,你们都错了!都错了!我才是对的!……”
有个小女孩牵着妈妈的手从他身边走过,“妈妈,那个哥哥好奇怪。”
年轻的母亲瞥了一眼这个行为诡异的年轻人,拉紧了女儿的手加快了步伐,“那是一个傻子,宝宝以后碰见了要躲开知道吗?千万不要靠近……”
暮色四合,雀鸟归巢,路上的行人步履匆匆的来来往往,那个数太阳的傻子却一直站在那里,他眼里的太阳从一个数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又从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数到了一个,他想要等的希望却始终都没有来。
当沉重的夜幕终于压垮傻子的肩膀,他一个人站在空无一人的街角,依旧什么也没有做到,依旧什么也没有等到,像是终于忍受不住孤独,他蹲下来紧紧的抱住了自己。
在这个他们初遇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感觉写的有点卡,本来想写出的东西都没写出来,最重要的事蠢作者自己写的时候没哭啊!说明一点点都不虐,明天再改一改,另外,其实宝宝我每次11点左右写完晋江后台都抽抽啊,只能到快12点发,哭唧唧不高兴。
明天台风来了,不清楚家里是否会断网断电,更新不定,小伙伴们也注意安全。
啊啊啊啊啊蠢作者要疯了啊!!!一只蟑螂飞到我头顶上啊!!!明明杀死好多只了啊!!!晚上不能睡了!
☆、第三十八章
当住处失窃,保存着所有学术资料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时,林思然没疯;
当杂志社和学校陆续发出通告对此次事件致歉时,林思然没疯;
当离开B市的那天早晨,他踏出房门便被记者包围,被迫听到许多侮辱性的问话时,林思然没疯;
然而,当他站在老家的院子里,倚着那株比他年纪还大的黄花梨树时,他却觉得自己已经疯了。
想起了上辈子自己是怎样死去,想起了那一世自己是怎样被利用,想起了那个名为恋人实为仇人的萧路到底是怎样一步步将自己逼入绝境的,他宁愿自己疯了。
疯了就不用面对几乎无解的现实,疯了就不用思考这件事背后还有没有萧路的影子,疯了就不用去想自己心中那一丝丝残留的侥幸爱意为什么还存在着。
所以当他在一天早上醒来,看到不知何时坐在自己床头身体的透明身影时,他一点都没有惊讶,甚至有一种终于来了的解脱感。
“你为什么会出现?因为我的执念吗?”从床上缓缓爬起来,坐在那个影子身边,林思然歪着头饶有兴趣的问道。
那个长的和萧路一模一样的东西没有任何反应,还是直愣愣的盯着空无一物的水泥地发呆。
他伸出手戳了戳他的肩头,想引起他的注意,结果发现手指从肩膀那儿穿了过去,没有接触到任何的东西。
“咦?”他收回了手指,盯了看了半响:“果然不是实体?”
不过这一次,好歹引起了那个透明萧路的注意。
只见那个身影的双眼不可置信地瞪大了,薄唇开开合合好多次却紧张得一个音都没有发出,直到反复深呼吸了十几二十次,他才艰涩的问出了十年来的第一句话:“思然,你,你……看得见我?”
林思然笑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幻象会问出这样的话来:“当然看得见啊!”
萧路呆住了。
林思然摸了摸他的头,又接着道:“你是我想象出来的幻象,我怎么可能看不见你呢?不过我还以为我疯了之后会看到我家宝贝呢,没想到是你啊……”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失望,抿着的嘴角耷拉了下来。
萧路这才发现林思然整个人都不太对劲,他的眼神不再有神采,放空而无神,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的注意,他脸上的笑容也像是一副刻意镶嵌上去的面具,只是浮于表面,远远没有到达心底。
“不,不是的。”萧路一下子慌了神,莫非思然以为他自己疯了吗?
他徒劳地想要握住林思然手,想要告诉他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他想象的产物。但是虚无的手掌只能一次又一次的从林思然的手中穿过,他什么都握不住,哪怕是一粒尘埃。
然而他越焦急着解释,林思然却越有一种诡异的快感,看着那张日思夜想的脸孔为自己不知所措,他竟然不由得又笑了起来。
一边笑,一边想着,看来精神病的生活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无聊啊,幻象不仅能活灵活现的和自己聊天,还能让自己的心情也愉悦起来。
萧路看林思然的表情,就知道他恐怕一点都不相信他说的话,他必须说服他。
“思然,其实我就是你曾经养过的那只狗。”直视着林思然的双眸,这句听起来荒谬无比的话,萧路说的格外认真。
林思然挑了挑眉,顺手在萧路的发顶上比划出两只耳朵的形状,疑惑道:“因为我刚才说想要见到我家宝贝,所以你第一时间就变成狗了?不过,为什么外形没变?”
“不,思然,不是我变成狗,而是我一开始就是你养的狗。我既是萧路,也是你的宝贝。”
林思然一愣,然后疯狂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我这么厉害,还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幻象来。哈哈哈哈既是狗又是萧路哈哈哈哈哈!”
他笑了很久,笑得眼角都沁出了泪水才停了下来。疯狂的大笑像是耗光了他身上的力气,张开双臂向后一倒,他重新躺倒在床上,偏过头看着萧路喃喃自语:“不过,说不定这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呢?不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因为我希望宝贝还活着永远没有离开,因为我希望萧路在我身边从来没有背叛过,所以你才出现了吗?原来,只有疯了之后愿望才能实现吗?”
萧路俯下身,将自己的额头贴在林思然的额头上,那双黑色的眼睛明明是半透明的,却清晰的闪现着深沉的爱意,“思然,我知道你现在不相信。那么请认真的听我将所有的事情说完,到时候你再来做出一次公正的判断。”
林思然当然不会相信,有谁会被自己的幻想所欺骗呢?至少他不会,不过,听一听也无妨,毕竟他已经是个疯子了,还有比和幻象交流更疯狂的事情了吗?
直直的挺身坐起,从幻象的身体里穿过,他下床穿上拖鞋,慢吞吞地边往洗手间走,边听着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讲着。
不过,幻象的故事倒是从一开始就令他意外了,他原先以为他会从黄狗宝贝那时候说起,没想到他说的却是上辈子的事。
在幻象的故事里,那个无情的萧路其实也是一个悲剧,明明爱着林思然,却因为种种阴差阳错逼死了深爱的人,在得知最终的真相之后,只能绝望的自杀身亡。
听到这里,林思然吐出了嘴里的泡沫,忍不住插嘴道:“可是,不管他的主观意愿如何,客观上的后果已经造成了啊,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上讲,那个我都是萧路逼死不是吗?”
幻象沉默了,沉默了很久,久到林思然以为他不再说话,才开口接着讲下去了:“是啊。所以,他遭到报应了。当他死后醒来,变成的就是大半时间里是狗,小半时间里是人的怪物。”
林思然捧着毛巾的手微不可见的顿了顿。
“灵魂在狗的身体里的时候,他过得并不好。他需要和自己身为人类的本能作斗争,人是两只脚走路的,狗却需要四只脚,他一开始甚至学不会走路,磕磕绊绊了很久才终于学会了像一只狗一样行走。他是卑贱的狗,但他又是个有自尊的人,他厌恶着臭水沟、垃圾桶、蚊虫和人类吃剩下沾满着唾沫和灰尘的食物,可因为生存他又不得不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将那些从来不会碰的东西像咽砂石一样咽下去。他被人类的小孩捉住用鞭炮炸伤了嘴,他被凶残的大人拿着棍棒打断了腿,他甚至被飞驰的汽车硬生生压断了尾巴。”
“如果他一直是一只狗,那也就罢了,他总有一天能够习惯这一切,可是这报应没那么简单。每当他受尽了苦难奄奄一息,他总会变成人,提醒他不要忘了身为人类的尊严,提醒他变成狗时的生活有多么的艰难。于是当他穿回到狗的身上时,他又需要拼尽所有力气重新适应,周而复始,受尽折磨。一直当他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那个人,他才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希望。”
林思然抬起头看着他。
“是的,就是他死之前所辜负的那个人,他永生永世挚爱着的那个人。可是,当他将他从混混手中救下,当他终于成功变成了他的家庭一员时,他却发现,这个人不是他,他没有他曾经的记忆,他只是一个长的和那个人一模一样的陌生人。他失落过,也困惑过,却还是决定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守护他。不管是弥补也好,保护也好,爱也好,他都实现了自己的承诺,用生命换取了他的平安。”
像是想到了什么,林思然的眼眶已经悄悄地红了。他握紧的双拳上青筋毕露,控制不住地轻颤着。
“当他第二次死去,他原来的设想又落空了。他既没有回到人类的驱壳上去,也没有变成虚无陷入永恒的黑暗,他变成了最可悲的魂灵。他在他曾经的主人身边当了整整十年的困兽,他明明是个人,却又不是人,只是一个孤零零飘荡在天地间的幽魂。可是当他以为他会这样卑微又无用的永远做一个旁观者,他想守护的那个人,却有了新的守护者——身为人类的另一个他。他再一次,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但是,现在,他终于知道,一切的苦难和等待都是有意义的,他等到了,也无憾了。”
*
在林思然遭受诽谤被驱赶出B市的时候,远在美国的TD总公司里,萧路也查清楚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
神色复杂的看着站在眼前的阮秘书,萧路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他一手提拔到高位,付诸了他这么多年信任的人,竟然是挑起TD和其他公司争端的策划者。
“为什么?”
一开始怎么也不肯开口的阮秘书,听到萧路这一句的问话,突然爆发了,“为什么?呵呵,萧路,你还有脸问我为什么?”他咬紧了牙关,语气里是深深的讽刺,“我也算是TD的元老了吧,我在公司事务上花费的精力不比任何人少吧,可是我得到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得到了什么?”
他激动的一个箭步上前想要抓住萧路的衣领,被保镖阻拦后依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斯文的脸上满是狰狞,“陆元嘉比我晚入公司一年,结果呢?他是特助,是TD中国区的总执行人,我呢?还是像五年前一样像个小弟一样跟着你东奔西跑,手上没有一点实权,被人呼来喝去!陈浩比我晚来公司两年,齐雨伯比我晚三年,钱雨信比我晚四年,结果他们一个个混的都比我好啊!!!!!我跟着你什么都没有得到你还有脸问我为什么哈哈哈哈哈哈!简直可笑啊,萧路,我没见过比你更自负的人了!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你明明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做出一副痛惜的可笑嘴脸来!!”
萧路从来都不知道,原来阮科心里竟然是这样想的,他一直都以为他还是刚进公司时的样子,青涩老实,不慕名利。因为他心细做事又周到谨慎,再合他心意不过,因此他将他留在身边做秘书一做就是五年。他曾经也问过阮科是否想要去别的职位历练一下,他没有答应,反而显得诚惶诚恐,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示自己做秘书的决心。现在想来,他那时候恐怕不是对做秘书执着,而只是单纯担心失去在中央管理层的地位吧。
不过,他再怎么自负,也知道人尽其才的道理,他早就计划好下半年派阮科去开辟欧洲市场,现在,这个计划也不得不搁浅了。
看着阮科通红的双眼里透露出的疯狂神色,萧路疲惫的朝保镖挥挥手,示意将对方带下去,原先的计划他也不想再跟他说明了,好歹同事一场,没必要再让他平添更多的悔恨。
可惜的是,萧路想要饶过阮科,阮科却不想饶过萧路。
当他被保镖押着双手带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突然回过头来露出了隐秘的微笑,“你以为抓住我事情就结束了吗,萧路?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的小情人好像已经陷入了绝境吧,等你回中国,刚好为他收尸……”
阮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保镖粗暴的堵住了嘴,架出了房门。
而原本坐在老板椅上的萧路却倏地站了起来,脸上布满了惊恐,再不复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小天使们都在谴责萧路同学,所以把他拉出来溜溜啦~
下一章应该就能把林小然救出困局,恢复名誉啦!
群么么!
收藏一直掉,要不是有大家的留言,蠢作者就哭唧唧的码不出字了,总之老喜欢你们了!
害羞的捂脸跑走?(? ???ω??? ?)?
☆、第三十九章
那天两人不欢而散之后,萧路一时无奈又伤心,心里还带着点气愤,他想那就干脆冷静一下吧。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他知道自己一旦看到林思然的电话肯定会忍不住接的,如果思然还是那天的那种态度,他们可能就会吵起来。他不想和他吵,他害怕吵架会伤害他们俩之间的感情,于是他就干脆把自己的手机交给了秘书阮科,让他保管一段日子,如果有什么重要的电话就给他接,如果是思然的电话就告知对方他在开会。
他只是一时间想冷静下来缕一缕他们之间的头绪,想要一段时间找到解决他们之间隔阂的方法,可就是这种自以为是为了双方好的想法,让阮科找到了钻空子的地方,也让林思然在最无助的时候也找不到他最想依靠的人。
阮科被带走前的话语像是一声惊雷一样把萧路炸醒了。阮科是背叛者,那么他每天跟自己报备的林思然的近况也肯定都是假的了!他却以为思然真的还在闹脾气,还是一点都不想接他的电话也不想给他打电话,他为此神伤,却没想到这只是阮科的谎言!
他一阵心慌,从桌子上拿出手机就拨出了林思然的电话,“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萧路猛地握住了手机,他颤抖着食指再次拨出了毛竹的电话。
这一次,电话接通了,随着电话那头毛竹气愤不已的声音传来,萧路的心也再一次沉到了谷底。
*
林思然戴着一顶藏青色的鸭舌帽,耳孔上插着耳机,手上拿着一支手机在路上慢慢走着,看上去像是在和人通话。实际上,他是在和走在身边只有自己看得见的萧路说话,为了不显得突兀,他特意做了这样一幅装扮。
正是晚上六点的样子,天色将黑未黑,气温倒是降下来了,晚风带来徐徐的凉意,吹在人的脸上尤其舒适。
下午出门跟着萧路来到了A市,转乘公交车后又走了大半个小时,奔波了一下午的林思然被吹得精神了些,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想要带我看什么?”早上对方的那一番话,他其实是将信将疑的,信是因为这个叫萧路的幻象确实说出了很多他不知道的东西,而且能和自己记忆中的东西完美接洽,疑是因为他所说的虽然合情合理,但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思维自动衍生完善的结果,毕竟那也算是自己的幻想。
所以,两相结合,林思然的心中其实是矛盾着的,一方面,他想要逃避现实,不想再信任名叫萧路的任何事物,另一方面,能够再次见到黄狗宝贝的希望却又不停地诱惑着他,导致两种思维不断的在脑海中打架。不过最后他还是听信了萧路的劝说,出门看一看他想要给他看的证据到底是什么。
而对萧路来说,他也清楚的知道光凭一番话是不可能让林思然信服的,他必须找出证据增加说服力,于是他想到了曾经藏在老家附近的一样东西。
“到了你就知道了。”萧路不是不想直截了当的告诉林思然他想要给他看的东西,但是他和人类世界失去联系的时间太久了,他甚至不能确定他曾经住的那个小区还存不存在,那个东西还在不在。
又走了大概五分钟,在街角转过直弯,一个年代久远的小区大门赫然出现在了两人面前,铁栅栏门合拢着,边上的大理石壁上镶嵌着掉了漆的华来小区四个大字。小区边上甚至没有门卫,只有吃完饭散步的老人在门口溜达,林思然直接走了进去,按照萧路的指示直走了百来米又转过好几个弯,终于走到了一个小小的小花园。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小花园里的路灯大多坏了,再加上夏天蚊子多,草木间也没人爱溜达,这个时间,小花园竟然只有林思然一个人。
到了小区门口时,萧路就找回了熟悉的感觉,到了这个他幼时最喜欢的小花园里,回忆更是像海潮一样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记忆中的小花园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晚饭后,这儿总有一群有一群的小孩追逐打闹,嬉笑玩乐,他曾经以为这里永远也不会变,像不褪色的记忆那样鲜活。可惜的是,十年过去,物是人非,他变了一副模样,这里也变成了这样萧条的样子。
将心酸压在心底,他往前走了几步,在几株高大的月桂树间徘徊了几圈,指着一株最靠近走道的对林思然说:“就是这株了,十年前,我曾经在这里埋下了一本日记,写了自己所有的经历。你看到,就能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了。”
到这里,林思然其实已经相信了对方了,他没有理由带自己到这里看一个丝毫没有用处的东西。从地上捡了一块尖锐的大石头,林思然开始挖掘起来。
挖了没多久,他就看到了一个生锈的铁盒子,轻轻拂去盒子上的泥土,他正想将它拿出来,一束刺眼的光线突然照到了他的脸上,还有一声呵斥:“什么人?!”
紧接着,一个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就打着手电筒过来了,用手电照了照林思然的模样,还有地上被刨开的土坑,她毫不客气的就开口骂道:“哪来的野小子,你这偷偷摸摸地在我们先小区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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